報告在傳達信息、分析問題和提出建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掌握報告的寫作技巧和方法對于個人和組織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村治安管理工作報告 治安管理制度篇一
1、每天晚上開展值班、巡邏,督促檢查各組戶戶聯防工作的開展情況。
2、作好外來進村人員的詢問、登記工作。
3、作好值班巡邏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4、發現情況和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5、及時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工作。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值班巡邏時間不得脫崗、睡崗,不準喝酒、賭博及開展娛樂活動。
3、不準侵害群眾的利益。
4、不準有特權思想,隨意打人、罵人、陷害好人。
5、不準私設公堂,刑訊逼供。
6、不準擅自開展抓賭、掃黃、打狗、檢查旅店和公共娛樂場所等工作。
1、村民要辦一切手續都必須由組長簽字才能辦理
2、村組干部抓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不力的作罰款處理,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免職處理。
3、把參加治安防范工作的積極程度用為入黨積極分子考核的重要條件之一。
4、凡不參加戶戶聯防的,在其家有紅白喜事時,村里及村民將不予幫助,并且鎮、村不給予辦理宅基地審批,結婚證等手續,不安排民政救濟等。
5、建立賠償制度。凡是因當班人員值班時脫崗、睡崗造成牛馬丟失的,其必須賠償損失的30%,村級聯防隊員必須賠償損失的10%。
6、因家里確實無人有能力參加治安聯防的,可請人代值。
凡是參加村或寨治安聯防時間達一年以上的隊員,在同等條件下均享受優先辦理小額信貸,優先安排民政救濟、農發項目,優先辦理工商、稅務手續,優先審批宅地手續。
村治安管理工作報告 治安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案件的發生,保證企業財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1號)《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采取技防、人防相結合的方法,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第三條各單位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確定各級各崗安全責任人,明確逐級崗位治安保衛指責,逐級落實安全保衛責任。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各項法律法規,保障公司安全保衛工作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治安情況,全面負責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
(二)將治安安全工作與本公司的各項工作統籌安排,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三)組織安全檢查,督促落實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治安防范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四)建立健全治保會組織,對治保會的工作給與人、財、物的支持,審核批準符合本公司實際的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擬定年度治安保衛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治安保衛管理工作。
2。組織建立健全本公司治安保衛規章制度和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組織公司的治安法規、防范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
4。組織實施安全防范檢查和夜查及治安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對公司內重點防范部位的技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一)向內部職工傳達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治安保衛文件、指示和有關會議精神,并組織落實。
(二)組織制定、修改本車間、本單位治安防范規章制度,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
(三)對內部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四)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治安防范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進行登記,并認真組織研究整改解決。本單位解決不了的,及時向公司治安保衛負責人或安全保衛部門報告,在未解決前采取有效的臨時性防范措施,確保不發生案件。
(五)每月向公司安全保衛部書面匯報一次本車間的治安保衛工作情況。
第七條工段、班組治安保衛責任人職責
(二)制定各崗位治安保衛責任制和本工段班組治安保衛工作要求及預防治安突發事件的具體措施,并將治安防范責任制落實到每個職工。
(三)每月對所管轄的區域進行安全防范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第八條職工的治安保衛職責
(一)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治安防范制度。
(二)每班對本單位進行一次治安防范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主動進行解決,解決不了的及時向領導反映。
(三)發現可疑人、可疑現象及時向保衛部門反映。
第九條公司設立治安保衛委員會第十條治安保衛委員會職責:
(一)組織和領導全公司職工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指示。組織制定公司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
(二)將治安保衛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同獎懲。
(三)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治安保衛責任制,簽訂治安保衛責任書,使治安保衛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四)組織部署公司的安全防范教育和防范檢查,研究和提出解決重大治安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五)定期組織召開治保工作會,學習貫徹上級有關文件,研究布置治安保衛工作,定期向上級匯報治安保衛工作情況。
(一)根據上級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指示,制定貫徹落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二)制定修改公司各級治安保衛責任制和治安防范制度并督促檢查落實。
(三)采取多種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
(四)確定公司的重點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
(五)負責組織全公司的治保會活動,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監督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六)對公司內在治安防范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制定改進辦法和措施。
(七)對在治安保衛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提出表彰獎勵意見;對在工作中瀆職、失職等嚴重不負責任或違反制度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及個人提出考核處理意見。
(八)負責公司治安保衛工作總結、評比和獎勵、定期向公司治保會報告工作情況。
村治安管理工作報告 治安管理制度篇三
維護賓館治安秩序,保障賓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賓館各部門對治安工作的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部及各部門嚴格執行賓館總經理室的指示,完成賓館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積極主動做好賓館的治安防事故工作。
3.2保安部負責處理(或協助公安機關處理)治安案件,檢查及巡視各值班崗位。
3.3 監控室負責賓館24小時的安全監控工作。負責閉路電視、防盜報警及消防系統報警的處理,并作好記錄。
3.4后門崗、鐵閘通道崗、超市崗負責控制員工通道進出人員動態及貨物放行的執勤,并負責本區域各種車輛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3.5大堂崗負責大堂、中庭區域的值班巡查:掌握大堂客人活動情況,維持大堂秩序,控制閑雜人員進入賓館。協助領班、主管工作,配合監控室處理可疑人員的監控。
3.6加強客房入住客人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客房部嚴格執行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3.7 保安監控設備由市新東方公司負責維修保養,并填寫《新東方設備維修記錄表》及所需維修費用,由保安部經理簽名確認。
4.0工作程序
4.1制定規范
4.1.1根據賓館有關規定及部門的實際情況,保安部制定《巡查崗工作規范》、《監控中心工作規范》、《車場崗工作規范》、《通宵班(夜班)工作規范》、《保安部工作規范》。
4.1.2 各崗位必須嚴格執行上述各項崗位工作規范,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當班主管。
4.2日常工作
4.2.1日常安全防范檢查由領班、主管按“巡查崗的檢查工作規范”要求執行。
4.2.2 監控中心值班員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監控中心工作規范》
4.2.3后門、超市、鐵閘通道崗值班員要嚴格按照《進出館貨物放行管理規定》及各崗位工作職責落實。
4.2.4 各崗位保安員要嚴格按照《通宵班(夜班)工作規范》要求上崗。
4.2.5 保安員按照《保安部工作規范》嚴格執行。
4.2.6 各班組按照保安部制定的“班組崗位輪值表”安排值勤,并將值勤情況登在《主管值班記錄》上,重要事情需向部門領導報告。
4.2.7 保安部主管、領班在值班檢查巡視過程中,如發現違反紀律行為的應立即正,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刻制止并采取措施。如遇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匯報值班經理主動協助值班經理處理,并填寫《保安部值班記錄》。
4.2.8 各崗位在執勤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如無法處理的應立即報告領班、主管;如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請參照cop-ty-22《重大及突發事件處理程序》處理,并填寫《重大事件處理登記表》。
4.3消防保安器材管理
4.3.1 保安部建立《賓館消防保安器材領用登記表》。
4.3.2保安部監控室每半年對消防保安器材的數量及性能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報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以確保消防保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4.4 保安員技能培訓
4.4.1 保安部每年制定《保安員業務技能培訓計劃》并嚴密組織實施,不斷提高保安隊伍的整體素質,以適應高星級酒店對保安人員的要求。
5.0支持性文件
《巡查崗工作規范》
《通宵班(夜間)工作規范》 《大堂崗工作規范》
《監控中心工作規范》
《進出貨物管理制度》
《失物招領和遺留物品管理制度》 《鑰匙管理制度》
6.0支持性記錄
《保安部值班記錄表》
《主管通宵值班記錄表》 《賓館總值班記錄表》
《監控中心來訪人員登記表》 《重大事件處理登記》
《失物招領記錄表》
《賓館備用鑰匙借用登記表》 《賓館貨物出館放行記錄表》
《消防保安設備器材領用記錄表》
村治安管理工作報告 治安管理制度篇四
(一)住宿登記制度。旅客住宿必須登記。旅館應當注定專人負責登記工作。登記時,應當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有旅客按規定項目填寫《住宿登記表》。
對外國人和華僑、港澳臺同胞,應當查驗護照或有關證件,填寫《境外人員力士住宿登記表》。沒有有效證件或簽證的,必須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有關部門。 旅客住宿登記表應按日按月裝訂成冊備查。旅館應當實時將住宿旅客的登記信息資料錄入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1、登記憑證。國內旅客住宿,應憑《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及《軍官證》、《警官證》、《軍官離、退休證》、《士兵證》等軍人證件進行登記住宿。確無以上證件的,可以憑有照片的《戶籍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登記。外國人、華僑及港澳臺同胞可憑《護照》、《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等有效證件進行登記。
3、會議及團隊住宿登記。舉辦會議的,旅館可以憑會議舉辦單位統一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安排住宿,參會人員的身份信息可以不錄入旅館業安全管理信息系統,但應當將相關單位提供的參會人員名單、會議用房數量、時間等內容統一留存備查。旅游團隊的住宿登記,旅館可以憑旅行社統一提供的人員名單、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和錄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輸入。
4、未成年人及其他無證人員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館應通知其道旅館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后,方可登記安排住宿。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隨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進行登記,并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對。旅館接待未攜帶有效深翻證件的人員住宿,未按以上規定操作的,均屬于未按規定登記,公安機關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住宿。旅館門衛值班人員應當掌握進出人員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來訪者廚師身份證件或詢問其被訪者的姓名、住宿房間號碼,旅館其他值班人員應當按照值班制度的規定履行巡查職責,維護住宿人員的合法權益和旅館的正常秩序??头胯€匙由值班人員負責管理的,應當憑住宿證對號開啟房門。
(三)財務保管制度。旅館應該設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工作,實行財務保管的登記、交接和領取制度,注意查詢、發現可疑及危險物品?,F金應當單獨存放入保險柜(箱)。
酒店治安保衛組織和人員職責
《旅客須知》
一、遵守旅館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旅館工作人員管理,愛護旅館財務
二、軍人、人民警察、專職守護押運人員等攜帶的槍支彈藥,必須按規定交旅館所在的軍事部門或公安部門寄存保管。
三、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彈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帶入旅館。
五、自覺協助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并如實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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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治安管理工作報告 治安管理制度篇五
對入住旅客,要嚴格檢驗其有效證件真偽,憑證登記,做到人證相符。證件查驗核對無誤后,應將旅客姓名、證件號碼、戶籍住址、入住時間以及房間號碼等信息錄入酒店客房管理系統,同時將旅客信息錄入蘇州市公安局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登記內容應齊全、準確,不漏登、錯登,確保旅客入住、退宿登記率達到100%。
對前來訪客的非住宿人員,前臺服務人員應審查登記其身份證項目、記錄會客來去時間。
1、酒店應設立專兼職安保人員,負責門衛、內部安全保衛和停車場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
2、酒店安保人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登記簿。
3、酒店監控室,要明確專人值班,并建立監控室值班記錄簿。工作中不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任務。嚴格執行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理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內各類應急預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巡查中應及時關閉應該關閉的門窗。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酒店應專門設置免費的旅客財物保管室,并專人負責對寄存物品檢查、登記,領取登記物品時要簽字確認,寄存物品管理人員要做好交接班登記。旅客領取被保管物品時必須驗證,親自領取。
1、對可疑物品、危險物品和其他違禁物品,應及時送交公安機關或報請公安人員處理。
2、旅客遺留的其他物品,應詳細登記后,想辦法歸還旅客,較長時間無法歸還的,應按撿拾物品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侵占挪用旅客遺留物品,嚴禁擅自處理違禁品。
酒店從業人員應當及時報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員、可疑情況和違法犯罪情況,并注意公安機關的通緝、通報,及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協查工作。前臺服務員在實施住宿登記時,應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切實做好有關通緝、協查核對工作,發現可疑人員采取內緊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設法報警,避免打草驚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