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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員調解感想篇一
上半年人民調解工作總結
一、加強組織建設。成立了由社區居委會主任總負責,以民調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的社區調解委員會,制定了調委會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充分調動了各調解員人員、矛盾糾紛信息員、“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積極性。
二、堅持糾紛排查。我們每月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對重點的人和事指派專人負責,半年來,我們共排查出矛盾糾紛15起,已調處矛盾糾紛1 3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調解中。
三、及時召開調解工作會議。到現在為止,我們社區調委會組織全體成員共召開了4次工作會議,在會議中由各調解小組匯報本月以來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情況,并對未調處成功的矛盾糾紛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專人負責,嚴防矛盾糾紛的擴大。
識,傳授調解技巧,使他們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夠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規,及時地化解矛盾糾紛。
人民調解員調解感想篇二
張楠同志生前系武警臨沂市支隊直屬大隊一中隊班長,上士警銜。20__年12月入伍,20__年1月赴索馬里執行任務。在身體負傷組織安排回國修養的情況下,他寫下請戰書,強烈要求繼續留守,7月26日我駐索使館遭到襲擊,張楠同志不幸遇難。張楠同志表現出的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操和道德情懷,展示了新時期年輕軍人的英雄本色。近日在濟南舉行的追悼會上,近千名駐地官兵和群眾自發前來,向張楠烈士作最后的送別。武警山東總隊政治部批準張楠同志為烈士,武警部隊追授張楠“中國武警忠誠衛士”獎章。
張楠,男,漢族,河北省吳橋縣人,1986年12月出生,20__年12月份入伍,大專文化,黨員,現為武警臨沂市支隊直屬大隊一中隊班長,上士警銜。20__年1月31日赴索馬里執行任務,7月26日不幸遇難。
該同志入伍10年以來,始終能夠立足本職,愛崗敬業,工作任勞任怨,干一行,愛一行,精一行;始終堅信“當兵不習武,不算盡義務,武藝練不精,不是合格兵”的理念,由一名訓犬員成長為了一名優秀的反恐尖兵。
張楠新訓結束后就被派去內蒙古呼和浩特警犬訓練基地學習了半年,成為了一名訓犬員。擔任訓犬員的6年里,為支隊訓練了一大批防暴犬,為支隊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做出了突出貢獻。“我是一名訓犬員,但我首先是一名武警戰士。”這是該同志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張楠在訓犬的同時也給自己制定了詳細的訓練計劃,而且個人要求非常嚴格,訓練十分刻苦,以一名后勤兵的身份連續參加了山東總隊20__年和20__年的軍事大比武,20__年2月份又參加總隊組織的特戰分隊骨干培訓,因素質全面、成績突出,被選拔參加全國特戰骨干—湖北賽區的比武競賽。在反恐分隊軍事比武中取得了狙擊專業個人第三名的好成績。在獲得榮譽的同時,張楠也得到了各級領導和戰友們的贊揚,戰友們都親切的稱呼張楠為臨沂支隊的“猛楠”。
入伍10年以來,該同志先后參加了多起犯人追逃任務和重大警衛勤務18次,參加了“濱海-11”演習、“4。29” 蒙山救火、“9。18”涉日維穩任務、“”城市武裝巡邏任務、“五種力量”展示匯報狙擊表演等多項重特大任務,20__年、20__年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士兵,多次獲得嘉獎。先后榮立“三等功”兩次,20__年12月被總隊評為十佳訓練標兵,20__年被山東總隊評為“十佳優秀士官”。
人民調解員調解感想篇三
20xx年的社區人民調解工作,為了在轄區推廣學習普法知識,不斷增強居民的法律觀念和守法意識,教育群眾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糾紛,逐步把處理人民內部利益矛盾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真正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穩定的作用。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年社區人民調解工作心得體會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玉泉社區面積1.5平方公里,人口4784人,居民1631戶,84個樓門,地理特點屬于城鄉結合部的邊緣地帶,居民多數為鞍鋼附企,三冶下崗職工和馮宋占地動遷戶比較多,有部分居民靠出租房屋來維護生活,因而轄區內造成了不穩定因素。
二、人民調解工作的基本做法
人民調解的基本做法是:全民參與、網絡化信息反饋,在街道司法所直接領導下,密切配合主管部門從“抓源頭、固防線、化解矛盾”在基層。
1、首先社區成了人民調解領導小組,調委會每月對下設調解員進行一次培訓,每周開一次例會,今年以來我們根據市區上級文件精神要求認真慣徹“五有”“六落實”不斷完善機制,提高調解員和調委會主任素質,熟知機關政策,法律,掌握調解糾紛技巧,規范制作調解協議書,使調解員調解過程中能做到有耐心,誠心和愛心。
2、形成人民調解的多方位、多層次、多角度的體系。建立健全矛盾糾紛信息反饋機制,在社區內形成了網絡社區共有92名人民調解員、老黨員義務聯防隊信息聯防員,實行了社區清掃一崗雙責制,社區清掃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肩負信息反饋工作,節假日做到有專職人員值班。他們遍布在社區各個角度實行定期走訪和巡查。發現不穩定因素及時上報,因而有效的控制了不穩定因素,發現問題調解員及時調解,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調解率達到100%并達到了三滿意即群眾對調解方法滿意,對人民調解結果滿意,對社區安全狀況滿意。
一、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組織人民調解員集進行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單位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xx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xx。
三、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結合先進單位人民調解工作的實例,以及借鑒兄弟單位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科學的排查預警機制。1、基層單位各類矛盾糾紛隱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所以光靠調解員或者信息員是不能及時有效地捕捉到種種問題的萌芽,我們就廣泛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各部門的積極作用,開展摸排預防工作。2、是早發現原則。任何矛盾糾紛都有一個發生、發展、爆發的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及早發現,及時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穩定,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連隊職工群眾知法用法意識。采取各種宣傳方式,在連隊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識,注重普及職工生活,經濟發展,政策、法律與、生產相關的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怎樣用法律來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等知識,在工作中堅持政務公開,動員廣大職工積極參與連務治理,使干部與群眾之間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減少干群之間的矛盾。同時,廣泛開展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引導群眾積極向上,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斷加強文化道德的修養,做到遇事冷靜對待,互相謙讓,正確處理,減少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人民調解工作。
一年來,我們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工作要點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以深化法制教育為基礎,以實行人民調解為重點,以建章立制為保障,以促進居民環境穩定為目標,主動接受居民監督,把人民調解工作做到明處,在矛盾尚未發生就杜絕萌芽。
今后,我們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通過法制宣傳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連隊內各項事務。力求做到“矛盾不出連隊”,讓廣大群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
一、調解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
1、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2、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婚姻登記記錄,季度工作統計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人民調解員實行每月一次的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并結合本轄區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
3、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結合社區人民調解工作的實例,以及借鑒兄弟社區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4、深入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面向群眾,提供各種法律咨詢,組織轄區居民開展一些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活動。開年至今,我們共調解各種矛盾糾紛5宗,其中3宗在我們調節員的耐心說理勸解下,當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諒解,消除了分歧,達成了和解協議,有效地緩解了矛盾,增進了家庭和睦與鄰里團結。
二、積極開展“普法進萬家”的活動。
1、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居民參與管理的法制意識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0xx工作總結。我們利用社區黨員、干部培訓、社區干部會議等,舉辦多場法制講座,我們還派發普法宣傳資料發到居民手中,組織居民學習不同的法律法規,從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識。
3、在社區舉辦法律咨詢,并結合 “愛國、守法、誠信、知禮”等普法活動,解答社區居民關心的法律問題。
三、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幫教工作。
1、為了使幫教工作切實有效,我們對刑事釋放人員進行登記注冊,辦理有關幫教手續以便于我們進行幫教和跟蹤服務。
2、經常主動與刑釋人員談心,具體由安置員和刑釋解放人員進行面對面對話,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對其生活困難的地方進行幫教,做到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設法幫助 “兩勞” 釋放人員解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難題。
人民調解員調解感想篇四
一、精心安排,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全面開展
我鄉黨委、政府對切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一是調整、充實、明確鄉、村(居)兩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員;二是落實培訓經費;三是各村統一按縣司法局擬定的標準制作鄉、村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印章。培訓內容為《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協議規范文書的制作。
二、加強工作領導,組建高規格師資隊伍。
為了做好全鄉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經分管領導積極協調由鄉政府為調解員培訓工作提供經費、場所;我鄉組建了一支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授課組。有精通法律業務的律師,又有在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崗位多年、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一定研究的綜治辦專職主任。通過他們的培訓講授,使人民調解員在有限的時間內,學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識。
三、培訓人民調解員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具體化。
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系關社會穩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齊抓共管,部門之間協作配合是新時期人民人民調解建設的客觀要求。培訓的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四、以個案判決維持人民調解協議為典型,樹人民調解員工作信心。
在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授課過程中,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條款同當地發生的3余件典型案例有機結合起來講授,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授課效果。引用人民法院判決支持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極大地增強了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責任感和工作信心。
五、指導人民調員在調解民間糾紛中對民間糾紛“把關拿脈”。
培訓授課人員根據我鄉管轄區民間糾紛的狀況,總結了常見的5種類型20余個方面糾紛種類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人民調解員對民間糾紛的受理范圍、種類、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實際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間糾紛性質,在受理和調解工作中做到主動、準確、及時、合法。
六、落實培訓經費,切實保障培訓工作的開展
為抓好培訓工作,鄉在本次培訓中共計投入510元,主要用于培訓資料印制、人民調解員參加培訓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訓費用。培訓村級人民調解員18人,鄉級人民調解員11人,鄉鎮領導2人,共計培訓31人。在這次全鄉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中,共印制了50份內容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案件的若干規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的資料。發放50冊的《普法法律知識讀本》到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中。
此次培訓使全鄉5個行政村18名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得到了普遍的提高,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人民調解員調解感想篇五
人民調解屬于民間調解,是指在依法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民間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協議,由此而解決糾紛的一種活動。作為基層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專業知識的學習,積極提升調解能力和服務水平。調解應當按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人民調解卷宗的制作和管理要做到及時規范。
傳統人民調解主要對家庭、婚姻、鄰里等民事糾紛進行化解。當前人民調解工作范圍不斷擴大,已經擴展到交通、醫患、勞動、消費領域。民間糾紛已演變成為個體型、群體型共存的矛盾糾紛。作為基層工作人員要能熟練掌握法律法規、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懂得相關專業知識,嫻熟運用調解技巧來化解矛盾糾紛。善于運用法、理、情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調解工作,既講法律政策、也重情理疏導,既解法結、又解心結,不斷提高調解成功率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通過此次培訓,我深刻的認識到,當下中國社會處于轉型期,經濟的高速發展、交通的便捷快速、信息的靈敏通暢、人口的流動遷徙,民間糾紛已悄然發生變化,當今的民間糾紛往往存在陌生性、突發性、群體性、專業性的特征,為適應新形式下人民調解工作領域不斷擴展、工作機制不斷創新,作為基層工作人員,不斷提升調解能力和實用技巧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