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很快就要開展新的工作了,來為今后的學習制定一份計劃。通過制定計劃,我們可以將時間、有限的資源分配給不同的任務,并設定合理的限制。這樣,我們就能夠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計劃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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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匯款提示。銀行柜臺抓住銀行匯款這一關鍵核心環節,增加匯款提示服務,有針對性的向匯款人詢問為什么匯款、是否認識收款人,提示可以現場給收款人打電話確認或給親戚朋友打電話商量等,填寫《匯款風險提示單》確認后再操作,守好防范最后一道防線。三、教育培訓。縣級各金融機構對營業部大堂經理和保安進行培訓,及時通報當前金融安全保衛工作面臨的治安形勢和典型案例,讓相關人員始終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和疑似被詐騙人員,及時提醒客戶防范詐騙。四、聯手協作。縣綜治辦牽頭每季度召開一次防范打擊聯席會議,通報前一階段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公安局和各銀行各選配2名聯絡員開展防范堵截電信培訓、查詢涉案銀行卡工作。公安巡防隊在夜間巡邏時對轄區內atm機進行巡查,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力爭抓獲現行。五、勸阻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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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二
本次活動由刑警支隊反電詐中心牽頭,我校保衛處具體負責,學生處、校團委、二級學院共同組織。本次活動辦公室設在學校保衛處。
二、活動時間
反電詐宣傳從20__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為期一個月。
三、活動形式
開展多種形式的防范電信詐騙進校園宣傳活動。
(一)我校保衛處負責建立“反詐宣傳”聯絡員,負責與公安機關及年級輔導員、各學院班長日常聯絡。張貼防騙宣傳海報及錢盾軟件推廣海報,覆蓋學校圖書館、食堂、公寓和教學樓等人員密集場所。
(三)積極推廣以手機安裝防詐騙軟件“錢盾”、電腦安裝電腦版“錢盾”(錢盾:由阿里巴巴研發的可覆蓋手機端、pc端、pad端,專業解決用戶資金安全,防信息泄露的技術平臺)的形式有效降低風險,及時挽回損失。市反詐中心通過微信群及時推送最新防騙知識,也便于受理學生報案。
四、工作要求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三
(名單見附件)
(一)預防師生參與“_”活動。嫌疑人往往利用學生對金錢的需求,由社會人員到學校物色人選,并通過在校生從中介紹,將舊手機和身份證借給他們使用,或者引學生轉賬取錢,給予一定的經濟利益引誘學生為其“_”提供便利。各學校要加強對師生的防詐防騙教育,不要貪圖小利,謹防上當受騙。
(二)警惕師生個人信息被竊取。加強師生個人信息的管理指導學生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防范學生辦理多張銀行卡、手機卡、注冊多個微信號等現象,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學生提供的多張銀行卡、手機卡及微信號實施詐騙活動。
(三)防范師生參與詐騙。詐騙人員找到學生后,通常不留姓名和電話給學生,多數相約下次見面地點或再次主動到學校找學生,犯罪行跡隱匿性強。各學校要加強學生的法治觀念、道德觀念,拒絕陌生人的非正常“邀請”,嚴防學生受犯罪分子教唆而參與犯罪活動。
(一)宣傳內容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四
為進一步增強轄區群眾防騙識騙能力意識,營造“全民反詐”濃厚氛圍,三山分局峨橋派出所結合轄區實際,總結出“四到位工作法”,打出一套防電詐宣傳“組合拳”,切實提高群眾的預防意識,及時降低財產損失,有效遏制電詐案件高發勢頭。
峨橋派出所成立反詐宣傳防范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所領導定期組織召開反電詐工作推進會,通報發案形勢及宣傳工作開展情況,根據發案特點及規律,匯集眾智,調整思路,靶向發力,提升實效,同時結合學校新學期開學等重要時間節點,提前部署謀劃專項宣傳活動,綜合室加強與各社區民警溝通,全面統計所需的宣傳資料數量、尺寸等內容,積極與廣告公司對接,選擇適宜的電詐宣傳內容,迅速制作出大批量的宣傳單頁、橫幅、展板等材料,將防電詐宣傳工作籌劃準備到位。
線上依托警企、警民微信群,持續推送反電詐知識,教育引導群眾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意識,發動群眾積極轉發分享,擴大宣傳覆蓋面;線下組織警力通過面對面講解、發放資料、解答疑問等形式,開展動態宣傳,并在小區、企業、學校、街道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海報,充分運用企業單位的led屏,滾動播放反電詐宣傳標語,達到立體覆蓋、潤物無聲、內化于心的效果。共計張貼宣傳海報1500余張,設置宣傳展板20余塊,懸掛宣傳橫幅14條,投放led電子屏50余塊。
下一步,峨橋派出所將進一步加大防電詐宣傳力度,持續推進反電詐工作向縱深發展,不斷保障群眾的財產安全,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滿意度。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五
我們xxxx社區與百姓簽訂了責任狀,在調解工作中,能化解在基層的矛盾盡量化解在基層,堅持矛盾糾紛由大到小、由小到了的原則來做此項工作。堅持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以維護穩定為基礎,社區書記始終把自己擺在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的主要位置,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加大社區綜合治理力度,劃分責任,分片管理,對綜治、平安工作進行定期跟蹤檢查。
我們xxxx社區認真落實“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加強社區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實,增強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積極推動社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通過一系列防范措施,轄區治安形勢良好。進一步加大了創建平安和諧社區活動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參與意識,動員全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到創建和諧平安社區志愿者的活動中。
一年來,我社區開展了“和諧社區創建”活動,采用群防、人防、技防三結合,狠抓落實。在大型活動、安保期間,對上訪重點對象進行嚴格監控,做到每天見一次面,(有時24小時監控),以說服教育、思想疏通、家訪慰問等形式感化教育。保證了轄區安全穩定社區居民群眾防范意識明顯提高,防范力量建設顯著增強,沒有發生刑事案件,社區居民群眾安全感顯著提高,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
加強流動人口房屋租賃規范化管理,嚴抓人口管理工作。社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轄區外來暫住人口進行調查登記,同時對小區租賃戶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以誰出租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轄區的暫住人口與外來人口,并依法保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抓好兩勞幫教xxxx社區能夠圍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兩勞幫教的工作。社區以板報、講座、宣傳欄等形式,結合普法工作,組織轄區居民開展“法律進社區”宣傳活動,扎實開展法律宣傳工作,使居民懂得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營造了轄區濃厚的法制輿論氛圍。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六
各單位要成立預防電信詐騙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把工作落實到位(9月11日上午12:00前,各而單位領導小組名單加蓋公章后報辦公樓治安科n107)。
(一)預防學生參與“_”活動。嫌疑人往往利用學生對金錢的需求,由社會人員到學校物色人選,通過在校生從中介紹,將舊手機和身份證借給犯罪分子使用,通過一定的經濟利益引誘學生參與轉賬取錢----引誘學生為其“_”提供便利。各單位要加強對師生的防詐防騙教育,不要貪圖小利,謹防上當受騙。
(二)警惕師生個人信息泄露、被竊。加強師生個人信息管理,指導師生保護好個人信息,提醒師生不要辦理多張銀行卡、手機卡,注冊多個微信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師生提供的多張銀行卡、手機卡及微信號實施詐騙活動。嚴格管理好個人身份證、qq號、微信號,確保不泄露。
(三)防范學生參與詐騙。各單位要加強師生的法治觀念、道德觀念,拒絕陌生人的非正常“邀請”,嚴防學生受犯罪分子教唆,被動參與犯罪。
(一)加大宣傳力度。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七
二、工作目標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民反詐”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以鎮委*林吉東任組長,鎮長莊少瀚任常務副組長,鎮委副*李少涌、鎮人大副*鄭納金、派出所所長林揚裕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鎮綜治中心全體成員、派出所全體民警、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各村*、主任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服務中心,由分管政法副*李少涌任辦公室主任,鎮人大副*鄭納金、派出所所長林揚裕任副主任,成員在各成員單位抽調,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確保本次“全民反詐”專項行動順利進行。
1.加強“國家反詐中心”app安裝覆蓋率。全鎮各村、各部門要積極開展推廣“國家反詐中心”app安裝工作,要實現覆蓋率達到常住人口60%以上目標;機關全體同志必須全部安裝并注冊“國家反詐中心”app,并注冊生成推廣碼,在開展直聯工作時加強宣傳。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八
根據^v^柳林縣委平安柳林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柳林縣社會矛盾風險隱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動方案》和《全縣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柳林縣政府研究和服務中心防范整治養老詐騙工作方案》精神,由鄉人民政府牽頭督促指導,各村委、各部門具體落實養老領域非法集資問題隱患監測研判、預警提示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堅持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規范“三箭齊發”,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治理相結合,通過依法嚴懲養老詐騙違法犯罪,有針對性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為我鄉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2.以投資養老項目、發展養老事業為名,通過誘騙老年人群體購買相關理財產品、投資入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詐騙的問題隱患。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
各村委、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嚴格落實責任,進一步健全打擊整治養老詐騙行動的日常監管、綜合執法和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健全舉報、投訴以及處理、反饋等規章制度,加強與縣人行、銀監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聯打聯防的工作格局。
(二)整治虛假宣傳,遏制養老詐騙
要堅決整治以投資養老項目、發展養老事業為名,通過誘騙老年人群體購買相關理財產品、投資入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詐騙的問題隱患;整治一批養老領域經營不規范、存在詐騙苗頭隱患的機構、企業;曝光一批涉嫌養老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切實防控因養老詐騙引發的涉穩風險。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強大輿論
在黨的^v^召開前,各村委、各部門要積極開展“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為主題的防范養老服務詐騙宣傳活動。始終把宣傳教育作為從源頭上防范和抵制養老詐騙的重要舉措,通過政府視頻號、懸掛橫幅和街頭宣傳等多種方式向公眾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信息;要走進社區、走進公園、走進廣場等老年人聚集的場所精準宣傳;要堅持宣傳養老金是用來養老的,不是用來炒的;多方合力、多個渠道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強大的防范養老詐騙輿論聲勢。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門要結合本部門的職責任務,加大宣傳力度,具體制定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壓實責任、主動擔當、落實措施,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體系。
(二)打擊整治階段(6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各部門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對養老詐騙違法犯罪依法打擊、對以養老為名的投資項目、理財產品、投資入股等涉詐問題風險隱患進行有效的整治和規范。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門要形成工作總結報送鄉政府,全面總結防范整治養老詐騙工作中的成功經驗,探索建立一套長效常態化的工作機制體系,為持久深入有效打擊整治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為喜迎黨的^v^的勝利召開保駕護航。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各村委、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到做好防范整治養老詐騙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識到此項工作是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老年群體的迫切愿望,是保持社會環境國泰民安的實際舉措。要按照工作職責,以實際行動維護好老年群體的合法權益,讓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發揚光大,讓廣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各村委、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加強協調,相互支持、積極配合,在縣專辦的領導下,形成上下聯動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識,切實整治養老詐騙違法行為,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做好防范養老詐騙專項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三)細化方案,優化服務
各村委、各部門要根據方案要求,對專項行動的各項措施及工作安排所涉及的具體工作,進一步制定實施細則和工作分方案,以項目化運作、清單式管理、目標化考核為手段,推動專項行動深入展開。同時,要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理解、尊重老年人需求,引導老年人認清“養老騙局”,強化社會尊老敬老,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營造良好的敬老社會氛圍。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九
為確保取得實效,決定成立“平安守護反詐先行”宣傳工作領導組。
組長:xxx、黨工委委員、示范區公安分局局長
副組長:xxx、示范區管委會總會計師
成員: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綜合執法局、對外聯絡宣傳中心、唐槐產業園區、學府產業園區、陽曲產業園區、武宿保稅區、科創城園區、瀟河產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稅務局。
疫情防詐騙工作計劃表 預防詐騙工作計劃表篇十
文/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課題組
內容提要:遏制醫療保險欺詐行為,是防范醫療保險基金風險,保證醫保制度健康穩健運行的重要課題。本文緊密結合管理實踐,試圖對醫保欺詐的行為特征、主要特點進行深入研究,對其性質進行科學界定,同時從管理層面和社會學角度,對醫保欺詐行為產生的原因進行認真剖析和理性思考,著重就防范和打擊醫療機構和參保人的欺詐行為,從“三改”并舉聯動推進、健全法制建設、構建社會誠信、規范醫保管理和加強宣傳教育等五個方面提出對策建議。
關鍵詞:醫療保險 反欺詐 研究
遏制社會保險欺詐行為是防范社會保險基金風險的重要課題,尤其是在基本醫療保險領域,基金管理的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管理者與違規欺詐者的博弈。本課題研究,試圖結合醫保基金的管理實踐,對醫保欺詐行為進行分析,對醫保反欺詐,重點是防范和打擊醫療機構和參保人的欺詐行為提出對策建議。
一、醫療保險欺詐行為的基本特征及主要特點
首先,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醫保基金或非法獲得醫保待遇為目的。據對天津市醫保啟動以來發生的26件醫保違規案例分析,其中絕大部分案例中的行為人的行為是以欺騙手段獲取醫保待遇或醫保基金,并且在主觀上是故意的,具有詐騙性質,涉及詐騙金額共計 萬元。其中:虛假申報費用騙取醫保基金的12例,涉及金額萬元。違規出讓醫保專用票據,騙取醫保基金的4例,涉及金額 99萬元。將非醫保項目按醫保項目申報,騙取醫保基金的6例。涉及金額萬元。采取“掛床”住院的辦法騙取醫保基金的4例,查實145人次。冒名頂替就醫騙取醫保基金的3例,涉及金額萬元。虛開票據騙取醫保基金的1例,涉及金額萬元。據統計,天津市醫保結算中心2004年度累計拒付醫療機構不合理住院醫療費萬元,平均拒付率為%,這其中,有一些明顯不合理費用的產生是與欺詐行為有關的。
其次,實施手段主要是通過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即故意虛構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者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以達到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或醫療保險待遇的目的。重點表現在兩個方面:(1)在履行參保繳費義務上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騙取醫保權益。即用人單位為了小團體利益,采取出具偽證、編制假的勞動工資報表、財務報表或工資臺帳的辦法,少報、瞞報繳費基數、人數,以欺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達到少繳醫療保險費,換取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權利。(2)在醫療行為上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騙取醫保基金或醫保待遇。主要是參保人或者醫療機構、醫生以故意編造虛假的保險事故,或者隱瞞保險事故真相為主要手段,欺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達到非法占有醫保基金或獲取醫保待遇。
通過對目前發生的欺詐行為分析,具有以下五個特點:
一是實施欺詐的行為人較為復雜。受利益驅使,既有參保人,也有醫療機構,還有用人單位。在利益趨同的條件下,往往參保人與醫療機構人員共同合謀欺詐,以達到非法獲利的目的。在欺詐過程中,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的作用十分明顯,即使參保個人想實施欺詐,往往也要得到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的支持、縱容和配合。甚至有的欺詐行為就是醫療機構有組織、有領導進行的,帶有集體欺詐或法人欺詐的性質,如就醫資格作假、病因作假、票據作假、處方作假、醫療明細作假、醫療文書作假、住院床位作假、醫療證明作假等等,無不與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有關。如某職工醫院領導與醫護人員合謀欺詐,手段惡劣,觸目驚心,查實涉案金額高達萬元。
二是欺詐手法繁多。據不完全統計,竟達28種之多。其中比較常見的包括:就醫資格作假。即冒名頂替,如非參保人員以參保人員名義就醫;未過門診起付線的參保患者,以已過起付線的參保患者名義就醫。參保單位的經辦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使用參保人年度內可享受的醫療費用余額冒名看病報銷。醫務人員在參保患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患者身份證、醫保證辦理虛假住院,并編造醫療費用手續,向醫保機構申報。病因作假。將非醫保支付病種(如車禍、工傷、打架斗毆、自殺等)改按醫保支付病種。票據作假。定點醫院開陰陽票、大頭小尾、虛開票據,甚至不就醫也開票或賣票(將醫保票據賣給個體診所或非定點醫院、社區服務站。或者以承包形式搞“院中院”,將診室出租給無醫保資格人員行醫,使用本院醫保票據)。處方作假。將非醫保支付的項目如美容、保健、鑲牙等換成醫保支付的項目,或以物充藥、以藥換藥。醫生將保健品、滋補品、化妝品等其他生活用品開成醫保藥;將非醫保藥開成醫保藥;將普通門診藥寫成門診特殊病用藥,以提高報銷比例。醫療明細作假。多申報就醫費用,如做一次ct申報成兩次,用三天藥申報成十天,等等。憑空捏造,未進行的醫療檢查項目、未使用的設施卻開出檢查費、治療費和使用費等,進行申報結算。醫療文書作假。為了騙取醫療保險待遇,偽造、編造住院和門診病歷、各種檢查治療記錄、報告單等等。住院床位作假。即掛床住院。辦理住院手續后不實際住院治療,只在應進行檢查治療時回醫院。摞床住院。一張病床同時收治數名住院病人。證明作假:定點醫院向醫保部門提供與實際不符的證明材料。參保患者私刻醫院藥品外購章,自行到定點藥店購藥或購其他物品。
三是作案手段隱蔽。醫保改革初期,在管理工作沒跟上的情況下,醫保欺詐行為較為明目張膽,幾年來經過不斷加強和規范醫保管理,特別是加大對醫保違規欺詐的行政處罰力度,包括取消醫保定點資格、暫停醫保協議、依法追回非法所得和運用典型案例進行媒體曝光,開展社會輿論宣傳等,欺詐行為有所抑制,但手法在不斷翻新,行為更加隱蔽,依靠醫保機構稽核檢查已較難發現嚴重的違規欺詐問題,有些重點案件的查處主要是通過群眾舉報的線索進行的,一般情況下,醫保管理機構只有通過暗訪的辦法才能了解到真實情況,獲取到相關證據。
四是甄別困難。主要是由于缺乏行業標準,使醫保管理機構在甄別醫療機構、醫生和參保人員是否有欺詐行為時,有時難以判定,如^v^門沒有制定統一的診療規范、出入院標準,使醫院和醫生即使有故意擴大住院指征,降低住院條件,欺騙醫保機構的問題,也難以按欺詐定論。
五是社會危害性大。由于醫療保險涉及社會方方面面的利益,醫保欺詐行為對社會的影響已不僅局限于醫保本身,甚至已影響到人們的思想意識和對醫保改革的信心。首先,嚴重侵害了公共利益。醫療保險基金是廣大參保職工共同繳納的,用于保障職工基本醫療的公共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不擇手段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直接侵害了廣大職工群眾的利益。其次,違背了社會公平和正義。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按照政策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其權利與義務是相對應的,體現了社會公平。容忍騙保行為的存在,就是對絕大多數參保人員的不公平,社會也就沒有正義可言。再次,破壞了社會誠信原則。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醫療保險是市場經濟的產物,誠實信用是促進公平競爭,建立良好的醫療秩序的基礎條件。以欺騙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僅侵害了廣大參保人員的利益,而且敗壞了社會風氣。總之,醫保欺詐行為,不僅造成了基金流失,削弱了醫療保險的保障能力,影響了職工的基本醫療,而且造成了社會的不和諧,必然阻礙醫療保險制度的穩健運行和經濟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二、產生醫保欺詐行為的動因
一是利益驅動。醫療保險涉及參保人、參保單位、醫療機構和社保機構四方利益。醫保欺詐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主要原因是受利益驅動的結果。參保單位以犧牲參保職工利益為代價,希望盡可能地降低經營成本,從而不繳或少繳保險費。參保人希望獲取盡可能多和盡可能好的醫療保障服務,甚至不履行繳費義務也能夠得到醫療保障服務。醫療單位作為醫療服務的提供者,無論是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都希望通過提供服務得到更多的經濟補償,“分配與醫療費收入掛鉤”、“以藥養醫”的機制與現狀,使利益最大化成為醫院法人和醫務人員追求的重要目標。醫保機構作為醫療保障管理者負有管理醫保基金的責任,掌握著一定的審核支付醫保基金的權利,受利益的誘惑,個別意志薄弱者以權謀私,也可能成為醫保欺詐的幫兇。綜上所述,利益的誘惑,使醫保基金成了欺詐者想方設法蠶食的唐僧肉。
二是社會道德缺失。醫保欺詐行為的出現,反映出社會道德意識的淡漠與輕視,有的欺詐者并不認為這是一種違背社會公德的問題,即使明知違法,但法不責眾的心理狀態使得人們對此有恃無恐;價值觀的顛倒和社會責任感的喪失,使得有的人把以不正當手段為小團體獲取效益或為個人謀得利益,看成是一種能力和本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從社會學角度分析,改革的過程是利益調整的過程,面對社會發展變化,貧富差距的加大和利益上的落差,造成有些人心理失衡。甚至有的人,對公費醫療、勞保醫療時積累的醫藥費,一直未能報銷;對社會腐敗現象,貧富差距不滿,將欺詐醫保基金作為一種心理宣泄和經濟補償。另外,醫療費用高,令一些社會弱勢群體面臨著心理和經濟的雙重壓力,個別人甚至陷入無錢就醫、因病致貧的困境。這些都是產生醫保欺詐行為的社會因素。
三是法律制度建設滯后。醫療保險改革步伐較快,但是相應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法治的力度也不夠。社會保險雖然是強制性保險,但是立法層次低,執法的強制力不夠,即使情節與后果嚴重,構成具有刑事違法性的欺詐行為也未有得到刑法的有力支持。從刑事處罰方面看,《刑法》雖然對保險詐騙犯罪作了界定,但沒有明確社會保險詐騙罪,按照我國“罪刑法定”的原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因此對打擊社會保險詐騙行為并不適用。其他相應法律,如《勞動法》對社保欺詐行為的處罰沒有涉及,《保險法》中對保險欺詐行為追究刑事責任有相應規定,但只能調整商業保險行為。因此,司法機關對采取欺詐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的處理處于無法可依,進而無法立案偵察、審理和處罰的狀態,以至于即使騙保行為情節嚴重,在刑事處罰上也缺乏法律依據。從行政處罰方面看,^v^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社保欺詐行為如何適用法律也沒有明確的規定。醫療保險制度最高級別的文件是《^v^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天津市醫保改革的正式文件是由市政府批轉的市勞動保障局制定的《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僅是政策層面的規定,立法的層次低,法的強制力不夠。現行政策對不依法參保繳費、以非法手段騙取社保基金的行為,對行政處罰手段規定較多,但在實際落實處罰上并不盡如人意。雖然規定了對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實際上沒有配套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刑事與行政處罰上的力度不夠,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在客觀上,給惡意騙保者提供了“寬松”的環境,甚至有的行為人存在“我就騙了,能奈我何?”的心理。
四是監督管理不到位。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與醫保參保人和醫療機構、藥店工作人員的就醫行為和醫療、醫藥服務行為有直接關系,對于任何一個管理如果涉及到社會幾百萬就醫患者和醫療服務人員,其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天津市現有參保人員萬人,2004年醫保住院就醫達萬人次以上,門診就醫46萬人次以上,有定點醫療機構477家,醫生幾萬人,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專事醫保管理的人員僅有百余人,即使加上勞動保障行政管理人員,力量也有限。這幾年,醫保管理機構在創新管理、規范醫療行為、改進結算方式、強化審核監督、提高計算機管理水平方面進行了全面規劃和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面對如此龐大的管理對象,如此眾多的醫療行為,要管住、管好,其難度可想而知。另外,醫保管理機構對欺詐行為調查取證,需要得到衛生、公安、交管、藥監、120急救中心和街道居委會等有關方面的配合,但是由于沒有法定的工作協調機制,調查取證往往得不到應有的支持。
五是政策設計缺陷。客觀分析,醫保欺詐和違規行為的大量出現,主要是人們趨利心理作祟,但是也與政策制度設計有關,主要是由于一些政策規定不夠完善,客觀上不利于抑制人們的私欲膨脹。如目前醫保政策沒能很好地體現義務與權利的對應,由于參保人繳費基數不同,繳費比例相同,所交保險費不同,但是享受的待遇標準是一樣的,使一些用人單位和個人故意瞞報繳費基數,想辦法少繳費;門特病準入標準不夠嚴,按規定只要憑任何一個二級以上定點醫院或具有專科特色的一級定點醫院進行診斷,由副主任醫師以上資格的醫生開具診斷證明就可辦理,對應建立復查制度和退出門特病管理的條件沒做規定,為欺詐者作假埋下隱患;現行制度實行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繳費掛鉤,使一些用人單位不擇手段,通過企業人員調整,改變企業在職繳費人員與退休人員的數量,用較少的人員繳費,換取退休人員能夠享受醫保待遇;現行政策對違規欺詐行為在行政處罰上力度不夠,刑法處罰上又沒有對醫保詐騙罪做明確規定,使違規欺詐者的違規成本很低,不足以起到震懾違規欺詐行為的作用。
三、解決醫保欺詐問題的對策意見
鑒于醫保管理的復雜性和欺詐形式的多樣性,加強醫保管理,遏制醫保欺詐行為必須標本兼治,打防并舉,綜合治理。既要對深層問題從深化改革上找出路,又要從實際出發,研究當前醫保欺詐的防范辦法;既要從司法介入上有所突破,堅決查處大要案,又要從制度建設入手,尋求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既要依靠醫保機構自身力量加強監管,又要注重調動和發揮醫療機構和參保患者的積極性。總之,對涉及醫療機構和參保人的醫保欺詐行為,要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科技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
一要堅持“三改”并舉,聯動推進。要解決體制上的問題。當前醫療保險進展較快,但是醫療體制改革與醫藥流通領域改革的步伐相對滯后,國家對醫療機構投入不足,補償機制不完善,面對逐步市場化的醫療市場,使醫院在依法行醫,自覺控制醫療費用與追求生存和發展兩者之間陷入兩難選擇。醫院作為提供醫療服務的主體,也是控制費用,解決欺詐行為的主體。(1)要在維護醫保改革大局,加強領導和思想教育的前提下,通過改革合理調整利益機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協調好醫療機構、藥店與醫保機構三方的利益關系,兼顧公平與效益,使醫療機構和藥店主動參與醫保改革,端正醫療行為和經營行為。(2)要通過醫保政策調節,合理分配醫療保險市場,使不同等級的醫院能夠在為患者提供良好服務 的前提下,在經濟利益上得到相對合理的補償。(3)通過管理,引進競爭機制,實行醫療保險市場準入制度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招標制度,對未達到醫保管理要求和條件的醫療機構,不給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4)試辦由醫保管理機構管理的社會保險醫療機構,不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醫保患者提供服務。
二要提高立法層次,加大處罰力度。盡快制定頒布《社會保險法》;修改《刑法》,增加“社會保險詐騙罪”的罪名,規定定罪量刑依據。還可參照《刑法》和《保險法》的定罪量刑的規定,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結合典型案件的判例,對社保欺詐行為的刑事處罰作出司法解釋,以加大司法機關介入打擊醫保欺詐行為的力度。如果上述條件不成熟,建議地方加強行政處罰立法,制定社會保險反欺詐處罰辦法,對醫保欺詐行為調查辦法、處罰標準以及“騙保”人違法取得的利益如何承擔經濟責任等等作出明確的可操作的規定。對醫保管理機構難以調查取證的案件,建立^v^門介入的工作銜接機制和相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工作的機制。同時,對政策制度設計不完善、不合理的問題進行修改與調整,使政策和制度導向有利于避免或減少欺詐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