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一
(全日制勞動用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簽訂本合同須知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規定是:
(一)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方應當為乙方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乙方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c、乙方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沒有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話:
郵 政 編碼: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二
甲方:
乙方:(單位或代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變動乙方但當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應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下列各項規定。
1、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項條款,服務公司領導的命令。
2﹑維護公司的名譽和信用,不得從事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3﹑工作中如有任何問題,要及時向公司和上級領導匯報請示,不得隱瞞事實。
4﹑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不正當的使用公司***,利用職務向第三者提供便利或有利條件謀取經濟利益。
5﹑不得為了私人的利益,向公司有業務關系的客戶要求或接受財﹐物,不等過分接待,發生金錢接待關系。
6﹑在本公司工作期間,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不得有經營自身業務的行為。
7、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事宜
8、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勞動紀律,酗酒、任何不禮貌的行為。
9、不得對他人施加暴力、威脅他人,妨礙公司的業務工作;不得偷盜等違法行為。
11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12、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不得有打擊報復等不良行為
13、須按時參加專業訓練和實戰演練提高個人的綜合素質
16、在工作職責范圍內服從用人單位安排主動配合用人單位更好的為用人單位服務
17、熟練掌握放火防盜的基本技能有清醒的認識
18、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統一發放服裝裝備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攜帶藏匿兇器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學習及工作工具
六、甲方根據乙方的綜合能力職位和業務確定乙方的工資1000元人民幣月人提供食宿
第三章 合同期限 附手冊
十一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共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三
編 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蕪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請勿復印)
辦理用工備案、處理勞動爭議、續訂合同或辦理社會保險及流動轉移手續的依據。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于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五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xx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xx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生產經營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甲方
因生產經營變化需要,可以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調整和工作安排。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可以依據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要求對乙方進行考核,并可依據考核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工資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
定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3、乙方在職期間,休息休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四、勞動報酬
,超過基本工作量(件)部分按元件計算工資標準。
2、甲方實現計件工資制度,以乙方每月完成工作量(件)確定該月工資標準。
3、乙方的薪酬甲方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
2、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社會保險及福利以現金的形式合計在其工資內,社會保險等各項保險費用的繳納由乙方自行辦理及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向乙方告知了勞動紀律及企業規章制度內容,并告知乙方查閱上述規章制度的方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操作規則的,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對
乙方進行處罰,并可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六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的需要,按照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等規定,招收乙方為生產臨時工,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1、乙方的工作工種為生產臨時工,甲方完全有權正常安排乙方的工作工種。
2、乙方必須按時、按質完成屬于本職工作的任務,例如:翻松蕉地,清理排水溝、抹花、修果、斷蕾、打藥、墊把、套袋、脫袋、回收套袋、擲蕉、拉繩等工作。如上述工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請臨時工,臨時工工費由乙方支付。
3、在生產期間,乙方不能隨意擅自外出,如有急事外出時,必需向工地主管人員請假,經同意后方可外出,合同期內乙方不準在外受雇于他方或者私自外出打零工,如有發現,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按零工費的10倍罰款。
1、甲方按實際情況由工地主管人員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和休息,甲方執行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如有下列情況的,甲方需延長時間,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并依時完成任務。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路線、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需及時搶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無理要求。
(3)、為完成基地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如卸肥、干旱淋水等,乙方必須加班完成)。
(4)、合同期內,甲方視實際情況安排乙方的休息(例如雨天、臺風、節假日等)。
1、本基地實施多勞多得的按產量提成方法計算工資,保底不封頂,按商品蕉每公斤提成0.28元,作為工資,待到合同期滿并收獲完成后才結算工資,如遇臺風、霜凍等不可預料的天災,甲方保證乙方每月份兩個勞動力收入不低于2500元,正常情況下每人每月預發生活費600元,收獲時砍蕉,扶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報酬,采收時,甲方完全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客戶的需求對香蕉進行采收買賣,乙方無權干涉。合同期間乙方不準在中途辭職,如有特殊辭職者只能領取基本生活費(即每人每月600元)。
2、在砍蕉時,由乙方把香蕉運送滑道到香蕉打包裝處,甲方按每株香蕉0.8元(暫定)給乙方,乙方無條件服從,不服從者按每月領取的生活費,甲方不再補貼,并開除乙方。
3、在采收香蕉時間,乙方必須把香蕉套袋保護好,回收給甲方存放大棚,甲方給乙方每一套按0.1元付款,乙方必須服從。(注:此條3第一代新種苗有一角錢,二代苗沒有補)。
4、在采收香蕉時,打包房所剩下的香蕉把滑輪、拉桿及雜物由乙方收集好,按地方堆放,甲方不付任何報酬。
5、在種植香蕉到采收香蕉過程中,甲方提供材料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保護好,不能當作自有,在香蕉開花時期,乙方必須保護好香蕉,盡量不能給香蕉蕾掛在葉子上造成不正當段蕾,另外在香蕉開花、抹花時節,乙方不能把自己管理的雙胞胎香蕉修干凈,如到采收香蕉時候,發現有雙胞胎香蕉,甲方有權扣乙方每棵按3元算。
6、在香蕉出完果的時候,乙方不把香蕉樹用繩子栓穩、栓好造成香蕉不可采收的時候,斷掉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給甲方每顆按50元來賠償,在香蕉采收時,乙方不能清準香蕉砍,造成有香蕉在樹上成熟,甲方不能按市場價格出售,按成熟的那一棵當天市場價賣給乙方,到乙方結賬時由甲方扣除。
7、在新種香蕉苗期間,到下一代留苗,即第二代留苗時,乙方必須把下一代苗選好,留出所選的那一棵,甲方不付乙方報酬。如乙方再管第二代香蕉苗時,乙方必須把香蕉溝清理好,到底怎么清溝由甲方來安排。
8、在管理第一代苗,(即新種蕉苗)前三次的除草劑和大溝上的除草劑由甲方提供,不收乙方的錢,但是超出了三次的必須由乙方出錢,甲方要求使用除草劑的乙方必須服從,但不能超過市場價格,到結賬時甲方再從提成費中扣除乙方的費用。(注:管第二代香蕉苗的,甲方不再承擔行面上的除草劑,邊上大溝算甲方出,行面上算給乙方,甲方先提供除草劑給乙方,待到提成時由甲方扣除)。
9、乙方幫助甲方管理香蕉地的時期,即合同期,甲方必須提供兩拖拉機的柴火給乙方使用,乙方要是使用柴火超出兩車的,甲方提供車輛,乙方要付柴火錢,但不能影響管理蕉地工作。
10、在乙方管理的每一代香蕉,甲方賣了香蕉,所掛在樹的葉子,乙方必須砍下來,甲方不付報酬,此項包在提成費中。
11、在甲方的要求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給香蕉留八梳,上面一梳二梳必須留26個香蕉果,方可留八梳,不然只能留七梳,但是乙方一定要把中間的三層果和雙胞胎修干凈,乙方必須服從。
12、甲方定量提供化肥、農藥給乙方施用、乙方必須無條件按規范施肥、打藥,不得以任何理由少施。更不得將剩余化肥、農藥私自出售,如有發現,則將乙方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開除。
1、乙方在生產勞動中一定要注意防范好自身安全,管教好、監督好隨從家屬,對于隨從家屬涉外人員在本香蕉地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電線不準亂拉亂接,電費提供,不準使用超負荷工作的電器(例如:電磁爐、電熱管等)。未經批準乙方不準帶陌生人進入香蕉工棚留宿過夜,上述規定如有發現,甲方將采取對其進行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3、乙方在生產前和勞動中禁止飲酒,工作中按照要求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如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付任何責任,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香蕉采收完成結算工資后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在川通訊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性別: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
省(市)________
區(縣)________
鄉鎮________
村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工程中擔任________崗位________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1、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________(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________元。
2、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4、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6、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鑒證單位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八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布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脫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并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并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九
甲方: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 籍貫 :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寧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起至 止。
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查詢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個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達到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后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
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page]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法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三十九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