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事故報告管理制度篇一
一、報告范圍:凡校園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包括各類人員、安全事故、疫情、校產損毀、自然災害等等。
二、報告辦法:凡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事件,向本部門負責人報告,凡工作時間以內(指放學后、節假日)發生的,向安全值班人員或就近向領導報告,凡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立即按垂直關系逐級向上報告。
三、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實行申報制度,由教育局局長審批。
四、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必須第一時間上報教育局。
五、發生安全事故實行首位責任制,要在全力組織自救的同時,按有關規定報告公安、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發生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的,因遲報、漏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事故報告管理制度篇二
1、不論何因造成的師生人身傷害,并造成流血及其它嚴重后果。
2、不論何因造成的師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可能產生惡劣影響。
3、校園內各類貴重設備設施遭自己損壞、盜竊、人為破壞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
事故報告管理制度篇三
本制度規定了事故分類和分級、報告、調查、處理、匯報、上報及統計等事項。
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
(二)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1.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建設部3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3.國家和建設部、有關省市安全監督管理局相關規定。
4.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三)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項目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應在8h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外埠項目部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在2h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生后24h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外埠項目部發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后,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四)事故現場處置
1.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六)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事故報告管理制度篇四
1、報告主體為責任人。若首先發現的非責任人,原則上應通知責任人,如情況緊急,必須充當臨時責任人。
2、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如遇學生受傷,要親自及時把學生送往學校醫務室,由醫務室進行診斷和處理,如果醫務室要求送醫院,要由責任人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
3、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以最快速度上報年級組長以及當天的行政領導、校級領導。
4、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室參考。
5、校長室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
6、校長室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出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
7、處理結果備案歸檔。
事故報告管理制度篇五
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度
一、一旦學校發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學校綜治辦主任一票否決,不評優,不評模,不享受主任津貼。
二、對發生了重大事故的班級班主任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不評模,年終不評優,不享受學校福利。
三、對各部門發生的'事故,如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等發生的火災,該室負責人一票否決。
四、由學校商店、食堂及衛生問題導致師生發病事故,食堂、商店負責人一票否決。
五、因個別教師的體罰或言行侮辱等直接導致學生出事,對該教師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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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報告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提高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信息報告的質量和效率,指導病區妥善處置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推動醫療質量持續改進,切實保障醫療安全,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報告暫行規定》和《護士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以及醫院運行過程中,任何可能影響患者的診療結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負擔并可能引發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以及影響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第三條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根據所屬類別不同,分為醫療安全(不良)事件、護理安全(不良)事件、藥品安全(不良)事件和醫療器材安全(不良)事件四類。
隱患事件:由于及時發現錯誤,尚未形成事實。
未造成后果事件:雖然發生了錯誤事實,但未給患者機體與功能造成任何損害,或有輕微后果而不需任何處理可完全康復。
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醫療過程中是因診療活動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機體與功能損害。
警告事件:非預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進展過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喪失。
第二章 報告處理程序
第五條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實行電子郵箱、短信、電話、傳真、紙質表格等多種途徑上報。投訴管理辦公室面向全院公開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的方式和方法,科主任、護士長為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的主要責任人,同時鼓勵其他人員通過上述途徑署名或匿名直報。
第六條 上報原則第二教育資源網http://小編為大家整理
1.逢疑必報:只要醫務人員不能排除事件的發生和醫療行為無關時,就必須上報。
2.瀕臨事件上報:有些事件雖然當時并未造成傷害,但根據醫務人員的經驗,認為再次發生同類事件的時候,可能會造成患者傷害,也需要上報。
第七條 上報和核對時限及程序
隱患事件和未造成后果事件:發現人須在12小時內上報科主任或護士長,科主任或護士長須在5個工作日內填報《醫療/護理/藥品/醫療器材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單》上報至投訴管理辦公室,投訴管理辦公室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分類整理,在每月30日之前將匯總結果分別反饋給醫務處、護理部、藥學部和醫學裝備部。
不良事件和警告事件:發現人須立即上報科主任或護士長,科主任或護士長在處理事件的同時立即逐級上報至投訴管理辦公室和相關主管部門,在24小時內填報醫療/護理/藥品/醫療器材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單》,科主任或護士長及相關主管部門于搶救或緊急處理措施結束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處理。根據事件處置和發展情況,及時補充、修正相關內容。
第八條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上報堅持非懲罰性原則。對于主動上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責任人,不予處罰。對主動發現與及時報告重大安全(不良)事件和隱患,避免嚴重不良后果發生的非責任人予以保護和鼓勵。病區上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醫院予以獎勵。
第九條 每年以病區和學部為單位評選并頒發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貢獻獎。評選標準: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例數達到或超出醫療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且上報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對流程再造有顯著幫助,實現流程再造達到1項以上的病區或學部。
第十一條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發生后,科主任、護士長應及時采取針對性補救措施,將事件的危害程度降至最低,并對有關的實物如標本、藥品、器械、用具、病歷和醫療記錄等按規定妥善規范保管,不得銷毀、轉移或涂改。對疑似輸液、輸血、藥物引起的不良事件,護患雙方應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簽名或蓋章,嚴格執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各病區對已發生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應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本病區醫務人員認真討論,查找原因,制定并落實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預防不良事件的再次發生。各部門應每季度組織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對上報的典型案例進行分析討論,從醫療管理制度或工作流程層面提出修訂建議和改進措施,并對類似事件進行跟蹤監控,以減少和杜絕類似不良事件的發生。
第三章 質量持續改進
第十三條 投訴管理辦公室建立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數據庫,對每月上報的'信息進行初步統計和匯總,對統計結果進行趨勢分析和個案分析,對發生頻次較高和危害程度較重的事件,及時向全院進行匿名通報,提出整改措施,必要時組織醫療安全專項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各主管部門要定期召開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學習會議,從錯誤中學習,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第十四條 投訴管理辦公室每年將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編輯成冊作為培訓教材,警示全體醫務人員,讓每個成員及時學習到典型案例的經驗教訓,以降低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的發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醫療安全(不良)事件不包括藥品不良反應、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和輸血反應事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和輸血反應事件報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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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告要求?
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報告時限如下:?
1、一般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日起15日內,上報有關信息。?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1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自事件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上報有關信息。?
1、日常管理中發現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直接向法院起訴的;?
3、患者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其他法定鑒定的;?
4、患者以醫療損害為由申請人民調解或其他第三方調解的;
5、患者投訴醫療損害或其他提示存在醫療質量安全事件的情況。?
二、事件調查處理?
三、監督管理?
四、附則?
(二)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及損害人數,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分為三級:?
2、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殘疾、器官組織損傷或其他人身損害后果。?
3、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殘疾。?
(四)本制度所稱醫療質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及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事件報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事故報告管理制度篇七
為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嚴格執行安全報告制度,使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根據《兩江鎮中小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其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為了保證學校師生安全,我校實行嚴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信息報送工作,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準確上報事故情況。
1、發生在學校的各類安全事故,現場人有責任及時匯報,并視事故大小學校按規定逐級上報。隱瞞不報,對責任人加重處罰。
2、安全事故一旦發生,應保護好現場,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損失擴大,如有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3、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進行調查分析,做好調查記錄,查清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強防范。
4、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過;事故本人和全校師生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出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5、對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員要主動關心他們,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合理地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化解各種矛盾。
6、對違反規章制度,盲目指揮、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必須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罰,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