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的選材不能求全貪多、主次不分,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總結的目的,把那些既能顯示本單位、本地區特點,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為重點選用,寫得詳細、具體。什么樣的總結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總結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總結篇一
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工作有效落實
活動開展以來,按照《“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集團客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集團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組建了活動領導小組,層層分工明確主體責任,并按照活動內容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劃分活動階段制定相應的目標任務,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活動開展期間,嚴格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照各個階段的目標任務開展活動,并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分析,找到切實可行的改進辦法,在集團安全生產會議上予以通報、整改;對先進的經驗和做法及時予以推廣。整個活動期間我集團各部門之間相互協作、互相溝通、齊抓共管,形成了全員參與抓安全的良好管理風氣,為我集團客運生產工作順利開展作出了安全保障。
二、加大宣傳教育,保證常抓不懈
集團公司十分重視安全宣傳工作,通過候車室廣播、發放安全教育彩頁、車站院內懸掛安全標語橫幅及事故現場圖片等方式來加強安全宣傳,使乘客自身的安全乘車意識不斷提高,從源頭上大大降低了事故隱患。公司在“百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中制作車內安全宣傳標語500余幅,全部貼于營運車內醒目位置,在客運站場利用橫幅、黑板報、上路稽查時派發傳單等方式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發放安全生產知識宣傳資料800余份。
為加強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我集團公司對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和駕乘人員已建立起一整套全員培訓教育及考核制度。結合車輛和駕駛員證件檢審驗工作,對所以營運車輛和人員進行嚴格地摸底排查,對技術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一概進行強制維護保養。此外,根據客運車輛和駕駛人資格審定的有關要求,我司對駕乘人員嚴格執行上崗考核制度,并對其進行培訓教育。
三、加大監督檢查,確保動態管理
我公司一直注重車輛的運營管理,堅持每天由安檢人員對車輛運行路段檢查,嚴厲查處超速超員、搶超搶會、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及準駕車型不符等違法行為,并保證每周至少四次由集團公司主管或分管安全的領導親自帶隊上路稽查。同時,有效利用gps監控系統,實行24小時監控,對超速違章車輛及時發送語音信息或打電話予以警告,對連續超速者給予經濟處罰及停班處理,讓每一個駕駛員時刻都能感受到安全行車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四、加強站場管理工作,確保源頭安全有序
汽車客運站是車輛運行體系中的重要環節,歷來是集團公司安全源頭管理的重點,始終按照“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的要求進行管理,各車站充分利用x光機“三品”檢測儀對乘客行包進行檢查,堅決將“三品”堵在車站外。同時,嚴格執行安檢報班制度,確保車輛性能保持良好技術狀況,從源頭上確保安全運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黃金周”節假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將一切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組織安排好各項應急預案,做到有備無患。冬季遇冰雪天氣,對所有營運客車逐臺進行冬季防滑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檢查。對配置不齊或無效的,堅決不準運營;對出現的超員、超載、客貨混裝、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帶病駕駛、不按規定配備駕駛人員等違法違規現象有針對性的進行查堵;對查出的違法違規駕駛員、車輛,采取辭退、再培訓教育、停班限期整改等手段。
五、加大安全投入,降低安全風險
近年來,公司將安全管理放在企業管理的核心位置,不斷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首先,加大保險投入力度,逐漸將承運人保險由30萬提高到40萬,現在又加大到50萬;其次,購置設備加大車站的安全源頭管理,斥資為車站購置x檢測儀、車輛安檢門設備,增強了車站的安全保障能力;第三,從集團公司到基層客運單位建立起了安全監控平臺體系,對所有單車安裝了車務通管理系統,達到了對車輛的實時監控;第四,加大流動稽查力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監督無遺漏。
以上是我集團在開展20xx年“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過程中的一些做法,如有不到之處請批評指正。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總結篇二
為了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了陜西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下面是條例的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前款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
第三條 道路運輸經營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利用客運機動車和貨運機動車為社會公眾提供道路運輸服務的行為。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以道路運輸方式營利,僅為本單位和本人服務的道路運輸活動,不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公安、建設、工商、價格、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道路運輸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編制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的原則,建立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為鄉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安全、經濟、便捷的運輸服務。
第八條 客運經營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辦理工商登記,在許可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客運經營者投入客運經營的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屬于客運班車的還應當配發客運標志牌。
客運經營者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第九條 同一客運線路有三個以上申請人的,應當通過客運線路服務質量招投標的方式作出許可決定。
第十條 客運班車應當按照批準的營運線路、班次、站點運行,不得擅自變更和脫班。
客運班車應當在規定位置放置客運標志牌,張貼票價表,標明經營單位和監督舉報電話。
第十一條 客運班車應當進站經營,不得在站外攬客。
客運班車在城區需要設立??奎c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與公安、建設部門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客運經營者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保障行車安全。
客運經營者應當文明經營、規范服務、禮貌待客。
第十三條 客運經營者應當確保車輛設備、設施齊全有效,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侵害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
運輸過程中發生侵害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客運機動車駕駛員和乘務員應當組織旅客采取措施制止違法行為,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四條 因客運經營者過錯造成旅客漏乘誤乘的,客運經營者應當按照旅客意愿,安排改乘其他車輛或者雙倍退還票款。
第十五條 客運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欺騙、強迫、威脅或者兜圈繞行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旅客;
(二)無正當理由終止運輸、中途更換車輛或者將旅客交他人運送;
(三)偽造、倒賣、轉讓、涂改《道路運輸證》和客運標志牌。
客運經營者因車輛發生故障、事故等原因確需中途更換車輛或者將旅客交他人運送的,不得重復收費;導致運輸質量降低的,應當向旅客退還相應的票款差額。
第十六條 貨運經營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辦理工商登記,在許可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貨運經營者投入貨運經營的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貨運經營者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第十七條 貨運經營者承運貨物時,應當與貨物托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
貨運經營者承運法律、法規規定限運、憑證運輸的貨物時,應當查驗并確認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后方可運輸。貨運經營者不得承運法律、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第十八條 在外省注冊的貨運經營者需要從事起迄地都在本省境內的貨運經營活動一個月以上的,應當到駐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應當設置危險貨物運輸標志,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及防護用品。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
第二十條 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投入運營的車輛進行二級維護、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和綜合性能檢測。
第二十一條 客運經營者運輸旅客時,客運機動車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載客,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貨運經營者運輸貨物時,貨運機動車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載貨,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第二十二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不得以提供駕駛服務等方式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第二十三條 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辦理工商登記,在許可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 道路運輸站(場)的設置和建設,應當符合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和國家有關標準。
第二十五條 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施,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乘客應當接受對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
第二十六條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按照貨物的性質和保管要求,對貨物進行分類存放,保證貨物完好無損。
第二十七條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業務操作規程進行貨物的搬運裝卸;貨物搬運裝卸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照要求作業。
第二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者應當將受理的貨物運輸業務交由具有經營資格的貨運經營者承運。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的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掛牌經營,不得超出許可范圍承修機動車。
第三十條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任何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到指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維修機動車。
第三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范進行維修,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承接機動車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與托修方簽訂書面維修合同,并僵立維修檔案,做好維修記錄。
第三十三條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或者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檢測技術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結果證明,并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大綱進行培訓,確保培訓質量。對未經培訓和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發給培訓結業證。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道路運輸經營秩序,保障運輸生產安全。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重點在道路運輸以及相關業務經營場所、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在公路路口進行檢查時,不得影響交通秩序,不得隨意攔截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
第三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二名以上人員參加,并佩戴執法標志,向當事人出示行政執法證。
用于道路運輸監督檢查的專用車輛,應當設置統一的車身標志。
第三十七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情況,不得阻礙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執行公務。
第三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車輛超載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應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強制卸貨。
第三十九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道路運輸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的,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第四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暫扣當事人車輛的,應當出具暫扣證并告知當事人在二十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當事人接受處理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于當日內退還暫扣的車輛。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暫扣車輛時,應當幫助當事人聯系車輛,將乘客或者貨物及時轉運。
當事人未在二十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一條 道路運輸經營者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繳納道路運輸管理費。
第四十二條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舉報和投訴。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接到舉報和投訴后,應當及時查處并在十五日內作出答復。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客運班車未在規定位置放置客運標志牌,標明經營單位和監督舉報電話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以提供駕駛服務等方式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二萬元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道路旅客運輸站(場)經營者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一至三個月。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道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者將其受理的貨物運輸業務交由無經營資格的承運人承運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許可范圍承修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條例規定的行為,作出責令停業、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三萬元以上罰款處罰決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不依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五)違法扣留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十二條 出租車客運和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依照《陜西省出租汽車客運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輪式拖拉機的維修以及駕駛員培訓等由農業機械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總結篇三
安全生產是道路運輸行業永恒的主題,也是推進道路運輸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該如何履行好“三關一監督”工作責任,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結合工作實踐,從“管什么”和“怎么管”兩方面談幾點想法。
1 找準位置。明確責任,解決好“管什么”的問題
安全生產原本不是一個獨立的工作系統,它包含在企業日常生產和管理實踐中。企業歷來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經營行為如維護、保養、培訓、例檢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產的目標和任務自然也就容易實現了。改革開放以來,“有路大家行車,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單一公有制的運輸企業逐步解體,原來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產規章、辦法和措施也就無法執行。一些運輸經營者只重視生產效益,忽視生產安全,加之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滯后,監管不到位,責任不明確,因而道路運輸市場事故頻發,不但造成了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而且也降低了運輸行業的認可程度,發生事故的運輸企業也遭受了重創。對于一些重特大事故,業內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戰戰兢兢。面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道路運輸行管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賦予我們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落實到位,是首先必須明確的問題。
根據國家法規、規章賦予的行政管理職能,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的是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法律依據是《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是公安交警部門,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對于上述兩大家,道路運輸行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是小兄弟,主要依據國家《道路運輸條例》和《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負責相關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概括起來就是“三關一監督”:把好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車輛設施設備技術狀況關、從業人員從業資質關,搞好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人關包括場地、人員、資產、車輛、管理制度等等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主要是落實市場準入制度。車輛設施設備技術狀況關包括車輛的技術狀況、附屬設施(如行車記錄儀或gps、消防設備等)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同時定期維護和綜合性能檢測是否達標。不同的運輸門類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營運客車標準不同,主要是落實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制度。從業人員從業資質關主要包括從業人員的培訓或考核、職業道德和法規教育、專業技能是否達到相應的標準,主要是落實從業資格制度。以上三項是行政許可或信譽考核的主要依據,在國家《道路運輸條例》、《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中都有明確的表述,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一旦違規操作,就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許可法》和《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規章中均有規定,這里不再贅述。關于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項工作:一是監督客運場站安裝、使用“三品”檢查儀,對旅客行包進行安全檢查;二是監督客運企業或客運場站按有關規定對營運車輛進行安全例檢;三是監督客運站不售超員票,防止超員車輛出站。禁止無營運手續車輛進站。近年來,隨著國家加大安全生產和反恐怖監管力度,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內容:到客、貨、維修、檢測站及駕校等企業對“三關”的日常執行情況及道路運輸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經營者,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督促經營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工作在重點時段(節假日、黃金周)和重大活動(奧運會、國慶、兩會)之際尤為突出。
稅費改革實施后,信譽考核和市場監管是行管工作的重點。對道路運輸市場的安全生產監管必須和日常的信譽考核工作結合起來,實際上只要把平時的信譽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蓋了安全生產監督的主要內容。隨著現代科技手段的不斷提高,監督工作也由原來單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許多科技支持,使得監管工作更加實時、準確、全面,這也是未來監督工作的發展方向。
綜上所述,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運輸經營者,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各級道路運輸行管部門按照《道條》賦予的職責范圍,圍繞“三關一監督”工作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 落實責任,各司其職,解決好“怎樣管”的問題
明確了行管部門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解決了“管什么”的問題,下一步就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司其職,解決好“怎樣管”的問題。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明確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和工作職責
根據業務量的需要,在行管機構設置專職部門或兼職部門,安排專業人員專職或兼職進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專門會議,具體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牽頭領導和部門,進行綜合組織協調;又要分兵把守,管業務又兼負相應的安全管理職責,把日常具體工作落實到客、貨、修、培等相關業務部門,認真分解工作職責。從目前安全生產管理任務看,客運部分占據比重較大。為避免多頭交叉管理,如果不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建議以客運管理部門兼負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職責為佳。明確了行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后,要以“三關一監督”為主要內容,督促運輸經營者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為依據,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2.2把好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
(1)堅持和完善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制度。在車輛進入運輸市場前及對營運車輛進行定期審驗時,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定技術等級,核定經營范圍。沒有達到車輛技術等級的車輛或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不能參與營運。
(2)強化道路運輸車輛定期維護制度。認真貫徹落實車輛定期維護和二級維護竣工檢驗制度,強化二級維護監督管理,督促維修企業嚴格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維護車輛,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3)規范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行為,監督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檢測,并按核定的經營性收費標準收費。對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檢測的單位,要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
2.4加強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管理
(1)督促培訓單位嚴格按照教學計劃、大綱組織培訓,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堅決打擊無證、超范圍及違規培訓等經營行為。
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的管理。凡無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不得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性活動。
(3)加強營運駕駛員日常監督管理,完善營運駕駛員檔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譽考核工作,對發生運輸責任事故的駕駛員,要視情節暫扣或取消其從業資格證件。
2.5加強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
(1)嚴格執行車輛進出站的例檢制度。按照《汽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要求,督促客運站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安全生產制度,配備安全檢查人員。
(2)監督汽車客運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檢查工作,按要求配備危險品檢查設備。嚴格按照客車的載客定額發售車票和檢票,禁止超員車輛出站。凡因客運站原因造成超員超載的,除按規定承擔分載費用外還要追究客運站的責任。
2.6督促道路運輸經營者全面落實安全責任
運輸經營者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行管部門要督促其健全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生產硬件,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人,提高車輛技術狀況,搞好車輛檢測和技術維修,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到企業檢查時,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并提出整改意見,做好跟蹤和反饋工作。
2.7特別注意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
行管部門要加強對危險貨物運輸業戶、貨運場站、信息配載站的監督檢查,嚴格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對達不到資質條件的業戶,堅決取消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格。對達不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狀況的車輛,堅決停運整改。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作業。
2.8加強事故報告和責任追究工作
道路運輸經營者無論采取何種經營方式(包括承包、掛靠),都必須對其經營車輛所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行管部門要督促運輸經營者及時準確報告。對不報、漏報、瞞報的,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行管部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并對事故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及時續報。按照事故級別,同安監、交警等部門配合,共同做好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要通過典型事故案例,教育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從中汲取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總結篇四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F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游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并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志牌,并在臨時客運標志牌“使用原因”欄內注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并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后,應向運管機構匯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并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后,了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并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并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后,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x。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總結篇五
時間是箭,去來迅疾,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這段時間以來的工作,收獲了不少成績,為此要做好工作總結。那么一般工作總結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城市交通運輸管理所安全工作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所在區交通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結合交通運輸行業的特點,以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為主導,以強化責任、狠抓排查、依法治理為措施,并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應對”的原則,加強組織,完善預案,做好統籌,切實開展好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一、進展情況
我所嚴格按照上級值班要求,執行日常值班制度,并在法定假日和重要時間點安排值班人員到崗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并將值班情況報送交通委。
20xx年以來,我所組織修訂完善了《松江區城市交通運輸管理所20xx年防汛防臺應急處置預案》和《松江區城市交通運輸管理所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應急預案》,并分別成立了防汛防臺領導小組和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跟往年一樣,今年我所成立了兩支防汛防臺應急隊伍。第一支為應急物資運輸車隊,由上海盛輝物流有限公司組建,共計安排10輛大型運輸貨車;第二支為人員疏散車隊,由松江茸城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組建,共計安排10輛大型客運車輛。每支隊伍都有負責人、車輛調度人和聯絡人。
去年7月,我所采購了一批滅火器材。今年5月,我所對應急倉庫物資進行了核對,對每一項物資做好登記和數量備注。
我所多次在職工學習大會上宣傳相關的安全教育資料,通過觀看安全警示片、學習上級關于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等途徑,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另外,通過與企業間搭建的網絡平臺,下發各類學習資料,以及在執法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督促企業做好相應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問題剖析
在監管過程中,對企業安全管理臺賬進行檢查時,發現部分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未按規定及時更新和完善,安全生產臺賬資料不完整(主要表現在臺賬記錄方面不夠詳細),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夠到位。
解決對策:組織企業進行系統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培訓,提高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另外,行業管理部門加大對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
目前區運管所人員編制少,而且整個單位公務用車僅一輛,且為租借執法大隊的車輛,執法用具嚴重缺少,區管轄的企業面廣量大,有限的執法力量和資源嚴重影響了應急體系建設和我所對行業的監管力度。已經向上級申請了5輛執法用車,目前還未到位。
解決對策:加大管理部門執法資源的資金投入,增加執法用具,另外,通過招聘擴大執法隊伍。
三、思路舉措
根據監管計劃,繼續開展各項專項檢查,排查安全隱患,做到切實將安全事故扼殺在搖籃中。
要求企業建立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責任,完善安全管理臺賬。
嚴格執行上級值班要求,落實值班制度,做好應急值守與信息報送工作。
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做好應急預案、總結經驗,加強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織職工觀看安全警示片、傳閱安全宣傳材料等形式,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同時在日常監管過程中,要求企業做好相應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總結篇六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峰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1、旅客高峰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著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峰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茖W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游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并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后,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并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志牌,并在臨時客運標志牌“使用原因”欄內注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并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后,應向運管機構匯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并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后,了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并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系,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并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后,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xxxxxx。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