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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電廠變壓器事故預案及流程 變壓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一
(1)演練組織單位:(2)演練組織者:(3)演練起止時間:(4)演練地點:(5)參加演練人員:(6)培訓:(事故崗位學習.班長組織討論)(7)演練人員分工: 1)班長:指揮應急,向車間,調度室(分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匯報事故情況.2)
人報警(火警,衛生急救)3)
人引導上級增援人員.4)
人擔任警戒
(8)演練題目:必須是車間事故預案中的原題目,從車間事故應急預案中找出適合本班的題目.(9)演練內容和過程描述: 1)事故現象(或叫場景):事故發生時最直接表現出來的異?,F象,如異常的聲音,氣味,光,報警燈閃爍等等.2)潛在問題:在處理過程中可能再次發生的事情,如現在正在泄漏,以后會發生著火等,提出避免的措施.3)事故確認:如正在泄漏,冒煙,著火已出現火焰等.4)班長發布演練開始:班長發布的命令,要明確,語言簡潔,也就是立即進行操作.5)應急處理方法: a:各相關崗位的操作(從裝置的第一個崗位開始,每個崗位寫一行,如預案中已有各崗位的操作,取消a條)b:抄預案中處理的原內容
6)退守狀態:裝置中人員和設備相對比較安全的特定狀態.如遇有不可執行的操作時,班長有權作出正確的選擇.(10)動用設備,物資:滅火器等,動用的器具要全(名稱/數量)(11)演練效果評價:班組討論.好的地方,不好的地方
(12)演練講評:班長或參加演練的車間管理人員評價,沒有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本條就不寫了.(13)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參加演練的人員提1)預案存在的問題2)裝置設備,防護器具,檢測設備存在的問題3)人員存在的問題
(14)針對問題和缺陷的改進措施(將問題和缺陷向車間匯報)
熱電廠變壓器事故預案及流程 變壓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熱電廠變壓器事故應急預案
一、范圍
1、本預案規定了**熱電廠變壓器事故情況下的處置方案;
2、本預案適用于**熱電廠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引用標準及參考文件
1、《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規程規定》
2、《電力變壓器運行規程》
3、《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
三、基本原則:
1、為及時、有效而迅速地處理變壓器事故,避免或降低變壓器故障對電網所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和影響,避免和減輕變壓器故障對我廠可能造成的重大設備損壞事故,根據南山熱電廠安培科的要求,特制定《變壓器事故應急預案》。
2、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電網、保設備”為原則,結合我廠目前實際制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熱電廠6萬和15萬變壓器:
(1)6萬機組:#1#2主變壓器、#1#2高廠變、#0高備變、#2負荷變。
(2)15萬機組:#3#4主變壓器、#3#4高廠變、啟備變、#1#2負荷變。
五、運行方式:
6萬系統正常運行時,#1#2主變壓器隨2臺發電機的運行而投運;#1#2高廠變投入運行;#2負荷投入運行;#0高備變投入運行作為備用變壓器。
15萬系統正常運行時,#3#4主變壓器隨2臺發電機的運行而投運;#3#4高廠變投入運行;啟備變投入運行作為備用變壓器;#1#2負荷變投入運行。
六、事故分類
1、變壓器保護跳閘
2、變壓器著火
七、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指揮機構的職責:
(1)運行人員發現變壓器異常狀態時,匯報值長及分場領導,及時調整運行方式,將有異常狀態的變壓器停運。
(2)變壓器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類型立即按南山熱電廠電氣分場運行規程進行事故處理,運行班長匯報當值值長調整運行方式,使損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復變壓器送電和機組并網運行。(3)負責向上級報告我分場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4)負責變壓器發生事故后,對系統恢復送電工作。
(5)各應急小組成員在變壓器事故發生后,應立即按職責分工,趕赴現場組織事故處理,首先,要按照保設備的原則,保障安全停機,避免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其次,要立即通知值長與調度聯系恢復我廠運行方式,盡快恢復生產設備的送電工作。
(6)事故處理期間,要求各崗位盡職盡責,聯絡渠道要明確暢通;聯絡用語規范,認真做好有關情況的記錄工作。
(7)有關生產班組,對事故發生的現象、設備損壞情況和事故處理經過一定要記錄清楚,等待備查。
(8)事故應急處理的終止。發生事故的系統恢復正常運行方式,廠用電恢復正常運行,所有停運變壓器、機組均恢復正常運行為變壓器事故應急處理的終止點。
(9)組織和提供事故恢復所需要的備品備件。組織實施事故恢復所必須采取的臨時性措施。
(10)完成變壓器事故(發生原因、處理經過、設備損壞和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八、應急預案的啟動
1、變壓器發生事故后,由當班班長立即向電氣分場主任和電氣車間預案小組匯報,由電氣分場根據情況,發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
2、電氣車間主任接到值長通知后,應立即在電氣檢修、運行班組范圍內,緊急啟動本預案,各就各位,組織事故的應急處理。
3、電氣分場主任助理負責通知電氣檢修有關班組及檢修人員進入應急處理狀態,并各就各位。
4、其他班組接到通知后,班長及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做好應急準備。
5、如變壓器著火作如下處理:
①立即撥打119報警。
②運行班組立即切除爆炸著火變壓器的電源,同時通知生產現場所有值班人員到現場救火和報告管理處應急組織機構。
③了解變壓器著火情況,作好現場搶救人員的布署工作。④變壓器要用干粉滅火器等進行滅火。主變壓器著火還要同時開啟變壓器的水滅火裝置進行滅火。
⑤組織疏散人員和火災附近易燃、易爆物資。
⑥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
⑦應設法將變壓器內的油排入事故油池中,防止變壓器爆炸。
電氣分場 2014-1-24
熱電廠變壓器事故預案及流程 變壓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三
熱 電 廠 事 故 調 查 規 程
編制:
審核:
批準:
黑龍江省鑫瑪熱電集團安達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日
賓縣熱電廠事故調查規程
1總則
1.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熱電廠安全監督管理,通過對人身、生產、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總結經驗教訓,研究事故規律,采取預防措施,為此依據《安全生產法》、《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375號令)、《工傷認定辦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等有關規定和標準,結合賓縣熱電廠的實際,特制定本規程。
1.2事故調查必須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簡稱“四不放過”)。
1.3事故統計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事故分析應與設備可靠性分析相結合,全面評價安全水平。事故分析和考核實行分級管理。
1.4熱電廠安全生產廠長負責對本規程的解釋;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程、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越級反映。1.5下列人員應熟知本規程 1.廠長。
2.生產副廠長、生產部長。
3.各專業主任、專工、技術員、值長、安全員。4.運行、檢修班長及全體員工。
2事故(造成死亡、職業病、傷害、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 2.1人身事故
2.1.1發生以下情況者定為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2.1.1.1職工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
2.1.1.2本企業聘用人員、本企業雇用或借用的外企業職工、民工和代訓工、實習生、短期參加勞動的其他人員,在本企業的車間、班組及作業現場,從事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2.1.1.3依照公司規定的其他人員。
2.2設備事故
2.2.1由于設計、制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設備、管道等設備及建(構)筑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故。2.3生產事故
2.3.1由于指揮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造成停機、停爐影響對外供電、供熱的事故。2.4火災事故
2.4.1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火災并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2.5交通事故
車輛在行駛中,由于違反交通或因機械故障等造成車輛損壞、財產損失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3.事故劃分: 3.1.上報公司的事故:
3.1.1一次事故造成重傷1人及以上; 3.1.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
3.1.3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享受停工留薪時間超過30日(含法定休假日)以上的輕傷事故。
3.1.4一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10萬元或間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生產、設備、火災事故。
3.1.5一次事故造成2臺機、爐以上的停機停爐事故。3.1.6一次事故造成停止外供熱4小時以上的事故。
3.1.7汽輪發電機組、鍋爐設備損壞,3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
3.1.8 66kv主變壓器、輸電線路、斷路器損壞,30天內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不能達到原銘牌出力。
3.1.9經上級管理部門或本單位認定為上報公司的事故。3.2廠級事故
3.2.1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享受停工留薪時間為30日(含法定休假日)及以內的輕微傷害事故。(受傷人員傷害程度、工傷事故的管理、工傷的認定、救治和恢復性治療及報告按公司的規定執行)。
3.2.2發電設備和10kv以下輸變電設備(包括直配線、母線)的異常運行或被迫停止運行、鍋爐停爐、汽輪機停機、減溫減壓器停止運行后影響了對外送電、供熱(降低參數運行)。
3.2.3鍋爐、汽輪機、發電機、主變壓器、送電線路、10kv以下的配電線路(電纜)被迫停止運行和備用(包括非計劃檢修)。
3.2.4.主要發、供電設備的檢修,超過了批準的期限。
3.2.5備用的主要發、供電供熱設備不能按調度規定的時間投入運行。3.2.6因故障造成發、供電設備損壞、公用系統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0元以上者。
3.2.7由于跑酸、跑堿、跑樹脂、跑油、生產車輛損壞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
3.2.8生產場所失火,造成直接損失10000元以上者。
3.2.9主要發、供電設備異常運行,已達到規程規定的緊急停止運行條件而未停運者。
3.2.10鍋爐或其他壓力容器爆炸。
3.2.11鍋爐安全門拒動,使壓力達到額定壓力的1.25倍以上者,汽輪機運行中超速達到額定轉速的1.12倍以上者。
3.2.12由于通訊失靈、造成延誤送電、熱或擴大事故者。
3.2.13配電線路發生故障,由于繼電器保護或斷路器(開關)失靈,擴大到發電廠主變壓器停電,應算作事故一次。
3.2.14發生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3.2.15鍋爐發生大批爐管腐蝕或燒壞(水冷壁、省煤器、過熱器、預熱器),汽機大軸彎曲需進行直軸處理。汽輪機葉片折斷或通流部分損壞;汽輪機發生水擊;汽輪發電機組軸瓦檢修或管理原因嚴重燒損;發電機絕緣損壞;
3.2.16由于燃煤質量、煤濕、空倉等原因,發生鍋爐滅火停爐、降低出力構成事故者,可統計1次事故。
3.2.17因計算機控制、保護裝置或單項重要熱工保護裝置動作跳閘,引起主要
發、供電設備停運的。
3.2.18輸煤皮帶撕裂,影響正常生產。
3.2.19對于其它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異常情況,本單位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可認定為事故的。3.3障 礙
具有下列情況,雖未造成事故的、算做障礙。3.3.1設備異常運行、降低了出力。
3.3.2公用系統被迫停止運行或備用、未造成主機出力降低,但停用處理時間超過24小時。
3.3.3輸煤設備發生故障、停用24小時、或影響上煤造成單臺鍋爐解列、壓火。3.3.4原煤倉空倉,造成鍋爐降負荷。
3.3.5直流系統接地延續時間超過4小時。主要熱工自動裝置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主要電氣儀表、熱工儀表失靈或停用8小時以上。
3.3.6化學水處理設備發生故障、影響供水、或雖未影響供水但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
3.3.7蒸汽、給水、凝結水、爐水品質不合格在8小時內不能恢復。
3.3.8因故造成發供電設備(含輔助設備)公用系統損壞、修理費用超過5000元者。
3.3.9跑酸、跑堿、跑油、跑樹脂造成經濟損失超過5000元者。
3.3.10發電機系統著火、其它場所著火、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o元以上者。3.3.11鍋爐水位、汽壓、汽溫長時間高于或低于規定值,給水壓力低于規定值。發電機、油系統漏油,造成油箱油位低于允許最低油位。3.3.12鍋爐滅火、放炮。
3.3.13生產場所長期積粉塵,引起自燃,而影響設備運行時。3.3.14汽機調速系統失靈,使機組出力擺動超過額定出力的20%。3.3.15汽輪機危急保安器拒動作或誤動作。3.3.16鍋爐安全閥拒動作或動作不回座。
3.3.17發電機定子溫度超過極限、發電機軸瓦溫度超過極限。主變壓器上層油溫超過極限。
3.3.18 100千瓦以上的電動機,帶動主要輔助設備的電動機或其它有重要性質的電動機絕緣損壞。
3.3.19備用電源自投入失靈、主要聯動裝置失靈、自動調整勵磁裝置失靈。3.3.20向停用檢修設備誤送電、誤送水、誤送汽。
3.3.21在檢修中發現的重大缺陷、如汽機葉片斷裂、鍋爐嚴重腐蝕、發電機、變壓器絕緣損壞。
3.3.22運行、備用、檢修中設備被淹,被凍情節嚴重者。
4事故調查 4.1事故分析組織
4.1.1事故發生的運行值長必須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生產副廠長和生技部長,廠領導根據事故影響程度向上級領導或部門匯報;事故后16小時內由安監部門寫出事故情況通報,報上級領導。
4.1.2事故發生后,當班值長組織發生事故的單位或個人以書面形式記錄事故的現象、處理經過;屬于全廠性事故,由值長、涉及單位分別以書面形式記錄事故的現象、處理經過。
4.1.3事故發生單位交班后由值長組織并主持第一次事故分析會,值長應通知廠領導參加事故分析會,廠領導可根據事故情況通知相關專業負責人參加分析會;由安監人員或廠長指定人員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組織召開以后的事故分析會,收集事故資料,并寫出事故報告等工作。
4.1.4發生公司級以上事故,廠事故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工作,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組織參加事故分析會人員、提供事故分析資料和事故分析報告。
4.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4.2.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設備損壞和電網停電影響的初步情況; 4.2.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3調查程序 4.3.1保護事故現場
4.3.1.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迅速搶救傷員并派專人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
4.3.1.2交接班記錄必須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情況,不得遺漏和隱瞞,不得事后進行修改。交接班記錄作為重要的物證和考核依據。
4.3.1.3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對事故現場和損壞的設備進行照相,錄像,繪制草圖,收集資料。
4.3.1.4因緊急搶修、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變動現場,必須經企業有關領導和安監部門同意,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保存必要的痕跡、物證。4.3.2收集原始資料
4.3.2.1事故發生后,廠安監人員或廠長指定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當值值班人員、現場作業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在下班離開事故現場前分別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并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安監人員要及時收集有關資料,并妥善保管。4.3.2.2事故調查組成立后,安監人員及時將有關材料移交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組應根據事故情況查閱有關運行、檢修、試驗、驗收的記錄文件和事故發生時的錄音、故障錄波圖、計算機打印記錄等,及時整理出說明事故情況的圖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種資料和數據。
4.3.2.3事故調查組在收集原始資料時應對事故現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等)保持原樣,并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物件管理人。
4.3.2.4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4.3.3調查事故情況
4.3.3.1人身事故應查明傷亡人員和有關人員的單位、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種、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等。
生產或設備事故應查明發生的時間、地點、氣象情況;查明事故發生前設備和系統的運行情況。
4.3.3.2查明事故發生經過、擴大及處理情況。
人身事故應查明事故發生前工作內容、開始時間、許可情況、作業程序、作業時的行為及位置、事故發生的經過、現場救護情況。
4.3.3.3查明與事故有關的儀表、自動裝置、斷路器、保護、故障錄波器、調整裝置、遙測遙訊、遙控、錄音裝置和計算機等記錄和動作情況。
人身事故應查明事故發生前傷亡人員和相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安全教育記錄、特殊工種持證情況和健康狀況,過去的事故記錄,違章違紀情況等。4.3.3.4調查設備資料(包括訂貨合同、大小修記錄等)情況以及規劃、設計、制造、施工安裝、調試、運行、檢修等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
人身事故應查明事故場所周圍的環境情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和易燃易爆物取樣分析記錄)、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了解其有效性、質量及使用時是否符合規定)。
4.3.3.5查明事故造成的損失,包括波及范圍、減供負荷、損失電量、用戶性質;查明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程度、經濟損失。
4.3.3.6了解現場規程制度是否健全,規程制度本身及其執行中暴露的問題;了解企業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技術培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事故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時,應了解相關合同或協議。4.3.4分析原因責任
4.3.4.1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的基礎上,分析并明確事故發生、擴大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委托專業技術部門進行相關計算、試驗、分析。
4.3.4.2事故調查組在確認事實的基礎上,分析是否人員違章、過失、違反勞動紀律、失職、瀆職;安全措施是否得當;事故處理是否正確等。
4.3.4.3根據事故調查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事故發生的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事故擴大的責任者。
4.3.4.4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與事故有關的問題,確定為領導責任:
1)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 2)規程制度不健全; 3)對職工教育培訓不力;
4)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 5)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不落實; 6)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7)違章指揮。4.3.5提出防范措施
4.3.5.1事故調查組應根據事故發生、擴大的原因和責任分析,提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擴大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4.3.5.2根據廠里的“事故預案”的管理規定,結合事故案例制定或修改事故預案;安監人員組織、督促運行人員進行事故預案的演練。
4.3.5.3事故防范措施中如需進行設備改造,在設備改造完成之前,必須有保證安全運行的措施和相應的應急預案。4.3.6提出人員處理意見
4.3.6.1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責任確定后,要根據有關規定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由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進行處理。3.3.6.2對下列情況應從嚴處理: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
2)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或在調查中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 3)阻撓或無正當理由拒絕事故調查;拒絕或阻撓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4.3.6.3在事故處理中積極恢復設備運行和搶救、安置傷員;在事故調查中主動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調查順利進行的有關事故責任人員,可酌情從寬處理。4.4事故調查報告書
4.4.1重大及以上事故、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以及上級部門指定的事故,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后,應報送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經事故調查的組織單位同意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
4.4.2事故調查結案后,事故調查的組織單位應將有關資料歸檔,資料必須完整,根據情況應有:
1)傷亡事故登記表或事故報告;
2)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處理報告書及批復文件;
3)現場調查筆錄、圖紙、儀器表計打印記錄、資料、照片、錄像帶等; 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的檢查材料;
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成立調查組的有關文件;
12)事故調查組的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姓名、職務、職稱、單位等。
熱電廠變壓器事故預案及流程 變壓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四
變壓器故障應急預案
1、表象 1.1 緊急停運
1.2 主變各連接部位嚴重發熱 1.3 主變聲音異常
2、應急處置 2.1 緊急停運
2.1.1 發生事故后,值班運行人員應立即向值班調度員及主管領導匯報已發生事故,明確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基本情況。
2.1.2 當值調度員應迅速判斷事故所引起后果,啟動后備應急方案(改變運行方式),并根據情況及時上報上級調度部門,請求支援。2.2 主變及各連接部位嚴重發熱
2.2.1 值班運行人員應立即向值班調度員報告設備異常情況,請求下一步工作指令。
2.2.2 當值調度員應迅速判斷故障可能引起的后果,明確下達工作指令。2.2.3 啟動后備應急方案(改變運行方式)或通知搶修部門(或相關單位)確定故障原因,恢復設備功能。2.3 主變聲音異常
2.3.1 變壓器運行正常時是發出連續勻稱的嗡嗡聲。2.3.2 除此之外的聲音均為異常聲響。
2.3.3 值班運行人員應立即向值班調度員報告設備異常情況,請求下一步工作指令。
2.3.4 當值調度員應迅速判斷故障可能引起的后果,明確下達工作指令,啟動后備應急方案。
3、故障判斷 3.1 緊急停運
3.1.1 一般為變壓器主體故障,主要有鐵芯局部短路或熔毀,絕緣損壞;線圈間短路、斷線,對地擊穿;分接開關觸頭灼傷或有放電;套管對地擊穿或放電;或繼電保護動作等。嚴重時會起火。
3.1.2 變壓器自動裝置跳閘:此時應檢查外部有無短路,過負荷和二次線路等故障,如故障原因不在外部,則需要檢查絕緣電阻。3.2 主變及各連接部位嚴重發熱
3.2.1 帶荷后發熱,可能是變壓器功率不匹配;冷卻系統散熱不好;連接部位接觸不良;
3.2.2 變壓器主體本身質量存在問題。3.3 主變聲音異常的判斷
3.3.1 變壓器發出“吱吱”聲時,說明有閃絡,這時必須檢查變壓器金屬件的尖銳部分是否倒鈍。
3.3.2 變壓器有“嗶剝”聲時,表示有擊穿現象,可能發生在線圈或鐵芯與夾件間。
4、搶修恢復
4.1 變壓器主體故障應及時通知廠家來人修理。
4.2 其他故障,應先隔離故障設備,確定故障點。通知搶修部門(或相關單位)檢修設備,排除故障。
4.3 功率不匹配、冷卻系統散熱不好、連接部位接觸不良等應通知搶修部門(或相關單位)檢修設備,排除故障。
4.4 設備恢復正常后,重新投入運行時,運行人員應逐一恢復送電。
熱電廠變壓器事故預案及流程 變壓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五
變壓器運行維護及事故處理
本升壓站變壓器采用的是山東泰開變壓器有限公司生產的sz11-50000/115型變壓器。額定容量50000kva,額定頻率50hz。
一、變壓器日常運行巡檢項目
1、各側電流、電壓、功率;
2、有載調壓抽頭位置的電氣指示和機械指示;
3、繞組溫度、上層油溫及室溫;
4、本體、有載調壓、各套管油位及油色;
5、本體、有載調壓瓦斯繼電器、本體釋壓閥;
6、本體、有載調壓呼吸器呼吸情況及油封油位和硅膠顏色;
7、有載調壓機構及傳動部分;
8、各套管、瓷瓶無破損和裂痕和爬電現象;
9、各部分無滲漏油;
10、各部分無銹蝕;
11、各接頭無發熱;
12、各部分無異聲、異味及異常振動。
13、本體ct端子箱接線;
14、主變中性點接地刀閘;
15、外殼、鐵芯及中性點接地刀閘接地情況;
16、基礎無下沉。
二、特殊巡視項目
1、大風前:戶外變壓器周圍無易吹起雜物,引線無松動;
2、大風后:戶外變壓器無雜物懸掛、引線接頭無松動,器身、套管無滲漏油,瓷質器件無破損、裂痕和爬電現象;
3、天氣驟冷:本體、有載調壓油位無過低,器身、套管無滲漏油,引線無過緊;
4、氣溫高,掛黃色以上預警信號時: 1)繞組溫度、上層油溫及環境溫度; 2)本體、有載調壓、各套管油位及油色;
3)本體、有載調壓油位無過高,器身、套管無滲漏油; 4)本體釋壓閥; 5)各接頭無發熱; 6)各散熱片溫度均勻;
5、暴雨前:戶外變壓器各端子箱、溫度表的防水;
6、暴雨后:戶外變壓器各端子箱、溫度表無進水,儲油池無積水;
7、異常大霧潮濕天氣:端子箱加熱器的投入,端子箱、溫度表(無)凝露,各套管、瓷瓶(無)爬電現象;
三、定期維護項目
1、呼吸器硅膠受潮部分超過2/3時相應瓦斯保護進行更換。
2、有載調壓開關換檔機械計數器動作統計(每年一次)。
四、變壓器本體故障處理步驟
一、變壓器內部異常聲響
變壓器發出異常聲響可能有以下原因:
(1)嚴重過負荷,會使變壓器內部發出沉重的〝嗡嗡〞聲。
(2)由于內部接觸不良或有擊穿,發生放電,會使變壓器內部發出〝吱吱〞聲。
(3)由于變壓器頂蓋連接螺栓或個別零部件松動,變壓器鐵芯未夾緊,造成硅鋼片振動,會發出強烈噪聲。鐵芯兩側硅鋼片未被夾緊,也會發出異常聲音。
(4)電網中有接地或短路故障時,繞組中流過很大電流,也會發出強烈的噪聲。
(5)變壓器有大型動力設備起動或能產生諧波電流的設備運行時,可能導致變壓器發出〝哇哇〞聲。
(6)由于鐵磁諧振,變壓器發出忽粗忽細的異常聲音。(7)變壓器原邊電壓過高或不平衡都會發出異常聲音。
(8)由于過電壓,繞組或引出線對外殼放電,或鐵芯接地線斷,致使鐵芯對外殼放電,均使變壓器發出放電聲響。
當變壓器發出異常聲響時,應判斷其可能的原因,變壓器內部有擊穿或零部件松動,應停電處理。
二、主變油溫高、繞組溫度高
信號:變壓器本體繞組溫度高或主變油溫高 含義1:
負荷或環境溫度上升使主變油溫高或繞組溫度高發信 建議處理:
1.檢查主變各側三相電流情況(作記錄);
2.檢查主變油溫、繞組溫度及環溫情況(作記錄),有無上升趨勢; 3.檢查主變各冷卻器閥門是否打開、各冷卻器溫度是否一致; 4.檢查主變本體瓦斯繼電器、油枕油色及油位是否正常; 5.檢查本體釋壓閥是否正常;
6.35kv側電容器組降低主變負荷;
7.如因主變負荷重而造成主變油位高報告相關調度降低主變負荷;
8.在主變本體ct端子箱解開主變輕瓦斯信號回路進行測量檢查是否非電量保護誤發信; 含義2:
主變內部故障使油溫高或繞組溫度高發信 建議處理:
按含義1處理的第1-5項進行檢查如發現主變溫度與負荷、環溫值不對應(與歷史同條件相比較,與其他運行中主變相比較)、溫度有上升趨勢、油色有變化時,按下列方法處理; 1.將情況報告相關調度及上級領導; 2.做好將主變負荷轉電準備; 3.做好主變停電準備。
三、主變本體釋壓閥動作發信(動作投信號)信號:變壓器壓力釋放 含義1:
主變本體內部故障,本體瓦斯繼電器油管堵塞、閥門關閉或重瓦斯保護拒動使釋壓閥動作噴油
建議處理:
檢查如伴有下列現象,應馬上報告調度申請立即將主變停電: 1.釋壓閥持續噴油; 2.本體輕瓦斯動作; 3.本體內部有異聲; 4.主變電流值有異常; 5.主變溫度上升;
主變轉檢修后,如釋壓閥繼續漏油,應關閉油枕與本體間的閥門。含義2:
主變本體油位過滿、瓦斯繼電器油管堵塞或閥門關閉,負荷、氣溫上升油膨脹使本體釋壓閥動作噴油。檢查下列項目: 1.釋壓閥不斷噴油; 2.本體輕重瓦斯無動作;
3.本體油位不隨油溫上升而上漲; 4.本體內部聲音均勻; 5.主變各側電流值正常;
建議處理:報告相關調度和上級領導申請將主變立即停電。含義3:
主變本體釋壓閥信號回路誤動作 建議處理:
檢查主變本體釋壓閥沒噴油,溫度、油位變化、各側電流正常,本體內部聲音均勻后,可在主變端子箱解開本體釋壓器信號回路,檢查區分是哪一部分誤發信。
四、主變本體輕瓦斯信號動作 光字牌:本體輕瓦斯發信 含義1:
主變內部故障造成瓦斯繼電器積聚氣體 建議處理:
1.檢查主變瓦斯繼電器是否積聚氣體,如配有油氣時分離器的可通過此裝置提取一些氣體檢查其是否有色、有味、可燃;
2.檢查主變本體瓦斯繼電器、油枕的油色、油位是否正常; 3.檢查主變本體釋壓閥是否正常;
4.檢查主變油溫、繞組溫度是否正常(作記錄包括環溫),有無繼續上升; 5.傾聽主變音響是否均勻;
6.測量主變鐵芯接地電流值是否正常(作記錄);
7.檢查主變各側三相電流是否平衡,各相電流值(中心點直接接地運行的還應檢查零序電流)是否正常;
8.在主變本體ct端子箱解開主變輕瓦斯信號回路進行測量檢查是否誤發信; 9.將上述情況綜合報告上級領導和相關調度; 10.做好將主變負荷轉電準備; 11.做好將主變的停電準備。含義2:
主變輕瓦斯信號回路或保護裝置誤動作。建議處理:
1.按含義1處理的第1-7項檢查確認是誤發信后,還應確認是信號裝置誤發信抑或回路誤發信(本體輕瓦斯正常應投信號);
2.故障未消除前應繼續按含義1處理的第1-7項內容對主變進行監視。
五、主變本體或有載調壓油位異常發信 信號:變壓器本體有載調壓油位過高或過低 含義1:
主變負荷、環溫升高造成本體或有載調壓油位高發信 建議處理:
1.檢查主變本體或有載調壓油枕油色、油位情況,有無繼續上升;
2.檢查主變油溫、繞組溫度是否正常(作記錄包括環溫),有無繼續上升; 3.傾聽主變音響是否均勻;
4.檢查主變本體瓦斯繼電器油色、油位是否正常; 5.檢查主變瓦斯繼電器無氣體積聚; 6.檢查主變本體釋壓閥是否正常; 7.測量主變鐵芯接地電流值是否正常;
8.檢查主變各側三相電流是否平衡,各相電流值(中心點直接接地運行的還應檢查零序電流)是否正常;
9.檢查主變各冷卻器閥門是否打開、各冷卻器溫度是否一致; 10.將上述情況綜合報告上級領導和相關調度;
11.經上述檢查分析如確認是負荷、環溫上升造成,除加強對變壓器的巡視外,還應該:35kv側電容器組降低主變負荷;做好對主變本體運行中放油的準備(放油前應申請本體瓦斯保護)。含義2:
主變內部故障造成油位高發信 建議處理:
經含義1處理的第1-9項檢查確認主變內部故障造成油位高發信時,應盡快對主變進行10kv轉負荷操作和停電操作 注:檢查主變瓦斯繼電器有氣體積聚,如配有油氣時分離器的可通過此裝置提取一些氣體檢查其是否有色、有味、可燃。含義3:
主變本體漏油造成油位低發信 建議處理:
1.檢查主變各側電流情況;
2.檢查主變油溫、繞組溫度是否正常(作紀錄包括環溫); 3.檢查主變本體油枕油位情況; 4.檢查主變釋壓閥有無漏壓; 5.檢查主變本體外表是否漏油;
6.如有漏油現象相關調度報告和上級領導申請將主變停電; 7.做好將主變負荷轉電準備; 8.做好將主變停電的停電準備。
9.如因主變負荷及環境溫度過低而造成油位低發信,可停用一部分冷卻器。含義4:
主變調壓箱油位低或信號裝置誤發信 建議處理:
1.檢查主變調壓箱油枕及調壓瓦斯繼電器油位是否正常; 2.檢查主變調壓箱釋壓閥是否正常; 3.傾聽主變調壓箱是否有異聲; 4.檢查主變調壓箱有無漏油; 5.拉開主變調壓裝置電源;
6.如有漏油現象,應盡快將情況報告上級領導和相關調度申請對變壓器停電; 7.做好將主變10kv負荷轉電準備; 8.做好將主變停電的停電準備。
9.如沒有漏油現象,應在主變端子箱解開“調壓箱油位低”信號回路,進一步查清是否由于主變端子箱后的回路故障引起發信,并將情況報告上級領導和相關調度; 含義5:
主變本體、有載調壓油位低裝置誤發信 建議處理:
按含義3的處理1-5進行檢查確認是誤發信后,還應:
1.在主變本體ct端子箱解開油位異常信號回路確認是信號裝置誤發信抑或回路誤發信; 2.故障未消除前應繼續按含義1的處理1-5項內容對主變進行監視。
六、主變調壓過程中機構馬達電源開關跳閘 含義:
調壓裝置機構卡阻、馬達故障或控制回路使其電源開關跳閘 建議處理:
1、檢查主變調壓機構箱調壓機械指示位置;
2、檢查主變調壓機構箱內機械部件有無變位、松脫、卡阻現象;
3、檢查調壓裝置傳動桿有無扭曲、卡阻;
4、檢查主變調壓控制電源是否斷開;
5、檢查主變調壓機構箱內馬達、二次接線有無過熱、短路現象;
6、經檢查如果是調壓控制回路問題,在拉開調壓裝置的控制和馬達電源后,可用手搖方式嘗試將調壓抽頭調到預定位置,如遇卡阻立即停止,將情況報告相關調度和上級領導,申請盡快將變壓器停電;
7、經檢查如果是馬達故障引起電源開關跳閘,在拉開調壓裝置的控制和馬達電源后,可用手搖方式輕力搖回原來抽頭位置,如遇卡阻立即停止,將情況報告相關調度和上級領導,申請盡快將變壓器停電;
8、經檢查如果馬達及控制回路未發現問題或者發現是機構問題,則禁止進行調壓操作,應將情況報告相關調度和上級領導,申請盡快將變壓器停電。
五、主變電動調壓過程中不能自動停止(不是發一個操作命令調節一擋)含義:
調壓裝置控制回路故障或馬達接觸器卡死不能返回 建議處理:
1、斷開調壓裝置的控制電源和馬達電源;
2、檢查機構箱機械部分和傳動桿正常;
3、用手搖方式將調壓抽頭調到合適位置。
七、主變調壓過程中傳動桿扭曲、斷裂 含義:
調壓裝置分接頭內部機構卡死 建議處理:
1、斷開調壓裝置的控制電源和馬達電源;
2、立即向相關調度申請將主變停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