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制定合同協議,可以有效減少合作中的風險和糾紛,提高合作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樣本,希望能夠給大家在撰寫合同時提供一些思路和參考。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誠信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將廣西大新縣土地復墾項目由乙方承包施工,為了雙方的利益和明確雙方的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土地復墾項目。
2、項目地點:大新縣
3、項目內容:挖·裝·篩分石塊、土方回填平整。
4、工程量:日清出石塊不低于600噸(以實際完成量為準)。
5、工費單價:人民幣17.00元/噸(大寫:壹拾柒元/噸),以上單價不含稅金和管理費。
6、計量方式:按石塊計重,以過磅清單為準。
第二條:復墾期限:壹年。
1、開工日期:2015年4月1日。
2、截止時間:2016年3月31日。
第三條:工程款結算方式
乙方機械進場,每10000(一萬噸)結算一次,每期結付款按100%支付,甲方從業主公司結款后應及時支付乙方。以此類推。
第四條:安全保證金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憑信用無需支付人民幣現金作為安全保證金給甲方,乙方及時組織設備進場即刻施工。
第五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協調業主、公司辦理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續,使乙方能順利完工。
2、負責及時足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給乙方。
3、負責處理好工地的地界權和群眾糾紛事宜。
4、負責及時調配運輸車,轉運乙方分篩石料。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調動機械設備,按甲方要求進行調配機械設備,確保復墾任務順利完成。含泥量不超過10%為合格產品,超10%以上不超過30%按含泥量超出10%部分減扣。
2、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社會治安工作,禁止在施工工地上打架、斗毆、酗酒,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杜絕違法違紀事件發生,如有此類事件發生追究違法人員的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按照安全生產條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4、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方必須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現場的施工人員及機械設備,乙方必須為其購買意外保險及相關保險方能進場施工。
第六條:違約責任
2、甲方務必在達結算量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給乙方,如果不能按時支付,超過7天以上的,乙方有權停工,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經甲方責令改正后,在7天以內仍未能改正并完成任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協議爭議
本協議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在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指模并且乙方進場本合同生效。待工程結束雙方結清所有工程款項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古交遼源煤業有限公司?
乙方:古交市財禧種植專業合作社
依據《古交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5-2020年)》,古交市人民政府; 《古交市礦業存量土地整合利用項目土地復墾方案》;古交市2015年土地調查變更數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1、復墾位置:
(1)復墾片區位于古交市河口鎮磨石村宏盛煤礦,由以下17個拐點坐標連線圈定,坐標為1980西安坐標系。
2、土地復墾面積、金額
本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各類工程量統計見表1-1。
4、施工要求:
1、施工前按設計要求劃分地塊,做好植被清理,做好施工測量放樣、施工排水工作,將清理物按照監理的`指示運到指定的場地堆放。
的局部,采用人工輔助施工。
3、土地平整工程要嚴格測量,控制高差,使平整度符合設計要求。 4、平整完成后,在耕地地塊上覆土90cm,林地地塊上覆土30cm,作為后期土壤肥力的保證。土源來自附近的土丘。
5、由于表土回填時被機械碾壓,要采用機械進行翻耕。
6、覆土完成后,需要對耕地各地塊施肥,以提高耕地的土壤肥力和土壤的理化性質,按100kg/畝的標準施用精制有機肥。經過整理復墾,項目區新增耕地面積為1.3191公頃(19.79畝),共施用有機肥1979kg。施肥完后采用59kw拖拉機和三鏵犁對復墾區土地深翻耕,使土壤松散,以達到土壤改良的效果。
7、該復墾區適宜復墾林地面積2.3157公頃,適宜復墾為林地的土地種植喬木,喬木選擇油松,穴狀栽植。初植密度3.0m×3.0m。復墾林地種植油松共計2573株。
8、道路工程設計分兩種情況:改建現有道路和新建生產道路。由于本項目內原有道路等級低,狹窄、路基差,為了配合田間耕作,需新修田間路1條,長度為326.37米,占地面積1305.49平方米;新建生產路1條,長度為77.42米,占地面積170.33平方米。田間路共占地1475.82平方米。
田間路設計規格為:路基寬度4米,路面寬3米,路面高出田面50厘米。路面為20 厘米的砂礫石路面,路基采用30厘米厚的素土碾壓夯實。
生產路設計規格:路基寬2.2米,路面寬1.8米,路面高出田面20厘米,路面為20厘米厚的素土夯實路面。
第二部分 雙方一般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土地復墾方案及復墾區域勘測定界報告
1、遵守有關管理部門對市容環境衛生、施工現場、施工運輸車輛、施工噪音的管理規定,堅持文明作業,負責與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發生的費用和罰款。
2、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或就地填埋,施工地段要加強安全管理,嚴防落石,因此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3、采取積極措施做好施工現場及周邊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以及道路設施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負責賠償。施工時應注意保護施工現場植被,凡現有成活樹木不得損壞。
4、按土地復墾方案和標準施工,聽從甲方技術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5、自行解決水源、確保樹苗成活率。
第三章 其它部分
1、付款方式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其余兩分由乙雙送有關部門備案。
合同簽訂時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年 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甲方:xxxxxx。
負責人:xxxx
乙方:xxxx施工隊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土地復耕事宜達成協議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土地復耕地點:污水處理廠西,污水處理廠大門前,污水處理廠大門北,橋頭地塊,鴨子廠西兩塊。
二、結算方法:
1、乙方每拉一車黃土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監工驗收合格后給乙方一張運土票據,甲方結算時,每見一張票據支付100元。該票據甲方每天收集一次,統計后記錄在帳。
2、乙方運土車輛裝運黃土標準:所裝黃土自然裝入,黃土必須將車廂四角填滿。
3、土地復耕工程完成一半時,甲方根據乙方交付的運土票據支付乙方總運輸費用的80%,剩余工程款在土地復耕工程全部完工時一并結清。
三、施工方式:乙方自備運輸車輛、鉤機,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將黃土運輸到土地復耕地點,由甲方的鏟車負責推平。
四、權利義務
2、乙方機械設備到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工程預付款,該預付款抵工程款。
1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程,總運送黃土的車輛數達不到1000車時,由甲方承擔乙方托運鉤機的費用3000元,總工程黃土數量超過1000車的,該3000元拖車費乙方自行承擔。
4、施工期間,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設施、設備的安全問題,除甲方原因造成的外,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亡,該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施工車輛等機械設備的加油、維修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
7、乙方保證復耕工程符合甲方要求,不得拖延施工時間,影響甲方工作。
五、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以協商為主,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東平鐵路項目建設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鎮(鄉) 村土地 畝,作為臨時用地。
二、 臨時使用土地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向甲方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經批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書。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繳納土地復墾保證金 元/畝,共 元。
四、臨時用地使用期屆滿,乙方應在30日內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照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條件)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等的完善。
甲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10內將土地復墾保證金(不含利息)退還乙方;如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責令乙方在30日內繼續整改,經過30日的整改,仍達不到前款規定的復墾標準的,則由甲方代乙方組織進行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按照《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依法對乙方進行處罰。
若在臨時用地期滿后30日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土地復墾驗收申請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復墾保證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對不能復墾或經復墾不能恢復土地原狀的,將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有關規費(費用按照上級規定的年產值標準及倍數)。
七、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除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并退還該土地。
八、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買賣、交換、租賃、轉讓、贈與、抵押,不得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不得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
九、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規定的,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年 月 日
甲方:寧武縣薛家洼鄉寬草坪村委會
乙方:寧武縣薛家洼鄉弘澤養殖專業合作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薛家洼鄉弘澤養殖專業合作社的項目建設需要,乙方需使用 鄉 村土地 平方米,作為臨時用地。
二、臨時使用土地期限為年,自年日至滿前30日內向甲方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經批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書。
三、臨時用地使用期屆滿,乙方應在30日內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照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條件)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使用期屇滿后30日內將臨時
用地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復墾保證金(不含利息)退還乙方:如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責令乙方在30日內繼續整改,仍還不到前款規定的復墾標準的,則由甲方代乙方組織進行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依法對乙方進行處罰。 若在臨時期滿后30日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土地復墾驗收申請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復墾保證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除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并退還該土地。
六、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買賣交換、租賃。轉讓、贈與、抵押,不得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不得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設施。
七、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律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規定的,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省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xx鎮城鄉建設用地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序推進城鄉建設統籌發展,改善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派員到現場確認土地復墾四址界線和面積。
2、負責工程規劃、土地復墾驗收。
3、按文件要求和驗收標準支付乙方土地復墾經費。
二、乙方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乙方自愿將位于 村 組的原宅基地 平方米全面進行復墾。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規劃設計和時間要求(復墾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達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將原宅基地進行復墾,否則甲方不予兌現補償經費并責令限時整改。
3、乙方負責土地復墾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國土所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責任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名稱: 土地復墾
發包方:
承包方: 云南地質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
簽訂日期: 月 日
簽訂地點: 昆 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土資源部“關于組織土地復墾方案編報和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有關規定,結合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作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的編制工作。
2、工作技術要求:
國土資源部“關于組織土地復墾方案編報和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發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三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整治項目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一、開發項目地址
甲方同意將歸其支配處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出租給乙方和丙方,由丙方對土地項目投資進行開發建設。丙方進行開發建設所需法律手續由甲乙雙方負責協調辦理。甲乙雙方就合作項目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該幅土地的`性質為: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對該塊土地享有完全自主經營、出租的權利,并保證該塊土地沒有其他糾紛及債權債務。根據乙方和丙方的請求協助辦理其他事項。
二、甲方將該項目土地出租給乙方和丙方,年租金為,租金繳納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租金繳納方式:_________________該土地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租期屆滿后,乙丙雙方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如乙丙雙方不再租賃,該項目的所有建筑物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按建筑物的評估價值對乙丙雙方進行補償,對補償款其中乙方應得元,丙方應得元。
三、該項目建成后,甲方同意乙丙雙方對場地和房屋對外出租,轉租及其他營利性經營,無需甲方另行確認。
四、丙方對該項目進行開發共需投資200萬元人民幣,由丙方負責對投入資金的監控和使用,項目建設預期周期共計______,項目建成后,丙方負責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乙方負責招商,出租等一切與項目營利性的經營,丙方按照項目年經營額的30%分享利潤。丙方對乙方的賬目誰是可以抽查。
六、在項目經營過程中,由乙方負責對項目的經營管理。
七、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出現違反合同的情形,除承擔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外,還須承擔違約金元。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四
鑒于:
甲方是_______鎮的開發主體單位,乙方是一家以太陽能光伏發電為經營方的有限公司,為推進清潔能源建設,進一步落實節能措施,甲方同意乙方利用甲方區內空地建造光伏電站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1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土地位于蘭溪市梅江鎮,詳見本合同附件(租賃土地紅線圖)。
1.2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土地性質為未利用農地,面積約為400畝(具體以甲方實際出具的紅線圖為準),乙方計劃用于建設光伏電站項目。
2.1租賃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租賃使用期間土地租金每年按每畝600元計算(不含稅),即每年租金24萬元,前十年租金240萬元一次性支付。
4.1租賃土地以凈土交接,該土塊上的地面附著物由甲方負責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租期滿后,須乙方恢復原狀歸還甲方,否則,電站上建筑物歸梅江鎮及村里所有。
4.2土地交接時間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壹個月內,面積規劃紅線圖為準。如超過土地交接時間,甲方須支付乙方已付租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
如租賃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定協商可以續租,如不續租,乙方應于60日內恢復原狀將租賃土地歸還甲方。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且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土地租賃的登記、審批及備案手續。
(b)監督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并不做任何補償。
(c)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d)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該土地使用權按合同約定的正常使用。
(e)甲方應允許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臨時性生產配套用房。
(f)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g)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光伏發電設施、附著物的所有權,包括占用、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h)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i)根據有關規定,甲方負責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租賃登記。
(j)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工程建設中有關土地使用中的所有矛盾,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6.2 乙方權利和義務:
(a)乙方須向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
(b)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按國家光伏地面電站標準要求建造,并接受甲方監督。
(c)乙方應在合同期滿之日12個月之前確定是否續租。
7.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7.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且不再續租。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
(a)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b)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1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年租金總額每天萬分之六支付逾期違約金。
9.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b)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于終止。
10.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通過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0.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試用本合同7.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1.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1.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1.5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12.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2.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承擔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13.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五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積極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大力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規范土地開發整理,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嚴格土地開發整理 助推新農村建設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積極推進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大力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規范土地開發整理,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六
一.發包方職責:承包方進場前施工區內障礙物清除,向承包方提供臨時水準點及工程范圍內地下管線的位置及埋深。
三.施工方法要求:
1、配備拌合設備及施工所需的震動梁,振動棒,槽鋼,抹光機,發電機,提漿機。
2、砼配比要求達到標準。
3、震動梁,震動棒必須按照標準進行操作,禁止出現不使用及應付施工。
4、提漿機和抹光機需對砼路面提漿抹光達到3—4遍,禁止對砼路面撒干水泥在進行抹光提漿。
5、提漿結束掃毛處理。
6、在砼澆注完72小時之內必須進行割縫作業,每5米割橫縫一道,割縫要求達到5cm。
7、以上如有達不到要求,發包方有權拒付工程款。
四.按實際工程量及現場簽證結算。
五.承包方計劃于3月26日進場開工。
六.承包方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按照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工序和施工要求進行施工。
七.工程結構超出第三條規定時,發包方應給予現場簽證,作為以后結算依據。
八.工程每完成1萬平方工程量,付相應工程款80%;工程結束,付清全部工程款的80%,工程驗收合格后全部付清工程款。雙方責任:發包方必須保證按時清理工程范圍內障礙物,不能耽誤承包方施工進度。
此協議一式三份,未盡事宜另行約定。
發包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七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開發整理,確保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甲方將鎮村土地整理占補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建。為不誤農時,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經與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根據荊土資批[]號文件立項批復,建設規模總面積為公頃(折畝)。工程內容由土地平整、田間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組成(具體詳見工程量表)。
甲方負責項目資金投入、工程施工檢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補充。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規劃設計圖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湖北省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驗收辦法及標準》規定的要求。
甲方對乙方實行包干投入,工程款總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元)。資金以財政轉移支付方式撥付,乙方在資金的使用上必須做到規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隊進場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總額的`50%,作為項目實施的啟動資金,由乙方專款用于該項目的土地開發整理。
二期:工程項目施工完工,經甲方初驗后,付工程合同價款總額的40%,余款10%待上級部門驗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費實行包干,甲方付給乙方排水費元,乙方負責本項目全程排水。
2、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擔一切安全責任。
總日歷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八
項目。
建議書。
又稱立項申請是項目建設籌建單位或項目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國家和地方中長期規劃,提出的某一具體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對擬建項目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提供了關于土地整理的項目建議書,歡迎參考!
1.1項目提出的原因、建設的必要性和意義。
巴市河套灌區具有水資源豐富、光熱充足、土地肥沃、地勢平坦的優越條件,是全區乃至全國的重要農業生產區。但由于過去灌溉制度及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農業生產的粗放式經營,使農業生態系統遭到破壞。一是土壤次生鹽漬化現象日趨嚴重;二是風蝕沙化程度逐步加劇。近年來,通過世行貸款,興修農田水利骨干工程,灌排配套,嚴格控制引黃量,使河套灌區的地下水位明顯下降,土壤次生鹽漬化有了顯著的改觀。發展節水灌溉,[本站-找文章,到本站]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耕地質量,是發展河套灌區農業生產的最佳途徑。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本著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通過土地整理,實現渠(井)路、林、田、電配套,達到增加耕地、改善生態環境和提高耕地質量的目的。
1.2項目簡介。
1.2.1項目類型。
項目區位于河套灌區,其自然資源和社會經濟狀況都具有明顯的代表性。實施該項目,不但使當地群眾受益,而且為周邊地區及整個河套灌區起到示范作用。因此,擬報自治區投資土地整理示范項目。
1.2.2項目性質。
1.2.3項目范圍。
項目區位于烏中旗烏加河鎮西部的聯榮村,東至郝村,西至后旗呼和大壩,南至舊烏加河渠,北至聯榮渠。
1.2.4項目規模。
項目區轄地總面積334公頃,集中連片呈長方形分布。項目總投資507.58萬元,平均每公頃投資1.52萬元。
1.2.5項目工期。
本項目的建設資金到位以后,從開工建設到項目竣工,需二年時間。
1.2.6項目任務目標。
項目建成以后,總整理面積334公頃。其中改造中低產田290公頃,占總面積的86.6;新增耕地面積65公頃,新增耕地率19.5;人工造林面積達到26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7.7以上,有效起到抗風蝕的作用,使目前脆弱的生態系統得到保護和改善。
項目區建成后,渠、路、林、田、井、電得到全面配套,同步建設,整體推進,使農業生產條件從根本上得到改善,并營造一個增效、增收、安定、團結的社會環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3)《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6)《關于組織申報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
(7)《巴彥淖爾市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8)《烏拉特中旗土地開發整理規劃》。
(9)《烏拉特中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0)《烏加河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11)水利建筑工程定額及其它相關文件、資料。
3.1自然條件。
3.1.1地理位置。
項目區位于烏加河鎮西部的聯榮村,地理坐標為:東徑107°55′49″----107°55′51″、北緯41°17′34″----41°17′35″。
3.1.2地形地貌。
項目區屬黃河沖積平原和山洪沖積扇接壤地帶,地勢由北向南傾斜,地面坡降為1/5000--1/6000,地面海拔高程1028米。區內土地,土層深厚,存在土壤次生鹽漬化現象,通過土地整理后,這些土地均可用于發展農業生產。
3.1.3水文地質。
據內蒙古水文地質隊和烏中旗水務局水文地質資料表明,該地區地質構造形成于侏羅紀晚期的斷陷盆地,由于構造上的長期深陷,構成了地下水的聚集帶。含水層厚度達120--160米,單井出水量80m3/h。含水導主要以細砂、中砂為主,地下水儲量大,水質好。礦化度為0.5--1.0克/升,鹽度小天1.2,地下水能夠用于農業灌溉和人畜飲用。
3.1.4氣候。
項目區位于河套平原北緣,具有顯著的大陸性氣候,冬季寒冷而漫長,夏季炎熱而短促,降雨量少而集中,蒸發強烈。年平均蒸發量在2200--2400mm之間,平均降雨量177mm,且主要集中在7--9月份,與農作物生產期不同步。屬無灌溉無農業的區域。
3.1.5植被。
項目區植被類型較為單純,植被覆蓋度較小,生物量低。主要植被物種有紅柳、白刺、沙蒿、堿蔥等植物。
3.1.6土壤。
因受黃河沖積和山洪沖積的影響,項目區屬非地帶性隱育性土壤。有灌淤土、鹽土二個土類。土體構型多為粘土與壤土(包括粉沙輕壤)相間分布,土層厚度均在1米以上,可滿足農業生產需求。
3.2自然資源。
3.2.1光熱資源。
日照:年平均日照時數3225小時。
太陽輻射:累年平均太陽輻射能153.13千卡。
氣溫:年平均氣溫6.9℃,7月平均氣溫23.4℃,1月平均氣溫-11.8℃。
積溫:大于0℃積溫3522℃。
無霜期:無霜期為97天--151天,平均無霜期為130天。
3.2.2水資源。
項目區可供水量主要由大氣降水、引黃灌溉和地下水三部分組成。其中大氣降水的多年平均值為177mm,而且多集中在7--9月份。歷時短,強度大,與作物的需水期、需水量不同步,很難有效利用。隨著引黃灌溉量的減少和控制,完全依靠引黃灌溉已不能滿足項目區的用水需求。因此,本項目重點考慮地下水資源的開發與利用。
項目區地下水資源量主要由側向補給量、降雨入滲量和陰山高平原潛流補給量構成。經分析計算,項目區地下水可供水量,干旱年為324.2×104m3,平水年321.7×104m3。項目實施后,項目區干旱年的需水量小于供水量。且干旱年可采地下水資源量有120×104m3余量。平水年有168×104m3余量,完全可滿足發展井灌的用水需求。
3.2.3生物資源。
項目區的生物資源主要由農作物資源和動物資源組成。其中農作物資源主要有小麥、玉米、向日葵等。動物資源主要有野兔、野雞。
3.3社會經濟條件。
項目區現有農業人口830人,人均土地面積9畝。其中人均耕地6.5畝,20xx年人均收入為2957元。
3.4土地利用現狀。
項目區有效控制面積334公頃,現有耕地225公頃,鹽堿地79公頃,溝渠路占地30公頃。各類土地呈不規則的鑲嵌分布。
3.5項目區基礎設施狀況。
3.5.1排灌系統骨干設施狀況。
項目區南側有舊烏加河渠,北側有聯榮渠,水利骨干設施基本配套完成。
3.5.2交通狀況。
固查公路從項目區北端穿過,具有靠近交通干線的地理優勢。但項目區內的交通設施十分簡陋,只有部分自然農路,農田運輸十分不便。
3.5.3林網建設狀況。
過去由于土壤鹽漬化較為嚴重,農田基礎設施不配套,未實施成規模的林網建設。
3.5.4電力設施狀況。
通過農網改造,電力骨干基礎設施已初具規模。現高壓線路已架設至項目區北部,可為項目區提供可靠的動力保證。
4.1項目的合法性分析。
本項目是以土地整理為主要內容的建設工程,通過土地整理可使基礎設施配套,改善生態環境,提高耕地質量,符合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政策,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具體實施。
4.1.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項目的要求。
按照烏拉特中旗、烏加河鎮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該項目區為耕地擴展區。在加強生態建設的基礎上,實行渠(井)路、林、田、電配套,將未利用土地轉變為耕地,并對原有耕地實施改造,提高耕地質量。
4.1.2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對項目的要求。
該項目已列入烏拉特中旗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并符合規劃的具體要求。
4.1.3其它法律、法規對項目的要求。
該項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關土地管理的規定,并將管理后的耕地,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劃入基本農田。通過土地整理實現基礎設施配套,達到提高耕地質量和增加耕地的目的。
4.2項目區新增耕地潛力分析。
該項目區具有地勢平坦,土層深厚、土地適宜性強,光熱資源豐富,地下水資源充足的優勢。因土壤鹽漬化和基礎設施不配套,嚴重制約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通過土地整理,實現渠(井)、路、林、田、電配套,改善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增加耕地和提高耕地質量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4.3項目區土地利用限制因素。
項目區地處河套灌區北緣,土壤鹽漬化和基礎設施不配套,是土地利用的主要限制因素。因此,項目區實行井黃雙灌,實施節水灌溉,既可解決引黃灌溉的缺水問題,又可降低地下水位達到脫鹽的目的。通過實施土地整理,實現基礎設施配套,克服限制因素對土地利用的影響。
4.4公眾參與分析。
本項目的實施,完全符合當地群眾的意愿。因項目區生產條件落后,經濟效益低,直接影響到當地群眾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所以,當地群眾急切盼望土地整理項目盡早實施,改變生產條件,盡快全面進入小康社會。
5.1規劃原則。
1、堅持力求增加耕地面積和提高耕地質量,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力爭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原則。
3、堅持實施土地整理,適度開發未利用土地的原則。
4、采用先進科學技術手段,力求達到高效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的現代化標準。
5.2項目規劃方案與總平面布置。
5.2.1土地利用規劃。
項目區總控制面積334公頃,其中現有耕地225公頃,鹽堿地79公頃,溝渠、農路30公頃。通過土地整理,耕地可達290公頃,林地26公頃。具體規劃指標詳見下表。
項目區規劃主要地類面積變化對照表單位:公頃。
5.2.2水利規劃全面實行井黃雙灌,可降低地下水位,達到地表土壤脫鹽的目的。
5.2.3林網規劃。
項目區新增造林面積26公頃,使森林覆蓋率達到7.8,造林品種以農田防護林為主,輔以小量經濟林。項目區內農防林采用大網絡的的林帶模式,沿道路布設,考慮不影響作物正常生長,在東西向道路兩側設置主林帶;以利澆水和改善景觀。
5.2.4道路規劃。
為了便于交通運輸,項目區設主干路、田間路。項目區需增設南北走向主干路3條,東西走向主干路3條,路基寬8米,路面寬6.5米,高出地面0.5米,總長20公里。田間路48條,路基寬5米,路面寬4米,高出地面0.3米,總長25公里。
5.2.5田塊規劃。
以渠、溝、路為框架,將項目區分割成南北走向的條塊52塊,每塊南北長100米,東西寬50米。為了提高水利用率,實行小畦灌溉。既畦寬4米,畦長50米。
根據項目區地形、地物的實際情況,采取局部平整法,并按照挖填土方工程量最小或挖填平衡的標準進行,部分地塊進行客土改造,以利畦田灌溉和園田化種植。具體工程量:機械平整土地334公頃,土方25萬m3;機械打堰2100條,機械深翻土地334公頃;客土改造0.9萬方。
5.3.2土壤改良工程。
項目區的土壤養分除鉀以外,其余含量都較低,需增施有機肥進行土壤改良。改良耕地面積234公頃。
(1)采用畦田灌溉,減少灌水定額,有效降低地下水位。通過淋溶使土地脫鹽。
(2)提高土壤肥力水平。增施有機肥,采取根茬肥田,過腹還田等措施,逐步將綠肥納入輪作制度,推廣套種,抓好深耕、深松等工程措施,并依據作物需肥性能,實現配方施肥保持土壤養分平衡。
5.3.3農田水利工程。
以實施水利規劃為主體,實行井黃雙灌。工程主要包括:開挖斗渠2km,開挖農渠3.5km,開挖毛渠15km全部實行襯砌,打配套機電井16眼,井深80m,混凝土管井筒,單井出水量每小時80立方米,埋設低壓管道26km。
5.3.4電力設施工程。
低壓線7.05km,架設變壓器5座,100kva變臺5座。
5.3.5田間道路工程。
主干路完成土方6萬立方米,田間路完成4.5萬立方米,干路輔沙1.6萬立方米。
5.3.6農防林工程。
營造防護林帶25km,其中主林帶15km,副林帶10km,植樹5萬株。
6.1投資估算依據。
本投資估算主要是依據《水利水電工程預算依據》《建筑安裝工程預算定額》,結合當地實際而進行的。
6.2投資估算:507.58萬元。
6.3資金籌措。
項目自治區投資450萬元,地方投工投勞57.58萬元。
7.1組織領導機構設置。
根據項目區實際情況,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順利實施,必須成立項目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參與項目論證,工程設計、施工、驗收、與資金、物資使用監督、檢查以及有關事宜的決策協調工作。
7.2工程建設管理。
7.2.1建立法人負責制度。
項目實施的承擔單位為項目法人,對項目的建設進度、質量管理、財務管理全面負責,并實行終身追究制度。
7.2.2實行公開招、投標制度。
項目正式批準以后,在工程開工之前,須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并根據各類項目的工程性質、工程進度安排要求等編制標書,招標要按國家規定的正式程序進行,增加操作透明度。
7.2.3建立工程監理制度。
業主、施工企業和監理是工程建設的三個相互制約的環節。監理人作為中介機構,對業主和施工方進行全面監督,保證工程質量和項目管理的規范化。
7.2.4實行。
合同。
化管理。
標書、投標文件是項目實施合同的組成部分,無論項目工程實施及工程監理均采取合同制管理,增強透明度。
7.3財務管理。
執行《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財務專設帳戶、專款專用、建章立制、規范財務手續,實行財務管理達到帳據、帳物、帳款相符,努力做到增收節支,財務要定期審計。
8.1社會效益。
(1)項目的實施有利于本地區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戰略的實現。項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65公頃;新增耕地率19.5,改造中低產田225公頃,可使290公頃的鹽堿地及中低產田變成優質的穩產、高產田、使每公頃增加農作物產量在3500kg以上,這對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起到保證作用。
(2)項目區土地整理項目的實施,可吸納部分剩余勞動力,為當地群眾解困和勞動力轉移提供了就業機會,有效地減輕了就業壓力,有利于當地社會的穩定。
(3)實施農業經濟產業化、規模化的戰略,建立綠色農業基地,增強了該地區的農業生產后勁,以促進地區經濟振興和快速發展。
8.2生態效益。
通過對項目區進行綜合性整理,合理規劃,統一布局,使其農、林、水、路一體化,發展節水灌溉,提高土地生產力,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改良和防治土壤鹽漬化,使項目區植被率大幅提高。既可起到防風固土的作用,同時有利于改善區域小氣候和農作物的生長發育,使區域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觀,為項目區的農業生產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改善了生態環境,促進和保持各農業生態系統間的良性循環,最大限度的為人民生產、生活提供良好的環境,為國家實施西部開發戰略打下良好基礎。
8.3經濟效益。
根據項目區的農業產業布局和規模,按照產品市場價格及動態投資回收期的計算,項目完成后,每年增加糧食總產量達251萬公斤,年增加收益172萬元,投資收益率為34,投資回收期為3年。
本項目經分析論證,該項目符合國家土地開發整理的產業政策,符合國家西部開發的戰略構想。項目建成以后,可為國家增加耕地65公頃,同時可使290公頃原有低產田得到進一步改造,項目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項目各項建設條件優越,見效快,投資回報率高,而且符合國家西部大開發產業投資方向。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九
(1)建設單位:
(2)承包單位:
(3)設計單位:
(4)監理單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設單位委派的全面負責監督本工程合同實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為。甲方代表有權做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決定。有權為此簽署證書和發布通知。
(6)總監理工程師:指由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授權范圍內,全面負責委托協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單位、本合同監理工程師、監理內容、監理權限等。
(7)項目經理:指由承包單位委派的全面負責本了程實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項目經理應代表承包單位全面處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須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體工程:
b、農田水利工程;
c、田間道路工程。
(10)臨時設施:承包單位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驗收前維護所需設置的全部設施。
(11)施工圖紙:指設計單位在技施設計階段應提供的圖紙,包括經監理單位簽署的設計修改通知和補充圖紙。
(12)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承包單位的。
(13)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櫻印刷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5)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節假日,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小時。
第2條承包方式。
(1)以方式結算支付。承包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進行施工,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按本合同條款第11條規定執行。
(2)承包方式:
第3條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做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決定,有權為此簽署證書和發布通知,對此,承包單位不應拒絕。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錯誤給承包單位造成的直接損失,承包單位有權提出索賠和工期順延。
(2)甲方代表有權對監理單位所做出的有關工程是質量和計量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監督。監理單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如工程質量、工程材料質量、工程計量、工程變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權予以否定,直至發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絕確認工程計量。
第4條轉包與分包。
承包單位不得將本合同轉讓,不得將主體工程整體轉包,承包單位也不得將建設單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項目分包出去。非主體工程如要分包,則承包單價必須提供分包單位承包能力為證明,事先征得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同意,且分包單位必須具有法人地位。
第5條合同的范圍。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驗收前維護,其中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與臨時設施。
第6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合同條款。
(5)施工招標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報價匯總表。
(9)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分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政黨進行的情況下,由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協商解決。雙方了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做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的解釋時,按合同條款的第40條關于糾紛解決的約定處理。
第7條合同雙方義務與責任。
建設單位的義務與責任: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發布開工通知;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開工前天完成工地范圍內的征地和培青,向承包單位提供施工用地;開工前天向承包單位移交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開工前天提供施工圖紙份;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價款;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以及完成其他應由建設單位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承包單位的義務與責任:年月日前向建設單位提交履約保證金萬元;開工前天進駐工地;對監理單位提出的任何工程變更指令,必須照辦,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照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對監理單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根據施工規程的要求予以修補或改建;開工后天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按合同規定,完成部份設計工作,繪制施工詳圖,經監理單位審核批準后按圖施工;向保險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險、第三方責任險、人身意外險、汽車保險、貨物運輸險、設備損壞險等由承包單位承擔保費的保險;保證提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藝符合質量標準,提供的施工設備符合投標文件中填寫報的型號和數量;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技術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保證工程質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向監理單位提交一份內容包括質量檢查計劃和措施報告,并報監理單位審批;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環境保護;尊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習慣,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保證工程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并負責做好維修期(即缺陷責任期)內的維護和保養工作,直至最終驗收合格;完工清場及撤離;建立各種用于本工程的規章制度;完成其他應由承包單位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8條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監理單位和職責與權力: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但在行使下列權利時須得到建設單位的批準;工程的分包、工期的延長、工程的變更、增加或減少某一工程項目;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單位或建設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總監理工程師(下稱總監):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建設單位應在開工通知發布前把總監理的任命通知承包單位,總監易人時應由建設單位及時通知承包單位。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行為其職責,并通知承包單位。
監理人員:總監可以派出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范圍通知承包單位。他們在授權范圍內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小時內及時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單位可提出書面函,聲明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監理單位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文件、確認價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并與雙方充分協商后做出公正的決定。
第9條書面通知。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立即補發書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監理單位簽署的設計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情況表、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單項工程驗收證書以及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共同簽署的其他文件都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
第10條圖紙供應。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單位所需主體工程的施工圖紙,由設計單位通過監理單位提供。為工程施工實施所需的施工與安裝圖紙,則由承包單位根據施工圖紙自行設計繪制,并報監理單位審批。
第11條設計修改。
監理單位在提供單項工程的施工圖紙之后,倘因純屬設計方面的原因而需修改施工圖紙時,應在該項工程開工前天將修改后的施工圖紙遞交承包單位;倘因施工或自然條件的改變必須修改施工圖紙,經和監理單位認可,設計單位應盡快予以修改,報經國土廳批準。
施工期間,監理單位簽署的設計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補充,承包單位不得拒絕。
修改的內容包括以下諸方面:
(1)工程量的增減;
(2)取消或增加某一工程項目;
(3)改變某些建筑物的結構形式;
(4)改變某些建筑物的形狀、高程與位置或尺寸;
(5)其他的變更。
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變化,由雙方協商。一般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其單價按報價表確定的單價不變,經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商定,報建設單位確認并出具證書,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并按此執行。
由于設計修改而出現本合同工程量報價表中未曾出現的追加工程項目時,則該追加項目的單價由監理單位與承包單方根據省水利水電預算定額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暫行辦法》商定,經建設單位確認,同樣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并按此執行。承包單位不得以設計修改或工程量的變化為理由,改變其對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在確定追加工程項目單價時,材料價格應采用運達至工地的市場價,如雙方對某一種材料的市場價格有爭議時,建設單位有權聯系材料供應商承單位提供此材料,承包單位不得拒絕,且承包單位須自己直接向材料供應商采購,建設單位不參與材料采購。追加工程項目單價計算應采用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價格。
第12條參觀現場所獲得的資料。
承包單位參觀現場過程中對了解的各種情況以及其它當地部門提供的參觀資料,應做出自己的判斷出的推論、解釋和結論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接受任何附加條件。
第13條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提供。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某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承包單位自稈組織貨源,并負責采購、驗收、運輸和保管。承包單位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第14條材質證明。
工程所需的鋼筋、水泥必須有材質證明,其各項指標應滿足規范要求,如承包單位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無材質證明的材料,監理單位應要求承包單位進行試驗,并遞交材料試驗結果,試驗所需費用應由承包單位承擔。
第15條測量放線。
承包等有應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測設自己的施工控制網,并將施工控制網資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承包單位應認真維護和管理施工控制網,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復費用由承包單位承擔。工程完工后應完好移交驗收單位。
承包單位應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施工測量放線工作,并應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員、儀器、設備和其他物品,監理單位可以指示承包單位在監理人員監督下進行抽樣復測,當復測中發現有錯誤時,承包單位必須近監理單位指示進行修正或補測,建設單位將不對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復測工作另行支付費用。監理單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網,承包單位應及時提供必要的協助,建設單位亦不再為此另行支付費用。進行本工程施工測量放樣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工程任何部份發生超過合同規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線型的誤差時,承包單位均應按監理單位的通知進行修正,直到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修正誤差的一切費用均由承包單位承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十
市國土資源局。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耕地開墾費的征繳使用管理,確保耕地占補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范圍內的耕地開墾費征繳使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一、先補后占、占補平衡”的原則,依照本辦法繳納耕地開墾費。
第四條。
耕地開墾費由市財政局負責征繳管理,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具體執收。耕地開墾費在辦理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手續時征繳,作為耕地占補平衡專項資金,其收支金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未按照本辦法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的,市國土資源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報批手續。
第五條。
第七條。
耕地開墾費通過預繳方式進行征繳。繳納義務人在申請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時,將預繳的耕地開墾費繳入財政指定專戶,持繳款憑據辦理用地報批手續。
非農業建筑用地項目經上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預繳的耕地開墾費正式繳入市財政專戶。
非農業建筑用地項目未能通過審批的,用地報件退件時間退還預繳的耕地開墾費。
第八條。
耕地開墾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山東省非稅收入收款收據,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繳入國庫,實行票據分離、“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九條。
(四)各類土地整理項目篩選、踏勘、勘測、立項、檢查、管理、報備入庫等;
(五)全市范圍內土地后備資源的調查、調研、評價以及土地整理專項規劃、計劃編制、可行性研究等;(六)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所需文本圖件、設備購置、人員培訓、數據庫的建立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第十條。
耕地開墾費使用辦理程序:(一)耕地占補平衡土地整理項目,實行項目申報制。由市土地整理機構根據土地利用計劃和補充耕地計劃組織區縣進行項目申報,并建立項目庫。每年根據耕地開墾費收繳情況,從項目庫中擇優選擇項目,經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財政局審核確定后立項。項目立項后,市財政局按項目建設進度撥付資金。
(二)全市范圍內跨區縣有償調劑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指標項目,由市土地整理機構根據土地利用計劃和市政府關于易地代保基本農田補充耕地和置換建設用地的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市國土資源局審核,市財政局審定后撥付資金。
(三)其他情況使用耕地開墾費項目,由市土地整理機構根據項目實施支出預算提出申請,經市國土資源局共同審定后撥付資金。
第十一條。
耕地開墾費收支實行單獨核算。市土地整理機構應建立、健全項目會計核算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對項目資金實行全過程監管,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審計部門對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市財政局和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耕地開墾費征繳、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免、擠占、挪用耕地開墾費。
第十五條。
貪污、擠占、截留、挪用耕地開墾費的,接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市級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土地管理法》和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省級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使用于市級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資金(以下簡稱項目資金)管理,項目類型包括市級“占補平衡”重點項目、示范項目和補助項目,基本農田整理項目等。
第三條。
項目資金來源包括: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的農業土地開發部分和其他可用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的資金。
第四條。
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共同負責項目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對項目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市土地整理中心為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承擔單位(一下簡稱項目承擔單位),負責選擇和運作各類土地整理項目,籌集、管理、使用項目資金等工作;各區縣土地整理中心為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實施單位(一下簡稱項目實施單位),具體負責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結算等工作。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五條。
項目資金屬財政專項資金,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由市財政和項目承擔單位分別設立轉賬進行核算,確保資金專項用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
第六條。
項目資金按項目類型,實行分級負擔。“占補平衡”重點項目、示范項目和基本農田整理項目市級全額投資;補助項目根據項目所在區域位置按補助標準市級部分投資,資金缺口部分,由項目所在區縣負責配套;其他土地整理項目根據項目類型確定項目投資主體后分級負擔。
第七條。
項目資金實行預、決算管理。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資金收入預算和財政預算編制要求,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節余”的原則,鞥據項目庫項目情況,負責編報市級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投資計劃和項目用款申請,報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財政局審批。審批通過的,由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對預算編制進行專家評審。對符合投資計劃要求的,由市財政局下達預算并撥付資金。
第八條。
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竣工后,項目實施單位編制土地整理開發項目預算決算報告,又有自制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該項目全部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經項目承擔單位審核后,報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審批。
項目預算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安苑項目預算申報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第三章。
資金撥付。
第九條。
項目資金實行逐步撥付方式。市投資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計劃和預算下達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資金有財政局以專管形式撥付給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向項目實施單位撥付資金。
第十條。
項目資金實行申請撥款制度。按照“實事求是、嚴格管理、先申后撥、追蹤問效”的原則,項目資金的撥付,必須控制在項目預算范圍內,不辦理無預算、無計劃、無申請的撥款。
第十一條。
項目資金申請撥款程序。項目實施單位依據項目規劃設計、預算及工程施工進度,按照現行預算內資金用款計劃管理方式編報項目用款申請,持項目實施單位資金使用情況和工程監理報告,竟是國土資源局審核后,報市財政局審批。市財政局審核通過后按有關規定撥付項目資金。
第十二條。
項目資金嚴格按下大的項目預算和項目進度分期分批辦理撥付。項目竣工驗收前,撥付的資金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80%,其余資金貸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撥付。
第十三條。
年終未完工項目的資金結余,可結轉下繼續使用。項目竣工驗收后的結余資金,按原資金撥付渠道收回。
第十四條。
項目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而終止,應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申請,市財政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項目實施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進行清算。項目承擔單位應積極配合,清算后的剩余資金或因項目調整而結余的資金,按原資金撥付渠道收回。
第四章。
資金使用。
第十五條。
項目資金使用范圍:組織、實施、管理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前期工作費、拆遷補償費、工程施工費、設備費、工程監理費、竣工驗收費、業主管理費和不可預見費等。
(一)前期工作費,是指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在工程施工前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土地清查費、項目可行性研究費、項目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費、項目招標費、中單工程規劃編制費等。
(二)拆遷補償費,是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過程中需拆遷的零星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發生的適當補償費用。
(三)工程施工費,是指實施土地平整、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修建田間道路等各項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程發生的支出,包括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
直接費有直接工程費、措施費組成。直接工程費主要包括人工費、材料費和施工機械使用費;措施費包括臨時設施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措施費、施工輔助費和特殊地區措施費。間接費有企業管理費、規費組成。
利潤是指施工企業完成所承包工程獲得的盈利。
稅金是指按國家稅法規定應計入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鄉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四)設備費,有設備原價、運雜費、運輸保險費和采購及保管費構成。
(五)工程監理費,是指項目承擔單位委托具有成功監理資質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所發生的費用。
(六)竣工驗收費,是指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完成后,因項目竣工驗收、決算、成果管理等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項目工程驗收費、項目決算的編制與審計費,開發整理后土地的重估與登記費、基本農田重劃及標志的設定費等。
(七)業主管理費,是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所發生的各項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項目管理人員的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公務費、業務招待費等。
(八)不可預見費,是指項目施工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設計變更、人工、材料、設備和工程量等發生變化而增加的費用。
第十六條各項費用應在規定比例之內據實列支。前期工程費不超過工程施工費的5%,工程監理費不超過工程施工費的1.5%,竣工驗收費不超過工程施工費的2%,業主管理費不超過工程施工費、前期工作費、工程監理費、竣工驗收費之和的2%,不可預見費不超過工程施工費、設備費、其他費用之和的2%。項目總投資額過小,各項費用按規定比例確實不足以支付項目實際支出的,由項目承擔單位核實并提出追加資金申請,報市財政局審批撥付。
第十七條。
利息收入應納入項目資金核算,用于項目支出。第十八條。
項目資金按項目進行全成本核算。成本開支范圍包括組織、實施和管理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所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支出。
第十九條。
項目資金不得用于購建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無關的固定資產(項目配套設備的賂置除外)和無形資產,不得用于對外投資,支付滯納金、弱款、違約金、賠償金、贊助和捐贈支出,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他支出。
用項目資金購置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配套的設備,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設備費應嚴格控制,設備購置應符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項目竣工后,應與項目所在鄉鎮、村簽定相關購置設備移交管護協議。
第二十條市級用于項目審查、踏勘、勘測、立項、檢查以及后備資源調研、專項規劃制定等工作所發生曲支出,由市財改局從專頊資金中單獨安排,不列入單項項目投資成本。具體使用時,由市土地整理中心按工作量提出使用計劃,報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審批。
第二十一條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竣工后,項目實施單位應及時向市國土資源各分(縣)局提出初驗申請,國土資源各分(縣)局組織初驗,初驗通過后向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申請終驗。市土地整理中心配合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組織實施終驗,驗收合格的項目,審國土資源局下達驗收批復文件,市財政局撥付剩余項目資金。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應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了解掌握資金到位、使用效果和工程建設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存在工程質量不達標、挪用工程款、長期滯留資金和預決算及合同管理混亂等問題的項目,可停止撥款,并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項目竣工后半年內,未組織決算編報和提出驗收申請的,下不再安排承擔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
第二十四條項目承擔單位和實施單位應主動接收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
第二十五條項目實施單位應做好相關資料的歸集、存檔和保管工作,完整、準確、真是的反應和記錄項目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主題詞:財政土地資金辦法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法院,市檢察院,淄博軍分區。
各民主黨派市委。淄博市。
人
民
政
府
辦
公
廳
2010年12月7日印發。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十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開發整理,確保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甲方將鎮村土地整理占補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建。為不誤農時,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經與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根據荊土資批[]號文件立項批復,建設規模總面積為公頃(折畝)。工程內容由土地平整、田間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組成(具體詳見工程量表)。
甲方負責項目資金投入、工程施工檢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補充。乙方負責按甲方的規劃設計圖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湖北省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驗收辦法及標準》規定的要求。
甲方對乙方實行包干投入,工程款總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元)。資金以財政轉移支付方式撥付,乙方在資金的使用上必須做到規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隊進場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總額的'50%,作為項目實施的啟動資金,由乙方專款用于該項目的土地開發整理。
二期:工程項目施工完工,經甲方初驗后,付工程合同價款總額的40%,余款10%待上級部門驗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費實行包干,甲方付給乙方排水費元,乙方負責本項目全程排水。
2、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擔一切安全責任。
總日歷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20年12月5日。
標簽: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十二
根據集體土地承包法相關法律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將村集體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積、位置
本塊荒坡位于______,土地面積為__畝。
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__。
二、承包期間
承包期間為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畝每年承包費____元,每年承包費共為__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繳納年承包費共__元。
四、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給乙方,甲方應保證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張任何權利及干預乙方生產經營,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如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甲方承擔本合同履行不能的違約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與交通要道之間有暢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路障及人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證合法經營,乙方對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收益權等。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轉租該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屬物。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權利。
七、若租賃期間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著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響其價值的,乙方無條件拆除,若拆除影響其價值,折價給甲方。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服從國家的統一規劃,如該承包坡地被征用,地面附著物費土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內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國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協議期滿后,乙方若愿意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地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本協議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協議有效期內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三亞樞紐站及三亞老站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條款,以資以后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項目基本情況
一、 項目地址:雙方合作開發建商占用地,位于三亞解放路,地塊出讓地號為___________號,證上登記土地面積__________m2,合作面積__________m2,地塊四至以土地證登記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證已辦理在甲方名下。
二、 用地類型
國有出讓土地,甲方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三、 項目規劃指示
(4)建筑密度不小于_________%;項目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約為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成立新股權公司,甲方提供現狀開發用地,入股股權為30%,乙方承擔全部開發資金及經營,入股股權為70%。
第三條:利益分配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按可售建筑面積載明面積為準,以該項目房產總面積30%的房產為標準收回土地成本及利潤,甲方不參與該項目的開發經營與管理。除此之外的全部房產均歸乙方所有。
(2) 乙方承擔本項目的開發及經營。獨立承擔開發經營盈虧。
(3) 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即將開發所需資金打入共同成立新
公司的賬戶。甲方全部收到竣工驗收合格的30%房產后,甲方將新成立的股權公司所持有的30%股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該項目的權益、資產處置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協助該項目土地使用權過戶給乙方名下,土地過戶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開發期限
雙方同意本項目開發銷售周期暫定為三年,(本項目樁基礎日算起)如遇下列情況工程可延期:(1)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其它因素。(2)土地、拆遷、安置,相鄰糾紛影響施工的。(3)規劃施工報建手續不全,及政府責令停工的。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合同簽訂后,甲方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不得涉及本土地合作項目的開發,甲方不得以項目土地設定抵押、質押、保證等擔保責任。
(2) 合同簽訂后______天內,甲方應清理地上構筑附屬物、平整場地的所有費用。之后將土地交由乙方進行開發。
(3) 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到政府部門辦理各項房地產開發報批手續,為乙方人員開具必要的授權委托書,并指派專人長期配合乙方工作。
(4) 甲方有權在項目啟動后,隨時監督該項目建設情況以及工程質量、安全工作,并派人員長駐工地監督工程進度,以及工程質量,進度款的支付。
(5) 乙方負責開發項目的定位、設計、銷售、等及所有費用。
(6) 乙方對該項目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管理責任。
(7) 乙方對該項目:自負盈虧,項目終結時負責清償開發本項目時發生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在施工過程中,因政府拆遷、土地權屬、安置和相鄰發生糾紛而影響施工的屬甲方違約,乙方在本項目投入全部費用由甲方負責賠償,并補償乙方已投資總額50%作為違約金。
(2) 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資金不到位使工地連續停工在九十日內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乙方負責施工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并從乙方投資項目的總額扣除50%違約金,并解除合同。
第七條:銷售工作
(1) 領取本項目預售許可證時,甲乙雙方商定的銷售價格,統一銷售。
(2) 甲乙雙方盡力挖掘銷售渠道,所銷售房款打入共管資金帳戶,統一分配(按月),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挪用截留房產銷售款。
(3) 雙方商量可以委托房產銷售代理公司銷售。
第八條:其它條款
(1)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為準。
(2) 本合同簽訂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如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一致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海南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在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4) 本合同壹式六份,雙方各執參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備注
(1) 本合同簽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與第三方簽訂該項目合作開發合同。
(2) 本合同簽定后如乙方7天內未將項目開發資金打入雙方所成立的新公司賬戶,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且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金。
共同成立新公司的賬戶。履行,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均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4) 合同未簽前,乙方到相關部門了解該土地真實性及該土地的債權、債務等問題。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號地塊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于×××,地塊出讓編號為×××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折合×××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區國土資源局采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于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后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范圍。
第二條 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項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后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項目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注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3、項目公司注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占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占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信岳擔任。
5、項目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監事會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監事會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項目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設備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后確定。經營班子權限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后書面統一授權。
7、項目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項目公司開發的土地為上述第一條所指地塊,地塊的取得、手續的辦理、地價的確認等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負責該地塊的摘牌,并在項目公司成立以后及時協助完成以項目公司為主體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手續(辦證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項目公司承擔)。
通下水、通留和路、通訊、通燃氣、通熱力至開發地塊及地面平整)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證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場地平整使土地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原則上在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
3、項目公司取得凈地的價格確定為______萬元/畝,其構成為實際支付給土管部門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具體單價以最終的摘牌價為準)、支付給甲方的甲方為取得土地已經發生的各項支出、甲方在將“毛地”轉化成“凈地”過程中尚需發生的各項支出。
×××號地塊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遷和補償,尤其是閑林鎮里項村地塊拆遷和補償由甲方負責,其費用已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號地塊的競得價為該幅地塊的總價款,占總價款_____%的可作為基礎設施配套抵扣的款項、及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額抵扣的征地成本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4、如果以_______萬元/畝作價的土地總價款中扣除實際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及由項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于土地毛地轉化為凈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額的,差額部分由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給項目公司,該部分差額如稅務部門認定不能稅前列支,責任由甲方承擔,其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
所有費用,甲方均應向項目公司開具合法的可以計入項目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有關資金配套、款項支付、利息支出等雙方約定如下:
1、項目公司的資金投入根據雙方的股權比例進行相應配比并及時到位,資金返還也按雙方的股權比例返還。
2、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投入項目公司的相應的配套開發資金應全部匯入項目公司帳戶,項目公司的開發經營支出一律從項目公司的帳戶中支付。
3、項目在具備融資條件時,雙方同意以項目公司為主體對外抵押融資,并保證資金的封閉運作。
4、項目公司開發資金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際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權比例配套投入并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1)注冊資金:以第二條第3款約定的注冊資金總額按股權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項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______天內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萬元,同時由甲方開具票據。
(3)土地出讓金: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總價一次性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轉凈地開支:即以每畝______萬元的作價與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和已支付的______萬元的差額,其中的______萬元在留和路延伸段開工時支付,其余在項目公司成立后_______個月內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項目開支及成本:包括各項規費、管理費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權比例配套投入。
5、雙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除注冊資金以外作為項目公司向股東借款,由項目公司支付利息費用,利率約定為年息_____%。
第五條 鑒于地塊周邊尚有甲方已征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權的土地____畝,雙方約定甲方必須負責以項目公司為主體在______年_____月前摘牌取得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國家宏觀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后也按本合同的條件以_______萬元/畝的凈地價格進入項目公司,合并進行開發,“毛地”轉“凈地”費用同樣由甲方承擔,資金在土地摘牌后由項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鑒于可能在售樓過程中雙方均需在價格上照顧部分業主,雙方約定在售價確定的基礎上安排______萬元作為優惠額度,由甲、乙雙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銷售,甲、乙雙方分別按各自的股權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額度,將在項目分利時扣除稅金后按對方股權比例補貼給對方,未用足額度則由乙方以分利時提前享受。
第七條 考慮到客觀存在的一些因素,雙方約定本項目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并且雙方無法協商時,任何有異議一方均有權要求終止項目公司并清算,同時有權要求以本項目施工圖為基礎按各自股權比例分配各種類型的房產,所分配房產的單方成本原則按____元計算,單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區配套、規費、設計規劃費用、綜合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等。
第八條 為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定本協議之后支付給甲方定金______萬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項目公司成立后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生甲方摘得土地后如拒絕按本協議規定與乙方組建項目公司合作開發的,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提出放棄合作,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定金。
2、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導致項目公司受第三方追索使項目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3、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2款,使項目延滯開發和銷售,甲方補償乙方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_%作為賠償,遲延超過____個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賠償比例。
4、項目公司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的股權比例向乙方返還房產投入的配套資金的,應按乙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_%進行賠償,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5、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確定的時間向項目公司投入配套資金的,違約一方應按對方已投入項目公司資金的___%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5個月的,每月超過1%的賠償比例。
總額的 %進行賠償,賠償金在明確責任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7、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項目受損,項目公司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本協議第八條外,本協議終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條款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雙方股東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擔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根據協商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在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土地整理項目合同(熱門14篇)篇十四
同意用位于使用權面積平米,為公司萬元貸款向擔保單位保定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抵押財產。
戶主簽字:
愛人簽字:
日期:
注:需要夫妻雙方本人簽字和按手印。
需準備資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2、結婚證復印件;
3、房產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