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企業中,規章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管理工具,它有助于保持組織的秩序和穩定。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典型范例,希望對大家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有所幫助。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一
根據供電、供水以及供氣部門關于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對本住宅小區做出如下規定。
1、住宅每戶電表設計容量為 10a,請業戶累計用電容量,若超過負荷,須申請增容。
2、請業戶檢查電線回路負荷,驗證開關,插座及導線是否滿足用電要求,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開關、插座和導線,不得超負荷使用。
3、業戶用電過程中,若發現電線未接好,蓋板、開關、插座處冒煙等異常現象,請及時關閉電源,檢查電絲是否接好,用電是否超過容量,設備是否異常。
4、每隔一段時間,請業戶按漏電開關試驗按鈕,檢查漏電開關是否可靠。
5、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在公共用電場所、消防、綠化用水場所私自接電、用水,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罰。
6、電、氣、水管線及排水管道已按設計精心安裝,請住戶不要隨便改動,如確需更改,請報金華庭物業服務中心同意,方可進行。
7、住戶若暗埋給水管道,須先試壓,不滲不漏才可批灰隱蔽。
8、請保持排水管道暢通,切勿將可以引起堵塞的物體投入排水系統。
9、請業戶安全使用燃氣,切勿在使用燃氣時離人,非專業人員切勿拆卸、維修燃氣管道、器具。
10、業戶出門前應將燃氣、水閥和不用的電器關閉,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11、因業戶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業戶承擔。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二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宿舍供電辦法。
第一條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后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核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核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為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為0.56元/度。
第四條先購后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為本宿舍電表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并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五條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發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干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后,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后,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5℃,方可開啟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為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三章違紀處理。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三
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的施工臨時用電,必須執行本規定。
(一)項目部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采用380/220v三項五線制的tn—s低壓電力系統,員工生活區采用36v安全電壓。
(二)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各作業隊電工對本隊的安全用電負責。
(三)項目部及各施工隊安裝、維修或拆除施工臨時用電時,必須有專業電工操作,并做到持證上崗,非專業電工禁止操作。
(四)電工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用電設備的性能;。
2、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工作。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負荷線和開關箱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解決。
5、移動和拆除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后進行。
6、負責建立和管理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技術檔案。
(五)施工臨時用電實行定期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各施工隊每周進行綜合檢查,電工應每日進行巡查。
(六)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第三條施工用電防護。
(一)危險地點設置圍擋或防護網,懸掛警示標志。當防護措施無法實現時,應采用停電、遷移線路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護系統。變壓器處、總供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作重復接地。接地線使用多股軟芯線、重復接地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姆。
(三)接零: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導電體,應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保護零線使用綠/黃雙色線。
(四)防雷:高于20m的機械設備應安裝防雷裝置。
第四條電路及電閘箱。
(一)電纜線路:項目部施工現場的.供電全部采用電纜線路。電纜干線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設,避免機械損傷和腐蝕。電纜埋設應穿管保護,出入地面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二)配電箱及開關箱。
1、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二級控制??偱潆娤湓O在電源處、分配電箱設在用電設備集中的地方,開關箱設在用電設備處,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大于30m,開關箱與用電設備的距離不大于3m。
2、固定式電箱的底部與地面的距離應大于1.3m,移動電箱到地面的距離應大于0.6m。
3、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子板連接,并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松動,不準有外露帶電部分。
5、配電箱、開關箱應作接零保護。
6、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三)電器裝置的選擇。
1、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完好齊全,不準使用不合格電器。
2、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是天津市建委認證通過的推薦產品。
3、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保”的規定,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設備。
4、開關箱與分配箱的額定值、動作值相適應。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與其控制的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6、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格用插銷連接。
第五條用電設備。
(一)選用的用電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符合國家標準。設備在做好保護節零的同時,還要裝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裝設隔離開關。
(二)樁機機械:潛水鉆機的電機應符合國標的規定;負荷線應采用防水電纜,長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對潮濕場所的要求。
(三)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四)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專用電焊機開關箱。
(五)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ii類電動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適用前作空載檢查,所用電纜線必須是護套銅芯軟電纜,并沒有接頭。
第六條照明。
(一)生活區照明使用36v電壓。施工區照明使用220v電壓。
(二)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零保護。
(三)電器、照明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
(四)施工現場使用碘鎢燈照明時,應選用木桿,高三米、固定并保護接零。
第七條獎罰。
(一)每月安全用電大檢查的優勝單位獎勵20xx--元,第二名獎勵1000元。檢查優勝單位的電工給予300元的獎勵。
(二)月綜合大檢查的最后一名罰款20xx元,倒數第二名罰款1000元,電工罰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電的處罰按下表執行:。
序號。
條款。
定性標準。
罰款標準(元)。
違章單位。
違章個人。
1
未經項目部許可私自在總供電箱接電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2
無證上崗、非電工操作施工用電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3
動力線不實行“三相五線制”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钡?。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電設備不實行“接零保護”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7
電箱無鎖和亂拉亂接電源線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區引入線有裸體線的。
嚴重違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標閘箱及無閘箱開關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10。
燒電爐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300~500。
11。
電線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頭。
3000~5000。
300~500。
12。
現場使用碘鎢燈安全高度不夠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3。
現場使用碘鎢燈燈架為導電體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4。
電閘箱距地面高度不夠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電箱一閘多路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6。
開關箱一閘多機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7。
配電不足三級控制二級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開關上口接電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設電纜不穿管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電纜不穿管保護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1。
現場使用二芯護套線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2。
電纜線拖地及混亂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無電工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4。
電工不持證上崗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熱的快燒水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電熱毯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電違反規定的。
違章。
500~1000。
50~100。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四
為保證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在供、用電方面有章可循,保證供、用電設施合理分界,線路及電費計量裝置等不出現脫節,特制定本制度。
1.凡從事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檢修、運行等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gb208602011)以及電業部門的用電規定和我廠關于安全供用電的各項制度。
2.電氣工程的建設改造和電氣設備的大修要jo格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臉收技術規范的規定。要組織設計、施工、機動、建設等專業人員驗收,寫出書面竣工報告。
3.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配電設備、6kv及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由動力科統一維修管理。
4.6kv高壓電器設備操作應執行工作票制度且必須兩人及兩人以上進行操作,電器操作必須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5.全廠電氣設備的運行管理由動力科負責,每季組織-次安。
全用電檢查,查出的不符合安全用電技術規程標準的,各單位自行解決,對暫時解決不了的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6.全廠高壓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定期校驗,預防性試驗由動力科負責,工作結束后,試驗單送達用戶。存在問題寫出書面報告。
7.每年在雷雨季節前,各單位必須將管轄范圍內的防雷設施投人運行,對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填表報機動處,機動處建立臺賬,匯總統一上報有關部門。
8.生活區內低壓用電維護管理計費由物管處負責。
9.全廠電氣設備的測量、指示能耗儀表由動力科負責校驗,并負責現場校對。
10.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由安全科負責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11.為確保人身、設備安全,加強停、送電管理,停、送電操作應亞格執行各項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由熟悉電氣設備的人員負責填寫停電申請票,辦理工作票,主管領導簽字后,報主管廠長審簽,-份交電調度,一份交廠調度下通知,--份留申請單位作為工作憑證,廠區內的6kv及以上的線路停送電由電調度統-指揮。
12.凡廠供電范圍內的電氣事故、保護誤動、越級分閘、觸電傷亡、帶負荷拉(合)閘、帶地線合刀閘,造成的電氣損壞等,,應通知機動處及有關部門,本著對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寫出書面報告上報動力科及有關部門,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者,-經查出嚴肅處理。
13.高處作業、潮濕環境、危險場所、移動設備的作業,必須采用安全電壓,裝設合格的漏電保護開關。
14.在廠區內,外包工程使用電源(包括臨時電源)須經動力科同意,按廠用電管理規定辦理,由動力科指定專業人員安裝合格計費表,裝設漏電保護開關,用戶不得私自改動。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五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省、市有關用電安全的`相關規定。
二、項目負責人督促施工現場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編制本工地《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
三、施工現場嚴格按《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的要求實施安裝。安裝完成后,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可供電。
四、施工現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
五、進入現場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按有關要求進行絕緣等方面的檢測,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驗收記錄。
六、施工現場負責現場臨時用電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工作及安全技術資料歸檔管理。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六
為了節約用電,降低能源消耗,積極參與“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社會建設,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體機關工作人員,各分、子公司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樹立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在工作需要時開燈,人離辦公室必須隨手關燈,杜絕長明燈。光線好的房間,必須關閉照明設備。走廊、樓道里的燈要隨手關閉,辦公場所應關閉不必要的夜間照明。
二、盡量少用空調設備,必須使用空調時,按統一規定執行。夏季開空調時間為:6月1日—8月30日,(特殊情況除外)下班前15分鐘要關閉。如發現下班后未關閉空調設備,對部門負責人處以500元罰款,相關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
三、電腦設備不使用時,要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減少待機能耗。工作完后,及時關閉計算機、打印機、傳真機等設備,下班后無待機現象。
四、各辦公室電腦、空調、電扇、飲水機等一切電器設備應在下班時確保關閉,因人為原因沒有及時關閉電源能耗,造成設備損毀和引發事故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嚴禁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暖氣、電熱水壺等高壓負荷電器,不得隨意搭接電線設備,對違規用電發生事故的,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還要處以200元—500元罰款。
六、本辦法自20__年5月20日起執行。
山西z物業分公司。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七
1、飯堂應做到安全用電,嚴格遵守電氣設備使用規程,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
2、飯堂使用的電氣、電動、照明等設備,要設專人負責,每天下班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關閉廚房、餐廳所有電閘,切斷電源,還有氣源和火源并檢查安全情況。
3、用電設備必須嚴格按電氣設備操作規程作業,防止用電設備及電氣線路過載、過熱及引起短路。
4、嚴禁2臺蒸飯柜、強排風機、熱水器等大功率設備同時使用,需交錯使用避免產生用電過負載現象。
5、確保飯堂所有的用電設備金屬外殼有牢固的保護接地措施。
6、飯堂定期每月一次對飯堂內的配電柜、配電箱、電線、電纜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電加熱部分以及有水接觸的部分,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7、凡能碰觸到的設備導電部分,均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嚴禁用濕手觸摸開關、電纜及其它所有電氣設備,以防觸電。
8、飯堂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置雜物,并注意定期檢查漏電保護開關,以確保靈活可靠。
9、飯堂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專業電工維修,不得私自處理。為了確保人身安全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或維修。
10、提高節能意識,餐廳內夏天平時使用吊扇,空調設備在室溫超過30℃時才啟用,空調設置溫度不低于25℃,開餐前10分鐘空調開啟,用餐結束后及時關機。
11、由于電氣設備、用電線路起火而發生火災,應先切斷電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或用砂子滅火,嚴禁用水直接滅火。
12、禁止在電源附近堆積雜物,禁止封堵進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八
一、為加強安全用電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事故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電審批程序。在運行及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用電,辦理用電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為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三、安裝用電線路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了施工。嚴禁擅自接電源,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四、在防爆場所使用的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業現場使用臨時用電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管理。
六、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章用電供電執行部門有權停止供電。
七、用電結束后由原單位拆除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九
1.1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用電相關的安全技術標準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2.1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用電區域
3.1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管理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3.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3.2.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3.2.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2.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3.2.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急救法。
3.3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3.3.1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3.3.1.1本公司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3.3.1.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與第二級必須配合.
3.3.1.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3.3.1.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3.3.1.5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1停電2驗電3掛接地線,即“三措”,如沒有交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3.3.2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3.3.2.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3.3.2.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3.2.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3.3.3低壓帶電作業
3.3.3.2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3.3.3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3.4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3.4.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3.4.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4.3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3.4.4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3.4.5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3.4.6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3.4.7多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3.4.8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9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3.4.10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3.4.11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3.4.12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3.4.13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3.4.14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3.4.15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3.4.16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3.4.17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3.4.18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3.4.20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3.5觸電急救:
3.5.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3.5.2脫離電源的方法:
3.5.2.1斷開電源開關;
3.5.2.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5.2.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3.5.3急救:
3.5.3.1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強校風校紀和安全文明校園建設,保障學校財物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學校節約型校園創建,根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目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生宿舍實行智能控電,宿舍供電按照“電量定額、超額付費、先購后用”的辦法進行管理。
第二條電量定額:學校按每個學生每月8度電的標準核定,每學期補貼5個月,每間宿舍的總補貼電量按該宿舍實際居住人數核定。每學期開學時學校一次性補貼到位。
第三條超額付費:宿舍實際用電超過宿舍的總額定電量為超額用電,超額部分由學生自己購買,出資方式由同宿舍同學自行商定,電費單價為0.56元/度。
第四條先購后用:超額用電部分實行先預交費購電量再消費的方式。當宿舍可用電量少于5―10度時,用一卡通消費卡到值班室為本宿舍電表充值,宿舍成員應主動進行查詢并及時充值,如果不能及時充值,宿舍將停止供電。
第五條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六條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
第七條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第八條學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九條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十條智能控電系統支持違章電器識別功能,熱得快、電爐、電熱杯、電飯煲、電炒鍋、電熨斗、電發夾、電熱毯、電熱水器、電水壺、電烙鐵、飲水機、電磁爐、電視機、電取暖器、小型電烘干機、電暖寶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如果違規使用,系統將會強制斷電,撤除違章電器后,系統在10分鐘內自動恢復,兩次恢復后,第三次系統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第十一條為節約用電,合理使用空調。夏季氣溫超過30℃,方可開啟空調制冷,冬季氣溫低于5℃,方可開啟空調取暖;學生在使用空調時應注意對空調的維護,發現有異常情況,應迅速到值班室報修,不得私自打開機殼或者拆卸空調機件;雷雨天氣應主動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更換宿舍時該宿舍的同學應配合學校對空調進行移交,如發現人為損壞,應按實賠償。
第十二條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宿舍管理部門申報維修。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變動現有的供電設施和供電線路。因違反本規定造成供配電設施、線路損壞者,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凡因使用違章電器而導致宿舍斷電,第一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沒收違章電器,報學生處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十五條凡因使用違章電器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者,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照《揚州職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暫行)給予處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二
1.1為了加強電氣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保障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規定適用于本廠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實驗、使用、維修和管理。
1.3所有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這項規定。違反本規定引起事故的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操作、實驗、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必須健康。視覺(雙目視力矯正后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歇斯底里、癲癇、神經官能癥、精神**癥、嚴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種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定必須完善。變配電(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設置、驗收、運行、維修資料文件要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電力單位應對用戶進行電氣安全教育和培訓,以便掌握電氣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電氣設備在安裝前,應確認是否通過或批準國家指定的檢查機關的檢查,并確認是否符合相應的環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正確閱讀產品用戶指南,了解使用時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及相應的預防措施,并根據產品用戶指南正確使用。
2.4電器單位或個人應確定所使用電器的額定容量、保護方法和要求、保護設備的總值以及保護組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設備或延長電路。不得擅自增加電器的額定容量。任何電器都不能超負荷工作或作為故障使用。保護裝置的總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不得任意更改。
2.5電氣設備和電路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器設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路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路要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技術,要定期檢查。不要使用已失去絕緣老化或絕緣性能的電路。軟電纜或軟線的綠色黃色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用配電箱(板)必須使用帶有完整保護線的多個銅芯橡膠護套軟電纜或護套電纜作為電源線,還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2.8插頭和插座必須按照規定正確布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與保護線分開可靠地連接。嚴禁在插頭(座椅)內將保護接地極和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插入2.9插頭時,人體不能接觸傳導極,不能給電源線施加力量。
使用2.10移動i類設備時,應首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金屬外殼或框架穩定接地,使用帶有保護接地極的插座,并防止使用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發生火花、熱頭屑或外殼表面溫度高的電氣設備,因此要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適當的密封、隔離措施。
2.12便攜和本地照明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或雙絕緣結構。使用螺絲頭時,燈螺紋末端應連接到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電氣設備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發生故障或突然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適當的技術措施。
2.14保護裝置動作或保險絲熔解后,必須先調查原因,解決問題,確認電器是否恢復正常,才能重新開機并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能任意更改保險絲的熔化規格或用其他電線替換。
2.15電器的絕緣或外殼受損,人體可以接觸到充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維修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防止雨、雪、霧和灰塵的措施。
禁止使用2.17大地作為工作中性線。禁止使用暖氣管、煤氣管和水管作為保護線。
2.18電力單位的自備發電裝置應采取與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發生2.19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部分,立即進行急救。切斷電源前禁止他人直接接觸觸電的人。
2.20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關閉電源,用專用消防器材滅火。
3、電氣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3.2根據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及相關程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營安全。
3.3負責電力設備工程、電氣圖紙及相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氣設備維修、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保管。
3.4負責參與本機關升船、電氣工程單位的安全素質審計。
3.5負責轄區臨時電力計劃的審查、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并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危險及時安排檢修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低壓配電裝置和通用電氣管理
4.2電器和電路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連接要穩定。絕緣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機柜)應顯示各電源電路的名稱和保險絲(片)的容量。中央安裝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容易識別的徽標。
4.4低電壓電氣裝置布線末端應有線號標記。線號顯示不能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壓配電電氣操作機構應有“分”“合”標志。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設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標記。
4.7段保護用保險絲不能隨意使用銅、鐵絲等金屬材料。
嚴禁私自連接4.8倍電線的電氣設備,隨意拆卸電場值的部件。
4.9電氣設備及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與以前的測量值相比不能明顯減少。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要提交相關技術資料。
4.11運營管理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工作表數據。如果需要改變電路,增加、改變、減去、轉移電氣設備,需要得到主管部門的批準。而且,要及時修改相應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和啟動、控制、保護等附屬設備的選擇,國家或部門應遵守現行技術標準,并頒發工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和輔助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完整。
4.14室外或潮濕、高溫、污染環境的電動機及輔助設備,除選擇適當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根據環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5、易燃易爆場所電氣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區域標準分割所屬區域。這個地方的電氣設備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格要求。
5.2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
5.3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等級、組的外殼標志、銘牌上的國家檢查機關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碼必須完整鮮明。爆炸性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提交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要加強維護和定期維護、前期試驗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保護和防雷設施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接地電阻應長期有效,以滿足電氣設備保護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接地泄漏電流,且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額外的保護,以防止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傷。
(4)邊防站的接地裝置應盡量減少接觸電壓和步進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汽的金屬管制造接地線。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各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穩定連接接地線,不要將接地線需要接地的各部分串接。
(7)為了維修、測試工作,需要掛臨時接地線的地方,接地干線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要涂黑。接地線進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必須用接地符號標記。
(9)保護用接地、零線上不能安裝開關、保險絲和其他分離點。
6.2、用途不同、電壓不同的電氣設備,除非另有說明,可以使用整個接地體,但接地電阻必須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受到零保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使用接地保護。同一臺發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為同一輛公共汽車供電的低壓電網中的電氣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應接地或接駁,除非另有說明。
(1)電動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燈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氣設備和連接的變速器。
(3)配電柜及控制畫面框架。
(4)變壓器的二次繞組。
(5)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鋼筋混凝土框架的鋼筋、帶電部分附近的金屬柵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殼、電源線的接線盒和端子盒的外殼、電路的金屬保護管、布線的電纜和電動起重機的無電軌道。
(7)配有避雷線的電力線塔。
(8)在biaspalt地板的工廠里,居民區有沒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塔。
(9)安裝在電力線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底座。
(10)手套控制電纜的外殼、非裝甲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 ~ 2條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使用搭接焊縫,且必須牢固,無虛擬焊縫。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0)線必須使用多股裸銅線,并且必須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焊接時可以使用螺栓連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動或生銹。
6.6、低壓電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元。
6.7、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一起設置,接地電阻值應符合感應雷及電氣設備接地規定。僅用作防靜電接地裝置,各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100歐元。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設置直接防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避雷針(線)應設置**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歐元。
6.9、1、2類建筑物應采取措施,防止直擊雷、閃電探測、閃電波入侵。第三類建筑物要有防止直擊雷和閃電波入侵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質較多的集中露天碼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避雷針(線)的柱子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低壓航空線等。
6.12、接地、過電壓保護和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的技術、管理資料。更改設備時,要及時修改圖紙、數據,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測量接地電阻,并記錄和保管結果。
7、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管理
7.1、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照國家標準《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門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工廠合格及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應安裝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的技術數據要完整明確,其安全保護膜外殼、限制、保護、聯動都要具備。手持手柄和手柄盡可能使用絕緣材料。
7.4、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具有足夠截面的3芯或4芯多銅橡膠(或塑料)外部軟電纜。應使用專用心線接地,此心線嚴禁同時通過工作電流。嚴禁使用其他電氣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損壞的電纜或幾根短心電線。
7.5、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時,應先設置接地線。要正確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保護用品。
7.6、焊工金屬外殼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焊接夾具和焊接夾具導線必須絕緣,不能損壞,電源線通常不能超過2米。
7.7、過程中需要移動電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員離開或突然停電時,需要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7.8、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規定的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類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2
型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7
類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設備管理
8.1、電氣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工具、輔助絕緣安全工具和一般保護機構。
8.2、電工要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以及確認認證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識。根據工作任務,應選擇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種絕緣安全用品要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機構要檢查是否是實驗周期內的合格產品,同時進行外觀檢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凈,存放在干燥的通風處,要堅持清潔,防止潮濕。
8.5、絕緣安全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電力管理系統
9.1、設置臨時線路,假設需要使用部門提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請求書”,得到技術部門的審查、安全管理部門的批準后才能假設。
9.2、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為15天,特殊方案應延期使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1個工作日內的時間不需要簽發證明,但根據電氣安全要求,由持有資格證的電工設置,工作完成后,立即由安裝人負責拆除。臨時電路的一般安全應使用具有滿足電氣負荷和機械強度要求的截面的絕緣導線。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的瓷瓶固定,電線距地面高度室內2.5米,室外4.5米,與道路相交時6米以上。嚴禁在各種底座、管道或樹上排隊。臨時船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并設置各分羅馬多保護設施。
9.3、室外設置的開關、保險絲等家電要有防雨說。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0)線。視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船裝置危險,證明裝置不合適,承包商應負責。
9.4、臨時線安裝完成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未經批準直接設置臨時線路的人,一旦發現,將拆除并酌情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裝者的責任。
9.6、使用完成,申請機關通知主辦部門拆除,并在申請書上注明取消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地方假設臨時線
9.8、嚴禁從事電氣工作的非電工。
10、電氣事故處理
10.1、電力事故處理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擴大,消除人身危險,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電力。
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力核電站,尋求觸電,保護事故現場,并向相關領導和地方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0.3、系統事故發生時,值班人員必須堅持職務,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進取地處理事故。事故未分析、處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換班時發生事故,換班人要留在單位,以換班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應盡快向當地電子管部門報告。
根據“四放任”原則,認真實事求是地分析事故處理。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該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三
(1)學生及工作人員進入實驗機房嚴禁攜帶食品和飲料。
(2)實驗機房內嚴禁吸煙,火種要當場熄滅。
(3)如發現有飲料留在實驗室則立刻帶出實驗室。
(4)開實驗室電源開關時要先確定全部電閘關了,如沒有則要先全部關電閘。先從開總開關開電閘開始,然后在逐個開其他小開關,整個過程要非常注意個人安全問題。
(1)外來人員需要得到實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實驗機房。
(2)教室及工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設備的操作流程。
(3)嚴禁在實驗室吸煙、進食和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等:嚴禁大聲喧嘩、打鬧和隨意走動。
(4)進入實驗室應愛護公物,不得亂寫亂劃,不得動用其他無關設備。
(5)實驗管理人員要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管理,并檢查實驗室可能存在的各種火災隱患,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6)保持實驗室的清潔衛生,要定時清理實驗室。
(1)要求學生在離開前應主動清掃、整理桌面衛生,保持抽屜干凈,不得將無用資料甚至垃圾丟放抽屜。
(2)管理人員確定下課后關閉電腦、投影及主控臺其他電器,愛護學校的設備電器。
(3)實驗室管理人員在下班前檢查所以房間的安全情況,當天不再使用的房間要關電閘,先關小開關,然后再關總開關電閘,關窗,關門。
(4)負責清理各實驗室的衛生。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四
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用電安全,特制訂如下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一切用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用電規范,必須按標準購置、安裝。
二、學校用電線路要合理布局,除設學校總電閘外,各層樓面設分電閘,電閘要符合有關標準。
三、要把好用電設備、設施的`產品購置、安裝質量關和運行的安全關,要按有關要求定期檢查、維修,每天巡視一次,發現不安全的隱患及時處理。
四、個人要有安全用電的意識,要養成安全用電的良好行為習慣,用電時要按操作規程運作。
五、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每一位用電的教師相應承擔有關的用電責任。
六、學校每學期對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用電的教育,做到人人學會獨立使用有關的電器,懂得人離關制的操作程序。
七、對違反安全用電要求的有關人員,一經發現,要進行教育、批評,進行記錄,對造成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用電大檢查。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五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六
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
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生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器工作人員用掌握觸電解救法。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代替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豪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李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活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在不停電的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停電b驗電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回到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二)、驗電。
2、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他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3、掛地線程序先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1、高空作業時不允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面停留或經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3、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跑鄭方法。
4、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5、人在導線或磁瓶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他紡織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6、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7、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到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1、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把柄的工具監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2、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4、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堅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5、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變臺圍欄內應堅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4、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5、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象。
6、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堅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7、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旋。
8、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9、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10、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12、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13、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14、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堅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15、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6、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17、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18、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19、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20、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21、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22、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貼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23、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異常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24、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25、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26、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27、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3、其余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一)、獎勵制度。
3、對于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二)、處罰制度。
l、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xx元。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七
1、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用電要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不私拉亂接用電設備,用電要安裝漏電保護器。
2、不能往電力線、變壓器上扔東西,不能在電力線附近放炮及燃放煙花爆竹、采石、修房屋、立井架、砍伐樹木。
3、不能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4、不要將電話線、廣播線與電力線混裝在一起,同孔入室。
5、不能攀登、跨越電力設施的保護圍墻、遮欄。
6、電燈線不宜過長,要將燈頭固定,不要將燈頭拉來拉去,當手電筒用。
7、不能私設電網防盜、捕魚、狩獵、捉鼠。
8、不能在電力線下蓋房子、打機井、堆放柴草、栽種樹木。
9、曬衣服的鐵絲要遠離電線,更不能在電線上掛、曬衣物。所種藤蔓植物不能纏繞電線。
10、教育孩子,不要攀登變壓器,不爬電桿,不晃拉線,不在電線下放風箏。
11、不要在燈泡開關、閘刀盒附近放置易燃物品。若發現異味時,應立即拉開家用閘刀,查清原因?;馂臅r,應立即斷電,失火來不及斷開電源的,不要潑水救火,要用蓋土、蓋沙的辦法救火。
12、不要在電桿上拴牲口,或用強力撞震電桿,不能在電線桿附近挖坑取土。
13、跨越房頂的電線,要與房頂保持2.5m以上的距離。
14、選擇合格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
15、更換燈泡,要站在干燥木凳等絕緣物上,擦試燈泡或其它電器時,應斷開電源。
16、家用電器異常時,要斷開電源,再做修理。新購或長時間停用的用電設備,使用前要檢查絕緣情況。
17、臨時用電,要辦理相應手續,由電工安裝,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線,用后要及時拆除。
18、發現電線落地,人要離開10m以外,更不要用手去拾,并要看守現場,及時告知供電部門處理。
19、發現有人觸電,不能用手去拉,應盡快切斷電源,再進行搶救。
20、雷雨時不要靠近電桿和鐵塔、避雷針等高電壓設備。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八
一、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不少于10米,施工現場機動車道與高壓線路的垂直距離不少于7米。
二、開關、配電箱應有漏電保護門、鎖及防雨設施,電箱進出線,電源開關,保險裝置要貼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電線不許使用。線路必須架設在絕緣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電線路設計、安裝必須經有關技術人員審定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電器和機械設備必須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設施。
五、電工、機械工必須持證上崗。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實用19篇)篇十九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 、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倓仗幓螂姽?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