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對工作流程和流程規范化的統一安排,能夠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錯誤。了解不同行業和組織的規章制度對比,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制定適合自身的規范和要求。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一
1、易燃、易爆、易制毒、劇毒、強氧化劑、強腐蝕性等藥品應作為危險化學藥品管理。
1、中學教學實驗應盡可能避免使用化學危險品,必須使用的,應嚴格遵照危險化學藥品管理規則進行管理。小學教學實驗不得使用危險化學藥品;中學生物實驗不得使用強烈致癌物和危險微生物。
2、危險化學藥品的采購,由實驗室管理部門根據配備目錄、教學需要和現有藥品情況以及經費情況,本著盡量減小儲藏量的原則,制訂采購計劃。采購計劃經學校領導批準后按規定程序采購。到貨后必須立即驗收并登記入庫。
1、危險化學藥品的儲存,應按照化學藥品的性質,根據防盜、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腐蝕、防相互之間發生化學反應的原則分別確定相應的存放環境,集中存放。
2、儲存危險化學藥品的場所應具備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危險化學藥品的領用分裝不得在普通化學實驗室進行,儲存處應有適合于領用分裝的基本條件。
1、應根據危險化學藥品的使用情況制訂不同的管理等級。劇毒、易爆藥品的使用必須由教師填寫領用單,經學校領導批準。其它危險藥品的領用必須由教師填寫領用單,經教研組長批準。
2、劇毒、易爆藥品的領用單應作存檔,其它危險化學藥品的領用單應至少保存一個學期。
3、危險化學藥品使用后的殘余量應交回危險化學藥品儲存處,并作登記。已經改變性狀、不再屬于危險化學藥品范圍的化學藥品(例如:濃硫酸已稀釋為稀硫酸),則不再需要遵照危險化學藥品管理規則進行管理。
1、學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危險化學藥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2、編制危險化學藥品采購計劃、實施采購、驗收、登記、入庫、保管、領用、定期維護、清點、記賬以及剩余藥品的回收管理等全過程,必須實行兩人同時在場并參與的制度。
3、管理人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的名稱、數量、性能泄露給與工作無關的人。
4、一旦發生事故,管理人員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學校應及時進行妥善處理;情況嚴重的,學校應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匯報,不得隱瞞。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
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
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七條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采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周轉儲量不得超過一周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采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系具有銷毀資質的企業進行銷毀,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三
有毒品應執行“五雙管理制度”,即:雙人驗收、雙人發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賬。
為了能夠對實驗室的試劑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議:
申購。
避免試劑重復申請采購和積壓,申購試劑前應先查看試劑存放處是否仍有存余,實驗人員若發現試劑不足時應及時通知試劑申購負責人。
入庫。
由至少兩名劇毒與危險物品管理員對劇毒試劑的種類、數量、包裝、危險標志、到貨時間等進行驗收和登記后存放于專用試劑柜中。專用試劑柜應當配備相應消防設施、設置明顯標志、保證通訊暢通;危險化學品貯存必須隔離、隔開和分離,按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貯存。
使用。
接觸劇毒與危險物品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的制度。管理員應定期核查領用情況,發現有被盜、丟失或誤用情況,應立即向負責人上報。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四
1.根據教學儀器配備目錄、實際需要和藥品的現有情況以及經費情況制訂添置補充計劃。
2.管理人員必須建立化學藥品詳細賬冊,包括總賬、明細賬、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等,對化學用品的購買、領用及出入庫必須進行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教學上已不需要的危險藥品,應及時清理調出。對變質失效需要報廢的化學藥品,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由學校分管領導簽字,并做好賬冊登記后,方可報廢。化學藥品的銷毀要嚴格按程序、權限進行,同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2.化學藥品的存放,做到定櫥、定位,擺放整齊。對不同性質,相互會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要分櫥隔離存放。對受光易變質的物品應裝在避光容器內,對易揮發、易潮解和易水解的要密封。
3.化學藥品容器必須有標簽,并涂蠟保護。分裝的藥品,必須在容器標簽上標注名稱、規格、濃度、日期等。無標簽藥品,不能擅自亂扔亂倒,必須請專業人員經化學處理后方可處置。
4.化學藥品保管室要保持陰涼、通風、干燥,要按規定在存放室內配備防盜、防火設備(如水、細沙、滅火器等),對各類用電線路、電器應做好定期檢查工作,消除隱患以保證安全。化學藥品儲藏室(櫥)內嚴禁火源,化學準備室、實驗室使用火源,必須有人看守,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5.根據教學需要,除有毒、易爆、易燃、易揮發藥品外,物理和生物儀器室可保存少量化學藥品,但必須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6.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化學藥品儲藏室。
1.使用化學藥品應有登記。
2.使用化學藥品應按照節約和盡量少用的原則,在滿足實驗需要,能夠得到信息的條件下,盡量少用。提倡開展微型化學實驗。
3.化學實驗后的`廢液廢渣應經過無害化處理后方能排放。產生廢氣的實驗室應加強通風。中小學化學實驗不可產生毒性強和量大的廢氣。
1.化學藥品的管理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又保證安全的原則,并加強危險藥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
2.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作風嚴謹、工作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化學藥品管理知識,掌握化學傷害和中毒癥狀及急救措施,主動接受當地公安部門和教育裝備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3.對因保管不慎、管理不當而造成的化學藥品丟失、損壞等情況,管理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不得延誤時機。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五
一、化學危險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專用柜單獨存放。
二、化學危險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賬、雙人雙鎖。劇毒藥品一律存放在保險柜內。
三、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應保持通風,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藥品定期檢查,防止自燃、變質或爆炸事故的發生,配備必要的消防和防護設備。要隨時嚴格檢查危險藥品包裝是否可靠,有無損壞,標簽是否脫落。如發現不可靠,應立即設法維護或更換。
四、領用化學危險品時,必須由任課教師親筆在危險藥品的領用單上填寫品名、數量、用途交責任領導簽字批準,由熟悉危險品業務知識的專人領用和管理。要切實防止領用后保管不當而發生意外。
五、領用人對化學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后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藥品時,實驗人員應詳細指導并嚴密監視。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險藥品應立即送還,并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規定要求處理。
七、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一)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中成藥單價4元以上,中草藥單價1.00/10g以上者列為貴重藥品管理范圍(包括自費藥品)。
(二)貴重藥品又分為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三)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真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內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四)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六)貴重藥品如有破損,應按院內規定的報損制度處理,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主任簽字方能上報財務預以報銷。
(七)如遇藥品調價時,應及時清點庫存藥品,將藥品差價填寫調價單,上報財務科。
(八)調配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九)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現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十)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嚴防過期霉變的現象發生,易潮解和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干燥、陰涼、通風處。
(十一)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偽、假、劣藥混入。
(十二)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結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并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十三)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庫房與臨床科室均無權發放。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六
1、危險化學藥品存放點是學校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存放點嚴禁吸煙、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存放點。
2、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存放點,未經管理人允許任何人不得隨便從存放點拿出。
3、制定完善的藥品使用手續,藥品管理員要認真檢查出入庫藥品并及時填寫出、入庫單,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發放化學藥品,制定完備的`領用及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必須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同時在場。
4、存放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儲,并按藥品性質分別擺放。
5、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庫存藥品,并做好存放點的通風、干燥和常溫避光工作。
6、上下班前后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設施,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7、實驗室管理員要掌握藥品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切實做好藥品的防盜、防火、防潮及防爆等工作,發生事故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學院安全保衛部門。
8、任何實驗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排除隱患。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七
1.統一采購:
專人根據危險品的使用量統一采購,報批有關部門,獲批后可購買;
2.入庫檢查:
入庫時應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保證包裝完整、數量準確、標識清晰、符合要求,藥品性質不清時嚴禁入庫。驗收合格后由保管簽字接收并將藥品存放于庫房內,上帳登記。
3.貯存注意事項:
貯存時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資料》中“儲運注意事項”中的要求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嚴格控制與“避免接觸的條件”進行接觸,危險化學品應設專柜分類隔離貯存,并做好標識。
4.減少庫存:
應盡量控制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5.預防措施:
危險化學品貯存時,應于禁忌物分開存放,并采取防揮發、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風等預防措施;庫房或實驗室中應備有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劇毒類專人專柜:
劇毒的的化學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要由專人專柜保藏。
7.廢品處理:
保證作廢的藥品標識的清晰,保管負責聯系廠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藥品隔離存放并做好標識,定期送至環保公司統一處理。
8.無標簽處理:
無標簽或標簽掉的藥品和試劑需要重新鑒定,貼標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廢棄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或試劑。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八
1、組長職責:定期召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例會,研究部署具體工作;對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進行管理、監督、控制,做到宏觀把握;制定安全預案、節假日防護,為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職責: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向校長、局安辦、區教儀站匯報日常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各類問題;完成校長及上級各部門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3、各成員職責:參與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全過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參謀;負責日常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做到嚴格按制度辦事;完成校長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1、危險化學品必須設專柜,專柜為鐵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符合排風、防盜、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險化學品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
2、專柜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學生和其他無關人員嚴禁保管室。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3、嚴格取用審批、用量登記。領取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教材實驗要求,由兩位保管人員共同核實實驗的實際用量,領取時間只能當天領取當天使用,若當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須及時交還保管室,不得隨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應交還保管室,或按規定進行銷毀。
4、加強對學生危險化學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嚴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危險化學品的泄漏、污染、燃燒、爆炸、腐蝕、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危險化學品嚴禁外借,防止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5、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內存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6、出現問題,及時處置報告。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采取妥當措施排除,并按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7、堅持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學校教育技術中心應定期逐項檢查,特別是藥品品種和數量等,及時糾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現的隱患,并做好登記。
總之,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要明確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并在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九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津政令第11號)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使用、存放、處置以及相關的安全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等。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
(一)以危險化學品為主要實驗原料、輔料的;
(二)使用劇毒化學品的。
第五條我院危險化學品實行學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職責分工如下:
(三)各使用單位須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危險化學品采購必須通過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的單位購買。危險化學品采購,必須執行公安部頒行的《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58-93),嚴禁私自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公司采購。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嚴禁違章作業。需單獨運輸的決不能混載;不允許暴露運輸的,運輸過程中必須裝入安全器具。貨到要逐件檢查,防止漏、丟、錯等事件發生,辦好交接手續,及時入庫。劇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根據公安部《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77號)執行。
第八條根據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實驗室需購買易制毒品、劇毒品的,須經學院批準,經網絡及實驗室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報保衛處備案后,到公安部門統一辦理許可購買手續。需購買麻醉品的,須經學院批準,經網絡及實驗室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報保衛處備案后,到藥監部門統一辦理許可購買手續。
第九條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逐級簽訂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責任書,做到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二)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人員經本單位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操作;
(四)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的學生,在實驗前,應接受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
第十二條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四無一保”,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時,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時操作。實驗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做好實驗記錄并備案。
第十三條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時,實驗人員要嚴格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特征、毒理等,做到細致準備,規范操作,避免可能造成的燃燒或爆炸事故。發生化學品撒漏,應采用適當方法,及時清理。
第十四條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時,必須在實驗室的通風櫥內進行,實驗人員要按規定穿著防護工作服,佩戴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購買、接收、轉讓易制毒品、劇毒品。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應在存儲容器外加貼帶有品名的標簽,根據其特征分類保存。存儲容器較多時,可將盛有同一類危險化學品的容器集中存放在一個盒子內,并在盒子外加貼標簽,用畢及時放回原處。不允許未加貼危險化學品品名的試劑瓶隨意擺放;不允許危險化學品露天存放,不得在高溫、潮濕、漏雨的環境下存放。
第十七條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處存放。
第十八條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要嚴格按類別存放保管,并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儲。
第十九條實驗人員要定期對實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清理,防止因變質、泄漏或被盜而引發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的存放保管應由專人負責,加鎖存儲,并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臺賬。
第二十條移動危險化學品一定要將包裝瓶放置在完好可靠的容器內搬運,防止因脫落、碰撞而引發事故。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動火。需動火作業的,須報保衛處審批。動火作業前應進行風險分析,制訂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設置監護人員。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使用高壓氣瓶要套有防震墊圈,直立放置并用固定鏈固定穩妥。要遠離熱源,避免暴曬和強烈振動。氣瓶每次使用完畢后都要進行漏氣檢測。
第二十三條存放高壓氣瓶要分類保管,合理放置,易燃氣體和助燃氣體鋼瓶必須分開放置。一般情況下,實驗室內存放的高危(易燃、易爆或有毒)氣瓶數量不得超過2瓶。
第二十四條在搬動高壓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以保護開關閥,防止其意外轉動,并減少碰撞。在搬運充裝有氣體的高壓氣瓶時,可用特制的小推車或用手平抬及垂直轉動。嚴禁用手執著開關閥移動氣瓶。
第二十五條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處置本單位產生的廢棄危險化學品。無法自行處置的,應委托天津市環境保護局認可的專業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產生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由相關系派專人負責回收處理,嚴禁將實驗產生的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液倒入垃圾箱或下水管道,嚴禁將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在室外隨意堆放。
第二十七條實驗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按環保規定分類處理。實驗室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種類分別設置廢液桶,并將有機溶劑類、氯族類、重金屬類等有毒有害物分開存放,集中處置。
第二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暫存、運送和處置,要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不得非法轉移和運送。
第二十九條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生產、使用、銷售、貯存、運輸危險化學品。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的,學院將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理;造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置。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學院保衛部、網絡及實驗室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
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制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制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后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制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臺帳,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檢驗室的易制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毀的易制毒化學品,經領導批準后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找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一
1.庫房保管負責每月檢查所有化學品的存放、標識、使用等情況,填寫檢查記錄。在貯存期內,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標識不清、滲漏等情況,應及時整改。
2.藥品的領取由保管具體負責,領用人領取藥品后填寫領用記錄并簽字。
1.對于實驗室領用后暫時不用的危險化學品應存放于固定存放點;
2.保證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并保證與“避免接觸的條件”不接觸;
3.并做好防揮發、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化學品,要由專人負責保管,對藥品的使用及領取作詳細記錄;
5.使用腐蝕性化學品時要注意個人的防護;
6.禁止口嘗、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觸的方法鑒別化學藥品或危險物質。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嚴禁用嘴直接吸。
8.藥品在器皿中加熱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著人;在移動沸騰的液體時,應放置在隔熱石棉網上,輕拿輕放。
9.不能把濃酸、濃堿氣化劑和有機物質放在一起,否則會引起爆炸和燃燒。
10.使用時,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遠離熱源、火源,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加熱揮發,須采用水浴加熱,嚴禁用明火并在通風櫥內進行(電源開關、電源插頭等須在通風櫥外)。
11.對于無標簽或掉標簽的藥品需要經過鑒定,貼上標簽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
12.使用藥品時,藥品瓶應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藥瓶。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二
入庫時應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保證包裝完整、數量準確、標識清晰、符合要求,藥品性質不清時嚴禁入庫。驗收合格后由保管簽字接收并將藥品存放于庫房內,上帳登記。
貯存時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資料》中“儲運注意事項”中的要求將危險化學品與禁忌物分開存放,嚴格控制與“避免接觸的條件”進行接觸,危險化學品應設專柜分類隔離貯存,并做好標識。
應盡量控制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的庫存量。
危險化學品貯存時,應于禁忌物分開存放,并采取防揮發、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風等預防措施;庫房或實驗室中應備有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劇毒的的化學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要由專人專柜保藏。
保證作廢的藥品標識的清晰,保管負責聯系廠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藥品隔離存放并做好標識,定期送至環保公司統一處理。
無標簽或標簽掉的藥品和試劑需要重新鑒定,貼標后方可使用,無法鑒定的藥品和試劑按危險廢棄物處理,嚴禁使用不明內容物的藥品或試劑。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三
預防危化品運輸過程中因燃燒、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武侯區危化品運輸安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車況不好不上路;
(二)駕駛員、押運員的手續不齊、身體不適不上路;
(三)缺員(缺押運員)不上路;
(四)天氣狀況惡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裝存在問題不上路;
(六)駕駛員、押運員對所運危化品貨物性質不清、情況不明不上路;
(七)對承運的危化品無《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不上路。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運輸企業督促駕駛員、押運員共同負責落實;
(二)危化品運輸企業安排專人通過gps監控車輛的運行動態,并記錄車輛的運行線路,車速等情況,適時提示駕駛員、押運員安全行車。
(一)危化品運輸企業是危化品運輸安全的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企業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立安全管理科,有專職安全員和專門的安全工作經費、車輛等設施設備。
(三)對承運的不同種類的危化品分別有專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有人員穩定的應急救援隊伍。
(四)企業每年應組織駕駛員、押運員脫產培訓3-5天,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駕駛員、押運員簽到參加的安全學習會,廣泛開展“安全優質服務明星駕駛員(押運員)”競賽活動,教育駕駛員、押運員依法運輸,做到無正規生產廠家的.危化品不運、無合法經銷手續的危化品不運、不知道其化學特性及應急處置措施的危化品不運。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由企業安全管理干部對其進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對嚴重違法違章,私拉亂承運危化品,或通過gps監控到駕駛員、押運員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企業要嚴肅處理。
(一)運政執法重點監管危化品運輸,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和權限,依法查處危化品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和違法行為。
(二)道理運輸管理機構要嚴格危化品運輸企業,及其駕駛員、押運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加強對危化品運輸企業的行業監管。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四
為嚴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可制毒等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確保管理到位,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落實專人管理。危險化學藥品室必須符合“三鐵”要求,實行雙門雙鎖雙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作風嚴謹,工作態度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必須實行專柜存放,至少3人加鎖保管。易燃、易爆藥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窯,并要完善各項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花、帶電作業。
三、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的名稱、數量,除學校主要領導和管理人員掌握外,對其它人員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員必須將各類危險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五、管理人員必須將危險化學藥品按規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領用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化學藥品,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手續。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帳。
六、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危險化學藥品的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七、學校要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盜工作,要按照規定配備防火、防盜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八、購買危險化學藥品,實驗室必須提交單獨書面申請報告學校,由學校按有關程序審批后方可到有資質的教學儀器站購買。
九、危險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學校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作報廢處理。
十、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要按環保部門的規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十一、學校領導對校內各類危險化學藥品要定期檢查、清點,如有可疑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學校發生危險化學藥品被盜、丟失事件應迅速上報,并通知公安部門查處。
十二、對玩忽職守,不嚴格手續,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五
規范客戶接待流程,保證客戶來訪效果。
適用顧問經營部。
部門/崗位工作內容。
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接待工作。
接待人員負責全程跟蹤。
其他部門配合協調。
4.1接待前期對接工作。
4.1.1根據來訪客戶類型,明確接待要求。
4.1.1.1如對方是已合作客戶,接待人員則主要安排參觀及交流。
4.1.1.2如對方是意向客戶,接待人員則主要安排洽談和參觀,同時做好洽談的相關準備工作(如pp稿和投影儀的準備)。
4.1.2接待人員通過電話溝通確定客戶來訪人員基本資料、來訪日期、返程日期、來訪目的和側重點以及是否需要我司提供相關協助等信息。
4.1.3接待人員根據客戶來訪日程編制客戶參觀/交流日程安排函件,經公司總辦/人力資源部確認后,以郵件或傳真的`形式知會客戶方。
4.2接待人員負責制定接待計劃。
4.3實施接待計劃。
4.3.1根據接待計劃參觀時間的安排,接待人員提前填寫《參觀接待登記表》,發總辦安排各物業服務中心相關人員做好接待準備工作。
4.3.2根據接待計劃進行網上車輛預定,保證計劃的實施。
4.3.3準備相應接待用品,比如:接機牌、歡迎豎牌、桌牌、禮品袋、相應項目簡介資料、礦泉水、鮮花、溫馨卡片等。
4.3.4根據來訪人員資料制作與會人員桌牌。
4.3.5根據交流時間安排預定會議室,安排相應茶水或點心。
4.3.6接待人員應事先了解擬參觀項目的基本情況,如面積、入伙時間、風格特點等。
4.4接待后跟進事宜。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和范圍。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購管理。
第七條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采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三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五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周轉儲量不得超過一周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六章報廢處理。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采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系具有銷毀資質的企業進行銷毀,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七
1、實驗室按照學期計劃采購化學藥品,化學藥品的保管要由可靠的、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專管,實行崗位責任制。
2、藥品存放和使用要建帳,登記。所有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對字跡不清的標簽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簽的藥品不準使用,并要進行妥善處理,處理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3、化學藥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做到分類科學,定櫥定位,加貼櫥標櫥卡。存放時無機物可按酸、堿、鹽分類,鹽類中可按周期表金屬元素順序排列例如鉀鹽、鈉鹽等,有機物可按官能團分類,如烴、醇、酚、酮、酸等。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氧化劑和還原劑不同的櫥存放,見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
4、實驗室不要長期存放大量的化學藥品,,要制定合理的儲存量,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使用時遵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避免變質。
5、遇水能分解或燃燒、爆炸的藥品,鉀、鈉、三氯化磷、五氯化磷、發煙硫酸、硫磺等不準與水接觸,不準放置于潮濕的地方儲存。
6、藥品柜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7、要經常檢查室內藥品,注意密封、防潮、防揮發、防光、防壓、防震、防碰撞、防變質、防分解。
8、藥品室要設有通風櫥,藥品室負責人要定期打開通風設備通風,進藥品室之前ww也要先通風排除有害氣體。
9、保持藥品室清潔、通風、陰涼、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負責人要定期檢查。危險化學藥品按照危險品管理制度執行。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八
一、國家對劇毒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并向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
二、生產、科研、醫療等單位經常使用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購買憑證,憑購買憑證購買。
三、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
四、個人不得購買農藥、滅鼠藥、滅蟲藥以外的劇毒化學品。
五、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經營的劇毒化學品,進貨渠道必須合法。
六、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個人或無憑購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七、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準購證不得偽造、變更、買賣、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得使用作廢的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準購證。
八、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應當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必須保存1年以上。
九、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應當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十、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違反有關規定的,由發證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并進行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十九
本標準規定了熱電廠化水車間化學藥品管理的內容和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熱電廠化水車間。
2管理內容與要求。
2.1使用藥品的人員必須熟悉藥品的性質、作用及使用方法,并經考試獲得合格證,才可進行使用。
2.2化學藥品、試劑、基準物質應按需要計劃領取。
2.3各種藥品應有專人管理,所有試劑、溶液及樣品的容器上必須有標簽,標簽要清晰,完整,絕不允許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物品。
2.4各種容器應分崗位保管,放置應整齊衛生,并按其性質存放,如:無機試劑可分為酸類,堿類及氧化物等,酸類可按陽離子分類,如:鈉鹽、鉀鹽、銨鹽、鈣鹽等,一般有機試劑可按官能團分類,如:酸堿指示劑,氧化還原劑,絡合指示劑等,專用有機試劑可按測定對象分類。
2.5配制好的試劑應按需要放在不同的。試劑瓶中并貼上標簽,標簽大小應與瓶子相稱,標簽書寫要工整,寫明名稱,濃度,配制日期等,長期使用的試劑標簽上可涂一層臘,以反腐蝕,磨損,一般試劑溶液的一般分類按濃度大小順序排列,專用試劑可按分析項目分組存放。
2.6危險藥品必須嚴格管理,劇毒藥品設專門保險柜,由兩人保管,領用時先經領導批準,雙方各持鑰匙開柜門并嚴格稱量記錄。
2.7領用化學藥品時,必須經領導批準,材料員,領用人三級簽字方可發放。
2.8一般崗位保存藥品量不準超過一個月的用量。
3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由化水車間管理干部檢查,將檢查結果及時匯報車間領導,根據車間經濟責任制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二十
一、化學藥品要分類存放,對易燃、易爆、劇毒品要單獨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
三、化學實驗管理人員和實驗員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嚴格化學實驗室的.操作規程,經常檢查實驗器材及設備的完好情況。
四、實驗室內要配備必要的專用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存放私人物品及無關物品。
五、實驗課要組織學生按次序進出,嚴禁打鬧。
北京師范大學第三附屬中學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二十一
二、危險化學藥品管理人員必須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種藥品的性能、特點、危害范圍、程度、以及防護、補救等知識。
三、領取危險化藥品前,須作詳細用量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批,某些劇毒藥品須經保衛部門審批后,才能領取。
四、危險化學藥品須安全儲存于保險柜內,并有嚴格的收發記錄,儲存時必須嚴格區分藥品的性質,嚴禁混放。必須具備處理剩余毒物和殘毒物品的設備與措施。
五、管理人員對實驗中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嚴格把握精確用量,并作出記錄,由使用人簽名。絕對不允許使用人將危險化學藥品攜帶出實驗場以外。
六、節假前后,儲存在實驗室中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劇毒藥品必須交回設備科危險品倉庫暫存。節假日完后,再領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于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二十二
1、危險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劇烈毒性的物質。
2、購買危險品應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采購,不得向非法等經營企業采購。
3、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有關規定購進危險品,保持合理庫存。
4、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加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有儲存的安全防火、防盜措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
5、危險品應經常養護、按照儲存條件保管。
6、銷毀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并對銷毀情況進行登記。
7、節假日前后,儲存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
8、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化學藥品室管理制度及流程(匯總23篇)篇二十三
一、國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存儲劇毒化學品。
二、劇毒化學品的倉儲設施與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三、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庫房結構完整、干燥、通風良好,商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與劇毒品性質適應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處于正常適用狀態。同時按規定對安全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四、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五、儲存劇毒化學品應專庫貯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貯存方式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嚴格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并將數量、地點及保管人員報公安機關。
六、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劇毒品的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并應當定期檢查。
七、劇毒化學品專用倉庫要24小時專人(60歲以下)值守和犬防,按時巡查,并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