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讓我們學習專業知識、樹立正確價值觀和培養個人能力的地方。最后,我們將分享一些學校總結的典型問題及解決方法,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地撰寫總結。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一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xx、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二
為加強對學生校外畢業實習管理,確保學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畢業實習,就實習安全事宜達成以下意見:
一、學生應服從實習指導教師的安排,接受安全教育,認真學習學校制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學實踐活動工作條例》、《師范專業學生教育實習細則》、《非師范專業學生畢業實習細則》、《實習生安全管理規定》等文件,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學生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遵守交通規則,不得無證駕車;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講究飲食衛生,預防疾病傳播。
三、學生應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相關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
四、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確因特殊原因必須離開單位的,應向實習指導教師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五、學生必須嚴格按照系安排的實習點和內容進行實習,不得隨意變更實習單位,不做與實習無關且有安全隱患的活動。
六、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妥善保管自身財物,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大額錢財存入銀行,要愛惜公共物品和實習設施,如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務,本人要照價賠償。
七、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按時住宿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留宿它處。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實習學生,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個人負責。造成集體和國家損失的,是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學生:
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三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學校及班主任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每月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教育學生上、放學的路途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3、教育不滿12周歲學生禁騎自行車上學、放學。
4、每天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5、通過多種渠道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校外遵守交通法規情況,通報在校情況,與家長攜手共同教育學生。
1、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松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幸心理。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2、禁止不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放學。文明走路,上、放學途中做到靠右行走;橫過道路時,下車推行走人行橫道;主動避讓來往車輛;拐彎時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3、嚴禁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學生家長或學生本人因各種原因,仍執意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如在上學、放學途中發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時,根據《中小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學校概不負責。
4、乘坐證件齊全、牌照完備、有營運手續的車輛時,要做到排隊候車,有序上車,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外拋撒石塊、紙屑、果皮等物品。乘車時學生應索要車票,以利于處理和解決一些相關問題。
5、家長駕二輪摩托車接送學生,應戴好頭盔,不酒后駕車,不闖紅燈。
6、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學生校內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至學生畢業期間一直有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四
為了認真落實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確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據《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____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由學校與校屬各部門、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簽訂,再由各單位按照責任書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逐級簽訂責任書,認真組織落實責任書的各項條款。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消防工作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各二級單位由行政一把手負責,并且明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層層落實責任,要做到組織、人員、責任和制度四落實。
2、保衛處是學校消防工作管理、監督、檢查的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消防工作在各責任單位的實施及督促責任書在各責任單位的具體落實。
3、各單位即為消防責任單位,其行政一把手為責任單位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黨政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責任人對本責任范圍內的消防工作負總責,各單位還須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員。包括學工處和后勤集團在內的所有在第一線崗位的管理和生產人員,必須是義務消防員。本單位屬地和本單位職工的校內住所都在各責任單位的管理責任范圍內。
4、各責任單位應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重要工作內容,實行目標管理,統籌安排布置,定期檢查,解決問題。第一責任人應親自過問,親自抓,切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5、消防責任主要內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演練,消防安全設施配備、管理與維護,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與健全,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處置,重要場所和活動的消防保衛,火警火災的緊急快速處置,火災的協助查處,責任事故的追究和處理,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和示意圖上墻,消防安全記錄詳實,臺賬齊全裝訂成冊。
二、責任目標。
1、各消防責任單位應結合實際,本著“隱患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三原則,按照消防責任內容要求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崗位職責,根據職責要求認真做好教育、演練、檢查和整改等工作。
2、單位第一責任人組織每月檢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責任人每周檢查一次,消防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匯報給相關責任人,對于隱患問題較大,且不能及時自行解決的,必須立即報告給學校消防主管部門,并積極配合協調解決。
3、認真做好集體活動和重要場所的消防安全預案,并到保衛處報備,一旦發生火情,能正確、果斷、快速、有效處置并及時報告。積極配合保衛處開展消防演練活動。
4、各責任單位要將“校園消防安全責任書”簽訂到班級、科室、工程隊和承包商戶及租賃人員;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相應培訓、整改資金。
5、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演練,做到每次活動有方案、記錄、圖片、資料和總結,全年要認真組織全體職工和學生全面學習1-2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湖北省消防條例》。所有義務消防員要做到一年一訓,一換一訓。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撲救、逃生示意圖,并將制度和示意圖張貼上墻。
7、教育本單位師生員工及其家屬自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壞、挪用和遮蔽學校消防安全設施、妨礙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火災損失的,除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外,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8、對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確定專人嚴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錯。車輛(包括私有車輛)、燃氣和供電設備等要勤檢查,確保運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積極協助保衛處查處火警火災隱患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及時完成消防管理任務。
10、各責任單位必須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部署落實消防安全工作,作好會議記錄并將本單位的消防檢查整改情況向綜治辦公室通報(一月一報,每月25日之前,綜治辦公室設在保衛處)。
11、對學校出資配備在各單位的滅火器、應急燈、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帶、水槍、防火栓等器材設施要實行專人管理,認真做好日常檢查與維護,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運行損壞外,其它原因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要照價賠償。
12、新建、改建、擴建與裝修項目在立項、招標及施工前必須報保衛處進行審核備案,以便消防檢查和監督,同時根據項目規模或重要性決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否則學校不予審計和結算。
13、落實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及時糾正消防違法行為和消除火災隱患;落實動火審批,未經審批或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進行明火作業。
14、落實崗前培訓,新上崗或進入新崗位的從業人員,未經消防安全合格培訓的不得上崗。
三、考核及獎懲。
學校組織相關人員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標準對二級單位(院、處、部、中心等)進行半年和全年綜合考核,并將考核情況予以網上公布。
對消防安全基礎工作扎實、檔案規范、宣傳到位、措施得力、認真落實責任書的各項條款、責任范圍全年未發生火警火災、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報請學校批準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
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責任單位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和負責人及當事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資格,且對其申報文明單位實行一票否決。
(2)、因管理防范和宣傳不力,發生火災事故,使國家和個人財產遭受較大損失的;。
(3)、對消防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處置不當的,以致引發火情、火災等問題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隱患,經保衛處提出整改建議而拒不認真進行整改的;。
對情節特別嚴重者,還要根據其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附則。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與校屬各單位各持一份。
本責任書適用于本年度,無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門領導人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五
為切實保障全體參加高考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1、按照學校統一安排,乘坐往返車輛,嚴禁帶隊老師或學生中途上下車,上下車只能在考點規定區域和二中水泥球場。
2、要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嚴禁下河下塘洗澡,嚴禁打架斗毆,嚴禁乘坐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到考點,嚴禁購買攤點食品及不潔飲水。
3、做好學生考試期間的心理輔導工作,防止因情緒過激而發生安全事故。
4、處處關心學生,發現學生生病,要及時送往醫院醫治,并及時通知家長。
5、高考結束后,所有學生必須回教室,聽候班主任老師安排。
6、加強安全意識,認真備考,做到責任到人,責任到崗,做到萬無一失。嚴禁送考老師離開考點,嚴禁走親訪友、從事娛樂等與高考無關的事。若因工作失職導致不良后果,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7、此責任狀一式兩份,班主任自存一份,交政教處一份存檔。
隆回二中(蓋章)xx班班主任(簽字)。
20xx年5月30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六
為了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宿舍未經學校允許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墻、欄桿、門窗,在教室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傷害)。
7、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學校負責人簽字:
麻武鄉中心小學。
xxx年8月28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七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由_________(甲方)與學生_________(乙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維護學校秩序和學生的人身安全。
因為下列各種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學生從事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的;
(十)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范能力。
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生違反學校禁止性規定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學校匯報的;
(三)學生違反實驗操作規則的;
(四)學生私用電器的;
(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六)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七)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八)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九)寒暑假期間學生在校外或者學生自行滯留學校及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二)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一)本協議適應于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三)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協議解釋權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八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并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托人陪同看護管理,委托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托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并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群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后及時回住處,不東游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系,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并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x中心小學。
20xx年x月20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九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十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運動場、活動場所等場地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應與學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并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的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后,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十一、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校長、班主任、家長都要簽名,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一
為規范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囪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并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后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系。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系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并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后并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系,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系。
4、每周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系,及時了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系。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二
安全是學生家庭幸福、快樂學習、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積極人生態度。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同學簽定如下安全承諾書,內容如下:
本人鄭重承諾,在校期間嚴格遵守學校下列安全要求:
一、提高自我防范、保護能力,增強防火、防盜、防騙、防毒、防意外傷害意識。
二、不參與賭博、酗酒、打架斗毆、聚眾起哄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嚴格遵循學校軍訓、實驗、勞動、體育等實踐教學課程操作規程,外出實習、見習期間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條例。
四、在公寓內不吸煙、酗酒、點蠟燭、放鞭炮、使用明火;不亂接電源線、網線和使用違規用電器,使用電器時,本人必須在場,做到“人走電關”;不使用酒精爐、煤氣爐;不在宿舍經商,拒絕推銷人員進出宿舍;休息或離開宿舍時隨手關門;未經學校批準,不在校外租房居住,不遲歸,不夜不歸宿,不在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不豢養寵物。
五、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在馬路打鬧嬉戲,過馬路走天橋或斑馬線;不乘坐“三無”車輛。
六、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管理法律法規,不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他人聲譽的活動;不通宵上網;不瀏覽非法網頁;不沉湎網絡游戲。
七、熱愛生活,珍愛生命,正確面對困難與挫折,理智處理情感問題和矛盾糾紛,保持身心健康。
八、不隨意將自己的信息告訴陌生人,不輕信網絡朋友,不貪圖意外之財,不參與傳銷組織。外出求職應聘、勤工助學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謹防上當受騙和人身傷害。
九、不單獨到山上、河灣或偏僻處學習、游玩;不私自下河游泳或從事其他冒險活動;不擅自組織或參與未經學校允許的各種外出旅游活動。
十、不到無正規營業執照、無衛生保證的攤點用餐。有病及時就醫,需要幫助時及時告知老師。
上述承諾,本人將嚴格遵行,如有違反,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和后果。
(注:本安全承諾一式兩份,學院、學生各執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十三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11年12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十四
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因學生在外托管發生以下情況造成的個人傷害均與學校無關:
1、學生在外托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2、校外托管老師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師本人負責。
3、校外托管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托管應承擔一切責任;托管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托管中心,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托管中心和學生家長共同負責。
4、托管中心老師接送學生放學、上學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5、托管中心老師要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器物,因此發事故的,由托管老師負責。
6、托管中心老師應準時接送學生,學生放學應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師,不應隨意離開。
7、托管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衛生安全,如因飲食衛生方面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托管中心完全負責。
8、托管中心必須注意環境衛生,定期消毒,按時通風,如果造成托管學生大面積暴發傳染病的,由托管中心與家長共同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如家長不能及時趕到,托管中心老師需代行護理陪床、繳納費用等家長職責。
本狀一式三份,托管中心、家長、學校各自留存一份。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制度(優質15篇)篇十五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后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爬在樓道欄桿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臺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桿上和窗臺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桿下玩耍。否則,造成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范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沖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后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學生(簽字):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