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一種對某一事件、情況或問題進行詳細描述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事物的發展和變化。以下是一份有關報告范文的文集,希望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一
在學校領導的`幫助、同事們的關心、配合下,化學實驗室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現將本學期的實驗室工作作如下總結。
在教學中,能做的實驗必須做,條件不具備的實驗,教師通過自制簡易教具也盡可能做,使學校的實驗實充分發揮了其自身作用。儀器室管理方面,每周對實驗器材進行一次清理,出現損壞及時查明原因并按規定進行賠償。對損壞的物品及時報損并入帳,做到帳上日清月結,使教學儀器的使用監督常規化。對所缺物品及時和學校及相關部門聯系,通過購進保證了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
在上學期檔案整理的基礎上,按照省一級達標學校要求對檔案繼續進行規范。按省一級達標學校檢查驗收的歸檔要求進行歸檔。促進了實驗教學工作的連續性,同時也為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提供依據。
三、實驗室使用方面。
用好化學實驗室,發揮設備作用。我們要求上課教師有效地發揮儀器作用以及現代化手段提高教學效益,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演示實驗開出率達100%,分組實驗開出率達100%,有力地促進了實驗教學的順利開展。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讓教師和學生按制度去做。開學初期將學生分好組并固定下來,以小組為單位進行實驗教學。學生一進實驗室,有序做好桌上的物品擺放,認真聽講,了解儀器性能和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實驗,做完后,搞好桌面的清點、整理、清潔工作,物品的收放。
四、儀器借用和管理方面:
儀器借用是保證實驗教學開展的前提,在借用過程中,對教師借出的儀器及時進行登記,根據教學中的使用情況,督促教師及時歸還。完善相關的借用手續,對于人為損壞的,及時報告學校并按規定進行賠償,并做到全天候向師生開放。
五、危險藥品和實驗室安全管理方面: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二
為加強醫院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醫院平安目標的實現,我院檢驗科根據****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對醫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及樣本的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他們生物安全的意識,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識。
醫院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因各方面條件限制我院現不能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的`檢查,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后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核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毀時,滅菌指示標志,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毀登記等內容。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
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公安、工程技術人員、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三
1微生物室接種、培養、鑒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無菌室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2微生物室工作人員,在所有的細菌培養處理過程中都應戴乳膠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采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
3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培養基、培養管等。
4必須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細菌暴露性操作,嚴防操作產生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或真菌的氣溶膠。
5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范、操作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6防止接觸用于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
7及時處理在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
8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向室負責人報告。
9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四
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新建、改建、擴建三級、四級實驗室或者生產、進口移動式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并依法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二)經國務院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三)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
(五)生物安全防護級別與其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
前款規定所稱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制定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應當遵循總量控制、合理布局、資源共享的原則,并應當召開聽證會或者論證會,聽取公共衛生、環境保護、投資管理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應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認可;實驗室通過認可的,頒發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證書。證書有效期為5年。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三級、四級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驗目的和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三)具有與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四)工程質量經建筑主管部門依法檢測驗收合格。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三級、四級實驗室是否符合上述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
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證書的實驗室,需要從事某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實驗活動結果以及工作情況應當向原批準部門報告。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五
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新建、改建、擴建三級、四級實驗室或者生產、進口移動式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并依法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二)經國務院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三)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
(五)生物安全防護級別與其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
前款規定所稱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制定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應當遵循總量控制、合理布局、資源共享的原則,并應當召開聽證會或者論證會,聽取公共衛生、環境保護、投資管理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應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認可;實驗室通過認可的,頒發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證書。證書有效期為5年。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三級、四級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驗目的和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三)具有與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四)工程質量經建筑主管部門依法檢測驗收合格。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三級、四級實驗室是否符合上述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
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證書的實驗室,需要從事某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實驗活動結果以及工作情況應當向原批準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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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六
生物體是指具有動能的活體,也是物體的集合。個體有機體是指有機體,而非非有機體。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為加強我中心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實驗室各項工作的有效有序進行,確保微生物實驗室不發生生物安全事件,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晉中市衛生局文件要求,對照檢查內容,對我中心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工作,檢查結果如下:
我中心微生物實驗室具有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制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有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制定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所有實驗活動均有實驗記錄并進行歸檔。
微生物實驗室分區明確,分為污染區、半污染區和清潔區,不同區域之間無交叉分布,實驗室門有可視窗,并標示有生物安全標識和生物安全危害警告,工作人員衣物與實驗室工作服及物品分開存放,實驗室臺面、墻壁、天花板和地面易清潔、無滲水、耐化學品和消毒劑的腐蝕,實驗室配備有生物安全柜并儲備有足夠的實驗防護用品和器材,制定有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在實驗室的出口處配備有洗手消毒設施,二級實驗室在工作區配備有洗眼裝置等,有高壓蒸汽滅菌器,實驗室有可靠的電力供應,實驗室所有設備功能正常,狀態良好,并進行定期維護,每天早晨均監測室內環境參數,且參數符合工作要求和衛生相關要求。
微生物實驗室工作人員均經過職業技術的職稱考試,考核合格并取得資質,hiv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均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檔案,所有實驗室的活動均符合有關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非實驗有關物品不得進入實驗室,實驗操作人員防護水平符合相關規定。
制定了艾滋病職業暴露應急預案、實驗室污染及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同時規范了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本實驗室不保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
實驗室產生的垃圾、廢物分類收集,并有內部交接記錄,實驗室內供感染性材料、廢物暫存及運送容器有明顯標志、防滲漏、防穿刺,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實驗室內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株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廢棄前均在室內進行高壓蒸汽滅菌處理,實驗室設備維護、修理、報廢移出實驗室前均經過清潔、消毒滅菌,實驗設備末端排出液均經過消毒處理,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廢氣符合國家規定。
為加強醫院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醫院平安目標的實現,我院檢驗科根據xxxx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對醫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及樣本的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他們生物安全的意識,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識。
醫院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因各方面條件限制我院現不能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的檢查,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后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核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毀時,滅菌指示標志,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毀登記等內容。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
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公安、工程技術人員、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各縣市區衛生局、開發區衛生分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
為配合做好埃博拉病毒防控工作,確保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運行,保障公眾健康,根據省衛生計生委《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做好埃博拉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科秘〔2014〕271號)文件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監督檢查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是否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生物安全實驗室;
2.已經建立了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單位,是否按要求運行;
3.生物安全實驗室技術人員是否按要求培訓上崗;
6.有關埃博拉病毒個人防護裝備儲備情況;
7.生物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現場提問).
1.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依據國家標準《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對照阜陽市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量化評分表首先對本單位開展自查工作.
2.市衛生局組織專家組對各單位進行現場專項檢查.
1.各單位自查階段(9月底之前),自查報告和阜陽市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量化評分表于9月底前上報市衛生局實驗室生物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疾控中心).
2.市衛生局專家組在各單位自查基礎上對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提高認識,充分認識生物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的重要性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關系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的和諧穩定.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與督查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開展自查與專項檢查.
2.狠抓落實,認真做好生物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各地各單位要切實按照文件要求,對照《評估表》進行自查與督查,認真查找管理當中的問題與漏洞,做到全面自查,重點督查;吃透標準,找準問題;整改到位,反饋及時.
3.確保成效,嚴格規范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地各單位要借助本次監督檢查的契機,進一步增強實驗人員與管理人員的生物安全意識,加強對生物安全知識的學習與理解,查找我市生物安全管理方面漏洞與問題,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規范實驗活動與管理行為,確保本次監督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七
1、我縣實驗室于2019年通過了二乙等級評審工作。2、2019年10月向州衛健委申報備案5個bsl-2生物安全實驗室,分子生物學實驗室,血清學實驗室,艾滋病初篩實驗室,病原菌實驗室,結核病實驗室。
(二)組織機構。
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員會,建立了生物安全應急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職責分工,責任落實到人。
1、制定了《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冊》、標準操作規程以及生物安全防護措施,對涉及的大部分病原微生物進行了風險評估。2、制定了《實驗室應急處理程序》《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制度》、《實驗室劇毒藥品管理制度》、《實驗室試劑、藥品、器材管理制度》、《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準入制度》、《氣瓶的管理制度》、《健康監護、職業暴露和意外事故處理及防護制度》、《實驗室生物安全保衛制度》等制度,同時制定了《州疾控中心實驗室環境及安全保障檢查表》定期對涉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因素進行檢查,以防止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1、實驗室相關人員都經過了州或單位組織的生物安全知識培訓。2、定期對實驗室人員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重點是新進人員,要求實驗室人員嚴格按照規范操作。3、大型儀器設備定期進行檢定或校準,操作人員具有培訓上崗證,儀器的使用維護有詳細地記錄,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的環境設施和設備。
1、生物安全實驗室未安裝門禁系統,有生物安全標識、緊急撤離標識并清楚。2、配備了實驗室活動所需的防護用品,實驗室內安裝了洗眼設施及緊急噴淋裝置。3、配備了生物安全柜,并禁止了在生物安全柜內使用酒精燈。4、各類大型儀器都有操作規程。5、通風櫥的使用符合要求。6、高壓滅菌器進行了檢定,操作人員無上崗證,使用有詳細的使用記錄,并有壓力蒸汽滅菌化學指示卡高壓消毒監測的使用記錄。7、氣瓶進行了分類存放并固定,氣瓶周圍遠離了熱源。8、實驗室內配備了必要的消毒設施(3臺高壓滅菌器等)。
(六)實驗記錄和檔案。
1、實驗活動、受控文件發放有記錄。2、定期進行生物安全檢查,有生物安全檢查記錄。3、消毒劑有配制和使用記錄,高壓滅菌有滅菌記錄和效果指示記錄。4、大型儀器設備有使用維護記錄。5、實驗室人員有健康監護、培訓、考核等記錄。
(七)實驗室應急預案。
1、有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2、實驗室人員具有一定的應急事件的處置技能,實驗室有意外事故處置的物資儲備。
(八)個體防護。
1、實驗室備有防護用品,有一次性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面屏等。2、實驗室相關人員進行了定期體檢并保留了健康檔案,對從事一些特殊項目的人員保留了本底血清。3、實驗室備有應急急救箱。
(九)菌毒種和樣本的儲存和管理。
1、菌毒種和生物標本保存有詳細記錄,專人專柜專鎖保存。2、未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十)感染性物質的運輸。
菌毒種和生物標本的運輸按規定進行了包裝,并專人專車運送。
(十一)實驗室廢棄物的管理。
1、對實驗室廢棄物的處理相關人員進行了培訓,配備了必要的防護用品。2、實驗室廢棄物進行了分類收集,警示標識清楚。3、感染性廢棄物在實驗室內消毒后再移出實驗室,有處理記錄。4、與州摯鵬醫療廢物處置有限責任簽訂醫療廢物協議,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分類收集、規范運送及處置管理,規范處置記錄,詳細登記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
(十二)實驗室危險品的購買、保存和使用。
1、對易燃、易爆品、腐蝕性物品,劇毒品,菌(毒)種,生物標本、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品的購買、保存、運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購買同時遵循中心采購程序進行。2、劇毒物、菌毒種嚴格按照雙人雙鎖管理制度,有臺賬,實驗室的劇毒品放入保險柜中。3、庫房內危險品、試劑基本做到分類存放,易燃品及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試劑盡量分庫存放。4、庫房保持整潔,設有警示標識。
二、存在的不足。
(一)需完善相關人員的生物安全責任書、實驗室生物安全承諾書的簽訂工作。
(二)需進一步細化病原微生物的操作規程,完善《生物安全工作內部自查制度》。
(三)對相關人員應急演練還應進一步加強,實驗室未配備專職維護技術人員及承擔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專職人員。
(四)由于實驗室房間緊缺,有的化學試劑未能滿足完全分類存放的要求。
三、
下一步打算。
(一)針對存在的問題在現有的條件下認真盡力整改。并按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實驗標準操作程序,做好實驗相關記錄。
(二)我單位正在準備新建實驗大樓,我們將按照實驗室建設要求,建成一個規范的實驗室,以達到實驗室生物安全要求。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八
為深入實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衛生廳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據縣衛生局安排,對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進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況如下:
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衛生廳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登記等內容。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生物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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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九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負責人為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實驗室從事實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實驗室負責人應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三條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采取安全保衛措施,嚴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盜、被搶、丟失、泄漏,保障實驗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報告。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公安機關有關實驗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實驗室或者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其掌握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并進行考核。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每半年將培訓、考核其工作人員的情況和實驗室運行情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應當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共同進行。
進入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實驗室應當為其提供符合防護要求的防護用品并采取其他職業防護措施。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還應當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測,每年組織對其進行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必要時,應當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預防接種。
第三十六條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只能同時從事一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
第三十七條實驗室應當建立實驗檔案,記錄實驗室使用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
第三十八條實驗室應當依照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對廢水、廢氣以及其他廢物進行處置,并制定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第三十九條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在明顯位置標示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生物危險標識和生物安全實驗室級別標志。
第四十條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制定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向該實驗室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病原學、免疫學、檢驗醫學、流行病學、預防獸醫學、環境保護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國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承擔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設立與運行的生物安全評估和技術咨詢、論證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病原學、免疫學、檢驗醫學、流行病學、預防獸醫學、環境保護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本地區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承擔本地區實驗室設立和運行的技術咨詢工作。
第四十二條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指定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承擔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
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應當具有與該實驗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關的傳染病防治知識,并定期調查、了解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
第四十三條實驗室工作人員出現與本實驗室從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有關的感染臨床癥狀或者體征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當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同時派專人陪同及時就診;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將近期所接觸的病原微生物的種類和危險程度如實告知診治醫療機構。接診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救治;不具備相應救治條件的,應當依照規定將感染的實驗室工作人員轉診至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接診治療,不得拒絕救治。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并同時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
第四十五條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接到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人員對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確認發生實驗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報告,并同時采取控制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防止擴散。
第四十六條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關于實驗室發生工作人員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報告,或者發現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造成實驗室感染事故的,應當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醫療機構以及其他有關機構依法采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一)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
(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三)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
(四)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五)進行現場消毒;。
(六)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采取隔離、撲殺等措施;。
(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條醫療機構或者獸醫醫療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發現由于實驗室感染而引起的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的動物,診治的醫療機構或者獸醫醫療機構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通報實驗室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通報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采取預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八條發生病原微生物擴散,有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理。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的采集、運輸、儲存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實驗室是否按照有關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主要通過檢查反映實驗室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標準和要求的記錄、檔案、報告,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擴散現場調查取證、采集樣品,查閱復制有關資料。需要進入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調查取證、采集樣品的,應當指定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實施。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五十一條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對實驗室認可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二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履行職責,做到公正、公平、公開、文明、高效。
第五十三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有2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出示執法證件,并依照規定填寫執法文書。
現場檢查筆錄、采樣記錄等文書經核對無誤后,應當由執法人員和被檢查人、被采樣人簽名。被檢查人、被采樣人拒絕簽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自己簽名后注明情況。
第五十四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不依照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五十五條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現屬于下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需要處理的事項的,應當及時告知該部門處理;下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及時處理或者不積極履行本部門職責的,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直接予以處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三級、四級實驗室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或者已經取得相關資格證書但是未經批準從事某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停止有關活動,監督其將用于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并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資格證書的,應當吊銷其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準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由作出批準決定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撤銷原批準決定,責令有關實驗室立即停止有關活動,并監督其將用于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違法作出批準決定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作出批準決定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實驗室不頒發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或者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為了檢驗檢疫工作的緊急需要,申請在實驗室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開展進一步檢測活動,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是否批準決定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不符合相應生物安全要求的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停止有關活動,監督其將用于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并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實驗室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
(二)未向原批準部門報告實驗活動結果以及工作情況的;。
(六)實驗室工作人員未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
(七)未依照規定建立或者保存實驗檔案的;。
(八)未依照規定制定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備案的。
第六十一條經依法批準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衛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導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被盜、被搶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該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該實驗室設立單位的主管部門還應當對該實驗室的設立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未經批準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或者承運單位經批準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未履行保護義務,導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托運單位和承運單位的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實驗室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有關單位立即停止違法活動,監督其將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在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
(五)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同時從事兩種或者兩種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的。
第六十四條認可機構對不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實驗室予以認可,或者對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實驗室不予認可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撤銷其認可資格,有上級主管部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實驗室工作人員出現該實驗室從事的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有關的感染臨床癥狀或者體征,以及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的專門機構或者人員未依照規定報告,或者未依照規定采取控制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其設立單位對實驗室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拒絕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法開展有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的調查取證、采集樣品等活動或者依照本條例規定采取有關預防、控制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以及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實驗室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發生病原微生物被盜、被搶、丟失、泄漏,承運單位、護送人、保藏機構和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報告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或者承運單位、保藏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保藏機構未依照規定儲存實驗室送交的菌(毒)種和樣本,或者未依照規定提供菌(毒)種和樣本的,由其指定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收回違法提供的菌(毒)種和樣本,并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監督檢查職責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條軍隊實驗室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參照本條例負責監督管理。
第七十一條本條例施行前設立的實驗室,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十二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十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的采集、運輸、儲存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實驗室是否按照有關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主要通過檢查反映實驗室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標準和要求的記錄、檔案、報告,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擴散現場調查取證、采集樣品,查閱復制有關資料。需要進入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調查取證、采集樣品的,應當指定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實施。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五十一條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對實驗室認可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二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履行職責,做到公正、公平、公開、文明、高效。
第五十三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有2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出示執法證件,并依照規定填寫執法文書。
現場檢查筆錄、采樣記錄等文書經核對無誤后,應當由執法人員和被檢查人、被采樣人簽名。被檢查人、被采樣人拒絕簽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自己簽名后注明情況。
第五十四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不依照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五十五條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現屬于下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需要處理的事項的,應當及時告知該部門處理;下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及時處理或者不積極履行本部門職責的,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直接予以處理。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十一
第四十二條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指定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承擔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
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應當具有與該實驗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關的傳染病防治知識,并定期調查、了解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
第四十三條實驗室工作人員出現與本實驗室從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有關的感染臨床癥狀或者體征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當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同時派專人陪同及時就診;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將近期所接觸的病原微生物的種類和危險程度如實告知診治醫療機構。接診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救治;不具備相應救治條件的,應當依照規定將感染的實驗室工作人員轉診至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接診治療,不得拒絕救治。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并同時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
第四十五條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接到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人員對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確認發生實驗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報告,并同時采取控制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防止擴散。
第四十六條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關于實驗室發生工作人員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報告,或者發現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造成實驗室感染事故的,應當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醫療機構以及其他有關機構依法采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一)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
(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三)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
(四)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五)進行現場消毒;。
(六)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采取隔離、撲殺等措施;。
(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條醫療機構或者獸醫醫療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發現由于實驗室感染而引起的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的動物,診治的醫療機構或者獸醫醫療機構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通報實驗室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通報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采取預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八條發生病原微生物擴散,有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理。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十二
通過化學方法實現酒精的固化,便于攜帶使用。
chcoona+ho17352。
250ml燒杯三個1000ml燒杯一個蒸餾水熱水硬脂酸氫氧化鈉乙醇模版。
1.在一個容器中先裝入75g水,加熱至60℃至80℃,加入125g酒精,再加入90g硬脂酸,攪拌均勻。
2、在另一個容器中加入75g水,加入20g氫氧化鈉溶解,將配置的氫氧化鈉溶液倒入盛有酒精、硬脂酸和石蠟混合物的容器,再加入125g酒精,攪拌,趁熱灌入成形的模具中,冷卻后即可得固體酒精燃料。
1、不同固化劑制得的固體霜精的比較:
以醋酸鈣為固化劑操作溫度較低,在40~50c即可。但制得的固體酒精放置后易軟化變形,最終變成糊狀物。因此儲存性能較差。不宜久置。
以硝化纖維為固化劑操作溫度也在40~50c,但尚需用乙酸乙酯和丙酮溶解硝化纖維。致使成本提高。制得的固體酒精燃燒時可能發生爆炸,故安全性較差。
以乙基羧基乙基纖維素為固化劑雖制備工藝并不復雜,但該固化劑xxxxxxxx困難,價格較高,不易推廣使用。
使用硬脂酸和氫氧化鈉作固化劑原料xxxxxxxx豐富,成本較低,且產品性能優良。
2加料方式的影晌:
(1)將氫氧化鈉同時加入酒精中。然后加熱攪拌。這種加料方式較為簡單,但由于固化的酒精包在固體硬脂酸和固體氫氧化鈉的周圍,阻止了兩種固體的溶解的反應的進一步進行,因而延長了反應時間和增加了能耗。
(2)將硬脂酸在酒精中加熱溶解,再加入固體氫氧化鈉,因先后兩次加熱溶解,較為復雜耗時,且反應完全,生產周期較長。
(3)將硬脂酸和氫氧化鈉分別在兩份酒精中加熱溶解,然后趁熱混合,這樣反應所用的時間較短,而且產品的質量也較好。
3、溫度的影響:
可見在溫度很低時由于硬脂酸不能完全溶解,因此無法制得固體酒精;在30度時硬脂酸可以溶解,但需要較長的時間。且兩液混合后立刻生成固體酒精,由于固化速度太快,致使生成的產品均勻性差;在6o度時,兩液混合后并不立該產生固化,因此可以使溶液混合的非常均勻,混合后在自然冷卻的過程中,酒精不斷地固化,最后得到均勻一致的固體酒精;雖然在70度時所制得的產品外觀亦很好,但該溫度接近酒精溶液的沸點。酒精揮發速度太快,因此不宜選用該溫度。
因此,一般選用60度為固化溫度。
4、硬脂酸與naoh配比的影響:
從表中數據不難看出。隨著naoh比例的增加燃燒殘渣量也不斷增大。因此,naoh的量不宜過量很多。我們取3:0.46也就是硬脂酸:naoh為6.5:1,這時酒精的凝固程度較好。產品透明度高,燃燒殘渣少,燃燒熱值高。
5、硬脂酸加入量的影響:
硬脂酸加量的多少直接影響固體酒精的凝固性能。硬脂酸的添加量對酒精凝固性能影響的實驗結果見下表,且可以看出,在硬脂酸含量達到6.5以上時,就可以使制成的固體酒精在燃燒時仍然保持固體狀態。這樣大大提高了固體酒精在使用時的安全性,同時可以降低成本。
6、火焰顏色的影響:
酒精在燃燒時火焰基本無色,而固體酒精由于加人了naoh,鈉離子的存在使燃燒時的火焰為黃色。若加入銅離子,燃燒時火焰變為藍色。因此添加不同離子到固體酒精中去得到不同顏色的火焰。
根據煙臺市市場監管局下發《關于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開展出廠檢驗能力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的文件,我公司迅速組織人員進行了學習,按照要求根據出廠檢驗項目對檢驗人員的配置、資質、技能、化驗室格局、條件及檢驗設備配置、精度、檢定有效期等相關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并對自查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現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檢驗人員的`配置。
公司實驗室配備2名化驗員,均持證上崗,資質符合任職要求,工作技能滿足生產檢驗需求,能夠出具相對公正性數據,不存在超越技能范圍的檢測。
經對實驗室的資料進行抽查,我公司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管理制度比較完善,措施得當,并能夠按照規定實施;儀器設備的配置能夠滿足日常檢驗需求,儀器設備運行狀態良好,能夠按照計劃檢定和校準。
實驗室格局合理,能嚴格區分檢驗區域,防止交叉污染。通過對實驗室檢測環境自查,基本能滿足檢測需求,但是出現個別燈管不明,以免影響亮度,立即進行了更換。
3、存在的不足。
自查過程中發現,化驗員的培訓計劃不是很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檢驗人員培訓計劃并按照計劃嚴格實施。
實驗目的:
知道成功在什么的作用下會生成美好的物質。
成功溶液、懶惰溶液、半途而廢溶液、奮斗溶液、犧牲溶液各一瓶,試管若干支,滴管。
實驗過程:
取四支裝有成功溶液的試管,分別標有a、b、c、d。
第一步:取a試管,用滴管吸取懶惰溶液,滴入a試管,振蕩,發現a試管內液體變得渾濁,生成了墨綠色的粘稠狀沉淀。
第二步:取b試管,用滴管吸取半途而廢溶液,滴入b試管,振蕩,觀察到b試管中生成了黑色沉淀同時還有臭味生成。
第三步:取c試管,用滴管吸取奮斗溶液,滴入c試管,振蕩,發現c試管中有氣體生成,聞到一種叫做勝利的氣體。
第四步:取d試管,用滴管吸取犧牲溶液,滴入d試管,振蕩,發現d試管中生成了一種明亮的紅色物質。
補充實驗:
取a、b試管中生成的物質,分別加入奮斗溶液和犧牲溶液,振蕩,發現a、b試管中的沉淀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淡藍色,類似水晶的顏色,還有香氣生成。
實驗結論:
成功可以和奮斗,和犧牲生成美好的物質;和懶惰,和半途而廢只會生成難看的物質。
此實驗告訴我們,成功與否關鍵在于你是否選對了條件輔助它,如果你選擇了奮斗和犧牲,那么恭喜你,你收獲了;如果你選擇了懶惰和半途而廢,那么很不幸,你失敗了。
為落實實驗室工作,學校成立了實驗室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楊,副組長徐光誠,成員陳中云及科學教師。同時制定了各自的職責。組長負責實驗室建設,副組長負責指導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成員負責具體實驗教學和實驗室日常管理。
去年秋天,經過多方努力,在上級的支持下,我們學校建立了一個標準化實驗室,有64個配套設施,建設資金全部由公款支付。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齊全,其費用及弱勢和消耗性道德的補充費用納入公共支出范圍。
三是實驗室管理規范有序。
學校制定了一套實驗管理細則。比如實驗教師崗位職責、儀器管理制度、安全衛生制度、薪酬制度等都貼在墻上,實驗教師在實施過程中可以嚴格遵循以上制度。教學時有出入境登記。我們特別注意危險藥物的安全保護和保管。注意消防、水電安全。保持經常清潔,維護公共物品,堅持勤政治校的原則。
2.有序的儀器管理。
實驗室管理有序,每個柜子都有反映內容的目錄卡,目錄卡與賬戶、賬卡、賬卡一致。期末,清點儀器設備數量,檢查損壞程度。
3.教學儀器的定期維護。
根據儀器的不同要求,做好通風、防塵、防潮、防銹、防腐。生物標本應采取防潮、防鼠、防蛀等措施,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復,并及時做好損壞維護記錄,使實驗儀器可用。時刻教育學生積極實驗,勤于實驗,保護儀器,盡量不浪費;我們還教育學生規范實驗操作程序,防止不必要的損壞,消除實驗事故。
(1)儀器室分組實驗箱。
(2)學生發放的實驗耗材;
(3)自制和自購分組實驗材料。
(4)、動員學生平時注意收集各種廢料。
積極安排實驗所需的用品和藥品,根據教學進度提前準備,在演示和分組實驗上下功夫。這學期實驗率100%。實驗教學要規范,每次演示和分組實驗都要提前寫好實驗通知。課堂演示分組實驗要有儀器設備、用途、過程等整體效果記錄。同時,教師要填寫實驗記錄,學生要填寫實驗報告。實驗完成后,應對儀器進行徹底檢查、分類,并存放在其原始位置,以備下次使用。為了保證儀器設備的充分利用,體現管理為教學和師生服務。將實驗教學活動納入學校教學和科研活動,經常組織理科教師聽課,學習好的經驗,使我校實驗教學的綜合水平不斷提高和完善。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十三
化學工程系實驗室安全事項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傷、防水、防盜等方面,具體檢查包括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安全責任體系、管理臺賬、衛生環境、消防安全、電氣安全、化學藥品安全、劇毒品安全、氣體鋼瓶安全等。
化學工程系實訓室由無機化學實驗室、分析化學實驗室、物理化學實驗室、有機化學實驗室、儀器分析實驗室及藥品儲藏室組成。自實驗室成立以來,化工系出臺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包括《化學工程系實驗室管理制度》、《化學工程系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實訓室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實訓指導教師崗位職責》、《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藥品規范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實驗守則》等。針對特殊儀器有具體的操作規程;建立化學品臺帳;針對危險化學品采用保險柜保存,切實保證了實驗室安全有序的運行。
化學試劑按照要求隔離、進行有機無機分開放置,擺放整齊有序;室內具有通風設施;衛生達標;易燃、易爆、有毒、劇毒等化學藥品及試劑安全保管在毒品柜里,出入庫及使用登記流程尚需規范完善。實驗室大型貴重儀器由專人負責進行維護和適用,避免了誤操作造成的儀器損壞。
每個房間配置專用的廢液桶,對實驗有毒有害廢液集中處理。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充足;消防通道通暢;無堵塞消防通道和在公共通道中堆放儀器、物品等現象。實驗室在無人留守時,門窗緊鎖確保安全。
存在問題:
1、藥品存放無機有機共處一室,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而且但由于氣柜數量不足,有一鋼瓶靠墻放置,無任何安全措施,存在一定的危險性,需加強處理。
2、實驗室門鎖質量較差,經常出現損壞的情況。
3、每個實驗室沒有明確的安全責任人。
4、由于和紫金環保檢測有限公司公用實驗室儀器,存在儀器損壞時責任人的爭議。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十四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我校近期對實驗室危險品安全使用、管理進行了一次徹底檢查,現就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為了加強對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我校成立了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要求檢查組成員采用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檢查力度,出現問題,及時糾正。
學校為了加強對化學藥品的管理,實行問責制,誰主管誰負責,出現問題,一查到底。化學儀器室、化學實驗室由具體負責,教導處主管,檢查組督促。
1、化學藥品都能按照要求分類存放保管。
2、危險化學品有專柜,柜上有兩把鎖。
3、有危險化學品藥品使用登記記錄。
4、儀器室設有攝像頭。
1、過期或報廢藥品還在保存,如兩瓶生石灰。
2、危險化學藥品存放柜紅外線入侵裝置沒有安裝到位。
學校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對過期藥品,我們及時予以處理。危險化學藥品存放柜紅外線入侵裝置已聯系廠家,將盡快安裝到位。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十五
生物是一門以實驗為基礎的學科,開展好實驗教學,是學好生物的前提條件。生物實驗具備培養學生觀察和動手能力的功能,更有培養學生動腦、啟迪思維、開發潛能的作用。在這學期中,生物實驗室堅持以發展為主題,以教學為中心,以提高教學質量為重點,緊緊圍繞學校的整體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開拓進取,不斷推進實驗室工作向前發展。本學期,在各位生物教師的配合下,各項實驗開展的井然有序。
一、認真學習、不斷提高。
年初,我們學習了《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規范實驗室建設,修訂了實驗室各項制度。制定了本年度工作計劃和學期工作計劃,使工作有的放矢。
同時,也不斷加強業務學習,在本學期內,繼續學習《中學生物實驗教學》對照自己的的不足之處,加強補習,對能夠利用實驗室完成的實驗內容盡量做到熟練掌握。
在本學期四月份間,參加在濟南舉行的全國實驗老師實驗技能及實驗器材培訓,歷時四天,聆聽教育部研究人員對新時期實驗教學的發展方向及新要求的指導意見,對下一步實驗教學在教學中如何開展有了較為充分的認識,同時也對實驗器材的發展與應用有了較為嶄新的認識。
二、以教學為中心,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目的,加強實踐教學環節。
實踐教學任務量很大,在人員少,設備少的情況下,充分利用現有設備和人才資源,保證了實踐教學的順利進行。本年度繼續實行“演示實驗分組化”的策略,增加學生的動手機會,鍛煉學生的操作能力,使學生在實踐中得到鍛煉;并且強化了多媒體教學手段的輔助作用,使一些抽象的實驗形象化,模糊的現象清晰化,微觀實驗得到宏觀演示,解決了許多以前無法克服的難題,增強了學生的各種能力。
在開學初就制訂出生物實驗計劃,督促各年級生物老師制出了本期該年級的實驗計劃。由此推動了本期實驗教學有序的有計劃的進行。
嚴格實驗準備制度,演示實驗三天前,分組實驗一周前交實驗通知單到實驗室,準備好實驗后,老師先預做實驗,以此保證實驗順利地進行。
三、加強儀器設備管理,充分發揮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
做到購物有登記,帳目清楚,帳物卡三對應工作。教學儀器的借用嚴格按照教學儀器借用制度實行登記,如期歸還,追還等。
對顯微鏡、解剖器等教學精密儀器,做到了定期檢修、除塵、防銹、保養等工作。對標本類實施了定期檢查、防蛀等加以妥善管理。有害、有毒的藥品實行了專柜存放。
四、實驗中損壞的儀器嚴格依照教學儀器賠償制度實施處罰。
20xx年度,我們在設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更新了一部分設備,設備的利用率達到100%,完好率達到100%,維護維修設備,為單位節約了大量資金。固定資產管理進行科學管理。自本年度實行微機管理,建立了儀器管理平臺,各種計劃、管理規定、儀器室布局、儀器藥品規格等都可以通過局域網直接查到,極大地方便了各科教師準備和設計實驗。
按照上級規定,加強儀器管理力度,有毒藥品、危險品分類存放,并安裝了紅外線自控報警器,全天對藥品、器材進行監控,以保證安全。
六、本學期工作中的不足之處。
在實驗教學中,雖然鼓勵學生多動手、動腦,但不可否認的是沒有充分發揮學生的自主性,學生進行主動探究問題的興趣及愛好沒有明顯的進步。基本是由老師按課本及大綱要求進行了實驗的設計。而且在實驗中往往沒有顧及到大多數學生,顧及了多數學生,就使尖子生浪費,顧及了尖子生,則使部分學生跟不上,在處理先進生與后進生關系中沒有很好處理,這在以后教學中應注意對這種現象進行研究。第三,現代要求開放性實驗教學,這在工作中沒有很好地貫徹,學生也沒有更好地配合,我們要在以后工作中多做這方面的研究與實踐,爭取使實驗管理與教學上一個新的臺階。
生物實驗室安全實驗報告(實用16篇)篇十六
醫院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自查報告為加強醫院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醫院平安目標的實現,我院檢驗科根據xxxx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對醫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及樣本的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他們生物安全的意識,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識。
醫院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因各方面條件限制我院現不能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的檢查,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后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核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毀時,滅菌指示標志,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毀登記等內容。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
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公安、工程技術人員、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