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個人的思考和感悟的結晶,體現了個體對經歷和困惑的理解和思考。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一些優秀心得體會的案例,歡迎大家一起來學習。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一
以下是一份教育法規學習心得的樣本,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在這次學習中,我深刻地認識到了教育法規的重要性。教育法規是規范教育行為的準則,是保證教育公正、公平、合法的關鍵。通過學習,我更加明確了教育法規對于教育行業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一些教育法規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內容。
在學習過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教育法規對于教育行業的影響。教育法規是教育行業的基石,它規定了教育行業的性質、任務、目標、管理體制、教育資源配置等方面的內容,是教育行業得以正常運行的前提。同時,教育法規也規定了教育機構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責任承擔等方面的內容,是保障教育機構合法權益的基礎。
在學習過程中,我也深刻地認識到了教育法規對于教育行業的重要性。教育法規是教育行業的準則,它規定了教育行業的基本規范和標準,是保障教育質量的關鍵。同時,教育法規也規定了教育機構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責任承擔等方面的內容,是保障教育機構合法權益的基礎。
在學習過程中,我也深刻地領悟到了一些教育法規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內容。例如,教育法規定了教育機構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責任承擔等方面的內容,教育投入法規定了教育投入的基本原則、標準、方式等方面的內容,教育行政法規定了教育機構和人員的行政管理體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內容。
在學習過程中,我也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在教育法規方面的不足之處。例如,在教育機構法律地位方面,我對于教育機構的法律地位了解不夠深入,對于教育機構的權利義務了解不夠全面;在教育投入方面,我對于教育投入的基本原則、標準、方式等方面的了解不夠透徹;在教育行政管理方面,我對于教育機構和人員的行政管理體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了解不夠全面。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二
作為一名小學教師,必須多途徑,全方位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守法意識及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最近我通過學校組織的安全知識網絡答題活動,認真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環境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我認為,一名人民教師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并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師職業最大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于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范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發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京口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現代教育是開放性教育。學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須要與家庭、社會密切配合,課內外、校內外多種方法結合,調動學生主體參與意識,發揮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今年是我國進入“六五”普法的第二個年頭,經過多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得到了顯著提高。然而在當前社會經濟發展中,我們更應該清醒地看到,學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處,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著差距。作為一名公務員,更要努力學好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下面結合自己本職工作,談談學法用法心得體會:
一、通過學習,進一步提升了學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一項重大而長期的工作。自覺學習、貫徹和宣傳法律,關鍵在于提高思想認識。首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和國家的基本方略,公務員學法用法是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靈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證。其次是本職工作的需要。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必須充分掌握才能保證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好本職工作。(本站)最后是自身建設的需求。黨員干部首先應該是國家法律帶頭的執行者和遵守者,學法用法這個頭帶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確保了學法的成效。
作為一名公務員,學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學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用法。我們只有把學習法律知識和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起來,與工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們只有不斷的學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決不斷發生的問題,才能使人們滿意。
三、通過學習,進一步加強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過參加相關學習,我感覺只有不斷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特別是新的法律法規的學習與應用,才能確保我們執法的公開、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礎,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為法律規范對人與社會的行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們,在實際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樣做,不可以怎樣做。從理論上說,不堅持依法行政,我們的工作就沒有方向,近于空談。從實踐中看,不堅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會導致我們行政機關公務員隨心所欲、恣意妄行,會把實踐引入誤區,我們只有不斷加強學習,確切提高自身法律素養,依法辦事才是可行之道。
此次“學法用法”活動的開展使得我對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理論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得到了增強,特別是對有關公務員法律法規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為在今后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運用法律的知識開展好各項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三
中央下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它的8個“禁止”和52個“不準”,涵蓋了行政權力使用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包括黨員領導干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問題、浪費揮霍等干部作風問題,甚至連婚喪喜慶等個人行為也有了明確規定。這表明,中央正全力構建結構合理、配臵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致力封堵權力濫用的漏洞、擠壓權力尋租的空間,以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將反腐倡廉建設推向縱深的決心。我作為一名機關干部,更需認真學好《廉政準則》,嚴格遵守《廉政準則》,當一個合格的干部。按照丙谷鎮黨委的學習安排,我在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的基礎上認真學習了《廉政準則》。下面談一下個人學習心得:
一、提高認識,加強學習的自覺性。
我認為反腐倡廉是任何一個執政黨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樣,也有一個與時俱進的問題。《廉政準則》是黨內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行為的重要基礎性法規。它的頒布實施,對于保證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業,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業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對于加強領導干部廉潔{黨紀法規學習體會}.
自律工作和干部隊伍建設,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管黨治黨水平和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廉政準則》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高度,嚴禁黨員干部弄虛作假、好大喜功的惡習,把過去的“作風不實”上升為“法規不準”。《廉政準則》規定了領導干部八個方面“禁止”、52種“不準”的具體行為,既是對近年來腐敗現象和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概括,更是對黨員領導干部從政行為的約束。以當前的現狀來看,我們黨的黨紀黨規、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可謂不全,問題的關鍵是黨紀黨規、法律法規出臺后,能否自覺的遵守和嚴格的執行。《廉政準則》的貫徹實施,要圍繞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的監督,形成廉潔風險防控的“機制鏈”;把制度貫穿于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環節,使每項工作、每個環節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形成規范有序的“制度鏈”;發揮民主集中制原則為核心的集體決策制度、權力制衡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等,形成權力行使的閉環式“制約鏈”;注重制度的有效性,堵住權力濫用的漏洞,減少執行制度過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間,形成制度執行的“鐵鎖鏈”。
二、明確目標,加強學習的實效性。
先進人物一樣形象高大、業績突出,但我可以在平凡的崗位上將我最真實的一面呈現在大家面前,與大家一起同甘共苦,共謀發展大計,共同克難奮進,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周圍的人,讓他們真正感覺到:“基層的黨員干部,真正的和基層人員在一起”,這樣才是一個合格的基層干部。要做到:一要在政治上和黨委保持高度一致,把黨的紀律和規章放在首位;二要在經濟上保持純粹廉潔,把程序和規范放在首位;在工作上保持務實高效,把效益和效能放在首位;三要在生活上保持健康向上,把公道和正派放在首位。
(二)我們要認真學好《廉政準則》,珍惜黨和人民給予我們的信任,率先垂范,當一個合格的基層干部。要嚴格按照《廉政準則》中的8個方面“禁止”和52個“不準”落實到行動上,時時刻刻嚴格要求、率先垂范,才能當一個合格黨員干部,取信于民。作為黨員干部,雖然崗位不同、權有大小,但廉潔從政、秉公辦事的要求是一致的。我們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一定要正確行使權力,廉潔自律、率先垂范,做到對事業負責,不碌碌無為;對組織負責,不辜負培養;對家庭負責,不自釀苦酒;對自己負責,不抱憾終身。
(三)我們要做到扎扎實實地工作,腳踏實地地做人。《廉政準則》要求全體黨員干部要“弘揚黨的優良作風,求真務實,艱苦奮斗,密切聯系群眾”,這對于我們基層干部來說,也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
作為一名基層干部,不沽名釣譽、嘩眾取寵,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勢主義,把“人民群眾無小事”當著自己工作的行動準則,才會得到群眾的信任;作為一名基層干部,在生活上保持康健向上的作風,保持積極的生活態度,并以這種積極的生活態度影響周圍的人,讓基層員工覺得與自己一起工作是一種幸福、一種安慰、一種享受,這才是一個基層干部所追求的生活境界,才稱得上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教師資格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幼兒園管理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規程》《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
《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工作規程》《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
《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成人高等學校設置的暫行規定》。
《廣播電視大學暫行規定》《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暫行)。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管理辦法》《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辦法》《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
《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處罰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
《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
重點條文:
(一)教師權利與義務(重點法條提示)。
第七條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基本權利)。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第八條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第九條為保障教師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和設備;。
(二)提供必需的圖書、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三)對教師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中的創造性工作給以鼓勵和幫助;。
(四)支持教師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資格和任用(重點法條提示)。
第十條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
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三)考核(重點法條提示)。
第二十二條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師的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第二十三條考核應當客觀、公正、準確,充分聽取教師本人、其他教師以及學生的意見。
第二十四條教師考核結果是受聘任教、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依據。
(四)待遇(重點法條提示)。
第二十五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教師和職業學校教師享受教齡津貼和其他津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教師以及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到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予以補貼。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小學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條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
第三十條教師退休或者退職后,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或者退職待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適當提高長期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中小學退休教師的退休金比例。
(五)法律責任(重點法條提示)。
第三十五條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五
在學習教育法規的過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教育法規的重要性,以及遵守教育法規的必要性。這次學習的內容涵蓋了教育法規的基礎知識、教育法規的適用范圍、教育法規的制定和修改等方面,讓我對教育法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學習過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教育法規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例如,學校安全問題、學生權利保護、教師職業規范等方面,都需要依據教育法規來處理。此外,教育法規對于教育的發展和改革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還了解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如“學生權利”、“教師權利”,讓我更加明確了教育法規的保護范圍。同時,我也了解到了教育法規的制定和修改過程,讓我更加敬佩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在學習過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難。例如,有些法規條文難以理解,需要借助相關法律背景知識才能準確把握。此外,有些法規條文與現實生活不太相符,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
通過這次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了教育法規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白了遵守教育法規的必要性。在未來,我將更加注重學習教育法規,并努力將所學知識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同時,我也會積極關注教育法規的制定和修改,為推進教育法制化做出自己的貢獻。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六
教育法規學習心得應由本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書寫,以下僅供參考,請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撰寫。
教育法規是規范教育行為的法律規范,是保障教育權利、維護教育秩序、促進教育發展的重要手段。在學習教育法規的過程中,我深刻認識到教育法規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教育法規的內容和意義。
在學習教育法規的過程中,我首先學習了《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是教育法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規范教育行為、保障教育權利、維護教育秩序、促進教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在學習過程中,我深刻認識到教育法規的重要性。教育法規是規范教育行為的法律規范,是保障教育權利、維護教育秩序、促進教育發展的重要手段。教育法規的制定和實施,可以有效地保障教育權利,維護教育秩序,促進教育發展。同時,教育法規也是保障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
在學習過程中,我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教育法規的內容和意義。教育法規主要包括教育基本法、教育行政法規、教育單行法規等。教育基本法是教育法規的核心,規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基本任務等。教育行政法規是教育基本法的補充,規定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具體事項。教育單行法規是教育基本法、教育行政法規的具體化,規定了教育領域中的具體事項。
在學習過程中,我也更加深入地認識到了教育法規與教育實踐的關系。教育法規是教育實踐的指導,教育實踐是教育法規的實踐。教育法規的制定和實施,必須以教育實踐為基礎,必須符合教育實踐的需要。同時,教育實踐也是教育法規的檢驗,教育實踐的效果是教育法規是否有效的檢驗。
在學習過程中,我也更加深入地認識到了教育法規與教育改革的關系。教育法規是教育改革的基礎,教育改革是教育法規的實踐。教育法規的制定和實施,必須以教育改革為基礎,必須符合教育改革的需要。同時,教育改革也是教育法規的檢驗,教育改革的效果是教育法規是否有效的檢驗。
總之,學習教育法規是一項重要的任務。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深刻認識到教育法規的重要性,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教育法規的內容和意義。同時,我也更加深入地認識到了教育法規與教育實踐、教育改革的關系。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七
在學校領導的組織帶領下,我認真觀看并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后,心中不由得產生一種對教育事業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加深刻地認識。
回想起自己從教學以來的點點滴滴,深感慚愧。曾經,因為學生遲到而被罰站;曾經,因為學生說話而被痛罵……這些事情原以為很普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頒布,指出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我們的教育行為。身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于學生,同時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這一點,卻是不易。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為教師就是為社會為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么認為了,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于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我們要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
在《義務教育法》第四章第28條29條中明確規定: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這一段學習完后體會很深刻,平等對待每位學生關注他們的發展應該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應該做到的。要認真組織開展憲法的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憲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體,是一切法律法規的基礎和依據。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和法制觀念。我們要以這次修改憲法為契機,認真組織好本單位的學習和宣傳活動,要把學習憲法同干部培訓工作結合起來,通過專題講座、討論座談、知識競賽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有聲勢、有深度的宣傳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學習憲法、宣傳憲法,提高民主決策、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地今天,作為我們教育工作者,不能抱著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范,不斷更新自己的學識。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的教育工作者。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八
通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范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辟的講解,感覺收獲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于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于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只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于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么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范疇的職責與義務;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范疇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兩種權利由于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范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范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總體上來講是基于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關系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并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盡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范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后,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后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筑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余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做好善后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并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系,取決于: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系;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盡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系,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于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后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并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于親權關系,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并采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于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范圍限于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并不等于說學校對于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于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系。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布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為,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于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于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于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范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了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通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辟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鑒。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九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為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通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范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辟的講解,感覺收獲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于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于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只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于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么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范疇的職責與義務;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范疇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兩種權利由于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范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范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總體上來講是基于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關系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并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盡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范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后,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后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筑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余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做好善后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并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系,取決于: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系;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盡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系,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于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后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并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于親權關系,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并采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請記住我站域名/]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于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范圍限于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并不等于說學校對于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于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系。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布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為,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于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于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于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范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了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通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辟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鑒。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
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不僅需要具備專業的教學知識和教育技能,還需要熟悉并遵守相關的教育法規。學習教育法規不僅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履行職責,也能夠提醒我們教育工作中的風險和責任。在學習和實踐教育法規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教育法規的重要性和價值。以下是我對學教育法規的心得體會。
首先,學習教育法規讓我認識到教育工作中的法律責任和風險。教育工作涉及到學生的各個方面,包括其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和個人發展等。在這個過程中,教師必須對學生的安全和教育質量負有責任。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了解到了自己作為教師的法律義務,包括保障學生權益、實施公平評價和防范學生受到傷害等。這些法律責任和風險提醒我們要時刻警醒自己,盡力避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其次,學習教育法規讓我認識到合法、合規的教育行為的重要性。在教育工作中,我們不僅要注意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還要確保所辦學校和教育機構的行為是否合規。教育法規規定了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建設、管理和運營等方面的要求,包括招生與錄取、師資培訓和教育質量評估等。只有合法、合規的教育行為才能夠提供給學生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和發展機會。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們能夠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和所在學校、機構應該履行的法律義務,做到遵紀守法。
再次,學習教育法規讓我認識到教育工作中的權益保護和爭議解決的途徑。教育工作中,我們不僅要保護學生的權益,還要保護自己作為教師的權益。學習教育法規,我們能夠了解到教育工作者的權益和保護措施,包括合同簽訂和教育績效評估等。同時,教育法規還為教育工作者和學生提供了爭議解決的途徑,例如申訴和仲裁等。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們能夠清楚地了解到教育工作中的權益保護和爭議解決的程序和要求,保障自己的權益。
最后,學習教育法規讓我意識到教育法規與教育實踐的緊密聯系。教育法規不僅僅是一紙文件,更是教育工作的指南和保障。只有把教育法規與教育實踐相結合,才能夠發揮教育法規的作用。教育法規的制定和修改離不開教育工作的實踐經驗和需求,而教育工作者要學習和遵守教育法規,才能夠真正發揮教育法規的作用。學習教育法規的過程中,我們要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不斷總結和改進自己的教育行為,提高教育質量。
總結起來,學習教育法規對于教育工作者來說非常重要。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們能夠認識到教育工作中的法律責任和風險,認識到合法、合規的教育行為的重要性,認識到教育工作中的權益保護和爭議解決的途徑,以及教育法規與教育實踐的緊密聯系。只有深入學習和實踐教育法規,我們才能夠更好地履行教育工作的職責,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公平、優質的教育環境和發展機會。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一
教育法規是對教育工作的規范和管理,在家長們和學校中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此,對于家長來說,學習教育法規是非常必要的。作為家長,我們所需要的教育法規知識不僅僅是為了教育孩子,更是為了家庭教育中的問題解決提供幫助。在學習這些法規的過程中,我們不僅可以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還可以更好地輔導孩子。在實踐過程中,我深刻感受到,掌握這些教育法規真的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第二段,教育法規中的“教育”。
法規和條例的措辭往往非常復雜,畢竟它們是由有關部門制定的。在其中,“教育”這個詞肯定是最受關注的,因為家長們最關心的就是孩子的教育問題。在學習教育法規過程中,我發現“教育”的定義并不僅僅是讓孩子聽課、學習知識這么簡單。它還涉及到很多其他的因素,比如孩子的身心健康、道德修養、社會責任等等。學習教育法規,讓我明白了家長們不能只重視孩子的學術成績,更應該培養各方面的能力,讓孩子能夠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念。
第三段,家庭教育中的規范。
家庭教育就是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和引導。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明白了家庭教育中需要遵守的規范。除了重視孩子的身心健康,還要關注孩子的安全和自主能力。家長要尊重孩子的選擇權,讓孩子學會自我管理和決策,不要讓孩子身處于一種不可逆的壓力之下。在實踐中,家長還需要教孩子懂得尊重規則,讓規則運用在生活中,讓孩子長大后有良好的行為習慣。
學習教育法規對家長的啟示非常多。首先,它強調了家長的責任感和義務感。家長需要更加積極地參與到孩子的教育中,關注孩子的成長、關注孩子的學習進展、關注孩子的生活。其次,教育法規還讓家長意識到“知識更新”的重要性。隨著社會和教育的不斷發展,家長也需要不斷地學習,更新知識,以更好地指導孩子。最后,教育法規還強調了家長的愛心和關懷。家長要理解孩子,認可孩子的差異性,給孩子充分的愛心和關懷。
第五段,結語。
總之,在家庭教育中,學習教育法規真的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它能夠幫助家長更好地指導孩子,讓孩子有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家長們需要了解這些教育法規,注重家庭中的規范和管理,讓孩子獲得更加健康、快樂的成長方式。讓我們一起用心去實踐,一起建設一個更加美好的家庭。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二
為提高教師對《安全教育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并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一起學習了《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等。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于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并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專門法律,它具體規定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指導思想、保護內容、保護工作的原則,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予以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方法與內容,以及各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法律責任,是一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的基本法。它的頒布和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全社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視和關懷,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優化少年兒童成長環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處于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于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常常受到監護人、教師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嚴重傷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學校里,侵犯學生權利、傷害學生自尊心的現象時有發生,或多或少存在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如有時罰站,有時一個學生違紀全班同學挨批,優待尖子生,有時對后進生態度粗劣等.這些做法不僅違背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嚴重危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教師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的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杜絕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已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然而,社會各方面的保護和幫助還要通過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家長、教師和社會不可能時時刻刻呵護著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長本事,才能有效防范來自社會生活中的侵權侵害,應該讓他們懂得,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維權不僅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維護法律的尊嚴。所以,在加強來自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的同時,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則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類的希望,國家、民族的未來。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予以特殊保護,做好他們的培養教育工作,是一項具有戰略性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系統工程。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承擔著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神圣義務。因此,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識,不斷增強教育法制觀念,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地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正確的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意識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通過這段時間對學習義務教育法學習,我發現,《義務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發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并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采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我認為這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中最本質的內容,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對實施素質教育提出的明確的法律要求。新《義務教育法》在總則第3條中明確規定著:“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在第34條還規定:“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義務教育法》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符合教育規律和身心發展”、“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還明確提出了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閱讀《義務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學生的素質培養、全面發展;注重了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如果每一位教師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讓學生更快樂更全面地發展,一定能培養出更出色的學生。
通過學習,再聯系實際,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總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按照《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系,關心每一個學生。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利用學科特點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本人將站在民族復興的高度上來認識黨的教育事業,忠心于黨的教育事業,勤勤懇懇,把畢生的所學貢獻給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育事業中,在平凡的崗位上爭創不平凡的業績。
在學習教師的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又一次讓自己的思想和心靈得到提升,法律法規的制定為我們從教者指明了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領中正視教育。
十七大報告中將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作為一項社會建設的重要目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一定要牢記教書育人的神圣天職,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實施素質教育,著力提升層次,提高質量,精心教書,潛心育人。回顧自己十幾年的教書時間,使我深深體會到,要想當好一名教師,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書育人當成自己的天職,做到在教書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質,在育人中不斷凈化自己的靈魂。而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豐厚自己的底蘊,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這方面還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過各種途徑來充實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書育人的重任。
二、讓法律法規時刻警醒自己。
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文中,明確指出了作為教師所不應去做的言行,以及對學生要平等對待的原則。品讀條文,對照自己,覺得自己能夠按照相關規定指導自己的實踐,規范自己的行為。在教育教學中努力做到為人師表,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為學生營造了既寬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學習、生活氛圍,讓學生在快樂與幸福中得到發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始終牢記法律法規的條文,充分做到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對學習或平行存在問題的學生多方想辦法樹立其信心,但有時也有耐心不夠的時候,今后要學會尋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用顯微鏡看其不足,我們彼此一定都會多得許多快樂。
三、以德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談舉止去感染別人,影響別人。教師就是這樣的職業,用德引領,以靈魂塑造靈魂。關于《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暫行辦法》中提出的相關要求,我都努力踐行,嚴格要求自己。我覺得作為一名教師必須愛字當先,心中有愛,就會愛事業、愛崗位、愛學生,教師要做到為人師表,率先垂范,教師就是一面鏡子,照不到自己,卻照著學生。在與學生相處中能夠站起來,也能夠蹲下去去,讓學生進而親之,素而敬之。在與家長的相處中,努力做到在溝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達成共識。
四、學典型找差距。
在我們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來有無數的楷模和先進為我們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感人的篇章。雖然許多楷模與先進的事跡我并非熟知,但我國著名教育專家支玉恒,他的那種執著與堅持,敢于挑戰與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著我,我覺得自己缺少的就是這樣一種精神,去尋找這種精神,讓自己在當今社會紛繁復雜的環境中能夠擁有一片屬于自己的天空。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三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衛生法在醫務人員的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成為將來規范自己工作不可缺少的法律準則。作為一名將來要從事醫務工作的醫學生,在最后一學期里學習了衛生法規這門課程。從中學到很多東西,增強了自己的法律知識,也拓展了自己的知識面,為以后的從醫生活打下堅實的基礎。
法的處理醫患關系,并且安全的工作。
面對著每天頻頻爆出的醫療糾紛及暴力傷醫事件,我們更要學好衛生法學,通過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幫助我們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煩時可以幫我們將事情和平解決。在真正成為一名醫務工作者之前,我們還有很多法律程序要走,無論是到醫院工作還是將來有能力開私人診所,我們都必須依據相關法律程序進行。我們學習的醫療損害處理法律制度,作為我們處理相關事件的指南。接下來我們畢業后進入醫院,由于對臨床知識及臨床技能的掌握較為欠缺,因此在整個醫療活動中可能給患者造成誤診和傷害,通過衛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避免我們犯一些低級的,不必要的錯誤,培養盡職盡責的態度,減少不必要的傷害。
馬上步入社會,我們學習到的法律知識還很少,要做到詳盡的認識,就還需要我們在日后的生活中不斷加強自己對相關法律的學習,強化自己的法律意識,將來在日常工作中能夠知法用法,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用正確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四
xxxx年5月16日,縣教育局師培辦組織我校等2000多教師在縣人民會堂進行了教育法律法規培訓學習。通過對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范、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教育法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其體會有如下幾點:
一、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必須知道國家和人民對教師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樣的行為是合乎教師行為規范的,哪些是違法的,教育的目標是什么,教師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教師應享受什么樣的待遇,教師進修培訓受不受法律保護,法規對學校和家長有什么規定等。
二、通過學習,提高了自己對教育法律、法規的認識,提高了自己的遵紀守法的意識。通過學習,我更加堅定我的研究和學習理念,作為一名教師要想做好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必須不斷學習,不斷和專家名師交流,結合自己的教學實際,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始終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的大腦,用最先進的教學方法、教育手段,給學生傳授最新的知識和學習方法,達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提高教學質量。
三、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每一個學生,要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溫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成就感,在這幸福的大家園中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決不能單從學習方面去評價學生。因為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為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并不是每一個學生都考上大學才有出路,現在的社會是多元化的,社會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為了那幾個“尖子”,盡量讓每個學生都擁有發展自我的機會,應該把學校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四、通過學習,使我深深認識到如果教育教學的方法不當,就可能起不到良好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不能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經研究發現,心罰比體罰對學生的傷害更大,往往會摧毀學生的意志力,使他們對自己喪失信心、失去斗志,丟掉了拼搏進取的勇氣,在學生的心里留下陰影,影響學生一生的發展,這是非常可怕的。
五、作為教師一定要始終牢記“學高為師,德高為范”是教師的座右銘。一方面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不斷通過教學反思,促進自己業務能力的發展;另一方面要不斷按照教師行為規范和教育法律、法規對教師語言和行為的要求,加強自身的修養,規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為一個道德高尚、品學兼優的人,成為一個讓學生尊重的教育者。
通過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深感自己做得還很不夠,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我,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合格的教師,爭做優秀的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為祖國的教育事業蓬勃發展獻出自己的一切。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五
教育法規是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據,是教師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近年來,我國教育改革不斷深化,教育法規也在逐步完善。作為一名教師,我深刻認識到學習教育法規對于提高教育素質和教書育人水平的重要性。在參與教育法規學習的過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學習教育法規幫助我提高了法律意識。法律是社會生活的調節和規范,也是教師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了解到教師在教學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并學會合理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例如,在校園安全管理方面,我明白了“安全第一”的原則,樹立了安全意識,加強了對各類安全活動的管理和預防工作。同時,我還了解到家教有了禁區,不能在晚上開家長會。這些法規要求教師要堅決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避免任意開展各類家教活動,保證學生的休息時間和合理的學習空間。
其次,學習教育法規讓我明白了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責任和義務。課堂是教師和學生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重要場所。而教育法規規定了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基本要求和職責。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明確了自己作為教師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行為準則,從而更好地履行教書育人的使命。例如,我了解到教師應當秉持公平、公正原則,不偏袒、不歧視,做到對學生一視同仁,給予學生公正的評價和關心。同時,我還了解到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尊重學生的權利,不能以過分嚴厲的方式對學生進行懲罰,要采取幫助和引導的方式促進學生的進步。
再次,學習教育法規提高了我對學校管理和組織的認識。學校是教師工作的重要場所,對學校管理和組織有一定的了解是教師職業發展的關鍵。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了解到學校管理與組織的基本要求和原則,并學會運用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例如,學校的辦學資質和辦學條件是學校管理與組織的基礎,我了解到學校必須經過相應的審批和備案程序,才能合法辦學。同時,我還了解到學校在招生、考試、評優等方面要嚴格遵守教育部門的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只有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辦學,才能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行和有序發展。
最后,學習教育法規使我增強了教育教學的專業素養。作為一名教師,要提高教育教學的質量,必須具備一定的教育法律知識和法規意識。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了解到了一些教育教學的基本原則和規范。例如,我明白了教育教學過程中要堅持因材施教,根據學生的不同特點制定不同的教學方案和教學方式。同時,我還了解到教師要注重評價和反饋,及時給予學生正確的評價和指導,幫助他們改進學習方法和提高學習效果。這些都是教育教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能夠更好地指導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總之,學習教育法規是提高教師教育素質和教書育人水平的必經之路。通過學習教育法規,我深刻認識到法律規定的重要性,明確了教師在教學、管理、組織和教育教學等方面的職責和義務,提高了教育教學的專業素養。學習教育法規不僅是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需要,更是培養優秀人才的需要,只有不斷提高教師的法律素養,才能更好地履行教師的使命。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六
衛生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并由國家強迫力保證實施的旨在調劑和保護人體生命健康活動中構成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基本原則是衛生保護、預防為主、公平、保護社會健康和患者自主原則。
固然我們學習衛生法學的時間很短暫,只有短短的五周,但是在這段時間里,我對醫生這一行業的相干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固然沒有到達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對我們往后的醫生工作會提供很大的幫助。
通過對相干法律法規的熟習了解幫助我們在碰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煩時可以幫助我們將事情和平解決。而且在成為真實的醫生之前,我們還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不管是到醫院工作還是開私人診所,我們都必須根據某些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執行。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則是我們面對醫療事故的指南,幫助我們處理各種糾紛。
并且,當我們醫學生剛剛步進實習的醫院是,由于對醫學知識和臨床醫療技能的把握較為欠缺,因此在整個醫療活動都有可能給患者造成誤診或傷害,乃至死亡的可能性發生。而此時我們通過對衛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免我們犯一些低級的、沒必要要的錯誤,培養盡職盡責嚴謹認真的態度,則可以大大的減少實習生給患者造成傷害的可能性。
也許現在的我們對衛生法學的了解還是很淺薄,還有做到具體的熟悉,但是,這作為一個契機,在了解到學習衛生法學的重要性后,我們會自發的在平常的課余時間對相干的衛生法進行學習與了解,強化我們的法律意識,以使自己在進進醫院時能使自己可以在平常的醫療活動中避免各種因法律知識不熟而致使的醫患題目,同時,在碰到醫患糾紛時也能夠應用正確的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七
作為家長,我們肩負著培養孩子成才的重任,而在日常教育過程中,了解教育法規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就家長學教育法規的體會進行分享,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教育法規意義、家長的教育責任、家庭教育的法制化、教育法規執行與實踐、家長需遵守的教育法規。
教育法規全面規范了教育行為,保障了教育工作者和學生的權益。學習教育法規有助于我們認識到教育活動是一個法律規范下的社會活動,各方主體都需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開展教育活動,更好地保障學生權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作為家長,我們有義務將孩子的教育引向正確的方向,讓孩子通過教育得到全面、均衡的發展。家長應當以教育法規為基礎,正確把握家庭教育的底線。在平時的家庭教育中,我們要時刻記住教育尊重、寬容、愛心和懲戒嚴厲性的均衡開展原則,并嚴格遵守教育規則,將孩子的思想和行為引導到健康和良好的方向。
隨著社會發展和教育觀念不斷升級,家庭教育的過程正變得越來越法制化。在嚴格按照教育法規開展家庭教育中,家長們需要注重教育的過程、方法和效果,避免過度懲罰或者惡性競爭,切實做到科學教育。
教育法規的制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何去執行教育法規,參與到實踐之中,也非常重要。家長要注重手動執行教育法規,確保教育行為的規范性和合理性,更好地促進家庭教育的體系化和規范化、科學化的發展。
在家長學習教育法規的過程中,還需要了解關于家庭教育的一些條規和常識。例如,家長需要明白給孩子買玩具或現金作為獎勵是違法的行為,并且禁止使用手機、電視、電腦等電子設備懲罰孩子。此外,家長在給孩子購買圖書時,應注意有些圖書不適合未成年人閱讀,需要嚴格選擇。
總結來說,家長學習教育法規可以有效規范家庭教育的過程、提高家長的素質、塑造更加健康和完整的家庭教育環境,更好地幫助孩子健康成長。通過不斷提高教育素質以及具體實踐,我們相信我們可以為孩子的未來大有幫助。
法制教育法規心得(通用18篇)篇十八
我通過這段時間的學習,進一步增強了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同時也明確了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各方面做學生的表率,通過學習,本人受益匪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面,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我們所面對的是一群特殊的學生。教師的品質對少年兒童的影響所形成的那種教育力量,是無論靠教科書、靠道德說教、靠獎懲制度都無法取代的。教師的良好個性品質的形成,一是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現在我們要面對新形勢下新教育發展的需要,必須認真學好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等教育理論。二是學理論,就要抓住實質,在提高理論素養上下工夫,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為師,德高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加強自己的依法執教意識。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是教師的天職。教師要注意教師形象,才能不愧為人民教師的稱號。在業務方面,教師還需刻苦鉆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鉆研不深不透,特別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該時刻記住,只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于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有位教育家曾說過:愛學生是對老師最最基本的要求。老師愛學生,可以彌補家庭和社會教育的不足,使教師的影響長久地保存在學生的內心深處。要做一個合格的人民教師,還要愛學生。不論在生活上,還是在學習上,都要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我還抽時間給學生談心、交流,和學生共同活動,縮短了師生距離。由于我愛學生,關心學生,處理問題及時,方法得當,注意和學生溝通,所以,學生就信任我,喜歡我,也喜歡上我的課。熱愛學生,還表現在教師對學生的尊重和信任,以及對學生的嚴格要求。尊重學生的人格,了解學生的個性,相信學生,關心學生,既統一嚴格要求,又注意學生的個體差異,區別對待。對程度、水平不同的學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關愛每一個特殊學生,使每一個學生都學有所得,不讓一個學生掉隊。一個教師能得到學生的信任,使自己的工作順利進行,使學生能健康活潑的成長,是自己最大的成功和欣慰。
作為教師,教書育人是應盡的責任。教書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們教師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自己不單單是為教書而教書的“教書匠”,而應真正成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立志成為教育專家。努力做到“以情育人,熱愛學生;以言導行,誨人不倦;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是做好教師的根本,教師對學生的愛是敬業精神的核心,也是教師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現。教師不僅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師的工作是塑造人的工作,因此,感覺作為教師的責任非常重大。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管理工作是學校教學質量的保證。過去雖對教學的有關要求有一些了解,但不夠全面深入,通過學習比較系統地了解教學管理的規范要求,這樣保證教學管理有章可循。如課表、作息時間表的編排,新課程的培訓,青年教師的培養,教師繼續教育,學生課外活動的安排,健康教育課程的開設,校本課程的開發與管理,綜合實踐活動的安排等等,都能按文件要求落實,提高了教學活動的規范化水平。
通過學習月活動的學習,體會較多,收獲很大。但活動的結束,并不是學習的結束,在以后的工作中,將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繼續學習,以有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