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河道砂石清理施工方案簡短一
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精神,正確處理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關系,堅持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相統一的原則,集中時間,集中人員,全面清理,徹底解決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遏止河道砂石資源開采中的浪費與破壞行為,促進全縣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從3月1日起到5月底,利用3個月時間,對縣內河道采砂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使無證開采、亂采濫挖、破壞浪費砂石資源和在開采中毀壞農田、道路,影響河道行洪等違法行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劃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圍、期限及開采量,做到采礦權人采砂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兩證齊全,實現依法開采,依法管理,建立規范的河道砂石開發秩序。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1日-3月15日)。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各種媒體和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材料、刷寫標語、懸掛橫幅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甘肅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樹立廣大干部群眾的礦產資源國有和依法采礦意識,為集中整治活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清理整頓階段(3月16日-4月15日)。從縣國土局、水務局、安監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會同有關鄉(鎮)政府,深入現場查圖紙、看資料、驗資質,逐一登記造冊。在全面清理的同時,根據“兩證”齊全的原則進行整治。
(三)規范管理階段(4月16日以后)。在前兩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建立河道砂石管理長效機制,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點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采礦權。采礦權出讓工作由監察、水務部門參與,國土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市場機制,運用價格杠桿,陽光操作,公開出讓。出讓后由河道管理機關頒發采砂許可證,國土部門頒布采礦許可證。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河道砂石資源管理作為本部門工作的大事來抓,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工作合力。有關鄉(鎮)政府要嚴格落實領導負責制,確定一名領導和工作人員負責配合搞好河砂開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轄區內河道砂石資源日常管理,切實把河道砂石資源保護好、開發好。
(二)加大打擊力度。有關鄉(鎮)和縣直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采取聯合執法、集中整治、公開處理等措施,堅決打擊違法采砂行為。對無證采砂的,先責令停止違法開采行為,待辦齊各種手續后方可恢復開采。對拒不停止違法開采行為的,由國土部門依照法定程序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對干擾、阻撓清理整頓工作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充當非法采礦“后臺”和“保護傘”的國家公職人員,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工作中,要合理確定整治重點,重點查處無證開采、非法開采、掠奪性開采的采砂業戶,重點打擊搶占砂場、壟斷市場、無序競爭的痞霸行為,打擊清理整治過程的違法抗法行為。力爭通過整治,規范采砂市場,形成良性競爭,保證河道砂石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三)加強檢查督導,落實督查制度。縣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檢查督導工作,及時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整治質量,保證整治成效。建立舉報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0934—4427375),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促進整治工作落實。
關于河道砂石清理施工方案簡短二
我市近幾年河道管理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河道管理所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結合我市河道現實狀況和河道管理經驗,以及在涉河建設項目審批、河道管理范圍劃定、河道采砂管理、河道疏浚等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就河道管理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自然地理概況
我市地處浙江中部沿海,東瀕東海,南靠臺州市黃巖、椒江兩區,西鄰仙居縣,北接天臺、三門兩縣。總陸地面積2203平方公里,其中山區、丘陵占2/3以上,為“七山、一水、兩分田”的地貌格局。沿海地帶島嶼眾多。地勢自西北向東南傾斜,西南為括蒼山脈,其主峰米篩浪位于我市與仙居交界處,海拔1382米,為浙東第一高峰,西北為天臺山脈,中部為河谷沖積而成的大田平原,東部瀕海為沖積,海積而成椒北平原,地勢平坦,溝浦縱橫,池塘密布。
(二)河道分布狀況
我市有省級河道、市級河道——百里大河、平原河道和山溪性河道。靈江是我省八大水系之一,流域面積5370平方公里,干流河段貫穿臨海市全境。以三江口為界,下游為椒江,上游至三江村稱靈江干流為感潮河段,全長46.7公里,集雨面積1058平方公里,全部在臨海市境內。三江以上為南北干支流——永安溪和始豐溪,各長141公里和134公里,集雨面積分別為2702平方公里和1610平方公里。
百里大河河網總長123公里,流域面積287.2平方公里。平原河道河寬在10米以上的共235條,總長609公里,水域面積為34.29平方公里,河寬在10米以下河道及水塘的水域面積為7.65平方公里。山溪性河道在我市分布較發達,全市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支流有15條,這些山溪性河道坡降大,水流急,防洪能力不足5年一遇,且上游水土流失嚴重,部分河道河床較高,致使河道兩旁大雨大災,小雨小災。
隨著水法律、法規宣傳不斷深入,河道管理范圍通告的出臺和河界樁的埋設,涉河建設項目要審批已在社會上初步形成共識。我們在涉河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嚴格按照水法律法規的規定,以《流域綜合規劃》為指導,根據相關規劃,認真分析涉河建筑物對防洪排澇的影響程度,并提出修改意見,對占用水域的必須確保水域“占補平衡”的原則,對不能滿足要求和占補不平衡的決定不予審批。同時還制定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筑物及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狀,對已批準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簽訂責任狀,建立了自查制度。
此外,我們積極地與城建、國土、林業、交通、海事、環保等有關部門加強協調和溝通,嚴格把好涉河建設項目審批關,此項工作得到了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自實施審批制度以來,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亂上項目和違章設障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例如:永豐鎮更樓村村鎮規劃涉及到水塘岸邊擴建兩間房屋,安排給受今年“0414”號臺風受災戶,城建部門告訴他先到水利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擴建規劃等等。自近三年來,我們審批涉河建設項目90項,其中:臨時性建筑67項,依法征收占用水源水域補償費120萬元。全市未發現一起城建、國土等部門單方面批準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房和擅自占用水域的事件。
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克服了面廣、量大、人員少、任務重。多年來河道采砂設障現象一直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造成永安溪、始豐溪部份河段的“千島湖”現象,超范圍開采、無證開采和無序開發砂場等等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河道淤積嚴重,給河道行洪、蓄水、排澇等綜合功能帶來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制約我市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為此,我市為了規范采砂市場,打擊非法采砂,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確保防洪安全,改善水環境,以“流暢、水清、岸綠、景美”為總目標,同創建園林衛生城市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以建設“萬里清水河道”為載體,使河道管理工作走入正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具體體現幾方面工作:
(一)河道規劃編制工作
近幾年來,我局相繼編制完成了《浙江省靈江流域綜合規劃》、《靈江臨海河段防洪規劃》,同時,在2002年5月按照臨海市人民政府(臨政發〔2002〕103號)文件精神,結合臨海實際情況,對靈江(廟龍港口以上)和始豐溪、永安溪臨海段主河道作整治規劃,主要為主河道切灘、清障和部分地段河岸保護,編制完成了《靈江流域臨海河段切灘、清障、護岸專項規劃》,今年五月又編制完成了《臨海市河道疏浚整治規劃》,爾后又委托臺州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制《臨海市河道采砂規劃》,該規劃力爭年內完成。這些規劃的編制完成不但提高我市河道行洪能力,保障堤防安全,而且給河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二)河道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的劃定工作
河道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的劃定,是一項河道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也是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河道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為此,局領導高度重視,專門為河道定樁劃界成立工作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水政副局長任副組長,市河道管理所、水政監察大隊工作人員任成員,并且召開相關流域的水利站長會議,進行布置任務,落實人員和指定專門用車,劃出專項資金15萬元。
根據《水法》、《河道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照《靈江流域綜合規劃》、《靈江臨海河段防洪規劃》擬定不同河段的河道泄洪寬度不同的要求,結合河道地形地貌和臨海經濟社會發展,先在萬分之一地形圖上標好紅線,再到實地進行劃定。到2001年底完成了市域內,靈江、永安溪、始豐溪、大田港、義城港以及城區的東大河、大慶河、洋頭河等河道的定樁劃界,累計河長228公里,埋設界樁2520支。
與此同時,擬草了全市河道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界定方案,分別征求城建、土管、交通、環保等部門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意見,報經市長辦公會議討論,市政府批準并出臺了《臨海市河道管理范圍界定通告》,并張貼到全市各行政村。這為河道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強的政策依據,改變了以往因管理范圍不明確而無法管理的狀況。
(三)近幾年河道疏浚整治情況
疏浚整治河道,恢復河道蓄、排水等綜合功能,改善水質是水利的一項重要工作,省里稱之為建設“萬里清水河道”,是省政府實施水利建設的“五大百億工程”內容之一。我市非常重視河道疏浚整治這項工作,結合河道實際,分緩急輕重,突出重點,制定計劃,分年實施的原則。
一是專門安排疏浚資金150萬元水利資金,出臺了河道疏浚資金補助政策,疏浚市級河道每公里補助2萬元,疏浚鎮級河道每公里補助資金1萬元。各鎮、街道根據當地實際,因地制宜,將河道疏浚整治、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等項目資金捆綁運作,積極探索,制訂配套政策措施,運用市場化手段多渠道落實資金。杜橋鎮實行鎮財政配套追補,市級河道每公里再補2000元,鎮級河道每公里再補1500元。
桃渚鎮采取“以土養河、以土肥田”的辦法,先取土制磚等,再將淤泥回填復耕等辦法,有效解決了疏浚資金不足和勞力投入等問題,也彌補了村集體經濟困難。城區洛河疏浚整治示范工程,按照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要求,結合污水處理廠建設,對東大河、洋頭河、大慶河、大寨河等城區河道,實施污水截流,雨污分排,投資5000多萬元完成截污管線11.7公里。清淤拓寬洛河,河寬從20米拓寬到80-120米,河岸種草植樹增加綠化面積17.8公頃,再點綴些園林景點,建成洛河公園,成為市民休閑娛樂和垂釣的好場所。
二是全面滅除水葫蘆工作。水葫蘆生命力極強,沒有被根除。今年2月份號稱“風暴”行動,全面部署大清除,截止目前為止,共投入勞力2.5萬工,資金100多萬元,清除1920平方米水域。我市在2001年開始啟動河道疏浚整治工作以來,到2003年底,共完成河道疏浚274.2公里,整治河道11.15公里,清淤土方480多萬立米,投入資金4806多萬元。今年計劃疏浚整治122.5公里,任務已分解到各有關單位,目前已啟動。與此同時還建立了河道保潔隊伍,專門對河道進行巡查保潔工作。
(四)加強河道采砂管理,打擊非法采砂,規范開采權拍賣
1.規范河道采砂管理
我市有中型(斗式)采砂機58臺,小型吸砂泵15臺,這些采砂機平常分散在靈江、永安溪、始豐溪河道采砂。由于近年來沙石資源逐年減少,好多采砂機不能正常生產,但部份采砂戶在利益的驅使下,超范圍開采和亂采濫挖等非法現象有所抬頭。
特別有些采砂戶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土、林業等相關部門批準,擅自與沿江一些村私下訂協議,進行開采砂石。嚴重擾亂了河道采砂管理,同時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為此,我局針對這一嚴重問題,一方面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超范圍開采三次以上的,除按水法律、法規規定處罰外,同時吊銷采砂許可證。另一方面劃定禁采河段,并樹立了禁采牌150塊。
2. 開采權公開招標拍賣
對河灘地的砂石資源開采權進行公開招標拍賣,同時,出臺了臨政發[2002]103號文件,關于加強靈江主河道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砂石資源開采權實行統一管理,并由水利牽頭,組織招標拍賣等方式,有效地制止了私下訂協議和亂采濫挖等非法現象,截止目前共審批拍賣采砂權的河段15個,拍賣金額達2000多萬元。
同時對獲得開采權砂場在顯目處樹立兩塊牌子,一塊是開采砂場四至范圍平面圖,便于群眾監督,另一塊是設立警示標志,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其次,還提高清障押金,將從原來1千元提高到5萬元,對開采面積大,清障任務重的砂場甚至提高到60萬元。
3.抓好河道清障工作
我局每年在汛期前都開展河道專項執法活動,對河道進行地毯式的調查摸底工作,特別是對靈江、永安溪、始豐溪采砂河段棄碴按照“誰設障、誰清障”的原則,對設障較重河段當場發責令清障決定書,限期清障,截止目前共發清障決定書150份,清障棄碴1152.5萬立方米。與此同時對歷史遺留下來的棄碴,我局撥出專項經費120萬元,組織挖掘機、推土機進行清障。
尤其機械設備不能進入的河段,我們專門審批了5臺反擊式破碎機,投資1850萬元,進行把卵石破碎成黃砂、石子。五是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建立和健全河道堤防巡查責任制;我們對靈江、永安溪、始豐溪河道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雙休日巡查和夜間巡查相結合,鄉鎮級河道由當地水利站負責巡查,還聘任了村級水政監察員對本轄區進行巡查,做到巡查有制度,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
同時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不管逢雙休息或晚上,接警后立即出擊查處。近幾年來,共出動巡查人員18500人次,巡邏艇535次,打擊非法采砂機128例,超范圍開采80例,即時處理1560起,處罰金額達50多萬元。有效地遏制了靈江、永安溪、始豐溪河道非法采砂和私下訂協議承包的被動局面,并受到了沿江兩岸干群眾拍手叫好。
(一)存在問題:
1.河道砂石資源逐年減少,危及堤防安全穩定時有發生,市政府對新增采砂機不再審批下達了文件,但沿江兩岸村民將運輸船改裝吸砂船勢頭急增(改裝方便,每臺造價30多萬元),照樣開采,管理難度大。
2.占用水源水域補償費計算有爭議,沒有硬性文件規定,如:水電站翻板壩計算方式。
3.政府工程,重點企業收費難,法律未跟上。
4.《河道管理條例》處罰欠高,措施不強。
5.平原河塘當地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借土地整理為名,擅自填塘行為有所抬頭。
(二)建議:
一是盡快出臺《浙江省占用水源水域管理辦法》;
二是盡快出臺《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
三是多舉辦、多培訓對涉河建設項目審批的培訓班,制訂統一示范模式,交流經驗;
四是在涉河建設項目審批中,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問題,是否一律都要編制,憑各縣(市)區把握,可能難以統一規范,請省廳統一規定政策,便于操作。
關于河道砂石清理施工方案簡短三
??為規范河道采砂秩序,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河道砂石資源,維護國家利益,根據慶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實施方案》的要求,縣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精神,正確處理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的關系,堅持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相統一的原則,集中時間,集中人員,全面清理,徹底解決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遏止河道砂石資源開采中的浪費與破壞行為,促進全縣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從3月1日起到5月底,利用3個月時間,對縣內河道采砂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使無證開采、亂采濫挖、破壞浪費砂石資源和在開采中毀壞農田、道路,影響河道行洪等違法行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劃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圍、期限及開采量,做到采礦權人采砂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兩證齊全,實現依法開采,依法管理,建立規范的河道砂石開發秩序。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1日-3月15日)。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各種媒體和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材料、刷寫標語、懸掛橫幅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甘肅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樹立廣大干部群眾的礦產資源國有和依法采礦意識,為集中整治活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清理整頓階段(3月16日-4月15日)。從縣國土局、水務局、安監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會同有關鄉(鎮)政府,深入現場查圖紙、看資料、驗資質,逐一登記造冊。在全面清理的同時,根據“兩證”齊全的原則進行整治。
(三)規范管理階段(4月16日以后)。在前兩階段工作的基礎上,建立河道砂石管理長效機制,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點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采礦權。采礦權出讓工作由監察、水務部門參與,國土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市場機制,運用價格杠桿,陽光操作,公開出讓。出讓后由河道管理機關頒發采砂許可證,國土部門頒布采礦許可證。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河道砂石資源管理作為本部門工作的大事來抓,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工作合力。有關鄉(鎮)政府要嚴格落實領導負責制,確定一名領導和工作人員負責配合搞好河砂開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轄區內河道砂石資源日常管理,切實把河道砂石資源保護好、開發好。
(二)加大打擊力度。有關鄉(鎮)和縣直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采取聯合執法、集中整治、公開處理等措施,堅決打擊違法采砂行為。對無證采砂的,先責令停止違法開采行為,待辦齊各種手續后方可恢復開采。對拒不停止違法開采行為的,由國土部門依照法定程序申請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對干擾、阻撓清理整頓工作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充當非法采礦“后臺”和“保護傘”的國家公職人員,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工作中,要合理確定整治重點,重點查處無證開采、非法開采、掠奪性開采的采砂業戶,重點打擊搶占砂場、壟斷市場、無序競爭的痞霸行為,打擊清理整治過程的違法抗法行為。力爭通過整治,規范采砂市場,形成良性競爭,保證河道砂石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三)加強檢查督導,落實督查制度。縣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檢查督導工作,及時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整治質量,保證整治成效。建立舉報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舉報電話(0934—4427375),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促進整治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