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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一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傳染病防治法、應急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堅持依法管理,分級負責,快速準確,安全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鼓勵、支持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第二章。
第八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和實驗室,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標本的實驗室檢測檢驗及報告。
(三)負責公共衛生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建立監測信息數據庫,開展技術指導。
(四)對重點涉外機構或單位發生的疫情,由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管理和檢查指導。
(五)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轄區內醫院和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情報告和信息網絡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九條。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監測體系,構建覆蓋國家、省、市(地)、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信息網絡系統,并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延伸。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管理平臺、基礎衛生資源數據庫和管理應用軟件,適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法定傳染病、公共衛生和專病監測的信息采集、匯總、分析、報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任務,具體職責為:
(一)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包括報告卡和總登記簿、疫情收報、核對、自查、獎懲。
(二)執行首診負責制,嚴格門診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制度,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的網絡直接報告。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應按照規定時限,以最快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報告卡片郵寄信封應當印有明顯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疫情”標志及寫明xx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的字樣。
(四)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五)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標本采樣。
第十一條。
流動人員中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報告、處理、疫情登記、統計,由診治地負責。
第十二條。
鐵路、交通、民航、廠(場)礦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三條。
軍隊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軍人中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直接報告。
軍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地方就診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
醫療衛生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第十五條。
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章。
第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供血機構均為責任報告單位;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和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必須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條。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應于2小時內將傳染病報告卡通過網絡報告;未實行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于2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對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后,實行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于24小時內進行網絡報告;未實行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于24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收到無網絡直報條件責任報告單位報送的傳染病報告卡后,應于2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直報。
第十九條。
獲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向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要同時進行網絡直報,直報的信息由指定的專業機構審核后進入國家數據庫。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應采用最快的通訊方式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報送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專業機構,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卡》的專業機構,應對信息進行審核,確定真實性,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同時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盡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如確認為實際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根據不同的級別,及時組織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如尚未達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由專業防治機構密切跟蹤事態發展,隨時報告事態變化情況。
第二十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信息報告的其它事項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及《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第二十一條。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判定性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不同類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應當按照《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二)相關標本或樣品的采樣、技術分析、檢驗;。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證;。
(四)衛生監測,包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在突發事件發生地及相鄰省市同時進行。
第二十三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有關領域的專業人員,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傳染病疫情的處理。
第二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管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信息系統,各級責任報告單位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調查、采樣與處理。
第五章。
第二十七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治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志、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
第二十八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指定的部門和人員,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發和核對,設立傳染病報告登記簿,統一填報有關報表。
第二十九條。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報表的收發、核對、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公共衛生監測體系網絡系統平臺的要求,充分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常規監測時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與通報,緊急情況下需每日進行疫情分析與通報。
第三十條。
國境口岸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港口、機場、鐵路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國境衛生檢疫機構,發現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時,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一條。
發現人畜共患傳染病時,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林部門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授權,及時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布內容包括: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性質、原因;。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病、傷亡及涉及的人員范圍;。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解除。
與港澳臺地區及有關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之間的交流與通報辦法另行制訂。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
第三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積極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責任報告單位或責任疫情報告人有瞞報、緩報、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情況時,應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七章。
第三十八條。
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四)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第四十條。
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或者吊銷其執業證書。
責任報告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對其主要領導、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其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個體或私營醫療保健機構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造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傳播、流行的,責令停業整改,并可以處200元以上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對其經營者、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未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報告職責,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的,對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第四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和軍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二
為及時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網絡,明確職責,發現疫情逐級上報并收集、匯總。
三、班主任如發現有疑似的傳染病要報告校醫。
四、教研組長或處室主任負責對教職工傳染病的報告。
患傳染病的教職工復工時,必須持有醫院出據的康復證明方可上班。
五、校醫接到疫情報告,核實清楚后立即上報教育和衛生部門,填寫傳染病情況報告表。
六、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積極參加相關機構組織的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知識的培訓。
七、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三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要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必須人人重視,加強預防。
二、各班每天要進行晨檢。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對因病缺勤的學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進行登記。
三、學校衛生室保健醫負責學校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師發現學生有發熱、皮診、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癥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及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上報衛生科與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1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為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疫情報告規定,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如下:
1、我校醫務室具體負責傳染病疫情登記和報告。
2. 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所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得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 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每天進行晨檢,對缺勤的'同學通知家長了解情況,并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并通知家長, 疫情報告責任人進行進一步排查。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4. 1天有3例相似癥狀當天向校醫務室報告。
5.傳染病報告員要加強責任心,對玩忽職守、瞞報或謊報,不按時報等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流行的,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6. 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疫情報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縣教育部門報告,做到不漏報,不瞞報。
7.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或共同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校醫務室報告;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報告;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四
一、加強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制,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責任意識。
二、制定相應的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預案,確保涉及學校師生身心健康的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
三、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防控與報告制度,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發現疫情,必須在2小時內報案。先報告鄉衛生防疫站,同時報告教育局。
四、學校指定專人作為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負責學校傳染病的防控與報告工作。
五、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傳染病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黑板報等形式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
六、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加強對學校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督促檢查。
七、加強自我檢查,落實學校傳染病預防措施。
八、重視當地衛生部門提出的整改措施,改進學校衛生工作,消除有可能導致傳染病的各種隱患。
學校領導重視傳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預防保健協調組織,明確校長為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確定專人負責預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報告人,具體防治制度如下:
一、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積極配合社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消除老鼠和蚊、蠅以及其他傳播傳染病動物對人體的危害。
二、有。
計劃。
地改造學校公共衛生設施,加強飲用水衛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學校傳染病監控與疫情報告制度,做到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制定晨檢制度,做好晨檢查,班主任根據學生的`缺課情況,發現有疑似傳染病及時報告給學校保健室,學校疫情報告人逐級做好疫情報告并做好登記工作。疫情報告順序為:學生、班主任、保健室、學校領導、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體衛科、市衛生局。
四、對發生疫情的班級做到及時消毒、及時隔離,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內環境空氣流通,經常開窗通風,做到濕式清掃。
五、學生患傳染病愈后,須持醫院出具的復課證明及有關化驗單,經學校確認后方可復課。
六、進一步加強學校健康教育工作,通過學校網站、宣傳窗、健康教育課、班會、板報、廣播等途經,經常性地對學生開展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預防傳染病的相應知識和要求,班主任要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現學生健康狀況有異常時,應及時帶學生就疹,養成勤洗手、不面對他人咳嗽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七、根據季節積極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學生預防接種工作,以控制疫苗相關疾病在學校的流行。當有疫情發生時,易感人群、密切接觸者可在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開展應急接種。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五
為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疫情報告規定,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如下:
1、我校醫務室具體負責傳染病疫情登記和報告。
2. 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所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得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 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每天進行晨檢,對缺勤的同學通知家長了解情況,并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并通知家長, 疫情報告責任人進行進一步排查。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4. 1天有3例相似癥狀當天向校醫務室報告。
5.傳染病報告員要加強責任心,對玩忽職守、瞞報或謊報,不按時報等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流行的,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6. 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疫情報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縣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縣教育部門報告,做到不漏報,不瞞報。
7.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或共同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校醫務室報告;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報告;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
為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疫情報告規定,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如下:
1、我校學生處具體負責傳染病疫情登記和報告。
2. 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所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得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 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每天進行晨檢,對缺勤的同學通知家長了解情況,并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并通知家長, 疫情報告責任人進行進一步排查。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4. 1天有3例相似癥狀當天向區醫務室報告。
5.傳染病報告員要加強責任心,對玩忽職守、瞞報或謊報,不按時報等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流行的,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6. 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疫情報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報告,做到不漏報,不瞞報。
時內區醫務室報告;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報告;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
2 烏丹鎮中心小學年9月1日 2011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六
為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疫情報告規定,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如下:
1、我校學生處具體負責傳染病疫情登記和報告。
2. 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所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不得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 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每天進行晨檢,對缺勤的.同學通知家長了解情況,并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并通知家長, 疫情報告責任人進行進一步排查。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責任人,疫情報告責任人接到報告后,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4. 1天有3例相似癥狀當天向區醫務室報告。
5.傳染病報告員要加強責任心,對玩忽職守、瞞報或謊報,不按時報等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流行的,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6. 一旦發現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學校疫情報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報告,做到不漏報,不瞞報。
時內區醫務室報告;當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報告;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報告。
2 烏丹鎮中心小學年9月1日 2011
一、利用多種傳媒手段,根據不同季節向學生宣傳預防傳染病相關知識。
二、每日清晨物業、宿舍管理員觀察住宿學生身體情況,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校醫室匯報。各班疫情報告員觀察班內同學身體情況,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校醫室匯報。
三、白天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處保持宿舍通風換氣,教室由衛生委員負責、宿舍由物業管理員負責。
四、宿舍常規消毒,每兩周一次。用5%含氯消毒劑擦拭門、桌椅、地面等。床、被罩每兩月換洗一次。
六、傳染病高發季節 男、女生宿舍各準備一間隔離室供體溫異常者及疑似病人在排查期間使用。
仙蹤中學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七
3月13日,針對當前疫情變化特殊形勢,浙江省教育廳迅速激活應急響應機制,統籌指導全省教育系統全面強化疫情防控應急舉措,進一步指導督促各地各校從嚴從緊做好校園疫情防控工作,實行疫情“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13日上午,省教育廳召開疫情防控應急會議。會議強調,全省教育系統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明察暗訪,落實問責機制,完善督察檢查方案和核酸檢測專項方案,全面提升學校應急處置能力,切實加強值班值守和宣傳引導,嚴格落實校園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嚴陣以待做好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各項工作,全力確保各級各類校園安全穩定。
下午,省教育廳召開全省校園疫情防控工作視頻會議。會議要求,全省教育系統要堅決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責任,從嚴從緊從細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堅決遏制疫情向學校擴散蔓延。必須全員繃緊校園防疫之弦,全面壓緊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落實校園防疫全流程、全環節、全閉環的責任分工、責任人和工作要求,進一步嚴格追責問責。必須全程把好校園防疫之門,守住關鍵卡口和重點環節,管好學校人、物、環境,進校門要堅持師生同策,重點人群要按屬地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涉及校內外活動必須報備并控制規模,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防控監管,同時做好人物并防和環境消殺。必須全面落實校園預警之策,提高師生日常健康監測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和早治療,根據防控需要實施核酸檢測,各校師生外出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必須全力維護校園安全之基,完善疫情防控指揮體系、應急體系和網格化工作制度,優化教育教學工作安排,隨時做好服務供給、隔離管控、輿情處置、心理疏導等保障工作。
晚上,省教育廳召開在杭高校疫情防控部署會。會議強調,各高校要壓實責任、迅速行動、有序組織,從嚴從緊落實校園疫情防控各項舉措,開展應急演練,落實關心關愛,加強師生核酸檢測,“一校一策”明確工作方案,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八
傳染病疫情報告是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流行的重要信息,是傳染病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疫情報告,及時準確,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要求,結合我院情況作如下規定:
分管院長——醫務科長——院感辦——各臨床科的病區主任及護士長。
院設有專職疫報人員,各科室和病區設有疫報人員。
責任疫情報告人指:本院醫護人員。
疫情報告程序:各科室在診治病人過程中,發現法定報告的傳染病病人、病源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認真逐項填寫《疫情報告卡》,并按規定及時限向院感辦報告,同時登記于科室的傳染病登記簿上。院感辦應按《防治法》規定的各種病種及不同報告時限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病人所在地的防疫機構報告。院感辦同時做好匯總工作及疫報卡的郵寄。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九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為嚴防傳染病疫情在學校內傳播流行,各級各類學校設置學校傳染病疫情情報人。
二、學校疫情報告人要依法履行職責,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單位報告。
1、疫情報告人在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于2小時內,農村于6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
2、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于6小時內,農村于12小時內報告。
3、疫情報告人在發現丙類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在24小時內報告。
三、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如因疫情報告人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內傳染病傳播流行,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
(一)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時,應在2小時內以最快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并進行網絡直報到國家疫情監測信息系統。發現其他新發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也應及時報告。
(二)對其它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在診斷后24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三)對其它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的傳染病暴發疫情,按規定要求立即進行報告。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規定,為了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開展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四、疫情報告工作要求。
(三)協助衛生單位對本校發生的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接受市區教體局、衛健委、疾控機構對學校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督促、檢查。
(四)組織開展對本校全體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38種法定傳染病、重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六、學校發現傳染病疫情時,特別是學生群體性發病等情況,學校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對疫情進行初步核實,確認后由疫情報告人按要求及時上報教體局和當地疾控機構。學校教職員工發現疫情不得瞞報、漏報、緩報疫情。疫情未經當地疾控機構調查核實,學校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隨意發布任何疫情信息。
學校建立學生晨午檢、因病缺課監測制度。學校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將排查情況進行記錄。
1.晨午檢應在學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對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各班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上報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病因,并及時上報,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1.報告內容及時限。
(1)發生法定傳染病疫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在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時限內向屬地疾控機構和教體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學生姓名、班級、年齡、性別、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發病時間、主要癥狀、確診時間及診療情況。
(2)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應在24小時內向屬地疾控機構和教體局報告:
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2.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控機構報告,同時,向區教體局報告。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二
一、成立領導小組組長:
成員:
二、晨(午)檢工作人員應進行上崗培訓,熟練掌握操作技能;教職工和學生熟悉晨(午)檢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人人自覺遵守。
三、晨(午)檢工作人員上崗前一律戴口罩手套,經體溫測量后方可上崗,有條件的穿工作服。
四、落實專人每日對測溫計做好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出現意外故障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人工體溫晨(午)檢。
五、學校門口設立監測點,師生在入校前完成體溫檢測。晨檢在學校門口進行,值班領導完成檢測任務。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師生要再次進行入校午檢,班主任老師在教室門口進行第二次體溫檢測。晨(午)檢工作的要點為:
(1)測:測體溫,額溫大于37.3°為體溫異常;
(2)看:看師生的精神狀態,面色等。
六、每天早晨第一節課上課前,班主任完成對學生健康狀況的詢問與觀察。詢問和觀察要點為:發熱、咳嗽、乏力、呼吸不暢、腹瀉、流涕、咳痰等,并填寫本班級學生健康狀況表報校醫室(衛生保健室)。
七、晨(午)檢和日常觀察中發現學生出現各種感染癥狀,立即將其轉至隔離室觀室等待,由校醫(衛生保健教師)及時進行排查,發現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及時報告,第一時間內啟動發熱檢查流程(見流程圖),做好記錄并通知家長。
八、校醫室(衛生保健室)應做好晨檢工作的監督和指導,每天及時收集、統計和報告,每日9:30前上報教體局,確保及時核實、跟進處理預警信息和發現疫情。同時相關名單交給相關班主任,關注學生當日情況,如有異常情況,采取相關措施。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三
為了能夠及時有序地應對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疫情,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在我校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上級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成立由校長陳運占為組長,業務主任陳德偉為付組長的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班班主任負責本校傳染病防治的各項具體工作。
2、各班班主任為本班傳染病疫情報告責任人,一旦發現本班有傳染病疫情,應在1小時內向校長及主任報告。各班班主任應定期對各班衛生委員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及疫情報告程序進行培訓。
3、針對不同季節的傳染病,學校要開展多種形式的預防傳染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各班班主任堅持每天對本班學生進行晨檢和午檢,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為預防各種傳染病在校內的發生,各班應把本班的公共區、教室、寢室徹底打掃干凈,不留衛生死角。并加強教室、寢室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流通。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要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必須人人重視,加強預防。
二、各班每天要進行晨檢。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對因病缺勤的學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進行登記。
三、學校衛生室保健醫負責學校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收集、匯總和報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師發現學生有發熱、皮診、腹瀉、嘔吐、黃疸等傳染病早期癥狀,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及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在24小時內上報衛生科與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1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四
一、建立疫情管理領導班子,由主管院長、醫務科、護理部、防保科、急診科、門診部、檢驗科、信息科的負責人組成。
二、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要求醫務人員掌握傳染病的分類、病種及診斷標準,疫情報告方式、時限及程序。
三、建立電子門診日志和傳染病登記簿。
門診各科必須建立電子門診日志和相關科室有傳染病登記簿。門診日志要求填寫:就診日期、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現住址、工作單位(學生填寫學校)、聯系電話、病名(初步診斷)、發病日期、初診或復診等11項基本內容。
出入院登記至少包括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現住址、工作單位(學生填寫學校)、聯系電話、入院日期、入院診斷、出院日期、出院診斷、轉歸情況等12項基本內容。
要求項目完整,登記清楚,做到登記、處方及化驗的一致性。
檢驗科必須建立傳染病登記,登記應包括送檢科室和醫生、病人姓名、性別、年齡、檢查結果、檢驗日期等。
影像科室檢查登記應包括開單科室和醫生、病人姓名、性別、年齡、檢查結果、檢查日期等內容。
四、預防保健科管理。
1、負責傳染病報告卡收發,并準確、及時錄入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
2、負責定期檢查和考核疫情報告情況。
3、疫情卡填寫有誤者,應及時修正。
4、傳染病報告管理制度同科室質量指標掛鉤,發現違反及漏報者,扣罰當事人每例50元,對不報、漏報、慌報、遲報、瞞報的有關醫務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
5、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監督和考核。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不斷提高門診和住院部的傳染病報告率;不斷提高初診報告及時率、報告收卡及時率,報告卡完整率及準確率。嚴防錯報、漏報,力爭年上報率不低于98%。
疫情報告時間:甲類病人在2小時內上報,乙類病人在6小時內上報,丙類病人24小時內上報。
六、認真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
i、各級醫務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發生的事件必須及時報告防保科,做到報告快、報告內容詳細,時限在2小時內。
2、防保科要準確、及時錄入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并立即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報情況。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五
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各級醫療衛生防疫機構按照專業分工,負責職責范圍內突發傳染病疫情的監測、信息報告和管理。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1、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責任疫情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區衛生防疫站報告,必要時做訂正死亡報告。
2、各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要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熟練掌握傳染病診斷、報告、隔離消毒及疫情處理的程序,切實增強傳染病疫情報告意識,發現傳染病例要認真做好傳染病登記,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在規定時限內向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3、在各醫療機構防保科設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員。傳染病報告員接到臨床醫生的傳染病報告要進行核實診斷,認真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當地衛生防疫機構。認真開展疫情主動監測工作,對臨床有關科室的門診日志和住院登記至少每旬開展一次疫情搜查,發現漏報的傳染病病例,要及時進行補報。
4、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城鎮于2小時內,農村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城鎮于6小時內,農村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5、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衛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接到疫情報告的衛生防疫機構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上級衛生防疫機構和當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
6、流動人員中的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傳染病報告、處理由診治地負責,其疫情登記、統計由戶口所在地負責。
7、區衛生防疫機構應當對轄區內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的疫情登記報告和管理情況定期進行核實、檢查、指導。
8、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否則將依法追究責任。
9、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時,必須在2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區衛生防疫站報告。區衛生防疫站發現疫情或者接到疫情報告,應當立即報告上級防疫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10、區衛生防疫站疫情管理人員應定期編發疫情簡報,對重大疫情進行預測、預報。
由**院長任組長,各業務副院長任副組長,門診主任、綜合病房主任、婦產科主任、藥房主任、防保組長及防保組疫情管理人員等組成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對傳染病管理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每年對上年度傳染病管理工作進行總結,根據最新情況制定單位傳染病有關制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39種報告病例;。
(二)衛生部決定列入乙類、丙類傳染病管理的傳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本行政區域內常見、多發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及重點監測傳染病。
(一)每年新職工崗前培訓必須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的相關內容,學習結束必須進行考試。
(二)要求衛生院職工每年至少學習傳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簽到及學習后測試成績存檔,每個科室的主任為傳染病監控醫師。
非傳染病項目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主要癥狀和體征、診斷、就診日期;
處方項目登記齊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記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須填寫完整的相關內容:病人的姓名(14歲以下兒童必須填寫家長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詳細現住址(現住址必須到村民組或街道門牌號,學生必須填寫學校班級,有工作單位填寫工作單位名稱,工地的填寫工地段名稱)、入院日期、入院診斷、出院日期、出院診斷、轉歸情況、傳染病病人必須登記發病日期,出、入院診斷必須依據病案所寫的診斷進行填寫,不能寫同前或以兩點代表。
放射科醫生、檢驗科醫生發現傳染病病例除出具報告單外,應2小時內將信息反饋給開單醫生并簽字備查。
(六)傳染病報告要求:門診醫生、綜合病房醫生、婦產科醫生及辦理健康體檢的醫生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執行首診醫生負責制,發現報告病例后,按傳染病報告卡填寫要求(報卡相關內容與門診日志、住院登記本相應內容必須吻合一致。)填寫后將報卡(甲類傳染病立即電話通知,10分內報出卡片。乙、丙類傳染病3小內報出卡片)送至防保組辦公室,由防保組疫情管理值班人員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時限進行網絡直報(網卡內容必須與紙卡內容一致)。
疫情管理查詢人員及業務副院長或各科室負責人在查詢登記本上簽字備查。
(八)藥房值班人員每日統計門診處方數量登記備查,各門診處方醫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與藥房核對當日處方登記情況,并必須于當日查缺補漏。
(九)疫情管理人員每月將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動態、遲報、漏報的檢查結果等)上報院長,由分管業務副院長作出處罰通告。
處方漏登的每張扣除x元,處方項目登記不全的每張扣x元。
第二條:住院病人登記本使用:登記項目缺登的、登記內容不全或登記內容不準確的每例扣x元。
發現傳染病報告病例未出具報告單的扣x元;。
未在規定時限內將陽性結果信息反饋給開單醫生簽字備查的每例扣x元。
出現遲報病例的,扣罰首診醫生x元;。
如出現漏報病例的,扣罰首診醫生x元,并在醫院會議中進行通報批評,是在編首診醫生的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不得參加本年度評優評先活動,晉升一律推遲一年,是招聘醫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條:疫情領導小組每年對上年度傳染病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對傳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對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執行好的醫務人員和疫情管理人員進行物質及精神獎勵。
1、每年新職工崗前培訓必須有學習傳染病防治法的內容,學習結束必須進行考試。
2、要求每個科室每年至少學習傳染病法一次,并有簽到及每人學習后考試成績或學習心得存檔。每個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醫生為傳染病監控醫生。
3、門診醫生有完善的門診日志。(如果在大醫院,就診病人較多的情況下,可以由護士幫助填寫相關內容,待病人就診結束,再補充診斷等)門診日志內容包括:姓名、家長姓名(14歲以下患兒時必填)、性別、年齡、詳細家庭地址、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就診時疾病臨床表現、就診后初步診斷、診療情況、處理。
4、出入院登記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須填寫完整的相關內容(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詳細家庭地址,入院診斷);出院時,必須根據病歷所書寫的最后診斷填寫病人的出院診斷。
5、檢驗科結果登記必須有病人姓名、性別、年齡、就診科室、床位號、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結果、檢驗科檢驗人員簽名。
6、放射科結果登記必須有病人姓名、性別、年齡、就診科室、床位號、檢查項目、放射結果診斷、放射科醫生簽名。
7、門診醫生接到病人結果報告單后,做出診斷,如有報告病例,則按傳染病報告卡要求填寫完整疫報卡后將報卡送至門診辦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員去收卡。
8、病房內,要求每位上班醫生對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驗或檢查單結果進行分析,診斷(因為醫生值出的時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從結果報出到網上直報,乙類必須為6小時內),如有診斷傳染病例,則按傳染病報告卡要求填寫完整疫報卡,由護士過醫囑后,與出院卡并放一處,以利疫情管理人員收卡。
9、每天分早上和下午兩次到科室進行簽收傳染病疫報卡(包括節假日,如要做到,必須有3人輪換),方能保證傳染病報卡的按時報出。
簽收的目的為明確疫情報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員責任;并在簽收的同時審卡填報內容,保證內容完整;對傷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時對病人進行調查;對于結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診的病人,經過調查,可排除一年內重復上報的可能,這樣,傳染病卡上報的質量就能得到保證。
10、當天疫情粗略檢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員到放射科及檢驗科對當天所報出的結果進行檢查,如有應上報的傳染病結果,則檢查是否有上報。(如有未上報的門診病人,則查找開單醫生,確定為病房臨時出門診的醫生所填寫的單,則由疫情管理人員根據該醫生的門診日志幫助填寫并上報。)。
11、每月中旬,必須查閱全院上月的門診日志、出入院登記、出院病歷、放射科檢查結果及檢驗科檢驗結果。(這要求管理人員必須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須要求2位專職人員)。
12、每月在質控簡報中通報上月疫情報告情況(包括疫情動態,遲報、漏報的檢查結果,并作出懲罰通告)。
在門診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記上,還有第二個方法,可以減少很多工作量,當然,只是減少疫情管理人員的工作量,但卻增加醫生的工作量。那就是網絡管理。
1、病人醫療資料在入院6小時內必須完整記載在計算機病歷內。
2、醫院所有檢驗和檢查結果,必須在網上向科室報出。
3、當然,病人少的情況下,管理不是很難,但大醫院病人多的情況下,操作就不容易了,那么,這還要求計算機的功能上,必須增加相關字串提示功能,這樣,每當出現相關的診斷或檢驗、檢查單結果的時候,我疫情管理人員就能及時得到資料,督促報告。
4、網絡管理的好處就是只要有病人就診、出入院,所有資料在計算機內,只要有相關疫情內容,可及時發現,則可避免遲報和漏報,亦不用每月進行病歷檢查。
為積極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的《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5號),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戰役,現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發現的乙類傳染病,實行甲類傳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強學習、宣傳和教育,使廣大基層醫務工作者充分認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強防范意識。各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充分發揮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網底作用,在地方黨委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配合居委會、村委會做好社區防控工作,及早發現和報告病例,協助管理密切接觸者和來自疫情發生地區人員,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積極應對和做好在城市社區和鄉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技術規范和指南以及《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在疾控機構和其他專業機構指導下,做好發熱患者的發現、登記、相關信息報告和處理工作。要加強對發熱患者的篩查,做好預檢分診和門診登記。發現不明原因發熱、咳嗽的患者,必須詢問發病前14天內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記的規范要求進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記,并立即就近轉診至設有發熱門診的上級醫院。信息登記完成后要按時上報。
各地要綜合運用基層衛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關培訓項目,主要利用線上培訓方式,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醫生、護士、管理人員以及鄉村醫生等的全員知識培訓,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及時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識,包括病例的發現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轉診要求、院感防控和個人防護措施等。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過各種形式完成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關人員的培訓,加快提高基層防控能力。
各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區域防控工作需要,積極配合做好城市社區和鄉村防控工作。協助追蹤、督促來自疫情發生地區武漢市的人員居家醫學觀察14天,監測其健康狀況,發生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在疫情發生地區要協助追蹤和管理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配合上級疾控機構規范開展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協助落實密切接觸者居家醫學觀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導服務。可依托社區家庭醫生和鄉村醫生加強精準管理和服務,重點對轄區內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依據上級防治機構提供的規范、準確信息,及時向轄區居民宣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識,科學指導轄區居民認識和預防疾病,引導居民樹立正確的防控觀念,規范防控行為,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個人防護能力,盡量減少大型公眾聚集活動,出現癥狀及時就診。
要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特點,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層醫務人員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要按照醫務人員分級防護標準和相關技術規范做好個人防護、手衛生等防護工作。要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的消毒、環境衛生工作,嚴防基層醫護人員感染事件發生。
在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提供支撐。主要通過線上形式對基層醫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可通過家庭醫生簽約app、有線電視網絡、電話、微信、智能語音提醒等手段與管理對象開展信息互動,做好健康監測和隨訪服務。加強區域信息共享,向轄區居民精準、及時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條件的基層機構可開展咨詢和分時分類預約篩查,疏解門診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對基層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及時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基礎設施,配備必要的消毒和防護用品,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基層機構規范、安全開展工作。要注重發揮區域防控作用,上級醫院和上級疾控中心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必要時組派專家團隊開展幫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綜合防控能力。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相關部署,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實,切實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1、提高傳染病監測的敏感性和疫情報告的及時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2、提高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質量,及時、準確地掌握傳染病的發病情況和流行病學分布特征,為制定科學、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1、按照“網絡直報,逐級審核上報,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屬地化管理,依法報告,依法管理”的原則。傳染病報告實行誰接診,誰報告,監測病例遵循屬地管理。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四)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鄉村級衛生醫療機構(衛生所、個體診所),各負其責,實施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的報告。
衛生院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1、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衛生院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配合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理,搜集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3、負責傳染病監測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開展技術指導。
4、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衛生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1、衛生院防保科每天應進行疫情信息網絡監控;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例異常增加、罕見傳染病病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相關公共衛生信息,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為業務科室及時提供傳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員每日應分別登錄系統進行審核確認與查重。
3、疫情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疫情電話通訊暢通,節假日將疫情報告電話轉接辦公室電話上,同時保證24小時信號通暢。
傳染病疫情的通報與公布,按衛生部《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方案(試行)》執行。
1、定期向上級衛生行政單位、政府和有關領導報告并通報本級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周邊省份和地區傳染病疫情等相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發現甲類傳染病、按甲類管理乙類傳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發等未治愈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離開報告所在地時,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將該病人的相關信息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其到達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通報。
3、衛生院當轄區內發現動物間和人間發生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黑熱病、包蟲病等)暴發、流行時,及時向轄區畜牧站報告(專報),并在疾病流行期間互相通報各有關疫情信息。
4、衛生院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專職人員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對《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系統》的疫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主要內容有法定傳染病監測分析、各類傳染病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分析、報告及時性評價和重點提示五大部分。
1、報告程序防保科接到電話、傳真或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發現甲類及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其它乙類及丙類傳染病疫情暴發、流行時,及時對疫情報告進行核實、分析,同時填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電話記錄表》后,報相關部門。
2、報告內容主要報告內容有疫情發生基本情況(發生地點、波及范圍、波及人數、可能傳播途徑等),疫情發生簡要經過,當地衛生機構對疫情處理措施等。
3、報告時限從防保科接到疫情,報告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整個過程在1小時內完成。當轄區內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及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于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1)對甲類傳染病和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衛生部規定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乙類傳染病如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以及衛生部規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應在2小時內完成網絡直報。(2)對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衛生部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3)對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衛生院接到甲類傳染病、傳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的疫情報告后,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接到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疫情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流行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后,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各責任報告單位對周末及節假日加班進行疫情報告、監測和分析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排補休并給予補貼。
1、衛生院計算機室應指定專人負責,確保軟硬件設備的正常運轉;
2、定期進行系統軟件與硬件的維護,定期查毒,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5、妥善保管軟硬件設備資料,外借資料應登記并及時收回;
6、增強安全意識,注意機房防火。下班前應注意檢查水電開關和門窗安全;
7、保持計算機室整潔與衛生,室內嚴禁吸煙和和放置。
1、做好疫情資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資料要存放于資料柜內并由疫情資料管理人員專人保管。
2、未經衛生部和衛生部授權公布的甲類傳染病疫情和暴發性大流行的疫情病例數不準在報刊公開報導。
3、任何外單位人員來中心了解、采訪有關疫情,需持有來人單位和區衛生局的證明,并經衛生院領導同意,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聞傳媒機構的記者人員透露疫情。
4、凡未單位領導批準,不得將疫情資料復制或借出。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資料的存檔和銷毀,應經衛生院領導批準,統一有關規定處理。
6、自覺接受保密檢查和監督。
1、衛生院負責網絡管理、使用及維護,制定相應的制度,加強對信息報告系統的管理。對下級機構提供技術培訓和業務指導。2、未經單位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數據資料向外網傳遞或轉錄。
3、防保科負責各自的網絡帳號、密碼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將帳號和密碼轉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錄網絡。
4、網絡管理員要對網絡運行情況進行記錄,并對各自的網絡系統、計算機軟硬件系統及網上信息資源進行嚴格管理。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衛生信息網或借助其聯網計算機發布、傳播反動、色情或有害公共道德的信息。
6、嚴禁向網絡上傳來歷不明或可能引發病毒感染的軟件,系統管理員應定期使用公安部門指定的殺毒軟件檢測病毒。
1、樹立保密意識,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密措施,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采取措施;
3、網絡管理制定訪問權限控制,專人負責密碼管理,超級密碼定期更換;
5、涉及國家機密的計算機信息處理,應符合國家保密局制定的工作規范和要求。
尊敬的來院病友及家屬:
您好!為確保您和家人的健康與安全,基于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多變,根據國務院、自治區及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相關文件規定,我院對進入醫院及病區的人員進行嚴格管理,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所有來院人員請攜帶身份證、正確佩戴口罩、提前準備“健康碼”,配合醫院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查驗和流行病學史詢問。如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境外旅居史、進口冷鏈和從業人員接觸史的患者,請如實告知。
(三)核酸檢測。
1.愿檢盡檢人員、非發熱住院患者、陪護人員:核酸采樣時間:8:00-12:00,14:30-17:30,采樣地點:住院患者/陪護人員/健康人員核酸采樣點,檢測結果可在國務院客戶端查詢結果。
2.發熱門診就診病人:核酸采樣時間:24小時。采樣地點:發熱門診,檢測結果可在國務院客戶端查詢結果。
需打印檢測報告者憑打印條碼或就診卡、身份證至采樣點打印。
(一)我院實行全面預檢分診,請您務必配合醫務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如實回答流行病史詢問。如因故意隱瞞造成疫情傳播者,將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二)就診前,請您盡量預約就診。門診預約方式:1.電話預約:0775-2286161(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2.現場預約:門診服務臺、自助機。3.微信預約:關注“玉林市紅十字會醫院微信公眾號”進行預約。
(三)門診執行“一醫一患一診室”,患者就診時僅老、幼、體弱或不能自理者可允許1人陪同進入診室,并全程佩戴口罩,人員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離。
(四)所有發熱門診患者、門急診中的發熱患者、懷疑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必須配合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及相關檢查。
(一)所有新入院患者均需進行新冠肺炎初篩情況調查,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二)住院期間患者嚴禁離開醫院,擅自離院者按自動出院處理。
(三)原則上不探視、不陪護,確需陪護者,陪護人員應相對固定,做好個人防護,實行“一患一陪護。陪護人員需進行新冠肺炎初篩情況調查及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方可陪護。憑陪護證出入病房,陪護過程中原則上不得更換陪人,如需更換,則需提供替換者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結果單。醫院在病房入口處對所有進入人員進行嚴格的身份核驗,陪護人員應主動出示陪護證配合查驗。謝絕病房探視,鼓勵親朋好友采取電話或微信視頻等方式網絡探視。
(四)患者及陪護人員應積極配合醫院健康監測管理,遵守病區隔離規定,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訪、不聚集,嚴禁進入其他病房,避免增加交叉感染的風險。
物流、快遞、外賣車輛及人員到醫院定點配送,禁止進入院內診療區域。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病友及家屬理解和配合,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對不配合執行醫院疫情防控措施和擾亂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的,由當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六
1、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責任疫情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區衛生防疫站報告,必要時做訂正死亡報告。
2、各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要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熟練掌握傳染病診斷、報告、隔離消毒及疫情處理的程序,切實增強傳染病疫情報告意識,發現傳染病例要認真做好傳染病登記,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在規定時限內向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3、在各醫療機構防保科設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員。傳染病報告員接到臨床醫生的傳染病報告要進行核實診斷,認真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當地衛生防疫機構。認真開展疫情主動監測工作,對臨床有關科室的門診日志和住院登記至少每旬開展一次疫情搜查,發現漏報的傳染病病例,要及時進行補報。
4、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質炎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城鎮于2小時內,農村于6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乙型肝炎、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城鎮于6小時內,農村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應當在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5、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衛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接到疫情報告的衛生防疫機構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上級衛生防疫機構和當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
6、流動人員中的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傳染病報告、處理由診治地負責,其疫情登記、統計由戶口所在地負責。
7、區衛生防疫機構應當對轄區內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的疫情登記報告和管理情況定期進行核實、檢查、指導。
8、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否則將依法追究責任。
9、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時,必須在2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區衛生防疫站報告。區衛生防疫站發現疫情或者接到疫情報告,應當立即報告上級防疫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10、區衛生防疫站疫情管理人員應定期編發疫情簡報,對重大疫情進行預測、預報。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七
為積極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印發的《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5號),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戰役,現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發現的乙類傳染病,實行甲類傳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強學習、宣傳和教育,使廣大基層醫務工作者充分認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強防范意識。各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充分發揮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網底作用,在地方黨委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配合居委會、村委會做好社區防控工作,及早發現和報告病例,協助管理密切接觸者和來自疫情發生地區人員,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積極應對和做好在城市社區和鄉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技術規范和指南以及《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在疾控機構和其他專業機構指導下,做好發熱患者的發現、登記、相關信息報告和處理工作。要加強對發熱患者的篩查,做好預檢分診和門診登記。發現不明原因發熱、咳嗽的患者,必須詢問發病前14天內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記的規范要求進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記,并立即就近轉診至設有發熱門診的上級醫院。信息登記完成后要按時上報。
各地要綜合運用基層衛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關培訓項目,主要利用線上培訓方式,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醫生、護士、管理人員以及鄉村醫生等的全員知識培訓,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及時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識,包括病例的發現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轉診要求、院感防控和個人防護措施等。各地要在20xx年1月30日前通過各種形式完成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關人員的培訓,加快提高基層防控能力。
各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區域防控工作需要,積極配合做好城市社區和鄉村防控工作。協助追蹤、督促來自疫情發生地區的人員居家醫學觀察14天,監測其健康狀況,發生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在疫情發生地區要協助追蹤和管理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配合上級疾控機構規范開展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協助落實密切接觸者居家醫學觀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導服務。可依托社區家庭醫生和鄉村醫生加強精準管理和服務,重點對轄區內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依據上級防治機構提供的規范、準確信息,及時向轄區居民宣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識,科學指導轄區居民認識和預防疾病,引導居民樹立正確的防控觀念,規范防控行為,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個人防護能力,盡量減少大型公眾聚集活動,出現癥狀及時就診。
要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特點,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層醫務人員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要按照醫務人員分級防護標準和相關技術規范做好個人防護、手衛生等防護工作。要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的消毒、環境衛生工作,嚴防基層醫護人員感染事件發生。
在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提供支撐。主要通過線上形式對基層醫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可通過家庭醫生簽約app、有線電視網絡、電話、微信、智能語音提醒等手段與管理對象開展信息互動,做好健康監測和隨訪服務。加強區域信息共享,向轄區居民精準、及時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條件的基層機構可開展咨詢和分時分類預約篩查,疏解門診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對基層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及時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基礎設施,配備必要的消毒和防護用品,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確保基層機構規范、安全開展工作。要注重發揮區域防控作用,上級醫院和上級疾控中心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必要時組派專家團隊開展幫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綜合防控能力。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相關部署,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實,切實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八
1、建立健全醫院各科室疫情報告管理組織,發揮疫情報告管理組織的職責。
2、各科醫生在醫療診治中如發現x類傳染病鼠疫、霍亂及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xx型x肺炎、人感染高致病x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白喉、流行x出血熱的患者、病原攜帶者或疑似患者,立即報告感染辦公室、醫務處,填寫傳染病卡片由傳染病疫報告員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對其他乙類傳染病及病原攜帶者應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瞄行報告。對x類傳染病于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3、各科醫生應認真及時填寫傳染病卡片,并在傳染病登記本上登記后,立即報告感染辦公室,不得遲報、漏報。傳染病檢查員每日對疫情情況進行檢查審核,立即網絡直報。門診醫生要認真逐項填寫目診日志,姓名、x別、x號、出生日期、年齡、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職業、現住址、發病日期、初診、診斷日期等不得漏項,字記清楚。并用紅筆注明“報卡”。住院醫師應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記本上用紅筆注明“報卡”。化驗室、放x科建立傳染病登記本,防止漏登、漏報。
4、各科建立的門診工作日志登記及傳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傳染病x員檢查門診醫師工作日志及病區患者出入院登記本是否填寫齊全,傳染病是否漏報、遲報。
6、認真執行肺結核病疫情報告歸口管理程序,經治醫生發現疑似或者確診的肺結核患者(含結核x胸膜炎)必須立即報卡,同時將患者轉到結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記錄。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發x氣胸及其他嚴重合并癥,可待患者病情穩后再轉診,不得擅自收治。放x科發現疑似肺結核或確診肺結核時進行登記。并將報告結果直接交給主治醫師,以防報告丟失、患者走失。
7、定期對全院工作人員、就診患者進行傳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對全院醫護人員進行傳染病知識的培訓。對新畢業、新調入及進修人員進行上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傳染病管理人員,每日要對全院傳染病報卡進行登審核,當日立即報出,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每月對全院門診醫師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記、病歷、處方等進行檢查,檢查檢驗科工作記錄及放x科傳染病登記本,杜絕傳染病遲報、漏報等現象。
9、如發現傳染病漏報l例要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傳染病登記不認真或遲報疫情者,予以通報批評。
10、感染辦公室要對傳染病情報告工作進行檢查,定期向相關科室、部門反饋情況,改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