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管理和規范人們的行為而制定的一套規范性文件。接下來,我們將展示一些規章制度的典型案例,希望大家能夠從中受益。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一
第四條各級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城市水資源的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并編制城市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五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水平衡測試,制定行業綜合用水定額和單項用水定額。
第六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用水量大的單位列為計劃用水戶,建立用水檔案,并根據用水定額和水量分配方案,安排計劃用水戶的用水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七條對計劃用水戶實行節約用水獎勵制度。實際用水量低于用水計劃指標的,按節約水費的10%至30%獎勵節約用水戶。具體獎勵辦法由省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制定。
第八條計劃用水戶超計劃用水按下列規定實行加價收費:
(一)超計劃用水50%以下的(不含50%),超過部分按標準水價的1--2倍收費;。
(二)超計劃用水50%以上的,超過部分按標準水價的3--5倍收費;。
(三)連續6個月超計劃用水50%以上的,超過部分按標準水價的5--8倍收費,并可以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取,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專項用于節約用水和供水工作,不得挪用。
第九條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低于40%的企業,除特殊行業并經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外,不準增加用水計劃,不準新建自備井,并限期提高重復利用率。
第十條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節約用水設施,節約用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節約用水設施的竣工驗收,應當有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第十一條新建房屋必須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潔具和配件。
新建房屋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潔具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供水企業不得供水,并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更換。
本辦法實施前已安裝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潔具和配件的,房屋產權單位應當制定更新改造計劃,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分批分期進行改造;對漏水嚴重的房屋衛生潔具和配件,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房屋產權單位限期維修或者更換。
第十二條生活用水按戶計量收費。新建住宅應當安裝分戶計量水表;現有住戶未裝分戶計量水表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房屋產權單位限期安裝。
第十三條遇枯水年份或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城市供水不足時,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可對部分單位采取限制供水措施,并對執行情況按日考核,確保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
第十四條工程施工等臨時用公共供水的`,必須向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經批準后,由城市供水企業計量收費,超計劃用水的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加價收費。
第十五條建立省節約用水專項資金,統籌用于全省節約用水宣傳培訓、節約用水技術和政策研究、推廣應用新型節約用水器具。省節約用水專項資金由各級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收取的節約用水費用的3%上交省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辦法由省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物價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城市供水企業和用水單位應按規定向所在市、縣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供、節水情況統計表,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于次年1月底以前報省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抄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以地下水為主要供水水源或應急水源的市、縣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流域或區域水資源綜合規劃,編制城市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和年度開采計劃,報省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十八條城市地下水井點總體布局和取水層位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共同確定。
第十九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城市地下水開采監測網絡和城市地下水資源技術檔案,掌握城市地下水開采單位、井位分布及數量、井徑、井深、開采量、水位、水量、水質變化趨勢。
第二十條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水資源狀況,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可對單位的自備井予以封存或征購。
第二十一條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繳納城市地下水資源費;城市地下水資源費的征收與管理暫維持現狀,國務院若另有新的規定按國務院規定執行。
第四章處罰。
第二十二條城市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項目未按規定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或者節約用水設施經驗收不合格的,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其用水量,并責令其限期完善節約用水設施,可并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拒不安裝生活用水分戶計量水表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安裝;逾期不安裝的,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其用水量,可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必須按規定的期限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除限期繳納外,并按日加收超計劃用水加價水費5‰的滯納金。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各地、市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_年1月1日起施行。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二
為加強學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建設節約型校園,現對學校用水管理如下規定:
(一)用水要求。
1.各部的廁所.等場所應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廁所管理人員,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廁所無人,水必停。需要維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報后勤。
3.廁所管理人員打掃衛生要做到,人走水關!堅持杜絕“長流水”。
4.各部門衛,每天早晚都要檢查水龍頭關閉和滲漏情況,發現立刻報告后勤進行維修。不準教師、學生擅自改動。
5.學校嚴禁私家車在單位洗車。
6.學生必須愛護公物,對所有供水設施不得擺弄,毀壞,凡毀壞供水設施者一律照價賠償,并追究肇事者責任。
7.各用水部門不得擅自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轉供水源。
8.生活用水應當推廣節水型器具和設備,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1.全校師生應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愛護用水設施和設備。班主任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的教育,教師要以身作則。
2.做到人離則關閉所有用水設備,防“常流水”現象的發生,禁止水資源浪費,杜絕安全隱患。
3.學校建立節約用水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出現漏水現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4.全校師生做好監督工作,發現浪費、破壞現象及時舉報。
5.值班人員要做好巡查工作,節假日離校前做好徹底檢查工作,確保用水設施正常,不用的水閥及時關閉。
7.全校可以按照部門需求,定時開放關閉水閥。
全校教師.職工學生對學校用水管理制度,有權向后勤處提出意見或建議,并協助學校用好水,管好水。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水資源的人均占有量還不及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我市地處北方缺水地區,水資源更是十分僵乏。因此,做好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水法》和《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厲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杜絕一切浪費水資源的現象發生。
二、通過黑板報、墻報、宣傳櫥窗、閉路電視、校園網等多種途徑,以及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舉辦節水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節約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廣大師生的節水意識。
三、學校根據市節水辦下達的年度用水計劃,對各部門,特別是用水量大的部門,實行定額管理和量化考核。超指標用水嚴重的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對浪費水資源的現象及有關責任人要給予嚴肅批評和從重處罰。
四、水暖班要加強對學校用水設備和管道器具的巡視檢查和定期維修,發現跑、冒、滴、漏問題要及時處理。因處理不及時造成水資源浪費的,要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全校師生要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水龍頭用后要隨手關緊。發現跑水、漏水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學校鼓勵全校師生提出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的合理化建議,重視、支持節水技術改造工作。
七、兼職節水管理員要盡職盡責的做好計劃用水和節約用工作,通過一、二、三級水表的計量統計、分析,協助校領導做好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后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用水用電的主管部門。
第三條實行用電規范管理。
(一)用電管理由后勤處負責。后勤處要根據電力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后勤處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二)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拉,要符合規范要求。
(三)保衛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監督落實到位。
(四)學工處對學生用電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五)未經后勤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拉。私自安裝,亂搭亂拉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和周轉房用電實行計量管理。電使用完后,要及時到卡務中心繳費充電。學校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和《武漢東湖學院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七)校內施工用電要按標準收取電費。
第四條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一)后勤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二)用電管理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格規范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禁亂搭亂拉。
(三)各單位每周要對本單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后勤處,后勤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四)各單位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后勤處研究批準后,由電工安裝。
第五條要注意節約用電。
(一)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二)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電熱器。違者沒收電器。
(三)各單位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下班時要及時關閉,嚴禁夜間通電。
(四)教學樓、圖書館下自習后由樓棟管理人員關閉總閘,行政中心、科技大樓、實驗樓、圖書館等場所夜間所用的插座要關閉開關總閘,確保學校夜間用電安全,不按時關閉造成用電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
(一)后勤處要經常對學校用水設備、管道進行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避免水資源浪費,確保學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員每天要檢查一次水龍頭,及時更換損壞的`水龍頭,減少用水浪費。
(三)學工處要通過主題班會,開展活動,在學生中開展節約用水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愛護校園內各處的水龍頭,嚴防人為破壞,若發現人為破壞水龍頭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并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一)用完后立即關閉水龍頭,嚴禁長流水現象發生。生活區因設備問題無法關閉時,應立即報告后勤處并由其組織維修。
(二)門衛要看好學校大門,嚴禁校外人員到學校取水用水。
(三)校內施工用水要按標準收取水費。
第八條加強水廠管理。
(一)水廠設備運轉時間為6:00—23:00。設備運轉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崗曠工。
(二)水廠工作人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工作正常運行。重大設備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如實登記,不得隱瞞。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大影響的,予以辭退。
(三)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宿舍,勤洗被蓋床單,保持室內外衛生,保持工作面整潔。嚴禁在水廠內飼養家禽、種菜,確保二次供水衛生、安全。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杜絕長流水。加強教學、科研、生活用水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和管理,公共場所衛生間、學生宿舍盥洗室、實驗室等用水設備較集中的地方,要安排專人負責檢查和維護,及時處理跑、冒、滴、漏現象。
2、自覺養成節約用水、隨手關水的良好習慣。洗漱、洗滌衣物等盡可能少用水,要用容器盛水涮洗拖把等,盡量避免使用自來水龍頭直接沖洗。
3、積極采取措施,創造條件,倡導水資源的二次利用和循環使用。
4、校園綠地用水和景觀環境用水須采用噴灌、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來水涌灌。
5、積極采用節能型供水系統和用水設備,加快對全校地下給水主管網的老化管道進行更新改造,安裝和更換節水型龍頭和衛生潔具。
6、學生浴室、開水房實行設備智能化節水系統改造。
7、對節水工作成績突出的班級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節水規定、浪費水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水費1—3倍的處罰。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三
第三條市、縣兩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分級負責全市城市節約用水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市、縣兩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各行業主管部門及用水單位應當深入開展節約用水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節約用水意識。鼓勵和支持城市節約用水科研工作,提高城市節約用水水平。鼓勵和支持節約用水設施和器具的研制,推廣運用節約用水先進技術,降低水資源消耗量,提高水資源重復利用率。
第五條本市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的領導,將節約用水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市規劃。城市供水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其他用水。對新增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嚴格限制耗水量大的建設項目,對各行業和非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實行計劃(定額)管理。
第六條市、縣兩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訂城市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縣級以上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年度節約用水計劃,對城市公共供水用水戶下達年度用水計劃指標。月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單位、個人應當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下一年度用水計劃指標,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年的1月15日前下達各用水單位當年用水計劃指標。
第八條用水單位需增加用水計劃指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第九條用水單位需申請臨時用水(含基建用水)計劃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按批準的計劃量用水。
第十條使用公共供水納入計劃用水的單位超計劃(定額)的用水量,按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超計劃(定額)累進加價收費。實行超計劃(定額)加價制度形成的加價收入應遵循“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則,主要由供水企業專項用于“一戶一表改造”、供水管網設施的建設與改造、完善計量設施和水質提升。
第十一條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用水單位應當加強節約用水管理,建立節約用水管理機制,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節約用水工作。
第十二條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取水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國家技術標準安裝計量設施,保證計量設施正常運行。工業企業的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應當分別計量,居民生活用水實行“一戶一表”計量。
第十三條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設施。用水單位應當采用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器具,加強用水、節約用水設施的管理和維修,保證節約用水設施正常運行。
第十四條新(改、擴)建的工程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用水設施的,節約用水型工藝、設備和器具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用。未按規定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或節約用水設施經驗收不合格的,由所在地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其用水量,并責令其限期完善節約用水設施。
第十五條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宜安裝建筑中水設施,積極推動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筑中水設施。
第十六條工業用水應當提高生產工藝用水系統的用水效率,加強節約用水管理,實行清潔生產,大力發展節約用水型工業。
第十七條城市供水企業、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加強供水設施設備改造維護,降低供水管網漏損。
第十八條市縣兩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消防、環衛、市政、園林等行業用水設施管理,在供水管道發生泄漏時,供水單位應當及時處置。環衛、市政、園林用水應優先使用中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除應急管理、消防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啟用消防專用供水設施取用水,因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消防專用供水設施供水的,需先取得供水企業同意,并依法報應急管理、消防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市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行業綜合用水和單項用水定額,并對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轄區內用水單位的年度計劃用水量予以限制:
(一)因自然原因,水資源不能滿足本地區正常供水的;
(二)取水、退水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生態與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的;
(三)發生重大旱情時,需要對轄區內用水單位年度計劃用水量予以緊急限制的;
(四)出現需要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況。
第二十一條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第二十條之規定,需要對用水單位或者個人年度計劃用水量予以限制的,應當在采取限制措施二十四小時前及時書面通知用水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用水單位應當做好用水統計工作,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年用水量達到五萬立方米以上的工業企業及年用水量達到一萬立方米以上的非居用水戶,應當于每季度后5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節約用水統計報表。縣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于次年1月15日前將年度節約用水統計報表報市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二十三條市、縣兩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或個人提供用水計劃、用水情況等有關資料;
(二)要求被檢查單位或個人就執行本辦法的有關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或個人的生產場所進行調查;
(四)責令被檢查單位或個人停止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履行法定義務。監督檢查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監督檢查工作應當給予配合,不得拒絕或阻礙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第二十四條市人民政府對節約用水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節約用水管理、科研、技術推廣等工作中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的非居民用水單位、居民小區予以獎補,獎補資金應專項用于節約用水項目的技術改造、科研等,不得將其挪作他用。具體獎補辦法由各級城市節約用水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市、縣兩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一級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同級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所稱縣級城市節水行政主管部門含新區管理機構的城市節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四
為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3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區工業節水工作,經研究,在重點用水工業企業繼續開展節水型企業建設、完善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節水診斷、水平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對標達標和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節水型企業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2〕431號)、《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內蒙古自治區節約用水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節水型企業建設工作的通知》(內經信節綜字〔2012〕929號)要求,在規模以上鋼鐵、紡織染整、造紙、石油煉制等重點用水工業企業繼續推進節水型企業建設工作。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后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用水用電的主管部門。
第三條實行用電規范管理。
(一)用電管理由后勤處負責。后勤處要根據電力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后勤處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二)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拉,要符合規范要求。
(三)保衛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監督落實到位。
(四)學工處對學生用電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五)未經后勤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拉。私自安裝,亂搭亂拉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和周轉房用電實行計量管理。電使用完后,要及時到卡務中心繳費充電。學校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和《武漢東湖學院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七)校內施工用電要按標準收取電費。
第四條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一)后勤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二)用電管理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格規范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禁亂搭亂拉。
(三)各單位每周要對本單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后勤處,后勤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四)各單位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后勤處研究批準后,由電工安裝。
第五條要注意節約用電。
(一)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二)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電熱器。違者沒收電器。
(三)各單位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下班時要及時關閉,嚴禁夜間通電。
(四)教學樓、圖書館下自習后由樓棟管理人員關閉總閘,行政中心、科技樓、實驗樓、圖書館等場所夜間所用的插座要關閉開關總閘,確保學校夜間用電安全,不按時關閉造成用電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六條需注意節約用水,確保學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處要經常對學校用水設備、管道進行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避免水資源浪費,確保學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員每天要檢查一次水龍頭,及時更換損壞的水龍頭,減少用水浪費。
(三)學工處要通過主題班會,開展活動,在學生中開展節約用水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愛護校園內各處的水龍頭,嚴防人為破壞,若發現人為破壞水龍頭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并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一)用完后立即關閉水龍頭,嚴禁長流水現象發生。生活區因設備問題無法關閉時,應立即報告后勤處并由其組織維修。
(二)門衛要看好學校門,嚴禁校外人員到學校取水用水。
(三)校內施工用水要按標準收取水費。
(一)水廠設備運轉時間為6:0023:00。設備運轉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崗曠工。
(二)水廠工作人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工作正常運行。重設備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如實登記,不得隱瞞。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三)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宿舍,勤洗被蓋床單,保持室內外衛生,保持工作面整潔。嚴禁在水廠內飼養家禽、種菜,確保二次供水衛生、安全。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六
為了節約用水用電,降低辦公經費、創建節約型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1、環境清洗和綠化抗旱要盡量使用雨水,干旱季節必須使用自來水對苗木、綠籬、花草澆水抗旱時,應用軟管在六分管以內水龍頭上引水并專人管理,嚴禁連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衛生清掃盡可能減少用水沖洗室內外地面。
3、辦公人員及家屬禁止用學校自來水沖洗私家車。
4、加強地下供水管網漏水檢查,發現漏水點及時處理。
5、衛生間推廣使用節水器具,減少長流水,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1、充分利用自然光線,光線允許條件下不開照明燈,夜間辦公時按需要開燈,并控制開燈數量,不要開啟全部燈光照明。
2、停用1小時以上的辦公設備必須關閉電源,停用半小時的電腦要設定休眠。
3、辦公室禁止使用與辦公無關的各種加熱設備(如:熱寶、電水壺、電動車等)。
4、衛生清掃時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須開燈照明清掃衛生應分批開燈分層清掃,禁止打開整棟樓的燈光進行衛生清掃,每天下班后樓管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內是否有漏關電源現象,防止長明燈。
三、處罰。
總務處要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違反本規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評。第二次根據情節罰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七
為了使學校節水節電工作常態化、規范化,我校制定了《節水管理崗位職責》、《永安中學節水辦公會議制度》、《節約水資源的組織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
1、宣傳貫徹《水法》,增強全體師生對水資源短缺的危機感,提高全員節水意識。
2、監督檢查學校節水工作和節水措施的實施。
3、落實節水工作的設備、人員、資金等必要的資源。
4、負責對節水工作有貢獻人員的獎勵。
二、總務處。
3、總結節水經驗,推廣節水新技術,進行節水知識培訓。
4、制定并修改學校各部門的內控定額。
1、負責制定具體的節水計劃和節水措施。
2、做好節水設備臺帳。
3、負責水表的實際抄錄,做到每月一結算。
4、按學校計劃,認真參加水平衡測試,并做好節水分析。
5、監督檢查各部門責任區域內用水點和用水設備的完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反饋相關部門。
四、核算員。
1、負責學校節能節水定額考核的分析工作,并于向有關部門提供。
2、做好用水臺帳。
3、按月向區節水主管部門提供用水月報。
1、為加強節水管理工作,全面實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節水領導小組在每年年初下達全年節水管理目標。
3.“節水工作小組”對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具體責任人、責任目標,并確立完成期限。
4.節水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節水辦公會,對上一季度責任目標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未完成的項目追查原因,跟蹤落實;對重大節能、節水存在問題找出原因及時解決;對合理化建議進行分折并組織落實。同時布置下一季的節能、節水目標任務。
5.年終對本年度的節水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
為貫徹國家對水資源實行開發和節約并重的方針政策,合理利用水資源、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
永安中學節水工作實行三級管理的組織模式。
一、在節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以總務處為主要負責的節水工作機構。總務處為節水的主管部門。
二、以總務處為首的各部門為節水機構。
三、以各用水點具體責任人員為考核點。
以上三個層次的節水網絡組織,由總務處具體制定,報節水領導小組批準,公布后開展工作。
1、為了維護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校區生活和基本建設等正常用水。根據泰州市節水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實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實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各部門都應積極采取措施,應用節水先進技術降低水資源的消耗,把節水措施納入學校日常工作之中。
3、節水領導小組每年制定并下達各部門耗水、節水考核指標。各部門應按學校要求,完成各項節水指標。對不完成節水指標的部門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經濟處罰。
8、安裝用水設備器具時,應選用質量合格的節水型設備和器具,非生產用水水龍頭應安裝節水型水龍頭,衛生設備水箱應安裝節水閥門。
9、按市、區節水主管部門的要求,我校一級計量表計配置100%,完好100%;二級計量表計配置100%,完好100%。
10、用水設施、器具因管理維護不善造成用水浪費的,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按《節水管理考核細則》處罰。
11、對節水工作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學校給予適當的節水獎勵。
12、學校對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實行監察,由總務處負責不定期對各用水點實行監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責任大小、按本制度和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八
為加強學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建設節約型校園,現對學校用水管理如下規定:
(一)用水要求。
1.各部的廁所.等場所應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廁所管理人員,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廁所無人,水必停。需要維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報后勤。
3.廁所管理人員打掃衛生要做到,人走水關!堅持杜絕“長流水”。
4.各部門衛,每天早晚都要檢查水龍頭關閉和滲漏情況,發現立刻報告后勤進行維修。不準教師、學生擅自改動。
5.學校嚴禁私家車在單位洗車。
6.學生必須愛護公物,對所有供水設施不得擺弄,毀壞,凡毀壞供水設施者一律照價賠償,并追究肇事者責任。
7.各用水部門不得擅自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轉供水源。
8.生活用水應當推廣節水型器具和設備,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1.全校師生應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愛護用水設施和設備。班主任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的教育,教師要以身作則。
2.做到人離則關閉所有用水設備,防“常流水”現象的發生,禁止水資源浪費,杜絕安全隱患。
3.學校建立節約用水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出現漏水現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4.全校師生做好監督工作,發現浪費、破壞現象及時舉報。
5.值班人員要做好巡查工作,節假日離校前做好徹底檢查工作,確保用水設施正常,不用的水閥及時關閉。
7.全校可以按照部門需求,定時開放關閉水閥。
全校教師職工學生有權向后勤處提出意見或建議,并協助學校用好水,管好水。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九
我市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河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先后出臺了《駐馬店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駐馬店市非居民用戶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水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對各類取用水戶裝表計量,按標準征收。和,共征收水資源費2272萬元,其中地表水水資源費1679萬元,地下水水資源費593萬元;計劃用水戶188戶,計劃用水率在90%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70%。
一、建設水資源監控系統,提高管理效率。
為提高水資源管理效率,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積極開展水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通過與用水大戶積極溝通,近兩年已對全市21家耗水量大的企業、35個取水點安裝了遠程控制監測系統,更新了用水單位相關信息,實現了取水、管理、監督三方的信息互通與共享。目前系統已進入試用期階段,為進一步加強與省水利廳和用水單位的及時溝通和聯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全面推動計劃用水管理,做好總量調控。
每年12月,按照第二年總量控制目標,依據用水定額、往年用水情況和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建立了節水統計臺賬;在對各用水單位年度計劃用水指標申報情況認真審核的基礎上,編制下達年度用水計劃;依據《河南省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按照《河南省用水定額標準》,按季度對各用水單位開展了用水計劃考核工作,建立了節水統計臺賬。做到取用水量有目標、有計劃、可控制、易調整,體現了以計劃用水推進節約用水的方針。
三、開展水平衡測試,科學節約用水。
水平衡測試工作是城市節約用水管理的基礎,通過測試,確定平衡關系和合理利用程度,查找存在問題,挖掘用水潛力,提高合理用水水平。20初啟動了水平衡測試工作,截至當年10月底,我市華中正大有限公司、白云紙業有限公司等46家單位進行了水平衡測試工作。通過測試,進一步掌握了用水現狀,完善了計量三級網絡,節水水平明顯提高。
四、裝表計量,標準化征收。
市節約用水辦公室負責我市規劃區內水資源費征收工作,目前征收用戶74戶,其中地下水用戶67戶,地表水用戶7戶。公共供水由中業自來水公司代征,征收標準依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水利廳關于調整我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納入管理的取用水戶裝表計量率100%,定期抄表登記,定期開票征收,所收費用全部上繳市財政專戶,收支兩條線管理,在水資源費征收過程中,建立工作臺賬,按月兩對賬,堅決杜絕協商收費、擅自減免的行為,做到按標準足額足量征收。
五、積極開展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活動。
為切實推進我市節水型單位建設,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中的表率作用,按照《河南省水利廳關于開展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工作的通知》的總體目標,到年底,50%以上的市屬機關建成節水型單位,并逐步將各類公共機構納入節水型單位建設范圍;到,全部市屬機關建成節水型單位,50%以上的市屬事業單位建成節水型單位。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有10家市屬機關單位和2家企業被命名為市級節水型單位。
目前,全市的.節約用水和水資源費的征收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如縣區級工業園區的地方保護問題仍然存在,個別縣區協商收費問題尚未杜絕,計劃用水管理率還偏低,節水型單位建設進展緩慢。下一步將以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為抓手,通過出臺文件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法,解決阻礙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各類問題。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
為了節約用水用電,降低辦公經費、創建節約型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1、環境清洗和綠化抗旱要盡量使用雨水,干旱季節必須使用自來水對苗木、綠籬、花草澆水抗旱時,應用軟管在六分管以內水龍頭上引水并專人管理,嚴禁連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衛生清掃盡可能減少用水沖洗室內外地面。
3、辦公人員及家屬禁止用學校自來水沖洗私家車。
4、加強地下供水管網漏水檢查,發現漏水點及時處理。
5、衛生間推廣使用節水器具,減少長流水,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1、充分利用自然光線,光線允許條件下不開照明燈,夜間辦公時按需要開燈,并控制開燈數量,不要開啟全部燈光照明。
2、停用1小時以上的辦公設備必須關閉電源,停用半小時的電腦要設定休眠。
3、辦公室禁止使用與辦公無關的各種加熱設備(如:熱寶、電水壺、電動車等)。
4、衛生清掃時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須開燈照明清掃衛生應分批開燈分層清掃,禁止打開整棟樓的燈光進行衛生清掃,每天下班后樓管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內是否有漏關電源現象,防止長明燈。
三、處罰。
總務處要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違反本規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評。第二次根據情節罰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一
為加強學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建設節約型校園,現對學校用水管理如下規定:
(一)用水要求。
1.各部的廁所.等場所應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廁所管理人員,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廁所無人,水必停。需要維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報后勤。
3.廁所管理人員打掃衛生要做到,人走水關!堅持杜絕“長流水”。
4.各部門衛,每天早晚都要檢查水龍頭關閉和滲漏情況,發現立刻報告后勤進行維修。不準教師、學生擅自改動。
5.學校嚴禁私家車在單位洗車。
6.學生必須愛護公物,對所有供水設施不得擺弄,毀壞,凡毀壞供水設施者一律照價賠償,并追究肇事者責任。
7.各用水部門不得擅自向其他單位和個人轉供水源。
8.生活用水應當推廣節水型器具和設備,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1.全校師生應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愛護用水設施和設備。班主任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節約用水的教育,教師要以身作則。
2.做到人離則關閉所有用水設備,防“常流水”現象的發生,禁止水資源浪費,杜絕安全隱患。
3.學校建立節約用水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出現漏水現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4.全校師生做好監督工作,發現浪費、破壞現象及時舉報。
5.值班人員要做好巡查工作,節假日離校前做好徹底檢查工作,確保用水設施正常,不用的水閥及時關閉。
7.全校可以按照部門需求,定時開放關閉水閥。
全校教師.職工學生對學校用水管理制度,有權向后勤處提出意見或建議,并協助學校用好水,管好水。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水資源的人均占有量還不及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我市地處北方缺水地區,水資源更是十分僵乏。因此,做好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水法》和《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厲行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杜絕一切浪費水資源的現象發生。
二、通過黑板報、墻報、宣傳櫥窗、閉路電視、校園網等多種途徑,以及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舉辦節水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節約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廣大師生的節水意識。
三、學校根據市節水辦下達的年度用水計劃,對各部門,特別是用水量大的部門,實行定額管理和量化考核。超指標用水嚴重的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對浪費水資源的現象及有關責任人要給予嚴肅批評和從重處罰。
四、水暖班要加強對學校用水設備和管道器具的巡視檢查和定期維修,發現跑、冒、滴、漏問題要及時處理。因處理不及時造成水資源浪費的,要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全校師生要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水龍頭用后要隨手關緊。發現跑水、漏水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學校鼓勵全校師生提出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的合理化建議,重視、支持節水技術改造工作。
七、兼職節水管理員要盡職盡責的做好計劃用水和節約用工作,通過一、二、三級水表的計量統計、分析,協助校領導做好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后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用水用電的主管部門。
第三條實行用電規范管理。
(一)用電管理由后勤處負責。后勤處要根據電力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后勤處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二)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拉,要符合規范要求。
(三)保衛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監督落實到位。
(四)學工處對學生用電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五)未經后勤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拉。私自安裝,亂搭亂拉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和周轉房用電實行計量管理。電使用完后,要及時到卡務中心繳費充電。學校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和《武漢東湖學院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七)校內施工用電要按標準收取電費。
第四條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一)后勤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二)用電管理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格規范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禁亂搭亂拉。
(三)各單位每周要對本單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后勤處,后勤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四)各單位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后勤處研究批準后,由電工安裝。
第五條要注意節約用電。
(一)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二)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電熱器。違者沒收電器。
(三)各單位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下班時要及時關閉,嚴禁夜間通電。
(四)教學樓、圖書館下自習后由樓棟管理人員關閉總閘,行政中心、科技大樓、實驗樓、圖書館等場所夜間所用的插座要關閉開關總閘,確保學校夜間用電安全,不按時關閉造成用電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
(一)后勤處要經常對學校用水設備、管道進行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避免水資源浪費,確保學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員每天要檢查一次水龍頭,及時更換損壞的`水龍頭,減少用水浪費。
(三)學工處要通過主題班會,開展活動,在學生中開展節約用水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愛護校園內各處的水龍頭,嚴防人為破壞,若發現人為破壞水龍頭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并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一)用完后立即關閉水龍頭,嚴禁長流水現象發生。生活區因設備問題無法關閉時,應立即報告后勤處并由其組織維修。
(二)門衛要看好學校大門,嚴禁校外人員到學校取水用水。
(三)校內施工用水要按標準收取水費。
第八條加強水廠管理。
(一)水廠設備運轉時間為6:00—23:00。設備運轉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崗曠工。
(二)水廠工作人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工作正常運行。重大設備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如實登記,不得隱瞞。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大影響的,予以辭退。
(三)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宿舍,勤洗被蓋床單,保持室內外衛生,保持工作面整潔。嚴禁在水廠內飼養家禽、種菜,確保二次供水衛生、安全。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杜絕長流水。加強教學、科研、生活用水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和管理,公共場所衛生間、學生宿舍盥洗室、實驗室等用水設備較集中的地方,要安排專人負責檢查和維護,及時處理跑、冒、滴、漏現象。
2、自覺養成節約用水、隨手關水的良好習慣。洗漱、洗滌衣物等盡可能少用水,要用容器盛水涮洗拖把等,盡量避免使用自來水龍頭直接沖洗。
3、積極采取措施,創造條件,倡導水資源的二次利用和循環使用。
4、校園綠地用水和景觀環境用水須采用噴灌、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來水涌灌。
5、積極采用節能型供水系統和用水設備,加快對全校地下給水主管網的老化管道進行更新改造,安裝和更換節水型龍頭和衛生潔具。
6、學生浴室、開水房實行設備智能化節水系統改造。
7、對節水工作成績突出的班級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節水規定、浪費水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水費1—3倍的處罰。
2、深入宣傳節約用水工作,提高職員的節水自覺性。重點做好每年節水宣傳周的宣傳活動。
3、建立由各學校辦公室主任為主的節水監督網絡,負責各區域的節約用水監督工作。
4、學校維修部門應及時搶修損壞的用水設備以減少跑、冒、滴、漏的損失。
5、新建項目的用水設施,必須落實節水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核準。設計時必須選用節水型器具。將落實節水措施列入工程竣工驗收內容。
6、改造項目同落款要求相同。將節水措施列入工程竣工驗收內容。
7、凡使用冷卻水與循環水的用水設備均應在設計與施工時采用水循環裝置,禁止直排水的浪費。
8、對學校內的節水器具,使用部門應加強維護,保養,保證處于良好狀態,保持應有的節水效能。
9、學校水電管理中心應對學校的供水管網,用水器具加強監督管理,對有節水效益和在節水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好個人報請學校給予適當的獎勵。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批準的《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城市(包括市、建制鎮)規劃區內使用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國務院批準的《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和本辦法。
第三條省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業務上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導。
各地、市、縣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地區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業務上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導。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三
為進一步提高全局職工的節約用水意識,建立健全以創新節水機制為核心、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用水安全、促進我局節水型單位建設,為社會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訂如下節約用水節獎超罰制度:
(一)對在節約用水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如推廣節約用水先進技術、研究發明節水型用水設備的個人及科室,給予表彰和獎勵,根據節水量的10%提取節約用水獎金。
(二)對每季度、每年節水排名均在全局優秀檔次中的科室和個人,直接與年底評優爭先掛鉤,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三)對在節水宣傳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科室,如勸阻、制止了較大損失量的用水情況,并有記錄的,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四)對在監督、維護用水設備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科室,如及時發現、上報或維護了損壞的用水管道和設備,防止了重大浪費水資源情況的發生,給予適當獎金獎勵。
(一)嚴禁職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理由故意浪費水資源,一經發現,在扣罰100元的同時,年底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在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發現兩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二)看到浪費水資源現象沒有及時勸阻及制止的職工,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20元。發現給水管網,用水設施存在跑、冒、滴、漏現象,而使用部門長期不管、不報的,或存在人為、惡劣的損壞設施及浪費水源的'行為的部門,在給予經濟處罰200元的同時,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三)對無故缺席節水宣傳培訓的個人,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再犯者扣罰20元。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四
節約用水是促進經濟發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項重要工作。水資源的保護利用是我國的一個重要國策。為提高我院節約用水、合理用水的管理水平,創建節水型單位,特制訂節約用水管理制度。
1、全院節約用水工作應主動接受市節約用水辦公室的業務領導和技術指導。認真貫徹上級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依法用水、依法管水。
2、根據上級要求定期進行水平衡測試。
3、節水器具應優先選取用國家推薦定點產品,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衛生潔具和確實浪費水的器具。
4、經常性地開展節水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節約用水意識,努力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
5、管水員每周至少巡回檢查一次,發現供水器具損壞,應及時組織人員修理。
6、管水員、公寓服務員要經常深入教學區、生活區檢查,發現無人使用水龍頭開著應及時關上,并教育學生隨時關水,教育不改者,提交學生工作處根據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7、采取措施,節約用水。男、女浴室、洗碗池改換腳踏水開關,廁所間改換紅外線或延時節水閥,做到人走水停。
8、落實專人開關水泵和水閥。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五
1、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水的意識,人人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
2、全體師生應愛護用水器具,禁止野蠻使用損壞器具。
3、用水時盡量開小用水水量,縮短用水時間,杜絕“水長流和水白流”的嚴重浪費現象。
4、人人應養成隨手關閉水龍頭的'好習慣,特別是打開水龍頭無水時,更應隨手關閉,切勿只開不關。
5、衛生間用水在保持沖洗干凈的前提下,合理調節沖洗水量;
6、學校建立節約用水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出現漏水現象及時到總務處報修。
7、學校經常開展節約用水宣傳與教育工作,利用會議、張貼宣傳畫等形式進行宣傳。
8、值班人員要做好巡查工作,節假日離校前做好徹底檢查工作,確保用水設施正常,不用的水閘及時關閉。
9、總務處對各用水部門主要耗水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滲漏點并修理。發現人為因素導致水資源浪費時,應及時進行制止。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六
為了促使公司員工樹立勤儉節約的意識,進一步規范用電、用水行為,盡可能節約能源、減少支出,特通知如下。
1、各營運部營業廳、所轄水房、衛生間所有用電、用水設備均由該部門指定人負責管理,總責任人為樓層經理。
2、樓層、科室辦公室內所有用電、用水設備由各辦公室指定人負責管理,辦公室責任人為該部門主管。
3、院內、鍋爐房、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場的所有用電、用水設備由綜合部指定人負責管理,責任人為綜合部主管。
4、各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用電、用水管理,有效保證節電節水措施的實施。
1、養成愛護用電設施,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發現用電故障或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安防部。
2、營業廳開門前開啟一半照明燈,閉店后要做到人走斷電。
3、科室辦公場所白天光線正常的情況下不開啟照明燈。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避免長時間待機,下班時要關閉飲水機、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并盡量做到關機后關掉插座總電源。
4、合理使用空調,夏季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于25℃、冬季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于14℃,提倡下班前15分鐘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時開空調。
1、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如果發現水龍頭、衛生間閥門、開水器等用水設施損壞現象,要立即報告安防部。
2、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盡量將水龍頭開小,沖洗期間不得離開現場,用水完畢后隨時關閉水籠頭,嚴禁滴漏,杜絕“長流水”。
商場安排專人進行檢查,對在節約用電、節約用水方面有突出成績和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規用電、用水者給予罰款處理。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七
小區節水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積極宣傳社區建設長效管理的重要意義,和“四到社區”內容目的。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全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目標要求,建設和諧社區。二、社區物業工作人員,分...
一、積極宣傳社區建設長效管理的重要意義,和“四到社區”內容目的。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全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目標要求,建設和諧社區。
二、社區物業工作人員,分片檢查社區用水系統,有無跑、冒、滴、漏現象,有無非法使用能源的行為。例如:私自接水、接電等。組織社區居民開展活動,發放一些節能、生活常識宣傳材料,豐富居民節能知識,提高居民節能意識。
三、做好清掃保潔員工的教育工作,教育引導員工有意識的節約能源,杜絕浪費水資源的行為。
四、負責清理低矮樹木、花壇及公共綠地內的雜物和垃圾。保持綠地干凈整潔,負責對園林澆水車輛所不及的綠化地帶實施澆水,負責對社區內花壇及其他公共綠地小的破損進行修補、維護,對損綠毀綠行為進行監督。
五、負責日常監督,保障文體健身器材按使用規范投入使用,不人為損壞。負責器材、路徑及周邊環境衛生保潔,負責器材、路徑所在范圍地面的小型修補維護。
六、及時對實施社區環境,與基礎實施管理維護的職能部門進行監督與信息反饋。
七、建立治安、聯防、民調、群防群治,四位一體的網絡,加大消防法宣傳力度,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積極監督有關部門對消防隱患進行整改,落實居民知情權,抓好警情通報,社情通報。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八
1.全公司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要加強治理,嚴格考核。
2.做好各種生產用水的回收工作,如低位水箱、疏水箱、連排擴容器要考核投入率,盡量減少汽水損失。加強汽機射水箱,鍋爐工業水前池的回收,所有低位水要全部回收利用,減少排水量,嚴禁溢流。
3.進一步加強灰水閉路循環系統的運行治理和檢修維護工作,正常情況下灰水閉路循環系統不得隨意停運。鍋爐工業水前池的水應盡量回收至汽機循環水中,汽機射水箱回收泵、鍋爐工業水回收泵不得隨意停運。
4.循環水系統,化學要計量出經濟合理的循環水水質指標,合格后要及時關小或關閉排污門,不許盲目排放,冷水塔除水器,要保持完好,不準拆取。
5.生產現場所有的取樣,要視情況及時調整,取完樣要及時關小,不得出現大量排放現象。
6.鍋爐除灰人員要合理安排#1、2爐除渣時間,盡量安排#1、2爐同時除渣,設法改進和完善撈渣機運行中出現的缺陷,以減少沖渣泵運行時間,除渣結束后及時停運沖渣泵并關閉出口門,鍋爐沖渣溝噴咀及時關小或關閉,要經常調整,杜絕無目的噴射造成沖灰水量增加。有其他工作需增開沖渣泵、經當值值長的同意后,調整沖渣泵的運行方式并做好記錄。正常后立即恢復沖渣水正常運行方式。
7.鍋爐冷灰斗水封槽、取樣器冷卻水、煙道及預熱器沖灰器水封要在保證用水的條件下,保持最小可能流量運行,不許無目的的增大沖灰水,不得大量溢流,電除攪拌桶進水在備用時應及時關閉。
8.對發電機水冷水、設備密封、冷卻用水在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條件下,應經濟合理地調整其水量的大小,不得調整過大。轉機冷卻水門應根據軸承、電機溫度進行調整,嚴禁不做調整,冷卻水門全開。停運時間較長的一般備用設備,其密封、冷卻用水應及時關閉。
9.汽機要加強工業水、生水壓力監視與調整,保證工業水、生水壓力在規定范圍內。
10.化學反沖洗要加強治理,防止無原則沖洗浪費水。
11.行政科要加強生活用水的治理,對浴池用水要嚴格治理,防止空水長流現象的發生,廠區綠化、灑水用水要節約,科學使用,防止造成浪費。
12.對鍋爐排污要嚴格考核,完善校對流量表,全廠所有疏水、排水要盡量關少或不排。
13.熱網、鍋爐疏水箱、啟動鍋爐補水應聯系化學,匯報值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14.燃運的沖灰水,除塵水要充分利用,煤場噴水要適當控制,防止造成煤堆沖刷和浪費水。
15.加強消防水的治理調度,嚴禁各部門私自采接消防水,對于消防水經常發生漏泄各部門要加強檢查,盡快處理。
16.多經用水、用汽要合理調整,游泳池、食堂停業期間及時關閉用水、用汽,杜絕汽水浪費。
17.冬季要加強暖汽用水的`回收,根據水質情況及時回收,汽機值班員要控制好低脫水位,鍋爐疏水箱水位接近2米時應聯系回收,杜絕溢流或排放。
18.公司全體員工應樹立節約用水光榮的思想,加強設備巡回檢查,及時聯系檢修處理設備缺陷,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19.各部門負責人、檢修人員對設備缺陷、生產現場存在不便于運行人員操作、以及設計不合理的設備、系統、閥門等給予及時消除和改進。
20.冬季有關伴熱、疏水要根據氣溫情況及時調整,以減少熱量和工質損失。
21.各部門領導負責本部門轄區的用水工作,要經常檢查,消滅轄區的常流水。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十九
一、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經常進行節約用水的教育,增強節約用水意識,節約每一滴水,樹立勤儉節約的美德。
二、積極推廣使用節水器具,用水后要及時關好閥門,杜絕跑冒滴灌,使用自來水龍頭應輕開輕關,以免損壞。
三、禁上使用自來水龍頭直接沖洗車輛。
四、注重綠化用水節約。單位內部綠地用水盡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噴灌、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來水澆灌。
五、加強單位食堂用水管理,在滿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閥門、水龍頭的出水量。
六、注重洗手間用水節約。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嚴禁跑冒滴漏,避免出現"長流水"現象。
七、加強供水管線的巡查,發現有管道泄露的情況及時處理,防止水資源的無謂浪費。
八、愛護給水和排水設備,不得隨意拆卸設備部件,杜絕人為故意損壞。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二十
1.學校嚴格加強用電管理和使用電器設備,建立巡視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2.各班級未經學校領導班子同意。不得私自亂接、更改、移位、拆裝線路及電線管道。
3.學校必須經常檢查教學區域、宿舍和辦公室內供電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4.下晚自習、下課,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及時關閉教室電燈、電腦、飲水機、熱水器等一切電器設備電源。
5.學校教職員工應加強電力知識學習,提高電力安全操作管理水平。
1.學校要加強對節約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普及節約用電科學知識,提高學生節約用電意識。
2.學校應在教學樓內合適位置設置節約用電標識。
3.學校教職員工都應履行節約用電義務。學校辦公室要加強節約用電巡視檢查,對發現浪費電力資源的行為,應及時制止,未及時整改的,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通報批評。
1.學校應加強節約用水宣傳,在衛生間、水池等公共用水場所設置節約用水標識,提醒教職員工及學生節約用水。
2.用水時,盡量不將水量開到最大,以不將水花濺到水槽外為準。使用衛生間,便后應及時沖洗,并應等到沖水后關閉水龍頭才離開。
3.校園基地灌溉和景觀環境用水,使用雨水和符合用水水質要求的再生水,逐步減少使用自來水,必須控制流量,堅持用多少開多少,嚴禁使用高壓清潔水沖洗車輛等。
4.學校水電管理人員應加強用水設施設備日常管理,及時檢查更換老化的供水管網及零件,堅決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5.工作人員發現供水管網漏水、水龍頭關不緊等問題,應及時通知學校管理人員及時維修。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二十一
一、為加強節水管理工作,全面實行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二、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
三、會議內容。
1.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提出貫徹意見和措施;
3.研究年度工作總結;
4.布置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四、會議記錄與督辦督查工作。
1.會議由節水辦公室負責簽到和記錄工作;
3.會議決定的事項,責任單位要積極貫徹落實,節水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二十二
1、貫徹執行國家節約用水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公司本部及各管理處內的供水系統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要求的設備,任何人不得私自改接供用。
3、定期檢查維修供水設施,減少水的漏損量,遇有客戶投訴及時解決。
4、使用自來水要隨手關閉水龍頭。
5、提高水的重復使用率。
6、公司所轄物業之綠地、樹木、花卉采用節水灌溉方式,不得大水漫灌。
7、管理部負責檢查,如發現以大水漫灌方式澆灌綠地、樹木、花卉的,按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8、綠地、道路應當建設低草坪、滲水地面,使用透水性能好的材料。
9、公司本部及各管理處應當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
10、各管理處應積極開展節約用水的宣傳工作,總結、推廣節約用水的先進經驗。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二十三
3、商戶要按時交納水費,拖欠水費者將按供水公司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
4、商戶不得對設計安裝的給排水管道隨意改動。
7、私接私用公水及消防用水將按規定嚴格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害由其自負;。
10、商戶如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自身及他人損失,須負全部責任并賠償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節約用水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篇二十四
第一條為了促進節約用水,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建設節水型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節約用水工作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節約用水工作應當堅持統籌規劃、總量控制、優化配置、分類指導、綜合利用的原則,建立政府引導、市場調節、公眾參與的節約用水機制。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節約用水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將節約用水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政策,推動全社會節約用水。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做好節約用水相關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按照國家規定具體承擔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節約用水政策等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城鎮節約用水工作,編制城鎮節約用水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城鎮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節約用水相關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節約用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及節約用水知識,增強全民節約用水意識。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應當加強節約用水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本單位人員節約用水意識,培養其節約用水習慣。
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免費開展節約用水公益宣傳。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農業農村等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節約用水規劃和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水資源狀況等編制本行政區域節約用水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應當堅持減少水資源消耗,優先利用地表水,限制開采地下水,鼓勵使用雨水、再生水等水源的原則。
經批準的節約用水規劃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原規劃編制程序進行修改并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應當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工業園區規劃以及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應當組織開展水資源論證。
第九條本省實行區域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制度,建立覆蓋省、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縣(市、區)三級行政區域的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體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制定本行政區域年度用水計劃。
第十條省人民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擬訂本省行業用水定額,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無行業主管部門的,其行業用水定額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擬訂,報省人民政府公布。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水資源承載能力和科技進步等情況,按照職責分工定期對用水定額進行評估,每5年至少修訂一次。
制定和修訂行業用水定額應當廣泛聽取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一條沒有省行業用水定額的,設區的市、自治州可以制定本行政區域行業用水定額。
設區的市、自治州制定的行業用水定額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使用公共管網供水用水量較大的用水單位(以下統稱計劃用水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計劃用水管理。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的用水計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定,使用公共管網供水用水量較大的單位的用水計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核定。
使用公共管網供水用水量較大的單位的具體范圍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計劃用水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取水用途或者向其他單位、個人轉供水。
第十三條計劃用水單位應當加強用水、節水設施的日常維護,建立用水、節水記錄臺賬,按時報送用水、節水報表。
計劃用水單位年實際用水總量超過年計劃用水總量30%的,應當進行水平衡測試,查找超量原因并進行整改。
第十四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將節水設施的建設資金納入主體工程投資總概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保證節水設施正常運行,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有的節水設施。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水資源條件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工農業生產布局。
水資源緊缺或者水污染嚴重地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限制高耗水的工業和服務業項目。
第十六條工業企業應當加強內部用水管理,建立節約用水管理制度,使用先進節約用水技術、工藝和設備,采取循環用水、綜合利用及廢水處理回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以水為主要原料生產飲料、飲用水等產品的企業,應當采用節約用水工藝和技術,減少制水水量損耗,回收利用尾水。原料水的利用率不得低于國家或者省規定的標準。
鼓勵火電、鋼鐵、石化、化工、印染、造紙等高耗水企業對廢水進行深度處理回用,降低單位產品耗水量。
第十七條工業園區應當統籌規劃建設廢污水集中處理和回用設施,提高廢污水的再生利用。
鼓勵工業園區企業間推行串聯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等節水技術,建設節水型企業。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水資源條件,制定農業節約用水實施方案,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加強農業灌溉管理,因地制宜發展噴灌、滲灌、滴灌等高效農業節水灌溉方式,推廣水肥一體化技術,減少農業灌溉用水損耗。
第十九條洗浴、洗車、游泳場館、高爾夫球場、高速公路服務區、人造滑雪場等場所應當采用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和設施。
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應當優先采用節水型器具和設備,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設備。
第二十條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市政用水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水源;有條件使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的`,不得使用自來水或者從消防用水設施取水。
消防、環境衛生等市政設施的產權人或者管理責任人員應當加強對消防、環境衛生用水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防止水泄漏、流失或者挪用。
第二十一條公共供水企業應當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修管理,定期對供水管網進行巡查,發現供水管網漏損或者接到漏損報告后應當在4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公共供水企業管網漏損率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第二十二條供水單位和用水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用水計量設施,并進行日常維護和定期檢定,保證計量準確。有兩個以上不同水源或者兩類以上不同用途用水的,應當分別、分類計量。
實行集中供水的農村地區村民生活用水應當計量;未安裝用水計量器具的,由供水單位組織統一安裝。
年取水量50萬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單位的取水計量器具應當符合水資源遠程監控要求,并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聯網運行。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開展水資源確權登記,建立完善水權交易市場。
地區間、行業間、用水戶間通過節水方式取得的節水量,可以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水權交易。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節約用水獎勵制度,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一)計劃用水單位在節約用水、減少水資源消耗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
(二)公共供水企業供水損耗顯著低于國家標準的;
(三)在非常規水源利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四)研究、推廣節約用水技術、工藝、設備、產品,做出突出貢獻的;
(五)舉報嚴重浪費水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督促本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供水單位、用水單位節約用水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浪費水的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和向社會公布本行政區域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并進行重點監督。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或者落實節約用水規劃的;
(二)未按照規定擬訂用水定額的;
(三)未依法及時核定計劃用水單位用水計劃申請的;
(四)發現浪費水的行為未及時處理的;
(五)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計劃用水單位擅自變更取水用途或者向其他單位、個人轉供水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公共供水企業發現供水管網漏損或者接到漏損報告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處理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本辦法下列名詞的含義是:
(三)串聯用水,是指根據生產過程中各工序、各車間、或者在不同范圍內對用水水質的不同要求,將水依次地再利用。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