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是企業或個人為了實現某一目標而制定的詳細計劃和方案。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編寫計劃書,我整理了一些實用的范文供大家參考。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一
根據《屯溪區20xx年城鎮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方案》(屯幫扶組〔20xx〕1號)的統一部署安排,結合我鎮實際,制定黎陽鎮城鎮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方案。
確保到20xx年末,區域內城鎮困難群眾穩定實現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兩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標。
對全鎮摸底評議選定的`8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貧困線1.5倍以下,20xx年貧困線標準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難戶開展幫扶,根據困難戶的家庭狀況、資源條件、發展能力和實際需求,針對性制定工作計劃和幫扶措施,建立一戶一檔,按期按質完成幫扶任務。
(一)兜底保障脫困。
1.民政救助幫扶。針對沒有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幫扶解困的困難群眾,主要是重病重殘困難群眾,按政策規定將其全部納入城鄉低保范圍;動員不能自理、行動不便或年齡較大且無人照料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入住福利院,實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及有暴力行為等不宜集中供養的除外);對城鎮困難群眾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暫時無法覆蓋,主動協助其提交臨時救助申請,各種救助之后仍有困難的,主動協助其提交幫扶“特惠”政策資金補助。
2.殘疾人扶持關愛。加大困難殘疾人康復保障、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逐步改善殘疾困難群眾生產生活條件,著力解決困難殘疾人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費支出。針對困難精神殘疾人的藥費補助,在區殘聯、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補助基礎上,鎮級給予藥費補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證精神殘疾困難群眾需要到黃山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的,住院一個月在區級補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區級最高補助不超過20000元的基礎上,鎮級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元(堅持住院補助資金應小于自費醫療費支出原則)。針對重(特)大、慢性病的給予醫藥費幫扶補助,區級每戶每年不超過5000元基礎上,鎮級給予每戶每年一次補助2000元(堅持補助資金應小于自費醫療費支出原則)。
(二)產業脫困。
1.產業幫扶。大力實施園區、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能人大戶(家庭農場)帶動和困難群眾自主種養的“四帶一自”的產業幫扶,建立完善經營主體與困難群眾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支持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眾務工就業和發展特色種養業,切實提高困難群眾家庭收入。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充分利用農村土地山場林地水面等資源,以及傳統種養業的優勢,依托現代農業技術,深挖特色種養業增收潛力,帶動困難群眾脫困致富。因地制宜地開展鄉村旅游幫扶,積極引導和支持困難群眾依托景區,發展種植養殖、餐飲食宿、特色旅游商品來增加收入。
2.電商幫扶。把握國家實施“互聯網+”的戰略機遇,將電商幫扶納入幫扶工作體系。加強困難群眾電商人才培訓,主動幫助困難群眾對接流通市場,引導重點流通和餐飲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困難群眾的特色產品,對困難群眾開設網站給予技術支持。
3.資產收益幫扶。鼓勵農村困難群眾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作價入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得到盈利分紅,最大限度釋放困難群眾資產潛能,讓農村困難群眾分享資源開發收益。
(三)就業脫困。
統籌各類培訓資源,對有就業意愿的困難群眾開展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就業技能培訓,提升勞動技能和水平,并積極組織勞務對接,落實免費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咨詢等服務,促進轉移就業。鼓勵城鎮困難群眾通過就業創業實現脫困,幫助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對實現穩定就業(有相關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持續就業超過6個月)的“零就業家庭”每戶獎勵1000元;繼續開發衛生保潔員、巡河員、護林員、網格員、信息員等公益性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為困難群眾解決就業問題,并給予一定經濟補助,每人每月原則上最高補助標準不超過900元,人員補助費用由鎮財政承擔。
(四)健康脫困。
大力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費用結算信息平臺建設,實行區內困難群眾住院先診療后付費。規范困難群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有簽約需求的困難群眾簽訂家庭醫生服務協議,開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務,從困難群眾幫扶基金中按照簽約服務包個人自付金額部分給予補助,每人每年不超過30元。對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難家庭,及時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對長期特慢病困難群眾以及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費用仍有困難的困難群眾,按比例再給予醫療資助,最高不超過1萬元,在區級基礎上,鎮級給予一次性補助1000元。
(五)教育脫困。
健全覆蓋各階段的教育資助政策,實現學段全覆蓋,應助盡助。對屯溪區籍城鎮困難群眾家庭中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小學、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職業)和高等教育(大學、高等職業)的在校學生,給予教育補助。在區級教育資助標準基礎上,鎮級再給予500元/生/學年(區級教育補助:學前及九年義務教育階段,補助1000元/生/學年,高中以上教育階段,補助1500元/生/學年)。建立健全困難家庭學生信息數據庫,實現動態管理,精準資助,讓困難家庭子女都能夠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從根本上阻斷困難代際傳遞。
(六)住房脫困。
堅持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對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的城市無房困難群眾,通過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對農村戶口的困難群眾優先實施危房改造項目,同時要建立困難群眾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確保受到有效監督,群眾認可。
(七)結對幫扶脫困。
繼續實行區、鎮、村三級結對幫扶困難群眾,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幫扶送溫暖活動;按照“單位聯村、干部包戶”結對幫扶制度的要求,由鎮直各部門與各村(居)加強對接,制定本部門具體的困難群眾幫扶措施,并優先做好幫扶困難群眾中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包戶聯系工作。在突發事件和重要節日期間,幫扶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用好各項關愛幫扶資金,為困難群眾提供指導與幫助。
廣泛動員企業、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參與困難群眾幫扶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愛心人士為困難群眾開展捐款捐物、愛心助學等公益活動,積極動員各類志愿服務團隊開展幫扶志愿服務。加強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對困難黨員及家屬進行關愛幫扶。在加大幫扶力度的同時,注重發揮困難群眾的主體作用,激發困難群眾的內生動力,強化積極向上、自力更生、艱苦奮斗、主動解困的正確導向,防止出現“等靠要”思想和養懶漢現象。
1.壓實工作責任。成立以鎮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鎮黨政領導班子和各村書記、主任為成員的黎陽鎮城鎮困難群眾幫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幫扶工作具體事宜。各村(居)要把實施幫扶工作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結合實際制定幫扶計劃,認真抓好落實。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幫扶工作,要深入了解困難戶家庭情況,研判幫扶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督促指導幫扶措施落實。
2.強化政策落實。注重開發式和保障式兩種方式相結合。針對不同類型的困難群眾,綜合運用好開發和保障兩種方式,確保收入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對有勞動能力和發展意愿的困難群眾,要通過實施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幫助他們發展生產,實現就業創業,提高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對既無資源又無發展能力的特殊困難群眾,要落實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轉移性收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3.制定幫扶政策。對困難群眾的幫扶要以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為目標,一戶一策。比照困難群眾的扶持政策,由困難群眾的幫扶對象或幫扶責任人提出,由村(居)兩委聯席會議確認,按照困難群眾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則上每戶每年享受一項“特惠”扶持政策,情況特殊的,經鎮黨委政府(審核同意,報區民政(扶貧)局及相關政策執行部門共同審批。
4.落實扶持資金。建立困難群眾幫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萬元,20xx年結余3.4萬元轉入20xx年幫扶基金池。用于殘疾人關愛、“零就業”家庭就業獎勵、健康幫扶(對因重病致困或長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給予特定資助)、教育資助、領導慰問幫扶等。鼓勵社會組織、團體、企業、個人捐贈,多渠道募集幫扶基金。
5.強化考核督查。將困難群眾幫扶工作納入全鎮重點工作督查內容之一,鎮民政(扶貧)辦會同鎮紀委加大督查檢查力度,開展常態化督查調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確保幫扶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對幫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實行考核,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進行約談,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村(居)、有關部門和幫扶責任人涉及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嚴肅問責。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二
為了做好困難群眾的精準幫扶,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職能作用,根據《省民政廳、扶貧辦關于印發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0〕24號)精神,現就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兜底幫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履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責任,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難殘疾人、農村兒童和留守老人關愛幫扶機制,不斷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兜底保障攻堅,切實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堅決打贏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攻堅戰。
(一)著力防范困難邊緣人口返困。
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要密切關注困難群眾家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低收入困難人群以及潛在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狀況。結合主動發現機制,有針對性開展摸排核查,逐戶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對象情況。同時,在對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申請人及其家庭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時,分析研判申請人員困難狀況,對不符合救助條件但存在一定困難的人員或家庭,作為潛在救助對象予以重點關注。
牽頭單位:市扶貧辦、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落實落細兜底保障政策。
1.強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體系。根據省民政廳《關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綜合認定標準的指導意見》(皖民社救字〔2019〕69號),不斷完善我市救助申請家庭收入核算細則,規范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社區)“兩委”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合理提高農村低保標準。二是實現應保盡保。加強與市扶貧辦的數據銜接,及時把脫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冊困難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對困難幫扶家庭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于符合整戶施保的要堅持整戶施保,對其家庭可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打贏脫貧攻堅戰后按低保政策動態管理。三是實施漸退幫扶。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對于家庭成員因殘、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必要的就業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按規定適當扣減。加強動態管理,困難幫扶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困難幫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我市低保標準后,給予12個月的漸退期,對主動申請退出低保的給予1-3月的低保金,促進有勞動能力困難人口積極就業。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推進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全面落實。一是加大特困供養政策保障力度。嚴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要求,進一步規范特困人員認定、審批和終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在冊困難人口納入救助供養范圍。二是完善特困供養基礎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員住院護理保險制度,切實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能力。建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機構,優先為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分散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落實照料護理人并簽署委托照料協議。三是推進特困供養機構轉型升級。全面推進公辦特困供養機構社會化運營,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困難家庭中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托養服務,滿足困難群體的養老服務需求。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低保、特困及在冊困難群眾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的困難,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時救助。鄉鎮(街道)依托本級財政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規范臨時救助備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據各鄉鎮(街道)的救助情況,動態調整臨時救助備用金補助水平。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4.做好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社會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導致難以就業、收入減少等生活困難家庭情況,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家庭或人員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覆蓋范圍。嚴格落實物價上漲聯動機制,及時足額按規定發放臨時價格補貼,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1.加強困難殘疾人關愛幫扶。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大部門間信息共享,及時掌握重度殘疾及生活困難殘疾人員的基礎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各項幫扶措施精準實施。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做好農村留守老人關愛幫扶工作。加大農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時更新、完善農村留守老人數據系統;持續推進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贍養協議簽訂、探視走訪等工作。加強資源統籌,對農村困難家庭的高齡、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關愛職責,增強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監護、權益保障等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做好農村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實現“動態監管、應保盡保”。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強化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健全發現報告機制,做好定期走訪,重點時段巡查和強制報告工作。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4.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困難幫扶。著力發揮社會組織在技能幫扶、教育幫扶、醫療幫扶、公益幫扶、消費幫扶、定點幫扶中的作用。通過持續開展“怡養家園”“愛心助學”“愛暖山城”等活動,推動社會組織結合自身優勢,精準設計幫扶項目參與全市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指導市慈善協會積極參與“扶貧日”系列捐贈活動,主動開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難群眾的慈善醫療和生活困難救助。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一)強化領導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統籌協調、配合協作,周密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細化目標任務,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要密切跟蹤分析疫情對社會救助兜底脫困的影響,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嚴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難家庭幫扶中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強工作配合,積極與相關部門對接,開展困難幫扶群眾人口信息比對,適時掌握困難幫扶群眾的社會救助需求,提高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三)加強督促指導。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交流社會救助兜底幫扶的經驗做法,發現并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完善監督機制,定期開展督查,持續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暢通社會救助熱線,防范“脫保”、“漏保”,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三
按照xx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鎮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總體要求,結合我村實際,特制訂精準扶貧工作計劃:
我村位于xx鎮西南端,與xx區xx鎮接壤,距離政府所在地八公里,縣道1。6公里,機場高速2。5公里,共12個村民組,1105戶、5140人,耕地面積3248畝(田2756畝、土492畝)、森林面積4500畝,享受低保戶86戶188人,精準扶貧戶105戶248人,農村養老保險和新農合完成率達百分之九十五,在家勞動力1870人,外出務工1050人,有正式黨員76人,20xx年全村人均純收入8150元,近年來,在上級政府的支持和關心下,爭取一事一議項目資金,完善了五星、華豐、明光三個村民組的硬化公路,解決了遠豐、新場、華豐、明光、聯合、云豐幾個組的人畜飲水困難問題,對云豐、明光山塘水庫進行了整治,修筑防滲渠5000余米。20xx年爭取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186萬元,對100余畝土地進行了平整,修筑平遠大壩防洪渠道1240余米、配套硬化公路1260米,人行便道硬化1800米,防滲渠2500米,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較大改善。
主要存在于一部分農戶天災、xx、生病、殘疾、子女入學、智障、資金、技術、勞動力缺乏等。
xx村”兩委”駐村工作組緊緊圍繞“看真貧、扶真貧、真扶貧”和“六個到村到戶”幫扶措施總要求,通過對貧困戶建檔立卡,為盡快解決貧困戶脫貧特制定以下幫扶措施:
1、救濟糧款向貧困戶傾斜,
2、鎮、村落實幫扶單位責任人,
3、農業技術培訓,讓貧困戶掌握1—2門農業種植技術,
4、向用人單位推薦勞動力輸出,
5、爭取貼息貸款,
6、招商引資、土地流轉、開發旅游項目、帶動第三產業發展,
通過以上幫扶措施,達到扶持一戶、成功一戶、帶動一片,致富一方的目的。
1、村“兩委”和駐村工作組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充分認識做好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負責本村精確扶貧結對幫扶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確保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工作不走樣。
2、要積極協調、精心安排,積極爭取部門支持,幫助種植戶協調貼息貸款和產業扶貧項目資金,切實解決幫扶計劃中需要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3、村“兩委”和駐村工作組要緊密配合,對照幫扶計劃,積極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加快逐一落實,并及時發現和反饋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糾正工作中的不足。每月定期向鎮扶貧辦報告工作實施進度,對在工作中落實不力、推進緩慢,給本村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安徽省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號),就做好我省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以下簡稱流浪乞討人員)等流動遇困群眾救助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通過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管理領導責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監管責任體系,加強區域和部門救助聯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積極與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銜接,加強源頭治理和綜合施策,預防和減少外出流浪乞討現象,不斷加強和改進我省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及時有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實現流浪乞討人員應救盡救,切實保障好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一)救助范圍。離家在外、自身無力解決食宿、正在或即將處于流浪或乞討狀態的人員,包括生活無著的流浪人員和生活無著的乞討人員。
(二)救助內容。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求,按照自愿、無償原則,提供主動救助、生活救助、醫療救治、教育矯治、返鄉救助、臨時安置、源頭預防、反家庭暴力庇護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等救助服務。
(三)經費籌措。市、縣級民政、財政部門根據救助管理工作情況,科學合理測算年度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總額,編制年度預算,預算總額扣除上級財政補助后的差額部分由市、縣統籌解決。同時,各市、縣(市、區)應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資金確保救助管理機構正常運轉。
(一)完善領導協調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縣級以上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領導協調機制,有效發揮協調機制作用,加強部門聯動,明確部門職責,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救助管理工作困難和問題,重大事項和決策向地方黨委報告。民政部門承擔協調部門職責,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縱到底、橫到邊編密織牢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救助網絡和責任體系。
(二)強化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機制。要充分發揮領導協調機制作用,聯合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職責,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的,應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其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人員,應護送至救助管理機構,并履行書面交接手續,護送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得其同意。對突發急病人員,應立即通知急救機構,必要時可直接護送至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及時通知屬地救助管理機構到醫療機構甄別其身份。對不愿接受救助的,應告知其救助管理機構聯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視情記錄勸導情況。對違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規定的行為,要依規依法處理。
(三)優化救助服務供給。救助管理機構應按要求在全國救助尋親網、今日頭條發布尋親公告,報請公安機關采集dna比對、采用人像識別等,切實做好無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員身份查詢和尋親服務工作。對于在站長期滯留人員,應充分利用現有設施開展照料服務,站內條件不足的,民政部門應優先選擇政府舉辦的社會福利、養老、精神康復等機構承擔托養服務。要區分對象身體狀況、年齡等情況實施分類托養。各地要根據托養人員自理能力,參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照料護理標準,綜合考慮特殊人群的床位費、康復費等各類成本和托養機構合理收益,科學核算托養費用。醫療救治費用由救助管理機構據實結算。
(四)強化源頭治理機制。依托全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智力殘疾人員、受助返鄉流浪乞討人員及其家庭定期開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員信息庫,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工作通報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分類施策。對特殊困難人員,要通過入戶走訪、電話回訪等方式定期回訪,報請受助人員戶口所在地、住所地的鄉級、縣級人民政府幫助返回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困難,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討。轄區人員外出流浪乞討現象突出的地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治理。對法定義務人遺棄、虐待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構成違法犯罪的,促請相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
(五)強化落戶安置機制。對無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員在救助管理機構滯留超過3個月的,由救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民政部門提出安置方案報請同級政府安置。對已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供養范圍,由救助管理機構轉移至當地政府設立的具備相應供養條件和能力的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屬于未成年人的,必須轉到兒童福利機構供養,并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范圍。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作為困難群眾保障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凝聚合力,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根據各地具體情況、具體研究,積極解決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做到流浪乞討人員弱有所扶。
(二)強化部門監管。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對所轄的救助管理機構承擔主要監管責任,完善負責人定點聯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機構、托養機構、合作醫療機構,開展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對于救助管理機構和托養機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部門職責,依法對其治安、消防工作進行監管;衛生健康部門對其疾病防控和內設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醫療康復及護理進行監管,根據需要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市場監管部門對其內設食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藥品安全管理進行監管。財政、審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履行監管責任。
(三)做好宣傳引導。積極宣傳生活無著人員社會救助民生工程政策,注重有效引導社會預期,展現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線、救急難的惠民實效。要密切關注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動態和發展趨勢,積極組織實施救助管理機構“開放日”活動,并把開放活動范圍覆蓋到托養機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聽取多方評價,吸取意見建議,探索建立第三方監督機制。救助管理機構要積極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救助服務,進一步優化救助公共服務供給側結構。
(四)強化責任追究。對相互推諉、不履行救助職責,造成流浪乞討人員未能及時得到救助服務的,要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負有強制報告義務而未履行報告義務,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員和受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死傷等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負有強制報告義務的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對救助管理機構滯留人員站外托養和醫療救治工作疏于監督管理,造成被委托照料人員或醫療救治人員非正常死傷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責任;對因源頭預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討人員返鄉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討現象嚴重的地區,要追究該地區相關領導責任。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五
推動城鎮貧困群眾解困脫困各項政策落地見效,進一步改善城鎮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結合我區實際,制定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城鎮困難群眾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城鎮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力度的意見》(贛發〔20xx〕7號)要求,通過結對幫扶,黨員干部深入城鎮困難群眾家中,傳達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宣講民生政策,通過入戶走訪,及時發現群眾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災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難,及時將其納入救助范圍。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兒救助、醫療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針對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給予資金、物資以及就業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難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20xx年納入全區城鎮貧困群眾解困脫困的對象,包括城鎮低保戶、特困戶、孤兒、支出型貧困家庭等困難群體。
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黨員干部組成幫扶主體,與本轄區城鎮貧困群眾結成“一幫一”、“一幫多”對子,每名黨員干部最多幫扶5戶,幫扶時間不少于一年。幫扶黨員干部工作有變動的,所在單位要及時調整,確保幫扶工作不斷檔。
1.開展政策宣講。通過入戶宣講、發放宣傳單等形式,面對面向幫扶對象宣傳解因脫困方面的政策,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對因災、因病或遭受重大變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主動幫助申請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救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幫助申請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實。在走訪過程中,要查看幫扶對象各項救助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家庭符合條件的人口是否納入保障范圍,保障標準是否與實際困難情況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鎮困難群眾大病保險、重大疾病救治、困難婦女“兩癌”免費檢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訓等政策的落實情況。
3.幫助解決困難。對有就業能力、就業意向的困難群眾,要積極提供就業信息,幫助實現就業,增強貧困群眾的“造血”功能。開展教育扶持,對子女讀書有困難的家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困難家庭助學政策,幫助他們完成學業。引導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為城鎮困難群眾捐贈慈善款物。開展扶殘助學、金秋助學、寒冬送溫暖等活動,給予幫扶戶必要的資金、物資支持,幫助他們改善學習、生產和生活條件。
4.促進精神文明。引導幫扶對象樹立愛國、愛黨、愛集體、愛勞動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進取的思想,提升他們的道德素質和精神境界。教育幫扶對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范,推動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理婚喪事,反對封建迷信,自覺抵制賭博酗酒惡習,維護社會治安,正確處理好鄰里關系。
1.搞好調查研究。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摸清本轄區困難群眾數量,家庭基本情況,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此基礎上進行認真梳理,形成城鎮困難群眾幫扶工作臺賬,明確幫扶責任人和工作任務。各鄉鎮(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將《城鎮貧困群眾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表》(見附件)上報到區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
2.組織開展實施。各鄉鎮(街道)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幫扶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幫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門一次,對照實施方案和解困脫困目標要求,逐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到位。壓實幫扶人責任,不能停留在走訪慰問、送錢送物的表面形式,要著重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就業、增加收入和減輕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貧困。
3.考核檢查驗收。加強結對幫扶活動的考核驗收,區民政局將對幫扶情況實行每季一次檢查評估,及時發現和糾正各鄉鎮(街道)在幫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并在全區進行推廣。實行年終考核驗收,考評分值將納入對各鄉鎮(街道)高質量發展考評體系。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六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充分發揮民政部門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災區鎮鄉街主體責任,聚焦農村受災困難群眾,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貧困老年人、農村建卡貧困戶,以及脫貧監測戶、邊緣戶等重點對象,開展災后排查,準確把握重點對象、重災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困難情況,切實做好困難群眾災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一)暢通救助渠道,落實各項救助政策。
對受洪澇災害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因災導致的“特困”人員,要及時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對基本生活受洪澇災害影響,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家庭和個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關政策規定實施臨時救助,切實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健全完善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工作機制,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訴求;要簡化優化救助程序,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強化政策銜接,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聯動,做好與受災人員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群眾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保障好基本生活。對經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和臨時救助范圍,進一步增強救助實效。要加強與扶貧等相關部門的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及時掌握因災致貧返貧群眾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幫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三)著力防范化解風險,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安全。
牢固樹立“防范勝于救災”的思想,迅速針對本轄區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及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設施設備、周邊地質環境、給排水系統等方面安全隱患開展拉網式排查,特別是要督促對江河流域沿線、地質結構疏松等易遭受強降雨影響的民政服務機構加強汛期風險摸排管控,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嚴格落實責任人、完成時限、工作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進行整治。要進一步完善民政服務機構防汛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建立24小時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發生汛情,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及時轉移安置服務對象,全力避免人員傷亡。要加強民政服務機構飲水消毒、食品安全、醫療衛生、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工作,確保服務對象人身安全。
(四)加強巡查探訪,強化特殊群體關愛保護。
要加強汛期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巡查探訪,提高巡訪頻次,詳細了解他們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安全等情況,幫助做好防災避險工作;對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要及時給予幫助解決,本部門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并轉介相關部門協助處置。要全面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委托照料服務和監護責任,對存在住房、飲水、用電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安置到供養服務機構。
(五)整合幫扶資源,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救助。
要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參與災害救助應急聯動機制,積極引導應急救援領域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團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者、社會工作者有序參與、協同開展災后相關應急救援、過渡安置、受災群眾心理撫慰和恢復重建工作。引導和支持慈善組織通過設立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等形式,積極參與對受災群眾的救助幫扶,并依法做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開工作。
(六)增強責任意識,合力救助幫扶困難群眾。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認識做好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協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況通報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交流;積極推進社會救助對象臺賬信息與應急管理部門掌握的過渡期救助臺賬、冬春救助臺賬等信息共享,為精準認定救助對象提供數據支撐;充分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好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七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把“人民群眾得實惠”的活動要求落到實處,把鄉黨委和村委會的關懷和溫暖送到自然村貧困群眾中去,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新氣象,努力構建和諧新農村,促進民生協調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結合鄉黨委學習實踐活動中開展的“轉變作風抓落實、提高服務水平、加快農村發展”主題實踐活動,為幫助貧困弱勢群體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的長效性和穩定性,特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以構建和諧社會為核心,以關愛弱勢群體為重點,通過鄉機關各黨支部、部門(單位)、廣大黨員干部的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扶貧幫困工作機制,關心弱勢群體,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努力營造扶貧幫困、團結互助、奉獻愛心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新農村“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展。
扶貧幫困工作堅持總支黨委統一領導,各支部齊抓共管的領導機制;建立鄉村聯動、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長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各村小組組長為副組長,各村干部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田心寨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的領導與貫徹落實,對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應的“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由村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要負責本村的扶貧幫困工作,積極主動協助村扶貧幫困領導小組工作,引導貧困戶依托上級部門(單位)幫扶自主創業,支持和幫助貧困戶提高自主創業致富能力,做好幫扶工作的正面宣傳工作,轉變貧困戶等、靠、要的依賴思想。
(一)扶貧幫困機制。
在村委會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下,建立總支領導班子、自然村各支部、黨員干部多措并舉的幫扶機制,深入開展“一幫一”和“多幫一”結對工作,采取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各支部聯系戶幫扶、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的形式,深入貧困村、困難戶認真了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解決他們眼前的困難,制定長期有效的脫困措施和幫扶制度,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逐步使“空殼村”集體經濟穩步增長、貧困戶脫貧解困、貧困輟學兒童復學、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通過總支領導班子每一位成員聯系一個村,以所聯系村的集體經濟發展與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為幫扶重點,分階段、有步驟的引導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幫助解決村民就業問題,促進村民增收,使所聯系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經濟收入有明顯改觀。實現“兩個增長”,即:集體經濟收入增長、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
(2)對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資金扶持、技能扶持、就業扶持等多種形式,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長期幫助與臨時救濟相結合、物質幫助與精神鼓勵相結合,幫助提高生產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幫助解決生產資料,引導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脫貧致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群眾家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家庭,由村委會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對有望康復的殘疾人員,要積極開展醫療救助活動,切實保障殘疾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救助。
(3)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通過機關黨員干部與景區孤寡老人、孤兒結對進行救助幫扶,以黨員干部為主體,本著自愿、自覺、主動的原則,可以一位黨員干部或多位黨員干部聯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兒,開展“一幫一”或“多幫一”幫扶活動,發動廣大機關黨員干部積極同貧困兒童、孤兒、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結對子,區別不同情況展開幫扶救助活動。對貧困兒童、孤兒,建立長期助學計劃,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發動黨員干部、群眾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通過組織和引導機關黨員干部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員干部作風,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貧幫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訪制度。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干部每個季度至少定期走訪兩次幫扶聯系點,深入村、戶、點,了解實際情況,認真細致地搞好調查摸底,及時掌握貧困村、困難家庭、孤寡老人、孤兒情況,做好基礎性服務工作。
時向扶貧幫困小組匯報情況,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廣大黨員干部相互協調,積極爭取和利用國家扶貧開發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過多種渠道幫助貧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家庭的實際困難。
3、工作例會制度。扶貧幫困工作要納入村委會領導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議程,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研究分析所聯系貧困村、困難戶、孤寡老人、孤兒的生產生活狀況,審核扶貧幫困對象及資金補助的金額,安排部署扶貧幫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項要隨時召開緊急會議。
4、長效管理制度。扶貧幫困要改變以往單一的階段性或節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引導和幫助幫扶對象逐步提高生產自救能力,形成一個長效、穩定的脫貧機制,使扶貧幫困工作逐漸走向制度化、經常化、社會化。
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搞好扶貧幫困工作,要采取多種措施,提高社會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貧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貧困村聯系幫扶工作要始終把發展村集體經濟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強化發展意識,要依托旅游發展,支持和鼓勵農牧民開展特色產品種養殖、種植,幫助村黨支部提高市場經營能力,鼓勵村黨支部牽頭成立各種農民合作產業協會,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更好帶領農民脫貧致富。
(2)建立就業救助機制。幫助困難家庭人員提高技能,促進就業與再就業。村委會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切實解決所幫扶對象的困難。一是增強綜合素質。要把提高貧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質作為重要突破口,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廣泛組織開展免費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乃至多種技能,幫助貧困群眾轉變就業觀念,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增強貧困人群的自我發展能力,增強其就業競爭力。二是要積極協調,深入各自然村宣傳發動,充分發揮牽線搭橋作用,為貧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業信息,推動貧困人群的就業再就業工作。三是鼓勵自主創業,各支部要積極主動為有創業愿望的困難群眾提供創業信息,并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落實各項優惠措施,加大對困難群體自主創業的幫扶力度。
(3)實施生活救助機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決所幫扶對象生活救助問題,扶貧幫困小組要主動與農戶溝通協調,盡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標準低于當年最低生活標準的困難群眾都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扶貧幫困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長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眾得實惠”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開展好這項工作對于維護景區發展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景區領導班子、機關各部門(單位)、全體黨員干部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把落實扶貧幫困工作的各項任務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真抓實干,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一是景區政治部、社會事業管理局、林業局、農牧水利局等部門要聯合組織為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對象積極提供有針對性、實用性的就業技能培訓,機關各部門(單位)及黨員干部要針對聯系幫扶對象,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提高就業競爭力;同時要主動積極協調多方面提供就業機會,及時為貧困對象提供就業信息;二是景區社會事業管理局要建立貧困對象檔案,將貧困對象的管理工作納入社會事業工作重點工作,及時動態掌握貧困對象人數及相關情況;三是景區共青團要發揮職能優勢,協助扶貧幫困小組,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在青年團員中開展對貧困對象進行文化教育和技術輔導志愿服務活動,倡導景區廣大共青團員為貧困對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上的幫助;四是景區機關各部門(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扶貧幫困工作的宣傳報道,努力在社會上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范圍,擴大扶貧幫困工作的影響面,號召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弱勢群體。
(三)真抓實干,講求實效。
景區扶貧幫困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部門(單位)及廣大黨員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實招,辦實事,求實效,針對本部門(單位)本人聯系幫扶對象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和辦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從切實解決貧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入手,真正使扶貧幫困工作取得實效。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八
20xx年即將臨近,xx市委、政府決定元旦及春節期間對全市困難群眾開展“送慰問,大走訪”活動,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至千家萬戶,讓他們感激黨的恩情,共同構建和諧社會。
今年“送溫暖”幫扶救助活動是按照省、市下發的《關于切實解決當前困難群眾生活問題的通知》要求,以幫助我縣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出發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為農村特困群眾進行資金及生活必需品救助,是構建和諧肅寧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縣委、縣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鄉鎮、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年前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切實解決好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
今年“送溫暖”走訪慰問活動中的救助對象是:農村優撫對象,農村低保戶、農村低保邊緣戶、五保戶和農村因大病致貧戶。各鄉鎮要全力配合救助款物發放工作,縣直各部門對自己分包的救助對象以“三個一”(每戶100元錢、一袋面、一桶油)的形式進行救助慰問。
各相關單位一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走訪慰問方案,落實好救助資金、物品和工作人員,真正把這項工作做深、做細。單位一把手要親自抓、親自布置、親自帶隊深入到所分包的困難戶家中,把溫暖送到困難群眾心中。活動開展期間,縣委、縣政府“兩辦”督查部門將對此項活動進行督促和檢查,嚴禁走形式、走過場。
附:縣直各單位“送溫暖”走訪慰問表。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九
為了做好困難群眾的精準幫扶,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職能作用,根據《省民政廳、扶貧辦關于印發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24號)精神,現就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兜底幫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履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責任,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難殘疾人、農村兒童和留守老人關愛幫扶機制,不斷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兜底保障攻堅,切實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堅決打贏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攻堅戰。
(一)著力防范困難邊緣人口返困。
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要密切關注困難群眾家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低收入困難人群以及潛在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狀況。結合主動發現機制,有針對性開展摸排核查,逐戶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對象情況。同時,在對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申請人及其家庭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時,分析研判申請人員困難狀況,對不符合救助條件但存在一定困難的人員或家庭,作為潛在救助對象予以重點關注。
牽頭單位:市扶貧辦、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落實落細兜底保障政策。
1.強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體系。根據省民政廳《關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綜合認定標準的指導意見》(皖民社救字〔20xx〕69號),不斷完善我市救助申請家庭收入核算細則,規范城鄉低保經辦人員和村(社區)“兩委”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合理提高農村低保標準。二是實現應保盡保。加強與市扶貧辦的數據銜接,及時把脫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冊困難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對困難幫扶家庭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于符合整戶施保的要堅持整戶施保,對其家庭可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打贏脫貧攻堅戰后按低保政策動態管理。三是實施漸退幫扶。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對于家庭成員因殘、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必要的就業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按規定適當扣減。加強動態管理,困難幫扶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困難幫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我市低保標準后,給予12個月的漸退期,對主動申請退出低保的給予1-3月的低保金,促進有勞動能力困難人口積極就業。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推進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全面落實。一是加大特困供養政策保障力度。嚴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要求,進一步規范特困人員認定、審批和終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在冊困難人口納入救助供養范圍。二是完善特困供養基礎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員住院護理保險制度,切實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能力。建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機構,優先為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加強分散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落實照料護理人并簽署委托照料協議。三是推進特困供養機構轉型升級。全面推進公辦特困供養機構社會化運營,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困難家庭中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托養服務,滿足困難群體的養老服務需求。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低保、特困及在冊困難群眾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的.困難,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時救助。鄉鎮(街道)依托本級財政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規范臨時救助備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據各鄉鎮(街道)的救助情況,動態調整臨時救助備用金補助水平。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4.做好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社會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導致難以就業、收入減少等生活困難家庭情況,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家庭或人員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覆蓋范圍。嚴格落實物價上漲聯動機制,及時足額按規定發放臨時價格補貼,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1.加強困難殘疾人關愛幫扶。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大部門間信息共享,及時掌握重度殘疾及生活困難殘疾人員的基礎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各項幫扶措施精準實施。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2.做好農村留守老人關愛幫扶工作。加大農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時更新、完善農村留守老人數據系統;持續推進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贍養協議簽訂、探視走訪等工作。加強資源統籌,對農村困難家庭的高齡、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關愛職責,增強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監護、權益保障等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做好農村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實現“動態監管、應保盡保”。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強化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健全發現報告機制,做好定期走訪,重點時段巡查和強制報告工作。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4.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困難幫扶。著力發揮社會組織在技能幫扶、教育幫扶、醫療幫扶、公益幫扶、消費幫扶、定點幫扶中的作用。通過持續開展“怡養家園”“愛心助學”“愛暖山城”等活動,推動社會組織結合自身優勢,精準設計幫扶項目參與全市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指導市慈善協會積極參與“扶貧日”系列捐贈活動,主動開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難群眾的慈善醫療和生活困難救助。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一)強化領導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統籌協調、配合協作,周密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細化目標任務,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要密切跟蹤分析疫情對社會救助兜底脫困的影響,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嚴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難家庭幫扶中發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強工作配合,積極與相關部門對接,開展困難幫扶群眾人口信息比對,適時掌握困難幫扶群眾的社會救助需求,提高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三)加強督促指導。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交流社會救助兜底幫扶的經驗做法,發現并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完善監督機制,定期開展督查,持續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暢通社會救助熱線,防范“脫保”、“漏保”,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xx〕25號),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令268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不斷完善低保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加強動態管理,切實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一)保障范圍。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通過審核確認程序,可以獲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1.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
2.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3.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4.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二)保障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原則上,低保標準可按照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25-35%確定。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類、b類人員,分別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補助水平的30%、20%增發低保金。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對象按照就高原則核定低保金,不重復獲得。
(三)申請認定。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初審,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的程序實施。申請低保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實施網上申請受理的地方,可以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具體申請、確認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皖民社救字〔20xx〕76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xx〕25號)規定執行。
(四)動態管理。
縣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低保家庭開展定期核查。a、b類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類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核查期限可以適當延長。縣級民政部門應當根據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財產等變化情況,及時作出增發、減發、停發低保金決定。
(一)明確職責分工。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調,定期會商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民政部門牽頭統籌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財政部門做好相關資金保障工作,按規定將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經費統籌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資金統籌。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推進社會救助資金統籌使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管理規范。
(三)強化考核監督。建立健全低保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加大對低保制度的督促檢查力度,加強社會監督,增強約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低保資金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一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xx〕25號),不斷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提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水平,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xx〕102號)、《安徽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皖民社救字〔20xx〕74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斷完善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織密特困供養對象安全網,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具有我省戶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三個條件的,應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各地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與照料護理標準,每年6月份前由市級人民政府公布,7月份執行。
(一)基本生活標準。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鄉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確定,就高不就低。基本生活標準包括各級財政補助資金、救助供養對象領取養老服務補貼、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個人財產性收入。市級人民政府于年初公布本地區年度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確定財政補助標準。
(二)照料護理標準。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標準的10%確定,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特困人員不能自理程度等因素分類分檔確定,體現差異性。到20xx年底,全省城市和農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均達到60%。
(一)申請及受理程序。
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線上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簽署所提供申請材料真實、完整的承諾書,殘疾人還應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申請人及其法定義務人應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補齊所有規定材料。
(二)審核確認程序。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特困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民政部門加強監督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核對等方式,對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實際生活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狀況等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
申請人以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配合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調查核實。
調查核實過程中,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視情組織民主評議,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對申請人書面聲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及調查核實結果的客觀性進行評議。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初審意見及時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初審意見連同申請、調查核實等相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公示有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并重新公示。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全面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申請材料、調查材料和初審意見,根據初審意見和公示情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隨機抽查核實,并在10個工作日內提出確認意見。
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申請,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予以確認,建立救助供養檔案,從確認之日下月起給予救助供養待遇,并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不符合條件、不予同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作出決定3個工作日內,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居民的生活情況,發現可能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應當告知其救助供養政策,對因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原因無法自主申請的,應當主動幫助其申請。
特困人員不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本人、照料服務人、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查核實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工作中發現特困人員不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應當及時辦理終止救助供養手續。
對擬終止救助供養的特困人員,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其所在村(社區)或者供養服務機構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作出終止決定并從下月起終止救助供養。對公示有異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組織調查核實,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終止救助供養決定,并重新公示。對決定終止救助供養的,應當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終止理由書面告知當事人、村(居)民委員會。
對終止救助供養的原特困人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其他社會救助條件的,應當按規定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
供養對象每年都應進行抽查核實。供養對象實行縣(市、區)、鄉(街道)兩級檔案管理;省、市、縣民政部門建立特困供養對象基礎信息數據庫,縣級民政部門負責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日常管理。
(一)資金來源。各級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金;其他資金。
(二)資金籌措。各市、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統籌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用于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照料護理、醫療救治、喪葬等支出。有集體經營等收入的地方,可從中安排資金用于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特困供養人員救助供養所需資金統籌列入當地財政預算。
(三)資金管理。特困供養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分散供養人員的特困生活補助資金通過涉農資金“一卡通”發放。集中供養人員生活補助資金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特困供養機構賬戶。集中供養特困對象個人領取的基礎養老金等,應發給個人用于其零星生活用品購置;特困供養服務機構的經營收入等,可統籌用于機構管理、改善特困老人生活條件;集中供養特困對象的原土地、山(林)地等收入及涉農補助資金,應當在尊重其合法使用、處置個人財產自由的前提下,用于提高集中供養特困對象生活質量。
(一)明確職責分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按照職能分工各負其責。省民政廳負責編制實施內容、制訂管理制度和對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考核。省財政廳負責安排落實省級財政資金,督促市、縣級財政部門落實補助資金,并對補助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二)健全落實機制。市、縣級人民政府是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地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度制定、資金落實、監督執行等事項,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履行職責。
(三)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加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保障范圍、供養標準、動態管理等的監督考核,切實保障特困對象基本生活權益。自覺接受各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審計、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對擠占、挪用、套取資金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二
巴南區結合社會救助兜底脫貧專項行動,針對部分城鄉低保對象(含建卡貧困戶)雖然經濟收入達標,但生活質量不高、幸福感不強的問題,出臺專項政策,聚焦城鄉低保對象中全家均殘疾或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難群體,明確幫扶認定條件。
在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專項行動中,發現部分城鄉低保對象(含建卡貧困戶)及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均為肢體、視力、精神、智力等殘疾、或生活不能自理、癱瘓在床,生活條件差等問題。針對此類特殊困難群體,印發了《在脫貧攻堅中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特殊困難群體幫扶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專項政策予以幫扶。將幫扶認定條件確定為城鄉低保對象及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均為肢體、視力一級及二級殘疾或精神、智力一至三級殘疾或因病癱瘓臥床,建立起長效機制,從細微處關心衣食冷暖,改善生活質量,呵護生活尊嚴,提升幸福感。
結合全區社會救助兜底脫貧專項行動,巴南區民政局主動對接區扶貧辦、殘聯等部門,共享扶貧數據、殘疾人信息數據等。依照認定條件,利用大數據智能化手段篩查比對殘疾人、扶貧等信息,初步鎖定摸排對象。
隨后,啟動實地走訪調查。從區級層面制定調查提綱,統一評估標準,指導鎮街、村(居)挨家挨戶走訪,逐一了解摸排對象家庭實際生活狀況和家庭成員殘疾、患病等情況,具體掌握家庭經濟賬、生活醫療項和心理障礙點,并做好調查記錄,留存照片資料。
巴南區還對初步摸排和實地走訪情況進行綜合研判,聯合各鎮街殘聯、衛生院,篩選出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群體家庭13戶21人,做到精準識別。
對于特殊困難群體,巴南區民政局實行結對幫扶,點對點照料。對9戶家庭中不愿托養且有能力分散居住的17人,采取一人一議的方式,制定差異化幫扶方案。同時,建立扶貧幫扶干部、志愿者與其結對幫扶服務機制,定人定崗,以周、月為節點,定期探訪,上門提供送菜、送醫、打掃衛生等日常照料,陪拉家常,給予人文關懷。
對4戶家庭中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4人,巴南區民政局深入了解其集中供養意愿,征詢其直系親屬意見,在無患傳染病、精神病的前提下,由所屬鎮街協調進入敬老院或合法養老機構托養,并簽訂入住協議,落實好各項責任和措施,托養費由其家庭或屬地鎮街承擔。
南泉街道萬河村已享受農村低保政策的建卡貧困戶韓某、彭某母子,盡管兩人每月可獲得低保金1064元(含重點救助金和殘疾補助金140元),但因分別存在精神、智力上的殘疾,且因自身原因未做殘疾等級鑒定,生活質量亟待改善。
巴南區民政局按照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政策,經醫生上門鑒定,韓某為精神二級殘疾,彭某為智力三級殘疾,綜合實際情況和本人及親屬意愿,目前韓某已被送往界石精神病院醫治,仍居住在家中的彭某則由街道安排專人定期提供照料服務。
巴南區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巴南區將持續推動,撬動資源,精準滴灌,及時妥善解決特殊困難群體的實際困難,逐步提高綜合保障水平。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三
這個20xx年,我很榮幸地被評為第二屆池州市骨干教師,在被評為骨干教師以后的兩年內,我把解放中學作為我的固定的聯系點,我是解放的孩子,在解放中學教了8年書,后來因為工作關系,調離了母校,但是我對那里的父老鄉親以及以前在一起工作的“戰友”都懷有深厚的感情,更是對那里的學生有著濃厚鄉情。作為市級骨干教師,兩年里我積極和母校的老師一起,共同研究方法,來提高該校的英語教育教學水平。,回顧兩年來自己的工作和表現,能夠贏得學生的喜愛,受到同事的好評,得到受援學校的肯定,對于我真是莫大的安慰。而我自己也得到了升華,無論在思想上、業務上也可以說獲益匪淺!我敬佩解放中學老師忘我的奉獻精神,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她們才是我真正學習的榜樣。在解放中學領導的大力支持下,同事的無私關懷下,我取得了優異的成績,現總結如下:
我在繁重的教學工作之外,還承擔了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那就是指導我們學校青年教師的教學工作。聽了青年教師多節隨堂課后,我提出了許多的意見和建議,并悉心指導授課教師,使青年教師的教學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是“聽”,按照學校的安排,我把所有教師的課,全部認真地聽了一遍,摸清了教師們課堂教學的基本情況,找到了教師課堂教學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
(二)是“講”,我對教師課堂上暴露出的這些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歸類,并利用間周一次的教研活動時間,有針對性地,有計劃地舉行輔導講座。我先后講過的專題有“簡單英語不簡單”“新課程改革的基本思想”和“如何改變傳統的課堂教學面貌”等4次講座,為了讓教師們學有所獲,每次講座,我都要翻閱大量的資料,認真撰寫講座稿。在講座的.基礎上還做了多次的示范課,達到了每月一次,起到了較好的示范作用。
(三)是“跟”,學校為我安排了幾位青年教師,我深入課堂,隨堂聽課,進行跟蹤指導。一期來,我隨堂聽課達20節,評課、指導課達10多節,幾位青年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他們的教學理念、教學方法深深感染著周圍每一位教師,為教師的教學起到了模范作用,推動了學校新課改的順利實施。幫扶工作是短暫的,是忙碌的,也是充實的。盡管看起來顯得有些平淡,但是我認為,它將是我的人生道路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四
我縣20__-20__年的幫扶工作以增加重點村人均純收入為中心,以幫扶重點村脫貧致富和增強村級黨支部凝聚力、戰斗力為目標,發揮領導干部率先垂范、典型引路的樣板作用,組織全縣黨政機關、黨員干部和社會各界人士與重點村結成幫扶對子,支持和幫忙重點村快速發展,盡快脫貧致富。現將五年來我縣定點幫扶工作狀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統籌安排。
縣領導高度重視幫扶工作,縣委、縣政府把定點幫扶工作作為一件關系全局的大事,組成了幫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對口幫扶辦公室在扶貧辦,落實了職責制,制定了規劃,為幫扶工作順利開展帶給了組織和制度保障。縣級領導親自到幫扶重點村開展對接工作,縣直72個單位也及時與重點村對接,深入村戶走訪調查,了解狀況,結合幫扶對象和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找出致貧原因,研究新舉措,制定幫扶方案和具體措施,整合資金,發揮部門和單位優勢,突出幫扶重點,傾力抓扶貧,保證了扶貧幫困政策、資金、物資和措施落實到位。
二、主要經驗和做法。
1、縣委組織部制定了《選派鄉鎮后備干部到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任職工作方案》。我縣共實施三批45個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重點村,每個重點村都由組織部選派1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參加工作2年以上,熟悉農村工作,能夠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的后備干部到實施重點村任后備干部,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扶貧項目,多方爭取幫扶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到位,監督扶貧項目運作和資金使用,負責貧困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如期完成整村推進工作。
透過選派45個鄉鎮后備干部到重點村任職,充實和加強了重點村“兩委”班子建設,確保了各幫扶項目的組織實施和各項資金落實到重點村,推動了整村推進重點村的總體工作上水平。
2、制定了《十項利民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全縣各幫扶單位的重點工作任務。各幫扶單位切實把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做到了“五個落靠”,即:行動方案落靠,職責部門落靠,具體措施落靠,領導職責落靠,目標時限落靠。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抓好種植業、養殖業結構調整,抓好加工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科技水平,建立營銷網絡,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抓好招商引資工作,透過開展”心連心,獻愛心,送溫暖,在三下鄉”等活動,幫扶貧困群眾改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面貌,圓滿完成了每一年的利民行動任務,加快了重點村脫貧致富的步伐。
3、實施“一幫一”扶貧解困工程,制定了《“一幫一”扶貧解困實施方案》,下發了縣領導和縣直單位包扶重點村對接表,進一步鞏固擴大扶貧解困成果,幫忙更多的貧困群眾脫貧致富,加快實施“努力快發展,全面建小康”的奮斗目標,以幫忙貧困群眾走出困境,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組織全縣黨員干部和社會各界人士透過選取項目,傳授技術,經濟資助,重新就業等辦法,幫忙貧困群眾在三年內實現脫貧。透過各級部門共同努力,使幫扶對象家庭人均純收入到達1200元以上。
三、具體幫扶工作狀況。
五年來,全縣各幫扶單位累計投入幫扶資金2363。64萬元。
1、種植業項目24萬元,具體是發展藥材、地栽木耳24萬元;。
2、水利設施項目1132。2萬元,具體是:人畜飲水井2。5萬元,井房1。2萬元,自來水入戶114。5萬元,抗旱井15萬元,農田水利855萬元,其他項目144萬元。
3、基礎設施項目681。84萬元,具體是:水泥路410萬元,砂石路180。8萬元,農田路14。5萬元,廣播電視25萬元,橋涵47。54萬元,其他項目4萬元。
4、農業設施項目73萬元,具體是畜牧服務站24萬元,溫室大棚69萬元。
5、社會事業320。8萬元。具體是:建活動室1萬元,休閑廣場建設6。8萬元,植樹2萬元,學校和赫哲族住房284萬元,其他27萬元。
6、扶貧物質折款131。8萬元,其中生活物資22。3萬元,生產物資109。5萬元。
透過各級幫扶部門五年來的大力扶持下和無私援助,解決了我縣貧困群眾的實際困難,調動了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用心性和創造性,加快了貧困群眾的脫貧步伐,促進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切實幫忙解決制約我縣經濟發展的實際問題,改善了我縣的城鎮面貌,改變了我縣一向以來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種植業結構不合理的現狀,重點解決了制約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交通“瓶頸”問題,重點村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長足發展,通訊飲水用電等都有所改變。貧困群眾生活水平提高了,生產生活條件改善了。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五
為了切實改變xx村村民xxx的貧困現狀,加快脫貧致富步伐,與全縣人民一道共同達到小康水平,根據省市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有關文件要求,我于20xx年2月29日,深入xx村x組村民xxx家了解情況,現根據西關村發展規劃、結合xxx家庭實際,特制訂如下幫扶計劃:
貧困戶xxx,xxx鎮xx村x組村民,全家6口人,房屋10間(其中新建房屋5間,尚未搬遷),住房面積100平方米,耕地面積2.8畝,人均耕地面積0.56畝,家庭簡單實用家具及生產用具基本齊全。現有主要勞動力2人,家庭經濟收入主要依靠兒子在外打工獲取。戶主:xxx,47歲,小學文化程度,長期在縣城干零活以貼補家用。妻子:xxx,46歲,文盲,在家務農。兒子:xxx,27歲,高中文化程度,常年在廣東東莞打工。兒媳:xxx,23歲,患有病,長期在家療養。孫女:xxx,兩歲;xxx,4個月。
1、家庭整體文化素質不高,接受農業科技和新生事物的能力較弱;
2、家庭勞動力少,經濟收入主要依靠種植或外出務工為主;
4、兒媳常年患病,醫藥費用支出較大,家庭主要因病致貧;
5、兩個孫女均年幼,家庭拖累較重。
經過前期的入戶對接、建檔立卡,初步了解了家庭的實際情況及存在的具體困難,并對20xx年的幫聯任務進行了梳理,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2月6月:深入幫扶農戶,了解實際情況,認真調查研究,制定幫扶計劃;
6、經常入戶了解家庭的變化及發展情況,做到及時排除家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六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國第9個扶貧日,也是第30個國際消除貧困日。國家“扶貧日”的設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扶貧工作的高度重視。組織開展好扶貧日系列活動,對于深入推進精準扶貧戰略、堅決打好扶貧攻堅戰具有重要意義。
為關心關愛堅守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一線的駐村干部工作、生活和身體狀況,體現組織的人文關懷,服務駐村干部開展工作。10月12日上午,xx市人民醫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在院長xxx的帶領下,到我院鄉村振興結對幫扶村——xx村走訪慰問駐村工作隊。
首先,閆院長一行細心地了解工作隊員的工作、生活和身體狀況,對一線駐村干部反映的實際困難,院領導盡最大可能為大家解決好,同時,還為隊員們送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并致以節日的問候和祝福。
xxx同事是我院派駐xx村第一書記,從20xx年駐村至今已第五個年頭,同被派駐xx村的還有我院劉成濤、王昊偉兩名同事,他們分別從20xx年、20xx年駐村到了xx村。幾年來,他們始終不忘初心,堅守一線,傾心付出,駐村工作得到當地群眾和組織的認可。
隨后,院領導與xx村兩委班子成員及駐村工作隊召開“消除扶貧日座談會”。會上,村兩委班子及駐村工作隊回顧了脫貧攻堅以來全村發生的巨大變化,尤其是醫療條件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大家異口同聲說“新時代扶貧政策好,幫扶單位和干部對我們村的幫扶力度很大,我們有信心實現小康夢”。聽完發言,院領導鼓勵駐村隊員們,大家要同心協力,一件事一件事地干,一茬接一茬地干,干出實效,讓村民能夠從方方面面得到實惠,將鄉村振興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到位,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在召開座談會后,我院副院長xxx、醫務科長xxx帶頭為村民開展了義診宣傳活動:測量血壓、聽診檢查,仔細詢問身體狀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耐心地解答健康問題,提出治療建議和預防保健方案,同時還向村民宣傳如何通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身體素質。
下一步,我院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脫貧政策,繼續發揮醫療優勢,深入幫扶村宣傳健康扶貧政策、健康知識,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方式,提高貧困群眾身心健康水平,推動健康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助力全市早日打贏脫貧攻堅戰,建設美麗鄉村。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七
我縣20__-20__年的幫扶工作以增加重點村人均純收入為中心,以幫扶重點村脫貧致富和增強村級黨支部凝聚力、戰斗力為目標,發揮領導干部率先垂范、典型引路的樣板作用,組織全縣黨政機關、黨員干部和社會各界人士與重點村結成幫扶對子,支持和幫忙重點村快速發展,盡快脫貧致富。現將五年來我縣定點幫扶工作狀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統籌安排。
縣領導高度重視幫扶工作,縣委、縣政府把定點幫扶工作作為一件關系全局的大事,組成了幫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對口幫扶辦公室在扶貧辦,落實了職責制,制定了規劃,為幫扶工作順利開展帶給了組織和制度保障。縣級領導親自到幫扶重點村開展對接工作,縣直72個單位也及時與重點村對接,深入村戶走訪調查,了解狀況,結合幫扶對象和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找出致貧原因,研究新舉措,制定幫扶方案和具體措施,整合資金,發揮部門和單位優勢,突出幫扶重點,傾力抓扶貧,保證了扶貧幫困政策、資金、物資和措施落實到位。
二、主要經驗和做法。
1、縣委組織部制定了《選派鄉鎮后備干部到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任職工作方案》。我縣共實施三批45個扶貧開發整村推進重點村,每個重點村都由組織部選派1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參加工作2年以上,熟悉農村工作,能夠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的后備干部到實施重點村任后備干部,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扶貧項目,多方爭取幫扶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到位,監督扶貧項目運作和資金使用,負責貧困勞動力培訓轉移工作,如期完成整村推進工作。
2、制定了《十項利民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全縣各幫扶單位的重點工作任務。各幫扶單位切實把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做到了“五個落靠”,即:行動方案落靠,職責部門落靠,具體措施落靠,領導職責落靠,目標時限落靠。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抓好種植業、養殖業結構調整,抓好加工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科技水平,建立營銷網絡,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抓好招商引資工作,透過開展”心連心,獻愛心,送溫暖,在三下鄉”等活動,幫扶貧困群眾改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面貌,圓滿完成了每一年的利民行動任務,加快了重點村脫貧致富的步伐。
3、實施“一幫一”扶貧解困工程,制定了《“一幫一”扶貧解困實施方案》,下發了縣領導和縣直單位包扶重點村對接表,進一步鞏固擴大扶貧解困成果,幫忙更多的貧困群眾脫貧致富,加快實施“努力快發展,全面建小康”的奮斗目標,以幫忙貧困群眾走出困境,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組織全縣黨員干部和社會各界人士透過選取項目,傳授技術,經濟資助,重新就業等辦法,幫忙貧困群眾在三年內實現脫貧。透過各級部門共同努力,使幫扶對象家庭人均純收入到達1200元以上。
困難群眾幫扶方案(熱門18篇)篇十八
今年,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關鍵之年,也是脫貧攻堅戰的“攻城拔寨”之年。人到半山路更陡,船到中流浪更急。越到緊要關頭、關鍵時刻,我們越要時刻緊繃一根弦、擰成一股勁,朝著決戰決勝全面小康的奮斗目標而不懈奮斗。一段時間以來,脫貧攻堅戰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穩步推進,成效顯著。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部分地區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產業基地的“面子工程”,沖水式廁所的“閑置現象”,就業扶貧的“酬勞問題”……這些“只開花不結果”“不敢動真格”現象,既阻塞了扶貧之路,更影響了脫貧質量。在實現全面小康的路上,切忌“只開花不結果”,必須要緊密聯系實際,以困難群眾為主體,以破“難題”、斬“窮根”為要,不斷推動脫貧攻堅工作走深走實。
“駐村”仍需“駐心”。在當前,脫貧攻堅戰步入關鍵時期,許多黨員干部到扶貧一線進行“駐村幫扶”。在他們當中,有的人始終堅持奮戰在扶貧一線,甚至成了“吃住在村”“生活在村”“工作也在村”的群眾眼里熟悉的“村干部”。他們扎根一線,與困難群眾朝夕相處,問情況、找方法、解難題。而有的人卻只注重“打多少次卡”“簽多少次到”“完善了多少資料臺賬”,與群眾打交道“少之又少”,每次到貧困戶家“打個轉”,便匆忙回原單位,下次來又不知道是什么時候,讓“駐村”工作流于形式、止于表面。所以說,“駐村”仍需“駐心”,把心安定下來,把架子放下來,把腳步放慢一點,把耐心提高一點,把工作做細一點,這樣不僅能把心在村莊上“駐牢”,還能把心“駐”進困難群眾心中。
“扶志”還要“扶智”。教育扶貧,讓許多困難家庭的孩子不僅能夠有書讀,還能夠享受一定的學費減免及政策補貼,極大地促進了扶貧“扶志”。我們要加大對勤勞脫貧致富典型事例的宣傳,尤其是要對本地方、甚至是本村的脫貧模范正面典型進行宣傳,壯大主流輿論聲勢,不斷唱響“勤勞脫貧”的主旋律。此外,還要對不同的貧困戶實施精準施策,既要進行分類就業培訓,還要因人而異進行就業引導,以貧困戶愿意聽、聽得懂、用得上的就業培訓知識,讓貧困戶學得會、用得上,激發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斬斷“因懶致貧”的“窮根”。
“輸血”莫忘“造血”。產業扶貧,作為九大扶貧工程之一,是精準脫貧路上的重要一環。在當前,許多地區根據自身地方實際情況,搭建扶貧產業基地,以產業分紅的形式增加貧困戶收益。但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部分地區只注重提高經濟收入,而忽視了貧困戶這一主體,真正讓貧困戶經歷的少、參與的少、動手的少,單純地把產業基地當做“輸血”方式,而忘記了“造血”才是最關鍵的一環。搭建產業扶貧基地,務工主體就應當從貧困戶中進行挑選,前期多教技術,后期多進行指導、總結,以“造血”的決心打通“輸血”的“梗阻”。在扶貧路上,我們前期的“輸血”,就應為后期的“造血”夯實基礎,讓貧困戶能夠有一定的信心參與勞動,甚至進行自主創業,依靠自己的雙手獲得酬勞,從而進一步加快全面小康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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