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可以讓我們更好地與作者進行對話,理解他們想要傳達的主題和思想。下面是小編精選的一些讀后感范文,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或許會有些共鳴和啟發。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一
很小的時候在一堂語文課上就聽老師提起過《牛虻》,但因當時條件有限沒能拜讀,但也許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記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無法忘懷。
前幾天到圖書館看書本來并無意去找它,卻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見了它,在擺列的眾多新書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蒼老,泛黃的書頁似乎已經無法引起想去觸摸它的興趣,但當我看見它時一種神圣而莊嚴的情感油然而生,因為那久經時間洗滌的泛黃的書頁中記載著我心目中偉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個世紀意大利人民處于深重的災難之中,奧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統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無情而殘酷地壓迫著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愛國志士們毫不屈服,他們堅強而勇敢地為了祖國的統一,民族的獨立而奮斗著。亞瑟,單純、天真、幼稚的愛國青年,在苦難的磨練下最終成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愛國英雄。當知道牛虻就是亞瑟時,我震驚了,很難想像到底是什么樣的經歷使他由天真、單純變的成熟而干練,又是什么樣的動力使他肢體殘疾、疾病纏身后仍不屈不撓。都說時勢造英雄,我想確實是這樣的,在那個黑暗污濁的社會里擁有堅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獨立,為著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奮斗著。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殺死——這是一個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懼,更不會因此而退縮。在給瓊瑪的信中,他寫道“我已經盡了我工作的本分,這次死刑的判決,就是我已經徹底盡職的證明。他們要殺我,是因為他們害怕我”,“如果你們留下來的人能夠堅定地團結起來,給他以猛烈的打擊,你們就要看到偉大的成就了”。讀到這里我看到了他對敵人的蔑視、不妥協,他面對死亡威脅時的威武不屈,以及他臨死前絲毫也不放棄對敵人的嘲弄與譏諷。他堅貞不屈的斗爭精神和對正義事業的必勝信念,對民族解放事業的無限忠誠,以及視死如歸、慷慨就義的英雄行為深深地感動著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從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個真正的強者。他讓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關鍵是無論遇見怎樣的苦難都不要輕言放棄,要堅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滿信心堅強的面對人生。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二
說起讀后感,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蔑,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游蕩,磨煉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里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系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三
《牛虻》以主人公牛虻(亞瑟·勃爾頓)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藝術手段,通過跌宕有致的情節鮮明生動地塑造了牛虻這個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難英勇犧牲的典型人物形象,體現了意大利愛國志士的剛毅精神及他們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
牛虻在革命斗爭中逐漸變得堅強起來。剛19歲的亞瑟有點像十六世紀肖像畫里的意大利小伙子?!皬乃情L長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嬌小的手腳看,身體各個部位都顯得過分精致,輪廓格外分明?!倍涍^革命鍛煉之后的牛虻則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壓垮的幽靈似的恐懼、虛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隨產生他們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陽光芒四射,敵人出現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無恐懼可言?!迸r邓械囊磺?,在監獄執行死刑的士兵則是這樣認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辯,他那無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氣,曾像太陽的光芒一樣在他們死氣沉沉的生活中閃耀?!迸r底兊贸墒炝恕詮娏?,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堅強的牛虻在犧牲前一夜給他深愛的人瓊瑪的遺書里這樣寫道:“我將懷著輕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個小學生放假回家一樣。我已經做了我應做的工作,這次死刑判決就是我忠于職守的證明?!?/p>
與牛虻關系密切,給他巨大影響的人是他的懺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實是他父親)。主教蒙太尼里欺騙了牛虻,從而使牛虻對上帝產生了懷疑。從此,牛虻開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東西,我只需一錘就能夠把它砸個粉碎;而你呢,卻一直用謊言欺騙我?!背鲎咔芭r颠@樣說道。
用牛虻自己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四
整個故事設計的極為巧妙,有鋪有墊,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對話,男主人公問女主人公對雜耍班里一個駝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覺得那種表演使人覺得不舒服,那是恥辱,是人類的墮落。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墮落的,只是墮落的方式不同罷了?!?/p>
女主人公覺得一個人肉體是一件神圣的東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變成丑惡。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簡直令我振聾發聵。
“難道你從來不曾想到過,那個可憐的小丑也會有一個靈魂———一個活生生的、7拼命在掙扎的人的靈魂,拴牢在那一個彎曲的軀殼里,被迫做它的奴隸嗎?你對于一切都慈悲為懷,你看見那個穿著愚人衣服、掛著鈴鐺的肉體感到憐憫,難道你就沒有想到過,那個可憐的靈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連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沒有嗎?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觀眾面前,冷得簌簌發抖,被羞恥和苦惱壓得喘不過氣來,只覺得觀眾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著它,觀眾的哄笑就像燒紅的烙鐵燙著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觀眾面前是那樣無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來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來擋,石又無心來遮護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們還能有地洞可以鉆!而且你還要記住,靈魂是啞的,它哭喊不出聲來,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讀完映入我眼簾的居然是鳳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過她,然而她卻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視的那個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難,都可以當成是人生過程中正常的狀態。沒有人會為你的幸福準備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須靠自己去爭取。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五
我都是一只牛虻日記。
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后的字跡,寫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艱難,因為給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在顫抖,他們的淚在臉上淌,可他們還是必須殺死他,那是工作。在無數發子彈聲后,牛虻還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堅強,那么燦爛。
蒙泰尼里看著自己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兒子之間,毅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棄了自己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注定為自己的選擇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瘋,最后,偉大的紅衣主教還是瘋了,還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沒有因為他的忠誠而對他忠誠。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難,他全忍了下來,終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遠。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痛苦著。而正當她知道他還活著,她可以釋然,她可以漸漸忘記自己曾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為偉大的紅衣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當然的,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懺悔,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受懺悔而已。他并不能為人們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墒敲商┠崂锊欢?,一直都不懂,他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卻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個空洞的上帝。
再次懺悔嗎?
于是無補……。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六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為主線,大筆勾勒和細致描繪了牛虻飽受壓抑和摧殘后,背叛了他曾篤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熱的革命斗爭,錘煉成一個為統一和獨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戰斗的革命者。
牛虻,這個理想與追求的化身,沒有人可以否認你的傳奇。牛虻(亞瑟)是一個非常堅強的人。他在革命斗爭中學會了堅強,并支撐了他的事業。
牛虻因誤會被認為出賣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殘疾人:跛腳,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參加了革命,在偷運軍火時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殺。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面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該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為自己所用,”讓認為9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偏見不攻自破。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樂地飛來飛去。
這首詩打動著一代又一代讀者。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七
昨日看《牛虻》正到關鍵時刻……可是沒有之后看下去。因為這個時刻,對于看一個故事來說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長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亞瑟是虔誠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實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發生了一個變故,這個變故改變的,不僅僅是亞瑟的人生,還有他那顆原本潔凈無塵的靈魂。他有了臉上的疤痕和身體的殘疾,有了神經質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辭,有了一個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圖忘記過去又絕難擺脫過去,他愛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著,讓人不解。
第三卷。
開始寫“第三卷”的時候已經距離那個“昨日”半個月了,因這個故事而開始的幽暗心境已經漸漸明朗,看到雨夾雪之后的燦爛陽光,心境清明。
已經有些忘記第三卷講的是什么了,或者說,整個故事都已經被我漸漸淡忘了。可是能夠用一句話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這個結局讓人悲痛,我為此足足消沉了一個星期??墒莾蓚€星期以后,我已經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從來不明白這個故事一樣。我不能再說什么,關于信仰,關于死亡。也許就像海明威說的,有些故事進行到之后,你會發現,死是唯一的結局。
我的這個“讀后感”寫得很沒樣貌,沒有中心,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有點對不住小學時代的語文教師??墒钦媸恰瓋蓚€星期,就已經時過境遷了。新近看完的一本書是毛姆的《刀鋒》,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時過境遷。
唉,不明白看書為了什么。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八
前兩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飯的時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書了,然后大力說他最喜歡的書就是《牛虻》,對他影響很大,讓我不由得肅然起敬。這書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沒有拜讀過。當年在《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里面有提到過保爾·柯察金曾經受過牛虻的影響。
因為清明時節雨紛紛,所以就沒有怎么出門。我覺得下雨天和小說更配,于是便尋了《牛虻》來讀。
作者是位女性,難怪筆觸能那么的細膩與優美了。對場景描寫簡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筆下“一只微微抖動著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潤濕的微風中飄蕩,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銀色蒲公英”,薔薇花在閑靜的白云底下垂著頭做著好夢,湖水在靠岸的鵝卵石中間喃喃低語。
這本小說很多人都從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卻感覺它更像是一個兒子為了奪回父親的愛的故事。
故事是這樣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從小生活在一個富裕但是卻知道他母親不光彩過去的家庭,導致很凄涼很敏感。最后在母親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過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險家帶回歐洲,從此投入革命反對教皇的統治。
很多人認為他是因為被神父欺騙而選擇報復。可我覺得他應該是感覺自己的父親在還沒見到自己降臨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已經拋棄自己了。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動都是為了奪回父親的愛,因為橫在他們之間的就是虛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歲離開家時一錘一錘砸碎釘著耶穌的十字像時,就已經不可饒恕了。
當然,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九
每個人生命里都可能有這樣一本書,它令我們一讀再讀。而每一次閱讀,都會有新的感受。而這些內心感受卻未必可以訴諸文字,因為每次試圖這樣做時,內心都百轉千回。那么,讓我以這首小詩開篇吧!
無論我活著,
還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給瓊瑪的絕筆信沒有署名,只有他們兒時一塊學過的這首小詩。
這首小詩如此輕松愉快,與小說悲劇性的結尾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瑟給自己取外號為牛虻,就是欣賞牛虻每天快樂地忙碌著。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樂的大馬蜂,所以,以這首小詩開篇。
亞瑟有了牛虻的堅韌和樂觀,卻始終無法快活。
亞瑟是一個聰慧、敏感、善良、純潔的青年,他自幼嬌生慣養,品德白玉無暇,他見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騙。所以,當他猛然間發現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擊,重創之下,他決定用假死來獲得新生。而所謂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墮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亞瑟初到美洲時,為了糊口他先后做過搬運工、雜役以及在賭場里充當仆人,在一次奉命驅逐一名輸紅了眼的醉鬼賭徒時,被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條撥火棍打得渾身上下除了脖子沒被折斷外,幾乎所有的骨頭都斷了。在被潦草地胡亂拼接上后,落下了終身的殘疾。“瘸腿”、“殘手”和時時發作的疾病讓那么驕傲的亞瑟很難再找到工作,為了糊口亞瑟一度淪為了馬戲班子里一名出盡洋相被人嘲笑戲弄的小丑。整整兩年的時間,他被濃墨重彩地描畫裝扮成一個駝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觀眾的嘲笑。在這樣的自我作踐的過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經徹底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和勇氣,而他仍然選擇活下去。亞瑟嘗盡了世間百味,同時也改變了對很多問題的看法。他后來從馬戲班子里逃了出來,加入了杜普雷探險隊。在五年的探險過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獲得了作為人的尊嚴,以及羅尼等人的友誼。他終于活了過來,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過來。與他的生命一起復蘇的還有他做人的勇氣?;氐綒W洲后,他成為一名雜志的特約記者,他用犀利的筆對天主教的偽善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銳捕捉到政治上風云變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燒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險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嚴的肯定,在與教會的較量過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槍一樣直插敵人的心臟。另一方面,他從始至終都深愛著蒙泰尼里,他對蒙泰尼里的愛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為表達眷戀的一種方式,他在報紙上毫不留情地嘲笑這位主教大人,同時,他又以匿名讀者的身份為他所崇拜的紅衣主教進行捍衛。很明顯,這是他身體里的兩個“我”矛盾沖突的結果吧?而那一次,他為了營救戰友,明知兇險卻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個跟他長得一模一樣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獄中,亞瑟不愿意再妥協,執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兒子和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牛虻被處決了,蒙泰尼里痛失愛子,悔恨交加,最終精神錯亂而死。
十九歲的亞瑟對于蒙泰尼里的愛勝過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騙毀掉了他對于上帝的信仰。他尋求新生,想活在沒有欺騙的世間。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讓他不得不依靠謊言度日。他的痛苦來源于強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間地獄又毀滅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齒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銘心的愛啊,為了愛,亞瑟又一次選擇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對上帝的信仰來拯救自己的靈魂,在第一次失去亞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絕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對蕓蕓眾生的大愛來麻痹自己,支撐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亞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擇,他為了所謂蕓蕓眾生的平安和幸福,犧牲了自己的愛子,飽嘗上帝痛失愛子之悲慟。他后悔了,他在淹沒自己的巨大悲慟中體會到圣父之悲。進一步,他認識到上帝犧牲愛子之悲痛的虛偽,因為基督耶穌可以復活,而自己的亞瑟卻活生生地被自己獻給上帝以邀寵,獻給基督徒作為祭禮。蒙泰尼里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悲痛,亞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死。
一個人的愛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綿長。至親至愛的人對自己的傷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雖非己愿而事實是蒙泰尼里親手鑄就了亞瑟的悲劇。亞瑟不肯妥協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劇命運的原因。他把這個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對待別人的錯誤不懂得寬容,除了尖刻的嘲諷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對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沒有給自己留活路。他過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摯愛的蒙泰尼里和瓊瑪面前,他也表現得那么驕傲那么目中無人。他對自己的痛苦難以忘懷,對于別人的痛苦也缺乏設身處地的深刻體會。因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應當去仇視人群嗎?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該被愚弄嗎?為了保護自己就該像個刺猬一樣對待朋友嗎?即使生命只是個臭皮囊,難道僅僅因為厭惡了人間的丑陋就對它不懂得愛惜了嗎?畢竟,還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時刻。
我認為一個飽經苦難的人,更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擁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贊同亞瑟像一個戰士、斗士那樣悲壯地死去,哪怕它的意義在于揭露宗教的虛偽,為了跟上帝爭寵,為了喚醒中宗教毒害頗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樂的牛虻,永遠地活著。
一本好書,展示的是另一個世界、另一種人生。它把讀者的愛恨悲歡的和書中人物的愛恨悲歡進行溝通交流,讓我們的心靈因為共鳴而得到滋養,變得更加豐盈。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牛虻》當之無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十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里,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后,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十一
說起讀后,讓我記憶猶新的還有《牛虻》這本書。它是我在初二上學期讀到的。
主人公亞瑟甚是讓我欽佩。十八歲的亞瑟自小缺乏父母的關愛,與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徹底顛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個偽君子——共產黨人的一個敗類,所誣蔑,又因神父的調職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處游蕩,磨煉自己頑強不屈的意志,滿身的傷疾成為了他經歷的見證,唯獨他那雙眼睛所綻放出的光芒,在他隕落時都不曾暗淡!
亞瑟,他身上頑強不屈的精神;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無私奉獻的英雄氣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歲的他,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經歷了非人般的困難,但他都一個一個克服了,他改名為“里瓦雷士”成為了一名諷刺現實的小說家——牛虻。左臂扭曲,傷痛都沒使他放棄倒下,反而愈戰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現在的我,我紅了臉,自愧不如。主人公亞瑟經歷那些挫折,都沒使他放棄。而我,一個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棄的想法,我為何不學學他那遇事沉著冷靜的態度呢?為何不學學他那頑強不屈的精神呢?自己為何會考試失利,那還不是和自己上課不認真聽講,回家不認真學習有直接關系嗎?一定奧改掉這臭毛病!
這又讓我想起那句“無論我活著,還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樂的牛虻”。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十二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墒?,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刑場上,牛虻從容不迫,慷慨就義。在獄中給瓊瑪的一封信里,他寫上了他們兒時熟稔的一首小詩: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歡樂的飛虻!至此,瓊瑪才豁然領悟:牛虻就是她以往愛過而又冤屈過的亞瑟。
讀了這本書讓我明白,成長,是艱難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誰有勇氣,誰跑得快,誰就活下來;否則,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難免要流眼淚的,擦干了,站起來,就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自我的話說,他從死亡那里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對于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饑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當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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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十三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以往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愿活著。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農場里牽馬拉鐙,在雜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場里干臟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比較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并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你并不是在發現你自我,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我。所以,別急于發現你是誰,而該急于決定你想做誰?!蔽覀冎砸挥隼щy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于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感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感情的滋潤,那么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感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墒遣还軔鄣萌绾误@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感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感情。雖然,感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我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我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感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感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可是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感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意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感情都拋棄了。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感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能夠借鑒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期望永存!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十四
看到這本書,我好似感覺與之相識已久。
首先,介紹下牛虻這種動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來的。牛虻,虻的俗稱,為中形到大形的種類,強壯而有軟毛,通常稱為牛虻。頭大,半球形,或略帶三角形。復眼很大,某些雄蟲接眼式或離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綠紅及其它金屬閃光;單眼有時消失。觸角有長、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節分明,端部3-8節愈合成角狀??谄鬟m于刺螯及吸收。成蟲白天活動,以午時為活動高峰。善飛翔。池邊、水傍常見,飛行迅速。有時吸取花蜜,但最普通為好血性。雌蟲有強度螯刺能力、牛馬等厚皮動物亦易受其侵襲,因此,虻類為重要畜牧業害蟲。牛虻一詞是源自希臘神話,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為牛虻,就是說明主人公是一個堅定的反教會的斗士。本書主人公一開始叫希勒。他本是紅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生子,卻生長在有錢人家里,他開始還幻想著教會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卻被一直相信并崇拜的紅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賣而被抓進牢獄,最終他是信守著意大利青年黨沒有供出任何的消息。當他出來時,她女朋友瓊馬卻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雙重打擊,他最敬愛的教父出賣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終于幻想破滅。民主和教會是不會共存的。他演繹了一場假自殺讓所有人都認為他已經自殺身亡,但他卻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變身牛虻出來的時候已經過了。當初的.希勒已經變身成一個諷刺大家,他經歷一切磨難,他由有神論者變成一名無神論者并與教會為敵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后才會涅盤成為一名成功的人。當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時候,他已經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毀成一個受病痛折磨,跛腳殘廢的人同時也變成善于諷刺堅決反對教會走私武器煽動變動的牛虻了。命運總是愛和人開玩笑,他見到了以前的女朋友,并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這,要說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黨的負責人,和希勒一齊被抓,并且向教會提供消息。在回到國家后,牛虻便加入了反教會的組織,并用自己辛辣的語言諷刺意大利教會。人總是會成長,雖然牛虻身體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經成為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書本到最后在監獄里見到紅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親生父親,牛虻勸說父親放棄教會和他一起抨擊教會,可是在耶穌和兒子之間,蒙泰里尼還是選擇了耶穌??墒钦驗檫@選擇,他在圣體節時說出了一番令信眾莫名其妙的話,可能是他良心發現,他心里對兒子愧疚。到最后這位紅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凄美的結局。書中值得我們學習的是,牛虻對事業的執著和堅定。我們不應該像前期的希勒那樣只有幻想。有時候覺得,我們都是在幻想,我們沒有遇到過那些挫折,也正是因為沒接觸到這樣那樣的挫折,我們才會熱衷于幻想。以前我一直覺得我不是個書呆子,但在生活上我總發現,我就是個書呆子,或者連書呆子都不算,就是個徹底的呆子。總之,我們還年輕,還有機會去學習,去實踐,不要等了以后才來感嘆我以前為什么不嘗試做一些什么。
msn(中國大學網)。
牛虻學生讀后感(通用15篇)篇十五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題記。
小說的主人公亞瑟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中,由于經常受到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卻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師慈父,并且他認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和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獻身的人是不獨立的。當遭遇最親愛的神父那痛徹心扉的欺騙與背叛時,當受到最心愛的瓊瑪那沉重的誤解后,當周圍的所有都將他孤立時,亞瑟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幾乎要發狂。從此,“亞瑟”死了,他的“靈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為了一只“牛虻”。
在這十三年里,痛苦和艱辛如地獄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著他,令他遍體鱗傷。誰能想象,一個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獨無依的人會怎樣樣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許僅有勞累才能讓他忘記心中的痛。可是或許生命又給他開了一個玩笑,白熱病席卷了美洲大陸,此時的他已經是被死神拽著腳了,但苦痛并沒有帶給他軟弱,帶給他的反而是堅強!十三年過去了,此時呈此刻我們眼前的是一個飽經風霜,意志堅強,機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這個以往讓他無比悲痛的地方,在此進取投身于自由民主運動,但結果還是讓人心碎,為了營救那些為人民自由而戰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開了槍戰,救了戰友們,自我卻因為沒有子彈而被捕。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僅有堅持著我們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難的都集中到身上時,勇往直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能夠激發靈魂的高貴與偉大的,僅有虔誠的信仰。在最危險的情形下,最虔誠的信仰支撐著我們;在最嚴重的困難面前,也是虔誠的信仰幫忙我們獲得勝利。亞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經受無數艱難險阻后,仍然笑對未來。我們又何嘗不能做到呢我們應當學學亞瑟。無論有什么困難時,總會有信仰支撐著他,讓他毫不退縮。
身為一名醫學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醫學生誓言仍然響徹耳邊。選擇了醫學,選擇了成為一名醫學生,就已經選擇了和其他人走一條不一樣的道路!大一時的懵懂已過,我們正在經歷著大二的成長。但我明白當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潔在心里,而一份職責已悄然落在肩頭!只因為選擇醫學,只因為我們是醫學生。以往在我們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們摸著油油的尸體,挑著微小卻致命的病毒……但那些為以后臨床做準備的一切都過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尋找方向,尋找未來的路,也許還在迷惑著,但我會堅信自我內心的聲音,堅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來我們是勤奮的,只因為我們應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應對的是獨一無二的生命,應對信任和依靠,我們別無選擇!未來不明白會有什么在等待我們,而此刻我們能做的唯有好好學習知識,有一天能夠救死扶傷,不枉費我們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樣艱險,有了信仰,我們就會有支撐自我走下去的勇氣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