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良好的規章制度能夠為組織和個人提供明確的指引和規范,使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學習和了解吧。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一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于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臺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后,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衛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后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1、事故處理程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并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后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采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準。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二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組織
1、學校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二、安全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于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臺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后,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衛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四、安全檢查
1、學校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后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五、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程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并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后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六、安全應急預案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采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準。
駕校一般都希望教練車的使用時間能長一點,這樣可以盡量降低成本。為使公司教練車能持久的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延長使用壽命,杜絕機械事故,從而保證公司任務的圓滿完成,特制定教練車管理制度如下:
教練車的維護
(1)教練車堅持實行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等。
(2)日常維護由教練員負責。
(3)一級維護由教練員協助學校修理廠進行。
(4)二級維護由學校修理廠負責。
(5)教練車維護內容按照交通部門的規定。
(6)教練車維護后要認真填寫車輛技術檔案。
一、 車輛三檢制度教練車每日例行三檢,一是出車前由教練員帶領學員對車輛的.水、機油、電的三查和燈光、喇叭、傳動、制動、輪胎氣壓六檢;二是教練中停車檢查,以檢查上述部位為主;并檢查發動機、傳動機構、行路機構是否有異常變化,并予排除;三是收車后上檢車臺,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一般故障和隱患隨時以小修的方式予以排除,并做好衛生整潔的清理。
二、車輛維護制度根據教練車輛的行駛里程或摩托小時及日常的檢查情況制定車輛維修重點和保養計劃。一保以堅固、潤滑為主,附帶小修;二保除包括一保的全部內容外加各總成的外部檢查,并對各總成的各種潤滑油進行補充,確保教練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隨時適應教學教練的高度需要。
(1)教練車必須達到牌證齊全,技術性能良好,并有交通部門規定的統一教練車標識。
(2)未經批準,不準挪用教練車進行客貨運輸。
(3)與培訓無關的人員不準乘坐教練車。
(4)教練車必須在規定的路線進行訓練。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三
為規范連鎖門店餐廳安全管理,確保門店做到安全生產,特建立連鎖門店辦公室/電腦房安全管理規定:。
1、嚴禁在辦公室/電腦房吸煙,辦公室/電腦房內或門口要設置滅火施設。
2、微波爐/電熱水壺/打印機/電腦等設備的使用必須嚴格按操作流程進行。
3、保持地面干凈,無廢棄物,無無灰塵,垃圾筒要及時清理干凈。
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接線板,禁止超負荷使用,有需要時要找專業人員進行安裝。
7、辦公室/電腦房的相關資料分類整齊,重要資料要特別存放。
8、電腦房的溫度和濕度分別不超過30度和70度,遠離高溫,油煙和粉塵等。
9、辦公室/電腦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進出要隨手關門,電腦要設立保護密碼。
三、此規定自通過執行日起,各門店管理人員需組織學習,建立檔案并將規定上墻。
四、相關處罰規定。
1、發現門店未落實此管理規定的,對門店管理人員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2、因門店未落實管理規定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直至除名。
知味觀連鎖分公司。
20xx年10月30日。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四
主扇風機房、主泵房、凈化站、物資庫、劇毒物品庫、化驗室、檔案室、資料室等和其他要害特殊部門均屬于特殊崗位。
二、特殊崗位錄用的員工,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個人素質,錄用前必須認真接受審查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錄用。
三、特殊崗位的員工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對特殊崗位及其周邊要經常進行巡回檢查。
四、嚴格執行出入制度,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入內,凡參觀、視察、培訓、實習及工作需要必須進入特殊崗位的人員,應由公司辦公室批準,并有專人帶領,在指定的范圍內從事工作和活動,同時做好出入登記手續。
五、未經公司同意不準對特殊崗位的建筑物、設備及有關資料進行攝像、拍照、抄錄和測繪。
六、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要設專人保管,建立健全收發帳目,完備收發手續。防火、防爆措施應符合安全技術規定,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七、特殊崗位的員工,要時刻注意警惕,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報告。
八、特殊崗位的設備需要檢修時,應對參加檢修的員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說明,并對人員、檢修項目、時間等作出詳細記錄。
九、、特殊崗位的員工,要認真執行保衛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五
為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中的事故發生,保證正常訓練,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建立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教學工作檢查,日常安全工作檢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終安全工作評比。
2、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保證安全訓練,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門關于進場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組織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訓練等有關知識。
3、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每年進行報廢和更新。
4、教練車上的副制動踏板、副后視鏡、滅火器要齊全有效。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上車系好安全帶,按規定的時間、路線訓練。
6、禁止教練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1、公司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不定期地組織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時發現問題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專人負責按時落實。
3、訓練中發生事故,應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并立即向公司安辦、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做好事故記錄。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六
為加強安全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絕和減少訓練事故,保證正常訓練,制定本制度。
1、學校建立安全領導小組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2)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處理訓練事故
(4)組織實施安全事故
1、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學校訓練隊教練員應提高隊訓練安全工作的認識,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訓練隊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練員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2)交通、公安部門關于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安全訓練知識;
(4)訓練事故分析。
1、按國家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
2、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報廢和更新,報廢車不能做教練車。
3、教練車的副制動踏板、副加建踏板、副后視鏡、副離合器踏板要齊全有效。
4、每臺車配備一個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和更新。
5、訓練期間每臺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
6、停放時教練車集中停放,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后,車鑰匙統一交到門衛集中保管。
7、訓練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保證安全訓練。
8、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后的三檢制度,嚴禁帶故障訓練。
9、禁止教練員酒后執教和學員酒后訓練。
10、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訓練車。
1、學校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安全檢查在定期安全教育前進行。
3、安全檢查內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事故制度落實情況
(2)按20%比例抽查教練車,重點檢查轉向,制動等裝置。
(3)學員使用安全帶情況。
(4)有無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
(5)有無酒后訓練情況。
(6)教練車安裝的安全附屬裝置是否有效。
(7)教練車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在道路上訓練。
(8)有無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教練場。
4、檢查中問題的處理、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求責任人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應停訓,調整訓練車輛。
1、事故處理程序
訓練中發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無論是在訓練場或是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移動傷員時應做好標記),并立即向學校、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
(2)接受事故調查,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筆錄。
(3)協助有關人員處理事故現場。
(4)必要時留下現場證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
2、事故劃分
(1)與其他發生事故責任。訓練事故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以交通公安部門認定為準。
(2)獨立事故責任。獨立事故教練員應負全部責任。有證據證明學員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減輕或免除教練員責任。
3、事故賠償
(1)賠償費的負擔。按事故實際損失額學校承擔70%,教練員承當30%。
(2)賠償程序。訓練中發生事故,在確定責任呢的基礎上,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保險公司賠償范圍,或保險公司免賠部分,先由學校統一支付,而后追償教練員應承擔的部分。
1、安質處負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2、安全應急預案內容包括:
(1)突然出現異常氣候,訓練中需采取的應急預案措施。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搶救和調整訓練車輛。
(3)車輛出現緊急情況時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況的處理。
3、安全緊急預案啟動由校長批準。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七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學校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管理、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道路運輸源頭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強化源頭安全目標管理,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和結合我校培訓源頭安全管理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考核評比的依據是市安監局、市交通局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我校下屬的各職能部門。
第四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階段性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確保源頭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有效實施。
第五條源頭安全實行部門管理,各受考核單位的負責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
第六條各受考核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與安全管理目標,職責明晰,按規定落實安全管理經費,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各項保障措施。
第七條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第八條考核各培訓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人。
第九條年終源頭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由安全管理委員組織人員進行,并提出初步意見,提經理辦公審定后按《職工獎懲規定》實施獎勵。
第十條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各30分,安全控制指標為40分。評分實行倒扣計分方法,即基本分減去扣分為考核實得分。
(一)工作目標及評分標準(30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經費落實。未落實機構扣2分,未落實安全經費2分。
2、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規劃、
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未做到每項扣2分。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檢。
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隱患整治督辦任務并進行初驗和申請驗收。各項制度未落實一項扣2分,檢查少一次扣1.5分,未督促整改每項安全隱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請驗收每項扣1分。
4、強化安全日常監管,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記錄。人員不到崗、到位的每次扣3分,無工作日志每次扣0.5分。
5、做好“環境整治”、“培訓秩序”、“人口密集型場所安全”、“安全生產月”等季節性專題安全工作,做到工作有規劃、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每項工作未開展扣3分,效果不明顯每項扣1分。
(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標準(30分)。
1、按通知要求參加上級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無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不按時上報有關安全工作總結及資料的,每次扣2分。
2、凡發生行業安全事故必須在6小時內上報,未做到每次。
扣2分。
3、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到市。
處述職,接受訓導。未做到扣5分。
4、各類事故報表要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未做到每次扣1分。
5、層層分解培訓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不分解扣10分。
(三)安全控制指標及評分標準(40分)。
1、凡突破市駕辦下達的各類安全控制指標中一項的,取消評獎資格,每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扣2分,不及時上報每次扣2分。
2、凡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死亡3人,重傷9人以下),每次扣10分,發生重特大源頭安全責任事故的,取消評獎資格。
第十一條將把安全控制指標作為考核各部門負責人政績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
第十二條同樣問題一年內發生一次以上重特大源頭安全責任事故的,罰責任人500—10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三條年終考核總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責任單位為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總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責任單位為安全管理工作達標單位。
第十四條安全先進單位、達標單位可參照《職工獎懲辦法》進行獎勵。
第十五條具體獎勵辦法:
1、被上級機關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領導、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安全員每人獎勵200元。
2、被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科室負責人每人獎勵100元。
3、被評為先進個人的每人獎100元。
4、造成重傷以上事故,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罰款100元。
5、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輕傷事故,對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
6、造成死亡、火災事故,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或留用察看,直至開除單位,如觸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責任。
7、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擅自動用設備等,而造成設備損壞等或人身傷亡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加重處罰。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八
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護環境,保障職工健康,使放射性技術應用很好的為企業生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環境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為防止他人無故進入附近地區,應設置安全區,并在安全區的邊界有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牌。
2、定期對放射源進行監測,檢查是否泄漏。
3、對放射源照射的樓板上加設防護鉛板,避免對其他人員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裝使用新源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放射保護條例》。
5、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行應急照射。
6、廢放射源必須請專業部門進行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7、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并接受個人計量檢測。
8、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受到的射線照射,應低于國家《放射保護規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員的限制標準。經國家主管部門檢測超標時,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應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裝置上設明顯的放射性標志。
10、崗位人員每班記錄好詳細的崗位交接班記錄,包括設備的存在狀態、運行情況。
11、設備專業檢修工作人員每周定期進行例行檢查,并做好詳細的記錄,包括設備有無丟失、設備運行狀況,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等。
12、公司設備部、設備使用單位在節假日期間,對放射性設備進行檢查,檢查有無丟失情況,并做好記錄。各檢查人員檢查中發現丟失、被盜、泄漏等情況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組,公司立即報告市環保局、衛生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
13、含源設備的使用場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使用的設備必須進行登記,暫時不使用時,向地方環保部門申請,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儲藏,并做好相關的移交手續。
1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職工認識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當發生泄漏或丟失、被盜對人員及環境所產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本管理制度進行認真管理,防止出現意外,給國家、集體及個人造成損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嚴格事故管理,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6、2一旦發生放射事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控制事故影響,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向衛生、公安部門報告,對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的同時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
16、3公司安全部應建立全面系統和完善的事故檔案,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九
為防止學校財產流失、被盜現象發生,確保校產安全,特訂立以下校產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視校產安全工作,各部門根據實際制定防盜制度,建立防盜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有領導帶班、專人值班,并辦好交接班手續,責任到人。加強門崗值班工作,加強夜間巡邏值班,做好值班記錄,及時排查不安全因素。出問題要嚴格追查值班人員責任。
三、建立健全校產登記清冊,做到財產管理有專人負責,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帶班領導應在每天下班前巡視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門窗是否關好,每周一早上應對學校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儀器室等重點處室的設備情況進行清查,確保重點部位、貴重財產的安全。
四、防盜配套設施應配置到位(如鐵門、防盜網、報警器等),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學校要與綜治副校長,村鎮治保主任、聯防隊建立匯報聯系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抓好周邊治安整治,深入開展“平安校園”的建設。
五、要加強防范,做好整改,徹底消除不安全隱患,讓犯罪分子無可乘之機,保證校產萬無一失。同時要求保障信息暢通,學校發生被盜事件后應及時報告。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
1、主管前廳業務運轉,協調前廳各部門的工作,負責制訂前廳的各項業務指標和規劃。
2、每天檢查有關的報表,掌握客房的預訂銷售情況。
3、掌握每天旅客的抵離數量及類別;負責迎送、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
4、嚴格按照前廳各項工作程序,檢查接待員、預訂員、行李員等工作情況。
5、配合培訓部對前廳員工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并具體指導員工各項工作。
6、與財務部密切合作,確保住店客人入賬、結賬無誤。
7、協調銷售、公關、客房、餐飲以及工程維修部門,共同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監督營業報表,并進行營業統計分析。
9、負責處理和反映跑賬、漏賬等特殊問題。
10、收集客人對客房、前廳以及其他部門的意見,處理客人投訴。
11、與安全部聯系,確保住店客人安全,維持大堂的正常秩序。
1、臺風及強降雨信息由前廳部負責收集。
2、當收到各類信息時,前廳通知相關部門,并及時將各類預警信號掛于大堂。
3、前廳作為各部門的協調中心,如接報有物件因臺風或者強降雨而損壞,即時用相機將現場拍下,便于日后索賠保險。
4、根據臺風強降雨工作程序檢查各部門的完成情況。
5、綜合各部門的報告,匯總成臺風或者強降雨的匯報,如無物品損壞,則在值班記孫上登記即可,否則,另作詳細書面報告。
6、大堂副理及總機應密切注意臺風及強降雨動向,并即時將信息傳達給各部門。
1、及時趕到發生火警的現場。
2、接到報火警警報時必須帶上工具:
——電筒。
——手提對講機。
3、勘證火警情況,向保安部提供確切的情況及確定是否通知消防隊或是假火警。
4、協助酒店的滅火行動。
5、指示總機房做應爭情況。
6、警急情況下,撤退是必要的,大堂副理應協助總機房用緊急系統向客人宣布火警情況并指示客人用走火通道撤離,并取得的幫助。
7、隨時與火警現場的保安人員保持聯系。
8、必要時,大堂副理要留在火警現場等待消防車的到達。
火災撲滅后,大堂副理與消防中心人員檢查現場和準備報告。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一
1、作業隊物資設備室制定設備(物資)制造、采購、檢修、保管、使用、檢查驗收、事故調查處理、有限賠償、責任追究制度。落實責任,嚴格抓好落實,確保設備、物資使用狀態安全可靠。
2、設備管理員、材料員必須按規定做好設備(物資)的進場驗收、安裝檢驗,確保有關許可證件,合格證件必須齊全有效。
3、按時檢修消防器材,做到狀態良好、安全可靠、保證使用。
4、機械設備使用實行定機定人管理,操作者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上崗。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范圍以外的操作人員(攪拌機司機等),參加公司設備物資主管部門培訓、考試、領證。
5、設備物資室要指定專人做好設備物資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與完善有關技術檔案、臺帳和隱患檢查整改記錄。
6、作業隊配備的設備、機具進場時,安裝后使用前由設備物資室與安全質檢室聯合進行檢查驗收,特種設備還須經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鑒定合格方可使用,小型機具應開具準開證。
7、作業隊自選采購的設備,由物資設備室負責去上級主管部門報批,采購合格廠家的產品。租賃的設備必須簽訂租賃合同。
8、作業隊使用的設備、機具要按規定進行使用中的維護保養,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9、作業隊按日常和定期檢查制度規定,由設備物資室與安全質檢室聯合開展日常和定期檢查活動,填記檢查記錄,認真做好隱患整改,限期整改的問題應下發通知單。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二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對公司安全管理實施“以責論處”的工作原則,從公司到各部門都應根據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進行管理,對在工作中因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進行責任追究并給與相應的處罰。
2、對安全事故及安全隱患的責任追究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責任追究上要一級管一級,下級對上級負責。公司各部門及科室對公司直接負責,各部門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管及生產部門的班組長直接對本部門直接領導負責,一線生產員工對所在的班組基層管理人員負責。
(一)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1)企業的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4)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經理/主管的安全職責。
(1)經理/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車間貫徹執行。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認真監督、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職工進行本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及時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職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處于完好狀態。
(5)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防暑飲品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職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6)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組織本部門安全管理架構,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三)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加以處理,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和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材.
(5)發動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整潔。
(四)車間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安全技術與工程技術的統一,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本專業的安全技術規程。在編制開、停工技術改造方案時,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經常對生產操作人員、檢修工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組織開展技術練兵活動。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5)參加有關事故調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
(五)車間安全員的職責。
(1)負責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協助車間主管、班組長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搞好本車間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經常組織防事故演習。
(3)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4)每天深入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緊急情況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5)負責車間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掌握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六)員工的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各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工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出詳細記錄。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4)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和清掃工作,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七)設備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負責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定、
(3)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對存在重大問題的設備要及時組織修修。
(4)對外來檢修和有關人員,應組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安全部門是生產經營單位領導在事故預防工作方面的助手,負責組織、推動和檢查督促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2)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事故預防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傷亡事故、職業病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事故預防工作的意見。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班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對安全技術規程的熟悉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的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督促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從業人員的經常性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8)制定年、季、月事故預防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9)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生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0)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1)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反映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
1、全體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2、各部門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
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組織職能部門對各部門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匯總,考核各部門對安全落實情況并負責定期通報。
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有針對性開展職工喜聞樂見的安全活動,同時按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內容詳實、規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檢查、考核工作。
5、班前十分鐘安全教育由各車間及班組長組織實施,并由當班班長認真填寫安全活動記錄,做好保管、存檔。
1、經常性檢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附《5s/安全檢查表》。
2、專業性檢查(如設備操作、規章制度、電器設備等);
3、部門自我檢查:
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邊環境衛生、通道暢通等;
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毒性等。
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種使規定、操作方法等;
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電器設備是否整潔完好,線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其它防護的安全性:注意通風、防暑降溫、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4、公司安全檢查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每月進行一次部門安全檢查,由部門自發組織,每周進行一次,并形成檢查記錄。
安全事故分類:人身意外傷害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來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竊安全事故。
原則:救人第一,減少損失;合理安排,保障生產。
1、人身意外傷害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時,要立即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及事故嚴重程度采取相應措施,觸電事故要立即切斷電源,展開現場緊急救護工作,出現昏厥情況的,要進行人工呼吸;機械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機器運行,造成外傷的要立即進行應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時報告當值車間主管,車間主管報主管領導和管理部(或總經理),管理部(或總經理)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安排車輛并協同生產負責人將受傷員工送至臨近醫院救治,暫時找不到車輛時,要立即撥打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療的,要安排好陪護人員,并通知其家人,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作好理賠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災事故:若公司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應急性撲救,火勢過大時,要及時撤離,并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管理部(或總經理)在接到報告后,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組織人員疏散、救火及各類財產的轉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并上報生產經理,若有人員傷亡,應立即組織救護,先做臨時性包扎或止血,同時安排車輛,送臨近醫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的,安排人員陪護,并通知其家人,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作好理賠的前期工作。生產經理及部門領導要速度趕到現場,組成臨時指揮小組,全面組織救護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員工在公司內(或公司附近)出現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領導,由主管部門領導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同時受傷人員不可隨意活動,以免傷情擴大,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組織搶救,作好善后處理工作,同時聯系工傷理賠部門,并上報總經理。
4、外來暴力傷害事故:若發生外來暴力事件時,公司每一個員工(包括保安人員)都有權力將之驅出廠外,并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配合公安機關作好調查處理工作;若有人員傷亡時,辦公室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及時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
5、重大失竊安全事故:若公司發生重大失竊安全事故時,失竊部門要立即上報部門負責人,同時保護好現場,部門負責人上報管理部(或總經理),在確定并非內部人員所為后,撥打110電話報案。管理部(或總經理)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配合公安部門作好有關調查取證工作。
6、救治地點(醫院):重大傷情與勞動局工傷保險處聯系并立即去市立醫院就醫。
各部門負責人參照公司《獎懲制度》執行,監督部門:管理部。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三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設備、企業財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四條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主,防消結合”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叁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nextpage]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準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後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設備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設備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設備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2.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叁加搶救,一面沈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濕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制定單位:
日期:
最新駕校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選14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船舶港內安全作業的監督管理,強化海事監管效能,提高海事執法服務水平,促進港航經濟的發展,保障國家人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對外國籍船舶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立法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船舶港內安全作業”系指船舶在港內的以下作業:
(一)船舶拆修鍋爐、主機、錨機、舵機、電臺;
(二)船舶試航、試車;
(三)船舶放艇(筏)進行救生演習;
(四)船舶燒焊或明火作業;
(五)船舶懸掛彩燈;
(六)船舶校正磁羅經;
(七)船舶在港內進行可能影響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它作業。
第三條船舶港內安全作業應提前24小時向海事管理機構書面報備。拆修作業或明火作業等在特殊情況下不能滿足提前24小時報備要求的,船舶應不晚于作業前2小時向海事管理機構書面報備。作業完成后應及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四條船舶在港內進行安全作業,需在作業活動開始前由船長或通過其代理人向所在港區的海事管理機構提交船舶港內安全作業書面報備材料。
報備內容應包括:船名、船舶經營人、停泊位置、船舶載貨狀況、作業種類、作業時間、安全防范措施、船長安全聲明、作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聯系人、聯系電話)、報備人聯系方式。
船舶從事拆修鍋爐、主機、錨機、舵機、電臺,還應提供作業項目及部位,應急備車時間。
船舶從事試航、試車,還應提供試航證書及船舶航行的區域說明。
船舶從事燒焊或明火作業,還應提供動火部位及項目,消防車(船)監護情況(適用時),可燃氣體清除證書,安全員及作業人員姓名。
船舶從事懸掛彩燈作業,還應提供彩燈懸掛示意圖。
船舶從事校正磁羅經作業,還應提供羅經校正人員的資質證明及船舶航行的區域說明。
第五條海事管理機構對船舶港內安全作業提交的報備材料應及時登記,并按本辦法及相關規定進行審查。
如海事管理機構對報備材料有異議,應立即在作業前向船舶提出整改要求。船舶整改完畢后,方可進行作業。
第六條船舶在所報備的作業開始前未收到海事管理機構不同意見或提出整改要求的,即可按原報備計劃實施作業。期間所報備的作業內容如有變動應重新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備。
第七條船舶所報備的港內安全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清除有關安全隱患,并通過vhf或其它通訊設備報告海事管理機構。
第八條在大風、大浪等惡劣天氣或其它可能影響港內安全作業的情況下,船舶不得進行或及時停止有關港內安全作業,并于重新作業前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九條船舶在進行港內安全作業期間,應按有關規定顯示號燈或號型,并保持vhf守聽。
第十條船舶試航、試車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船舶試航應盡可能選擇在白天能見度、海況良好的情況下進行。
(二)船舶試航應避開航道、狹水道、通航密集區等重要通航水域及水產養殖、重點捕撈區。
(三)船舶試車時,應注意船尾部的周圍環境,冬季應注意海冰的影響,應不危及其它船舶和港口設施的安全。
(四)船舶在試航、試車時應配備足夠的合格船員。
第十一條船舶放艇(筏)進行救生演習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不得隨意施放救生或求生信號。
(二)船舶不得將救生艇用于交通及其它目的。
第十二條船舶進行燒焊或明火作業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承接作業的單位必須具備船舶修理從業資格。
(二)從事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明。
(三)船舶進行燒焊或明火作業的條件應符合國家標準gb/t1336—92第三條的有關要求。
(四)明火作業場所需要進行測爆檢查的,必須清除艙內油、氣,取得船舶可燃氣體清除證明,并在報備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出示。液化氣船、散裝液態化學品船和油船明火作業,還應遵守其它有關的特別規定。
(五)測瀑合格的艙室或處所,明火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前和作業中,必要時,應有專人對施工區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復測可燃氣體濃度。
第十三條船舶懸掛彩燈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做好有效遮蔽,不得影響船舶自身應懸掛號燈的發光效能。
(二)船舶懸掛彩燈不得與附近的助導航設施的發光效能相同或相近,以免影響其它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十四條船舶校正磁羅經時應注意:
(一)不得在錨地、通航密集區、水產養殖區、重點捕撈區進行。
(二)對中國籍船舶的磁羅經校正,應由符合海事管理機構要求的人員進行。
第十五條海事管理機構應建立備案審查制度,對報備的船舶港內安全作業,加強船舶作業期間的現場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在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作業船舶不符合管理規定要求的,應及時責令船方糾正;對拒絕糾正或未達到規定要求嚴重影響安全的,現場監督執法人員應責令船舶立即停止作業。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船舶不按規定報備港內安全作業、作業中不遵守有關規定、不按要求進行糾正或不按要求停止作業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中國海事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