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訂和更新應該及時進行,以適應新的環境和需求。規章制度是我們組織長期探索和總結的成果,通過分享一些規章制度的成功經驗,希望能夠為大家提供一些啟示和思路。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一
學生進出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管理,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保障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學生上午6:30進校,保安上午6:20開門,學生必須按時到校,嚴格執行作息時間,不能過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學生進校后在教學樓北側站隊。
2、學生不準帶與學習無關的書籍、玩具、管制刀具及危險品進校門。不準將零食帶進學校,校內不準吃零食。
3、值班教師上午6:20在門衛室值班。
1、各班學生在本班教室外樓道站好路隊,班主任檢查教室門窗關好后,組織學生單隊靠右側按次序下樓,班主任跟隨學生后面護導到大門口。班主任如果當天請假,要及時委托其他任課教師負責護導。
2、教師開車進出校園要謹慎慢行,注意避讓學生,放學時教師要等學生出大門口后再離校。
進校后不能隨意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準后,有家長接才能出校門,同時填好請假條。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二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秋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門衛管理辦法》,園內實施封閉性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外來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園內,特殊情況入園要嚴格執行入校必經園長審批、必掃健康碼、必測溫合格、必登記(身份證、體溫)、必戴口罩要求;對外來入校人員要嚴格管控,對所有入校人員規范測溫,對外來入校人員相關信息進行詳實記錄。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學校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三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乘坐三輪車的學生的教育:家長接送等車停穩以后才能上、下車;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外,不能向車外扔東西。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自行車不準搭人。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系,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眾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范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征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四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五
為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持續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務必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系,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持續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政教主任簽名的出門單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務必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報紙、信件、雜志的收發工作,教工訂購的物品,到門衛室領取。
七、確保學校上課和下課鈴聲的準確,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八、確保學校監控錄像圖像清晰,時間與北京時間同步。
九、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教學樓、綜合樓、行政樓的每一天開關門工作,和人員清場工作。
十、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六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癥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范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范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并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后,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于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并向班主任銷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注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后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并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七
為更好的規范倉庫作業現場秩序,防止庫存貨物在庫情況以及商業機密泄露,特制訂客戶與外來人員參觀或進入倉庫的規定《倉庫進出管理制度》。
1) 公司各部門人員因業務需要,需陪同客戶與外來人員參觀倉庫的,應事先確定參觀庫區與部位,事前通知倉庫負責人,以便予以接待。
2) 本公司各部門人員因業務需要,需陪同客戶與外來人員參觀倉庫的,應事先確認參觀庫區與部位,事前通知項目部負責人,在征得項目負責人同意后方予以接待。
3) 非本公司客戶,倉庫一般不予接待。除政府等部門組織與安排的參觀活動,必須經公司或項目部負責人同意,并在防止泄露庫內貨物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準予參觀。
4) 客戶與外來人員在進入倉庫前,須在安保門崗處登記與領取(佩戴)胸卡。
5) 未經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不得將隨身攜帶的物品或包裹帶入倉庫。
6) 參觀期間,須在部門人員或安保人員陪同下,于庫區安全通道行走參觀。為確保人身安全,一般不得進入貨架區、儲存區,并嚴禁煙火。
7) 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倉庫內攝影、攝像。
8) 客戶與外來人員離開倉庫時須歸還胸卡,并在人員進出登記本上銷賬。
(2012年12月修訂)
(一)總則
1.倉庫是企業物資供應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種物資周轉儲備的環節,同時擔負著物資管理的多項業務職能。它的主要任務是: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降低費用,加速資金周轉。
2.置要根據工廠生產需要和廠房設備條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內部要加強經濟責任制,進行科學分工,形成物資分口管理的保證體系;業務上要實行工作質量標準化,應用現代管理技術和abc分類法,不斷提高倉庫管理水平。
(二)物資驗收入庫存
3.物資入庫存,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按物資交接本上的要求簽字,應當認識到簽收是經濟責任的轉移。
4.物資入庫存,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5.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憑發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鋼材應涂色標志,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并隨同托收單交財務科記賬。
6.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7.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科長和經辦人處理。托收到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三)物資的儲存保管
8.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轉量小的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類和規格的次序排列編號,上架的以分類四號定位編號。
9.物資堆放的原則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10.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堅決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11.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達到“十不”要求,勿使國家財產發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資,未經科長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折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科長批準。
13.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工作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保衛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四)物資發放
14.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放材料 。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15.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領料數量、圖號、零件名稱和材料用途,核算員和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未辦手續,不得發料。
16.調撥材料,保管員要審查單價、貨款總金額并蓋有財務科收款章時方可發料。發現價格不符或貨款少收等,應立即通知開票人更正后發貨。
17.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拆零的,本著節約的原則,都應拆零供應,不準一次性發料。
18.發料必須與領料人和接料車間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19.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五)其他有關事項
20.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21.允許范圍內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22.創造五好倉庫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五好倉庫的開展。
23.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寫明情況,雙方簽字,科領導見證,雙方各執一份,報科存檔一份,事后發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紀律處分。
24.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卷煙倉庫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工作,預防庫存卷煙遭受損失,杜絕各類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倉庫管理
第二條倉庫實行封閉式管理,倉庫入口處要有“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禁帶火種”等字樣的警示標識,倉庫各區域用標識牌標示清楚。
第三章進出倉庫規定
第三條倉庫員工上班時,必須將除手機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員工儲物柜后方可進入倉庫,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三條進出倉庫區域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倉庫保管員的監督與檢查,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制度,服從保管員的管理。
第四條進入倉庫的所有卷煙,保管員應按相關規定做好卷煙驗收入庫管理工作。
第五條臨時到公司取貨的客戶及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及分揀區,只能呆在“禁火線”以外等候。
第六條快遞公司送貨至公司門衛,由門衛人員通知保管員進行簽收入庫。
第七條進出倉庫的公司人員要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上交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后,在相關人員的引導下,方可進入倉庫參觀檢查。
第八條倉庫區域嚴禁吸煙。任何人進入倉庫區域內,不得吸煙,吸煙需到指定區域。外來參觀人員吸煙的,將不得進入倉庫參觀。
第九條對不能按照《倉庫進出管理制度》的,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進入倉庫。
第十條所有出倉庫的人員主動配合保管人員做好自查,確定沒有攜帶倉庫的任何物品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凡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其處于100元罰款:
(1)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未登記的;
(2)庫房工作人員未按規定收取外來人員火種的;
(3)工作人員攜帶火種進出庫區的;
第十二條凡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其處于200元罰款:
(1)在庫區“禁火線”以內吸煙;
(2)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3)攜帶危險化學品進入倉庫;
(四)未經批準在庫區內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五)未經批準在庫區內使用明火。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八
為嚴格現場的管理,控制車輛隨時進入,特制定如下車輛進出管理制度。
一、除本項目部的施工管理車輛外,其它車輛進入現場必須辦理進場登記手續。
二、進出車輛必須接受門衛保安人員的檢查。
三、對情況不明,車況不佳的車輛禁止入內。
四、進入場區的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車,亂停亂放影響施工者,嚴肅處罰。
五、車輛出場時必須自覺做好清潔工作,以免污染。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九
為加強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的管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學校機動車車輛。
一、除學校公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非必需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領導允許不得入校。
三、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0km/h),禁止鳴笛,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四、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憑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年審合格證等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到校保衛處辦理進出校園通行證,方可在規定時間(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內入校。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校,則必須由要求送貨的部門派人到校門口接待,并在上課時間內進入校園。車輛入校后,必須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志行駛,按位停放。
五、學校校車和教職工車輛分別劃定指定停車區域,固定車輛停放位置。校車和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出入校門時,必須將校內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右下角,進入校園后須將車輛按要求停放。在校園內若本校教職工違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全年獎金和當月績效工資并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客運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學校領導后方可進校。
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八、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保衛處,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之,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訪本校教職員工者隨行機動車輛請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內,請教職員工告知探訪者。
十、如有違反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安全。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
一、家長送幼兒和低年級學生到學校時,必須把孩子送進校門,特殊情況送到班主任老師面前。
二、學校對停在校門的車輛要進行規范停放,教職工的交通工具應按規定停放在車棚內。
三、在學生接送時間里,學校對門前來往車輛的數量和行駛的速度要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五、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六、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志線,服從交通指揮。
七、小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八、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幼兒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時,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九、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坐超載車。學生上下車必須按學校規定認真組織,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數坐車,不得超載。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一
一、加強對家長學校的組織領導、由政教處負責日常事務工作、具體制定教學工作計劃、落實有關管理工作人員、組織開展有關指導工作、同時、認真總結家長學校工作經驗。
二、宣傳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系統傳授家庭教育科學知識、幫助家長優化家庭教育環境、改進教育方法、促進家庭精神文明建設、同時溝通家校聯系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三、抓好家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聘請有教育理論與實踐經驗人員、擔任學校家長學校專職教師、同時聘請教子有方家長擔任兼職教師、改善和提高家長學校授課教育教學效果。
四、重視家庭教育指導教材建設、根據家長的實際需要、按照家庭教育理念和研究成果、編制好體現時代性、科學性和實用性教材、同時收集、整理部分資料供家長學習之用。
五、加強對家長學校的組織管理、建立聽課制度、做到每次活動有安排有記錄、同時做好意見和建議的反饋工作、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組織以班級為單位的咨詢活動、開展對學生的個別輔導工作、按照不同年齡班級的家長、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進行針對性指導、以幫助有困難的家長掌握知識提高教學質量。
七、幫助家長總結家庭教育工作經驗、組織教子有方家長進行經驗交流、同時、做好優秀學生、優秀家長的評比工作、以調動激勵廣大家長參與家庭教育活動的主動性。
八、家長學校開展教育活動以舉辦講座、觀看錄像、召開各種類型的座談會和家教咨詢服務等形式。
九、注意和積累有關文件、各種計劃、總結、重大活動記錄、學校檔案、整理歸檔。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二
1、進庫人員應自覺出示證件,接受檢查并登記;攜帶物品出庫要憑放行條。
2、外來工作人員臨時進出庫,憑油庫發給的臨時出入證放行。離開油庫時要把出入證交門衛回收。
3、進入油庫要自覺接受安全檢查,嚴禁攜帶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內。進庫人員必須自覺將火柴、火機、聚光鏡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門衛保管,嚴禁穿釘鞋進入油庫。
4、外來人員因公進入油庫須經請示油庫領導批準。
5、油庫區內禁止私人會客,探朋訪友。
6、進入油庫的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油庫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追究責任。
7、非本單位職工嚴禁進入油罐區內,若因工作需要應由油庫主管領導批準并指派專人陪同方可,否則追究責任。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三
4)業主雇用的保姆、鐘點工等進出必須事先與業主確認檢看有效證件,讓其辦理出門證方可進入(無證者一律不得入內)。
3)貨車進出規定在2噸以內裝有貨物的小型轎車或面包車,檢查不漏油可直接到大門進出。5噸以上沒有領導同意不準進入小區(吊機、攪拌車、泵車)。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四
為維護公司安全,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據員工守則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物品,均應遵守本制度。
1、總務。
訪客及車輛能按照公司規定執行的監督。
告知訪客車輛停放地點及停放要求。
2、被訪部門。
確保外來人員在訪問時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確保和要求外來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駛。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應著裝整齊完整,公司人員自覺佩戴好廠牌;外部人員需按照門衛要求辦好手續后,自覺佩戴,方可出入公司。
公司人員上班時間因公、因事外出,必須持部門領導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出廠。
所有郵寄、快遞人員進廠時,需出示收貨人員名單,由保安人員聯系好人員及交貨地點后方可進入;由保安人員代收的,需做好登記后并轉發。
外來人員進廠必需在門衛處登記,保衛人員應簡單交代公司有關規定后方可進入。如政府職能部門或找主要領導者,保衛人員需及時電話聯系,經相關領導同意,方可進入。
所有人員進入公司,要走人行道。
所有公司及外來人員嚴禁在公司門口兩側停放車輛,應按照門衛指定區域或地點進行停放。
3、車輛停放區域劃分。
所有外來公司貨車一律停放在假山、旗桿兩側,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停放。
所有來賓、來客及政府部門和個人私家車,一律停放在財務、采購、生產辦及倉儲運輸部門前,其它區域一律不準停放。
所有一分部人員及木工房、工程部、技術研發、生產服務部等人員車輛,自行車一律放置在花園東、門口宣傳欄以北處;電動車、摩托車一律放置在公司大門口以北、技術研發沿街樓以南東墻處。
所有二分部、三分部人員車輛,自行車停放在8車間車棚南側;電動車、摩托車停放在北側。
所有財務、采購、外貿、生產辦、人力、物流、總務、公共關系部等人員車輛,自行車停放在門衛車棚以南至墻角處;電動車及摩托車停放在辦公室后車棚內。
4、其它說明。
所有出廠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外,其他時間人員外出必須憑請假條、出門證、會客證或相關證明,經保衛人員查證后方可出廠,沒有證明者禁止出廠。
對出廠的`外來業務洽談、參觀、來訪等按規定停靠在辦公室門前的車輛,酌情檢查放行。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五
1、即日起,學校嚴格管控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禁止所有人員在辦公、教學區域活動(本校值班人員及防控疫情工作人員除外),未經同意不在校園舉辦任何活動。
2、全體師生要嚴格按照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不要隨意外出或結伴游玩,不要互相串門,盡量呆在家中,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全體學生家長需配合學校及各班主任做好每日健康狀況上報工作;由湖北等地回福清市的師生或家長,應密切關注自己的健康狀況,自覺居家醫學觀察兩周(14天),并主動向學校及所在鎮(街道)社區(村)報告情況。觀察期間要佩戴口罩,不與外人接觸,室內勤通風、勤換氣,家居用品每天清潔并定期消毒。
3、開學時間暫延至2月16日(農歷二十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4、開學后,全體師生每天進入校園都要佩戴口罩并做好體溫測量登記工作。
5、所有外來人員謝絕入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校園的`需得到學校相關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入校,要求入校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配合學校做好體溫測量登記工作。沒有佩戴口罩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六
1、工作人員、到訪人員出入機房應先行登記。
2、禁止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出機房。
3、進入機房人員不得將食品、飲料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機房。
4、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出入機房應遵循以下規定:
(1)非機房人員和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經信息中心負責人批準后,履行登記手續方可進入。
(2)外來施工單位及相關施工人員進入機房施工,須遞交《施工申請》,經信息中心負責人批準,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機房施工。每天施工結束后,施工人員應負責施工現場的'清潔、整理,經機房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機房。
(3)執行網絡搶修和設備維護的技術人員可直接與信息中心負責人聯系后進入,工作完畢后應簽名登記,并負責現場的清潔、整理,經機房維護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機房。
(4)外單位人員進出機房,必須有我方相關接洽人員陪同,機房管理人員跟進。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機房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機房,強行進入的,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6、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給其它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信息保密。對于遺失鑰匙、泄露安全信息的情況要即時上報,并積極主動采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7、機房人員對機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責任及時提出改善建議。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七
1.職工私家車。固定司乘人員,5座轎車司乘人員限3人,7座車輛司乘人員限4人,嚴禁上下班途中接送非本企工作人員。嚴禁上下班途中辦理其他事項。
2.企業公用車除企業工作用車外,嚴禁其他用途。
3.職工私家車車輛僅限本人使用,只用于職工上下班,嚴禁借于他人,確保企業、家庭“兩點一線”。
1.外來車輛除送糧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不得入內。
2.送糧車在廠區大門進行車輛消毒、粘貼封條,方可進廠,停留指定區域;貨物裝卸后,嚴禁停留,立即離廠。
3.外來人員由企業進行測溫、登記,從頭到腳消毒,全程嚴禁與廠區內職工近距離接觸。
進出校園管理制度(專業18篇)篇十八
1、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小區內看房的,中介公司應出具單位相關證明,并提供擔保手續,由公司負責人攜帶辦證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50元/證押金到管理處辦理出入證。出入證每次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如因工作需要,可再次進行延期3個月,該公司員工離職負責人應及時收繳出入證,憑管理處出具的押金條和出入證原件到管理處退還押金。
2、北區所屬商鋪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帶看樓人員進入小區統一走售樓大廳前人行入口(108崗);南區所屬商鋪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帶看樓人員進入小區統一走2棟5棟之間道口(128崗)。進入小區時中介公司工作人員應主動將本人工作證件存放于道口崗,道口崗值班員必須認真登記看樓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與具體人數,并用對講主動與業主聯系,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小區。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將看樓人員帶出小區時,由道口崗值班員核對清點人員后,將工作證退還本人。如離場人員與進場人員不符,道口值班班員有權扣押工作證。
3、如小區業主將鎖匙委托中介公司托管,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帶看樓人員進入小區時應出具《業主鎖匙委托證明》,委托證明上應注明業主的.房號、身份證號碼,以便于道口崗值班員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進入,否則道口崗值班員有權拒絕進入小區。
4、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帶看樓人員進入小區后,要格遵守小區的各項管理規定,配合管理處護衛員搞好小區的安全防范工作,嚴禁業務員及看樓人員在小區內逗留、閑逛、竄棟、竄戶,做到同進同出,如有違規行為或給小區造成安全隱患,管理處護衛員有權隨時將其驅逐出小區,扣押工作證或出入證,該工作人員將不得進入小區。
5、中介公司對完成的房屋租賃中介業務,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將租客信息報管理處備案建立小區租客檔案如有隱瞞給小區帶來安全隱患,管理處有權拒絕該中介公司在小區開展業務,管理處將在第一時間通知執法部門對中介公司進行處理。
6、在《若干規定》中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完成租賃中介業務后3個工作日不將資料報送租賃管理部門的、規避管理,訂立假合同或為無居住證的人員介紹長期承租的將分別處罰20xx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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