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廠房轉讓合同書篇一
地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 工廠轉讓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則,簽訂該房地產轉讓合同。
一、轉讓房地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
房地產座落: 市(縣) 區 街(路) 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轉讓面積: 平方米 占地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業廠房
房屋權利來源: 土地使用權來源:( 劃撥 出讓)
二、房地產轉讓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所有權的轉讓,該產權清晰,無糾紛。否則,甲方違約,該合同無效,并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雙方申報成交價款(或房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經雙方同意、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部門審查批準后有效。
五、雙方議定付款及房屋交付辦法(按下列第 種辦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經房地產交易部門批準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同時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并到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后,甲方將出賣的房屋交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賣,須以定金的兩倍賠償乙方,如乙方反悔不買,則定金歸甲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稅費。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部門存檔一份。
十、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可選擇如下解決糾紛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廠房轉讓合同書篇二
轉讓方(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多次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甲方現有位于,廠房棟層,占地面積m2,建筑總面積m2,廠房具備有紅本《房地產證》,房產證號:號,宗地號。
此售價為甲方實收價格,不包含過戶的手續稅(費)用,(除土地使用費轉讓前由甲方交付外)。甲方應幫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稅(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保證該房產的真實性、轉讓給乙方之前的一切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1、乙方應于本《協議》簽署之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幣),并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給甲方。上述定金同時轉為預付購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元(¥),甲方收到預付購房款后將該房產證原件交付給乙方。余款人民幣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由甲、乙雙方指定銀行進行資金監管,并在廠房宿舍清場完畢當日一次性付清。
2、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清場完畢,余款將作為賠償乙方損失。
1、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房地產價款日內,與乙方簽訂正式《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及《深圳市房地產轉讓登記申請書》各一份,在個工作日內(不含合同簽訂當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國土局辦理有關產權轉讓手續,任何一方不得推辭或有意拖延,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因政府、節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雙方不能按時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收到上述房地產價款后,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房款,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當日起兩個月內,甲方應保證廠房宿舍(包含自用部分)租戶進行清場完畢,以確保乙方按時進駐,順利接管。
4、上述房地產正式轉讓到乙方之日起,乙方正式接管甲方物業并行使一切權利。
5、水費、電費以現租賃廠家離廠當日,甲、乙雙方實抄水電表底為準,甲方負責過戶給乙方。
1、本《協議》簽署時,雙方應就房產及其附屬設施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進行清點確認,同時列明清單,確保上述房地產在產權變更清場后,一并交付給乙方,如有損壞或遺失,甲方則要作價賠償。如租戶在機器搬運時,需對主體墻面改動,甲方應該恢復原狀,以照片為準。
2、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認真履行。甲、乙雙方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條款與本協議沖突,以本協議為準,否則甲、乙雙方簽訂的《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
轉讓方(甲方):
法人代表:
甲方代理人:
受讓方(乙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人:
本《協議》簽訂日期:
本《協議》簽訂地址:
廠房轉讓合同書篇三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 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于 ,位于 ,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用途為工業,土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
目前土地及地上房產產權為屬 所有,房地產證權證號 。
二、轉讓范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設備。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筑物及設備轉讓共計_____元整(金額大寫 元)。
3、由甲方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廠房建筑物轉讓登記到乙方名下,有關契稅及相關費用由 負擔。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 月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權證的變更手續。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后,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整(金額大寫 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證及房產權證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未能辦妥房產證及土地證過戶手續,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要 求甲方歸還乙方已付款項。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 賠償金。
3、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首付款數額的 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八、
廠房轉讓合同書篇四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就乙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工廠的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________市_______ 路_______號廠房連同基地,全部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數目暫以乙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庫存清單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第二條本件讓售價及計算方法:
1.廠房場地、生產設備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細目,總折價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
2.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程度,在50%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50%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3.生產設備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設備殘值計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4.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__萬元,除在本年10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___月份起的帳款均由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并負責通知各廠商,并于甲方收受帳款給予一切必要的協助。
第三條付款方法:
1.前條在第一項的價格,于本協議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余款_______萬元,在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設備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2.前條第四項應收款的價格,甲方應于交收后給付乙方折凈數的半數;其余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第四條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定于_______月_______日為交收日期。定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廠房現場為交接地點。
第五條特約事項:
1.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兩人以上,負責辦理。
2.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3.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4.廠房場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余契稅、代書費及其他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5.乙方現有雇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6.乙方聲明本件盤讓,已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依法決議通過,附件的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違約處罰: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是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予甲方,以賠償甲方。
第七條為確保本件協議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兩名。保證人對于乙方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并愿拋棄先訴抗辯權(保證合同附后)。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廠房轉讓合同書篇五
賣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土地及工業廠房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賣方擁有位于 的一幅工業用地,土地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證》號: ;
地號: ;
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
(其他信息詳見《土地使用證》)
賣方在其上建有工業廠房,并辦有《房地產權證》,其中: ;
(其他信息詳見房地產權證)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廠房以下簡稱為轉讓標的)
1.2 買方購買轉讓標的用于生產經營(包括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
第二條 【轉讓標的概況】
2.1 賣方保證,上述土地及廠房的產權清晰,賣方對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權,有權出售,轉讓標的不存在任何債務,未使用轉讓標的進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
封,不存在任何欠繳地價款、房價款或稅款的情形。
2.2 轉讓標的現已空置,原則上按照現狀轉讓。具體的現狀及交付標準詳見
第九條。
第三條 【轉讓價款】
轉讓標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成交價不含本合同第八條所列之各項稅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根據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承擔。
第四條 【交易定金】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署生效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賣方應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雙方應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內共同至 開立資金監管賬戶。賬戶開立完成后【】日內,買方應當將支付至上述資金監管賬戶。
5.2 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內,雙方應共同至銀行、持新的登記證書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辦理監管資金解付手續,即由銀行將監管資金支付至賣方指定賬戶。
5.3 剩余作為交房保證金(其中 為房產稅清繳保證金),在下述文件齊備的前提下,賣方應當在10日內將交房保證金支付給賣方:
5.3.1本合同第九條所述之交接確認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條所提及的房產稅的清繳憑證。(根據市現行規定,該房產稅由財產所有權人按年度申報清繳,且該稅費并非交易稅種,為此,賣方應當向買方出具房屋過戶登記完成之日前房產稅已經足額繳納的文件/證明。)
5.4 若賣方未能按第九條要求完成全部交接義務,或者存在房產稅欠繳情形,則自交房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剩余部分由買方支付給賣方。
第六條 【賣方指定代理人】
6.1 賣方指定 作為本次交易賣方的全權委托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享受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權利、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甲方義務,即包括而不限于辦理資金監管手續、代為收取轉讓價款、辦理交接手續,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6.3 本合同第三、四、五條的全部轉讓價款應當支付(或由銀行解付)至以下賬戶之一,即買方支付至任何一個賬戶即視為已完成了付款義務。具體按照銀行及土地、稅務等部門的要求辦理。
賬戶一:
開戶銀行:
賬號:
賬戶二:
開戶銀行:
賬號:
6.4 若支付至代理人 之收款賬戶,則其與賣方之間的賬務結算支付與買方無關。
第七條 【過戶】
7.1 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之當日,賣方應當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之《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原件提供給買方。
7.2 賣方收到定金后,雙方即開始辦理轉讓標的的過戶登記手續,包括簽署用于過戶登記的買賣合同(以 市政府規定的名稱為準),至國土、房產部門簽署相關文件,等等。
7.3 過戶登記手續原則上由買方主導辦理,賣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即賣方應當在根據買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若賣方怠于履行義務而致使過戶手續期限延誤或者導致過戶登記手續無法完成,則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7.4 過戶登記手續完成后,由買方負責新的《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的領取。
第八條 【稅費承擔】
8.1 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除(公司)所得稅外,由買方承擔,即:
8.1.1契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交易服務費、評估費(若有)、公證費等等,均由買方全部承擔。具體稅種、稅率依照國家規定。
(公司)所得稅由賣方自行承擔。
8.1.2此外,轉讓標的過戶登記至買方名下前的房產稅由賣方承擔。
8.2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稅費,由買賣雙方屆時協商解決。
第九條 【交接】
9.1雙方應于轉讓標的全部過戶至買方或買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內,共同至現場開始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手續原則上應當在20日內完成。
9.2 轉讓標的全部過戶登記完成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
9.3 在根據9.2條約定結算各項費用的同時,雙方應當辦理水、電等過戶手續。
9.4 賣方應當按照附件一清單將相關附屬設施設備交付給買方。
9.5 轉讓標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會、其他相關部門結算的款項,應當一并在9.1條約定的期限內由賣方結算并支付完成。
9.6 上述過戶、清點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結算事項)手續全部辦理完成之日,即視為交接完成,買賣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完成確認文件。
第十條 【合同解除及變更】
10.1雙方確認,根據現行政策及客觀情況,轉讓標的過戶登記所需的時間預估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因此,本合同第5.2條之監管資金的監管期限亦為銀
行收到全部監管資金后5個月。若非因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轉讓標的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完成過戶,則在上述期限屆滿之次日銀行自動將監管資金及所產生的利息轉回買方賬戶。此時,本合同自動解除,買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賣方應在三日內退還。
10.2 當然,雙方可經協商一致對上述期限予以延長,并在期限屆滿前通知銀行。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未能辦理完成的,依照10.1條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若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以逾期應付款項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11.2若賣方怠于履行過戶登記之配合義務,則自收到買方協助配合通知之日應以轉讓總價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直至賣方履行協助配合義務之日。
11.3 若轉讓標的無法過戶是由于賣方的原因,則買方除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立即退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監管資金)外,還有權要求賣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作為違約金。
11.4若轉讓標的存在任何賣方未披露之爭議、債務、糾紛,致使買方的購買目的無法實現,則買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解除合同,此時賣方應退還收取的全部款項并向買方承擔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與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數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買賣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買方:(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