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通過雙方或多方協商達成一致,確定各方權益和責任的法律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以下是一些常見合同協議的范例,您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參考和借鑒。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一
我們雙方愿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如下爭議:
一、(爭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二、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名稱)______乙方(名稱)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仲裁補充協議書
__________合同第______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并適用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_______當事人名稱(姓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二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書面協議,是雙方當事人所表達的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意愿的法律文書,是將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仲裁合意書面化、法律化的形式。在民商事仲裁中,仲裁協議是仲裁的前提,沒有仲裁協議,就不存在有效的仲裁。
仲裁協議本質上是一種合同,但其與一般的合同又有一定的區別。仲裁協議具有以下特征:
1.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們將爭議提交仲裁的共同意愿的體現。仲裁協議的簽訂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授權仲裁庭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并得到公正裁決為目的。
2.仲裁協議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具有同一性,這使得作為契約表現形式之一的仲裁協議與其他的契約在內容上有所區別。在一般的雙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由于所追求的利益不同,導致他們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對等的,即一方當事人的權利往往是其相對的另一方當事人的義務,反之亦然。而在仲裁協議中,雙方當事人具有共同的目標,即當發生特定的糾紛后,通過仲裁方式予以解決,因此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同一的,這主要表現為任何一方當事人都有權將所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同時任何一方當事人也具有不得就該爭議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義務。
3.仲裁協議的內容具有特殊性,具體表現在:第一,仲裁協議作為一種糾紛解決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既可以約定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也可以事先約定將他們之間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第二,雙方當事人提交仲裁解決的事項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可仲裁性。對于諸如人身權等當事人不可以自由處分的權利,即使發生了爭議或當事人受到了侵害,也不得訂立仲裁協議,以仲裁方式解決。第三,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可以任意選擇他們共同認可的仲裁委員會,而不論該仲裁委員會是否與他們雙方及其所發生的爭議有任何聯系。
4.仲裁協議具有廣泛的約束力。這一約束力表現為:仲裁協議約束著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就協議仲裁的爭議事項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協議約束著法院,法院不得受理任一方當事人已訂有仲裁協議的爭議事項;仲裁協議約束著仲裁庭,仲裁庭應當依照仲裁協議中的授權行使仲裁權,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5.仲裁協議具有嚴格的要式性,即仲裁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
我國仲裁法第16條規定: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根據仲裁立法和仲裁實踐,仲裁協議主要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一)仲裁條款。
訂立于合同中的仲裁條款,雙方當事人在補充合同、協議或備忘錄等中對仲裁意思表示的修改或補充,也構成合同中仲裁條款的一部分。
仲裁協議書是指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之后,雙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訂立的,同意將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的一種獨立的協議。仲裁協議書是獨立于合同而存在的契約,是將訂立于該仲裁協議書中的特定爭議事項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由于仲裁協議書并非屬于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所訂立的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其不受已簽訂的合同的約束,具有更大的獨立性。不論當事人所發生的是合同糾紛,還是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雙方當事人均可以通過簽訂仲裁協議書,將所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
(三)其他有關書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協議。
在民事經濟往來中,除了通過訂立合同等方式達成仲裁協議,由于現代通訊技術的發展,當事人之間以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往來并達成仲裁協議的情形也越來越普遍。這種類型的仲裁協議與前兩種類型的仲裁協議的不同之處在于,仲裁的意思表示一般不集中表現于某一份文件中,而往往分散在當事人之間彼此多次往來的不同文件中。
在這種仲裁協議的類型中,還存在著通過援引其他仲裁條款進行仲裁的情形。例如,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關于涉外經濟合同未直接約定仲裁條款如何認定的請示報告》中,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請求最高人民法院就這一問題作出答復。最高人民法院答復如下:中外雙方當事人訂立的外貿合同中約定合同未盡事宜適用中國和蒙古國之間的交貨共同條件的,因該交貨共同條件即1988年1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供應部關于雙邊對外貿易機構之間相互交貨共同條件的議定書》規定了因合同所發生或者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在雙方達不成協商解決的協議時,應予仲裁方式解決,并規定了具體辦法,應認定當事人愿意選擇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其糾紛,人民法院不應受理因該類合同引起的糾紛。
仲裁協議作為仲裁的依據,必須具備法定的形式。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方式達成的仲裁的意思表示無效。仲裁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達成,已成為世界上普遍認可的仲裁原則。
強調仲裁協議的書面形式,是為了從法律上確認當事人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主觀意愿,特別是雙方當事人就所發生的爭議以何種方式解決發生沖突時,可以以此作為仲裁的依據。
一份完整、有效的仲裁協議必須具備法定的內容,否則,仲裁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根據我國仲裁法第16條的規定,仲裁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是仲裁協議的首要內容,因為當事人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意愿正是通過仲裁協議中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體現出來的。對仲裁協議中意思表示的具體要求是明確、肯定。因此,當事人應在仲裁協議中明確地肯定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意思表示。
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還應當滿足三個條件:其一,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當事人韻意思表示;其二,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示,即當事人簽訂仲裁協議的行為是其內心的真實意愿,而不是在外界影一響或強制下所表現出來的虛假意思;其三,必須是雙方當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意思表示。
仲裁事項即當事人提交仲裁的具體爭議事項。在仲裁實踐中,當事人只有把訂立于仲裁協議中的爭議事項提交仲裁,仲裁機構才能受理。同時,仲裁事項也是仲裁庭審理和裁決糾紛的范圍,即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協議確定的仲裁事項的范圍內進行仲裁,超出速一范圍進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決,經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可以不予執行或者撤銷。仲裁協議中訂立的仲裁事項,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爭議事項具有可仲裁性。仲裁協議中雙方當事人約定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可仲裁性,即屬于仲裁立法允許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的爭議事項,才能提交仲裁,否則會導致仲裁協議的無效。這已成為各國仲裁立法、國際公約和仲裁實踐所認可的基本準則。
2.仲裁事項的明確性。由于仲裁事項是仲裁庭要審理和裁決的爭議事項,因此,仲裁事項必須明確。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應就此達成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基于仲裁協議既可以在爭議發生之前訂立,也可以在爭議發生之后訂立,因此,仲裁事項也就包括未來可能性爭議事項和現實已發生的爭議事項。但不論爭議事項是否已經發生,在仲裁協議中都必須明確規定。對于已經發生的爭議事項,其具體范圍比較明確和具體;對于未來可能性爭議事項要提交仲裁,應盡量避免在仲裁協議中作限制性規定,包括爭議性質上的限制、金額上的限制以及其他具體事項的限制。當事人可以參照仲裁機構的示范仲裁條款對仲裁事項的范圍加以約定。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是受理仲裁案件的機構。由于仲裁沒有法定管轄的規定,因此,仲裁委員會是由當事人自主選定的。如果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不選定仲裁委員會,仲裁就無法進行。
對于仲裁委員會的選定,原則上應當明確、具體,即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可以選定任一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而不受當事人住所及合同履行地、簽訂地、財產所在地等的限制,如當事人對所發生的爭議既可以約定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約定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但如果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同時約定了兩個以上的仲裁委員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只要這一約定是明確的,也是可以執行的,當事人選擇約定的仲裁機構之一申請仲裁,即可進行仲裁程序。
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和選定的仲裁委員會這三項內容必須同時具備,仲裁協議在內容上才能符合仲裁法的規定而成為有效的仲裁協議。
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即仲裁協議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一項有效的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包括對雙方當事人的約束力、對法院的約束力和對仲裁機構的約束力。
(一)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效力——約束雙方當事人對糾紛解決方式的選擇權。
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就糾紛解決方式達成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仲裁協議一經有效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使雙方當事人受到他們所簽訂的仲裁協議的約束。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只能通過向仲裁協議中所確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方式解決該糾紛,而喪失了就該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如果一方當事人違背仲裁協議,就仲裁協議規定范圍內的爭議事項向法院起訴,另一方當事人有權依據仲裁協議要求法院停止訴訟程序,法院也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起訴。
(二)對法院的法律效力——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轄權。
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對訂立于仲裁協議中的爭議事項的司法管轄權,這是仲裁協議法律效力的重要體現,也是各國仲裁普遍適用的準則。我國仲裁法第5條明確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三)對仲裁機構的法律效力——授予仲裁機構仲裁管轄權并限定仲裁的范圍。
仲裁協議是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礎,是仲裁庭審理和裁決仲裁案件的依據,沒有仲裁協議就沒有仲裁機構對仲裁案件的仲裁管轄權。我國仲裁法第4條規定: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同時,仲裁機構的管轄權又受到仲裁協議的嚴格限制,即仲裁庭只能對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約定的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而對仲裁協議約定范圍以外的其他爭議無權仲裁。
根據我國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仲裁協議法律效力的確認機構是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
1.我國仲裁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據仲裁法的這一規定,在我國,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都有權確定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但當雙方當事人分別向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請求確認仲裁協議的效力時,人民法院有權對此作出裁定。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仲裁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不明確的`,由仲裁協議簽訂地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申請確認涉外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仲裁協議簽訂地、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涉及海事海商糾紛仲裁協議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仲裁協議簽訂地、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轄;上述地點沒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轄。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認仲裁協議效力幾個問題的批復》中進一步對仲裁法第20條的規定作出解釋,即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一方當事人申請仲裁機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另一方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如果仲裁機構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已作出決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機構接受申請后尚未作出決定,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同時通知仲裁機構。
終止仲裁。這一司法解釋明確了在雙方當事人分別向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請求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時,仲裁委員會是否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已作出決定成為關鍵,如果仲裁委員會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已作出決定,人民法院則無權受理;反之,人民法院有權受理,仲裁委員會無權作出決定。
4.《仲裁法解釋》進一步對仲裁法第20條的規定作了補充,當事人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沒有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或者申請撤銷仲裁機構的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如果一方當事人就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申請仲裁,另一方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請求人民法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并就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起訴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應當通知仲裁機構中止仲裁。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仲裁協議有效或者無效的裁定后,應當將裁定書副本送達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根據人民法院的裁定恢復仲裁或者撤銷仲裁案件。
三、仲裁條款的獨立性。
仲裁條款的獨立性,也稱仲裁條款的可分割性或可分離性。它是指作為主合同的一個條款,盡管仲裁條款依附于主合同,但其效力與主合同的其他條款可以分離而獨立,即仲裁條款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因主合同的被撤銷而失效,仲裁機構仍然可以依照該仲裁條款取得和行使仲裁管轄權,在該仲裁條款所確定的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范圍內,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我國仲裁法第19條規定: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法解釋》對仲裁協議的獨立性問題進一步明確:合同未成立、成立后未生效或者被撤銷時仲裁協議效力不受影響;訂立仲裁協議的當事人,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并、分立后,仲裁協議對其權利義務的繼受有效,屬于自然人的,死亡后,仲裁協議對其繼承人有效;債權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的,仲裁協議原則上對受讓人有效,但違背當事人意愿的除外。仲裁條款之所以具有獨立性,是由于仲裁條款與合同中的其他條款的差異性決定的。在一項合同中,主合同是關于雙方當事人之間實體權利義務的規定,對這一些條款的違反,權利方將依據實體法的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而處于附屬地位的仲裁條款,是雙方當事人關于糾紛解決方式的約定,即如果當事人之間因主合同發生爭議,將只能根據程序法的規定,通過仲裁方式而非訴訟方式解決。換句話說,如果當事人之間未因主合同發生爭議,仲裁條款就不會發生效力。同時,對仲裁條款的違反,也不產生損害賠償的請求權,而直接導致對仲裁條款的強制執行。
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為。法律在賦予其一定的約束力的同時,也往往明確規定達到具有這一約束力的強制性條件和規范。當仲裁協議違反了該條件和規范時。該仲裁協議無效。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協議在下列情形下無效:
1.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我國仲裁法第16條規定了仲裁協議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協議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因此以口頭方式訂立的仲裁協議不受法律的保護。
2.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仲裁協議無效。我國仲裁法第2條、第3條規定,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三
甲方:___,性別:___,___歲,___年___月___日生。
乙方: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李四,總經理,電話___。
甲方于___年11月進入乙方單位工作,于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期間擔任客戶經理工作,月薪___元并按合同款3%提成。___年___月至___年___月期間擔任演藝督導工作,月薪___元并按合同款3%提成。甲方工作期間,從未享受過年休假和法定休假日。至今乙方沒有為甲方人購買過社保、沒有支付過合同提成款、也未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___年___月___日,甲方訴乙方勞動爭議一案被蜀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___)蜀勞仲案字第236號。現甲方張三與乙方___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過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協議如下:
2、甲方張三自愿放棄其他仲裁請求,以后不再提起與本案有關的其他仲裁請求;。
3、雙方之間就本案無其他爭議;。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仲裁委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日期:______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四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表示自愿將他們之間的發生的財產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裁決的一種書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機構取得對該案件管轄權的依據,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轄權的依據。
仲裁協議的法律特征是:一是雙方當事人的自愿,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異議的,則協議仲裁就不成立;二是雙方當事人可以事先約定,也可以事后約定將雙方的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裁決;三是仲裁協議必須是書面的而不是口頭的。
仲裁協議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即合同中的仲裁條款、仲裁協議書和其他書面方式。
仲裁條款是比較普遍的一種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寫明合同發生糾紛提交某某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條款既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時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仲裁條款不因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而無效。即使合同無效,仲裁條款仍然是有效的。這就是仲裁條款的相對獨立性的具體體現。
仲裁協議書是指雙方當事人表示將糾紛交由仲裁機構仲裁的書面文件。其他書面形式主要指雙方當事人的來往信函、傳真、電報等書面材料。比如,某企業與某公司發生經濟糾紛后,企業發出一份傳真告知公司,該糾紛可以向某仲裁機構仲裁。公司回電認為可以。則企業可以向某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應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項,即雙方當事人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爭議范圍。仲裁事項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超出法律規定范圍的仲裁事項,仲裁機構不能受理。仲裁事項必須訂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確,不可遺漏。一方當事人實際提請仲裁的爭議和仲裁機構受理的爭議,都不得超越仲裁協議中所規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項。
第三,選定仲裁委員會,即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協議中明確由哪個仲裁委員會來仲裁,不能選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仲裁委員會。涉外仲裁可以選擇中國的仲裁機構,也可以選擇其他國家的仲裁機構,比如倫敦仲裁院、斯德哥爾摩仲裁院等。
第一,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不僅及于雙方當事人,而且對仲裁機構行使仲裁權和法院對特定案件行使管轄權都產生一定的效力。對當事人來講,必須接受仲裁管轄;對仲裁機構來講,必須負責裁決協議規定的仲裁事項;對法院來講,不能行使對仲裁案件的司法管轄權。但是如果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或者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則該仲裁協議無效,當事人一方仍然可以重新協商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例如,某機電公司與商貿公司在合同中約定:“如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或者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有約束力。”由于雙方約定了兩個仲裁機構,屬于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如不能從兩個仲裁機構中選定一個,則該仲裁協議就是無效的。
第三,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做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做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甲方________(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乙方________(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甲乙雙方就________(寫明仲裁的事由)達成仲裁協議如下:
如果雙方在履行______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自愿將此糾紛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仲裁裁決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仲裁委員會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五
原告: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
一、本訴狀副本_____份(按被告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__________份;。
三、其他材料__________份。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六
委托代理人:王xx,律師,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代理。
被訴人:xx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
法定代表人:魯xx,xx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王xx,律師,委托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理。
委托代理人:普xx,xx有限公司員工,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代理。
申訴人雷xx訴云南路橋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經申訴人與被訴人協商,自愿達成以下調解協議:
一、20xx年1月至4月由被訴人按每人月工資1898元的基數,對照申訴人實際出勤天數補發所欠工資。
二、外勤補助費按實際出勤天數補發每日20元。
三、由被訴人發給申訴人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每人800元。
四、20xx年5月起至7月止的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由被訴人負責。
五、申訴人自愿放棄除以上協議以外的其他申訴請求。
本調解書一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七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
托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
貨物的到達地點:
四、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輸期限: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九、托運人是否聲明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或保價: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托運人:________________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八
地址:___省___市___路___號。
法定代理人:田_____,董事長。
被申請人: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省___市_____路___號。
法定代表人:周___,總經理。
申請人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20___年___月___日在被申請人所在地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申請人將其生產的___牌白酒供給被申請人經銷。申請人售給被申請人____牌白酒每件價格為160元人民幣,全年供貨不得少于500件。產品質量由申請人負責。第一次供貨時間是20___年___月___日,數量為100件。被申請人于20___年___月___日付清第一次供貨價款的60%以后,申請人應于收到貨款的巧天內供應第二批白酒,交貨地點為被申請人所在地沿江路112號的倉庫。合同還約定,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由被申請人付定金2萬元人民幣。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時,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0____年____月___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仲裁委員會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了審理,并主持了調解。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自愿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解除20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的《購銷合同》。
二、被申請人退還未售出的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請人負責運送到申請人所在地的大川倉庫。運輸中的風險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2萬元人民幣的定金,由申請人返還1萬元人民幣,其余部分充抵申請人的貨款和其他費用。依此結算,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得以結清。
四、本案的仲裁費和財產保全費共4000元人民幣已由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部分從申請人應返還給被申請人的1萬元人民幣中扣除。扣除后的8000元人民幣由申請人在驗收被申請人退還_____牌白酒的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被申請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請人在本協議書生效后的三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申請人: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九
申請人:________,男,1982年8月12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山西省____縣________公司。
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山西省____縣____鎮____村。
被申請人:山西省________公司。
地址:山西省________縣。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
具體如下:
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6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作業時腿部嚴重受傷。經和順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處軟組織擦傷。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傷勢進行了治療及護理,同時認定為工傷。在被申請人的組織下,申請人于20xx年1月經榆次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九級傷殘。
由于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______縣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申請書副本1份。
2、身份證復印證一份。
3、勞動合同一份。
4、醫療證實材料及相關醫藥材料。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
申請人:__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被申請人: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糾紛簡要情況:___年___月___日晚___時左右,申請人_______在被申請人_______開辦的_______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_____余元。哈___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_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_________元;
2、_______與_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2、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由_______為_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________。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的勞動關系處理及xx市xx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x勞仲案字(20xx)辦字第xxxx號《裁決書》的履行及訴訟情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大寫:),作為最終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方式。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補償后,甲方自行向xx區人民法院提出勞動爭議撤訴請求,xx市xx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x勞仲案字(20xx)辦字第xxxx號《裁決書》裁定不再執行。
三、自本協議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協議中所列的款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以下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四、本協議中所列的款項和金額構成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終的解決,包括所有與勞動關系有關的法律規定的必要的款項,如社保費用、公積金、加班費、違法解除賠償金(如有)等。
五、乙方收到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款項后,所有糾紛即告終結,雙方再無其他糾紛。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如乙方違反約定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訴或仲裁、訴訟,均視為違約,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六、甲方未按約定支付補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七、本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均已對協議內容審慎閱讀,且已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予以認可方簽字確認。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日期: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二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到甲方處工作,至______部門工作,______年離開工作崗位至今。
現由乙方提出,甲、方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從即日起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須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社會保險和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出甲方處,并辦理相關離所手續。在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后,甲方為乙方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并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向社保局申辦失業保險金待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的協議。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后一個工作日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仲裁調解書的形式予以確認。
甲乙雙方在履行完畢上述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后,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系。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勞動爭議仲裁委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三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詳細地址:
乙方詳細地址:
根據《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小時內裝完貨物。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按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賬號: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四
法定代理人:田_____,董事長。
被申請人: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省___市_____路___號。
法定代表人:周___,總經理。
申請人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___年___月___日在被申請人所在地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申請人將其生產的___牌白酒供給被申請人經銷。申請人售給被申請人____牌白酒每件價格為160元人民幣,全年供貨不得少于500件。產品質量由申請人負責。第一次供貨時間是___年___月___日,數量為100件。被申請人于___年___月___日付清第一次供貨價款的60%以后,申請人應于收到貨款的巧天內供應第二批白酒,交貨地點為被申請人所在地沿江路112號的倉庫。合同還約定,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由被申請人付定金2萬元人民幣。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時,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____年____月___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仲裁委員會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了審理,并主持了調解。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自愿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解除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的《購銷合同》。
二、被申請人退還未售出的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請人負責運送到申請人所在地的大川倉庫。運輸中的風險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2萬元人民幣的定金,由申請人返還1萬元人民幣,其余部分充抵申請人的貨款和其他費用。依此結算,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得以結清。
四、本案的仲裁費和財產保全費共4000元人民幣已由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負擔2000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2000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部分從申請人應返還給被申請人的1萬元人民幣中扣除。扣除后的8000元人民幣由申請人在驗收被申請人退還_____牌白酒的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被申請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請人在本協議書生效后的三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申請人: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五
上列雙方因____引起爭議,乙方__于×年×月×日向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現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于簽署本協議三日后(前)向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撤回仲裁請求。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月__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六
委托代理人:xxx,男,工作單位:市xx區司法局,代理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
被申訴人:市xx區國稅局,住所地:xx區xx街xx號。
法定代表人:李xx,男,50歲,局長。
委托代理人:鄭xx,男,工作單位:市xx區國家稅務局,代理權限: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提供證據、參加辯論,請求調解,代收法律文書,提起反訴。
案由:工資、補償金爭議。
申訴人馬xx訴被申訴人市xx區國家稅務局工資、補償金爭議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組成仲裁庭,開庭進行了審理,申訴人馬xx及其委托代理人xxx,被申訴方委托代理人鄭xx到庭。
經本委當庭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解除勞動關系,被申訴人支付給申訴人工資差額和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共計玖仟伍佰元整(9500元),限本調解書生效后五日內付清。
二、仲裁費400元,雙方各負擔50%。
本調解書與仲裁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訴方:馬xxxxx被申訴方:鄭xx。
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處工作,至部門工作,年離開工作崗位至今。
所手續。在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后,甲方為乙方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并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向社保局申辦失業保險金待遇。
式予以確認。
甲乙雙方在履行完畢上述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后,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系。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勞動爭議仲裁委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八
出賣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號房屋間,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_____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_______起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導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爭議的解決辦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人爭議,均應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_______(簽章)。
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是仲裁協議與仲裁協議書(熱門19篇)篇十九
甲方:xxx(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乙方:xxx(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甲乙雙方就xxx(寫明仲裁的事由)達成仲裁協議如下:
如果雙方在履行xx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自愿將此糾紛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仲裁裁決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x仲裁委員會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簽字、蓋章)
乙方:xxx(簽字、蓋章)
仲裁補充協議書
根據《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愿就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第 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并適用《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 當事人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