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是對個人能力和背景的識別和認可,有利于員工實現自身價值和職業發展。接下來列舉了幾個成功企業的聘用案例,供大家學習和借鑒。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咨詢: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咨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并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系約定,并為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在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復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并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為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范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應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雇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后,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二
聘請方:___(以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以下稱乙方)
1、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報務。
1、應甲方要求,為甲方在經濟、行政及其他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書面法律意見,進行論證、提供依據,協助起草、審查法律文書。
2、應甲方要求,參與修改、審查甲方發布的或代縣人民政府起草的行政管理規定、細則、辦法、制度、意見等文書,以及甲方在行政執法活動中使用的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行政糾紛或其他糾紛。
4、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聽證,以及審核或準備其中所需的法律文書。
5、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與其他執法、執紀部門在公務活動中發生的爭議或糾紛。
6、應甲方要求,審核和監督甲方對個人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
7、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8、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協助甲方對甲方干部職工做法制宣傳和法律培訓。
9、應甲方要求,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1、乙方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應嚴格依據甲方授權,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范圍而損害甲方利益。
2、甲方委托事項必須真實、合法,并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便利;因甲方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勤勉、認真地辦理甲方的委托事務,嚴格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甲方的秘密機要和其他非對外信息。
4、乙方不得接受任何訴甲方的代理業務,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乙方無故推諉事務或者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依約履行法律服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7、甲方指派_____作為聯系人,協助、配合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第四條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的,乙方應全力配合。
2、顧問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不能按甲方要求方式提供法律服務的,乙方應及時以適當方式提供法律服務。
1、法律顧問費為年酬金_____,由甲方簽訂本合同時交付。顧問期內,乙方為甲方代理訴訟、仲裁案件時,乙方按每宗標準收取;辦理其它日常簡易法律事務時,不再收費。
2、乙方律師為甲方辦理各項事務所需的差旅等經費,由甲方承擔。
1、法律顧問服務期間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時,雙方無異議,可續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1、本合同的任何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通過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頁,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須書面協定。
甲方代表(簽章):___乙方代表(簽章):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三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___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并提供約定范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咨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修改、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并提供相應專業法律意見;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復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系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采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1、根據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萬元(大寫:___萬元)。
具體付款期限為:___。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___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地區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___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用按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7、如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并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采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秘密,對因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服務期滿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甲方(蓋章):___乙方(蓋章):___
律師事務所代表(簽字):___代表(簽字):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四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采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秘密,對因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服務期滿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聘請方:(以下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稱乙方)。
為推進依法行政,確保重大決策和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的科學性、正確性、合法性,減少決策失誤風險,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作為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報務。
1、應甲方要求,為甲方在經濟、行政及其他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書面法律意見,進行論證、提供依據,協助起草、審查法律文書。
2、應甲方要求,參與修改、審查甲方發布的或代縣人民政府起草的行政管理規定、細則、辦法、制度、意見等文書,以及甲方在行政執法活動中使用的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行政糾紛或其他糾紛。
4、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聽證,以及審核或準備其中所需的法律文書。
5、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與其他執法、執紀部門在公務活動中發生的爭議或糾紛。
6、應甲方要求,審核和監督甲方對個人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
7、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8、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協助甲方對甲方干部職工做法制宣傳和法律培訓。
9、應甲方要求,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同責任。
1、乙方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應嚴格依據甲方授權,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范圍而損害甲方利益。
2、甲方委托事項必須真實、合法,并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便利;因甲方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勤勉、認真地辦理甲方的委托事務,嚴格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甲方的秘密機要和其他非對外信息。
4、乙方不得接受任何訴甲方的代理業務,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乙方無故推諉事務或者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依約履行法律服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7、甲方指派作為聯系人,協助、配合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的,乙方應全力配合。
2、顧問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不能按甲方要求方式提供法律服務的,乙方應及時以適當方式提供法律服務。
第五條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法律顧問費為年酬金,由甲方簽訂本合同時交付。顧問期內,乙方為甲方代理訴訟、仲裁案件時,乙方按每宗標準收取;辦理其它日常簡易法律事務時,不再收費。
2、乙方律師為甲方辦理各項事務所需的差旅等經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服務期與生效條件。
1、法律顧問服務期間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時,雙方無異議,可續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第七條爭議處理及其它。
1、本合同的任何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通過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頁,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須書面協定。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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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頁,當前第。
2
頁
1
2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五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采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并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托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稅發票后,甲方在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3.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4.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5.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6.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為準。
九、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六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服務期間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服務時間為非節假日的8時至17時。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匯報為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復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為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為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___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后仍無改進或采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于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余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1、轉讓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除經甲方許可或于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間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___乙方:___
(公章) (公章)
代表人:___代表人: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七
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從萌芽、緩慢發展、進一步發展到成長完善,那么簽訂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xxx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止。服務時間為非節假日的8時至17時。
第四條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匯報為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一)。
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復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服務報酬。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為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為每年人民幣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為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后仍無改進或采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于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余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其它事項。
1、轉讓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除經甲方許可或于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間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本協議由以上各方于年月日簽署于。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并提供約定范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咨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修改、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并提供相應專業法律意見;。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復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系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采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1、根據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具體付款期限為:。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地區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用按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7、如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并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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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八
聘請方:(以下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稱乙方)。
為推進依法行政,確保重大決策和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的科學性、正確性、合法性,減少決策失誤風險,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作為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報務。
1、應甲方要求,為甲方在經濟、行政及其他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書面法律意見,進行論證、提供依據,協助起草、審查法律文書。
2、應甲方要求,參與修改、審查甲方發布的或代縣人民政府起草的行政管理規定、細則、辦法、制度、意見等文書,以及甲方在行政執法活動中使用的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行政糾紛或其他糾紛。
4、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聽證,以及審核或準備其中所需的法律文書。
5、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與其他執法、執紀部門在公務活動中發生的爭議或糾紛。
6、應甲方要求,審核和監督甲方對個人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
7、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8、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協助甲方對甲方干部職工做法制宣傳和法律培訓。
9、應甲方要求,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同責任。
1、乙方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應嚴格依據甲方授權,不得超越甲方授權范圍而損害甲方利益。
2、甲方委托事項必須真實、合法,并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便利;因甲方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勤勉、認真地辦理甲方的委托事務,嚴格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甲方的秘密機要和其他非對外信息。
4、乙方不得接受任何訴甲方的代理業務,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乙方無故推諉事務或者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依約履行法律服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7、甲方指派作為聯系人,協助、配合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的,乙方應全力配合。
2、顧問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不能按甲方要求方式提供法律服務的,乙方應及時以適當方式提供法律服務。
第五條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法律顧問費為年酬金,由甲方簽訂本合同時交付。顧問期內,乙方為甲方代理訴訟、仲裁案件時,乙方按每宗標準收取;辦理其它日常簡易法律事務時,不再收費。
2、乙方律師為甲方辦理各項事務所需的差旅等經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服務期與生效條件。
1、法律顧問服務期間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時,雙方無異議,可續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第七條爭議處理及其它。
1、本合同的任何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通過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頁,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須書面協定。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九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并提供約定范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咨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修改、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并提供相應專業法律意見;。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復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系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采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1、根據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具體付款期限為:。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地區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用按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7、如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并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采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秘密,對因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服務期滿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
x公司:
為加強內部風險防范,確保公司各項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以最大限度地預防法律糾紛,我分公司每年均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協助進行法律咨詢、法律宣傳、法律幫助等工作,為公司守法經營、實現經營管理規范化、有效規避法律風險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x年x月xx日至x年x月x日期間,公司與x事務所簽訂了為期x年的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合同,為給予我公司優質、高效的服務,以最快的速度為我公司提供法律咨詢,廣東漢誠律師事務所指定了x律師、x律師作為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x律師、x律師是具有較豐富的執業和管理經驗的律師,承擔x公司法律顧問工作一年來,恪守律師職業道德,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積極履行法律顧問的責任與義務,在為公司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核法律文書等方面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有效維護了x公司的合法權益,表現出較高的執業水平和素質,且法律顧問費收費合理。按省公司外聘律師管理辦法要求,以及對x律師、x律師在過去多年的合作情況的評估,x公司擬與x事務所續簽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合同,繼續指定由x律師、x律師兩位律師為公司的法律顧問,合同期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費用為人民幣x萬元。
以上請示妥否?請x公司批復。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一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并提供約定范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咨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復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系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采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1、根據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具體付款期限為:。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鑒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地區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用按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7、如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并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采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秘密,對因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服務期滿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律師事務所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導購員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待定內容)。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
基礎工資850+全勤獎50+銷售提成(具體如何提成待定)。
保底工資1000元。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本專賣店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職工或本專賣店宣布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采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本專賣店按本條第1項第b、第c條款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本專賣店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專賣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本專賣店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本專賣店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本專賣店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本專賣店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本專賣店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本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后對其在本專賣店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本專賣店、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本專賣店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員工于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于本專賣店的商業秘密的資料,包括記載著本專賣店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專賣店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本專賣店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本專賣店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3、本專賣店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本專賣店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本專賣店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本專賣店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提供虛假信息,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乙方: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簽章)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署地:
合同簽署時間:___年___月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三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四
一、應甲方聘請,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間,甲方的職責為: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應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負責本單位法律方面的事務,收集本單位有關資料提供給法律顧問參考研究,及時處理。
(二)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合同等經濟活動,應請法律顧問參加并聽取有關法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避免經濟糾紛和損失的發生。
(三)甲方發生經濟糾紛應及時和法律顧問聯系,并請法律顧問代理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并按規定承擔差旅費。
三、合同期間,乙方的職責: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法律顧問經常主動到甲方了解情況,解答法律咨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務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擬定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顧問參加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經濟合同等活動,并提供法律依據、意見和建議。
(三)乙方優先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參與有關糾紛的訴訟或調解、仲裁活動,并按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顧問酬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五
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己方(蓋章):
日期: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六
特此為證:
我,,特聘請為律師,代表我通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年月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或其他人,或商號,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并委托他以他認為最恰當的方式,通過或不通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鑒于所委托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后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
地址:
電話:
電掛:
電傳:
郵編: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七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匯總19篇)篇十八
聘請方(甲方)
地址:
電話:郵編:
應聘方(乙方)
地址:
電話:郵編: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范圍是: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代為發布有關聲明、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并、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7.為甲方提供法律信息;
8.協助甲方對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
四、甲方就上述2、3、4、6項委托乙方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律師代理費由雙方協商,可按小時收費或按標的額收費。
五、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時間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約定。
六、甲方應為應聘律師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1.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3.參加甲方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所了解、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
八、法律顧問費用每年為元(人民幣、港幣、美元),該費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顧問費用的,需支付法律顧問費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可能導致的各種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指派的律師如甲方認為其不能勝任、或認為服務態度欠佳、或出現其他使甲方對乙方指派的律師不滿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書面提出更換律師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請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甲方以書面答復。
如甲方要求更換律師,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師達成一致,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權視甲方之舉為單方面解除合同行為,所收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將依照法律規定正當履行職責,拒絕甲方可能提出的有關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相違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共同協商。
十二、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補充。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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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