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一
建立我局與扶貧辦,殘聯等相關部門數據比對機制,對存疑數據再進行復查。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確保邊緣戶和脫貧戶及時得到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認真落實“四個一批”政策,對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條件的對象,要及時做好收入評估,確保持續穩定脫貧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貧現象發生。全面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落實“兩線合一”制度,確保標準同步提高。
建立對鄉級臨時救助人數,救助原因,滿意程度的臺賬。加強督促鄉級對已脫貧人口的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對“兩戶人員”要加強日常走訪,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認真落實“先行救助”“一事一議”“分類分檔救助”等措施。一是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視情況實施急難型、支出型臨時救助。二是對未脫貧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生活必需支出,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三是通過扶貧部門提供的“兩戶”人員名單,對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建立隨訪制度,鄉、村兩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隨訪制度,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有效跟進臨時救助。四是對收入略高于貧困戶的農村群眾,根據家庭實際困難給予臨時救助。五是對返貧人口,根據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加強新時代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強化舉措、完善機制,著力提升群眾的科學意識與文明素質。引導貧困群眾摒棄大操大辦、天價彩禮、薄養厚葬、篤信迷信、非法宗教、農閑賭博等陳風陋習,改變慵懶生活習慣,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加強誠信監管,將有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請社會救助、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并予以懲治。對參與黑惡活動、黃賭毒和非法宗教活動且經勸阻無效的社會救助對象,取消社會救助資格。
(一)增強日常工作使命感。區,鄉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
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視防返貧防致貧工作。強化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逐步實現運用低保信息系統辦理各類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及數據統計等業務,實現低保信息系統、財務臺賬和業務臺賬數據線上、線下保持一致,促進防返貧,致貧規范、高效開展。
(二)增強社會媒體責任感。區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政策,使廣大群眾知曉政策的適用范圍、服務對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受益權,提高精準防返貧防致貧的全面性。
(三)增強貧困群眾歸屬感。區民政部門要對平西鄉進行調度、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建立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銜接機制,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風險預防,扎實抓好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密切關注群眾留言來信,妥善做好輿情處置,切實化解民生領域重大風險。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根據《江西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贛開發﹝2020﹞6號)文件要求,筑牢返貧致貧防線,鞏固提升脫貧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西脫貧攻堅的重要要求,全面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持“市縣落實,鄉鎮推進和實施”工作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采取“精準摸排找出來、動態監測管起來、針對措施扶起來”的方式,進一步強化脫貧人口分類管理和精準幫扶,有效防止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一)監測對象
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即監測戶)和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引發的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較上年度收入大幅縮減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本縣(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監測內容
2、“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對象中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除身體原因不能上學外的失學輟學情況;監測對象住房安全、飲水安全達標情況以及脫貧監測戶基本醫療保障及相關鍵康扶貧政策享受情況。
各縣區在精準摸排的基礎上,通過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和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對監測對象返貧致貧風險進行預警預判。
(一)常態化實時監測預警。建立“以縣區為單位、鄉鎮(街道)為主體、村組為單元”的三級監測預警體系。采取入戶核實、走訪群眾、實地查看、電話詢問等方式對監測對象常態化實時實地進行監測;發現存在“兩不愁三保障”不達標的監測戶,以及遭受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變故情況,極有可能返貧致貧的監測戶和邊緣戶,及時核實上報。
(二)行業部門數據交換預警。加強與醫保、民政、殘聯、住建、教育、公安等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的共享交換,建立對監測對象家庭有重大變故導致 “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出現風險的定期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研判返貧致貧風險,實行預警管理。
(三)省大數據平臺分析預警。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返貧風險預警功能,對脫貧戶特別是監測戶返貧風險進行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警。對監測對象基本信息變化、幫扶措施落實等相關情況,及時在系統中予以更新。各縣區根據省大數據監測平臺預警情況,加大救助幫扶力度,限期消除風險點,防止返貧和新致貧。
各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日內將確定的“兩類人群”分別移交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縣區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接到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移交的返貧致貧風險戶后,必須在2日內確定幫扶責任人,幫扶措施落實到戶。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及“兩類人群”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全面兜牢脫貧底線。
1、住房安全方面:及時落實農村貧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基本醫療方面: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門診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對參保非貧困人口按政策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措施,特別困難的參保農戶按程序和規定落實大病救助、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責任單位:市衛健委、醫保局、民政局)
3、義務教育方面: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校長與屬地鄉鎮雙負責制,強化控輟保學措施,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做好勸返學生分類安置和關愛幫扶,確保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扶貧辦)
4、安全飲水方面:及時解決飲水安全隱患,確保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有保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衛健委、市扶貧辦)
5、特殊情況預警幫扶:對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返貧致貧的,區別脫貧人口和非貧困人口,按現行政策予以落實,及時采取臨時救助、引導親友幫助、社會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現返貧或新增貧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家庭重大變故問題可能引起致殘的貧困人員辦理殘疾證工作。(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等)
(二)產業幫扶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通過采取產業、就業、消費扶貧等措施,持續提高收入、保證脫貧質量。
1、將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種植的油茶優先納入扶持范圍,新栽植按照500元/畝進行補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畝進行補助;鼓勵種植企業和大戶優先吸納貧困戶和“兩類人群”在油茶種植基地進行務工、務勞,提高貧困戶和“兩類人群”收入。(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因地制宜持續推進貧困村發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花卉四大特色產業,適當降低基地規模標準,加大對貧困村產業基地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3、在我市初次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貧困戶,憑營業執照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三)就業幫扶政策
1、鼓勵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有勞動能力的外出務工,對跨區域務工滿一個月及以上者,可憑務工交通憑證或村委會證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其中到省外務工的按500元/人標準、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按300元/人標準發放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將16-65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和培訓意愿的貧困戶和納入就業技能培訓范圍,并按規定享受免費培訓;貧困戶和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生活補貼;貧困戶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3、鼓勵貧困戶到我市家庭服務業機構就業,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的貧困戶從事家政、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費培訓,并給予培訓補貼。對被家服機構吸納為員工制員工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其中崗位補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為期三年;社保補貼按企業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給予補貼,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四)消費扶貧政策
在全市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增設一批扶貧產品銷售專區,為貧困戶和“兩類人群”開通扶貧產品綠色消費渠道,免費銷售我市貧困村、貧困戶和“兩類人群”的農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扶貧辦)
(五)金融扶貧政策
用好防貧保險政策,督促保險承保機構,及時查勘、合理定損、快速理賠、足額賠付,及時化解易致貧易返貧人口的生產生活風險,構建防范致貧返貧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相關縣區)
(六)精神扶貧政策
將“邊緣戶”納入“三講一評”活動和“愛心超市”積分兌換范圍,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尤其是監測對象內生動力。(責任單位:市扶貧辦)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有關單位要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精心謀劃,及時部署,迅速推進。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確保形成工作合力。縣鄉兩級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調配部門、政策、人員等方面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工作力度,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強化機制保障。市縣兩級教育、衛健委、醫保、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銜接,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解決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機制,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強化作風保障。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通過暗訪、調研和實地督導等方式,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明工作紀律,嚴防違紀違規、弄虛作假等問題,確保監測幫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充分運用系統數據,防止重復入戶采集信息,盡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三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根據《省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及時、有效掌握全縣建檔立卡脫貧戶返貧和非貧困戶因災、因病、因突發事故導致致貧的基本信息,提高全縣穩定脫貧的精準率和群眾滿意度,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穩定脫貧不返貧。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不穩定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已脫貧戶。
(二)邊緣易致貧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按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對監測對象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變化情況進行監測。重點監測收入不穩定、政策性收入補助高、因突發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災害事故等),導致有返貧風險的貧困戶和致貧風險的農戶。
縣、鄉、村三級聯動,建立自下而上、從上到下的雙向監測。對脫貧不穩定的脫貧戶和有致貧風險的邊緣人口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進行精準監控。對于預警的監測戶、邊緣戶,因戶施策,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對標補短,堅決防止返貧致貧。并將監測摸排情況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注:確定的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各鄉(鎮)組織力量,對已脫貧戶實現“兩不愁三保障”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進行全面摸排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脫貧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縣級行業部門和各鄉(鎮)。注: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
第二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脫貧攻堅辦審定。
第三步:訪。縣脫貧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脫貧辦,縣脫貧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縣級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要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縣級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級脫貧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縣級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的編制工作,并報州脫貧攻堅辦備案。
(二)評定錄入。4月1日前,各鄉(鎮)將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報縣脫貧攻堅辦,4月10日前,縣脫貧攻堅辦收集匯總鄉(鎮)反饋信息,會同行業部門分析研判,組織力量完成對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進行核查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導下,組織各鄉(鎮)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幫扶鞏固。4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及時完成新增監測戶和邊緣戶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確保查漏補短工作全面完成。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強化定期核查。要加強工作統籌,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定期排查,動態管理,確保及時發現、及時幫扶、及時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堅決防止已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縣級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讓基層干部心無旁騖投入到脫貧攻堅工作中去。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疇,要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對監測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幫扶不到位,直接影響脫貧質量的,縣紀委監察部門要強化監督、加大問責力度。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四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縣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縣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監測工作動員部署,全面鋪開檢測各項工作。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縣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縣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五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預警監測,全面完成“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常態化開展扶貧對象“回頭看”“回頭幫”,確保全縣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020年持續穩定達到脫貧退出標準,有效防止出現新的絕對貧困,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戶、不掉一人”,奪取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堅實基礎。
二、監測對象
(一)脫貧監測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建檔立卡已脫貧戶。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已脫貧戶。
(二)邊緣戶: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三、監測內容
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對監測對象的住房、教育、醫療、安全飲水、收入、就業、生活狀態等變化情況進行監測。
四、監測方式
根據《州防止致貧返貧監測幫扶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實行縣、鄉、村三級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從上到下、自下而上的雙向監測、靶向預警的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并在省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以下簡稱為“大數據平臺”)上完善相關信息數據。監測對象不申請,評定工作不宣傳,結果不公示。
五、監測步驟
第一步:排。2019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納入排查范圍。縣攻堅辦組織“兩不愁三保障”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研究制定相關行業部門初步監測對象的標準。各行業部門和鄉(鎮)根據標準,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的,以及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的家庭困難戶作為擬監測對象。縣攻堅辦匯總后對擬監測對象開展信息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到各行業部門和各鄉(鎮)。
第二步:訪。縣級攻堅辦統籌組織力量對照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納入初步監測對象并入戶核實。
第三步:評。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鄉(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監測對象的名單報縣級攻堅辦審定。
第四步:錄。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鄉(鎮)組織人員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 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待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全縣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第五步:測。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2020年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或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鄉(鎮)初審后上傳至縣攻堅辦,縣攻堅辦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第六步:補。各行業部門要根據預警監測對象實際困難情況,會同鄉(鎮)制定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應限時完成補短幫扶。對預警的脫貧監測戶,對照2020年脫貧退出的標準,對標補短,全面達標;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第七步:銷。完成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后,各行業部門在大數據平臺中提出銷號申請;縣攻堅辦組織核實后,在大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各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時間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監測工作動員部署,全面鋪開檢測各項工作。
(二)評定錄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評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監測對象的信息錄入工作。
(三)補短幫扶。6月底前,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全面完成預 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四)成效鞏固。7月至12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收官之戰的重要舉措,充分運用大排查成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鄉(鎮)、本部門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細化完善幫扶措施,建立健全動態幫扶機制和限時辦結制度。
(二)認真組織實施。縣攻堅辦要加強工作統籌,認真組織相關行業部門和鄉(鎮)分級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各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各鄉(鎮)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三)強化督查問效。堅持問題導向,對直接影響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實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縣紀委、縣攻堅辦要加強監管指導,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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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六
為扎實推進全縣金融固脫貧防返貧工作取得實效,根據省委、省政府扶貧攻堅安排部署及全省開展金融鞏固脫貧防返貧試點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戰略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脫貧減貧目標,持續推進“1236”金融精準扶貧工程。堅持金融精準扶貧和支持防返貧兩條工作主線,將金融精準扶貧工作重心向金融“輸血”與“造血”并重轉變,向支持貧困戶脫貧解困與支持產業發展帶動并重轉變。通過金融服務與產品創新,把金融支持__縣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實施普惠金融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進一步強化金融精準扶貧功能,提升金融精準扶貧功效。
(一)統籌兼顧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原則。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扶貧攻堅行動的統一部署,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群體的實際,各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的信貸投放特點,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
(二)重點扶持與區別對待相結合原則。堅持以產業發展為引領,完善金融服務體系,激發產業脫貧致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大對有發展意愿和發展潛力較大的貧困戶的金融扶持力度,優先支持具有帶動脫貧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三)精準扶貧與風險防控相結合原則。加強銀行信貸與涉農保險的深度融合,擴大貧困農戶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涉農保險的覆蓋面,拓寬“農業政策保險+農業商業保險”保障服務,建立貸款風險分散機制。
(一)圍繞重點扶貧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實際,加強對全縣重點扶貧項目工程的對接,大力支持以下工程的實施:北海子國家級濕地治理與保護項目;驪y文化產業園等基礎設施扶貧項目;圣容寺至紅山窯一日游和新城子七彩花谷鄉村旅游項目;南壩寺兒溝滑雪場項目和全國生態鄉鎮及全省環境優美鄉鎮鄉村旅游項目等;全縣c、d級危房改造工程;9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項目(計劃對接時間:5月份)。
(二)圍繞重點農業產業,加強可持續的信貸投入。堅持把發展富民多元產業作為扶貧攻堅的核心任務,支持全縣高原夏菜、草食畜牧業、制種、食用菌等主導產業,培育壯大藜麥、中藥材、油料、飼草、馬鈴薯、花卉等接續產業,加快發展以牛羊為主的規模高效草食畜牧業,持續發展高效節水農業,不斷調優產品結構,促進農業穩產、提質、增效。使已建成的15個貧困村農業科技試驗示范點、904家農民專業合作社、187個家庭農場、15個貧困村組的產業化合作經濟組織不斷發展壯大,實現農業科技支撐能力持續增強、新型農業主體壯大發展與群眾脫貧致富的互利共贏(計劃對接時間:5月份)。
(三)圍繞普惠金融政策,開展多層次的金融宣傳。各金融機構要根據人民銀行的工作部署,整理和印制信貸產品和服務宣傳資料,加大對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的宣傳,切實把各項普惠金融政策原原本本地帶進村、交到戶、傳給人,真正使政策疊加優勢轉化為貧困村_發展難題、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強大動力(計劃完成時間:9月底)。
(四)圍繞扶貧信貸政策,提供差異化的金融產品。縣農商銀行繼續推進扶貧擔保貸款業務,并運用扶貧再貸款資金加大對貧困戶、具有扶貧帶動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普惠金融支持;農發行要重點支持糧油收儲和農業產業化發展,優先支持__縣金穗麥芽有限公司、甘肅三洋金源農牧公司等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圍繞全縣糧食安全工程建設規劃,積極支持省、縣兩級儲備糧增儲,做好__縣東盛糧油有限公司對貧困戶收購小麥的信貸支持,切實加強產業扶貧力度;甘肅銀行要積極爭取更多的產業扶貧專項貸款資金,蘭州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對扶貧專項貸款的發放和管理力度(計劃完成時間:全年)。
(五)圍繞農業風險保障,開展廣角度的保險服務。各保險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參與固脫貧防返貧工作,結合貧困戶的特點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關注特殊人群的保險保障,積極發展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推廣低保、五保、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的意外保障制度,緩解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因災返貧問題。繼續發揮好能繁母豬、奶牛、玉米種植、馬鈴薯種植、森林保險等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用,擴大保險覆蓋面。建立“政府+保險公司+農戶”三位一體的農業災害風險分攤機制,提高縣域保險機構的農業保險密度和深度。加大對貧困戶保險政策性優惠補貼,鼓勵貧困農戶及時參保,讓更多農戶享受到固脫貧防返貧中的農業保險紅利(計劃完成時間:全年)。
(六)圍繞便民惠農政策,實現全覆蓋的支付體系。農業銀行要將電商進農村、電商精準扶貧與“四融”平臺建設緊密結合,增設“四融”平臺等便民金融服務點,大力推動城鄉支付服務一體化進程,打通農村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工商銀行要積極推廣互聯網融e購產品,把貧困區特色產業向外推廣,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建設銀行要通過發放“商融貸”、“融易貸”小企業網絡循環貸款,對貧困村所在地小微企業予以優先支持。郵儲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貧困村惠民、便民服務終端的布設,力爭實現全部貧困村支付結算設施的全覆蓋(計劃完成時間:上半年)。
(七)圍繞金融生態建設,建立較完善的信用體系。縣農商銀行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貧困戶信用等級評定和推動農戶信用體系建設。相關金融機構要積極推廣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應用,大力發展供應鏈核心企業應收賬款業務,盤活應收賬款資金,為小微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完成時間:全年)。
(一)建立和完善扶貧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由縣金融辦牽頭,扶貧辦、財政局、人民銀行以及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整體聯動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會議,形成金融支持脫貧攻堅合力。各鄉鎮應加強對鄉規民約的宣傳教育,協助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扶貧信貸風險的防范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扶貧信息互通機制。縣發改局、扶貧辦、財政局及人民銀行應建立扶貧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及時掌握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及扶貧信貸等信息。各金融機構要每月向人民銀行報送扶貧信貸措施、服務、產品及信貸數據,并建立精準扶貧金融服務檔案。人民銀行應建立《金融支持__縣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信息》,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行反饋工作情況,各金融機構要每月向人民銀行提供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梳理、總結精準扶貧金融服務工作中的典型經驗、成功案例、工作成效,注重樹立典型、宣傳勵志脫貧,營造有利于脫貧攻堅金融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建立和完善動態監測考核機制。人民銀行應聯合相關部門實時督查督辦工作,不定期走訪金融機構、企業及農戶,調查了解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情況,研究解決金融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效降低返貧率。每半年對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將金融支持固脫貧防返貧工作作為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評獎勵的重要依據。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七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精神,強化返貧預警監測,探索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邊緣戶:年人均純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貧風險的非建檔立卡農戶。
一是 xx 年“兩摸底”摸排的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不再進
行排查,自動納入監測范圍。
二是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重點圍繞低保戶、特困供養戶、重病戶、殘疾人戶幾類人員,將“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不夠穩定且年人均純收入預計低于 5000 元的已脫貧戶作為擬新增脫貧監測戶,將平時掌握的上訪、信訪、群眾反映較多,有致貧風險且年人均純收入低于 5000 元的非建檔立卡家庭困難戶作為擬新增邊緣戶,確定擬新增監測對象后上報 xx 鎮脫貧辦。
三是鎮脫貧辦匯總后上報區脫貧辦,區、鎮同步對擬新增監測對象的住房、經商、購車、社保、公職人員等信息開展比對工作,將比對后審定名單分發至各村(社區)。
(二)走訪階段(3 月 月 25 日-4 月 月 5 日)
鎮脫貧辦統籌力量、分組對初步監測名單開展進村入戶走訪,重點核實“兩不愁三保障”穩定實現情況,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在進村入戶過程中,對發現其他家庭生活實際困難的農戶,應一并納入初步監測名單并入戶核實。
(三)評定階段(4 月 月 6 日-4 月 月 10 日)
根據走訪核實的情況,鎮組織村“兩委”干部和駐村工作隊開展評議,共同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將擬新增監測對象的名單報區脫貧辦審定。
(四)錄入階段(4 月 月 11 日-4 月 月 15 日)
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根據審定的名單,入戶采集新增邊緣戶信息,由鎮脫貧辦在國家系統中錄入新增邊緣戶,標注新增脫貧監測戶。對監測過程發現的新增監測對象,及時按程序在國家系統補錄。省扶貧開發局將國家系統中已標注的脫貧監測戶和錄入的邊緣戶導入大數據平臺,平臺自動匯總后形成各級防止返貧監測臺賬。
(五)動態監測及補短幫扶階段(4 月 16 日-6 月 月 30 日)
1 、動態監測。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重點圍繞“兩 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每月對監測對象進行一次動態監測。對“兩不愁三保障”出現缺項的,由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及時在大數據平臺上標注預警,各村(社區)初審后上傳至鎮脫貧辦,鎮脫貧辦根據村(社區)上傳的信息審核后確定為預警監測對象,并根據其實際困難反饋至相關行業部門。
對預警的邊緣戶,要及時落實幫扶救助。
鎮脫貧辦組織核實后,在大
數據平臺中批準銷號。銷號后,行業部門應將相關情況在本行業信息系統內及時更新。
(六)成效鞏固階段(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7 至 12 月。每月開展一次動態監測,對新發現的預警監測對象,及時開展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工作統籌,行業部門和各村(社區)要分類分層解決問題,及時回訪銷號,形成穩定脫貧長效機制。行業部門要制定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導落實落地。各村(社區)要認真做好監測對象的摸底和動態監測工作,落實預警監測對象的對標補短和幫扶救助。
對工作中需進一步改進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整改。鎮脫貧辦將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納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疇,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將及時通報,對影響全鎮脫貧攻堅任務的將嚴肅問責,確保責任落實、工作落實、政策落實。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八
為認真落實上級關于民政領域鞏固脫貧成果的工作措施,進一步防止返貧,致貧現象發生,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建立我局與扶貧辦,殘聯等相關部門數據比對機制,對存疑數據再進行復查。將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確保邊緣戶和脫貧戶及時得到救助,做到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認真落實“四個一批”政策,對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條件的對象,要及時做好收入評估,確保持續穩定脫貧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貧現象發生。全面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落實“兩線合一”制度,確保標準同步提高。
建立對鄉級臨時救助人數,救助原因,滿意程度的臺賬。加強督促鄉級對已脫貧人口的動態監測和跟蹤管理。對“兩戶人員”要加強日常走訪,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跟進實施臨時救助,認真落實“先行救助”“一事一議”“分類分檔救助”等措施。一是對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貧困人口等困難群眾,視情況實施急難型、支出型臨時救助。二是對未脫貧戶、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重點核實生活必需支出,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三是通過扶貧部門提供的“兩戶”人員名單,對返貧風險較高的已脫貧人口,建立隨訪制度,鄉、村兩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隨訪制度,主動發現其生活困難,及時有效跟進臨時救助。四是對收入略高于貧困戶的農村群眾,根據家庭實際困難給予臨時救助。五是對返貧人口,根據致貧原因和困難程度,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加強新時代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強化舉措、完善機制,著力提升群眾的科學意識與文明素質。引導貧困群眾摒棄大操大辦、天價彩禮、薄養厚葬、篤信迷信、非法宗教、農閑賭博等陳風陋習,改變慵懶生活習慣,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加強誠信監管,將有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請社會救助、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并予以懲治。對參與黑惡活動、黃賭毒和非法宗教活動且經勸阻無效的社會救助對象,取消社會救助資格。
(一)增強日常工作使命感。區,鄉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
導,充分發揮民政部門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視防返貧防致貧工作。強化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逐步實現運用低保信息系統辦理各類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及數據統計等業務,實現低保信息系統、財務臺賬和業務臺賬數據線上、線下保持一致,促進防返貧,致貧規范、高效開展。
(二)增強社會媒體責任感。區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政策,使廣大群眾知曉政策的適用范圍、服務對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受益權,提高精準防返貧防致貧的全面性。
(三)增強貧困群眾歸屬感。區民政部門要對平西鄉進行調度、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建立數據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銜接機制,高度重視社會救助風險預防,扎實抓好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密切關注群眾留言來信,妥善做好輿情處置,切實化解民生領域重大風險。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九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貴州省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黔東南州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黔東南州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州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過渡期內,通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圍繞農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開展動態監測,及時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納入監測幫扶,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為切實加強對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防貧對象監測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鄉村振興局,唐成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要相應成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擔當作為,親自安排部署。
(一)監測范圍。參照我省的標準執行、即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為底線,綜合我省2020年物價指數增幅(2.6%)、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8.2%)和農村低保標準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確定我省2021年的監測范圍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農村家庭(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據三方面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年人均純收入以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來進行計算。
(二)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其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具體監測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的是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的是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的是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監測范圍,但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人口為準,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家庭成員存在擁有轎車、財政供養人員、擁有商品房(或門面房)、經商辦企業(或入股股東)、雇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任村干部并定期領取薪酬、為享受監測對象幫扶支持故意分戶并戶、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三)防止規模性返貧。各鄉(鎮)和各部門要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一)監測方式。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以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等三種監測方式為主,其他渠道監測為輔,互為補充、相互協同。及時掌握分析媒體、信訪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1.農戶自主申報。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對防止返貧相關政策知曉度。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可向村(居)委會提出納入監測對象申請,或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app端口、省鄉村振興局官網、12345服務平臺等入口在線申報。
2.基層干部排查。堅持集中排查和定期走訪相結合,充分發揮制度優勢,依靠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對照監測范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結合群眾反映和部門數據比對情況等各方線索,及時靶向入戶排查,進行常態化預警。
3.部門篩查預警。由縣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縣直相關行業部門,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核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每月歸集部門預警信息,及時將預警信息反饋部門和鄉村核實。
4.平臺監測預警。縣鄉村振興部門依托貴州扶貧云預警監測平臺和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定期開展重點人群收入支出情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情況分析,及時將風險問題反饋部門和基層核實。
5.其他渠道預警。依托國家、省、州、縣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媒體監督等,及時掌握群眾反映訴求、輿情熱點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二)監測程序。細化完善監測對象識別程序,新識別監測對象嚴格按照六個步驟進行。第一步:線索搜集。通過農戶線上線下自主申報,基層力量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訪,行業部門數據信息篩查等三種方式,以及媒體、信訪、各級督查督辦、審計發現等渠道綜合搜集線索,建立臺賬。第二步:入戶核實。由鄉(鎮)組織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等基層力量,對發現的線索進行入戶核實,收集相關資料,初步進行返貧致貧風險研判,初步確定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不符合納入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解釋說明,確保群眾認可。第三步:農戶申請及承諾授權。鄉村干部協助指導擬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填寫申請書(對不能自行申報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加按本人手印),簽訂承諾授權書。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并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第四步:村級評議及公示。各行政村(居)圍繞“擬納入監測對象”家庭狀況、風險困難情況、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等開展綜合研判和民主評議,提出明確意見。對家庭中有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商品房、豪華車、大額存款、子女收入高等情況的,據實開展研判,既防止將不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監測對象,又要避免“一刀切”。組織研判、民主評議,形成識別對象初選名單,進行村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級人民政府,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回應。第五步:鄉級核查及公示。鄉(鎮)級人民政府組成核查小組對各村(居)上報的名單進行核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核查表,確定全鄉(鎮)擬納入監測對象的名單并在鄉(鎮)、村(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復審。第六步:縣級復審及納入監測。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核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以書面批復有關鄉(鎮)政府,并組織指導鄉(鎮)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三)監測幫扶。在縣鄉村振興部門的指導下,由鄉(鎮)級人民政府組織村支兩委、駐村工作隊、鄉村網格員等基層力量,結合監測戶類型和返貧致貧風險,制定針對性幫扶計劃,建立幫扶臺賬,落實幫扶措施,并進行公開公示。對嚴重突發性事件導致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經村級研判確認后,可提前采取幫扶干預措施,待識別程序完善后納入監測對象。
(四)動態管理。堅持“及時有效、準確真實、動態管理”原則,對監測對象常態化開展動態管理,包括監測對象識別、風險消除標注、人口自然增減、落實和跟蹤幫扶措施及成效。監測聯系人要在納入監測對象、標注風險消除“一頭一尾”兩個環節做好信息采集和系統錄入。結合國家、省和州鄉村振興局工作安排,全縣每年集中開展一次以上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工作。
(五)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履行“村(居)提名、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及公示、鄉級審核及公示、縣級審定及公告”的程序后,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注為“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風險穩定消除后再履行相應程序。對無勞動能力的,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后,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一)強化政策支持。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開展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三)加強社會幫扶。用好《黃平縣防止返貧致貧救助基金》,繼續發揮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等制度優勢,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探索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的機制,積極探索其他幫扶性措施,創新工作舉措,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組織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是否為公務員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教育部門:負責監測全縣高中(中職)及大專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自費過高農村學生情況,每年秋季開學提供省內支付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等扣除各種政策性補貼或救助后自付費用超過1萬元的農村學生名單,以及省外高中以上就學農村學生名單,負責提供子女在高等民辦學校或沿海發達地區就讀,家庭因學(交通、食宿)所產生的剛性支出較高的農戶信息;核準監測對象就學及“獎、貸、助、補、減”情況,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公安部門:一是負責核準監測對象姓名、戶籍、身份證、家庭成員等信息;二是交警部門負責提供并比對監測對象家庭擁有機動車信息,提供因交通事故致傷、致殘、致亡的農戶信息;三是刑偵部門負責提供因各類刑事案件造成家庭重要勞動力失去能力的農戶信息。四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違法犯罪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信息。五是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民政部門:負責核查監測對象享受低保、特困供養、孤兒等情況,提供給予各類臨時性救助幫扶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人社部門:一是負責核查監測對象參加養老保險及務工等情況,提供返鄉1個月及以上仍未外出務工,到計劃外出務工時間仍未就業等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二是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為在職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職工等信息。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購買商品房、門面房等不動產登記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住建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住房面積、住房安全等情況,提供新認定為c、d危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生態移民部門:負責核查認定監測對象移民安置的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動態排查產業項目發展失敗等情況,提供產業絕收的農戶名單和失敗項目所利益聯結的農戶名單,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耕地、水產品養殖水面面積、農民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等情況,提供相關產業項目失敗或項目未達到既定效果收入受到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水務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飲水保障情況,提供飲水未完全保障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衛健部門:負責排查農村地區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情況,及時推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受災區域信息或相關人員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組織排查受災困難群眾、重災戶受災情況和救助幫扶情況,推送因災死亡失蹤人員、住房因災倒塌及嚴重損壞等受災農戶名單,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注冊登記公司、企業等相關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林業部門:負責核準監測對象擁有林地、生態補償、護林員收入等情況,提供林木受病蟲害等自然災害影響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統計(調查)部門:負責提供鄉村人口等情況(統計局負責)、指導相關收入核算(縣調查隊負責),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鄉村振興部門:將常態化摸排鎖定的監測對象和各行業部門的工作數據進行整合、統計分析,綜合部門信息形成到戶預警線索信息,及時分解下發到各鄉(鎮)和行政村。負責監測對象信息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貴州扶貧云錄入和標注工作,并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醫保部門:負責提供家庭成員因病住院醫保報銷后自付費用較高的農戶信息(提供建檔立卡人口單次自付費用4000元以上、非建檔立卡農戶人口單次自付費用10000元以上人員名單),提供申請過30種大病救治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殘聯部門:負責核查貧困對象殘疾人口、證件等情況,提供家庭成員有一、二類重度殘疾人的農戶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檢察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司法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法院部門:負責提供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銀保監管部門:在依法確定監測對象授權的情況下,負責提供監測對象的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家庭資金資產等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信訪部門:負責提供本行業部門登記群眾反映的疑似監測對象信息。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其他部門:負責核查、提供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情況、數據,同時對錄入系統內戶表、村表涉及本部門職責相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重要意義,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堅持縣鄉村“三級”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承擔主體責任。縣級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縣鄉兩級鄉村振興部門履行工作專責,加強工作督導,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做好信息預警、數據比對和行業幫扶,共同推動政策舉措落地落實。
(二)加強部門協作。縣直各部門按職責落實篩查預警等責任,涉及“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保障的部門按職責落實幫扶主責。分批分級有序推進相關行業部門信息系統實時聯網。充分利用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定期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建立工作臺賬、研究制定應對措施,督促指導各鄉(鎮)抓好落實。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移民、農業農村、水務、衛健、醫保、應急、林業和殘聯等部門制定的防止規模性返貧工作預案,并于7月底前報縣鄉村振興局備案。
(三)定期調度推進。縣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調度,研究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規模性返貧風險以及政策、工作、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部署推進階段性重點工作。各鄉(鎮)、縣級各相關部門每年6月25日前、12月25日前向縣委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小結、全年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改進舉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規范操作程序。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防止返貧監測識別、監測幫扶、風險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實,監測對象的納入要有相關記錄和檔案資料,要全程公開,接受監督,確保結果公開、公平和公正,嚴禁優親厚友和提供虛假信息。
(五)強化培訓宣傳。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圍繞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全面領導干部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入戶走訪、村民大會等時機,采取多種手段,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提高農戶政策知曉度。
(六)嚴格督查考核。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各小組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創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影響縣在省州排名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七)減輕基層負擔。各鄉(鎮)要依托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運用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結果,進一步完善監測對象基礎數據庫不重復建設。強化大數據運用推動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統籌利用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填表報數采集信息,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按照統一安排,開展集中排查,防止層層加碼。
縣級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依據本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制定細化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責任清單、工作流程和幫扶措施。原有所述內容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
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篇十
為有效消除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返貧致貧風險,建立健全相關部門之間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切實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根據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持續開展防貧監測幫扶工作的通知》(甘脫貧領辦傳發〔2021〕2號)、甘肅省《關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和《xx市“3229”鞏固脫貧成果精準防貧監測幫扶機制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1+6”(一個平臺六項機制)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實施方案。
(一)監測對象。所有農村居民,以家庭為單位,緊盯低收入戶、就業不穩定戶、易地搬遷戶、災害重建戶,以及老、弱、病、殘家庭和其他農村特殊困難家庭,重點監測以下對象:一是脫貧不穩定戶;二是邊緣易致貧戶;三是因子女上學支出較大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四是因患大病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困難戶;五是因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無安全住房或因改造危舊房屋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六是因安全飲水無法保障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七是因產業失敗造成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困難戶;八是因就業不穩定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九是因意外事故或其他重大變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十是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難戶。
(二)監測內容。重點監測家庭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情況,重點關注因病、因學、因災、因殘、因突發事件、因產業就業不穩定出現的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存在潛在風險。
(三)監測標準。在國家確定新的監測標準前,收入標準、監測對象規模原則上按照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甘脫貧領發〔2020〕16號)執行,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家庭,原則上按照甘肅省2019年度扶貧對象動態管理有關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摸底5000元以下收入標準掌握,如國家確定新的監測標準按新標準執行。一是對人均純收入低于該標準且符合財產狀況規定的農戶,納入監測范圍。二是對收入水平雖超過該標準,但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納入監測范圍,包括患大病重病或長期慢性病且按合規分級診療個人自付費用開支較大的農戶,經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農戶,家庭供養高中階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職學生)且未享受助學政策或享受后個人正常開支較大的農戶。三是對主要居住用房為唯一自住用房且安全等級鑒定為c級或d級的農戶,因自然災害、水源變化等原因飲水安全受到嚴重影響的農戶,納入監測范圍。四是對脫貧不穩定戶和邊緣易致貧戶中,不符合以上標準或不符合財產狀況相關規定的,予以清退。
創新建立縣級“幫扶監測平臺”,調度中心設在縣扶貧辦,負責全縣防返貧監測工作的指揮調度、任務交辦、信息反饋等工作。農戶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可提交申請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縣扶貧辦通過平臺下達指令到縣直行業部門和農戶所在鄉鎮,由鄉鎮安排鄉村干部、駐村干部按照一算(算收入)、二核(核支出)、三看(查看家庭實際情況)、四評議(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五公示(村內公示征求村民意見)的程序,分析評估提交申請農戶存在的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符合監測對象納入條件,是否確定為監測對象,做到簡便、快速、精準發現風險人群。
(一)監測方式。一是農戶自主申請。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可通過手機微信掃描“x縣找幫扶”二維碼,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選擇致貧原因、上傳照片后提交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二是基層干部定期走訪排查。由鄉鎮負責建立完善定期走訪排查長效機制,每周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干部開展走訪排查,發現農戶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幫助農戶提交申請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三是縣直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由縣扶貧辦牽頭健全完善縣直行業部門之間數據比對篩查預警機制,每月定期組織協調相關縣直行業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共享,認真篩查比對監測對象信息,及時發現監測對象在穩崗就業、“三保障”及安全飲水存在的返貧致貧風險,提交到縣級“幫扶監測平臺”。
(二)精準幫扶。對村級確定的監測對象,由鄉鎮和縣直行業部門負責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負責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進行動態管理。繼續落實指揮調度、清單交辦、督查問責、反向約束“四項機制”,對確定的監測對象,扶貧辦以清單交辦鄉鎮和縣直行業部門,由鄉鎮和縣直行業部門根據風險大小、類別、輕重緩急等情況,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制定“一戶一策”幫扶計劃,建立幫扶臺賬,具體實施幫扶。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人員對清單交辦任務進行不定期督查檢查,對清零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動態清零。一是對存在臨時性困難或返貧致貧風險較小、通過及時幫扶能夠渡過“難關”的監測對象,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標注,解除預警并繼續納入監測范圍,持續跟蹤監測。二是對返貧致貧風險比較復雜或存在多種風險、需要采取多種幫扶措施、短期內風險難以徹底消除的監測對象,鄉村干部、駐村干部要定期走訪評估幫扶措施是否精準,風險是否得到遏制、緩解或消除。通過評估分析,對風險已消除的監測對象,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予以標注,解除預警并繼續納入監測范圍,持續跟蹤監測。三是對幫扶措施已經見效、風險得到遏制或緩解的監測對象,繼續實施幫扶。四是對幫扶成效不夠明顯的監測對象,分析原因,由鄉鎮、縣扶貧辦協調相關行業部門加大幫扶力度或改進完善幫扶措施,直至風險消除。五是由鄉鎮負責將已落實的幫扶措施及時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
對納入監測的對象,分類管理、因戶施策,有針對性的落實產業、就業、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防返貧保險、行業政策及社會幫扶、扶志扶智等幫扶措施,確保脫貧不穩定戶不返貧,邊緣易致貧戶不致貧。
(一)加大產業扶持力度。發揮好“一扶一帶”產業扶持政策激勵效應,大力發展經濟林果、畜牧養殖、中蜂、蠶豆、中藥材、蔬菜等多元富民產業,健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管好用好扶貧小額貸款,鼓勵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扶貧車間、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產業,持續穩定增收。繼續落實“五小產業”支持政策,通過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扶持有意愿且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多種多養,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推進電商扶貧、消費扶貧,大力發展鄉村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帶動農產品銷售,帶動監測對象增收。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扶貧辦、縣文廣旅局、縣金融辦、縣電商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大力促進穩崗就業。加強對監測對象就業狀態的監測分析,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加強就業技能培訓,加大勞務輸轉力度,幫助其轉移就業。鼓勵支持各類龍頭企業、扶貧車間、農民合作社吸納監測對象就近就地就業。動態管理農村公益性崗位,精準安置監測對象就業。采取以工代賑等方式,引導支持監測對象參與農村安全飲水、高標準農田建設、村組道路硬化等扶貧項目和工程項目建設,增加務工收入。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扶貧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落實后續扶持政策,從就業需要、產業發展和后續配套設施建設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通過發展種養業,扶貧車間、項目建設務工就業,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方式,實現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搬遷戶每戶1人以上穩定就業,持續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提升安置區管理服務水平,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關愛機制,促進社會融入,努力實現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農業農村局、人社局、縣扶貧辦,相關鄉(鎮)黨委、政府
(四)繼續做好防返貧保險。由縣財政籌資,設立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以2020年底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為重點,采取農戶自愿和縣財政補貼的方式,全部購買防返貧保險,2021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當年貧困線之下,按收入差額+貧困線10%的標準全部補齊,消除返貧致貧風險。
責任單位:縣扶貧辦、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全面落實行業政策及社會幫扶。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責任,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義務教育方面,嚴格執行控輟保學“雙線三級”責任制,健全完善幫教保學長效機制,加大對監測對象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全面落實“兩免一補”等政策,對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職、大專)階段就學的監測對象,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安排勤工助學崗位、送教上門等方式給予扶持,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醫療保障方面,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做好監測對象參保動員,落實分類參保資助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住房安全方面,健全完善農村住房安全動態監測和改造機制,持續做好動態新增危房的排查,常態化改造新增危房,實現住房安全動態清零。安全人飲方面,建管并重解決“8.12”暴洪災害水毀恢復和飲水安全問題,健全完善維修養護長效機制,不斷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續做好農村群眾用水狀況監測,及時發現問題隱患并動態清零,防止農村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飲水安全出現反彈。兜底保障方面,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醫療、養老保險和臨時救助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對因病、因殘、因災等意外變故的,針對性落實健康扶貧、殘疾人、災害、臨時救助等政策,確保其基本生活不出問題。社會幫扶方面,繼續加強與青島市嶗山區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聯系對接,健全完善長期固定結對幫扶關系,在企業引進、產業開發、人才交流、勞務輸轉、促進消費等方面深化拓展協作關系,推進扶貧協作向發展協作轉變。同時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衛健局、縣醫保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扶貧辦、縣工商聯、縣殘聯,各鄉(鎮)黨委、政府
(六)深入開展扶志扶智。堅持“志智雙扶”,深入推進精神扶貧,繼續辦好“扶貧夜校”,利用鄉村“大喇叭”、微信等廣泛宣傳鞏固脫貧成果政策和法律法規等,大力開展思想、文化、道德、感恩教育,傳授生產技術、教會方法、提升農民素質,激發群眾內生動力。發揮“巾幗家美積分超市”激勵引導作用,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改變貧困群眾生活陋習。挖掘總結推廣脫貧典型,用自強不息、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先進典型鼓舞帶動監測對象提升致富信心,突出造血功能,堅持產業項目到村到戶、技能培訓到戶到人,因地制宜,多措并舉,不斷提高脫貧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農業農村局、縣扶貧辦、縣教育局、縣婦聯、團縣委,各鄉(鎮)黨委、政府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舉措,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堅持目標導向,精心謀劃部署,確保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落實落細落地。
(二)靠實工作責任。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防止返貧和繼續攻堅同樣重要”的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決策部署,靠實責任,推動工作落實。各鄉鎮黨政負責人是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落實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研究制定具體落實舉措,統籌做好監測和幫扶各項工作。縣直相關行業部門要加強指導,按職責分工做好幫扶舉措落實,同時要加強與縣扶貧辦的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及時通報支出驟增或收入驟減家庭的預警信息。鄉村兩級和駐村幫扶工作隊要經常性的開展走訪排查,做到早發現、早幫扶、早清零。
(三)強化資金保障。嚴格按照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相關規定,統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涉農整合資金、行業部門資金、東西協作資金等各類資金,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撬動金融資本、社會資金投入。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加大產業獎補、就業獎補、公益性崗位、以工代賑等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力度,做好資金規劃和管理使用工作。要加強資金監管,嚴防發生套取侵占、截留挪用等違規違紀問題。
(四)改進工作作風。要堅持實事求是,嚴防形式主義,盲目擴大范圍、吊高胃口。要注重創新工作方法,充分發揮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鄉村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隊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實現縣鄉村信息聯通,行業部門之間信息互聯共享,切實減少填表報數。
(五)強化跟蹤問效。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成工作組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對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進行指導調度,強化跟蹤問效,防返貧監測幫扶工作落實情況將作為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的重要依據,對工作中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不落實,造成轄區內規模性返貧的,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抄送: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
中共x縣委辦公室20xx年3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