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規范了員工的工作行為和職業道德,促進工作秩序的良好運行。接下來是一些崗位職責實例,讓我們分享下彼此的經驗和心得。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一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教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學校與校車駕駛員簽定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如下: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標準,確保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
3、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時刻維護學校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5、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認真保管車輛的牌照、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6、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并與學校取得聯系協助處理,救助傷患人員。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處以相應的罰款,并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用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與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9、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10、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11、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
13、違規與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校車駕駛員自負,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證駕駛。
(2)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未經許可私自出車。
14、嚴格執行并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1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駕駛員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才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8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校內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人員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后方可開門;人員沒有坐穩系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人員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收車后:
1、檢查車內是否有乘車人員遺留的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4、進行車輛的`保養,檢查車況(詳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發現故障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5、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否則后果自負。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校車駕駛員雙方各執一份。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二
加強學校、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安全事幫的'發生、切實維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確學校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現就規范校車管理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建立詳細的管理檔案。
二、實行嚴格的校車準入制度。所有參與接送學生、幼兒的校車,車況和駕駛員要求必須符合《裕安區校車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三、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對參于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和駕駛員進行詳細登記,認真檢查校車標識張貼情況,定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培訓和學習。
四、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通過專題講座、張貼宣傳畫和發放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廣大中小學和幼兒遵守交通規則,文明乘車;告誡廣大家長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和不符規定的車輛。
五、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督促本學校、本幼兒園與校車所有人、駕駛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安全乘車三方協議。
六、積極配合交通、運輸、安監、公安、教育主管部門對接送學生車輛的檢查和管理。
七、要求并加以督查學校、幼兒園建立完善教師跟車制度。
八、寄宿制學校要加強對周末和節假日進入校園接送學。
生車輛的管理,建立完備的登記備案制度,及時提醒駕駛員遵從校車管理規定,對不符合校車條件的車輛不準進入校內,對所有超載車輛不予放行。
九、對各學校和幼兒園違規接送學生的車輛及時予以阻止,并及時向交通。運輸等管理部門舉報。
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心學校將定期督查各校工作,對管理不規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中心學校、學校(幼兒園)各持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三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xxxxxxxx責任人(簽字):xxxxxx。
20xxxx年xxxx月xx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四
乘坐校車幼兒家長接送安全責任書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現簽訂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五、家長或監護人下午來接幼兒時,一定要持本園的接送卡給跟車老師方可接走幼兒,如沒持接送卡的家長一律不可接走幼兒,跟車老師有權將幼兒隨校車帶回幼兒園。
六、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七、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司機。
八、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人。
家長簽字:
幼兒姓名:
幼兒園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五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___交運平安校車,您選擇接送孩子校車運行線是________,您選擇接送孩子的校車停靠點是________,根據學校上學、放學時間以及學校、家長要求,本線路校車上學、放學發車時間依照學校和校車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制定的時間(具體時間由學校通知家長)。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的日常管理,確保孩子乘車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惠民縣平安校車工程試點方案》等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因各種原因學生上學不坐校車時,家長應向校車護導員請假,放學不坐校車時學生(或家長)應向交接老師請假。
二、家長必須在學校的放學時間點按時到校車停靠點接孩子,由于家長原因學生不能按時與校車方交接的,校車不再等待。家長同意讓學生自己下車的,必須與校車護導員聯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學生簽字后自己下車。家長不按時接孩子又不聯系或無法聯系、聯系不上的,由校車將學生拉回學校,由學校處理,確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現的后果家長自負。
三、家長送孩子上學必須在起始點發車時間前到達自己選擇的停靠點等待校車,不能讓校車等待學生,耽誤坐車結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規,并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聽從隨車護導員的管理和指揮,乘車時不得打鬧、隨意離開座位,不得損壞校車設施,不得乘車期間吃零食,亂扔垃圾,保持車內衛生。
五、學生上車前、下車后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學校、家長負責,行車途中學生的安全問題由校車公司負責。
六、家長有權監督駕駛人的駕駛行為,對駕駛人違章行為向學校、校車公司舉報。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班級: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六
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車。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名):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七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學生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并做好與學校、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7、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性能完好。
8、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幼兒園(章)
校長、園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八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___年2月15日—___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_____班級: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九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教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學校與校車駕駛員簽定校車駕駛員安全責任書如下: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標準,確保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6、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并與學校取得聯系協助處理,救助傷患人員。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處以相應的罰款,并按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10、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11、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
14、嚴格執行并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駕駛員工作流程及要求: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才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8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校內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送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人員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后方可開門;人員沒有坐穩系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人員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1、檢查車內是否有乘車人員遺留的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
4、進行車輛的保養,檢查車況(詳見《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發現故障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5、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否則后果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校車駕駛員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章):校車司機(簽字)年月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故障及時修理。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七、提醒學生不在車廂內打鬧,向窗外拋灑雜物。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后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司 機(簽字): 校方主管領導(簽 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一
根據《校車管理暫行規定》,為了加強我鎮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我鎮學生和在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結合我鎮校車管理實際,雙溝鎮中心學校與各學校、幼兒園簽訂安全管理職責書。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職責,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1、各學校和配有接送車輛的幼兒園要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職責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職責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狀。
3、用心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學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一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采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透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凡配備接送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務必及時到鎮中心學校備案,并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理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務必貼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務必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職責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務必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并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職責。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務必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6)應選取安全地點設置接送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車到達校園后要統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防止發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安全事故。
(7)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用心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將事故狀況報告中心學校、區教體局。
(8)組織師生外出參加群眾活動務必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務必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1、對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完成職責目標和工作任務,做出顯著成績的中心小學、幼兒園,中心學校年終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完成職責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年度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予以通報批評。
3、對疏于管理,違反交通法規,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信息報送不及時等導致發生重、特大接送車輛事故的,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職責,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屬民辦學校、幼兒園的將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和登記注冊證,取消其辦學(園)資格。
4、本職責書(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學校中小學(幼兒園)。
校長:
校長(園長):
___年十二月一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二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部門:
負責人(簽字):__
責任人(簽字):__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職責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帶給車號為xx,xx座xx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帶給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帶給的車輛務必貼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帶給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帶給的校車務必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職責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務必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務必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務必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職責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職責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職責。
7、在合同期間內,個性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持續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個性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個性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職責。
9、乙方帶給的車輛每一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務必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職責由乙方負責。乙方務必要帶給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10、司機應用心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狀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狀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后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帶給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貼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四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故障及時修理。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七、提醒學生不在車廂內打鬧,向窗外拋灑雜物。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后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司機(簽字):校方主管領導(簽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五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責任,使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嚴禁酒后駕駛。
2、經常學習交通法規,安全駕駛、謹慎駕駛,保證不超載、不超速、不疲勞駕駛。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開帶病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記錄本,做好行車記錄。
7、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孩子生命安全。
9、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節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10、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車損、違章由本人承擔后果。
11、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12、因事需要臨時更換司機需提前一天上報。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xx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xxx年9月1日起至xxx年8月31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一份。
青華幼兒園(蓋章)隨車教師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七
各位學生家長:
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客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安全負責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責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八
根據《哈爾濱市接送學生車管理暫行辦法》和我校通勤學生的實際情況,對你們接送學生車經營和行車行為,保障學生乘車安全,特立此責任狀。
1、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對接送學生車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確保接送學生車技術狀況良好。不得使用檢測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應當在車身的指定位置統一設置標識及編號,在車廂內顯著位置公示監督和投訴舉報電話。
3、送子車車主應當與被接送學生監護人簽定《接送學生車接送服務合同》。駕駛員應負責照看學生上、下車,維護學生乘車期間安全。
4、在接送學生期間堅決不得搭載其他人員,以免對學生產生不安全隱患。
5、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保護,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6、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救助措施,保護現場,并向相關部門報告。
7、駕駛員在運營中不得有超員運行、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為。
8、駕駛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有三年以上駕駛該型機動車的駕駛經歷。
9、接送學生車應當配備有效的滅火設備。如遇雨雪天氣,道路濕滑時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
10、每天接送學生車輛必須停在公路北側,不能停在公路上,車主要把學生接送過橫道。
11、送子車接送學生時間必須以學校上學和放學時間為準,不得提前或拖后接送學生,如出現事故由車主負完全責任。
為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望你們做出堅持不懈的努力!
送子車車主:
賓安鎮中心學校。
20__年3月1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十九
(一)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二)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下午兩點半。
3、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上車。
4、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系,寫好好請假條(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5、做好兩個登記:
(1)接送單登記,不乘車同學須有請假條,無請假條又未乘車同學馬上尋找并告知班主任通知家長。
(2)檢查單登記,對接送車駕駛員的駕駛證進行核對、對車輛的行駛證進行核對是否過期、對車上設備是否符合校車要求進行檢查。
6、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7、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8、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9、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二十
為加強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管理,督促隨車照管人員履行好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國家《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安全責任書: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確保乘車學生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上下學,隨車照管人員應當與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校車停靠站點交接。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人員各執一份。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隨車照管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二十一
為保證對校車得以規范管理,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與校車簽訂如下責任:
1、每周最少進行一次校車司機安全會,并作好記錄,
2、發現問題及時與司機溝通,及時了解校車相關問題。
3、校車出行前、歸校后監督司機履行常規檢查,并作好記錄。
4、依據車輛保養審驗要求,按時對校車進行保養審驗。
5、定期交納車輛規范的保險。
6、嚴禁司機酒后架車。
7、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時,向校長申請,經落實后及時到維修廠維修。
8、遇有不能解決的一切嚴重問題,及時向校長請示匯報。,
9、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聯系和安排司機相關工作。
校長xx。
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二十二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校車安全問題若得不到學校與社會的重視,政府不進行有效治理任其發展的話,不僅會對青少年的生命安全產生威脅,而且會成為影響家庭幸福與社會穩定的因素。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校車安全。
責任書。
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的安全管理,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狀。
一、駕駛校園車輛的駕駛員必須由有合法駕駛手續,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嚴禁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四、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五、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八、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
九、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校方簽字:司機簽字:
閔家小學。
xxx.10.5。
根據《校車管理暫行規定》,為了加強我鎮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車交通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杜絕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我鎮學生和在園幼兒的生命安全,結合我鎮校車管理實際,雙溝鎮中心學校與各學校、幼兒園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3、杜絕使用無營運資格的社會車輛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車輛接送學生和在園幼兒;。
4、教育司乘人員做到接送車輛不超員,不超速,不違規;。
5、落實責任,常抓不懈,預防避免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1、各學校和配有接送車輛的幼兒園要充分認識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堅決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交通法規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實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2、認真落實車輛接送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學生、家長等層層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狀。
3、積極配合當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交通運管等部門做好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4、各中心小學要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員制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在學生接送車停車點進行現場督查,及時發現制止接送學生車輛超員、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同時報告學校,校方要及時與家長溝通,提醒家長不要讓學生乘坐非法接送車輛,必要時可采用攝像、攝影等措施固定證據,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運管部門予以處罰。
5.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校園”活動,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交通安全知識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提高學生自我交通安全防護意識。
6.凡配備接送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必須及時到鎮中心學校備案,并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確保學生和在園幼兒乘車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制定。
應急預案。
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細心,關愛乘車學生和幼兒。嚴禁非專職駕駛員開接送車。
(4)凡需乘坐接送車的中小學生和在園幼兒,應由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和幼兒園的認可,并與家長簽定安全。
協議書。
(5)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未經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6)應選擇安全地點設置接送車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每輛車應配備1-2名隨車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學生和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班主任的交接工作。接送車到達校園后要統一組織學生和幼兒進入班級,防止發生幼兒滯留校車引發安全事故。
(7)接送車在接送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并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中心學校、區教體局。
(8)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三、獎懲與處罰。
1、對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做出顯著成績的中心小學、幼兒園,中心學校年終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完成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的,年度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予以通報批評。
3、對疏于管理,違反交通法規,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信息報送不及時等導致發生重、特大接送車輛事故的,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屬民辦學校、幼兒園的將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和登記注冊證,取消其辦學(園)資格。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學校中小學(幼兒園)。
校長:
校長(園長):
xxx年十二月一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4月5日頒布施行)規定,切實加強對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特與校車管理人、駕駛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中小學及幼兒園負責人及校車駕駛人。
二、管理目標。
1、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后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車輛,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進行審查、備案;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前已經備案的校車,要對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承運人保險、車內安全設備等方面進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備案。
2、學校要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責任。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計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紀錄,無致人傷亡的道路交通責任事故。學校要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駕駛責任狀,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
3、學校要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日常管理,制定車輛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驗,督促駕駛員加強日常維護保養,確保車輛的安全運行。學校不得使用或租用報廢汽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或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的機動車接送學生,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要立即報廢,對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學生,立即進行整改。不得強令駕駛員違法駕駛車輛。
4、學校要加強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撰寫交通安全。
心得體會。
;設立并定期更換交通安全宣傳櫥窗、宣傳欄;積極參加交警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切實增強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
5、學校要與每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乘車協議書。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家長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家長和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三、駕駛人承諾:
2、接送學生途中不隨意停車,不搶行,起步、停車時注意觀察車內和車外情況,確認安全。認真做好出車和收車后的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3、遇到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車速,確保學生的安全。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交警大隊和校車駕駛人各一份存查。
學校大武口區交警大隊。
責任人:負責人:
校車駕駛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匯總23篇)篇二十三
1.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相關人員要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相關教師作為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具體人員和時間見安排表)。
3.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是乘車學生往返途中學生人身安全的具體責任人。
4.隨車照管人員負責對學生進行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5.學生上下學前隨車照管人員要提前到位,配合司機做好出車前的各種準備工作。
6.每次上下車隨車照管人員要親自點名并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遺漏任何一名乘車學生。返校后把接送學生的記錄交校車管理人員.7.車輛行駛過程中,隨車照管人員要維持好學生的乘車秩序。8.每周接送學生隨車照管人員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會同校車司機將車輛停放到學校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
9.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隨車照管人員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隨車照管人員負責。
10.如因隨車照管人員未跟車或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隨車照管人員負責。
11.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12.隨車照管人員同時應當履行《校車管理條例》中規定的下列職責:(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員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應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時,應制止校車運行,并及時上報學校校車管理人員。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打鬧、離開座位等一切危險行為。(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隨車返校。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各執一份。
校長(簽名)隨車照管人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