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商業活動中約定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有助于維護商業秩序和公平競爭。小編為大家搜集了一些合同協議的經典案例,供大家學習和參考。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一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旅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費用包括: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本運)公司等部門購買的交通客票費:
(2)餐飲住宿費: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飲、住宿費:
(3)旅游費: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費、門票費。
(4)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費用:
(5)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獲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用)。
(6)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3、各項目的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醫療費;行李超重費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個人保險的費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飲住宿費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5、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6、“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屬號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循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及地點_________結束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游覽重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隔餐次數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及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
保險情況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尊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履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格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須承租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的第____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三)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四)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五)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旅游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的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讓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旅游局規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原則上實行“一客一簽”制,但在組織和接待旅游團隊和數客過程中實行一團一簽制。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補充條款:雙方約定下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旅行社《旅游團隊運行計劃表》。
旅團社:_________團號: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
接待標準:_________。
出車單位(車型/車號):_________。
司機:_________地陪: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出發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接待時間: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早餐標準:_________。
午餐標準:_________。
晚餐標準: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
娛樂項目: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
日程安排:_________。
應急電話:_________。
投訴電話: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二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費:航空人身意外_____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_____,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轟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負責人(簽章):
電話或傳真: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三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四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通用條款。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經營資格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由國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乙方實際營業場所應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務真實情況,并要求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在旅游過程中按照約定內容提供服務。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可自愿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有關保險條款處理。
(四)自主選擇自費項目、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到合法的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有權拒絕乙方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六)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投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國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甲方認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并要求賠償。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與乙方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旅行社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一)享有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按照服務標準選擇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三)不成團時,有建議甲方轉人其他團隊或者其他旅行社團隊的權利。
(四)甲方在行程過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離團或放棄行程中某項內容,乙方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
(五)享有在緊急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但不得損害旅游團隊的利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一)應當向甲方出示《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應當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應當就旅游的行程、服務標準、購物等情況向旅游者作如實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宜傳。
(四)必須在團隊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項目具體內容,告知旅游過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項、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及其它注意內容,并向甲方推薦旅游意外保險及其它保險。
(五)應當本著謹慎、周到的原則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旅游服務。乙方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行業標準。
(六)旅游過程中改變行程或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收費的旅游項目,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乙方不得強行安排旅游者購物。
(七)旅游過程中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的,乙方應當協助解決。
第五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由于自身過錯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2.乙方違約責任。
丈2)乙方服務未達到行業規定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4)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旅游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旅游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旅游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及其他約定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6)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搜: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游團團號。
|?旅游線路?||。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_____。
|主要瀏覽點||。
|及游覽時間||。
_____。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住宿天數多于?|每2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備注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詳見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購物根據游客自愿,?|。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_____。
|導游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游,費用標準為元/人(天)|。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內旅游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統一擬制的“團隊運行計劃表”,出川旅|。
||游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_____程表”)|。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旅游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_____。
|?備注?||。
_____。
第2條?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游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_____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游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游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9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_____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并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運行計劃不規范)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游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游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_____)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游人身意外_____。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補充約定事項)?1、?2、?3、
第20條?(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執法機構(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1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2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身份證號碼:?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后。
乙方(蓋章):負責人:電話(傳真):?通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川省旅游局?監?制?四?川?省?旅?游?總?隊?印?制。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五
(一)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質量標準和內容及價格等方面的真實情況,有權要求旅行社對旅游活動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作出說明或明確警示,有權獲得旅游有關的知識。
(三)自主選擇旅行社和旅游內容、旅游方式的權利。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宗教場所自愿購物和活動,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按照合同約定獲得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七)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受尊重的權利。
(八)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不得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填寫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履行合法手續。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己提交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遵守合同約定,配合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如因個人原因需離團活動或中途退團,應向旅行社提出書面要求,并與旅行社就有關權益達成協議。
(六)掌握旅行所需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選擇和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認真聽取旅行社的安全提示,不得拒絕旅行社的安全勸阻,擅自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區域或參與危及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活動。旅游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離)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八)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旅游費用。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核對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身體狀況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提供《導游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等本合同涉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標準供旅游者查閱。
(四)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作明確、具體的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表述。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導游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為旅游團派遣持有導游證的導游;合同約定在異地成團的,應告知旅游者成團地的集合地點、具體時間、接洽方式、導游情況和應急措施。
(七)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八)旅行社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旅游行程表》合理安排旅游者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當旅游者發現旅游行程中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如購物點不是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薦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如購物點為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推薦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九)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安全與保險。
(一)旅行社責任保險為法定保險,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的要求,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年度責任保險。
(二)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1、旅行社有義務向旅游者推薦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有義務告知旅游者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目的、意義和方式。旅行社為旅游者推薦的個人保險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旅游者是否委托旅行社代為辦理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應在專用條款中作明確表示。
2、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是保險公司專為旅游者設計的一種人壽保險。旅游者應充分了解保險內容和理賠事宜,并與旅行社協商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3、發生旅游意外傷害,旅游者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依法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旅行社應積極協助旅游者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三)健康聲明:旅游者應據實向旅行社作出健康聲明,實事求是地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而發生旅游行程中意外死亡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項目,遇政府調整價格,旅游費用的退、補按照《民法典》第63條規定執行。
(三)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列車班次時刻臨時變更,旅行社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基本安排不變動的情況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四)旅游者臨時要求提高餐飲、住宿項目標準,經旅行社同意安排后,旅游者應補交所需差額。
(五)除以上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游者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中途擅自離團的,不得要求旅行社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因擅自離團而發生的人身傷害和隨身財物損失,責任由旅游者自己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或侵權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導游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旅行社或導游應按《旅游行程表》的安排,準確告知旅游者各個旅游景點的出發、集合地點和時間,因告知不詳盡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損害的,旅行社應承擔賠償責任。
(4)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5)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6)除正常的委托地接社接待和散客拼團外,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原旅行社應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7)旅行社委派的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除合同約定的自由活動外,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旅游者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倍的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因未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1)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4)在旅游開始日、開始后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5)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并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4)在旅游開始日、開始后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上述實際發生的費用是指:退機(車、船)票損失費、手續費,退訂房(車)損失費等。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不可抗力,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九條《旅游行程表》至少應包含團號、導游姓名、導游證號、導游通訊方式、集合出發時間地點、散團時間地點、住宿標準、交通工具標準、用餐標準、游覽景點及時間、購物次數及地點、自費項目、緊急或意外情況下聯系人的姓名及電話號碼等要素。行程表須加蓋旅行社的合同章及行程表與合同的騎縫章。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團體或個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并同意遵守。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3.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3.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_____;。
人數:_____;。
旅行日期:_____;
線路與景點:_____;。
交通工具及標準:_____;。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_____;。
用餐標準:_____;。
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備注:_____;。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_____;。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寬總額: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扼守上述約定。
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1.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3.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3.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巳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巳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七
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本合同所稱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中國內地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自行或依法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二、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通用條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普遍適用的規定;《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具體約定。
三、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一式兩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門通訊地址:______郵編:______。
湖北省______市(州)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寫)。
湖北省旅游局通訊地址:______號,郵編:______。
湖北省旅游局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______。
湖北省各級工商部門監督管理投訴電話:______號。
五、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旅游者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或按合同約定的終止時間)。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
六、《通用條款》、《專用條款》,組團社蓋章,標有合同編號和出發日期的《國內旅游報名表》、《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補充約定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在簽訂旅游合同時,雙方當事人可上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旅游局網站,核對合同文本內容,避免對方當事人下載使用后,對合同示范文本內容進行不合理的刪改,從而損害您的合法權益。
專用條款。
簽約地點:______簽約日期:______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八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
同意遵守須知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導游服務費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特別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見行程表)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
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游團團號。
|旅游線路||。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主要瀏覽點||。
|及游覽時間||。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為元/餐;正餐次,標準為元/餐(含菜湯)|。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住宿天數多于|每2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備注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詳見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游行程表(購物根據游客自愿,|。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導游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游,費用標準為元/人(天)|。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游行程表(在四川境內旅游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統一擬制的“團隊運行計劃表”,出川旅|。
||游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游行程表”)|。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旅游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備注||。
第2條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游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游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游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不含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游開始前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不含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9條(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并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運行計劃不規范)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游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游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補充約定事項。
第19條(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執法機構(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后。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
|旅游線路||。
|出發及散團||。
|時間和地點||。
_____。
|主要瀏覽點||。
|及游覽時間||。
_____。
||飛機|。
|交通工具及|火車|。
|標準|輪船|。
|(不含景區觀光車)|汽車|。
|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次,標準為元/餐;正餐次,標準為元/餐(含菜湯)|。
|住宿標準|每1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住宿天數多于|每2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6晚,可在本條|每3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備注欄內增列|每4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或使用加頁紙|每5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約定)|每6晚:房間標準為星級房間,費用為元/人;|。
||詳見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購物根據游客自愿,|。
|購物點、住宿點|每日不得超過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40分鐘)|。
_____。
|導游安排及費用|安排持證導游,費用標準為元/人(天)|。
||詳見乙方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或旅_____程表(在四川境內旅游的|。
|行程安排|團隊應使用四川省旅游局統一擬制的“團隊運行計劃表”,出川旅|。
||游團隊應提交列明每日活動安排的“旅_____程表”)|。
|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標準)|。
||旅游費用:成人元/人,|。
|費用及支付辦法||。
||小孩元/人,合計元。|。
|如因人數不足無法單獨成團,將轉旅行社出團|。
_____。
|備注||。
_____。
第2條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暢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游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_____》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_____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游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游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9條(旅_____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_____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并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運行計劃不規范)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_____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游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游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_____)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游人身意外_____。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20條(補充約定事項1、2、3、
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合同生效期)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一
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年四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_____》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通用條款。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經營資格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由國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乙方實際營業場所應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務真實情況,并要求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在旅游過程中按照約定內容提供服務。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可自愿購買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有關_____條款處理。
(四)自主選擇自費項目、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到合法的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有權拒絕乙方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六)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投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國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甲方認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并要求賠償。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與乙方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旅行社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一)享有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按照服務標準選擇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三)不成團時,有建議甲方轉人其他團隊或者其他旅行社團隊的權利。
(四)甲方在行程過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離團或放棄行程中某項內容,乙方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
(五)享有在緊急情況下根據實際情況臨時處置問題的權利,但不得損害旅游團隊的利益。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一)應當向甲方出示《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應當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_____。
(三)應當就旅游的行程、服務標準、購物等情況向旅游者作如實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宜傳。
(四)必須在團隊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旅游項目具體內容,告知旅游過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項、風俗習慣、安全避險及其它注意內容,并向甲方推薦旅游意外_____及其它_____。
(五)應當本著謹慎、周到的原則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旅游服務。乙方提供的服務不得低于行業標準。
(六)旅游過程中改變行程或安排合同約定以外需要_____的旅游項目,應當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乙方不得強行安排旅游者購物。
(七)旅游過程中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的,乙方應當協助解決。
第五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由于自身過錯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2.乙方違約責任。
丈2)乙方服務未達到行業規定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4)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旅游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旅游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旅游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及其他約定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差額。
(6)乙方導游在旅_____程期間,搜: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二)解約責任。
1.甲方解約責任。
甲方在旅游活動開始前解除本合同,除賠償乙方因預訂交通實際造成的損失,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5%;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10%;
(3)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20%;
(4)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不參團的,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30%.
2.乙方解約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取消的,除應立即通知申方外,乙方應退還甲方繳納的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7日(含)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
(2)在旅游開始前第7日至第5-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3)在旅游開始前第4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5%;
(4)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5)在旅游開始當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總額的30%.
(三)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由于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
(四)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六條?旅游投訴。
甲乙雙方要保存好旅_____程中的有關票據、證據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江西省旅游局行業管理處通訊地址:南昌市福州;郵編。
江西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791)。
第七條?本合同《通用條款》一式一份由旅游者保存,《專用條款》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專用條款》甲方必須是由旅游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須經旅游者書面委托)簽字;乙方必須是由旅行社經辦人簽字并加蓋旅行社公章,旅行社內設部門或門碘公章無效。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作為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專用條款(甲方持有)。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打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薄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與費用。
(一)旅游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結束。
(二)旅游服務價款和支付時間。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分鐘。
(八)導游服務(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制作詳細的旅_____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條?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應于約定出發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夯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專用條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與費用。
(二)旅游服務價款和支付時何。
本旅游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為_____元。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托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_____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費用在本旅游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分鐘。
(七)_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制作詳細的旅_____程表,并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發前______日交甲方。約定出發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游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按照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旅游團隊編號: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鑒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詳細旅游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附旅游行程頁)。
總團款為:。(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游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過敏反應,參加旅游產生后果自負。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須雙方簽字并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聯系傳真: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開戶行:帳號:
開戶行:帳戶: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三
合同編號: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設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及名單;
2、接待費用;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及時間;
7、購物次數、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
8、另行付費項目名稱及價格;
9、對導游的要求;
10、其他 。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 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后 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二)地接社義務
3、地接社應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和接待能力的旅游輔助服務者;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成本;
2、雙方的約定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規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助旅游者索賠。
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地及時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地解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
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 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額標準。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緊急情況下,一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或接待能力的旅游輔助服務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地解決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 次(含本數)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絕賠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務引發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 (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四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云南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旅游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國內旅游意外保險費:_________元,(保險金額: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標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館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五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旅游的生活安排: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游服務:.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游的交通工具: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合同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合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合同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合同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
3.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合同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合同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合同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合同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六
合同編號:
旅游者:等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名、蓋章確認)
旅行社: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旅行社經營范圍:
杭州市旅游委員會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條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從事旅游業務經營的企業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如旅行社代購的是團隊包機票,執行的是團體優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不能改、不能轉、不能退),行前解約后機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十一”等3天法定節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假日。
第二條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名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準);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理解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3、拒絕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因保管、保存不善而損壞或者丟失的責任自負。
4、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5、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發生突發事件時,對旅行社的應急處置予以積極配合,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6、行程中發生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8、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9、因自身原因,如犯罪、過失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10、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第八條旅行社的權利
1、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3、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5、制止旅游者違反法律、當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九條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3、為旅游者發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4、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5、在出團前向旅游者提供《行程單》,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及應急聯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8、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9、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10、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1、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第十條溫馨提醒
1、為了確保旅游團順利出行,防止旅途中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如存在下列健康問題的病患者,請勿報名,如隱瞞參團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6)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
(8)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2、傳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如危及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本人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老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老年旅游者是指年滿60周歲以上、報名參加普通旅游團或者參加由老年人組成旅游團的老年人。
2、老年旅游者報名參加旅游時,應當如實填寫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特別須說明根據身體健康狀況不易參加某些特殊游程或者項目(如交通工具、飲食、特殊地域環境限制等),旅行社應當掌握老年旅游者家屬的聯系方式。
3、老年旅游者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其就醫或者返回,并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后,退還老年旅游者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4、旅行社須加強導游人員的醫療知識培訓,使之掌握一定的應急救護常識。在游程中,應當經常性地向老年旅游者進行安全提示和提供必要的照顧。
5、76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須由其家屬陪同參團,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未成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未成年旅游者是指未滿18周歲、報名參加普通旅游團或者參加由未成年人組成旅游團的未成年人。
2、未成年旅游者須由其家屬陪同參團或者征得其家屬同意,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隨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活動,非因旅行社原因,導致未成年人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名、蓋章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旅游者在履行合同義務(支付旅游費用)后,經書面通知旅行社,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五條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十六條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1項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七條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7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游者簽名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行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5、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免責條款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旅游過程中,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遺失、損壞旅游者托運行李的,旅游者應當向上列經營者主張賠償,旅行社履行協助義務。法律法規對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的賠償責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不得就其行李損失超過賠償責任限制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賠償。
第二十二條旅游時間
出發時間__,結束時間,共天夜。
第二十三條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元/人;兒童(不滿12周歲的):元/人;合計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第二十四條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旅游者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保險人:
保險金額:保險費:
2、根據保險公司的規定,三大年齡段(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賠付保險金額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險賠付金額較低,敬請留意。
3、為切實保障旅游者權益,增強旅行社抗風險能力,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旅行社出資為其購買個人旅游保險,當保險事故發生而旅行社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旅行社支付給旅游者的賠付;如旅游者已通過協商、訴訟等途徑從旅行社或者旅行社委托的第三人處獲賠,旅游者應當將該保險權益轉讓給旅行社。
第二十五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人;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出團;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六條拼團約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七條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出發前日至日
出發前日至日
出發前日至日
出發前日至日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或者投訴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仲裁條款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旅游者代理其他游客簽約的,旅游者有義務將本合同(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約定事項向其代理的游客作出必要說明(特別是本合同“溫馨提醒”、“免責條款”部分),如旅游者未履行上述義務導致其代理的游客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旅行社被追究民事責任,旅行社在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利向旅游者追償。
旅游者代表(簽名):旅行社(蓋章):
份證號碼:經營范圍:
住址:營業地址:
聯系電話:合同經辦人:
手機: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___
使用說明
l、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旅行社條例》及《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為藍本,結合杭州市旅游發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國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變更的內容,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4、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員會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釋,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推行使用。
6、與單位客戶簽約時,“旅游者”空白處填:單位名稱,并注明參團人數及姓名、身份證號碼(附表)。
7、與單位客戶簽約時,在《杭州市國內旅游合同》第29條第2項空白處填寫:本次旅游系旅游者(單位名稱)組織員工、客戶前往xxx旅游,旅行社根據旅游者(單位名稱)要求設計旅游線路或者作出具體的行程安排。鑒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最終歸屆于旅游者(單位名稱)組織的員工、客戶之事實,旅游者(單位名稱)有義務將本合同(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約定事項向其員工、客戶作出必要說明(特別是本合同“溫馨提醒”、“免責條款”部分),如旅游者(單位名稱)未履行上述義務導致其員工、客戶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旅行社被追究民事責任,旅行社在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利向旅游者(單位名稱)追償。
8、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對旅游服務質量有異議時,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也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七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
2、門票
3、車輛
4、住宿
5、供餐
6、旅游保險
7、導游服務
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云南國內旅游合同(專業18篇)篇十八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旅游團團號。
第2條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游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游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游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6條(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9條(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擅自轉、并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運行計劃不規范)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壓縮游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游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8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19條(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第21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執法機構(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后。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