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是一種對組織各項活動進行協調和監督的管理形式,它對于一個機構的運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接下來是一些行政工作中的注意事項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啟發。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一
被申請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負責人:許某職務:書記。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號,電話:_______。
依法撤銷或變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_]號文,即《關于對武未經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原為水縣_鄉_村三隊村民,_年元月,根據國家關于對企業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發展的政策,承包了農工商總公司下屬的_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_年,后經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_有限責任公司。
原機械廠面積為_平方米,_年_月_日領取了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時間是_年_月_日。
武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擺脫困境,經隊、村以及農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經營規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_年_月_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的。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市土地管理局[_]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而實際上武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定。再者,中央號文件下發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亦下發了《關于貫徹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時當然包括企業用地;第二,《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鄉(鎮)村建設用地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經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經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2)建房時經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證是因為與村就承包費交納產生爭執,不蓋章無法申辦;。
(4)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無法申辦;。
(6)該地塊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公司盤活土地資產,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7條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發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_]號文件決定讓公司在日內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定“如該片土地繼續出租,聯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定補辦用地手續”,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_]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_]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二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號,電話:_______。
依法撤銷或變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號文,即《關于對武未經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原為水縣xx鄉xx村三隊村民,xx年元月,根據國家關于對企業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發展的政策,承包了農工商總公司下屬的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年,后經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
原機械廠面積為xx平方米,xx年xx月xx日領取了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時間是年月日。
武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擺脫困境,經隊、村以及農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經營規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的。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而實際上武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定。再者,中央號文件下發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亦下發了《關于貫徹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時當然包括企業用地;第二,《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鄉(鎮)村建設用地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經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經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2)建房時經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證是因為與村就承包費交納產生爭執,不蓋章無法申辦;。
(4)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無法申辦;。
(6)該地塊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公司盤活土地資產,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7條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發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決定讓公司在日內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定“如該片土地繼續出租,聯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定補辦用地手續”,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三
申請人:xx,x,xx年x月x日出生,x族。
工作單位:
住址:
被申請人:
法人代表:
住所:
被申請人:
法人代表:
住所:
申請事項:
責令被申請人依據xx年鎮人字(xx號)函和xx干介字第xx號干部行政介紹信,依法作出恢復申請人自xx年x月x日報到之日起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的具體行政行為,即恢復至與xx(與申請人在同一張調令上的另一被調動人員)同等的管理方法,并向xx省人事廳補辦備案手續。
事實和理由:
1982年8月申請人衛生院校畢業后直接由人事局分配至xx省xx市衛生系統工作,由xx市衛生局統一調配先后被安排在xx市第二人民醫院和xx市中醫院工作。十七年后于xx年x月,申請人經過xx省xx市和xx省寧波市xx區兩地人民政府的人事局、衛生局批準同意,被申請人將申請人和申請人的丈夫同時作為人才引進,分別從xx省xx市中醫院和xx省xx市第一人民醫院正常調入xx醫院工作,并由兩地人民政府人事部門的xx年鎮人字(xx號)函和xx字第xx號干部行政介紹信調動與派遣。調動之前,申請人屬于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調到xx醫院后,申請人仍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但申請人正式調入xx醫院后,xx醫院不僅重新強加給申請人試用期,而且一直只與申請人一年一簽訂聘用合同,并將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存放在xx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托管。而申請人xx的丈夫xx與申請人xx是憑同一張干部調動行政介紹信同時調入的,干部人事管理與人事檔案存放卻存在差異(xx的人事檔案在xx區人才開發服務中心,xx的人事檔案在xx區衛生局)。xx年x月經申請人查詢才知道申請人現在的身份屬于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并且告知適用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依據的是鎮衛行【xx】xx號文件。而且口頭告知申請人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和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只是管理方法的不同,都屬于事業編制。但是,申請人認為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在很多方面存在差異。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使得一些不規范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雇受聘人員,用人單位從而控制著受聘人員的工作和事業的前途與命運,并使受聘人員經常遭受不規范用人單位的脅迫、工作中遭受歧視與不平等待遇。
由于被申請人將申請人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改為了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致使申請人在xx醫院工作期間,遭遇xx醫院重新約定試用期和多次拒絕續簽聘用合同的損害與脅迫,并在工作中長期遭受歧視與不平等待遇。特別是xx年又遇聘用合同到期,xx醫院以拖延不續簽聘用合同、以無合同方式對申請人實施了單方面終止聘用關系,而剝奪了申請人勞動權利,導致二三年時間內申請人奔波于仲裁機構以及一二審法院,一直到xx省高級人民法院,兩三年的仲裁、訴訟,致使申請人精神上長期處于緊張、崩潰狀態,給申請人在身體上、精神上造成極大的傷害,并造成經濟損失與業務技術和事業發展上的損害。
被申請人將申請人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依據鎮衛行【xx】xx號文件改為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的做法,申請人認為是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適用政策錯誤,并造成了侵權損害。因為,鎮衛行【xx】xx號文件不僅是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的未經過xx區委、區政府備案的部門規章(該文件沒有備注抄報xx區委、區政府的字樣),并且該文件也違反了《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控制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員增長的通知》市委辦[xx]xx號文件的規定;以及違反了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引進人才的路線方針政策;違反了國家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與法律法規的規定。
被申請人將申請人的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依據鎮衛行【xx】xx號文件改為了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在申請人既未向國有事業單位辭職、也未向被申請人申請要求將自己的人事檔案轉移至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前提下,被申請人這種以行政權力將申請人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的事業編制依據鎮衛行【xx】xx號文件改為人事代理制事業編制的做法,等于是利用行政權力強制性將申請人從國有事業單和國家干部隊伍與人事管理系統中進行“開除”、“除名”與“辭退”、迫使申請人到社會上通過人才市場重新就業自謀生路的行政行為。被申請人的這一行政行為屬于嚴重損害申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違法違規違紀亂作為行為。
由于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適用政策錯誤而對申請人使用了人事代理事業編制,給申請人無論精神上還是經濟上與事業上,均造成了極大的損害。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于xx年x月申請被申請人糾正錯誤、恢復申請人自xx年x月x日報到之日起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并向xx省人事廳補辦備案手續,但被申請人于10月答復申請人不存在申請人所申請的編制身份而不予恢復。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答復是錯誤的,屬于行政不作為,是對行政亂作為的遮掩與庇護。申請人屬于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應該與197月20日報到時同一張干部調動行政介紹信上介紹的、與申請人同時調入xx醫院的xx所適用的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是一樣的。申請人與xx都是作為人才引進被調入xx醫院的,并屬于經過政府行政部門同意批準后辦理的在本專業本行業內的干部與人才的調配,申請人的干部人事管理和人事檔案的存放,應該和xx一起與調動之前一樣,仍然由政府的人事和衛生等行政部門進行管理。
綜上,申請人的身份屬于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家干部身份與國有事業單位原有固定制用人事業編制,與當時同一張調令上同時調入xx醫院的人員享有相同的工作與事業發展上的政策待遇,只是在生活待遇上按照職稱高的一方一次性享受政府引進人才政策規定標準的安家生活補貼,其它方面并不應有改變與區別,所以,在申請人正式調入后,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采取人事代理事業編制,是錯誤的。申請人申請被申請人予以恢復而被申請人認為不存在該編制身份而不予以恢復,屬于行政不作為而對年行政亂作為所采取的遮掩與庇護。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特提出復議申請,望依法予以處理。
此致:
xx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xx。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四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向_________________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實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1.申請書副本____份;。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五
xxx鎮xx村位于xxx市東部,距xxx市區16公里。屬丘陵地帶,村里地貌七溝八梁,以盛產酥梨聞名。改革開放以來由于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好地,賴地,遠地,近地,園地,白地,水地,旱地相互搭配以人為單位的分配方式,把1xx畝本來靠天吃飯零散破碎的耕地,切割成無數塊難以規模經營的小塊地。大部分青壯年農民看著收入微薄零散的土地無可奈何,發出深深的嘆息。為了養家糊口他們只好背井離鄉外出打工,變成了離土離鄉的職業農民工,他們在城市住的最差,干的最苦,賺的最少,但是相比在家種地還是要強的多。致使大部分青壯年走上了外出務工的路,由于土地的零散誤工誤時,在加上青壯年大部分外出打工,零散的土地就是白給人也不愿意經營,走不開的青壯年寧愿在農閑時出外務工也不愿意去耕種別人的撂荒地,土地收入逐年下降,土地流轉在山區農村成了很難破解的難題,長期這樣下去,土地撂荒會越來越嚴重,目前xx村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出現嚴重撂荒,每年直接經濟損失約16萬元。
xx村現有人口xx人,18歲以下的未成年xx人,18-65歲的青壯年xx人,65-69歲xx人,70-79歲48人,80-89歲23人,xx歲老人1人,半喪失勞動力和完全喪失勞動力的老人共計128人。其中外出打工的青壯年2xx人。
外出經商打工的人員,真正有所成就的鳳毛麟角,絕大多數在城市沒有固定的工作,沒有自己的住房,他們面臨著租房尋找工作,上養老人下育孩子的雙層壓力,一天的勞碌也就是剛剛解決一家人的溫飽,一旦娶妻購房都會債臺高筑。年輕人普遍出現一種思潮,寧愿在外混飯吃,不愿回家種田糧,偶然有人回家,很少有替父母下地干活的人,長期這樣下去,農民斷代土地荒蕪很快會擺在我們面前。
留守老人128人少部分靠農村低保為生,大部分靠自食其力來養活自己,靠兒女接濟過活的微乎其微,低保成了留守老人追逐的夢想。更令人擔心的是出現了有錢有權的人和留守老人爭奪低保的怪現象。民心散了,土地荒了,埋怨政府的人越來越多了。
留守兒童xx人全靠父母打工養活,很多未成年因為父母收入低,過早的輟學步入打工行列。
留守農民男女勞動力現有xx人。擁有土地1xx畝,其中退耕還林xx畝。現有耕地955畝。
目前留守農民收入狀況,退耕還林xx畝,每畝過去國家補助xx元,現在每畝補助xx元,就按xx元計算總共150080元,《其中一部分退耕還林款由外出打工人員領取》。955畝耕地除去撂荒的三分之一,每畝按純收入500元,共計318333元,兩項共計468413元。留守農民每個勞動力人均年收入1959元,另有7個養殖戶,由于資金的短缺每戶平均養羊50只,每戶平均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共計280000元,加養殖戶收入勞動力年均收入僅有3131元。仍然處在貧困線以下。加未成年,老人342人,人均收入1288元。外出務工人員基本解決溫飽,家里的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和留守農民仍然掙扎在貧困線以下,長期這樣下去貧窮不僅不會改變,而且會繼續延伸。
按國家規定家庭農場xx畝起步,全村1xx畝土地,僅夠xx戶建立家庭農場,xx戶農場主每戶按兩個勞動力計算共計78人,留守農民xx人就會有xx個留守農民成為雇農。在人多地少的貧困山區家庭農場很不現實,用建立家庭農場的方法流轉土地,將會使族群分化,激化村民之間的矛盾,進一步拉大貧富差距。
近十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快速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特別是農村三要素(資金、勞力、土地)快速流向城市和工業部門,農村出現了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等三留守現象,農業副業化、農民老齡化、農村空心化日趨明顯。“誰來種地?”“地怎么種?”的問題已嚴峻地擺在我們面前面對貧困的山區農民,面對收入低微零散的土地,如何解民怨,如何讓留守人員的收入增加,如何尋找一條山區農業發展的新路子,擺在了我們各級政府的面前,為此xx村村委會特提出如下申請;希望得到各級政府的關注。
一;以村為單位成立合作總社,總社制定全社的發展規劃及發展目標,為分社統一購買化肥,農藥,籽種,最大限度的降低農民的生產成本,組織農副產品的統一購銷,讓一家一戶的農副產品在保質保量的基礎上走進市場。為農民增收奠定有力基礎。
下設五個分社。每個分社社長兼職合作總社付社長,在外出經商務工人員中間篩選五位銷售社長,分社根據工作流程,制定按勞取酬的分配方案。
二;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和外出務工人員的土地由合作社代耕,留守農民以地入股。進行土地連片整理。
三;18歲以下的未成年和65歲以上的老人由民政局給以低保補助。只有老人孩子放棄土地,土地才會進行合理流轉。
四;合作社人員由18歲以上的和65歲以下的人員組成。
五;外出務工人員年齡在18至65歲之間的土地,由其所在的合作社代耕,在自己打工返鄉期間,可以向所在合作社提出參加勞動申請,逐步培養年輕人種田的意識,勞動報酬由合作社統一制定。在徹底放棄外出務工的情況下,合作社在下一年度無條件接受成為社員。
六;在合作社的組建上,外出務工人員和留守農民進行合理搭配,以免造成人員搭配不均衡的現象,讓每一個合作社互利合作公平競爭。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七;根據當地情況農民以種地很難跨越溫飽線,只有因地制宜,走種養加一條龍的產業發展模式,由合作總社調配土地,統一提供養殖場地,政府提供圈舍水電的投資《約需xx萬元》,按現行國家對養殖扶持資金每頭在xx到xx元之間,全村可爭取xx萬元。農民自己籌集一部分,銀行貸款解決一部分,每個合作分社分別成立一個xx頭到xx頭的中型種羊繁殖基地。把養殖頭數控制在秸稈合理利用的范圍,以免盲目發展造成飼料緊缺,按目前情況每年每只羊收入xx到xx計算,僅此一項每年每個合作分社就可盈利xx到xx萬。全村盈利xx萬至xx萬元之間。
八;養殖基地建成發展不僅促進了本村經濟的整體提升,而且產生的大量有機肥,為無公害有機食品基地的建設,提供了可靠的有機肥源。為一村一品的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九;利用當地資源和科學技術,建立無公害有機食品生產基地,提升農產品檔次,為農民增加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具了解目前在全國各地,有機食品的價位最低是普通商品的二到三倍,xx村平均每年生產酥梨xx萬斤以上,每斤價位提升兩三倍全村約增加收入xx到xx萬。
十;有機食品基地具體實施辦法;
1,因為養殖基地提供了大量的有機肥,在梨樹肥料的使用上,可以徹底杜絕化肥的使用。
2,由合作社統一部署農藥的噴施,嚴格掌控在花前花后病蟲害主要發生期。
3,由政府主導購買太陽能殺蟲燈,每個殺蟲燈可控制xx畝病蟲害的發生,全村1xx畝土地需殺蟲燈xx套,每臺殺蟲燈市場價位在xx元左右,需投資xx萬元。后期病蟲害防治交由太陽能殺蟲燈進行。
4,向有關單位申請有機食品生產基地證書,為產品走向市場提供可靠保障。
十一;,政府提供資金修寬修好各崗道道路,為合作社發展鋪平道路,道路的修寬和養殖基地的建立使全村秸稈得到合理利用,為今后防火減災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養殖基地和無公害有機食品基地的建成投產,將會每年給xx村帶來xx多萬元的收入,后續加工產業鏈的形成不僅解決了本村剩余勞動力,同時給鄰村的剩余勞動力帶來了就業機會。一年跨越溫飽線,二年奔上小康路,三年徹底取消貧困戶,讓國家投入的低保更好的為老弱病殘服務。
為了尋找山區農村農業發展的新路子,希望得到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只要大家齊心協力,緊密合作,貧困是能夠改變的,是很容易改變的。
申請報告范文:農村土地流轉示范申請。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六
申請人:習水縣東皇鎮圖書村王超興等被占地農戶,地址:習水縣東皇鎮圖書村。
申請代表人:王超興、王運細、鄧家強、鄧家維,電話:13035504029。
被申請人: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地址: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中華北路。
申請事項:1、確認被申請人行政不作為行為違法;。
2、責令被申請人受理申請人行政申請;。
3、對被申請人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事實和理由:
習水縣東皇鎮圖書村有申請人9.2333公頃農業承包地自20xx年以來一直被習水縣興習垃圾無害化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占有并改作它用。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須辦理土地征收手續。由于該公司此前未拿出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申請人也未看到該幅土地的征收審批公告及相關手續,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看到被占土地的征收審批手續及征地審批公告。
20xx年5月,申請人依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再次向習水縣國土資源局提出上述申請,總算于6月4日得到該局在5月26日作出的書面信訪答復及其復印的習水縣人民政府20xx年8月10日習府發(20xx)65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資源部20xx年7月26日國土資函(20xx)595號《關于習水縣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至此,申請人才知道被占土地的征收審批手續和征收土地方案及相應的征地審批公告。
根據習府發(20xx)65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第六條規定,被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有權在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習水縣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辦公室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因被占土地現場已無習水縣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辦公室且被占地農戶無從知道該辦來自公室遷往何處或者是否還在,只有向被申請人提出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又因習水縣國土資源局最近才將(20xx)65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予以公開,被占地農戶遲至近日才得知公告內容,所以只有近日才能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20xx年6月,申請人向習水縣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補償登記手續。可申請人遞交申請后,該局一直不予回應。7月31日,申請人就此向遵義市國土資源局提出行政復議,請求確認習水縣國土資源局行政不作為的行為違法,并責令該局受理申請人的征地補償登記申請。可是,遵義市國土資源局在收到申請人行政復議申請后,并不按照《行政復議法》第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之規定對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進行處理。
20xx年10月29日,申請人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之規定,向遵義市國土資源局的上級行政機關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提起申請,請求:1、確認遵義市國土資源局行政不作為行為違法;2、責令遵義市國土資源局受理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或者3、直接受理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4、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四條行政復議機關違反本法規定,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或者不按照規定轉送行政復議申請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之規定對遵義市國土資源局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5、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八條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發現有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按照規定期限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等情形的,應當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建議,有關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理之規定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關于遵義市國土資源局行政不作為的處理建議。
出乎預料,被申請人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對申請人提出的行政申請仍是置之不理。現在,申請人只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提出申請,請求1、確認被申請人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違反《行政復議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行政不作為行為違法;2、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二十條規定責令被申請人來自受理申請人對被申請人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提出的行政申請;3、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被申請人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4、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關于被申請人貴州省國土資源廳行政不作為的處理建議。
此致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七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它建筑物。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八
住址:
法定代表人:吳x輝。
申請人因建養殖(養羊)場需要,特依法向安定區人民政府申請養殖用地2畝。
近年來經商積累了一定資金,通過對市場的考察,了解到養殖業的發展大有前途,再根據政府的倡導,本人積極響應,決定開辦自己的養殖場,同時帶動周邊村民一起走發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安定區人民政府申請土地,建立一座存欄量為150只羊的養殖場,建立完畢后可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經濟收入。再在政府的引導下通過自己的努力奮斗,逐步擴大養殖規模,建立養殖小區,帶動本村養殖業的發展。現根據《畜牧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提出以下申請,申請土地2畝,地址為安定區秤鉤驛鎮周家河十一隊。
以上申請,敬請批復。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九
申請項目;申請人因建養殖(養羊)場需要,特依法向安定區人民政府申請養殖用地2畝。
事實與理由;近年來經商積累了一定資金,通過對市場的考察,了解到養殖業的發展大有前途,再根據政府的倡導,本人積極響應,決定開辦自己的養殖場,同時帶動周邊村民一起走發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安定區人民政府申請土地,建立一座存欄量為150只羊的養殖場,建立完畢后可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經濟收入。再在政府的引導下通過自己的努力奮斗,逐步擴大養殖規模,建立養殖小區,帶動本村養殖業的發展。現根據《畜牧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使用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提出以下申請,申請土地2畝,地址為安定區秤鉤驛鎮周家河十一隊。
以上申請,敬請批復
此致,安定區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分局(國土資源部或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我單位負責開發建設的項目已經完成相關前期工作,特申報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現就該項目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主要內容:建設單位設立情況、性質(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駐京部隊或其他性質單位)、業務范圍和本單位現有用地情況。
主要內容:該項目建設的相關背景、必要性;項目擬用地選址規劃依據和具體位置,建設項目用地總規模、用地性質、建筑規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設方案詳細內容,項目投資總額和資金來源;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和已經取得的相關批準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說明的情況。
主要內容:建設項目用地總規模及確定的有關依據、標準等;建設項目用地的現狀權屬情況,包括總用地中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面積,用地現狀中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面積情況,占用耕地或基本農田的面積,占用耕地的及補充方式、標準和資金落實情況;建設項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況;建設項目相關用地指標情況,包括建筑密度、容積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或分攤土地面積)情況等。
特此報告。
附件:
1、企業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書(復印件);
3、地形現狀圖(原件加蓋公章);
4、相關批準文件或其他輔助資料。
(申請單位蓋章)
年月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一
申請人:班宏權男回族1959年生住于原州區中河鄉曹河村三組本人想聯合辦養殖合作社,合作人有寇占奎(本村)、班云發(本村)、班有福(本村)聯系電話:申請事項:我以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義申請建設一個占地10畝、生豬年出欄500只以上的現代化養羊場,羊場地址:曹河村三組,本人的責任田。
事實與理由:本人近年來專心學習養羊技術,通過自學與實踐掌握了一定的養殖知識與技能,形成了自己的養殖體系。并決定成立農村專業合作社開辦自己的養殖場,同時帶動本村村民一起走發家致富的道路。
新建現代化模式養羊場,一定會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事,實行人畜分離、集中飼養、封閉管理,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在規定的禁養區內進行,糞污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實現飼養標準化。
新建現代化模式養羊場的目的是,響應黨的會議精神,大力發展扶持畜牧業向規模化科學化標準化無公害生態型養羊模式。為落實黨的會議精神,通過擴大養羊規模,增加農民收入。當前,國家出臺了很多扶持行業發展的政策,對養羊業的發展非常有利。因此,及時進行養羊業的規模化發展,集中養殖提高養羊生產效率,有利于生羊疾病的控制,穩定綜合養殖效益,從而能夠長期較穩定地為社會提供安全的羊肉產品。
新建現代化模式養羊場,有利于工業飼料的推廣,有利于統一化管理,有利于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規模效益,有利于凈化農村生活環境,實現村容整潔,有利于加快產業化進程。
社會效益: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除了對羊肉的安全有較高要求外,還希望羊肉能夠變得更香。建設新的現代化養羊場,統一改變飼喂方式方法,改單一飼料為配合飼料,全面發揮各種營養物質的互補作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多喂青綠飼料,并根據羊的生長特點,加大飼喂量,并且育肥適時屠宰,提高生羊產品的競爭力。
為村民提供工作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經濟收入。在政府的支持與引導下,通過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與奮斗,逐步擴大養殖規模,采取基地加農戶、包回收的模式進行運作,從而實現養殖、銷售一條龍服務,帶動本地養殖業的發展,實現共同富裕。
因此我成立曹河村養殖專業合作社,并申請新建曹河村現代化模式養羊場,懇請領導想方設法批準我的用地要求,將不勝感激!
申請人:班宏權。
曹河村專業養殖合作社。
20xx年x月x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二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事實根據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
(說明:本文書供當事人向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時使用)。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三
住址:縣鄉村三隊電話:
被申請人:市土地管理局,
負責人:許職務:書記,
住址:市人民路號,
電話:。
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或變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號文,即《關于對武未經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原為水縣鄉村三隊村民,年元月,根據國家關于對企業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發展的政策,承包了農工商總公司下屬的________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年,后經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
原機械廠面積為平方米,年月日領取了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時間是年月日。
武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擺脫困境,經隊、村以及農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經營規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年月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的。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而實際上武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定。再者,中央號文件下發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亦下發了《關于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時當然包括企業用地;第二,《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鄉(鎮)村建設用地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經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經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2)建房時經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證是因為與村就承包費交納產生爭執,不蓋章無法申辦;。
(4)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無法申辦;。
(6)該地塊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公司盤活土地資產,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7條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發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決定讓公司在日內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定“如該片土地繼續出租,聯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定補辦用地手續”,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四
xxx局: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根據我國國情和世界政治經濟環境,我國的發展必須實施依靠本國資源為主的發展戰略。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資源需求迅速增長同國內資源不足的矛盾進一步加劇,因而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的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珍惜利用現有資源,努力緩解資源供需矛盾,已成為實現我國長遠發展戰略的保證。
我國資源總量雖然較大,但人均資源占有量偏小(我國人均礦產資源占有量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58%,而鋁僅為7.3%)。由于多年來資源開發強度高,后備資源不足,加之利用率低,資源浪費嚴重,進而加劇了資源供應的緊缺。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協會本著廢舊金屬資源的回收再利用、減少污染、保護環境、增加企業利潤、擴大社會效益、安置本地區閑散貧困勞動力、加快脫貧致富步伐的原則,在縣上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經過本行業龍頭企業領導的苦心經營及行業團隊的奮力拼搏,現已發展成為年交易額達7億多元,是本地區內家喻戶曉的規模大、管理水平先進的集散中心,往來客戶基本上遍及全國,將發展成為xxxxx省中影響力最大的廢舊金屬資源集散中心。
根據省有關部門領導和文件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實現循環經濟總體規劃中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任務為目標,提高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服務能力和現代化水平,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嚴格按照《建設規范》的要求建設用地,不影響當地容貌和環境衛生,符合當地的環境保護要求。依據《xxx再生資源回收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設施齊全的近郊地區選址。
為了進一步提高資源利用率,擴大扶貧面,增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依靠國家優惠產業政策,加快經濟增長效益,達到預期的產業利潤,目前的用地量遠遠不能滿足進一步擴大規模的需求。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特向縣上有關部門及領導提出如下用地申請:
申請用地面積為300畝(xx平方米)
申請用地位置為xxxxx
以上申請,敬請批復。
申請單位:
會員單位:
20xx年x月x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五
申請人:楊某某,女,現年70歲,文盲,土家族,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保田組)。
被申請人:王某某,男,現年69歲,初中文化,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田坎上組)。
申請人楊某某不服某某縣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7日作出的江府發【2015】16號《某某縣人民政府關于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板粟山(屋后頭)林地權屬的處理決定》,該處理決定將爭議林地確權給被申請人王某某,與事實不符,嚴重侵害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行政復議法》之規定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
申請事項:
二、確認爭議林地的使用權歸被申請人楊某某所有。
事實與理由:
本土地權屬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發自留山證所引發的山林確權糾紛,楊某某的自留山證及土地承包證四至抵界含蓋了爭議林地,與王某某的山林證存在沖突。核查爭議林地的歷史情況與使用現狀是確定權屬的事實基礎,然而某某縣人民政府對上述事實予以回避,僅僅從證據的三性決定山林權屬的歸屬,致使爭議處理缺乏事實依據,并存在嚴重的法律適用問題。具體如下:
本爭議林地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所有,其林地權益依法應由其村民組成員享有,王某某不是該組村民,不可能也不應當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自留山證》、《承包證》缺乏事實依據,是重復或錯誤頒發的證件。
1、爭議林地所有權一直以來歸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
(3)、肖千方、肖應昌、胡尚子、胡其忠等人的證明,證實該土地原屬于保田組;
(4)、某某縣人民政府出具給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等。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具有村組成員權的人員才可以對村組土地享有使用權,所有權歸村組:
(3)、《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更是明確了村集體的土地由村組農戶使用的基本原則。
3、被申請人王某某不是原保田村保田組的村民,依法不可能也不應當享有保田組的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與事實不符,是錯誤頒證的行為。
(1)、此次山林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證引起的土地權屬糾紛,農村土地使用權只能由集體成員享有,查明該土地權屬淵源,爭議林地到底歸原保田組還是歸田坎上組所有,是認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的事實基礎。土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是不動產中的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從權利,根源于所有權,這是法律常識,土地所有權的查明是不能回避的。換句話說,若該土地原歸保田組,則爭議林地歸保田組的楊彩霞使用,反之若該土地原歸屬田坎上組,則爭議林地歸田坎上組的王某某使用。證據證明爭議林地歸保田組所有。
(2)、被申請人王某某辯稱“經保田、田坎上兩組同意,用我的一碗水綠肥坑自留山中20根樹子調換而得”,該辯稱可以證明爭議林地所有權屬于原保田組。王某某認為其土地權益是調換而得,既無事實依據,又與當時政策不符:王某某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調換事實存在,雖有肖地權、胡海林的調查筆錄,但該證據與村民的證人證言相悖;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載明“自留山不許轉讓或買賣,不許開荒種糧”,王某某辯稱調換所得顯然是說謊,退一萬步講,即便存在所謂調換行為也是無效的;爭議山林屬于楊某某管理使用,村組無權對申請人楊某某的山林強行收回、流轉、私自轉讓或調換。
(3)、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是錯誤頒發的證件。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四至抵界涵蓋了王某某《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中的山林,存在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情形,頒證給王某某屬于重復頒證行為;王某某提供的該山林證、承包證與土地權屬現狀不符,依法應當糾正。
二、爭議林地依法應當歸屬申請人楊某某,理由是:
3、村委會及部分村民證明證實爭議林地屬于楊某某的山林;
4、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林證、承包證給楊某某,確認了使用權;
5、楊某某管理使用爭議林地至今。
三、某某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認定楊某某提供的土地山林證、承包證不具有證據三性,從而認定證據無效,是信口雌黃,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且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1、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不符合證據三性,無事實依據。
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證據材料來源合法、內容真實、與爭議林地具有關聯性,完全符合證據的三性:
、與爭議林地的權屬具有密切聯系,具有關聯性。
綜上,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證據不具有證據的三性,無任何事實依據。
2、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據《貴州省林地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爭議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證據的,爭議的林地應當明確給持有有效證據一方;證據中面積與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為準。”確認爭議林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是錯誤的。王某某與楊某某均執有山林證、承包證,其效力相等、地位一致,均是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并蓋有公章的證件,均是有效的證據;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提供了證人證言,村委會調解紀錄,此類證據來源合法,客觀真實,均反映了土地的歷史現狀,反映了土地權屬的淵源,與楊某某提供的山林證、承包證相互佐證,形成了完成的證據鏈條,均是法律認可的有效證據;某某縣人民政府的錯誤還表現在:孤立地認定政府部門出具的是證據,其它的則不是有效證據,完全違背了綜合全面客觀的證據評定原則,犯了一面概全的錯誤;此案爭議源于一地兩證、重復頒證,除考慮證件的真偽外,更重要的是查明爭議林地的權屬淵源,否則是舍本逐末,所得結論必然錯誤。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只有一方執有效證據”,與事實不符,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此作出處理決定,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綜上,楊某某是原保田組的村民,依法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使用權,某某縣人民政府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行為是本糾紛的根源,處理山林權屬爭議,應當查明爭議土地的歷史歸屬及使用現狀,某某縣人民政府完全回避了對上述事實的查明,在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蓋有某某縣人民政府公章的山林證、承包證不符合證據三性,從而確認爭議土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完全背離了基本事實與法律常規,是極端錯誤的。懇請貴府予以糾正,公平公正處理本案,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此致
貴州省某某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楊某某
2015年7月4日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楊某某,女,現年70歲,文盲,土家族,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保田組)。
被申請人:王某某,男,現年69歲,初中文化,住某某縣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原屬保田村田坎上組)。
申請人楊某某不服某某縣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7日作出的江府發【2015】16號《某某縣人民政府關于官和鄉新田村保田組板粟山(屋后頭)林地權屬的處理決定》,該處理決定將爭議林地確權給被申請人王某某,與事實不符,嚴重侵害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據《行政復議法》之規定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
申請事項:
二、確認爭議林地的使用權歸被申請人楊某某所有。
事實與理由:
本土地權屬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發自留山證所引發的山林確權糾紛,楊某某的自留山證及土地承包證四至抵界含蓋了爭議林地,與王某某的山林證存在沖突。核查爭議林地的歷史情況與使用現狀是確定權屬的事實基礎,然而某某縣人民政府對上述事實予以回避,僅僅從證據的三性決定山林權屬的歸屬,致使爭議處理缺乏事實依據,并存在嚴重的法律適用問題。具體如下:
本爭議林地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所有,其林地權益依法應由其村民組成員享有,王某某不是該組村民,不可能也不應當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自留山證》、《承包證》缺乏事實依據,是重復或錯誤頒發的證件。
1、爭議林地所有權一直以來歸屬于原保田村保田組:
(3)、肖千方、肖應昌、胡尚子、胡其忠等人的證明,證實該土地原屬于保田組;
(4)、某某縣人民政府出具給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等。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具有村組成員權的人員才可以對村組土地享有使用權,所有權歸村組:
(3)、《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更是明確了村集體的土地由村組農戶使用的基本原則。
3、被申請人王某某不是原保田村保田組的村民,依法不可能也不應當享有保田組的土地權益,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與事實不符,是錯誤頒證的行為。
(1)、此次山林糾紛系某某縣人民政府重復頒證引起的土地權屬糾紛,農村土地使用權只能由集體成員享有,查明該土地權屬淵源,爭議林地到底歸原保田組還是歸田坎上組所有,是認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的事實基礎。土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是不動產中的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從權利,根源于所有權,這是法律常識,土地所有權的查明是不能回避的。換句話說,若該土地原歸保田組,則爭議林地歸保田組的楊彩霞使用,反之若該土地原歸屬田坎上組,則爭議林地歸田坎上組的王某某使用。證據證明爭議林地歸保田組所有。
(2)、被申請人王某某辯稱“經保田、田坎上兩組同意,用我的一碗水綠肥坑自留山中20根樹子調換而得”,該辯稱可以證明爭議林地所有權屬于原保田組。王某某認為其土地權益是調換而得,既無事實依據,又與當時政策不符:王某某未提供充分證據證實調換事實存在,雖有肖地權、胡海林的調查筆錄,但該證據與村民的證人證言相悖;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載明“自留山不許轉讓或買賣,不許開荒種糧”,王某某辯稱調換所得顯然是說謊,退一萬步講,即便存在所謂調換行為也是無效的;爭議山林屬于楊某某管理使用,村組無權對申請人楊某某的山林強行收回、流轉、私自轉讓或調換。
(3)、王某某提供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是錯誤頒發的證件。楊某某的《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四至抵界涵蓋了王某某《社員自留山證》、《承包證》中的山林,存在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情形,頒證給王某某屬于重復頒證行為;王某某提供的該山林證、承包證與土地權屬現狀不符,依法應當糾正。
二、爭議林地依法應當歸屬申請人楊某某,理由是:
3、村委會及部分村民證明證實爭議林地屬于楊某某的山林;
4、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林證、承包證給楊某某,確認了使用權;
5、楊某某管理使用爭議林地至今。
三、某某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認定楊某某提供的土地山林證、承包證不具有證據三性,從而認定證據無效,是信口雌黃,沒有任何事實依據,且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1、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不符合證據三性,無事實依據。
楊某某提供的《某某縣社員自留山證》、《農業生產責任制土地、荒山、林木、水面承包合同》證據材料來源合法、內容真實、與爭議林地具有關聯性,完全符合證據的三性:
、與爭議林地的權屬具有密切聯系,具有關聯性。
綜上,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證據不具有證據的三性,無任何事實依據。
2、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據《貴州省林地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爭議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證據的,爭議的林地應當明確給持有有效證據一方;證據中面積與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為準。”確認爭議林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是錯誤的。王某某與楊某某均執有山林證、承包證,其效力相等、地位一致,均是某某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并蓋有公章的證件,均是有效的證據;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提供了證人證言,村委會調解紀錄,此類證據來源合法,客觀真實,均反映了土地的歷史現狀,反映了土地權屬的淵源,與楊某某提供的山林證、承包證相互佐證,形成了完成的證據鏈條,均是法律認可的有效證據;某某縣人民政府的錯誤還表現在:孤立地認定政府部門出具的是證據,其它的則不是有效證據,完全違背了綜合全面客觀的證據評定原則,犯了一面概全的錯誤;此案爭議源于一地兩證、重復頒證,除考慮證件的真偽外,更重要的是查明爭議林地的權屬淵源,否則是舍本逐末,所得結論必然錯誤。某某縣人民政府認定“只有一方執有效證據”,與事實不符,某某縣人民政府依此作出處理決定,適用法律完全錯誤。
綜上,楊某某是原保田組的村民,依法對保田組的山林享有使用權,某某縣人民政府一地兩證、重復頒證的行為是本糾紛的根源,處理山林權屬爭議,應當查明爭議土地的歷史歸屬及使用現狀,某某縣人民政府完全回避了對上述事實的查明,在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認定楊某某提供的蓋有某某縣人民政府公章的山林證、承包證不符合證據三性,從而確認爭議土地使用權歸王某某所有,完全背離了基本事實與法律常規,是極端錯誤的。懇請貴府予以糾正,公平公正處理本案,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此致
貴州省某某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楊某某
《行政復議法》對復議范圍規定了 11 種情況,同土地確權登記有關的主要有兩項。
二是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中需要注意的問題有:
民事糾紛的處理。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們在土地權屬爭議中對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就屬于這種情況。如果當事人調解后事后反悔,應當知道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不要再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復議前置。凡是涉及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沒有經過復議的案件,屬于違反法律程序的行為。
最終裁決。屬于根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就是說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六
申請人:
我以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義申請建設一個占地10畝、生豬年出欄500只以上的現代化養羊場,羊場地址:曹河村三組,本人的責任田。
本人近年來專心學習養羊技術,通過自學與實踐掌握了一定的養殖知識與技能,形成了自己的養殖體系。并決定成立農村專業合作社開辦自己的養殖場,同時帶動本村村民一起走發家致富的道路。
新建現代化模式養羊場,一定會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事,實行人畜分離、集中飼養、封閉管理,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在規定的禁養區內進行,糞污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實現飼養標準化。
新建現代化模式養羊場的目的是,響應黨的會議精神,大力發展扶持畜牧業向規模化科學化標準化無公害生態型養羊模式。為落實黨的會議精神,通過擴大養羊規模,增加農民收入。當前,國家出臺了很多扶持行業發展的政策,對養羊業的發展非常有利。因此,及時進行養羊業的規模化發展,集中養殖提高養羊生產效率,有利于生羊疾病的控制,穩定綜合養殖效益,從而能夠長期較穩定地為社會提供安全的羊肉產品。
新建現代化模式養羊場,有利于工業飼料的推廣,有利于統一化管理,有利于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規模效益,有利于凈化農村生活環境,實現村容整潔,有利于加快產業化進程。
社會效益: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除了對羊肉的安全有較高要求外,還希望羊肉能夠變得更香。建設新的現代化養羊場,統一改變飼喂方式方法,改單一飼料為配合飼料,全面發揮各種營養物質的互補作用,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多喂青綠飼料,并根據羊的生長特點,加大飼喂量,并且育肥適時屠宰,提高生羊產品的競爭力。
為村民提供工作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經濟收入。在政府的支持與引導下,通過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與奮斗,逐步擴大養殖規模,采取基地加農戶、包回收的模式進行運作,從而實現養殖、銷售一條龍服務,帶動本地養殖業的發展,實現共同富裕。
因此我成立曹河村養殖專業合作社,并申請新建曹河村現代化模式養羊場,懇請領導想方設法批準我的用地要求,將不勝感激!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七
衡南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隨著學校辦學水平的提升,辦學條件的的改善,學校建設的標準化和教育資源的逐漸優化,為我校教育創造一個更為和諧的發展環境,隨著我校學生人數的增多(一千八百多人,二十四個班,學校僅有二十四間教室),班級建設標準化(教育部規定:初中班級人數不超過50人),學校的擴建已迫在眉睫(20xx年,學校薄改項目建教學綜合樓一棟,擬建面積3800平方米),現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征用向陽鎮車和村與向陽中學鄰墻的北面一排土地的申請,目的是為了擴建學校;建設教學綜合樓,體操場地,從而增大學生的活動場所,美化校園。
本著保護環境,珍惜土地原則,我們盡量將用的土地面積縮少到最少,并在此鄭重承諾,一旦土地使用權批復下來,我們將嚴格遵守土地批復的使用面積,絕不越界擴占,而且保證切實保護好周圍的生態環境,待工程完工后,負責恢復工程建設中不得不暫時損毀的生態植被,堅決按照環保等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到規定的各項環保標準,絕不破壞周圍環境。
以上就是我校對學校教育長遠發展的思考,并已經過有關部門的指導和改進,因此,懇請領導蒞臨我校考察、調研,盡快研究、批復同意我們的土地征用申請,以便實現我們早日為學校的全面發展作出貢獻的愿望!請領導審核,批準為盼!
申請單位:衡南縣向陽中學
20xx年7月28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八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xx分局(國土資源部或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我單位負責開發建設的xx項目已經完成相關前期工作,特申報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現就該項目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主要內容:建設單位設立情況、性質(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駐京部隊或其他性質單位)、業務范圍和本單位現有用地情況。
主要內容:該項目建設的相關背景、必要性;項目擬用地選址規劃依據和具體位置,建設項目用地總規模、用地性質、建筑規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設方案詳細內容,項目投資總額和資金來源;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和已經取得的相關批準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說明的情況。
主要內容:建設項目用地總規模及確定的'有關依據、標準等;建設項目用地的現狀權屬情況,包括總用地中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面積,用地現狀中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面積情況,占用耕地或基本農田的面積,占用耕地的及補充方式、標準和資金落實情況;建設項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況;建設項目相關用地指標情況,包括建筑密度、容積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或分攤土地面積)情況等。
特此報告。
附件:
1、企業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書(復印件);
3.地形現狀圖(原件加蓋公章);
4.相關批準文件或其他輔助資料。
xxx(申請單位蓋章)
xx年x月x日
土地行政復議申請報告(熱門19篇)篇十九
我單位負責開發建設的××項目已經完成相關前期工作,特申報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現就該項目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主要內容:建設單位設立情況、性質(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駐京部隊或其他性質單位)、業務范圍和本單位現有用地情況。
主要內容:該項目建設的相關背景、必要性;項目擬用地選址規劃依據和具體位置,建設項目用地總規模、用地性質、建筑規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設方案詳細內容,項目投資總額和資金來源;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和已經取得的相關批準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說明的情況。
主要內容:建設項目用地總規模及確定的有關依據、標準等;建設項目用地的現狀權屬情況,包括總用地中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面積,用地現狀中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面積情況,占用耕地或基本農田的面積,占用耕地的及補充方式、標準和資金落實情況;建設項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況;建設項目相關用地指標情況,包括建筑密度、容積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或分攤土地面積)情況等。
特此報告申請報告模板大全申請書。
附件:1、企業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書(復印件);
3、地形現狀圖(原件加蓋公章);
4、相關批準文件或其他輔助資料。
(申請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