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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一
各位上午好!
很高興有一個機會跟大家一起來探討在停車場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一些法律問題以及停車場風險責任的規避問題。我今天的講座分為六個部分第一部分講:存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丟失時停車場責任的認定;第二部分講停車場對停放車輛內貨物的丟失應承擔什么責任;第三部分:車輛在停車場管理期間丟失,停車場不承擔責任的情況;第四部分:停車期間,如果發生車主將停車卡或停車小票丟失,如何收取停車費用。第五部分:有關停車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規;第六部分:停車場的風險規避以及發展前景。
首先講第一部分:存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丟失時停車場責任的認定問題。總體上講,法院在審理停車場丟失車輛的案件時,普遍的觀點是:把停車人和停車場之間的關系,認定為保管合同關系,認為停車場作為專業的停車管理服務企業,對它管理范圍內的車輛,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如果發生車輛在停車場丟失的情況,通常會判決停車場賠償停車人的損失。
關于停車場責任的認定問題,我講兩個案例:案例1:交納4元停車費 停車場賠償車主六萬元[案件簡介]2014年8月,西城法院對一起停車場丟車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判決停車場的管理者北京某停車管理有限公司賠償車主黃女士6.1萬元丟車款。據黃女士說,她是一輛桑塔納2000型車的所有人,?2014年4月15日,她將車借給同學關某使用,同日20時許,關某將車停放在被告負責管理的一個電影院停車場內,并交納了4元停車費,同日22時20分關某取車時,發現該車輛已不在原位置。關某立刻找到停車管-理-員詢問,確認車輛丟失后,撥打了110報警。后車主黃女士將停車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賠償車輛丟失損失費9.9萬元。在案件審理中,停車場一方否認黃女士的車輛是在該停車場存放丟失的事實,不同意黃女士的訴訟請求。為證明黃女士的桑塔納2000是否在停車場丟失,法院根據黃女士的申請,調取了西城分局刑偵支隊對黃女士、停車場女收費員等人的詢問筆錄。在對丟車人關某的詢問筆錄中,偵查員問發現車不見后,那停車場的收費管-理-員說過什么,關某回答,她當時說電影散場之前她還曾看見車在。在偵查員對一名在場保安員的詢問筆錄中,偵查員問那個停車管-理-員說過什么,保安員說,停車管-理-員說電影散場前還曾見過這車,車還在。?[法院認定]法院認為,作為專業的停車管理企業,停車管理公司對在其管理經營的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在其停車場內,原告的車輛丟失,停車場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2:收費停車場內丟車 法院判賠11萬?[案件簡介]2014年2月,張先生駕駛一輛03年購買的帕杰羅越野車前往朝陽區一家飯店用餐。在交納了4元錢停車管理費后,張先生將車停在了飯店對面的停車場里。過了一個多小時,用餐完畢的張先生從飯店出來準備駕車離開,卻發現自己的帕杰羅已經不翼而飛了,張先生立即撥打了110并聯系保險公司。由于此前購買了保險合同,張先生從保險公司那里得到了34萬元的賠償,但是當時買這輛車的時候花了50多萬元,剩下的錢誰來賠?為此,張先生將該停車場的管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停車管理公司賠償剩余的損失。但停車管理公司不同意賠償,他們的理由是,停車場只收取了停車費4元錢,車主并未把車鑰匙、行車證交給停車場管理人員,車輛始終在張先生的控制之下,所以雙方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公司不應賠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停車管理公司向張先生賠償損失費11萬元。?[法院認定]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停車管理公司在向張先生收取了停車費并出具了蓋有其財務公章的北京市停車收費定額專用發票后,保管合同已經成立,雙方之間形成了保管合同關系。張先生是否把車輛鑰匙、行車證交給停車管理公司不影響該保管合同的成立。因公司保管不善,造成張先生車輛丟失,公司應對此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做出的賠付,無法彌補張先生的實際損失時,停車管理公司應予以賠償。
第二部分:停車場對停放車輛內貨物的丟失應承擔什么責任當一輛機動車存放在停車場后,車上的物品能否作為車輛的一部分與停車場形成保管合同關系?車上物品的丟失,停車場是否也應承擔責任?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通常會認為:停車管理服務只是針對車輛的一種保管關系,并不針對車輛內的物品,因此,通常會判決:停車場對車主車上物品的丟失不承擔責任。
關于這個問題我講兩個案例:案例1:車內筆記本電腦丟失 車主責任自負?[案件簡介]:2014年7月5日,楊女士搭乘朋友的汽車到機場接人。當晚21點30分,他們一行人將車輛停放在機場樓前的停車場后去附近吃飯,楊女士將一臺筆記本電腦放在了車的后座上。兩個小時后,他們回到停車場,發現車內的筆記本電腦不見了。楊女士當即報案,刑偵支隊在現場勘察發現,該車左前門車鎖有被撬痕跡。楊女士認為,是停車場保管失職造成自己的筆記本電腦被偷,要求停車場對此進行賠償,索賠金額為:電腦的價款11.32萬元以及汽車換鎖費用2874元等。而停車場認為,楊女士既非車主也非車輛駕駛員,與停車場不存在保管合同關系,且在停車場入口處的“停車須知”告示牌上,已明確告知車主“請妥善保管車內外物品,丟失概不負責”,在管-理-員發給車主的停車票據上也印有“特別提示”,聲明“停車場對放置于車輛內外之物品,或停泊期間車輛之被盜竊與損毀概不負責,我方只保管車輛,不保管車內物品”。因此,他們沒有必要承擔賠償責任。?[法院認定]朝陽區法院一審認為,停車場和楊女士等人之間存在保管合同關系,保管人的責任是對整個保管物進行保管,因此,停車場對楊女士放在車內的財物具有不可推卸的保管責任,其為了免除其法定責任而單方做出的各種“聲明”均屬無效。2014年3月,朝陽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支持楊女士的訴訟請求,考慮到筆記本電腦折舊因素,判令首都機場賠償楊女士電腦丟失的損失7000元以及更換車鎖費用2874元。一審判決后,首都機場不服,上訴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賠償筆記本電腦損失缺乏法律依據。2014年7月,該法院審理認為,楊女士雖然不是車輛的所有人,但能出示存車發票,首都機場應對寄存車輛發生撬盜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對于貴重物品放置在車內的安全隱患,首都機場履行了相應告知義務,楊女士離開車輛時沒有隨身攜帶筆記本電腦,對筆記本電腦丟失具有明顯過錯,其要求首都機場賠償筆記本電腦損失缺乏法律依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首都機場賠償楊女士2700余元更換車鎖費用,駁回了楊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法院的觀點是:未經保管方同意不存在保管合同關系。審理此案的北京市二中院告知該案中,楊女士的存車發票可作為保管合同,證明寄存人與首都機場已形成了合法有效的車輛保管合同關系。合同履行期間,首都機場應對寄存車輛發生撬盜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楊女士存放車輛時,既沒有將筆記本電腦交付停車場管理人員,也沒有將筆記本電腦放置在車內的情況明確告知停車場管理人員,所以,無法認定楊女士與首都機場達成筆記本電腦保管合同關系,因此,對于筆記本電腦的丟失,首都機場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2:未明確約定 停車場對車載貨物無保管責任?[案件簡介]:原告羅某、黃某合伙駕駛贛c22836東風貨車跑運輸。1999年6月2日,兩原告與第三人某運輸公司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由兩原告承運第三人交付的50套空調,從珠海運至合肥。該空調單價6977元/套,總價值348850元。運輸途中,兩原告于6月4日晚11時許,將車停進被告的停車場,并對停車場門衛鄢某說車上裝有空調,要好生看管,但未說明數量、規格和單價,也未進行驗收交付。6月5日晚8時左右,一男青年對停車場門衛鄢某說,他與兩原告是合伙的,即到服務臺交了8元停車費將車開走了。6月6日晨6時許,兩原告到停車場取車,發現車不見了,便向當地公安機關報了案。因案件一時不能偵破,兩原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因保管不善致車貨被盜造成的車輛損失38010元、貨物損失348850元。因貨為第三人之貨,故某運輸公司以貨主身份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其貨損348850元。?[法院認定]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原告與被告沿用當地習慣口頭達成的汽車保管合同合法有效。兩原告的車停放在被告停車場被盜,被告應對該車進行賠償。但對車上貨物,原告僅說裝有空調,未要被告驗收,也未講明貨物數量、規格和單價,未取得被告給付的空調保管憑證,故原、被告之間未形成空調保管合同法律關系,兩原告與第三人要求被告賠償貨物損失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可保留向兩原告索賠的權利。依照合同法及民法通則之規定,該院判決被告賠償兩原告車輛損失38010元,對兩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并駁回第三人要求被告賠償貨損的訴訟請求。通過上面的案例就可以看出:停車場有償向客人提供停車服務,車輛是保管標的物是沒有爭議的,保管標的物是否同時包括車上所載貨物或客人放在車內的其他物品,這就要根據保管合同的法律性質、特征來判斷。一般來說,停車服務指向的標的物為車輛,并不包括車上物品或車載貨物的保管,如果包括,則必須另行以明示的方式成立保管關系,保管人因責任重大,相應的就需要另行收取車上物品或貨物的保管費用。所以,在保管人收取的費用僅為停車費的情況下,很難推定停車服務包括車輛保管和車上物品、貨物保管都在內。本案原告雖然向被告工作人員說車上有空調,要好生看管,但并未要求工作人員驗收,也就是說沒有交付行為,工作人員也未開出該方面的保管憑證,根據上述,認定就車上空調成立了保管關系就缺乏證據,法院據此認定雙方就車上空調未形成保管合同法律關系,是有理由的。
從上邊講的案例,我們可以總結一下有關停車場車輛損壞、丟失時一些工作經驗。作為停車場一方,當發生車主的車輛在停車場內損壞時,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首先,車管員應記下肇事車輛號碼,暫不放其駛出車場,并聯系值班主管及受損車主與肇事車主共同協商解決。第二、如果車輛被損壞而未被當場發現肇事方時,車管員發現后也應立即通知車主,并報告主管及負責人,共同商討處理問題的辦法。當發生車輛被盜情況時,停車管-理-員應首先立即通知車主,協同車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第二、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投保人(車主、停車場)雙方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第三、停車場應配合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做好調查處理工作。以上這些工作,一但發生糾紛,都可能成為證據,采集和保留這些原始證據,對于停車場責任的認定是很重要的。以上講的大多是車輛在停車場丟失,停車場應負責賠償的案例,那么,車輛在停車場存放期間丟失,是否停車場一定要進行賠償?停車場是否可以不賠償?這就是我要講的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車輛在停車場管理期間丟失,停車場不承擔責任的'情況。現實中也有車主丟車,但是因為車主無法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其所丟失的車輛丟失在停車場,法院會判決停車場不予賠償。一般法院判決不予以賠償的案例,大多與停車憑證有關。通常認定車輛是否在停車場存放的憑證是停車憑證。停車憑證是雙方成立保管合同關系的直接證據,如果車主拿不出停車憑證又找不到其他有利的證據如停車紀錄、證人證言等,其索賠請求通常難以得到支持。
關于丟車,停車場不賠的案例,我講兩個,案例雖然說的是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但和存放汽車的道理是相同的:案例1:停車場管理無瑕疵,失主索賠敗訴?[案件簡介]原告單某是上海市某小區居民。2004年12月,原告購買了一輛菲利普電動自行車,并自2014年1月起與被告某停車場建立了保管關系,租賃由被告管理的原告居住小取內的非機動車停放庫一個車位。2014年4月14日,原告與停放庫的管理人員交涉,認為其停放在停放庫內的電動自行車被竊。后雙方未能協商解決,原告訴至法院。在法庭審理中,原告訴稱,2014年4月14日上午前去取車時,發現所停放的車輛不見了,遂與管理人員交涉,但未果。因被告在寄存車輛的管理制度中存在瑕疵,故要求被告賠償其購買電動自行車的經濟損失2600元。被告辯稱,非機動車停放庫24小時有人管理,車輛進庫時由管理人員交給車主號牌,車輛出庫時由車主將號牌交還管理人員,現原告的停車號牌在被告處,證明原告的電動自行車未進停放庫,故不同意原告的訴求。?[法院認定]法院認為,原告未能舉證證明其車輛已交付被告保管的事實,且雙方在庭審中均陳述,車主在停放車輛時管理人員給予相應號牌,而在領取車輛時則交還號牌,故號牌系雙方約定的保管憑證。現原告的號牌仍在被告處,更不能證明原告已將車輛交付保管的事實。因此,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2:沒有存車憑證 車主狀告停車場敗訴?[案件回顧]朱先生訴稱,2014年1月25日下午17點,其到海淀區知春路沃爾瑪超市,將自行車停在被告的存車處,存車時有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員,原告特意問清被告是在晚上20點下班后進入超市購物,當原告在18點50分從超市出來時發現存車地方的看車人不在了,朱先生自行車也丟失了,隨后報110,后去雙榆樹派出所作筆錄,后與被告多次交涉此事,沒有結果。故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原告購車費用1298元。被告則稱,原告沒有將自行車存放在我公司所屬的停車場內,我公司沒有和原告形成保管合同關系,我公司的存車場在存車時均有存車憑證,原告沒有證據證明我公司工作人員疏忽管理,致使原告車輛丟失。?[法院認定]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否則將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本案中,由于被告并不認可原告將車輛存放在其所管理的停車場,因此原告應當提交充足有效的證據來證明其確實將車輛存放在被告管理的停車場。而根據原告所提交的報案回執單和發票,無法認定原告所述存車事實的存在,只能認為是報案人的單方面陳述,由于原告所報的盜竊案目前公安機關尚未偵破,因此對于相關事實亦無法認定,也無法確認原被告之間存在著保管合同關系,現原告主張被告賠償購車款,證據不足,據此,2014年4月28日,海淀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朱先生要求某停車公司賠償其購車款的訴訟請求。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除非停車雙方有特別的約定或者法院判定時能夠有足夠的其他證據(如口頭、證人書面證明)證明等,停車憑證是為雙方存在保管合同關系的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證據。停車場一般制作停車牌等停車憑證,規定一車一牌、憑牌停車、交牌取車等,停車憑證在停車合同中意義重大,它直接反映了車輛控制權的轉移,是證明保管合同的有力證據。因此,我建議停車場應注意在停車憑證和停車告示等方面改進,比如:1、停車場應該制作并公示停車場管理規定,如“請車主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如有丟失車場不承擔負責”,“車主憑停車憑證入出停車場,一車一牌,駛入取牌,駛出交牌”等。提示停車人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以減少車主車上丟失物品的責任;2、管理好停車牌、停車證等停車憑證,做好相關停車記錄,出現相關糾紛后做到證據完備,為己方主張提供有力支持。3、車主停車時,在可能的情況下,由停車管-理-員跟隨、記錄車輛有無刮蹭等狀況,以防止車主主張在停車場發生車輛碰撞造成車輛損傷時,己方無法證明該事故并非發生在該停車時段。
第四部分:停車期間,如果發生車主將停車卡或停車小票丟失,如何收取停車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停車場張貼有告示牌,事先聲明按全天收費,則可能被判決按照全天的收費價格收費。
這方面的案件,在北京法院已經有了一審判例:案例:丟失停車卡按全天收費,車主狀告停車場敗訴?[案件簡介]王先生在北京某廣場的地下停車場停車。后由于丟失進場時被告停車管理人員發放的停車計時磁卡,導致雙方對實際停車時間產生分歧。原告要求按實際停車1個半小時收費,被告管理人員以其停車場相關管理規定即“停車卡丟失,按全天24小時計費,收取120元”為由,要求原告交納120元停車費。經交涉,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在交納了120元停車費后離開。原告以消費者的身份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按實際停車時間收費,退還強行收取的實際停車時間之外的費用112.5元;賠償精神損失費100元,汽油費11.5元;被告取消其停車管理規定中“停車卡丟失,按全天24小時計費,收取120元”的規定;賠禮道歉;由被告提供3日停車場監控錄像及停車電腦相關資料,并承擔訴訟費用。
被告北京某廣場停車場在庭審中陳述了五點理由,說明停車場已在入口處放置了“停車卡丟失,按全天24小時計費收取120元”的告示牌,停車場要求王先生支付全天停車費并沒有過錯。關于原告要求取消告知牌上的相關規定的訴訟請求,原告作為個人無權提出此項主張,而且被告在此事發生后已經對相應的規定作了適當調整,該項規定已不再存在。據此,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法院認定]法院認為,被告停車場已經擺放了停車收費的相關告示牌,在停車磁卡上也有相關的提示規定,王先生沒有盡到對停車卡的保管義務,遺失了停車磁卡時理應按照停車場內的告示標準支付停車費,因此停車場要求王先生支付120元停車費并無不妥。宣判后,原告王先生表示上訴,該案是否有二審,以及二審結果目前無法得知,但一般來說,法院將支持一審判決。
第五部分:有關停車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規目前,法院審理停車場糾紛案件主要依據《合同法》來認定停車場和車主之間成立保管合同,另外,還根據2002年7月北京市公布的《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認定停車場對車輛丟失、損壞是否負有責任。我簡單地給大家講解幾個法條,幫助大家理解法律的規定:1、《合同法》關于保管合同的條款:第三百六十五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此條是停車雙方成立保管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據。第三百六十七條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以上案例均為車主向停車場交付車輛時保管合同即成立。第三百六十八條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保管憑證,但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上述案例中就是根據當地的習慣僅有口頭約定,法院也認定雙方成立保管關系的案例。第三百六十九條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此條規定了保管人的義務。第三百七十四條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條規定了保管人的責任。2、《北京市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二)建立健全經營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按照規定向公共停車場主管部門備案,并接受其指導、監督和檢查;(三)工作人員和收費人員應當佩戴明顯標志;(四)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收費,明碼標價,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統一票據;(五)保持公共停車場內良好的停車秩序,確保停車設施的正常運行;(六)保障停車安全,杜絕事故隱患,防止車輛丟失、損壞。《北京市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第六款是法院認定停車場責任的主要法律依據。清楚了這些法條,大家可以對法律規定有一個簡單的了解,有助于作好工作。
第六部分:停車場的風險規避以及發展前景關于停車場的風險規避,除了上邊談到的對于停車憑證、告示牌的重視以及出現停放車輛丟失、損壞時的處理問題方式時,還應該重視的是保險問題。
目前,北京不少停車場采取為車位投保“停車場公眾責任險”來分散風險,尤其是經營性的停車場。“停車場公眾責任險”的作用是:使本應由停車場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比如說由于停車場經營者的過失、管理不善引起的碰撞、剮蹭、火災、爆炸、建筑物倒塌、盜搶和他人惡意行為,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身傷亡,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一般情況下,保費在3000—10000元左右,投保100萬元保額。因此,我們建議停車場可以向有關保險公司咨詢有關停車場公眾責任險的事宜,以降低停車場的經營、管理風險。保險公司通常是根據停車場的規模、位置、管理制度等來衡量,擬訂一個保費的系數,從而最終確定保費,也就說,保費是可談的,而且管理越完善的停車場,保費會更低。
對于北京的停車場發展前景,權威專家都認為,大力利用地下空間,發展地下停車場是最佳方案,也是趨勢。因為這樣好處很多:不會占用有限的土地;不會因花花綠綠的車輛顏色而影響城市景觀;有利于進行停車管理,杜絕亂停亂放現象和因此引發的其他交通問題等,在北京是切實可行。對于地下停車場的發展在國外比較成熟了,比如美國、韓國、日本等國家,均有立法明確規定:停車場管理單位不承擔停放車輛的丟失、損壞責任,這個責任由社會保險機構承擔。我國立法雖然沒有此規定,但是可見,參加商業保險以轉移風險將成為未來停車場規避風險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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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二
為進一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提高停車泊位運行效率,加快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探索建立適應市場化智慧化發展要求的停車管理機制,滿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按照“政府主導、統一管理、企業運營”模式,將城區公共區域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移交區屬國有企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實現資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城市管理精細化市場化智慧化導向,發揮市場作用,創新治理方式,實行停車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業管理、政府監管轉變,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1.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的原則。按照市場法則合理配置資源,運用價格杠桿原理,調控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倡導推動市民公共出行、綠色出行、低碳出行。
2.堅持統一運營,規范管理的原則。立足城區停車場管理現狀,對城區所有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的辦法,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
3.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則。積極穩妥解決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主體分散的問題,采取統一磋商、移交的辦法,由國有企業統一管理公共停車資源,實現同城同標、同類同價目標。
為加快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成立寶塔區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賈君亮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擔任,具體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實施及日常工作。
一是建設一個平臺。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建設統一運營管理信息系統,采取手持終端錄入車輛號牌、精準計算停車費用,掃碼支付與現金支付相結合的'停車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臨時停車場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一系列監管制度,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個機制。實行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停車場收入全部繳入區財政局陜西省非稅收入待解繳科目專戶,區財政局按照停車收費總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區城管執法局進行獎補;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采購設備、人員工資、平臺運營、地面維護、設備更新等支出費用,向區財政局申請核撥。交警、經發、價格監督等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建立相互配合的運行機制。
1.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設置申報,停車場數量核實、交接,及業務管理、檢查指導、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對到期的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2.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的設備采購、平臺建設、服裝采購、管理員選聘培訓、泊位補劃編碼、公示牌制作、平臺運營維護、停車收費管理工作及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核撥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產生的平臺建設、運行維護,設備購置、公示牌制作、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工資、崗位培訓、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和停車場收費票據管理。
4.市自然資源局寶塔分局:負責擬設置人行道臨時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和議價管理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備案登記,對市政設施維修保養實施監督檢查。
6.市交警支隊:負責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審批工作。
7.區經發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制定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執法工作。
9.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對城管執法部門報送的停車管理違規收費及惡意逃費的相關人員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10.區審計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財務審計工作。
11.區城指中心:負責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
1.建設平臺。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區臨時停車場停車系統管理平臺,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泊位、管理員、收費碼、收費標準進行統一公開。
2.采購設備。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購手持收費終端機、收費員服裝工作。
3.招聘人員。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按照停車場數量和工作需要適量招聘停車收費員和管理人員,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費管理人員崗前培訓工作。
4.移交管理。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未到期的24個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于20xx年7月10日前統一移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進行運營管理,配合區財政在一個月內完成退費工作,總計退費182.25萬元;對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5.建章立制。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對已移交的停車場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統一運營管理試運行,之后進入常態管理。同時,健全臨時停車場停車收費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制度規范,實現常態監管。
1.高度重視。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精神,不斷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合理出行停車需求,著力解決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2.密切配合。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職責和實施步驟,積極主動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區城管執法局要切實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順利落地實施。
3.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做好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的信息宣傳工作,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意識,全力營造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三
時光匆匆,20xx年上半年很快就要過去了,回首過去的半年,收獲頗深、感觸良多。在過去半年的工作中,我始終堅持“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改革攻堅年”的各項要求為指導,以組建“五好班組”為主線,,堅決擁護所領導的各項指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盡心盡責完成本職工作。
現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半的工作進行總結:
一、以人為本,以工作為中心。
1、認真仔細,虛心好學:
上班前認真做好講評。上班時認真做好各項的記錄,下班后仔細核對收費員上交的卡、錢以及打印報表,防止差錯的產生。虛心向別人學習,借鑒他人先進的經驗和方法,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2、吃苦耐勞,先人后己:
在工作中我一直堅持吃苦耐勞的精神,不因工作時間、環境、天氣條件的好壞而影響情緒,堅持工作,不叫苦叫累。發揚風格,關心班組人員,不計較個人得失,先人后己。
3、機智冷靜,反應迅速:
在處理突發事件時始終能沉著冷靜,在不違反規章的前提下,做到了機智靈活、反應迅速,保持車道暢通。對各種特殊情況及時上報監控,不斷提高自己處理問題的能力。對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排除,將處理措施過程記下來,加強自己的業務水平。
4、尊守規章,堅持原則:
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起帶頭作用,不受司機誘惑、恐嚇、威脅,堅持原則,與各類違規、違章現象作斗爭,堅決抵制,決不姑息。對不了解我們收費政策的司機,做好了解釋工作,讓司機明明白白的交費。
二、擺正自身位置,理清關系。
1、與管理所,各班組的關系:
堅決服從管理所領導指揮和安排,做到了凡事以大局為重,能夠處理好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系。嚴格要求自己,絕對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認真及時向班員傳達上級指示,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做好與各班組之間的交流和溝通,堅持互相團結,互相幫助,友好合作,充分發揮集體主義精神。
2、與本班班員的關系:
始終堅持以班長為班員服務為宗旨。一方面,我以身作則,按照各項規章制度,高標準的要求他們,對一切違規操作、不合理操作及時糾正制止,嚴格控制;另一方面,關心愛護班員,滿足他們提出的合理要求。團結互助,先人后己,同舟共濟,共度難關。
三、班組人員管理。
1、思想方面:帶領班員用學習來充實思想,保持飽滿的精神與愉悅的情緒,要求上進,排除消極被動思想,充分調動起全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紀律方面: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收費員考核辦法,以身作則,嚴格要求,杜絕各類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3、業務方面:要起帶頭作用,熟練掌握各類業務知識、操作方法,提高收費正確率和效率,提高對非正常情況的應變能力和處理能力,減少不必要的差錯。
四、費收和服務。
(一)費收方面。
在費收方面上半年收費四班以堵漏增收為費收工作的重點,嚴查逃費和漏費車輛。
1、客車;嚴查行車證和車輛的實際座位,對于行駛證和座位不符的,按照一切就高的原則進行收費。
2、貨車;對沖磅,走s等違規行駛的車輛,按照規定對其處罰加收,打擊這類惡劣的逃費行為。
3、綠通車;加強隊綠色通道車輛的查驗力度,同時加大對假冒綠色通道車輛的打擊力度,凈化收費環境。
(二)服務方面。
作為一個窗口服務行業,服務質量也是工作中的一個重點,在上半年的時間里我們收費四班主要圍繞著“微笑京珠”開展工作,微笑服務是我們上半年工作的重點,也是我們提高服務質量的一個新突破,通過在武漢西的實地學習,我們班組的窗口服務水平得到的大幅度的提升,親切的問候、規范的手勢、甜美的微笑,它使我們的服務更加的完善、更加的優美,拉近的與司乘之間的距離,提升了我們班組的整體素質,推動的收費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管理力度不足,在工作中過余人性化管理。
2、非正常情況處理的不夠靈活,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積累經驗。
20xx年上班年即將過去,在下半年里將會迎來新的壓力和挑戰,我一定要努力打開一個工作新局面,繼續組建“五好”特色班組,好收費、收好費,嚴查特情車,應征不免、應免不收,力爭費收顆粒歸倉,為xx的明天作出應有的貢獻。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四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車場管理制度。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匯報工作。
(1)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準。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2)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4)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5)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7)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8)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摩托車、自行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自行車月保的管理:
(3)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可預繳多月),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
(4)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并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自行車臨保的管理:
(1)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
(3)車輛停放后,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
(4)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5)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已繳納保管費并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
(7)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并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用戶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并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規范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城市、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統稱城市)用于停放車輛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供公眾停放車輛的場所,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供本單位或者本居住區業主停放車輛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城市道路上供公眾臨時停放車輛的場所。
第三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停車場管理工作的領導,制定促進停車場建設和發展的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停車場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設公共停車場。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使用管理工作,參與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規劃管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價格、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停車場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管理
第四條??城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法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統籌考慮停車場的規劃與建設。
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應當按照適應停車需求、節約利用資源的要求確定停車場布局、規模和建設標準等內容。
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經依法批準后不得擅自變更,停車場規劃預留用地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組織建設公共停車場。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納入財政預算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場地開辦臨時公共停車場。民間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場地開辦臨時公共停車場的,可以依法收取停車費。
鼓勵建設節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地下停車場、空間立體式停車場。建設地下停車場的,可以根據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享受計算容積率、建筑規模和計收土地價款方面的優惠政策。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下列場所,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并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變用途:
(一)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航空港和交通樞紐;
(三)居住區;
(四)公園、旅游景點;
(六)城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配建停車場的其他場所。
第八條??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發展情況和停車需求制定,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經依法批準的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配建停車場的建設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
達不到停車場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十條??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條??鼓勵按照平戰結合的方針開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作為停車場使用。
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場所依照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結合建設的防空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使用的,可以計入停車場配建指標。
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作為停車場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應當在連接城市道路、供電、供水、排水、通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條件。
開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作為停車場使用,應當加強管理維護,不得影響或者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防護效能。
第三章??公共停車場管理
第十二條??公共停車場管理人應當在停車場開放20日前向當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送停車場的名稱、位置、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名稱或者姓名、泊位數量、收費標準等信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將收到的信息錄入公共停車信息系統。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管理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四)妥善保管車輛進出信息,信息保存期不得少于6個月;
(五)及時清點場內車輛,發現可疑車輛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公共停車場內不得進行妨礙車輛出入和停放的其他活動。
第十四條??收費公共停車場應當在標明的收費標準范圍內收取停車費,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不出具合法有效收費票據或者超過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的,停車人有權拒付。
第十五條??停車人在公共停車場停車,應當服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停放車輛,愛護停車設施,不得裝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蝕性、毒害性物品。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應當通過價格優惠、提升管理水平或者對外出租等措施提高停車場的使用效率。
商場、賓館、飯店、休閑娛樂場所等商業場所應當引導消費者進入本場所配建或者設置的公共停車場停放車輛,減輕道路停車壓力。
第十七條??禁止違反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規定占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場地設置收費停車場。
第十八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設公共停車信息系統。
公共停車場應當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實時傳輸停車信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管理和維護,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服務。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六
因為我們根據使用對象的不同,所以我們把停車場劃分兩大類(1、內部停車場2、公用停車場)。首先內部停車場主要面向固定的車主,一般多用于各單位自用停車場、公寓及住宅小區配套停車場、寫字樓及辦公樓的地下車庫等。這類停車場的特點是使用者固定,禁止外部車使用,使用者對設施使用的時間長,對停車場管理的安全性要求嚴格,在上下班高峰期出入密度較大,對停車場設備的可靠性及處理速度要求較高。公用停車場主要為臨時性散客提供服務,有收費和免費之分。這類停車場常見于大型公共場所,如車站、機場、體育場館等地方。車場設施使用者通常是臨時一次性使用者,數量多、時間短。要求車場管理系統運營成本低廉,使用簡便,設備牢固可靠,可滿足收費等商業處理要求。
建議采用超大的票據容量(8000張),不需要頻繁開啟票箱添加停車票據。由于進出車輛較多,不適合采用只有200-250卡倉容量的吐卡系統,而選用國際上通用的條碼紙票出票機,吐票采用一次性紙票,符合商務中心的國際化要求,優點是不需要經常添加票據,設備穩定性高,但需要耗材,平均單張票據成本為0.007元。
本文案例:某小區每日車流大約1000輛左右,卡倉為200張標準ic卡,使用吐卡方案每日開啟票箱裝卡超過5次,每月將150次,相當于在高峰時段2個小時必須填充一次卡,最終設備陷入癱瘓;使用吐票方案,使用單卷1萬張的特制紙卷,每個月開啟票箱更換紙卷3次,大大降低了因經常填充票據造成的影響使用問題和減少了收費人員的勞動強度。
人性化設計的遠距離讀卡成為新一代的停車場的標準配備。vip用戶每天駕駛車輛進出n次。在現有停車場管理系統中,大多數是采用傳統近距離卡對vip用戶進出停車場進行管理。用戶每次進出停車場時,駕駛員要完成一系列動作,如:“減速”、“停車”、“開車窗”、“刷卡”、“等待擋桿抬起”、“開車”等,次通關的時間10-14秒,顯然這是一個效率低下的管理方法。
使用具有更遠的讀寫距離和很快的讀寫速度的2.4g波段的遠距離讀卡器,改變傳統近距離讀卡停車刷卡的種種不便,無需將射頻卡靠近讀卡設備讀卡,只需將遠距離卡安放車上,就可以實現車輛進出不停車不減速不搖窗快速通行,簡化了車輛進出的手續,縮短了車輛進出時間,通關時間降低到1-2秒,避免交通高峰期出入口車輛堵塞。進出場無需停車、出示證件、給車主提供很大的便利,同時也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非常適合于辦公寫字樓、高檔社區、別墅等級較高以及連續繁忙的'停車場。
讀卡距離和通行時間的比較:
讀卡距離1:100 耗費時間 10:1,也就是讀卡距離和耗費時間成反比。
假設高峰時間車輛通行400輛,10cm讀卡將多86分鐘,而10m讀卡僅為9分鐘,相差超過1個小時。在大型停車場以及具有明顯高峰時段的停車場,必須通過延長讀卡距離來達到提高通行速度的目的。
由于用戶比較廣泛,如果不對用戶進行必要的指導的話,會出現用戶在進出場時不知所措,造成出入口的堵塞,用戶的抱怨以及挫折感。對于通道狹窄后者針對不停車系統車輛進出速度較快的情況,必須在出入口增加交通紅綠燈,紅燈說明有反方向有車進出,提醒駕車人員注意。
系統對于車位狀態實時檢測,對使用者滿位報告及其停車位引導,并且語音及其led引導用戶在規定車位進行停放。對于多層停車場,智能誘導系統是必備要件。
在停車場的每個主入口設置剩余車位顯示屏。分別顯示每個區域的剩余車位數。
在停車場的每個主入口設置系統信息屏顯示車場區域劃分的詳細情況,來源一卡-通世界。能夠正確的引導駕駛員按照最簡便的路徑泊車。
在車場的每個區域入口設置車位顯示屏,顯示本區域的剩余車位數量。
在所有的防火區域的轉閘門設置信息屏,當車場的每個區域發生緊急情況或火災時,能夠安全的引導駕駛員以最快的方法離開車場。
大型停車場穩定性要求高,要求能夠在管理主機、通訊線路等故障以及斷電停電的情況下,能夠進行工作,在意外發生的情況下同樣有序管理。
停車場在使用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停電、或者線路被破壞等情況,以往的處理都是直接暫停系統,而對于大型停車場則保持持續運行,需要系統具備完全脫機和停電下工作的能力。
防迂回功能:車輛每次持卡進入停車場時,只有停車場內確實沒有以該卡進入的車輛時方可進入,否則不許進入;同樣,只有持卡進入過停車場的車輛方可出場,否則不許出場,這樣可以防止車輛重復出入,有利于停車場的安全管理。
防跟車與車隊編隊功能:防跟車可有效防止前一輛合法車刷卡開閘通行后,下一非法車輛跟隨的情況,它通過判斷車輛通過通道的數量和讀到的有效卡片數量之差是否大于零來確定是否產生跟車現像;車隊編隊功能則可以通過計數器來實現多輛車的編隊通行。
圖像抓拍和圖像對比功能是在車輛進場時在入口對車輛進行抓拍,并在車輛出場時,將所對應的進場記錄及保存的圖片調出進行對比,是停車場收費系統的一個重要的安全措施及手段。對于高端項目則需要提供車牌識別等高級功能。
未來可以根據需求增加各種高級功能。可以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方便增加或者減少圖像對比、圖像識別、遠距離識別、車牌識別、電子顯示屏、語音模塊、對講模塊等各種模塊,可以給用戶更多的選擇,并且可以有效提高售后服務的響應時間以及設備造價。
停車場管理系統一經投入運營,出現故障必將造成業主的損失,而用戶由于缺少專業知識所以往往無法分辨供應商產品質量優劣、售后服務能力、后續持續升級能力。因此需要選擇具備自主研發能力,客戶滿意度高的廠商產品。
根據本項目的特點和業主單位的需求,本項目還需要幾個考慮。
需要增加停車場引導指示牌,標線、標牌、標位、標號等,同時增加智能感應設備,讓顧客在誘導系統通過聲、光、色等引導下,方便的泊車;同時對停車場內部進行人性化的裝飾,通過燈箱、引導牌等從停車場開始進行商場分布的導向。提供減速帶、廣角鏡、紅綠燈、塑膠防撞錐等安全設施,保證車輛出入場的安全順暢。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七
規范管理服務區域內停車場的管理,維護停車場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
適用于公司管理服務區域內的停車場.
崗位工作內容。
部門負責人停車場證照辦理,停車場管理規定審批,并對停車場管理進行全面指導、監督。
安委會對停車場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協助處理突發事件。
4.1總則。
4.1.1各管理處必須根據本文件確定的一般原則、操作流程及停車場的實際情況,編制各管理服務區域停車場管理規定,對停車場管理的責任、實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詳細規定,并報品質管理部備案。
4.1.2購買車位的顧客需憑購買手續與管理處簽訂《車位服務協議書》;顧客需租用車位時需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由管理處經理審批后,與其簽訂《車位租用協議書》。
4.1.3《車位服務協議書》、《車位租用協議書》必須按公司提供的統一格式、內容填寫,有效期滿前一周,管理處應通知顧客續簽。
4.1.4外來車輛需根據車位緊張程度及潛在風險(如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確定是否讓其停放。無牌機動車輛及攜帶危險品車輛嚴禁進入管理服務區域內。
4.1.5所有停車場出入口都必須設置地樁(無人化管理車場除外)。如出入口道閘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暫時失去屏障功能時必須使用地樁,保證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
4.1.6經營性停車場應有政府頒發的合法證照和手續。車場內應有防盜提示標識,夜晚在機動車場值勤的安全員須穿反光衣。
4.2出入憑證管理。
4.2.1對與管理處簽訂了《車位服務協議書》或《車位租用協議書》的顧客,各管理處應根據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對車輛管理采用以下兩種控制方法:。
4.2.1.1第一類:停車場智能卡,該類卡按使用性質分為車場卡、臨停卡、訪客卡,見公司《ci手冊》,適用于已安裝智能系統的停車場進出車輛使用。
4.2.1.2第二類:紙制《車輛停放服務卡》,適用于未安裝智能系統的停車場,供租車位或私家車位的車輛使用。
4.2.2紙制《車輛臨時停放憑證》,適用于未安裝智能系統的車場供外來臨停車輛使用;或有商業裙樓的物業因臨時進出車輛頻繁,不適用發放智能卡時使用。
4.3.1二十四小時使用地樁。
4.3.2車輛進出時,必須檢查一輛放行一輛,過一輛車開一次道閘,嚴禁在未辦理手續前將道閘打開。
4.3.3在車流量高峰期應增加崗位人員,加快車輛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車輛滯留,有條件的管理處應盡可能考慮進出口分流,并做好標識。
4.3.4車輛駛入時的基本操作:。
a.車輛駛近停車場入口時,安全員應面向來車呈立正姿勢,示意車輛減速停車,若其帶有智能卡,指引其讀卡進入。
b.是臨停車輛,應迅速準備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當車輛停穩后,安全員快步走至距車輛駕駛室窗口適當距離的位置,呈立正姿勢并敬禮,迅速發放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打開地樁并向車主示意點頭問好,車主接過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后,示意車輛駛入停車場。
c.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安全員要及時對車輛外觀進行仔細檢查,并將有異常情況的車輛記錄于《停車場車輛情況登記表》。
4.3.5車輛駛出時的基本操作:。
a.車輛駛近停車場出口時,安全員應面向來車呈立正姿勢,注意觀察,對臨停車輛應示意車輛減速停車。
b.車停穩后,安全員快步走至距車輛駕駛室窗口適當距離的位置,呈立正姿勢并敬禮,向車主收回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并快速核對車牌號、進入時間、值班人員簽名等信息,對需要收取車位使用費的車輛按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并給車主相應的停車費發票,然后開啟道閘、打開地樁,示意車輛駛出停車場。登記、存放收回的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
c.對不愿收發票的車主,應明示公司的規定,請車主自行處理,嚴禁收費不給發票的行為,一經查出,一律按貪污票款處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應在《未收費車輛登記表》上作詳細記錄,并請車主或上級簽名確認。
4.3.6如發生駛出的機動車輛無智能卡、《車輛停放服務卡》、《車輛臨時停放服務憑證》、卡/證上的車牌號與所開車輛車牌號不符、司機不符、無車牌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控制中心和上級領導,查驗并登記車主的有效證件:車輛行駛證、駕駛證、車牌號、車型等,進行人、車、證的核實,經車輛所有權人或單位證實并在《駛出車輛異常情況登記表》上簽名后方可放行。
4.5.1安全員要維護停車場內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正確停放,若出現困難或問題,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防止車輛堵塞及意外事故發生。
4.5.2車場內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辦法處理。
4.5.3如發生車輛沖崗、從入口繞行等可疑情況,應首先設法截停車輛,同時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經理或部門安全負責人處理。
4.5.4車場內禁止維修車輛,特殊情況須報管理處經理。
4.5.5車場車輛如發生油、氣、水滴漏等異常情況,安全員應立即通知車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主管/主辦。
4.5.6制止在停車場內進行試剎車或練習駕駛的行為。
4.5.7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立即上報部門主管/主辦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根據損壞情況與車主明確責任,賠償損失。
4.5.8因管理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或丟失,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6.1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由專人從管理處指定票據管理員處領取,并對領取數量進行登記。各車場出入口崗在交接班時須將卡/證數量、編號及其連續性等情況記錄在《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上。
4.6.2對回收的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應妥善保管,防止風吹、雨淋、遺失,每日由專人負責整理核對;《車輛臨時停放服務憑證》應上交到管理處指定的負責人,由票據管理員登記保管,與存根一起保存。
4.6.3停車發票由專人到出納員處簽名領取,編號應具有連續性,。
車場出入口崗交接班時須將發票數量、編號及其連續性等情況記錄在《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上,停車費滿500元時要連同發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管理處出納員處,由出納員核對并登記票據和現金數,由當事人簽名認可。
按《智能卡管理辦法》執行。
4.8摩托車、自行車管理。
4.8.1在管理服務區域內應指定固定的摩托車、自行車停放點,并明確標識(包括防盜標識),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安全員督導執行。
4.8.2在管理服務區域內停放摩托車、自行車可不收取任何費用,亦無須發放任何出入憑證。
4.8.3嚴禁無牌摩托車進入管理服務區域,對無牌摩托車多的管理服務區域,應及時書面聯系交通管理部門或轄區派出所進行清理,以維護管理服務區域良好的管理秩序。
5.支持性文件。
gzwy8.2.3-a01《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6.質量記錄和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員交接班記錄表》。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八
大連市機動車保有輛已逾百萬,停車難問題越發突出,停車收費也漸成不可忽視的一筆收入。個別非法經營者私設停車場、個別正規經營者也開始超范圍經營,這些亂象嚴重擾亂大連的停車秩序。市民在非法停車場停車,交著停車費還要被處罰的現象屢見不鮮。停車場管理亂象不僅激化警民矛盾,也使車主成了無序停車市場的最終受害者。
日前,記者走訪市區多個停車場發現,停車行業的管理缺位,已經使假停車場迷亂人眼,真假難辨。為治理停車亂象,政府今年將專設停車管理協調辦公室,以徹底肅清大連非法停車場,并擬從中山區開始試點推行,而且新停車場管理辦法醞釀于今年下半年出臺。
無序競爭擾亂市場秩序
大連某停車場孫經理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經營一家正規停車場投入的成本較大,需要審批手續、配置設備、支付人員工資、投保車位險等,而非法停車場就無須支付這些經營成本。去年他所管理的.停車場就虧損了,請專業人員來連培訓車管員,把員工送到外地學習等費用支出較大。非法停車場的收費價格相對隨意,甚至可以討價還價。即使非法停車場收費較低,但利潤也是很可觀的。非法經營者的存在給正規停車場的利益和聲譽都帶來了很大沖擊。
多部門監管反而管理缺位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起,除占道臨時停車泊位仍由公安部門審批外,其他停車場無須公安部門審批,但仍需在公安部門備案。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停車場管理涉及公安、物價、工商等多個部門。雖有多部門監管,但實際上停車市場卻出現了管理缺位現象。管理缺位導致違法停車場不能及時被治理,而且違法罰款相比非法所得也相距甚遠。非法停車場越來越多的原因也就十分明了了。
司機可從四點辨別真假
一位執勤交-警接受記者采訪表示,對非法停車現象,我們必須整治,但對非法經營者并沒有處罰權利。部分非法停車場也確實存在車管員私下撕走罰單的現象。因此,為保證自身利益,市民外出停車時,必須要選擇合法正規的停車場。
如何區分正規停車場和非法停車場?孫經理提醒車主從以下幾點來辨別:一是正規封閉停車場設置了讀卡計費器,非封閉停車場的車管員配有手持機(輸入車牌號記錄停車時間);二是正規停車場車管員一年四季都有統一著裝,并配戴胸牌;三是張貼了經物價部門審批的停車收費標準;四是正規停車場可出具正規停車發票,車輛在停車場內停放期間出現問題,停車場負責協調處理,孫經理提醒車主,一定要在正規停車場停車并索要停車發票。
新管理辦法下半年將出臺
采訪中車主們呼吁,相應的職能部門要負擔起去偽存真的責任,積極取締無證無照的非法停車場,這樣才能讓廣大車主停得放心。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3.2.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3.2.2車輛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2.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3.3.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3.3.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險”標志。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3.5.2所有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在有危險貨物。
3.5.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3.5.4停車場內按消費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3.5.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5.7停放車輛按順序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3.5.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3.5.9在停車場內禁止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3.5.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3.5.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3.5.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3.5.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井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3.8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則制度給予處罰。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十
為加強車站客、貨運輸的兩個文明建設,推動企業的規范化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參照交通部,重慶市關于交通行業的管理規定和創建文明行業的要求,特別定本制度。
一、停車場內衛生監督與檢查由車站辦公室負責,站內停車位的劃分線由車站辦公室與停車場辦公室具體實施。進站停放的車輛由停車場指派專人指揮停放,做到停放車輛整齊有序。
二、加大綠化投入,根據情況,利用站內的溝邊地角見縫插綠,或移動盆栽綠化等方式,美化車場內環境,綠化員要定期除草,施肥、補苗、滅害等工作。車站要經常進行檢查。
三、車場內設有專職保潔員,負責車場的保潔工作,做到隨臟隨掃,時刻保證車場地面的干凈,垃圾儲運員要做到垃圾不在站上過夜,做到日運日清;垃圾庫要做到每日沖洗,不見污物和異味及鼠、蠅等害蟲。
四、車場內的廁所要時刻保持干凈,負責打掃廁所的保潔員,要經常沖洗廁所、消毒、殺蟲等工作盡量做到廁所無異味,無蠅蛆等;沖水、洗手和照明設備要保持完好。
五、車場內設置的垃圾桶、痰盂等設施,專職保潔員要經常沖洗、整理和保管。
六、車場內根據實際情況在醒目的位置設置禁煙、禁火標志牌,以確保車場安全。
七、車場內的消防設備要時刻保持完好,消防員要會操作和使用消防器械;防火沙要堆放有序,不得作為他用。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十一
為加強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維護區內交通秩序,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停車場的交通秩序有專職人員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停車場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停車場統一發放通行證,進入停車場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停車場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后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停車場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停車場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停車場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污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停車場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十二
基于rfid技術的遠距離感應停車場管理系統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停車場自動化管理方式之一,是停車場管理方式發展的趨勢,它的安全、穩定、自動化程度是人工管理或近距離識別系統無法達到的。其不可仿制性、抗干擾性、抗擊打性、快速識別性、智能鑒別性毫無疑問的會給各類車場管理提供一個全新的解決方案。本系統能能夠實現進出完全不停車,自動識別、自動登記、自動放行等功能,后臺管理軟件可實現實施查看進出車輛信息、進出時間查詢、報表、繳費記錄查詢、信息提醒等多項功能。系統具有以下功能優勢:
快速移動目標的可靠識別
由于本系統在識別卡與讀卡系統之間有效距離為10米,能識別快速運動的物體。如時速20~40公里的帶卡車輛。
高保密性
本系統的設備和識別卡為用戶提供了獨一無二的識別編碼,從根本上消除了復制、偽造和作弊的現象。在系統中,每張識別卡有一個世界上唯一的識別代碼,這個代碼不可能被重新編碼或修改。在工作過程中,識別卡產生的是一種唯一的復合編碼的識別號,由卡發回的經過解碼的復合信號必須含有正確的卡號加密信息,從而達到高度保密。
良好的安全性和抗干擾性
采用廣譜跳頻工作模式,具備超強的抗干擾能力,多目標識別,采用防沖突通迅協議,有效的二進制樹型防沖突機制,不受工作區域內標簽數量的限制和影響,每秒可有效讀取多達50個標簽。
高適應性
本系統對安裝環境的要求較低,可適應從-30℃到+85℃的各種環境。
嚴格收費管理
對于目前的人工現金收費方式,一方面勞動強度大,效率低,另外一個主要的弊端就是財務上造成很大的漏洞和現金流失。使用射頻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之后,所有車輛的收費都是經過電腦確認和統計,杜絕了失誤和作弊,保障了車場投資者的權益。
樹立全新的物業管理形象
現代化的高科技產品的使用,一定會使企業的物業管理形象和知名度得到很大的提高。采用自動控制管理系統,無論從產品的造型方面,還是自動控制所帶來的先進性及管理的科學性,都將給物業管理樹立起良好的形象,使企業成為科學管理的楷模。
安全管理程度高
一卡一車,資料存檔,保證車場停放車輛的安全。
人工發卡、收卡,難免有疏漏的時候,因為沒有隨時記錄可查,丟車或謊報丟車現象時有發生,給停車場帶來諸多麻煩和經濟損失。采用自動控制管理系統后,月租卡和儲值卡消費者均在電腦中記錄了相應的`資料,卡丟失后可及時補辦。時租卡丟失也可隨時檢索,及時處理。同時在配有圖象對比設備下,各類停車卡均有車牌號碼存檔,一卡專用,車牌不對,電腦隨時提示,并提出警告,不得離場。
操作簡單,耐用可靠
操作過程全自動化,既節約人力又節省時間。?本系統采用的無源射頻識別卡,免維護,使用壽命長,全密封,免接觸,所以防塵防水,無需人為開啟閘門,系統自動讀卡、驗卡,打開閘門。
我公司自主開發的固定式射頻讀寫器采用了uhf遠距離射頻識別技術。uhf遠距離射頻識別技術是國際上最先進的第-四-代自動識別技術,近幾年剛剛開始興起并得到迅速推廣應用的一門新技術,它有識別距離遠、識別準確率高、識別速度快、抗干擾能力強、使用壽命長、可穿透非金屬材料等特點,在實際生活中運用范圍廣。
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通過遠距離無源射頻識別技術有效防止了人為因素給停車場管理帶來的破壞和干擾,實現大廈、物業小區停車場的智能化科學管理,可控制費用流失,提高運營效率,確保車輛安全。
就目前國內停車場管理方面,停車場管理的車輛用戶分為兩大類:
一:固定用戶:是該停車場的常客,幾乎每天都要進出被管理停車場多次;
二:臨時用戶:是指偶爾才出入被管理停車場一次的散客。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十三
為進一步加強大院停車管理,確保大會堂地下停車場正常運作,緩解大院停車緊張的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進入大會堂地下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一律從機關大院靠西園里下側應急門經大會堂直接進入地下停車場,離開停車場從大院正門出。應急門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時—8:40,下午13:50—14:50;其他時間關閉,車輛從大院正門進出。
二、進入大會堂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在擋風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門市機關大院汽車出入證》,停車場進出口禁止人車混行,駕駛員由停車場專用樓梯出入。
三、駕駛車輛進入停車場后,要按交通標志、標線行使,不得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不得逆行。
四、車輛停放時,應將車頭統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車位劃線范圍,以免影響旁邊車位的停放或造成車輛碰撞;在地下停車場發生車輛碰撞時,要及時通知車場值班室(電話:3273119)處理,駕駛員擅自駕車離開現場,視為肇事逃跑,承擔全部責任。
五、停車場內嚴禁吸煙、加油,車輛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物品(請勿將打火機遺留在車上),或進行明火作業和違規使用場內消防器材;車輛狀況不良或漏油不得進入停車場。
七、車輛停放后,必須關閉發動機,將車內貴重物品拿走,并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關好并鎖好車。同時要認真檢查車輛防盜,避免由于防盜器過于敏感造成噪音過大,引起停車場消防系統自動報警運行,出現自動噴淋、自動關閉防火閘。
八、駕駛員因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造成停車設施、設備毀損或交通事故,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地下停車場安裝數碼監控系統,實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監控,并安排人員值班,駕駛員要聽從值班人員的指揮調度。
十、進入地下停車場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維護公共秩序。
停車場管理年終總結(優秀14篇)篇十四
(1)地下停車庫車位使用權多為業主所買斷,因此,車庫管理采用ic卡門禁系統+攝像監視系統結合保安巡邏進行管理。做好車庫的日常照明、排水、門禁、監視等系統設備設施的運行、維護和保養。做好ic卡續費、車庫防火等工作,制定車庫管理制度,并張掛在車庫醒目處,做到交通標志、標識、車位號清晰,及時通過監視系統了解車庫內車輛進出、停放及意外等情況,每月統計整理車位使用情況。
(2)機動車出入小區實行出入證制度、登記制度,禁止載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具體辦法按'xx小區'實際情況定)。小區醒目處公布機動車出入和停放規定。
(3)建立業主車輛檔案,動態掌握業主擁有車輛的數量狀況。業主自有車輛包月停放的,由管理處發放小區車輛停放證,放于車內擋風玻璃后,確定固定車位,并以書面形式告知車主停車規定,按車位停放,簽訂車輛停放協議。
(4)在小區主要出入口設有交通標志,對車輛準入、限速、禁鳴等作出規定。車輛進出須登記(牌號、進出時間等)。
(5)地面停車場地劃線規劃停車位,按車位停放。
(6)門崗對機動車輛出入行駛進行指引,巡邏車管保安負責車輛停放秩序和交通疏導,做到管理有序,排列整齊,不堵塞交通,不影響行人通行。
(7)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其他非機動車劃出集中停放場地,管理制度落實、停放整齊,場地清潔。
(8)耐心勸導不遵守制度的車主,遇嚴重影響停放秩序和區域交通的事件按應急處理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