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簽署合同協議,雙方建立起法律約束力和雙方權益保障機制。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合同協議范例,供您參考并按照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完善。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一
一、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條定義與解釋,適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補充文件或附件。
二、協議書由系列文件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簽約雙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監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簽約時必須在協議書中具體寫明。協議書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如果出現矛盾,按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2.3條的規定,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而與該文件在協議書中的排列順序無關。
三、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6.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c中,約定業主問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工作條件的期限和種類。
四、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在監理會同專用條件第5.2條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有關期限。
五、雙方簽約時確定的協議書終止日期,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變化,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此日期進行調整。
六、簽約雙方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協議書副本份數,也可約定協議書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當兩者出現矛盾時,以正本為準。
1.1.6第三方應主要理解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實體或個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和權力,此時監理合同應包括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監理服務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明確規定其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
2.2.2改變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或超出其范圍,或增加其內容,雙方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監理單位履行或提供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附加的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的義務,監理單位不得因其屬于附加而加以拒絕。
2.3.1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是我國公路行業推行監理制度以來總結的監理工作原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監理服務,體現了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服務屬于技術服務的范疇,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各類適合的或監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專業技術規定;鑒于國內目前尚未制定統一的監理行業工作準則,因此提出按照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履行監理服務,并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五條中將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列為監理服務的依據;國內各地或不同項目對監理單位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差異較大,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四條中應對此詳細規定并加以適當說明。
2.3.2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是指: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針對孩合同文件與監理合同文件之間的矛盾而編制的補充文件,必須列入監理合同協議書中的第二條并同時列入監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條。
2.4.1主要監理人員一般是指專業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其資質材料應包括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簡歷以及一般情況并附上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作培訓證書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監理單位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負責人。
2.5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業主提供且產權歸業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監理單位自備的情況,此時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寫明修正條文。
3.2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與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其內容與數量,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監理合同附件b第一條中約定。
3.4業主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在項目所在地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員。
3.5習慣做法是通過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力;特別要注意的是,關于監理單位職權的補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須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業主已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監理服務所需的輔助工作人員的費用列入監理費用報價中,則此項監理服務應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4.14.24.34.4以上各條款均屬于簽訂經濟合同要素之一的罰則。鑒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簽約雙方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相應條款中,約定具體的賠償辦法和有關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須向另一方就履行監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條件,但考慮到目前國內社會主義幣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和外界干擾因素較多這一具體情況,本條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詞為應和可。
46臺同雙方均應在自愿的基礎上,辦理各類保檢事宜,以降低履行監理合同時用能發生的風險否則后果自負。
5本條目規定了監理合同生效、終止、變更、暫停、中止、轉讓和分包的條件,其中重點是變更、暫停與中止監理合同的條款。
第5.4.3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致使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暫停監理合同分為兩種類型。第5.5.1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監理單位不得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第5.5.2條規定:業主要求監理單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構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暫停監理服務很有可能導致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上述暫停監理服務如已超過6個月時,監理單位有權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相應程序,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中止監理合同可分為三種類型。第5.5.1.2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監理單位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3條規定:當監理單位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四條)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
當業主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三條)時,監理單垃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第5.3.5條規定:監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損害簽約雙方根據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正常情況下,監理合同不得轉讓,原則上也不允許分包。
6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基本上可劃分為二類,其一是根據監理合同附件a確定的正常服務費用;其二是根據補充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費用。業主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和范圍,向監理單位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均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明確規定。
7.1雖然業主與監理單位分別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監理服務期間有可能出現上下級關系,但究其根本而言,雙方是一種合同關系。合同雙方都必須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開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權而歧視另一方。
在通用條件第6.3條中,要求在專用條件中規定,業主支付監理費用的貨幣種類和比例。
7.4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必須始終做到公正與廉潔,并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自覺地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
a本條目下各條款中所列舉的例子,僅供參考。簽約雙方應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參閱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從真編寫監理合同專用條件a部分。
2.5如果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產權歸承包人。則應首先通過監理合同專用條件b部分,對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正,然后在本條款中寫明有關事宜。
4.1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了業主的經濟損失,其范圍可能較廣且不易確定。按照慣例,監理單位一般僅對因其明確責任而受到損害的工程給予賠償。
4.4賠償限額可考慮多種方法,例如按照對等的原則確定:監理單位向業主賠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乘以監理單位的責任比例減去已交稅金;業主向監理單位贈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
4.5.2鑒于國內當前情況下銀行在提供履約擔保時的各種制約,建議業主在此條款中,考慮多種方法予以變通。
5.5.4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短(例如一年以內)的項目,可以不考慮物價變動對監理服務費用的換響;而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長(例如兩年以上)的項目,則業主宜按照物價指數法對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進行調整。
6.2.1業主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按慣例為28日。
7.3業主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既可以設立單項獎也可以設立綜合獎還可以設立某些特定目標獎對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優異成績給予獎勵。
8雙方在此只可約定一種解決最終爭端的方式,如果約定仲裁方式,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訴。
b簽約雙方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在此處對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進行修正或刪除,對缺少的條款予以補充。按照慣例,當合同通用條件與合同專用條件之間出現矛盾時,以合同專用條件為準。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由兩部分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工作隸屬關系等原則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人員工作計劃的安排和主要人員的資質等具體要求。
二、在監理服務的范圍中主要闡述本次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并具體規定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標。
的規定進行歸納,然后再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四、業主應根據監理服務內容中所規定的各項具體監理工作,對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限劃分給予準確的界定。
五、所有與監理服務有關的合同正式文件、修匯或補充文件,都是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依據必須在本條目中明確列入。
一、根據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實際需要,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內容、份數及期限。
二、為了順利地履行監理會同,業主應對監理單位就項目或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所提交的書面請示,及時給予書面答復;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各類問題給予書面答復的期限。
三、業主應當利用自身的優勢,在項目所在地向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協助,以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使監理單位能夠較為順利地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由業主負責辦理或協助監理單位辦理的各項事宜。
四、為了支持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的品種、數量和相應的最遲提供時間、允許使用時間以及使用、維修費用的開支辦法。如果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則應根據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規定辦理,并在本條款中寫明相關事宜。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則必須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五、為了配合監理單履區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的輔助監理服務的工作人員的種類和數量,以及雙方對此類人員的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則應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一、1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很多,如:費率法、人年資法和總額法等。推薦使用的方法是費率法,即:按照監理服務范圍所包括的工程合同價額,確定相應的監理服務合同資率(參照部頒規定費率),測算初始的監理服務合同價額;按照工程合同結算價額乘以監理合同費率確定最終的監理服務結算費用。如果監理服務工作量基本無變化而監理服務最終結算費用低于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則應當按照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結算。
2.業主應通過與監理單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委托監理單位提供附加的監理服務。計算附加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原則上應在正常監理服務費用計算辦法的基礎上確定、由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補充協議時,應確定監理單位提供附加服務其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另外,建議業主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費用列入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將此項監理服務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第二步是,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立證書之后,扣回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扣回的款項(如果有),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支付的款項(如果有)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剩余的履約擔保金。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二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為漢語文。
第三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四條 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____。
二、監理范圍:____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____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合同條款。
五、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通知與聯系。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并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七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 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1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
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2.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3.發包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
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
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
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監理方的權利。
1.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3.協助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6.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
8.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9.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
10.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11.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12.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13.對承包方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14.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方簽確認,發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15.有權要求承包方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16.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2.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3.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4.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5.監理方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方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方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6.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監理方根據發包方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發包方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發包方對監理方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方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約定支付。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發包方可視監理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六條 特殊條款。
1.額外服務:____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____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9.獎罰。
(2)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第十七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____。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____。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三
甲方與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廣場項目施工監理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1、為加強新達城廣場項目后期施工監理的力度,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不少于3人,現場監理班子的人員組成需經甲方認可。
2、甲方協助解決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和食宿問題,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的酬金由甲方支付,但形式上要由乙方發放至監理人員手中。
3、甲方另追加監理費給乙方共十萬元整,分兩次支付:
本協議簽訂后付五萬元;。
工程完工后再付五萬元。
甲方:乙方:
監理有限公司(公章)有限公司(公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四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監理單位的權利。
第十六條業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7)報經業主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監理機構在業主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業主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業主批準時,監理機構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業主。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第十八條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業主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業主的權利。
第十九條業主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定權。
第二十條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業主同意。
第二十二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三條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監理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條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單位過失而造成了經濟損失,應當向業主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數(除去稅金)。
第二十六條監理單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監理單位向業主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單位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業主的各種費用支出。
業主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業主如果向監理單位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單位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業主: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五
本合同委托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被委托監理方為:____________工程咨詢監理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月??傎M用為: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簽定本合同。
合同一般條款。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書,并按本合同書開展監理工作。
第三條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力并對甲方負責。
第四條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第五條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第六條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七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7.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7.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7.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內完成服務。
7.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7.5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7.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8.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督促和檢查。
8.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展,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解除合同。甲方主張解除合同,應通知乙方。合同自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乙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合同效力。
8.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8.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8.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8.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8.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給他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九條乙方權力與責任。
9.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9.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9.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的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9.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9.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9.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利于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這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9.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令權。
9.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報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條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要求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違約。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內沒有答復,可視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不影響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十二條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三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簽定補充文件,作為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合同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第五條補充。
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第六條補充。
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二補充。
第七條五補充。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第七條六補充。
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增加八條九。
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伍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貳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增加八條十。
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七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增加九條十。
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第十一條補充。
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十一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因甲方決策不當或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責。
違反合同_________條,__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__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______條,__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__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______條,__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__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違反合同_________條,__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___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補充。
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合同附錄。
附錄a所需監理的工程簡述(略)。
附錄b監理服務的范圍與內容。
受甲方委托按合同進行施工實施階段的全面監理。即協助業主進行工程招標;對工程進度、質量、投資進行監督;進行合同管理;協調業主與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爭端和索賠;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測,按時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獨立、公正、有效地對工程施工實施全面監理。
3.實施階段的監理主要內容如下:
實施時的設計方面。
--協助委托方與設計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學實驗合同及施工圖供應協議。
管理委托方與設計單位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熟悉設計內容,檢查設計是否符合批準的投計任務書和初設審批意見,是否符合合同規定。
--督促設計單位按合同和協議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和圖紙等。被委托確認這些設計文件、圖紙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優化設計等)。
--及時向施工單位簽發設計文件、技術規程、施工圖紙和通知等,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重要問題報告委托方。
--組織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
協助委托方(或被委托組織)會同設計院對重大技術問題進行專題討論,和對優化設計進行討論。
--審核承包單位對設計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單位進行研究,并盡快給予答復,必要時可審核承包單位提出的設計(如施工詳圖等)。
--保管所有設計正規資料,并能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查閱。
實施時采購方面:
--協助委托方進行采購招標,編制采購合同等。
--采購合同的管理,進行采購計劃進度的控制。催交、駐廠監造主要構件、設備等。
--驗收(協助或被委托)。
實施時的施工方面:
--協助委托方進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招標工作、進行編制或審查合同文件、進行評標和簽訂承包合同。
--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審查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及分包項目,確定合同外散工項目并進行監理。
--發布開工令。
--審批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臨建工程設計、施工詳圖、工藝試驗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試驗成果等。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承包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進度控制:協助委托方編制整個工程的控制性網絡進度計劃,提出各合同控制性進度目標。審查批準承包單位提出的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單位采取措施實現合同目標要求。當計劃變動時,及時提出調整網絡計劃的意見。
--質量控制:審查承包單位的質量控制性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對施工依據合同文件、設計圖紙和技術要求等進行檢查,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對單項工程、隱蔽工程和施工前準備工作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發布停工和復工令。對施工質量進行評價。
--投資控制:協助委托方編制投資控制性目標,和各年的合理投資計劃。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資金表,審核承包單位的收方計量及單價費用等。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合同變更,下達變更指令。
--安全施工監督:督促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和防護設施,參加重大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合同內的協調工作。
--協助委托方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竣工圖和資料。
--編制監理月、季、年報等。做好施工記錄,對工程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管理,即檔案管理。
附錄c提供設施與設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設施與設備具體要求如下:
附錄d監理費用及支付。
1.監理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總費用為$____________元。
2.費用支付: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進場費____________萬元,以后按下表撥款:
撥款金額/元。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六
本協議書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
鑒于業主欲請監理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監理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服務協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義相同。
2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1)中標函;。
(2)協議書附錄;。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監理工程師在此同意業主的要求,遵照本協議書的規定履行服務。
4業主在此同意按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工程師支付根據協議書規定應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謹于前文所書明之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立約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簽署本協議書。
特此證明。
由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____在場的情況下。
業主的合法代表簽名:監理工程師的合法代表簽名: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聯系人:聯系人:
地址: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七
合同編號:
委托人:
與監理人:__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____橋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__區境內。
3、工程規模:橋梁全長12米,寬5米。
4、總投資:。
第2條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3條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包括補充合同)。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4條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5條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第6條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本工程備案驗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監理期為日歷日天)。
第7條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三份,監理人三份。
委托人(簽字并簽章):
監理人(簽章):____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八
擬委托受理/代理其申請ce/國家認證機構的產品認證,經委托方與受理/代理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托方
(1)有權在認證開展的各階段向受理/代理方了解認證工作開展的情況;
(2)有權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產品的技術秘密;
(3)保證遵守所申請的國外認證機構規定的認證規則程序;
(5)在簽訂認證協議后,應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費用。
2.受理/代理方
(2)有權在委托方不能按期繳納受理/代理費用時,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3)按照協議書的內容及所申請的國家認證機構的要求,及時準確地為委托方提供認證受理/代理服務。
(4)在開展認證的各個階段向委托方提出認證要求時,其內容明確具體,不應使委托方產生理解上的歧義。
(5)保守委托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后,未經委托方許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1.協議生效后,委托方應繳納:
申請/受理費用:_________元(須送樣前交付)
資料審查費_________元;
ce/國際認證證書費:_________元;
試驗費:_________元;
轉報告費:_________元;
2.受理服務開始后,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撤銷認證申請的,其申請/受理費不予退回。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九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房屋進行地磚、墻磚鋪設,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點:____區____街____單元____室
二、形式結構:____層式 ____室____廳____廚____衛
三、工程項目:
1、四個房間(兩臥室、兩客廳)地面鋪設80*80瓷磚,打地角線,要求平整;一個廚房,一個衛生間墻面25*40鋪瓷到頂,留出吊頂空間,邊角打磨,地面鋪30*30瓷磚,要求平整;兩個陽臺地面鋪設30*30瓷磚,要求平整。
2、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須保證裝修期間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間的午餐供應,乙方負責施工。
五、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六、工程造價: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_____ ____元人民幣。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
合同編號:( )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向陽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明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二.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向合作銀行申請貸款事宜,并為其還款提供擔保;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并同意為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甲方以自有房產(產權證號: ),房屋所有權人 ,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作為貸款抵押物。
1.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貸款所需的所有證件和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及信息的真實,合法和完整。
2.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貸款,甲方拒不協助乙方貸款,則本協議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3. 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相關事實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乙方據此可單方面終止協議,甲方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三. 貸款金額
1.甲方計劃此貸款額度為 萬元。
2乙方應盡可能幫助甲方高評貸款,貸款金額以貸款銀行批準額度為準,評估金額以銀行指定“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為依據,最終以銀行批準為準,若甲方最后不能接受銀行的實際貸款金額,須終止本協議時,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四.貸款成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貸款金額的%作為辦理貸款所產生的綜合費;如因客戶原因(如征信問題)和銀行政策要求需要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在簽訂貸款協議當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
六.在辦理貸款過程中,如甲方單方面終止貸款申請,或甲方向銀行提供的資料問題導致的銀行退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甲方在貸款發放后,承諾每月按時間向貸款銀行還本還息,如發生逾期現象乙方將受銀行委托進行催收。
真誠提示:重慶向陽投資有限公司向客戶收取的所有費用都應公司財務處處理,如出現客戶經理向客戶收取費用的情況,公司會開具委托收款憑證,如沒有委托收款憑證,客戶可以拒絕付款。
受委托方:重慶向陽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方:
地址:璧山縣璧興路63號 身份證號:
客戶經理: 電 話:
業務電話13436012737 地 址:
年月日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一
地址:
乙方:中國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學校
地址:中國廣西南寧市江南區五一中路22號,郵編:530031
中國廣西南寧市東盟博覽局,稱甲方,受中國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學校,稱乙方,的委托,全權負責開展為中國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學校與新加坡院校及教育機構的教育交流,向甲方所在地院校及教育機構介紹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新加坡共和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委托拓展教育交流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受乙方委托負責在新加坡為乙方進行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1.2甲方依照乙方的要求,協助配對適合甲方的新加坡的中學,并推進結為友好姐妹學校。
1.3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真實有效的資料,為乙方在新加坡進行市場拓展,如為乙方安排參加相關教育藝術交流等事宜,增加乙方學生國際視野,為乙方爭取參加一些相關的國際活動,并為乙方安排與當地學校的學術及相關方面的交流活動等。
1.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新加坡方面的最新資訊,國際學術活動等,以便乙方根據需要為學生提供國際交流的平臺。
1.5甲方將保證為乙方提供的聯系渠道或信息資料是正確的,若發現有誤差,將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但若是乙方自行與當地校方達成的任何協議導致任何性質的誤解或不必要的麻煩,甲方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1.6甲方將在乙方與當地學校確認結成友好學校后,保證不再將同所學校推介給南寧其他學校。
1.7若乙方根據需要到新加坡進行實地考察交流,甲方將全權負責所有乙方在新的住宿、餐食、行程及交流活動等相關事宜的安排,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8甲方不得擅自冒用乙方的名義進行其他事宜,不得替乙方簽署任何協議合同等。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將委托甲方作為唯一代表人,協助乙方在新加坡(參照本協議第一條)開展教育交流等推介事宜。
2.2乙方將按新加坡的實際情況,選擇由甲方提供的認為適合的學校,并根據對各個學校的多方面的了解,最終結成友好姐妹學校。
2.3乙方將委派專人專組認真對待由甲方提供的相關學術方面的交流信息,并盡快進行商討決定。
2.4乙方將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是正確的,不做任何虛假,以便甲方拓展在新相關方面的宣傳推介等。
2.5乙方將保證不再委托第三方做類似或相同的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6乙方在新加坡方面的所有事宜,如涉及到到當地實地考察進行學術交流活動等,將全權交由甲方處理,以便為日后工作協調提供良好的基礎。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7乙方不得擅自冒用甲方的名義進行其他事宜。
三、其他違約責任或變更
3.1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因其中一方違反協定而造成損失,由違反方承擔守約方全部違約責及違約損失。
3.2雙方有權在不可抗拒的情況下,對此合作協議的內容與條款進行修改,如中國或新加坡政府政策的變動,戰爭及天災等不可預見或避免的情況。
四、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4.1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新加坡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4.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提交新加坡仲裁機構。
五、生效及終止
5.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從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為止。
5.2協議期滿時,若需續約,雙方均為優先合作方。
六、保密義務
6.1甲乙雙方對此協議及協議相關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包括涉及每次活動的相關報價等。
6.2在委托合同生效期間,甲乙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乙雙方的合作形式,包括雙方協議的報價。
*甲乙雙方未盡事宜皆由雙方另行協商并書面簽定。
甲方:中國廣西南寧市東盟博覽局乙方:中國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學校
簽字人姓名: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二
以雙方約定的加工項目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藝單,定做尺碼單等)。
1.乙方包工包輔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輔料,所選輔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該嚴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約定的輔料的使用,不得浪費,損壞率不得超過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從我公司采購原樣。
1.質量要求嚴格按照樣衣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生產。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所有面料,輔料有質量問題的,應該在沒有開始裁剪或加工前,報甲方確認或者及時更換,凡是由于乙方人員私自對有質量問題而繼續使用的或隱藏不報的,由乙方承擔該批面料,輔料的所有費用。(原材料價格及運費,稅票等)。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同上一條處理方法相同)。
3.縫紉手工藝的確認;(按照約定的工藝要求或者工藝單具體要求操作)。
4.其他內在隱藏的質量問題的確認;(包括,但不僅限于粘襯,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規定的輔料或改變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隱藏性質量問題)。
5.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7.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誤而產生的次品,應該原樣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輔料一同退回甲方)。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樣衣或者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乙方應該妥善保管,不得轉借,轉讓第三方使用。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或者相關的技術資料。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金軒路88號交貨。
3.運輸方式為專車快遞;運費由乙方承擔。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6.乙方對此合同中所有關于甲方的公司資料具有保密權。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須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訴訟。
本合同附件與加工工藝單,傳真件,復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師在甲方與xxxxxx案件中擔任甲方在第二審訴訟活動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權限: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及時、詳盡地陳述真實案情,并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當積格、主動地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工作。如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涉嫌違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師有權予以拒絕。
4、甲方超過本協議提出其他委托事項,可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雙方就此不能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予以拒絕。
5、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或者解除本協議。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執業,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出庭,依法向審判機關提交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 乙方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知悉的甲方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與其他律師事務所合辦協議項下的代理事項。
五、律師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費用
1、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為五千元人民幣,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一千元辦案費。
六、甲方拿到第二審判決書之日支付代理費4000元,如果案子敗訴,4000元的代理費就不用交納。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1)甲方委托事項違法或者違反律師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實或者偽造證據或者隱瞞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要求退還律師費:
(1)非必要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調換指派律師。
(2)乙方指派的律師沒有合法的執業資格。
3、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協議,甲方無故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所支付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無故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應依約退還收取的相關費用。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免除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辦案費或者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而未付費用總額的1%向乙方累計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超過7日,乙方有權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代理服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己做工作情況要求乙方退還部分律師費。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又單方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要求退費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費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訴、和解、撤訴、終止主張權利等理由要求退費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開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調解活動中,如乙方律師因工作沖突而未能參加調解活動的,甲方不得以結果不滿意為由要求退費。
5、乙方律師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結果不滿意為由要求退費。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的代理事項終結之日止,終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決、裁定、調解、和解、撤訴、終止主張權利等形式終結。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四
甲 方:(用工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傳真:
乙 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編號為 的《勞務派遣服務合同》,約定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派遣形式的人力資源服務,對于《勞務派遣服務合同》中關于派遣員工工資發放的約定,雙方同意簽訂本委托代發工資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派遣員工工資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按時足額發放。
2、派遣員工工資支付周期為月度支付,本月支付上月工資,核算周期為 至 日。由甲方每月根據派遣員工的上月工作時間與工作考核結果,結合派遣員工工資待遇標準計算派遣員工上月應得工資數額。
3、甲方于每月 號按時足額的發放派遣員工上月工資,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的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發放憑證至乙方和派遣員工。
4、派遣員工離職,按規定辦理了相關離職手續的,其離職工資應按正常結算日期發放。
1、派遣員工工資標準由甲方確立,但應符合國家及派遣員工工作所在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工資標準為:不低于合肥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員工與甲方員工同工同酬。
2、甲方應足額的發放派遣員工工資,但可按照有關規定在工資中扣除如下項目,并將派遣員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至乙方:
1)派遣員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派遣員工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應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的或甲乙方與派遣員工約定的其他應當代扣的其他款項。
1、在本協議周期內,由于派遣員工工資數額或發放所引起的勞動爭議或糾紛由實際發放方承擔解決。
2、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合同》中有沖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除本協議約定內容外,《勞務派遣服務合同》其他條款不變。
3、本協議生效周期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合同》中確立的勞務派遣服務周期一致。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
雙方經協商,就以下問題達成協議。
1.乙方修業期間,甲方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法規及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認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維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使其成為社會需要的有用人才。
3.按期向乙方收取學費、住宿費;代收代付學生學習生活用品、技能鑒定所需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4.按照省教育廳有關就業政策,認真做好學生畢業前的實習安排及畢業后的就業安置,維護乙方在勞動就業方面的合法權益。
5.因甲方過錯不能按時推薦乙方就業,甲方負責乙方上崗前每月_________元的生活費。(期限_________年)
6.為促進學生遵紀守法、努力學習、健全人格、正常完成學業,甲方規定:
(3)對思想品德差,因違紀而受到紀律處分的,并在畢業前尚未撤銷處分的'學生,不安排就業。
(4)對未交清所規定費用的學生,必須待交清費用后(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再準予畢業,之后安排就業。
1.乙方在修業期間必須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努力學習、認真實習,力爭取得畢業證書。
2.按照規定,按期向學校繳納應繳費用。
3.乙方家長應努力配合學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
4.乙方上崗就業試用期間,應努力鉆研技術、遵紀守法、吃苦耐勞、服從管理。若因個人原因被單位退回,甲方視情況最多再給一次就業安排機會;乙方試用結束,經錄用單位考核轉正后,若因個人違紀和個人辭職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負責安排就業;若因錄用單位生產減員,甲方可再次負責安排就業(有效期_________年,推薦次數為_________次)。
5.若甲方未能履行協議所規定的內容,乙方有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訴的權利。
本協議自簽字后生效,雙方均須嚴格遵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家長(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理委托協議書監理委托協議書(熱門16篇)篇十六
甲方因企業經營需要,借用乙方企業經營性平臺進行 項目貸款 ,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通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有關合作服務內容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合作關系
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所提供的房屋資產進行商業貸款服務。乙方利用所屬 xxxx有限公司 ,進行全程貸款策劃服務,甲方負責提供必須的資產權屬抵押與證明材料,并協助乙方完成本項工作。
第二條:合作時間與服務期限
全部合作時間為 2年 ,自 20xx 年 9 月 22 日至 20xx 年 9 月 22 日止。如合同期滿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續約服務,則雙方商議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議生效以由甲方與委托人共同簽字為準。
第三條:工作分工與雙方責任
一、甲方應指派項目專員協助乙方開展談判工作,項目專員由甲方出具委托書以書面形式指定(可以變更),并將委托書原件提供給乙方做為法律文件。
二、全部貸款服務與策劃工作以乙方為主導,并與甲方協作進行;而牽涉到資產抵押及貸款使用去向的簽字工作以甲方為主導,乙方提供適當的協助。
三、乙方在此項貸款服務期間的所有費用自行承擔。
四、甲方貸款抵押物到期后,應及時還清銀行本金, 延期還款后造成的一切損失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續約應征得雙方同意方可進行,并及時繳納相關約定的貸款服務費用。
五、貸款抵押物到期后, 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撤出抵押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至撤出困難,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負責事項與貸款服務完成后的費用支付
一、 乙方完成的本項目貸款需全部進入甲方指定賬號。
二次支付。
三、 本次年貸款利息及服務費用(0000個月)按年息14.4%計算, 貸款完成后甲方按實際到賬金額如期支付第一筆(即貸款到賬后的前6個月費用)。第二筆支付貸款利息及服務費用(即貸款到賬后的第6個月)需提前0000天打入乙方貸款賬號, 違約后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其它依據與責任
為完成本次合同的順利完成, 甲乙雙方提供的文件包括;
1、《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xxxxx__,
2、《材料購銷合同》合同編號:_xxxxxx__,
3、甲方的房產證與乙方的企業資質等與本次相關貸款資料。
以上甲乙雙方提供的文件, 是為完成本次項目貸款而簽訂, 不作為單獨合同的用途或目的來執行。主要是因甲方(需方): xxxx 申請銀行貸款用途之理由,不作實際購買(供方)用途。
4、協議后所匯入的材料購銷合同款項(含銀行與任何第三方匯入的指定合同購銷款項),乙方財務可用往來賬款方式匯出至甲方指定帳戶, 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與風險由甲方承擔。合同編號:_00000,與合同編號:_0000_,有效期為:乙方收到合同購銷款后并全額匯至甲方指定賬戶后失效,(包括甲方實際收到的全額貸款) 。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一、 在乙方惡意嚴重損害甲方利益且證據確鑿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在另一方勸阻無效的情況下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追加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及解決糾紛方式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若乙方違約則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支付協議報酬總額的 10 %做為違約金,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由甲方所在地直屬管轄法院直接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的修改與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并以補充協議規定。
第九條:合同一式兩份(每份四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9 月 22日終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名稱: 名稱:xxxxxxx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
電話: 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