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僅是一個教育的場所,還是一個社會化的平臺,讓我們學會與他人相處,增強適應能力。在學校總結的過程中,小編精選了一些優秀范文,供大家借鑒和參考。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一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創建的窗口。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范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集體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然后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接受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并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床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制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嘩、打球、打架、斗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嘩和起哄,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衛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達到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二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學校領導,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電熱絲、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三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凈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干凈,如有扣分、掃地一周并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并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后,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后,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并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并掃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并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后應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并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并掃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并抄書。吸煙、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并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并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嘩,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四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生管老師或學校有關部門。
3、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4、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學生宿舍實行舍長安全負責制,舍長(或輪值的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6、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
7、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8、我校為住宿制學校,除學校劃定的周邊社區外,其它區域的學生原則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況要申請外宿的,應由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明確安全責任,到政教處領取《季延中學外宿申請表》填寫,班主任、年段長核實申請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級領導批準方可外宿,外宿前應到學校生管組先注銷內宿床位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五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間宿舍設立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向學校及時匯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宿舍長進行過失處理。
1、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早鍛煉、晚自習不得遲到、缺習,按時回宿舍,按時就寢;上課及晚自習時間一律不準回宿舍;平時不準擅自回家,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
2、保持宿舍衛生,值日生必須認真負責,對舍長分配的任務要認真完成,每天一小掃,兩天一大掃。日常生活用品必須放在規定的位置,講究個人衛生。
3、晚上9點滅燈關門,嚴禁在校舍大聲喧嘩或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不談笑、不點蠟燭、不進行體育和其它娛樂活動。
4、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總務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動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內設備。
6、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宿舍人員均攤。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8、平時不準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同時嚴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沒人時要鎖好門。
10、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不準隨地吐痰、倒垃圾、贓物,不準在宿舍內寄放自行車、雜物等。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六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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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七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搞好學生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規要求
1.學生宿舍實行責任制,開學一周內各宿舍選出室長(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長對本宿舍的清潔衛生負管理責任,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檢查值日生進行責任范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
2.各宿舍應該于每日早晨7點30分前離開、下午1點30分前離開,將室內及門前打掃干凈,并整理內務。任何時間不得將垃圾雜物堆放在過道上或室內,并負責保持本宿舍及相應過道地段上的清潔衛生,違者以該宿舍衛生不合格計。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門廳、樓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燒紙屑等,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方便面袋(盒)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過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或處罰責任宿舍人員,并取消參與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4.學生應該自覺維護宿舍墻壁的潔凈,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墻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尋物啟事、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取消參與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二、檢查時間和辦法:學生處和各專業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舍管理員定期檢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發現問題隨時反映給專業部,均記入文明班級的評選條件。每周(月)公布檢查結果,并評出各宿舍樓文明宿舍。
三、獎勵和處罰辦法:
1.按周(月)評出文明宿舍、達標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發流動紅旗,給予鼓勵。不達標宿舍按評選文明班級的有關規定進行扣分。
2.日常檢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將限期整改,一周整改達三次及以上,取消學期評優資格。
3.各宿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工作,凡私自換鎖,致使無法檢查者,當日檢查視為“不合格”。
四、宿舍檢查標準(共100分):
1.地面(10分):(包括陽臺)清潔,無痰跡、積水、污跡、果殼、廢物等,用拖把拖干凈,禁止水沖。
2.門窗、墻壁(5分):室內墻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污損,墻壁整潔無涂畫和腳印;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煳紙及貼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擺放要整齊有序;牙刷擺放方向一致;毛巾疊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干凈、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曬,保持干凈,健康。床上無雜物。
5.床下鞋子(10分):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6.洗手間、陽臺(10分):洗手間面盆和臺面整潔無積水和污垢,面盆等私人物品按規定統一擺放整齊,盆內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陽臺衣物和衣柜(10分):室內不要掛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氣,衣服要整齊懸掛),蚊賬懸掛整齊。衣柜上方無雜物。
8.紙簍和衛生工具(10分) :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衛生工具擺放整齊,定期清洗。
9.衛生間(15分) :地面干凈整潔,便盆要時刻保持清潔,無黃斑污垢,室內空氣清新。
10.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10分):高雅、整潔,能展示和諧的集體氛圍和高雅的審美情趣,空間整體效果好,室內空氣清新。
注1:未打掃:0分;
2:宿舍文化布置待學生處確定方案組織實施。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八
第一條凡住校學生必須由生活輔導老師進行造冊登記,統一安排床位。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宿舍作息時間,遵守宿舍紀律,服從輔導老師以及各宿舍室長的管理安排。
第三條凡住宿學生在別人宿舍無人時不得進入他人宿舍,不得隨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條非住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要求找學生時須由管理員傳達或陪同。
第六條住宿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確需調換,須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后,方可辦理調換手續。
第七條上課鈴響,由管理員清查宿舍人員,確保上課期間宿舍無人,禁止學生課間回宿舍,上課時間留在宿舍的須有請假條。
第八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生活秩序。嚴禁在宿舍樓前內大聲喧嘩,打鬧或進行劇烈的體育運動。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經發現,予以沒收。禁止在宿舍內打牌,或搞其它影響休息秩序的娛樂活動。
第九條住宿學生應保持室內外衛生,建立衛生值日制度。
第十條住宿學生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樓內的各種公共設施。
第十一條節約水電,室內嚴禁亂扔,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等。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員匯報。
第十三條嚴禁在室內,走廊里燃燒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須經人同意才能帶出宿舍,個人大件行李帶出宿舍必須經管理員審核后方可帶出。
1、學生宿舍內、走廊的電路,不準擅自移動,更換或私拉電線,不準擅自增加學校規定外的照明。
2、不準在學生宿舍和走廊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等燒水,做飯;不準攜帶未熟食品進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準在學生宿舍使用電熱墊、電烙鐵和其他大功率電器。
4、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5、宿舍不準點蠟燭、抽煙、使用火柴、打火機等。
6、非火警不準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7、凡違紀以上規定,對當事者給予相應的校紀處分。
1、貴重物品不用時最好鎖在抽屜、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處。
2、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丟失后要立即報告學校,情節嚴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鑰匙,不要輕易借給別人,防止鑰匙失控,每個宿舍只能由舍長或舍長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鑰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鑰匙。
4、最后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戶銷好門。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窗、隨手鎖門的習慣。
5、晚上睡覺時,要關好門窗,不將貴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臺。
6、不要留宿外來人員。
7、對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觀察,如可疑人員在宿舍四處走動,窺探張望,要加以詢問,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九
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
2、學生應嚴格按學院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財物,學期結束前將鑰匙、遙控器,由舍長統一上交宿舍管理員處。
3、就寢后嚴禁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熄燈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衛生,每天按時整理內務,保證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張貼于門后,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不得向洗簌間水池和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愛護宿舍內的公物,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不得用腳踢門;宿舍鑰匙專人保管隨身攜帶,不準留存在宿舍門周邊或交給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大功率電器。
8、學生宿舍內嚴禁飼養狗、貓、鳥等寵物。
9、學生嚴禁在宿舍公共區域私自張貼小廣告、通知、告示。
10、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突發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值班輔導員。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畢業搬宿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宿舍長及時報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宿管處登記,學校后勤處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宿舍公共區域設施由宿管員負責管理和責任承擔。
學生在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學分:
1、無正當理由晚歸或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者,一次扣3分;在一學年內,學生夜不歸宿一次扣5分,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不按規定住宿,未經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或搶占宿舍房間、床位,經勸說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內隨手向窗外隨手倒水、倒飯、亂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拋物者視情節和后果嚴重扣3-5分。
4、違反規定私接電源線、網線者,扣5分。因上述違規行為而引發火災事故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5、違反規定使用大功率電器扣5分,并沒收違規電器。
6、凡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提供賭的用具、賭場者,扣5分。經教育后再次參與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6、酗酒滋事,對他人雖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反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財務安全,或擾亂公共秩序,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內飼養寵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各系每周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學生處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據衛生、紀律各方面學生處在各系評選出一個優秀宿舍,給予表彰、獎勵,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后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1、后勤生活服務科學生宿舍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學生宿舍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范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由各系從黨員責任崗的學生負責人中推舉產生。寢室設室長一人。管委會受學生會和宿管中心雙重領導,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衛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1、新生入校后必須持報到注冊繳費清單到學生宿管中心辦理住宿手續后,方能按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憑校徽和學生證進出宿舍,并自覺接受門衛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或班長簽字證明,并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后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衛處批準,并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酗酒、賭博、起哄、打架斗毆,停放自行車,不準推銷物品。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處以5—30元的罰款,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電爐、電熱器、水煮器、煤油爐等,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電話線、網線,違者將視情節按供電部門的規定處以20~350元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柜、棕墊、竹膠板、鎖、門窗、玻璃、燈具、開關、插座、電話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都必須由該室的學生負責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上課前將垃圾清掃出寢室(其它時間一律不準往過道上堆放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和居民房上亂倒剩菜剩飯,亂潑污水,亂砸酒瓶,亂丟鞋襪、饅頭、紙屑等一切雜物。
10、不準偷電,違者罰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負。按時按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者予以罰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后,禁止高聲喧嘩、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后在寢室點蠟燭。
12、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留校學生按規定繳納一定的住宿費用。
13、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后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況。熄燈后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所在系或學生處。
14、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由學生宿舍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學生處。
宿舍開關門時間。
開門時間:早上6∶30。
關門時間:晚上11∶00(星期五、六為12∶00)。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并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墻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洗衣房堅持每學期為學生洗滌三次臥具(蚊帳每學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認真負責,不污染、不損壞、不丟失。(洗衣房每天公布洗滌班級,由各班生活委員統一送取)。
4、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衛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干凈,墻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并專欄公布,專項獎勵。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衛生。“黨員責任崗”在各系的指導下起好示范作用,協助學生宿舍開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營造文明、清潔、有序的寢室環境,為校園文化建設作貢獻。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從20xx年9月1日開始執行,由后勤服務中心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一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所有住校學生。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二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做出承諾,經班主任同意,并經政教處審核備案后方可帶入校園。
3.手機帶入學校后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于專用保管箱內,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1.學校為各班配備手機保管箱,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手機的統一保管。
2.手機必須通過班主任取用,任何學生不得私開保管箱取用手機,因私開保管箱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3.班主任向學生家長公布學校辦公電話8772和本人手機號碼,方便家長聯系學生,同時學校三部共用電話免費供學生使用,遇突發狀況確保信息通暢。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4.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5.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或其他課任教師聯系。
7.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五、違規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個人書面檢討,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本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本學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升旗儀式、班團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通過微信群、公眾號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
4.家長、老師及時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七、對手機布置或完成作業管控。
1.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的規定,規范班級微信群、qq群、釘釘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級群只能用作學校教師和家長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溝通和相關緊急事項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嚴禁老師在班級群布置家庭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
2.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八、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和教師考核。
3.本規定自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三
根據教育部〔〕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原則,嚴格落實“有限進入學校,禁止帶入課堂”的指導意見,制定西府冠華學校學生手機校園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生手機原則上不得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實際需求,需要攜帶手機上學,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即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經學校同意攜帶手機入校者,入班測溫時(晨讀時間),將手機關閉后,主動上交班主任,存放于班主任辦公桌指定抽屜內,離校時向班主任領取。(班主任不在,由年級組長代行管理責任)。
三、學校年級辦公室、門衛室均設置公用電話,學生需要和家長聯系,可向在場老師申請,說明聯系對象和緣由,同意后免費使用公用電話。
四、校長電話對全體家長公開;年級組長電話對年級家長公開;班主任電話對班級家長公開;便于家長與學校聯系。
五、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通過手機布置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六、新生入學時將手機管理作為重點教育內容,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指導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八、學生上交的手機需自行包裹,以免磨損劃傷;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手機;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根據調查結果由責任人負責賠償,遇不可抗力因素時,協商解決。
九、學生獲得批準攜帶手機進校,但不主動上交,學校取消其攜帶手機入校資格,由此產生困難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克服。
十、學生未經學校批準,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根據校紀規定,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懲戒。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四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安全規定與相關文件精神,搞好預防便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生活部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師是學生在宿舍期間的第一責任人,生活老師必須密切關注學生的舉動,一旦發現學生有危險舉動應立即加以制止并進行教育;如發現學生有反常舉動應立即匯報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時和家長聯系。
2、各樓道口、樓梯口的值崗老師必須認真負責做好值崗工作,及時制止學生的危險舉動。
3、餐廳各樓層的值崗老師應提前5分鐘做好準備工作,不可讓陌生人和家長進入餐廳,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4、如有外來人員及外來車輛進入宿舍區,生活老師必須及時詢問了解情況,(原則上除校車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入)并做好登記匯報工作。
5、在夜自習結束后如學生因病因事需離校時由該生生活老師寫好離校證明并送至門衛親手交給熟悉的家長,等家長簽字確認后方可讓他帶回。
6、組長應每天關注本組內生活老師的工作情況及思想動態,如有異常要及時向主管人員反映。
7、生活老師平時應把自己的刀具、殺蟲劑、84消毒液、潔廁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對學生的抽屜、柜子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有管制刀具、打火機、火柴等違禁物品要沒收并進行教育。
8、生活老師發現宿舍內出現學生受傷、失蹤事件要及時向主管報告。
9、生活老師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宿舍,并加大對活動場所的巡視管理。
10、學生晚自習回宿舍后如要到醫務室看病必須要由生活老師陪同前往。
1、生活老師應妥善保管好學生的個人物品及學校物品,確保財產安全。
2、生活老師應每周檢查學生所帶的食品(牛奶、點心)是否過期,如發現有過期食品,應先和家長聯系后方可丟棄。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__〕5號)及《山東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學生工作部、黨研究生工作部、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險氣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通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活動;不得參與進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三十一條山東學非全日制學生、來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學字〔20__〕16號)同時廢止。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六
中學生濫用手機已經成為校園管理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學生長時間進行網上聊天、打游戲、看視頻等活動,影響睡眠,分散精力,浪費時間;二是通過手機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網上信息,影響了中學生的道德成長;三是使用手機過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學聯系,不利于中學生自理能力和獨立精神的形成。為此,我們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信通或班級共用手機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還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并回家反省一周以上。對多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七
一、學生必須在所分配的寢室、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調換或占用其它房間或床位,不準以任何借口拒絕物業管理部門的調整。床鋪、桌椅等按統一規定擺放,不得任意搬動。
二、宿舍內按規定配備的家俱(床、桌、橙),由個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畢業生離校前,應將所用家俱還清,并經物業管理中心驗收。
四、嚴禁在宿舍區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賭博。嚴禁從樓上往下甩酒瓶、潑水和丟廢紙雜物。
五、嚴禁在宿舍區進行任何買賣活動。
六、遵守作息時間。自習時間不準打撲克、下象棋、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晚上熄燈后,必須停止一切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七、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雜物,剩飯菜倒入潲水桶內。
八、室內用具按規定擺放,保持清潔。每間寢室要建立寢室長負責制、衛生輪流值班制,堅持每天一次清掃,每周一次大掃除。每天上午8點、下午2:30以前,將宿舍內垃圾清掃在門口的走廊上,把內務整理好,內務衛生達到《湖南中醫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的規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門,有事可在值班室會客。住校學生平時不得外宿,雙休日外出活動,應在星期天晚上自習前返校。非走讀生不準在外租房住宿,不準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盜,注意安全。寢室鎖匙不準交給非本寢室的任何人。外來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登記后,在值班室會面,不得進入宿舍房間。宿舍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離開宿舍時,必須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進入。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八
1、各班須按照學校規定的路線,分兩路縱隊有次序的入場,在指定的位置就座或站立。
2、行進時應做到“靜、齊、快”,行進時不交頭接耳,隊伍保持整齊、不擁擠;保持較快的行進速度。
3、入座要整齊,站立要端正。聽講時要自覺保持會場安靜,聽報告時要鼓掌。
4、不隨便離開座位。有事要向班主任或值勤老師請假,經允許后方可由會場的`后面通道離開。
5、散會時應聽從值勤老師指揮,有次序的退場,不擁擠,不相互干擾。如會場在校外,應聽從帶隊老師指揮,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自覺維護學校形象,充分體現常綠鎮小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
6、如無特殊情況,正副班主任應始終隨班與會積極協助做好班級、學生各方面工作,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十九
1、樹立班級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有強烈的群眾榮譽感,處處為班級著想。
2、正確客觀地樹立學習觀念,認真對待學習,刻苦努力。
3、上課認真聽講,不亂發言,回答或提出問題應先舉手,并能用心大膽地回答老師所提的問題。
4、嚴格遵守學校的時間制度,遲到務必打報告,嚴格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課。
5、團結友愛,互幫互助,不打架,不罵人,不譏笑他人,不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上學結伴而行,放學應按路隊要求行走,做到不爭、不搶、不超。
6、按時獨立完成各科作業,不抄襲他人作業,并能持續作業的整潔。
7、用心并能持續教室的清潔衛生,能做到不亂扔,不亂丟,合理利用衛生袋。
8、愛護公物,不亂用粉筆涂畫。
9、嚴格服從班干部的勸導,事后可向老師反映狀況,并能正確地監督班級管理工作。
10、班主任每一天早晨、下午各點一次名。(若班主任不在,則班委會成員代勞)。
學校學生的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0篇)篇二十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巧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分。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床上不潔,每人次扣分;
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分;
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分;
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分;
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分;
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分;
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分;
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分;
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分,并記次違紀;
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分;
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分。
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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