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雙方或多方之間達成的一種約定和規定,用于明確各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小編為大家搜集了一些實用的合同協議示范,供大家學習參考。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范圍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保證根據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和需要委派合格、資深的專業人員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高效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于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律師費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的報酬。
4.2.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托的訴訟、仲裁、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收費。收費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費標準的______%計收費用)。
5.工作費用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1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于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3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于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6.3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8.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天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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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三
例1.
___州名。
___縣名。
特此為證:
我,,特聘請為律師,代表我通過調解或審判,就我在×年×月×日發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向,或其他人,或商號,或公司提出索賠。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師全權代表我,以我的名義、地位,在必要時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起訴;并委托他以他認為最恰當的方式,通過或不通過訴訟,以調解或審判,最終解決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師完全有權聘用一個或多個律師,以替代自己在準備起訴、審判或上訴過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項權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職責;此種律師費用由我指定的律師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師費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鑒于所委托的律師對我提供的服務,在不經起訴而調解成功時,我將把三分之一(1/3)的索賠所得,或經起訴后再和解或判決時,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賠所得完全給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師或律師們。
未經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師不得就我提出的權利要求達成任何妥協。
本合同于19xx年×月×日簽字,特此證明。
(聘用人簽名)。
地址:
電傳:????????????????????????郵編:630031。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四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所)接受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聘請,為協助公司規范和完善法制化管理機制提供法律高效優質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所指派????律師,秉承勤勉盡責的服務宗旨為公司整體合法權益及實現統一發展目標服務。
二、應公司提議,???所將在以下方面積極提供相應法律服務:
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雙方協商確定的由乙方處理的其它日常基本法律事務。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專項委托并另行收取律師服務費的項目:
雙方協商確定的由乙方處理的其它專項法律事務。
四、除以上服務范圍外,西域所將可能在與公司的合作及深入接觸中發現新業務項目,并愿接受企業的建議或委托建立新業務項目的服務關系。
五、?????可根據業務需要在本所范圍內委派或調整具體承辦律師,???所委派的律師及所從事的服務工作愿接受公司的監督。
六、????所在遇到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相對人的業務委托時,應優先為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并以優先維護公司利益為原則決定取舍。
如遇該沖突對方同為???所的常年法律顧問單位時,???所應明確告知_______________公司,并經協商后決定取舍。
七、為確保????所的服務準確、有效并符合公司及關聯企業的實際需要,公司將在以下方面予以具體支持或配合:
1、提供必要、完整的文件、資料和事實;。
4、支持?????所在企業改制、采購招標等相關法律事務中發揮示范作用;。
5、在對外宣傳及與國內外相關企業及社會團體交往等方面為????所提供切實的支持和幫助。
八、公司及關聯企業在遇有上述各類法律事務或訴訟案件時,應優先委托西域所參與或代理。
九、公司將指定_____________為????所具體業務的聯絡人員,應及時、有效地協調、配合????所與企業建立和完善具體服務項目。
十、遇有???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項,公司須提前通知并給???所法律顧問留有合理的工作時間。
十一、????所法律服務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十二、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公司作為聘方主體在報刊媒介中公開聲明與????所建立的常年法律服務關系。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遵照履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明確訂立補充及修改協議后,方對本協議具有變更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以壹年為一屆,每屆期滿前六個月,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屆,直至一方提議或雙方協議終止。
十五、本協議依靠????所的高效服務及敬業恪守和公司的尊重與信任予以維持。
十六、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各方:
聘方:?應聘方: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五
聘請方____________公司因經營需要,聘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1.就聘請方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
2.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草擬、審查商務合同和其他法律文書;
3.參與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風險預測和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
4.解決爭議,代理企業參加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知識產權管理、投資及擔保抵押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6.勞動用工制度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善及勞動仲裁;
7.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同時,法律顧問通過《____________》網站向聘請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為聘請方提供新頒布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典型案例及合同范本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為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系處理。(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四、顧問費: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簽約后支付。
五、其他費用: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或參與項目代理,應另定代理委托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收費。法律顧問外出為聘請方辦理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請方的咨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簽約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請方:__________顧問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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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六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七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文件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九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民事、經濟_____;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服務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通訊設備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托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名稱:???受托方名稱: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電話:???電話: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文件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主任(簽字):_________。
編劇聘請合同最新范文。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_____》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_____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_____、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_____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_____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二
聘請方____________公司因經營需要,聘請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1.就聘請方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
2.完善企業合同管理制度,草擬、審查商務合同和其他法律文書;
3.參與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風險預測和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
4.解決爭議,代理企業參加訴訟、調解、_____活動;
5.知識產權管理、投資及擔保抵押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6.勞動用工制度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善及勞動_____;
7.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同時,法律顧問通過《____________》網站向聘請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為聘請方提供新頒布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政規章,典型案例及合同范本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為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系處理。(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四、顧問費:根據律師業務_____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簽約后支付。
五、其他費用: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_____活動或參與項目代理,應另定代理委托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_____。法律顧問外出為聘請方辦理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請方的咨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簽約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聘請方:__________顧問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三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著防范為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范。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8、接受甲方委托,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返還。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為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為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四
鑒于:
a.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范圍。
1.1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經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7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2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_____和及時的服務。
2.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于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_____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_____。
4.1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4.2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托的訴訟、_____、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_____。_____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_____)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_____標準的80%計_____用)。
5.工作費用。
5.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4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律師法》、《民事訴訟法》、《_____法》等法律。
8.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聯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五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由于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六
聘請方有限公司因經營需要,聘請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法律顧問:顧問方接受聘請方聘請,指派和合作律師擔任聘請方的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約定由法律顧問與其合作律師和律師助理協助完成第二條約定法律事務。
二、工作職責:
2.1?投資策劃:?項目投資論證及調查;公司設立;公司并購;公司轉股;
2.2?基礎設施:房地產建設;設備管理;
2.3?客戶管理:應收款的法律管理;資信調查;
2.4?人力資源: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勞動合同的完善;
2.5?供應管理:供應商管理;采購合同的規范化;質量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2.6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保護;商業秘密;技術合同管理;
2.7?物流管理:貨運、貨代合同的標準化和格式化;外貿代理的規范運作。
2.8?電子商務:域名保護,網站法律審查;法律風險的預防。
同時,法律顧問通過網站(?)向聘請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為聘請方提供新頒布的涉及企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合同范本及法務管理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務:法律顧問為聘請方處理商務及法律事務,聘請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如有緊急情況,雙方可以隨時聯系處理。(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四、顧問費: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聘請方每年向顧問方給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元整.?于簽約后支付。
五、其他費用:法律顧問代理聘請方參加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或參與項目。
代理,應另定代理委托書,代理費按標準優惠收費。法律顧問外出為聘請方辦理。
事務,差旅費、食宿費等由聘請方支付。
六、忠誠義務:法律顧問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聘請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法律顧問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聘請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請方的咨詢意見。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200x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年。在期限屆滿前x個月,如一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繼續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代表:代表: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七
受聘方(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全方位法律顧問服務。
2、甲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員,聯絡并協助律師工作。甲方向律師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情況和資料,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二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4、為甲方催收應收賬款,應甲方要求向有關方面發送律師催告函、協商建議函等;。
6、為甲方涉及的工商、稅務、勞資、環保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
7、為甲方提供行業發展所需的法律、法規信息及國家政策信息;。
10、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有關法律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7、受聘律師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律師事務所有義務另行委派律師接替工作。
第四條甲方義務。
2、甲方應當為乙方所辦理的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第五條服務期限和收費。
1、甲方聘請乙方的服務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元整。法律顧問費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支付給乙方。如法律事務涉及到甲方的訴訟、仲裁及其他重大專項非訴訟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3、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費由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訂。
甲方:
乙方: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八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及宗旨:
1.?勤勉盡責,竭誠服務;
2.?及時高效,準確合法;
3.?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本著防范為主的宗旨,既重視處理當前的法律問題,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風險的防范。
第二條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師對甲方日常業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包括:
1.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3.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
8.接受甲方委托,開展資信調查和其它法律事實的調查、取證工作;
9.幫助甲方培訓法律事務人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包括對個人的法律幫助與服務。
二、乙方代理甲方參加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辦理重大非訴法律事務時,雙方需另行簽署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相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6.乙方對甲方服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使用完畢后及時返還。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法律顧問工作有關的信息、資料和文件;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為每年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律師為甲方到外地工作時,所需差旅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4-5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誤或延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年(自200x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常年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優質19篇)篇十九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