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間合同中,居間人要充分了解交易雙方的意愿,并及時溝通雙方的需求和意見,以達到雙方的整體利益最大化。小編特意為大家準備了一些關于居間合同的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參考。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方將位于光石二隊公路前邊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用于種植綠化樹木,土地面積為()公頃。承包條件:
1.甲方每年以每畝伍佰元轉讓給乙方,合同期限為壹拾年(20年20年),第一年繳倆年租賃費元,抵押一年租賃金,20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土地租賃費根據當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賃費上下進行浮動。
3.如果合同期未滿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賠償損失100萬元/公頃。所剩土地轉讓年限由甲方來支配,與乙方無關,土地租用合同終止。
4.如果乙方所租賃土地在租賃期間被政府或開發商征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土地征用費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租賃土地地表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無權干涉。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解決、協調賠償事宜。在租賃期內土地被征用,甲方退還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賃費,到時雙方的合同終止。
5.另有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村民簽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于________________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___________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于______年__月____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幣______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為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后決定權歸屬于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為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為________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于此價格甲方仍愿意購買的,雙方另行約定居間報酬。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后,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繼續共管雙控,并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戶超過______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應付款項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于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不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但土地過戶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為扣除________%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后,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系,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如果委托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托方以相關企業或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_________(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托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的_____賠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三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托人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居間人(章):鑒(公)證意見: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四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間人居間促成位于的轉讓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擬購買位于宗土地,現特委托乙方作為居間人促成該宗土地權屬的成功交易。
土地面積:
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的相關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向第三方交納信譽保證金。
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屬的成功交易。
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3、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
居間人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取得居間報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應向第三方重慶學苑律師所交納人民幣元作為信譽保證金,并委托該所律師作為該信譽保證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甲方交納的信譽保證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由律師事務所無息返回給甲方,剩余部分繼續由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并按約定支付時間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1、居間報酬。
雙方經協商確定,該項居間服務的報酬按照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金額﹪的標準收取。
甲方、甲方股東或甲方關聯公司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即視為乙方已經按約完成居間服務。之后,無論土地轉讓協議各方是否再變更、終止合同,甲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
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間報酬。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訂土地轉讓協議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2、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系,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五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項目融資居間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并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條甲方聲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二條乙方聲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乙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三條委托事項。
在委托期限內,乙方為甲方介紹引進符合其融資條件的機構或個人(以下簡稱“目標投資人”),為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進行斡旋和談判,并協助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定投資協議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條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或者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協議委托期限延長。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2、根據乙方的要求及談判進展的需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資料、信息及融資條件等,以便于乙方為甲方物色合適的投資人。
3、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目標投資人的信息(屬于公共領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匯報居間進展,并全程派員參與和目標投資人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通過在各行業的豐富網絡及資源,為甲方物色目標投資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與目標投資人充分溝通,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達成合作協議。
2、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3、對甲方及目標投資人提供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具體內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將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取的對方任何信息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間任務,可要求甲方依據協議約定支付傭金。
第七條委托事項的終止。
“終止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全部委托融資事項后終止雙方合作。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甲方與合作方未簽定協議或合同等確定融資關系的文件,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八條傭金與費用。
1、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乙方完成融資事項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資人的投資款額的%向乙方支付傭金。
甲方同意如果與目標投資人簽署確定融資交易的協議或其他相同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資協議、投資協議、融資協議等),則視為乙方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應在確定融資的協議簽訂的當日將傭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時,融資居間服務事項正在進行的除外,雙方應當就此合理延長委托期限。
2、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傭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守約方可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守約方實際損失高于違約金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實際損失。
3、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私下簽約的,乙方仍有權要求取得約定的傭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傭金的%計算。
4、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據傭金%的標準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權利義務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協議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就本協議而言,如果簽訂投資協議的一方系乙方引進的目標投資人的控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而另一方面為甲方的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則該本融資交易協議視同為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訂,甲方承諾將知會乙方有關交易的進展細節并按照本協議向乙方支付傭金。
付傭金。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六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于長沙市雨花區黎托鄉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土地用途: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于20xx年月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5,000萬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于20xx年月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幣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為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后決定權歸屬于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為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為160萬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于此價格甲方仍愿意購買的,雙方另行約定居間報酬。
第六條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后,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繼續共管雙控,并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戶超過25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日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于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但土地過戶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為扣除8%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后,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系,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七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小地名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根據工地需要,進行工程建設,地下開采等生產經營。畝用作中轉場地利用,但不能進行開采和其它用途。
四界: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經濟林木四項之和)。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定金,支付的時間以甲方出具的收條為準。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為乙方支付甲方轉讓定金的當天,甲方收到轉讓定金后將轉讓給乙方的`土地到現場指界并交付于乙方。若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權屬糾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的同意。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方簽字并支付轉讓金后即為生效日期。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各執一份,發包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天津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圍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本條第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
(二)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實地驗明交付土地時該宗地的土地條件,出讓人應當出具《交付土地通知書》,受讓人認可并簽收。《交付土地通知書》回執由受讓人存留,作為登記發證的審查要件。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年,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萬元)。
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受讓人按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部門簽訂的合同約定支付。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條受讓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萬元)。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及界址點坐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第十二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三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土地使用條件:
(一)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容積率(建筑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四)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年__月__日之前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六條該宗地外部市政公用設施(含供水、排水、燃氣、道路、路燈和綠化)由受讓人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部門申請解決,其它市政公用設施配套(如電力、通訊、供熱等)由受讓人向有關專業部門申請解決,并按規定繳納相應費用。
第十七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調整權,原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二十一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二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并經出讓人認定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方可轉讓。
(二)受讓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開發建設投資比例認定,應當由受讓人委托具有專業審計資格的審計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出具已開發投資額及完成總投資比例的審計報告。開發投資總額以計劃管理部門的建設投資計劃為準。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后,其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九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國家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四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致使受讓人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1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0.3‰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動工建設的,應當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期不得超過1年。
除出讓人同意外,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時間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出讓人將發出《履約通知書》,敦促受讓人在規定期限內開工,并將有關情況定期公告;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應當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其余由出讓人報備。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簽訂。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九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北至,東至,南,西至。
2、現該地塊為農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有償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無任何糾紛。自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該地塊的`所有權利及義務。
2、土地的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元。
3、乙方一次付清轉讓費。錢款付清后協議生效,乙方享有該地塊的所有權利及義務。乙方對該地塊的任何使用甲方均無權干涉。
三、協議生效方式
1、錢款付清、雙方簽字后生效。生效后雙方永遠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十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經過甲乙兩方根據相關合同法等規定,公平公正,雙方自愿的前提下,簽署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段位于長豐縣雙墩安置區(地段名稱),土地證號:-----。土地使用人:張三,使用面積為200平方米。用途:住宅。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的總價格為人民幣----(此處應為大寫的金額數),乙方將該地段的轉讓款,分三期付給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明。最遲結款日期應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轉讓之前,確保該地段沒有任何建筑物,無任何糾紛。
3.甲方需要負責依法提供相關的依據,并且配合乙方辦理土地轉讓手續等。
4.如果乙方要求過戶,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關手續,并且過戶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如果因為甲方的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那么甲方應該退回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項,并且按照賠償,支付乙方按照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規劃許可證件、集體使用證、安置協議等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需要積極地幫助乙方解決所有關于土地手續辦理的相關事宜,該土地轉讓之后,產權歸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且簽訂相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矛盾、爭執,經過調解無效的,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十一
轉讓方(甲方):營業執照:地址:郵編:法定代表人:電話:
受讓方(乙方):營業執照:地址:郵編:法定代表人: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資額,以萬元轉讓給乙方(大寫:),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二、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規定,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三、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四、費用承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的全部費用,按規定由甲、乙雙方承擔。
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本合同經公司股東代表大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十二
出讓方:(甲方)。
出讓方經紀機構:
受讓方:(乙方)。
受讓方經紀機構:
審核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年月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與甲方關系: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凈資產:
土地面積m2(畝)。
建筑面積m2。
機械設備:臺/套。
供電kva。
供水噸/日。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單位:萬元)。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人由安置,離退休職工人由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年月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2.其他約定: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后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后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并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違約金等費用后,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并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后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歷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報審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并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核后于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土地轉讓居間合同(匯總13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有位于的的土地手續,甲方資金方面原因該土地審批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該土地審批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乙方付清全部轉讓費。乙方幫助甲方支付這塊土地的所需款項此塊土地審批下來后甲方將其中一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總面積為,實際方位。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地面附屬物(如青苗、綠植等);
3、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雙方權益、義務
1、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
3、乙方在雙方約定轉讓給乙方所有的土地上修建房屋,甲方在土地上使用權及產權證可以辦理的時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產權登記。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方持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