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應用所學的知識,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自己的能力和素質。值得一提的是,以下這些心得體會都是真實的故事,它們可以給我們啟示和啟發。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一
新修訂的消保法針對近年來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法律規定的一些內容還沒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規定了消保法規定了耐用商品和裝飾裝修服務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的制度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范圍太窄、舉證責任時限短等問題。
(二)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網絡消費、服務領域和預付卡消費成為消費維權案件集中的新領域。
(三)消協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在實踐中存在著登記管理不明確、編制經費不到位、履職能力不適應的情況。
(四)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消保法實施一年多來,對于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市場誠信,保障消費維權,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貫徹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的多發領域。據商務部反映,互聯網領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十分突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的重點環節。
一是質量不合格和假冒現象比較嚴重。xx年,質檢總局開展了5類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據國家工商總局抽查,xx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訴和案件增長迅速。xx年全國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在消協組織受理的xx年來,每年都會有一些品牌的產品因為各種的原因發生問題,但在對待消費者方面各個企業卻差異很大。有的比較冷漠百般狡辯,拖延處理。在座的都是消費者,我想大家都會有不同的體會。有的企業一再拖延,使事態一再擴大,最終引發全面的危機。也有的企業正視問題,積極表態,及時與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溝通,積極有效的推出合理解決措施,最終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產生這種差異,關鍵在于理念不同,我們希望眾多企業能夠真正樹立保護消費者的理念,時刻從消費者本位思考和處理問題,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場競爭的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
第二、健全消費維權機制,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來,全國各地消協相繼在企業推動建立了一批消協聯絡站,這些企業自愿接受消協組織領導,健全處理消費糾紛的機制,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了積極的貢獻。最近中消協召開了全國消協企業聯絡站工作會議,在這個會上大家交流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驗和體會,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鑒。比如說在企業內部建立消費維權專門機構,明確職責、定期培訓、組織比賽、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費維權的制度、規則,推行質量擔保、先行賠付,建立消費者維權保障基金,引進冷靜期制度,實行無理由退換貨,發生消費糾紛用買家申訴賣家舉證的制度等。綜合各個企業介紹,強化消費維權機制,是贏得消費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寶。我們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業在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績,同時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業在這方面不斷創新,作出更大的成績。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二
河南省局圍繞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的強化消費維權、改善消費環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協確定的“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積極部署,認真做好20_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
一、集中開展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宣傳活動。積極與主流媒體合作,以優化消費環境、釋放消費潛力、促進經濟發展為主題,通過召開消費維權發布會、開展消費維權網絡互動、集中開展廣場活動、開展12315開放日活動、組織召開省消協法律顧問參加的研討會、組織召開河南省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消費維權和工商工作的關注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參與消費維權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有關工作。配合總局做好“央視3·15晚會”現場電話接訴人員的選拔、培訓工作,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曝光問題的后續處理工作。
三、暢通消費投訴舉報受理渠道,認真做好消費糾紛化解工作。認真做好“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12315熱線電話的接聽受理工作,針對不同時段電話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點,采取擴充線路、調整值班人員等措施,切實保障消費者訴求渠道暢通。充分發揮“一會兩站”和12315“五進”深入基層、面向群眾的優勢,認真及時高效做好消費者咨詢、投訴和舉報的受理、辦理、反饋等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的一般性消費糾紛,設立快速解決爭議綠色通道,就近及時解決消費糾紛。對群眾反映強烈、調處難度大、較長時間未化解,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領導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費糾紛案件,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實行掛牌督辦,辦結。
四、加強監管執法,嚴懲消費侵權違法行為。加強“315”期間全省消費市場執法檢查,以消費量大、消費者關注度高、投訴舉報集中、社會影響面大的商品和服務為重點,加大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有力凈化全省消費環境。對不屬于工商部門管轄的案件,要依法及時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做好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315”期間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保證值班電話和12315投訴舉報熱線24小時有專人接聽。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車輛等準備工作,確保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和應對,防止事態擴大,避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三
在這開頭,我先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有一對貧窮的農民夫妻,因為買了假種子種到田里而顆粒無收還賠了本,夫妻倆越想越生氣,便買了瓶毒藥一飲而盡,但因為毒藥也是假的,他們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過來,夫妻倆認為自己大難不死必有后福,便買了瓶酒以示慶祝,誰知,這對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沒有醒來,因為他們喝的是假酒。
聽到這個悲慘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現在世上有多少假東西呀!坑害農民的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藥、有毒大米、蘇丹紅、人造雞蛋······,這些假東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的人,只管收錢,對造假的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還為造假者通風報信。正是由于這些人的失職,才造成現在假貨滿天飛。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興奮地來到大街上,希望能聽到有關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宣傳。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沒有宣傳標語,沒有宣傳喇叭,人們冷漠地來來往往,世界消費日什么時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絲疑問。這時,一陣風刮來,風雖不大,我卻感到明顯的涼意。它帶給別人的是清涼,而此時帶給我的卻是憂慮和悲傷。
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還有用嗎?在大多數人心中,也許已經不重要了,也許已經沒有用了,他們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錢、金錢、金錢······人們哪!醒醒吧,不要為了金錢而瘋狂了。我們不但要有誠信,更要有良心。讓我們一起來打假吧,讓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假貨的世界里!我相信,這是每一個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個大人的目標。來吧,讓我們找回誠信、喚醒良心,為徹底消滅假貨努力吧!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四
20xx年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切身利益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提升公眾金融素質,支持行業發展,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通過嚴格的行為監管,建立和維護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以實現銀行也整體安全、穩定、持續發展。
在這一工作中,分行營業部從上至下每一位領導和同事都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實地把消費者的權益放在了一個高度重要的地位上,從自身工作的點點滴滴做起,發揚了為消費者著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在這項工作中,我們也收獲了許多工作經驗與心得體會。
對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責任心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為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優化,保證每一位銀行從業人員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的重要性,提升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們也做到了對全社會的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和教育,以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的,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的認識水平,消除由于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慣例的不了解而導致的誤解與矛盾。近年來公眾對于銀行服務的許多方面通過輿論、媒體都體現出了一定的意見,而這其中絕大多數問題都是由于公眾對于銀行業務、法律法規的不了解而造成的,這既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造成了不便,也在側面促成了部分群眾對銀行的消極態度。因此通過對消費者進行教育,能夠較理想地提升銀行的行業信譽和公信力。
對于消費者已經出現的問題,我們應繼續深入投訴糾紛調解處置。在工作中我們做到對每一起投訴與反饋,均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上切實體會對方的問題,通過疏導消費者的情緒,妥善處理消費者的糾紛,營造公平公正的消費環境,緩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與此同時,我們對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也要加強自我檢討,提振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
在20xx年,我們必將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運籌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著“振奮精神,克服困難,完成任務”的精神狀態,著力推進工作綱要的貫徹落實,穩步開展各項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五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目前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預付款消費問題,四個方面分別加以論述。
(一)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對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積極的意義。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沒有配套的法規和措施的出臺,面臨防范難、舉證難、索賠難等問題,消費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面臨舉證困難等情況。在目前階段,新消法對于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的幫助仍十分有限。消費者最實際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絕商業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商業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帶來的煩惱。管理部門需要盡快從制度、法律、措施、企業責任、消費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決。
(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實際實施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注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認程序;退貨標準過于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無理由退貨是否等同于無條件退貨;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所謂七日起始終止日該如何計算等等,管理部門需要對此進一步完善,讓廣大消費者真正在“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上受益。
(三)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
醫療行業消費問題主要是過度檢查治療費、醫院藥品價格高于普通藥房、專科醫院收費普遍高于綜合醫院;而教育行業消費問題主要集中在學習資料收費、節假日補課費和搭車收費泛濫上。對于醫療、教育行業是否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對于醫院的患者而言,不僅僅是醫生的治療對象,也是消費主體即消費者,接受醫療服務的行為顯然是消費行為。對于在校學生,同樣繳納學雜費和書本費,也是一種消費行為。盡管醫療和教育服務相對于一般的商品買賣確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務性而言,醫療、教育服務應當屬于消法的調整范圍。醫療、教育行業在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屬性掩飾其本質上的服務屬性。接受服務就是廣義上的消費行為。因此,醫療、教育行業可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規定,哪些消費在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哪些不在范圍內。
(四)預付款消費問題。
近年來,在美容美發、洗浴、健身、洗車、網吧、餐飲等行業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場、超市盛行預付款式消費。通過給消費者辦一張會員卡,再預先往卡里充入數百甚至數千元現金,在消費結帳時直接通過刷卡就行了。通過辦卡既穩定了客源,同時因其能減少支付現金的麻煩、價格優惠、方便快捷等優點,也受到了消費者青睞。
但是,隨著這種消費模式的盛行,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1、商家的誠信問題。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過發放“會員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會存在服務打折的現象,造成消費者的不滿。
2、霸王條款屢見不鮮。
在許多預付式消費卡上,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店”、“此卡丟失,本店概不負責”、“有效期滿卡內余額一律作廢”等格式條款屢見不鮮。
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四是消費者維權比較困難。有的消費者在購卡后發現商家沒有兌現之前許諾的服務,給后期維權工作帶來了困難。
對此解決預付款式消費問題的對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建議國家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能,出現糾紛時有相應的監管部門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準入關,加強預付式消費的行業規范。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積極推行預付式消費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利益。三是強化消費引導,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消費警示。消費者在預付款時,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其次要認真閱讀會員細則,詳細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要被經營者的各種促銷優惠所迷惑;最后辦卡時要理性冷靜,簽訂書面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履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約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六
為熱烈慶祝第**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消法》頒布實施14周年,德澤鄉黨委、政府組織工商等有關部門,緊緊圍繞“消費與責任”年主題,深入開展一系列法律法規宣傳、打假維權等宣傳咨詢服務和專項整治,宣傳和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煙草專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有力地揭露和打擊了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有效地凈化了農村市場,進一步改善了消費環境。我鄉按照《xx縣20xx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方案》的部署,于20xx年3月16日,利用德澤趕街天在人流量的十字路口處,深入開展20xx“消費與責任”年主題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
一、統一認識,強化領導。
3·15活動是各級消委和職能部門宣傳科學、合理的消費理念,宣傳《消法》和集中打擊各種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的一項重要活動,更是一項艱巨的政治任務。中消協將“消費與責任”確定為20xx年的年主題,并要求各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全力做好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確實做好20xx年“消費與責任”年主題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進一步增強我鄉的社會責任意識,建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體系,全面推進誠信德澤和諧德澤建設,德澤鄉黨委、政府積極行動,于20xx年3月14日,組織工商、衛生、司法、農業等有關站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此項工作,明確各職能站所工作內容和職責。
二、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
為使活動按計劃深入有效地順利進行,德澤工商所及時向黨委政府請示匯報,爭取鄉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動員全鄉各界廣泛參與并形成統一意見,德澤鄉相關站所通力合作,出動精干力量抓好此項活動。宣傳《消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消費。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特別是侵害農村消費者生命健康、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詐消費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加大消費維權的工作力度。
三、落實措施,講求質量。
為了達到預期目的,在xx縣消委會、工商局的指導下和德澤鄉黨委政府的精心組織下,德澤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農科站、農機站、國土資源所、煙葉站、衛生院等多個部門共30余人參加了本次活動。宣傳活動緊緊圍繞“消費與責任”年主題,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廣泛宣傳法律法規,接受群眾咨詢投訴,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科學合理消費,熱心服務人民群眾,樹立親民政府形象,促進德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各相關單位切實做好活動組織工作,做到早策劃、早安排、早行動,確保活動質量。全鄉相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深入開展系列打假維權專項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30余人次,機動車輛11臺次,突擊檢查了食品、卷煙、酒類、藥品、農資等與消費者緊密相關的商品。
四、活動情況及取得成績。
為確保此次活動深入有效地開展,從3月初開始,全鄉相關職能站所人員組成3個專項檢查組對市場進行持續整治。一是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組對全鄉的食品安全進行拉網式檢查,查獲各種“三無”小食品、方便面20xx余袋;二是以農作物種子、化肥為重點的農資打假專項檢查小組對轄區相關經營戶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扣留過期種子120公斤;三是成立度量衡器專項檢查小組對集市度量衡器進行逐一檢查,依法沒收不合格手稱一把;四是設立現場咨詢服務站,現場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通過真假對比現場講解商品(特別是食品、農資、農機具)識假辨假常識、接受咨詢服務等方式,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全方位認識“3·15”活動意義。活動中,工商執法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相關工作人員一直在現場認真詳細解答群眾的咨詢。整個活動共派發宣傳單張6500多份,懸掛宣傳標語4條,現場解答群眾咨詢260多人次,吸引了1100多名群眾參與該次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消費、合理消費、科學消費的消費意識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維權意識,也有力地震懾各種制假售假和商業欺詐的不法行為。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將舉全鄉之力一如既往地致力保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消費和諧、社會和諧和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七
每年3月15日,都是廣大消費者的“節日”。這一天,從報紙、電視到網絡,都會策劃推出或是調查,或是暗訪來的各種案例,曝光觸目驚心的消費欺詐。今年,從汽車的變速箱故障,到超市改標簽賣過期食品,再到小吃辣條變“臟條”,“3·15”再次對不良廠商形成強大壓力,讓“商業正義”得到進一步伸張。
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是商業世界中的毒瘤。最直接的受害者無疑是消費者,他們的財產甚至是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脅。如果任由假冒偽劣充斥市場,放縱短斤少兩大行其道,最終也會因“劣幣驅逐良幣”而損害市場,惡化商業環境。更重要的是,提振消費能力、釋放消費需求,乃是繁榮經濟的大勢所趨,如若不能維護消費者權益,會讓市場經濟走彎路、繞遠路。從這個角度看,無論是政府、商家還是消費者,都應該成為維護“消費權利”的重要力量。
事實上,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并非今日中國獨有,而是從人類社會產生商業行為開始就一直存在。曾震驚美國的反映食品安全衛生問題的《屠場》一書,就揭示了美國“鍍金時代”消費者權益狀況。在經濟快速發展、現代機制尚不完善的轉型期,市場上的假冒偽劣現象會集中出現。當下中國,恰好處于這樣一個轉折時期。有這樣的認識,才能更好地理解假冒偽劣充斥市場的根源,也才能更加堅定清除假貨、凈化市場的決心。
近些年來,媒體在曝光無良商家、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過不少事情,對于凈化商業環境大有裨益。作為社會公器,這是媒體應盡的職責。不過,要想徹底解決問題,單靠媒體力量遠遠不夠,還需要政府部門科學立法與嚴格執法,需要廣大商家恪守商業道德,也需要消費者以“不能就這么算了”的較真精神,在法治框架內維護自己的權益。
保護商業環境,政府責無旁貸,其職責包括立法和執法兩個方面。維護消費者權益首先要有章可循,在經濟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的情況下,制度與手段都必須與時俱進。比如,網絡購物井噴式發展,打假的傳統措施就顯得力不從心;再比如,通過技術手段竊取用戶隱私信息等新興不法行為,立法執法上也要加以考慮。今年3月15日,《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正式實施,為執法者提供了更多的武器。
“炮制雖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雖貴必不敢減物力”,每家同仁堂藥店的門口,都掛著這副對聯。同仁堂能做到長盛不衰,與該對聯所表達的誠信經營理念有很大關系。商家與消費者的博弈中,前者通常會占據信息上的優勢,靠少數消費者的一己之力,很難對商家形成有效約束,所以商家的商業道德、經營理念非常重要。成功的企業各有各的高招,但都有一個共性,就是極其重視消費者權益,打一槍就走的永遠是“游擊隊”,一錘子買賣做不成百年老店。
今年央視“3·15”晚會上,18位重慶老人獲得了“3·15特別貢獻獎”。這些平均年齡達65歲的老人,組成了義務維權工作站,為消費者挽回上千萬元的經濟損失。老人們的精神,應當成為消費者的榜樣。政府調節是個選擇,司法救濟是個辦法,但積極主張權利的,應當是消費者自己。少些“幾個小錢不值得費那個勁”的想法,多些“為權利而斗爭是節操之詩”的心態,才是成熟的“消費者意識”。
當前,全國上下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消費者權益保護既關系到實現全面小康的目標,也需要改革助力、法治護航,更離不開各級領導干部的真抓實干。事雖小,不敢輕。惟有舉輕若重,才能解決好這一難題,真正實現人民的福祉。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八
對普通消費者來說,每年“3.15"就像鄉下的趕集日-樣熱鬧非凡。我常常抱著看客的心態,猜測著哪家無良廠商又將被媒體曝光。
2015年11月4日國務院國辦發[2015]81號文件發布,明確了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目標,這意味著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將逐漸加強。責任意識告訴我,作為銀行從業人員,我們即將走上為廣大金融消費者積極維權的道路。
金融消費者屬于消費者范疇,他們是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消費者。為什么要把金融消費者單列出來成為“保護動物”呢?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老百姓的“錢袋子”越來越鼓,豐衣足食后,百姓選擇把錢存放在金融機構或購買金融產品。于是,金融機構無形中便成了老百姓”錢袋子”的守護神。而隨著金融市場改革發展不斷深化,金融產品與服務日趨豐富,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等新型商品較之儲蓄、保險、股票等傳統金融商品而言,在結構上更為復雜、風險更大,因而圍繞著銀行服務收費、理財費糾紛不斷攀升。數不勝數的”錢存銀行卻不翼而飛等案例表明金融消費者受害問題日益突顯,金融消費者的“錢袋子”越來越不安全了。
因此,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問題日漸凸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刻不容緩。假如日益爆發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受損事件未能得到及時解決,將會影響銀行在廣大金融消費者心中的公信力。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主要包括八大權益,即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
由于信息不對稱、認知偏差、外部效應等原因,加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不強,金融消費者難以依靠自身的力量來維護其合法權益,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社會責任自然而然落在了金融機構-方。作為金融機構的郵儲銀行,應義不容辭地主動擔起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重擔。我個人認為,對于金融消費者的權利保護,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不斷增強工作責任心,最終才能達到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的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優化,保證每位銀行員工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從而提升郵儲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對銀行來說,廣大的金融消費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金融機構采取主動出擊的方式,廣泛而持續地開展金融知識普及活動,并建立長效機制,從而提高金融消費者正確識別風險、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增強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其實在國務院還未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意見之前,郵儲銀行就已經通過開展各種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逐漸形成了金融知識普及長效機制。今年以來,我行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金融消費者主題宣傳活動,包括“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網點陣地宣傳、進社區等多種方式為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實用性強的金融知識。通過多渠道的積極宣傳,加大了宣傳教育的滲透率和金融消費者參與度,提升了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金融素養。
一方面,我行加大了營業網點的宣傳引導力度。在轄內營業網點,我行設立了貸款業務咨詢臺、服多窗口、服務熱線、意見箱等,及時為金融消費者答疑解惑。另-方面,我行積極開展現場宣傳。通過在集市設立宣傳點、設立宣傳欄、掛貼橫幅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金融知識。我行還因地制宜,制定了契合廣大農村的金融知識宣傳方案。抓住農閑時,組織宣傳員走村進戶、深入農家院壩、田間地頭講解宣傳存貸款、etc、銀行卡、網上銀行、投資理財以及預防假幣、抵制非法集資等金融知識。在金融知識宣傳活動中,我行通過細分服務受眾人群,提高宣傳服務實效。宣傳服務活動針對不同對象確立了不同的宣傳重點。根據年齡和知識結構的不同細分受眾人群,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服務效果。對大中專學生重點宣傳創業貸款、銀行卡、防范金融詐騙等知識;對小學生進行基礎性金融知識趣味講解;對老年人群重點宣傳打擊非法集資、防范金融詐騙;對青年人群重點宣傳金融理財、貸款知識。同時,行還結合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循序漸進地介紹郵儲銀行的新業務、新產品。在活動中,重點傳、推廣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創新產品。在此基礎上,向對金融服務達到一定認知程度的消費群體介紹收費政策,包括賬戶管理費的收取以及免收費、低收費政策,引導客戶理性選擇銀行服務,強化風險意識,規范零售業務的宣傳與銷售。
在金融服務過程中,我們不僅要采取主動走出去的方針,加大金融服務宣傳力度,還要通過建立金融消費者投訴機制,主動迎接金融消費者走進來,解除金融消費者的后顧之憂。營業網點作為金融消費者的直接接觸者,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前沿陣地。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費者員,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采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及時維護金融消費者的正當訴求。其實,無論社會環境如何復雜,也不管金融知識如何變化,只要我們以不斷提升服務為經營宗旨,就能做到想客戶之所想,急客戶之所急,以無形的優質服務幫助金融消費者守護“錢袋子”的安全。有了金融機構的傾情守護,過上好日子的金融消費者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錢袋子”不翼而飛了。相反,金融消費者將回報金融機構一份信賴。最終,雙方會共同奏響和諧社會的美麗樂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九
3月15日,xx區局市局專賣工作要求,聯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門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活動。活動內容有相關法律宣傳、真假煙鑒別服務,現場咨詢、非法卷煙銷毀等。各項活動緊扣“3.15”活動主題,收效明顯。
一、領導重視、準備充分。
從三月初,我局就開始展開醞釀,成立了以蔡國松局長為組長的3.15活動管理辦公室,與其他單位、部門進行協調,安排出了詳細的計劃日程,并對系列活動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組織有力、活動滿意度高。
1、宣傳活動。為提高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及自我維權意識,xx區局在辦公樓門口設置法律宣傳咨詢點,為消費者現場提供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疑難解答、真假煙鑒別講解、受理投訴、咨詢服務,提高廣大群眾的自我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卷煙打假社會氛圍。
2、假煙銷毀活動。xx區局與xx區公安部門一起,對上一年度查獲的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在梧塘鎮郊區進行集中公開銷毀,進一步震懾卷煙違法分子。本次活動共提供現場咨詢服務300多人次,分發《專賣舉報宣傳單》800多份,公開銷毀查獲的非法生產卷煙21個品種規格共計2356.3條,煙絲1640千克。
三、活動心得。
活動當地,由于我局準備充分,前來我局宣傳點的社會群眾絡繹不絕,我局專賣人員提供真假的鑒別、宣傳也盡職盡責。此次活動對強化煙草市場監管,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國家和消費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十
消費者保護法給予消費以特別保護,對生產經營規定了許多限制,這是消費者保護法最根本的特征,也是消費者保護法區別于其他法律,法規的標志。凡以消費者權益作為保護對象的立法均可歸入消費者保護法的范疇。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多為強制性、禁止性規范。
強制性規范是指法律規范所確定的權利、義務具有絕對肯定的形式,不允許當事人之間相互協議和任何一方予以變更。禁止性規范是指規定不得為一定行為的規范。強制性和禁止性規范體現了國家對某一種法律關系的固定化和對破壞這種法律關系的禁止。
3、消費者保護法的法律規范具有綜合性。
其一,消費者保護法調整多種社會關系,包括消費者與生產經營者之間的關系、國家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國家與生產經營者之間的關系等等。
其二,消費者保護法中即包括消費者權利、經營者有義務這些實體性規范,又包含如消費糾紛處理等程序性規范,是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有機統一。
其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法律現任具有綜合性。由于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具有多種形態,在程度上也表現出輕重不一,所以一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兼備。
4、消費者保護法具有預防和救助的功能。
消費者保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主要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解決:一是通過對各種商品質量標準、安全衛生標準、計量、商品標示、廣告等的規范預防損害消者權益行為的發生,如國家發布的各種計量標準、質量標準等。二是通過法律為消費者提供救濟,在損害發生盡彌補損失,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對消費爭議解決途徑的規定。可見,消費者保護具有預防和救助雙重功能。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了該法的內容及整個調整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或總的指導方針,是國家處理有關消費者問題,對相關社會關系進行法律調整的基本準則。是貫穿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司法以及消費活動的每一個環節,反映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宗旨。主要有以下幾大原則:
者也是處于一個弱者的地位。因為醫療服務的技術含量比較高,信息也不對稱,消費者實際上處于缺少選擇的被動地位,也可以說是一種弱者,需要特別保護。
2、國家保護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條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世界社會共同的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3、充分、及時、有效保護原則。
(1)每個消費者的權益均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未作規定的,受其它法律保護。
(2)每個消費者都享有全面的消費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的九大權利,基本上概括了消費者在社會生活不同領域、不同方面應當享有的權利。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僅要求經營者對消費者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的責任,退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的責任,而且還要求經營者承擔人身、財產損害賠償責任,承擔因欺詐行為造成損害的加倍賠償責任。
(4)行政職能機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和司機關等。發現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應及時立案查處。
4、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在“消費者的權利”中又明確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尊重權等,在“經營者的義務”中也明確了經營者京戲當誠實信用的一些具體義務,在“法律責任”的規定中,更規定了經營者違反此原則的處罰措施。
5、經營者應當承擔質量責任的原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因質量缺陷而遭受損害,可向有直接合同關系或沒有直接合同關系的生產商、銷售商(含批發商與零售商)提出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二、近年來我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進行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
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給消費者帶來的應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費者的權利。
1、近年來我國政府先后頒布了一系列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內容包括:《商標法》、《食品衛生法》、《藥品管理法》、《計量法》、《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廣告法》、《產品質量法》等。更有維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些都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法律準繩。
2、成立各級消費者組織,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進行多方面的工作。
3、輿論、新聞媒體積極參與和推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在臨清市農村活躍著這樣一支隊伍,他們以流動宣傳的形式,深入農村集貿市場,向農民群眾宣傳相關維權的法律法規知識,接受消費者投訴并提供咨詢服務,這就是臨清市質量技監局的農資維權宣傳隊。(引自中國質量新聞網)。
4、建立各種咨詢機構、檢測機構、技術監督機構、質量監督機構。
5、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大量的查處工作。
6、各行各業推出“服務承諾”制度,把維護消費權益的活動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已經不足以保護消費者,或者說,消費者受到損害的權利已經超出了九項權利的范圍,這里面非常突出的是消費者的隱私權。
2、行政保護體制問題。行政保護是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但是,實際操作中矛盾很多:一是在制定消費者保護措施方面,由于各部門分工不夠明確,有一些方面主次難分;二是在受理消費者申訴方面,也由于各部門分工不夠明確,造成各部門受理范圍不清,而在強調依法行政的趨勢下,各部門只好謹慎行事;三是在受理申訴方面,由于受理申訴的職責與處罰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的職責往往不屬于同一部門,也弱化打擊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力度。
3、維權途徑問題。維權途經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關鍵問題。現行《消法》第三十四條為消費提供了協商和解、調解、申訴、仲裁和訴訟五種維權途徑,但是實踐中往往是協商不歡而散、調解難見分曉、申訴久拖不決、仲裁沒有依據、起訴筋疲力盡,最后弄得消費者懶得奉陪,自認倒霉,這嚴重地影響到消費者權益的落實。
4、舉證責任和費用問題。目前《消法》中對于發生消費糾紛時的舉證責任沒有做專門規定、消費者在消費糾紛中處于弱者的地位,但為了舉證,特別是高額的商品檢測費用往往超過糾紛商品本身的價值,使消費者望而卻步。
5、賠償主體問題。《消法》第三十五條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發生后的賠償主體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但是,這樣規定也容易造成《消法》的歧義,認為消費者因瑕疵商品受到損害時,只能向銷售者求償,缺乏消費者對賠償主體選擇權的規定。
6、民事責任的落實問題。《消法》第四十條、五十條雖然規定了經營者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但對“故意拖延”、“無理拒絕”沒有規定具體的處罰執行標準,造成行政機關難以操作,不便于消費者追究經營者的法律責任,也大大削弱了《消法》的作用。
7、行政執法措施問題。目前《消法》缺乏對執法措施的明確規定。一是對行政機關查處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沒有明確其可以行使哪些調查手段;二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發生后,為了控制危害范圍、降低危害后果,行政執法機關需要采取一定的應急手段,如發生危害商品退出市場的禁令、強制經營者召回缺陷商品等。
8、消費者糾紛的訴訟程序問題。司法訴訟途徑是消費者依法維權的保障。目前,消費訴訟主要由消費者個人提起,而且沒有適用于消費者群體訴訟的程序,消費者協全不具有訴訟主體的地位,相關的程序減化沒有在立法上得到解決,缺乏仲裁或行政裁決的相關規定,現存的訴訟制度已經不適應消費者維權的實踐需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僅消費者權益的內容進一步擴張,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體將來也會進一步擴大。入世以后像電信、互聯網、金融、保險、醫療、交通、教育、旅游、購房裝飾裝修等新興領域的消費者群體將會進一步擴大,隨之而來的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也就不限于《消法》一部法律,而是應在法律制度上構建一個成龍配套的法律體系。
1、消費者的概念應進一步明確。
首先,消費者是經營相區別的一個概念。消費者購買或者接受某種商品或者服務不是為了交易,而是為了自己利用。從我國《消法》第三條“經營者為消費者提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來看,也可得出立法者是將消費者與經營者相對立的一組概念規定在《消法》中,其中對于經營者還指生產者、銷售者兩類。
其次,無須分析消費者的動機與目的來作為識別“生活消費”的標準。因為:
不是為了將商品或者服務再次轉手,不是為了專門從事某種商品交易活動,其購買行為便是為了“生活消費”,他就是消費者。
二、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動機是很難判斷的,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是基于儲存、欣賞、贈送,還是為了自己使用等,在法律上很難確定。消費者購買商品的目的其實是個主觀的范疇,其自己不承認,其他人是難以證明的。
三、《消法》的宗旨就是保護作為弱者的消費者的權益;《消法》只定劃了一個線,就是他與經營者區別開,只要買東西是不是為了賣,就是消費者。
再次,消費者就是指個人、而不應是單位或組織。所謂消費行為,定指消費者直接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行為。就生活消費而言,單位本身不能直接使用某種商品或直接接受某種服務,也就是說不能從事某種生活消費。因為社會組織和單位的“人格”是法律擬制的,其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某種服務以后,還需要將這些商品或服務轉化為個人的消費,因此,目前消費權益的主體仍然是個人。
綜上所述,消費者是指非以經營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個人。只有這樣才能擴大消費者的外延,更有利地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消費者的權利應進一步擴展。
隨著入世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消費關系的內容將越來豐富、消費者據此應享有的權利亦越來越多。
(1)充分尊重消費者的安全權,建立產品的召回制度。
日前,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遞交召回報告,決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召回2009年7月17日至2009年9月5日期間生產的部分菱悅轎車,涉及數量共計2056臺。(引自質檢總局網站)
2)明確規定消費者的隱私權。當前的對于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的其中較為缺失的的部分即消費者的隱私的保護問題.然而在目前的相關的法律條文中,例如憲法和民事相關法律當中對隱私的規定都相當模糊。
(3)賦予消費者后悔權。消費者在買受商品后的一定時間內,可以不需要說明任何理由,把商品無條件地退回給經營者,并不承擔任何費用。
綜上所述,法律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符合時代精神,是切實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需要的是認真實干,誠實守信;而完善具體的細節,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努力發展經濟則是我們更遠大的目標。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十一
4、營造和諧消費環境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6、提升市場商品安全水平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7、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
8、倡導誠信興商、促進社會公平公正。
10、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消費環境。
11、改善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2、誠信守法經營,優化消費環境。
13、誠實守信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14、誠實守法經營,改善消費環境。
16、倡導誠實守信,共鑄消費和諧。
17、做好消費指導工作,增強消費者維權能力。
18、指導消費者合理消費,促進市場繁榮發展。
19、有效化解消費糾紛,努力構建和諧社會。
20、優化農村市場環境,促進農村消費需求。
21、營造和諧消費環境,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22、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商業欺詐行為。
24、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共同營造良好消費環境。
26、要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樹立先進的消費觀念和消費方式。
27、信譽卡是產品三包的憑證和解決消費糾紛的證據。
28、學習消費知識,科學合理文明消費。
29、宣傳消費政策,提振消費信心,促進消費需求。
30、宣傳貫徹好《消費與責任》年主題。
31、信譽卡是企業與經營者的信用和名譽的象征。
33、消費者購物只有索要信譽卡,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8、企業是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
39、推動消費維權,提振消費信心,促進經濟發展。
40、樹立“消費與服務”理念,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41、全社會應共同努力,做好消費維權工作。
43、切實保證依法經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創造良好消費環境。
44、凈化農村消費市場,積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45、企業是市場的經營主體,是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應誠信經營,守法經營。
46、普及和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文明消費。
47、擴大消費是經濟發展的需要。
49、健全消費糾紛和解機制,共創和諧消費放心環境。
50、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51、積極開展消費教育,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可持續消費。
52、積極開展國民消費教育工作指導引領人民科學合理消費。
54、化解消費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56、構建和諧消費環境,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57、法律規定經營者必須提供和使用信譽卡。
58、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59、充分履行好消協七項法定職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貢獻。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十二
保護消費者權益,這是個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詳的的詞,尤其是在近幾年食品安全問題頻發,更是引發了消費者對于自身權益的關注。但是還是有很多人缺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了解,以至于當自身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很少有人能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所以,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好好的學習一下法律知識,這樣不但能普及我國的法律,而且也能促進我國法律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經過一學期的學習,我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了一個更加深刻的理解,明白了日常生活中很多侵害我們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也懂得了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法調整的對象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和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之間的權利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力,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特別是對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生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做出全面、明確的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作用,是與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波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有不少內容涉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等,但是對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生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害的問題,只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確的規定。
(2)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過規范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著重規范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從而也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3)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十三
《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八年級思想品德第八課第二框的內容。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決定進行“現場買賣”,讓學生在“實戰”中掌握有效方法。
我們設置場景:
同學們推選了一位平時喜好買東西的女生——姜同學。夏天到了,她需要買一條裙子。
上街了,她把街道的所有“商店”逛了一圈,最終選定了一家“商店”。她仔細查看所中意的裙子,開始與“老板”談價。當她很遺憾的要離開時,“老板”則快速地拉住了她:再講講……最后依據她所給的價成交了。
“老板”又說:“這么漂亮的裙子穿在你的身上一定很吸引人。若再加一個披肩裝扮,則效果更好。試試?”她心動了。
最后,她提了一大包物件回家。
回家后,她迫不及待的“試穿”,發現裙子居然有點小。第二天一早,她快速的到“商店”里找“老板”要求退貨。“老板”很生氣,不予理睬。她很傷心。
表演完畢,很多同學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謝同學:在出門前可以先上網查查裙子的款式、質量、價格等要素,避免“一竅不通”。
杜同學:可以問問身邊的親友,詢問大致“行情”,做到心中有數。不要太相信廣告,也不要亂追求“時髦”。
實踐出真知!在不知不自覺地談笑中,學生熟悉了良好的消費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買前】運用自己的知識,保持警惕,防止侵權行為發生。
【買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不法經營者受到懲治。
同時,學生們也談論到了一些細節:
1.消費者在購物時要索取發票,這是消費憑證,也可以防止偷稅行為發生。
2.消費者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問題,維權時應該注意:
(1)要心平氣和、有條有理;
(2)帶上相關的發票和其他證據;
(3)不要夸大自己所受的侵害,正確掌握要求賠償的尺度;
(4)注意適當的時間和時機,避免激化矛盾。
看來大家都是消費“高手”呀!
我再請大家打開課本,熟悉教材,其重點為:
1.要提高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能運用消費知識和維權知識,防止侵權行為的發生。
3.在侵權行為發生以后,能用正確的方法和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隨口問道:“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嗎?”同學們都笑了。
“生意成功!”最后我宣布。一切盡在不言中,只感覺這節課的時間好短!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十四
在20xx年的3月15日晚上,我觀看了中央電視臺的3·15晚會。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日,可是大多數消費者卻由于不懂怎樣維護消費者權益而讓自己的利益蒙受巨大的損失。這次3·15晚會讓人們大驚失色,也讓我們小學生大開眼界。晚會上談到的幾個案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案例一是關于魚肝油與魚油的案例。我們在超市里經常會看到有顧客給嬰兒買魚肝油,可是,大家知道么?魚肝油是一種藥品,而魚油是一種對人體有好處的營養品。生產魚肝油的廠家為了自己的利益卻在生產許可證上寫成”魚油"通過檢驗。人常說“是藥三分毒”,如果這種藥給寶寶吃了會產生怎樣嚴重的后果呢?3·15晚會中專家建議:魚肝油一般不要吃,如果要吃,也必須在醫生的建議下才可以服用。所以希望大家以后不要亂吃魚肝油。
案例二是關于無牌照車的危險性的案例。我們經常在馬路上看到有的車輛不上牌照,上面寫著”老年代步車“或者”觀光車“的'字樣。大家注意了,這種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在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觀光車不能上路行駛,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行駛。而各商家就是抓住了這種車不用駕駛證,不用上牌照來吸引顧客。有些正規的汽車廠家,竟然不顧自己虧本,把一些低排量的汽車改為“觀光車”,這些廠家有奇瑞、比亞迪、日產等。他們把老款車型改為觀光車賣給顧客。如果是正規廠家生產的觀光車還好,如果買了自制的觀光車,那上路行駛的安全性就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一旦出現問題,后果將不堪設想。所以請大家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盡量不要買觀光車。
通過看3·15晚會,我學到了很多知識,也知道當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如何進行維權。如果有人侵犯了您的消費權,請大家一定要記住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電話或登錄到12315舉報網站進行舉報。同時請大家注意網購、食品、衛生等方面的隱患,因為這些隱患往往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有困難請一定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這樣才能防止更多人上當受騙。12315和您永遠在一起。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心得體會(實用15篇)篇十五
對近年來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法律規定的一些內容還沒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規定了消保法規定了耐用商品和裝飾裝修服務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的制度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范圍太窄、舉證責任時限短等問題。
(二)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網絡消費、服務領域和預付卡消費成為消費維權案件集中的新領域。
(三)消協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在實踐中存在著登記管理不明確、編制經費不到位、履職能力不適應的情況。
(四)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消保法實施一年多來,對于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市場誠信,保障消費維權,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貫徹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的多發領域。據商務部反映,互聯網領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十分突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的重點環節。
一是質量不合格和假冒現象比較嚴重。20xx年,質檢總局開展了5類1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據國家工商總局抽查,20xx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訴和案件增長迅速。20xx年全國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在消協組織受理的`20135件遠程購物投訴中,網絡購物占到了92.3%.根據最高法院提供的數字,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來,共受理消費者網購合同糾紛107件,同比增長3.7倍。針對這一問題,在完善以消保法為龍頭的消費維權法律體系的基礎上,應當加快電子商務的立法進程,完善電子商務監管體制,明確經營者、消費者的權利義務,規范落實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同時依法充分發揮消協組織的作用,并協調和理順消費維權機制。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在路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同行,檢查組自此認真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必將更全面的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貫徹實施,更好的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