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常用于學校、公司、社團等組織內部或對外發布重要信息。對于特定的通知類型,可以參考相應的范文,并根據實際需求進行針對性的修改。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一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衛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發布的相關文件規定,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繼續在6-8月份發放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同時,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相關負責人介紹,“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部門介紹,露天作業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筑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溫津貼。
職工未領到高溫津貼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12333投訴。
同時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對用人單位進行統一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了建筑、制造、采礦、餐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檢查內容包括企業遵守高溫津貼規定、遵守工時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等方面情況。
相關知識:
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保部、全國總工會等4部委日前聯合修訂已實施半個世紀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并公示新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意見征集已結束。根據新《辦法》,氣溫超過40℃將停止戶外作業,高溫中暑也有望列入工傷,以保護勞動者安全。
從事快遞、保險、銷售、維修、建筑等行業的工人,普遍認為新《辦法》難以落實。
劉x是北京某大型物流企業員工,日常工作是騎著三輪車送快件。去年夏天,他三次因工作中暑。“需要送達的快件太多,根本不可能休息。”劉x說,他所在的業務部十幾名快遞員,平均每天需要工作10小時以上。由于人手緊張,劉x即便中暑,也只能帶病堅持。
劉x對高溫保護新《辦法》的落實并不樂觀。因為快遞員工資主要是計件獎金,如果中暑就休息,肯定會耽誤送件,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更多。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二
公司各單位:
為切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現將20xx年夏季高溫津貼發放辦法通知如下:
(一)公司合同制職工及季節性臨時工;
(二)離退休聘用人員;
(三)夏季防暑期間,因待崗、工傷、病休、學習等不在崗時間超過兩個月以上者,暫不享受夏季防暑護品待遇,待上崗后按月發放,夏季防暑時間為6、7、8三個月。
凡享受防暑護品的職工,每人按以下條款發放:
(一)施工一線工人按每人每月240元發放;施工現場管理崗位人員按每人每月160元發放。
(二)公司機關、太原基地管理人員、后勤管理人員按每人每月120元發放。
(三)各單位施工經理、施工(勞務)隊長、調度、從事現場檢查指導人員按施工現場管理崗位人員待遇發放。
(四)常年享受保健待遇的工種和夏季高溫環境里工作的職工,可按外地施工待遇發放。
(一)各單位、各施工項目部必須做好施工人員夏季防暑保護工作,防暑保護設施一定要配備齊全,務求實效。
(二)發放人員按照20xx年xx月xx日在冊人員統計,由各單位造冊,一式三份,經公司質量安全部安全科審批,各單位自行發放。
(三)各項目部施工人員的防暑護品,按公司規定的辦法由項目部自行審批發放;其它各分(子)公司及在基地的各單位發放時,需造冊報公司質量安全部安全科審批,在外地項目部的由項目部審批發放。
(四)因國外氣候與國內差異較大,國外工程項目部夏季防暑時間及護品發放可參考公司的規定,經主管經理審批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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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三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和《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從6月起,深圳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今年的發放標準和往年的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違規用人單位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此外,按照規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四
深圳高溫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若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據悉,從6月起,深圳市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給高溫作業勞動發放高溫津貼,今年發放標準和往年一樣,仍為每人每月150元。違規用人單位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注意】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五
各部門:
高溫炎熱天氣已至,為提高員工福利,食堂將在6月份開始每周二、四下午三點提供糖水或涼茶消暑飲料(結束提供時間根據實際天氣而定)。
公司將對無空調降溫及風扇不能有效降溫的崗位給予高溫補貼。發放高溫補貼的.崗位包括:包裝員、老化員、物料員、非電子倉倉管員、電工、廚工、清潔工。發放高溫補貼標準為150元/月。
若一整月在非空調區域工作,給予150元/月高溫補貼。若未滿一個月的,按照6。90元/天給予高溫補貼。對于三樓倉管員,若一半以上氣溫超過40℃,按照300元/月發放超高溫補貼,其余按照正常的高溫補貼發放。
備注: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超過一半工作天數溫度低于33℃(含33℃)取消當月高溫補貼。
特此通知!
xxx。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六
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子公司、各員工:
為體現公司人文關懷,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公司員工在夏季高溫工作條件下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公司特別發放高溫補貼費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子公司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實習生)。
二、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分為:130元/月·人。
四、高溫補貼的'發放形式:以現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資中兌現。
五、其他情況說明:
1、新入職員工,當月高溫補貼按照實際工作天數給予;。
2、6月、7月、8月高溫補貼在8月工資中兌現,9月高溫補貼在9月工資中兌現;。
3、當月請假(各類假期)合計超過10天(含)的,不予發放高溫補貼。
特此通知!
二零xx年xx月xxx日。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七
公司各部門:
鑒于當前我區各地已進入高溫酷暑階段,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確保公司暑期的正常運作,報經總部批準,區部決定對部分外勤及體力勞動強度較大的特殊崗位按月發給高溫補貼,并購買一定數量的防暑藥品下發到各分部及點部,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溫補貼發放時間:20xx年7~9月,按月給發,發放標準均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溫補貼發放崗位:司機(含司機組長)、收派員、倉管員(含倉管組長,不含運作文員)、運作員(含運作組長)、理貨員、點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員(汽車維修員、食堂工作人員和保安)。
說明:以上崗位人員高溫補貼給發時以其實際在崗時間為限(新進人員滿20天的按全月發給,不足7天的不發,其余按半月發給)。
三、結合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建議以部門(分部、中轉場或行政部)為單位統購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單位分別匯總購物發票和實際報銷人員名單(請參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寫),以部門為單位統一填制報銷單據,并粘貼好后上交財務報銷(必須在規定標準范圍之內報銷;發票填開的要求請向財務部門咨詢)。
四、區部行政部將統一購買防暑藥品(包括藿香正氣水、仁丹、風油精等,為3個月用量)。在防暑藥品采購到位后將統一下發各分部或部門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藥品仍有庫存(在有效期以內)的,應盡快下發使用。
五、防暑藥品要下發到各點部,以便有員工需要時能及時領用。建議藥品以集中保管為佳。
請各分部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執行,不得任意擴大范圍或超出標準發放。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八
隨著炎熱天氣到來,為表示公司對員工的體諒和關懷,使員工在酷暑期間能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請發放員工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擬為7月、8月、9月三個月,發放標準根據員工作業環境不同如下:
一、人員范圍及標準:
經理級及以上級別:每人100元/月。
辦公室人員:每人80元/月。
生產部、物流部:每人50元/月。
二、執行時間:
高溫津貼的執行時間為:20__年7月至9月。
三、發放形式:
高溫津貼隨7月至9月工資每月隨工資發放。
以上通知自20__年7月起執行,請各部互相轉告,遵照執行。請予以批示!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九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以安監總安健〔〕89號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因此,高溫補貼的發放主要有以下條件:
1.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2.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3.勞動者被安排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
另外,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律師365小編提醒您,全國沒有統一的高溫津貼標準,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據各地的自身情況來制定高溫津貼標準的,經濟發達的省份可能補助就稍微高點。
對于高溫補貼標準,14個省份公布了高溫津貼標準,共分按月補貼和按高溫工作日補貼兩種方式。
執行月補的8個省份可以按照金額分為四檔,江蘇、浙江和湖南最高,補貼為160元。廣東排第二,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東、江西這三個省份名列第三檔,室外和高溫作業人員津貼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溫費每月83.8元,是8個省份中最低的。
在執行日補的省份中,重慶的金額最高,40℃以上高溫工作人員每月最多可領20元/天的津貼。陜西高溫作業工人每天的津貼僅為2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干部更少,為1元/日。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十
各有關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89號)的相關要求,現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關于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43號)同時廢止。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5月23日。
中國關于高溫之下的勞動保障政策相當空白,翻閱相關資料,在全國范圍內普遍使用的高溫勞動保護條例,僅有1960年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這個規定僅適用于“工業、交通運輸業及基本建設工地的高溫作業和炎熱季節的露天作業”以及“田間作業”,而事實上,在炎熱夏季各行各業都有一個防暑降溫問題,各行各業勞動者也都依法享有獲得良好的防暑降溫條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溫待遇的權利。現代社會的經濟結構是以第三產業的高度發展為鮮明特征的,而《暫行辦法》根本沒有覆蓋第三產業。此外,該規定也沒有表明,什么溫度情況下,員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一提的是,該條例沒有規定任何法律責任,即使企業不遵守,它也難以追究企業的法律責任。
盡管早年就有人呼吁對已經不能適應現有經濟結構和就業結構的《暫行辦法》進行修改,但這個《暫行辦法》依然“暫行”了整整半個世紀,對高溫作業者的關懷往往由各地方各單位視情況自行決定。事實上,“高溫災害”一詞逐漸融入社會語言體系證明,很多地方還十分缺乏對高溫作業者的必要關懷,不少企業甚至還在津津樂道地大喊“越是三伏越要上”——工人因熱而死的,并不多見;更多的是因高溫而致傷致病。
由于夏季高溫天氣導致從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成為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維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6月2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對《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60〉衛防錢字第207號)進行了修訂,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同時廢止。這條法規也成為了截至目前唯一生效的對于高溫勞動保護具有指導性意見法規。
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盡管國家早有相關規定,但許多地方仍有不少公眾吐槽稱“沒領到”。高溫津貼“缺失”或被偷梁換柱克扣,必須嚴厲查處。
什么樣的天氣算高溫天氣?根據20四部委聯合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溫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而且,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與此同時,該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并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辦法》中明確,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最重要的是,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據《辦法》規定,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其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比如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還要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們,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要注意的是,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十一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布通知,要求企業要進一步增進對職工的關愛,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切實減輕高溫工作環境下職工的勞動強度并適當增加休息時間,為職工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切實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要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有關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
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1、高溫津貼的制定。
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津貼制度。
2、什么是高溫津貼?
《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3、哪些人可以領高溫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筑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4、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人社部門提醒:
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克扣工資。
5、氣溫達37℃以上,下午暫停戶外施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6、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7、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8、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
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0、單位不發高溫津貼怎么辦?投訴!
根據《辦法》,高溫津貼不是可發可不發,而是一定要發,不發高溫津貼就意味著沒有足額發放工資。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另外,勞動者還可以打1233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
高溫補貼的發放通知(模板12篇)篇十二
全體伙伴:
為體現公司人文關懷,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公司員工在夏季高溫工作條件下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公司特別發放高溫補貼費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溫補貼的發放范圍:所有在職員工。
二、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及標準:
發放時間:6-9月份共四個月;
發放標準:食堂、保安、保潔、司機、水電工等崗位200元/月/人,其他工作人員150元/月/人。
三、其他情況說明:
1、新入職員工,當月高溫補貼按照實際工作天數給予;
2、當月請假(各類假期)超過10天(含),不予發放高溫補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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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