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存在可以保障組織內部的公平和公正,確保每個成員都能得到相應的權益和保障。我們將建立一個規章制度的反饋渠道,大家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進行改進。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一
一、教學儀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教學儀器要設立賬目,內容包括儀器名稱、來源、數量、單價、金額,做到賬、卡片、實物相符;學校教學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三、教學儀器設備應按標準分類編號,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貼有存放儀器名稱、數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藥品和儀器分柜存放。
四、各類儀器說明書要裝訂成冊,專架存放,以便正確使用。
五、教學儀器室內要張貼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設置實驗記錄單和報告單,為實驗教學開展服務。
六、學校建立教學儀器使用、歸還、賠償制度,儀器管理人員對儀器的使用、歸還、賠償都要有記載,需要請示領導的,及時向領導請示。
七、儀器管理人員要愛護儀器設備,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要經常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工作,室內要保持干凈、整潔、通風,做到防潮、防銹、防火、防盜。
八、主管領導每學期對教學儀器管理工作進行不少于兩次的檢查、指導;學期末進行全面檢查,做為儀器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
九、儀器管理人員若更換工作或調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二
儀器設備是檢驗工作的重要物質保證。化驗室配備正確進行檢測所要求的所有抽樣和檢測儀器設備,并使儀器設備處于受控、良好、有效的狀態,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合法。
本制度適用于茂源化工化驗室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
1、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塵、防潮、防震)、“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會檢查、會簡單維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養護、定室存放、定期校驗),保證儀器設備性能安全可靠。
2、化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為所管儀器設備建立技術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該機附帶的各種資料(說明書、合格證、電路圖、裝配圖、附件清單、裝箱單證等)及設備技術卡片(驗收報告、維修、校驗記錄等)。
3、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所管儀器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和標定,認真填寫儀器設備使用、維修記錄,經常保持儀器設備的完好可用狀態。
4、儀器設備發生損壞、丟失或其它事故時,應迅速查明原因。
5、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物、卡,做到帳、物、卡完全相符。
6、未經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動、調換、借出或拆分儀器設備。
7、化驗室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帳、物、卡清楚、準確。
8、新購設備及時驗收入帳、填卡、編號,庫內物品分類放置,出、入帳手續清楚。
9、嚴格執行儀器設備借出制度、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10、做好儀器設備的防塵、防潮、維護保養等工作。
11、保管好儀器設備的隨機資料,以備查閱。
由于儀器結構精細、嚴密,如果操作不當,就可能使儀器損壞或引起結構變化而降低精度,縮短儀器的使用壽命。因此,測量人員必須本著對公司、集體財產極端負責的精神,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起來,對儀器做到:精心愛護、正確使用。
一、儀器的搬運。
1、儀器必須由測量人員攜帶,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儀器托運,必須放在裝有軟墊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標明“不得倒置”的字樣,寫上“光學或電子儀器,小心輕放,嚴禁重壓”。必要時應派人護送。
3、儀器由汽車運送時,要防止顛波和震動,一般應放在車的前部軟墊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車箱底柜上。
4、短距離搬站時,儀器要豎著拿,使儀器保持垂直軸的鉛垂狀態,切不可橫扛在肩上,以免碰傷儀器或損壞儀器的軸系。
二、儀器的開箱,裝箱和關箱:
1、儀器打開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應位置,取儀器時,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雙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儀器在裝箱前,觀測人員不得離開儀器。
3、儀器裝箱時,應根據儀器類型,固定或松開制動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當后,方可輕輕合上箱蓋,并扣緊兩旁的搭鉤。
4、關箱時要注意檢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穩當,以免運輸過程中竄動,碰壞儀器部件。
5、箱和蓋罩,感到有障礙時,應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蓋。嚴禁硬壓、硬扣。
三、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對于儀器性能不了解時,不得私自擺弄儀器,必須在熟悉儀器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要注意防曬、防淋、防潮、防震動。萬一儀器受潮,應放在陰涼通風處,晾干后再裝箱。
3、儀器操作時要用力均勻,使用過程中,儀器各螺旋不要旋得過緊,以免滑扣和損壞。微動螺旋宜用中間部分,作業完畢后應將所有微動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業時必須由一人單獨操作,因故換人時,必須先檢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擰緊,以防操作或搬站時將儀器摔下。
5、不得輕易拆卸儀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數多會影響其測量精度。
1、儀器應存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室內,儀器室要經常開窗通風,室溫控制在0度—30度之間,儀器箱內應經常換干燥劑。
2、儀器使用完畢后,要用絨布或干凈的毛刷清除儀器表面的灰塵,清潔外露的光學器件時,應用脫脂棉或擦鏡布(紙)輕輕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學另件表面。
3、儀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軟的干布及時擦干儀器,不要將潮濕的儀器放入箱中,應使儀器和儀器箱在干燥的環境中涼干。
4、要經常檢查儀器各部件、螺絲、螺旋、架腿的緊固螺絲等是否松動,若松動應及時擰緊。
1、計算機室由專人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機房使用計算機。使用計算機者必須填寫運行記錄。
2、計算機室的所有物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與他人使用。
3、計算機室管理人員要加強計算機軟盤的管理,不得隨便刪除、拷貝機器內的程序和文件,不準在機房觀看任何光碟,不準使用沒有經過殺毒的外來磁盤(軟盤、u盤、移動硬盤),以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4、計算機室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要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5、加強計算機室的清潔衛生管理,定期進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將飲料和食物帶進機房,以確保室內衛生整潔。學生實驗完畢必順將計算機關閉、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6、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清潔保養,確保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7、在計算機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現象應即停止操作并向領導及有關人員匯報,以便及時做出處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8、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9、凡違返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三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四
第一條實驗室所有設備屬國有資產,按校資產處理辦法執行。
第二條新購儀器設備必須經過驗收,嚴把質量關。儀器設備到貨后,及時組織安裝、調試、驗收,經檢驗人員簽署驗收報告的儀器設備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條對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要有固定人員負責定期檢查、清洗、維護、維修和保養,確保儀器設備安全正常使用。一般儀器每月保養一次,大型和精密儀器每半年保養一次。每個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交接手續。非使用保管人員使用儀器設備,必須經過培養,按儀器設備標準操作規程進行。經專人保管和使用的大、中型精密儀器,未經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對重大、精密儀器設備,要配備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或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功能開發和操作、維修、維護指導,以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認真填寫使用記錄。
第五條如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并認真查清原因。凡屬使用者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應由使用者負責排除或修復,并承擔所需的費用,如不能修復,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第六條建立儀器設備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儀器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及型號、序列號、實驗室收到日期與啟用日期、保管人員、儀器操作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損壞和故障記錄、維修及校驗報告等。由各儀器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登記,由中心指定專人管理檔案。每臺設備建立專門檔案。
第七條對多年不用或已損壞并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要主動向保管員通報,經專家組確認后,按積壓或報廢儀器設備處理。
第八條對丟失的儀器設備,一經發現要立即匯報,認真查找。如不能找到,應說明原因,并追查有關責任者。
第九條實驗室定期(3個月——半年)對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及保養進行檢查。對于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維護保養,在儀器設備管理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由于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職守而使儀器設備發生嚴重故障、損壞、丟失、提前報廢者,按其情節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說明本制度是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的通知'(教技司[20xx]52號)精神,在認真檢查儀器設備安全管理的現狀的基礎上,對環境與疾病相關基因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訂。要求全體教職員工、研究生和臨時聘用人員認真貫徹執行,以切實保證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五
一、按照教學實驗的實際需要,有計劃的購置和使用大型儀器設備。
二、嚴格驗收制度:精密儀器設備驗收后,1周內有關人員驗收簽字、辦理入賬入庫手續。
三、嚴格管理制度:對精密儀器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定期對設備儀器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好詳細記錄,總務主任定期檢查。如有損壞丟失,應按操作規程做及時處理,并馬上匯報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處理意見。對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損壞或丟失,將按照學校有關賠償制度予以賠償。
四、嚴格使用手續:精密儀器設備的使用需要填寫使用記錄單,使用前需詳細閱讀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未經總務主任簽字批準,任何人不得拆卸儀器設備,更不允許私自借出,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經批準借出的儀器設備,要辦理必要的手續,按期歸還。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調離實驗室時務必將本人所保管的賬物卡向財產保管員交接清楚,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
六、對于淘汰或因自然損耗而確實不能使用的精密儀器設備要及時辦理報損報廢手續,要報廢的設備需先經總務主任認可后,再填寫《報損損報廢單》報校長審批。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六
一、試驗儀器設備應建立臺帳進行統一管理,并建立設備檔案和使用記錄薄,屬固定資產,則按規定歸類保存。
二、儀器設備應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或校驗,未經檢定或校驗合格以及已過檢驗周期的設備禁止使用。
三、使用儀器設備前后,必須檢查儀器設備是否完好和運轉正常,并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使用完畢應關好設備,切斷電源。
四、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檢修,檢修完畢,調試正常或經計量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儀器不準外借,需要時應經試驗室主任批準,借出與退回都應仔細檢查儀器設備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并辦理交接手續。
六、儀器設備除按周期檢定、校驗外,保管人員還應不定期地進行檢修和保養,以確保其功能正常,精度滿足試驗檢測要求。
七、所有儀器設備,經檢定、校驗合格后,均應貼上合格證進行標識。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七
2、使用人必須取得崗位合格證,并熟悉儀器設備性能,才能上崗操作。
3、主要儀器設備,須掛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嚴格按規程操作。
4、實行定期保養制度,保證儀器設備運轉正常。每次工作完畢后,應及時擦洗清理干凈。
5、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機,保持現狀,由使用操作人員詳細填寫故障或損壞原因記錄,并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6、維修后的儀器設備,應經檢定或校準合格后方可使用。
7、儀器設備轉移,必須由項目部對儀器進行保養、維修、包裝,派專人護送到指定位置。按項目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清單辦理交接手續,保證移交的儀器設備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對移交的儀器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或認為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拒絕交接,追究其項目負責人和試驗負責人的責任,按公司《資產經營監管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八
教學儀器設備是學院國有資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是保證完成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重要物質條件,為加強學院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教學儀器設備是指用于教學、實驗、實習和科研的儀器設備。
第二條儀器設備的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從本院具體實際出發,依托現有儀器設備潛力,重視開發工作,提倡自已動手研制新型儀器設備,不斷擴充學院研制儀器設備的潛力。
第三條全院教學儀器設備必須貫徹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和管用結合原則,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和教務處歸口管理全院儀器設備的采購、登記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應有一位領導負責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并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保管和登記。
第四條儀器設備保管人員變動時,應經部門領導同意并與接替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部門領導應將變動人員名單送交總務處備查。
第五條用于教學、科研的儀器設備,單價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獨立使用的均為固定資產,必須單獨建立帳卡。單價低于500元,但數量較大的批量購入的儀器設備也應計入固定資產。
第六條單價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獨立使用的儀器設備為低值耐用品,不記入固定資產,但其管理模式與固定資產相同。
單價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資為低值易耗品,這類物資以領代耗,由各部門建帳管理,學院總務處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監督。
對于可公私兩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資產管理模式執行。
第七條單價在500元以上,能獨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儀器設備屬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職業技術學院一般維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八條所有購入、調入、自制、捐贈的儀器設備,不論其經費來源都要按上述規定入帳建卡,不允許出現有物無帳、有帳無物現象。
第九條教學儀器設備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學院總體規劃,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發展建設規劃,其內容包括建設目標、項目內容、應達到規模、水平、專業設置、現有設備情況,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計劃和并根據財力的可能分別輕重緩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計劃或三至五年建設規劃。經院領導審查同意后方可購置。
購置儀器設備在壹萬元以下必須填寫《x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購置申報表》,由購置部門負責人審查簽署意見報主管院長批準后送教務處采購。單價在壹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必須報經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后,經主管院長批準,并提交院長辦公會審定,以招標形式采購。
第十條全院所有教學儀器設備原則上由學院教務處統一購置,屬于個別急需的儀器設備,經主管院領導同意可由使用部門購置,但報銷時須經教務處簽署意見,并同時入帳建卡。
第十一條各系部提出的教學儀器設備購置計劃,應將詳細的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廠家、數量及用途等填寫清楚報教務處,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錯。
第十二條采購必須遵循自制、市內、市外、國內、國外的先后順序原則,不得舍近求遠。
第十三條赴外地看樣或訂貨的人員由使用部門和教務處聯合組成,重大采購項目必要時可請紀檢部門派員參加,部份專用、急需的小件儀器設備和物資,經教務處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門自行采買。
第十四條采購前,應將采購小組的組成、采購項目和采購金額等情況報紀監辦備案,必要時紀監辦派人直接參與采購活動,對采購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采購人員必須按照批準的計劃訂貨采購,如需改變規格型號者,應征得使用單位同意。使用單位計劃變更也應與教務處聯系,并辦理變更手續,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經辦人或使用部門負責。
第十六條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儀器設備的購置,還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和使用條件等,經教務處及總務處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及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后,報主管院長批準執行。
第十七條自制儀器設備必須考慮到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門提出申報計劃,并附論證報告,經部門領導同意報教務處及總務處審核后,列入自制儀器設備專項計劃,報請主管院長批準執行。試制開發的儀器設備經鑒定合格予以驗收入帳。
第十八條購置設備到校后,教務處約請使用單位指派專人共同按訂貨要求進行驗收。
經驗收合格后,經辦人憑發票或調撥單以及儀器設備的標牌或說明書到總務處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
驗收不合格者,應及時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簽署意見,由教務處有關人員負責處理。
經同意,由使用部門自行購置的儀器設備,由本單位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報教務處備案。憑驗收單到總務處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
技術性較高的儀器設備,應組織專門班子進行驗收。
計價轉帳調入、無償贈送的儀器設備,應同樣辦理驗收、建帳事宜。
第十九條大宗物資設備的采購必須采取招標、邀標方式,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爭取更好的效果。招標、邀標應嚴格按程序、規范進行。
第二十條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由教務處責承各系部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教務處和各使用部門都必須按固定資產帳務管理建立相應的帳卡,并保證帳、卡、物相符,及時做好對帳工作,總務處每年不定期對各單位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向主管院長匯報。
第二十二條儀器設備的使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檢查、校驗、維修等工作,責任到人,保證設備處于完好的可用狀態。保管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所管物品經常盤點,定期檢查,及時掌握物資的增減變化。
第二十三條儀器設備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使用,并對性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計量和定標,以保證儀器設備的精度性能。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和大型設備,必須建立技術管理檔案,按學院檔案管理要求,由教務處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十四條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管理和指導使用時,必須辦理有關領用登記手續,并做好使用記錄,其他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二十五條進行拆裝(含大修)類的教學實驗(實習)應盡量使用廢舊儀器設備。實驗室在使用新購入的儀器設備(專供拆裝的除外),一律不許隨便拆改。若確需對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和大型設備進行拆改,須制定技術方案,由教務處審核后報主管院長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生領用實驗儀器需向實驗員(指導。
教師)辦理領用手續,實驗結束后應及時送實驗室,實驗員(指導教師)負責驗收,保證實驗儀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實驗員(指導教師)負責收回。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陳列室和模型室等均應按儀器設備、標本、模型等分類,并經常檢查,以防損壞和損失。
第二十八條教師和學生在校外進行勞動或科技協作,原則上應使用所在單位的儀器設備。如確需攜帶本校的儀器設備使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并經教務處報主管院長同意批準方可攜出。若有損壞、丟失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的儀器設備借入與借出,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并設專冊登記。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的借出,需經教務處和主管副院長批準。借入的儀器設備要及時驗收,凡違返規定者,要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三十條儀器設備出借須雙方當面進行檢查。收回時出現損壞、丟失、缺少零件等,由經辦人負責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儀器設備的安裝和維修。儀器設備的安裝原則上由供貨商負責;保修期內由供貨商負責維修,過了質保期,校內無法自行修復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條儀器設備的處置必須嚴格按照《xx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認真履行審批手續。
第三十三條在不影響本部門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無,相互合作。為了避免儀器設備的重復購置,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率,教務處負責全院教學儀器設備的統一調配。
第三十四條凡已超過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結構已經損壞,不能達到最低使用要求且無法修復的儀器設備,經教務處組織技術鑒定,符合報廢條件的可申請報廢。報廢工作按《xx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報廢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三十五條要努力避免儀器設備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確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積壓和浪費,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九
一、儀器設備由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總管理,大型精密設備的管理按照學校的規定執行,由保管人員負責使用、保養、校驗,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動用。
二、儀器設備要按國家教委頒發的高校固定資產目錄建立帳目,管理人員負責核查帳物,固定資產要作到帳、物、卡完全相符,每學期要進行一次核查。
三、儀器設備及附件定位存放,要經常擦拭、檢驗、維修、保養,使之處于完好狀態,以保證教學科研任務順利完成。
四、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要及時聯系有關部門進行修理。如果需要廠方修理時,需及時辦理有關手續,方可送出修理。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熟悉其性能,掌握基本操作且有一定的維修保養知識,對不遵守操作規程者,實驗中心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六、為保證實驗教學,教學設備一般不得借出,需借用其他設備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七、發現儀器設備損壞或丟失,需及時責成當事人填寫儀器設備損壞或丟失報告,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如遇不測事故(失竊、失火、破壞或人身傷亡等)除立即組織搶救外,要保護好現場,并報告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保衛處、主管單位)。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程,按章操作,如出現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須養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一
(2)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必須按照國家標準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定。對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其檢定證書應保管并建立臺帳。
(3)使用貴重、精密、大型儀器、設備者,均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
(4)儀器、設備責任人應負責所保管設備的清潔衛生、清洗、換油。不用時,應罩上防護罩。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每隔三個月應通電一次,每次通電時間不得少于半小時。
(5)檢測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從事與檢測無關的其它工作。
(6)設備管理員除對所有儀器、設備按周期進行計量檢定外,還應對它們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7)全部檢測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均應滿足說明書的要求。
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二
為確保公司安全檢測和計量儀器設備正常順利運行,使計量監測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和標準化。
適用于公司各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靜電檢測和各種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指示指標的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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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
5.2、計量管理部負責本細則的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對執行不到位者給予考核。
6.1、計量管理部內部分工規定。
計量管理部下設設備管理、技術管理、安全管理、衛生管理、紀律管理、儀表維修、檢定、司衡室。
6.2.1、巡檢或檢修現場儀表時,個人工具必須整套配帶齊全,檢查中不配帶個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帶一件個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據維修實用性,鐘表啟子1套、個人成套工具配帶為手鉗1把、尖嘴鉗1把、平口螺絲刀1把、梅花螺絲刀1把、電工刀1把、活頭扳手1把(8′或12′)、電工包1個、電工腰帶1條。
6.2.3、個人工具到期應及時領取,通過部門出具證明,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到設備部開領料單。
6.2.4、個人工具因沒到期而丟失或損壞的,通過部門出具證明到設備管理部開取領料單,月底通過個人獎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費用。
6.2.5、班組公用工具由班組長管理,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對丟失和故意損壞公用工具的,班組長應及時查出責任人,內部組織賠償處理,否則由班組長承擔和工具等值考核費用。
6.2.6、檢查時發現缺少的班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內自行解決,沒有落實的班組,將考核該班組長,把班組公用工具補齊。
6.2.7、部門公用工具內部人員借用,出具借條并注明日期,不允許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時歸還,逾期不還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丟失或故意損壞的要按原價賠償。
6.2.8、部門公用工具不得隨便外借,特殊情況時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具借條,并注明歸還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類測量設備和自控設備故障引起停車事故,當班人應盡快修復,故障處理結束后,由班組長組織相關責任人寫出事故經過、處理措施。以書面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生產部組織開事故分析會,并做好記錄,報調度室、生產管理部、設備各一份、部門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報告應在24小時內上報,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生產部門有關規定處理外,部門給予該班組長10分/次的處理。
6.2.11、考核情況待生產部門下發事故處理通報暫定,視事故情況采取層層分解的方式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計劃,申請材料計劃應有計劃性,不允許盲目的追求數量,規格型號要準確、數據要詳細。不能造成庫存積壓,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設備管理部處罰規定考核相應班組長。
6.2.13、每月22日之前組織一次材料計劃會,由部門負責人和相應的分管領導參加,無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點前交設備總結,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組長5分。總結內容應盡量具體,不應含糊不清。
6.2.15、班組內部備用急需備件,不應出現空白,如因備用備件出現空白而延誤現場故障處理的,考核班組長10分/次。
6.2.16、儀表的接線要規范,接線端子要緊固、接線不能松動,布線要整齊、美觀。檢查中發現上述現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線不緊,布線零亂的每處考核班組5分。
6.2.17、生產現場所有在用測量設備都必須密封處理,保證儀表不被腐蝕。檢查中發現無密封或密封不嚴的每次扣班組5分;造成儀表損壞時,視情節每次考核班組至少50分/次。
6.2.18、儀表的可動部分都必須緊固,防止因振動損壞儀表檢查中發現可動部分未緊固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次。
6.2.19、現場儀表要保證完整無缺的運行,特殊情況以書面形式匯報計量管理部。檢查中發現缺少零件而沒有向部門以書面形式匯報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0、控制室內、現場儀表柜、盤后線纜、管線布置應合理,保持整潔美觀。檢查中發現現場線纜零亂、不整齊;新安裝儀表設備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1、生產系統中備用、閑置、封存的自控設備,要做到帳物相符,并且定期維護,保證備用的自控設備隨時可投入使用,檢查中沒按上屬規定處理的或開車時不能及時開車,考核相應班組20-50分/次。(情節嚴重的按公司處罰規定執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設備要及時處理,要做到“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不準推諉扯皮,敷衍了事,對部門下達的指令無條件服從,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類儀表閥、儀表管道、現場儀表部分,不應有跑冒滴漏現象,巡檢過程中發現上屬情況應及時處理,因特殊情況不能處理的,要掛停車待修標識牌,在生產記錄上詳細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向部門匯報,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考核相應班組10分/次。
6.2.24、現場停用儀表的信號線、電源線,要采取適當的絕緣處理措施,并通知相關班組斷開信號和電源線。沒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沒有及時處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驗的儀表,檢定班及時校驗并做好記錄,對于因聯鎖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按期校驗的儀表,可調整利用大修期間進行校驗,沒按上述規定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6、對現場儀表設備的維護、檢修時一定要嚴格按照儀表的使用說明、儀表維護、儀表檢修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不按上述規定造成儀表損壞或其它事故的,性質輕者處罰50分/次并且通報批評(連帶班組長和分管領導),性質惡劣的按原價賠償損失或上交公司處理。
6.2.27、巡檢要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對發現的問題做好巡檢記錄,沒做巡檢記錄或違反巡檢制度的,按巡檢制度進行考核。
6.2.28、現場儀表柜、端子柜、供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無物。檢查中發現上述地方臟、亂、差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9、在現場檢修時,需要短接查線的或和dcs通道有關的線路時,應通知相關班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此項操作。沒按上述規定造成通道損壞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關班組至少20分/次。
6.2.30、維護、檢修現場儀表時應有始有終,離開現場時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控制室布線要整齊,fta板子蓋要蓋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車間投訴或檢查中發現的考核相關班組10分。
6.2.31、接到檢修通知后5分鐘趕到現場,夜間值班10分種內趕到現場,趕到現場后問明原因盡快解決問題,不允許推諉扯皮,因處理問題不當,造成車間投訴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分/次,(連帶班組長5分/次),情節嚴重的加倍,生產如有考核同時落實到個人。
6.2.32、需要拆回檢定的儀表,應把儀表表面衛生清理干凈,再送檢定室檢定,否則檢定室有權拒絕檢定,對檢定的儀表首先進行內部灰塵清理,再進行絕緣等級試驗后方可檢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3、班組送檢儀表時,應做好送檢記錄,記錄檢定前的運行狀況,經檢定不合格又無修復價值的儀表,經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定后方可進行報廢,并做好報廢記錄,沒按上述規定的扣班組10分。
6.2.34、對送檢前儀表運行較好,檢定后儀表出現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5、對于違反設備管理規定或沒有完成設備管理規定內容要求的,依據設備管理規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以上管理規定如和設備管理部下發的《設備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依設備管理部的為準)。
6.2.36、對于提前一天接到檢修通知的班組,應以書面形式做好檢修計劃交到計量管理部,內容要詳細具體,并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如果出現不符合以上規定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7、各班組建立一個隱患記錄臺帳,班組成員發現設備隱患后做好詳細記錄,班組長組織班組人員進行討論處理方案,并把處理方案記錄到隱患題目的下面,班組成員要進行學習并簽字。班組長對巡檢中沒有發現隱患的可以直接進行考核,對于現場有隱患而沒有進行記錄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8、對于巡檢中發現重要設備隱患的,并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報告,且挽回了設備損壞的經濟損失,計量管理部將給予50元以上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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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儀器設備管理制度(專業13篇)篇十三
1.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實行統一管理、公共使用的制度,實驗室設專人負責儀器設備,特別是大型儀器設備的管理、養護、操作。
2.實驗室的所有研究人員有權使用實驗室的各種儀器設備,任何研究人員或課題組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儀器設備。
3.實驗室的研究人員使用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前,應經有關管理人員同意,并當面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正常,若儀器工作正常,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后,應經管理人員檢查,在確認儀器完好無損、并據實填寫使用檔案后,使用者方可離開。
4.儀器設備要建立總賬和各分室賬,管理人員每年與各分室核查賬物,做到賬、物、卡以及數據庫完全相符。對于新進儀器設備要及時建卡入賬,定位存放。
5.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校準,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8.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進行報廢鑒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主任批準后,按資產管理權限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