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書的制定需要考慮工作的實際情況、時間限制和資源投入等因素。以下是一些精選的工作計劃書范文,希望能為您的編寫提供一些參考和借鑒。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一
為做好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全面落實國家鄉村振興局《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湖北省鄉村振興局《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年度監測范圍調整。在20xx年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000元基礎上,綜合考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物價指數變化和農村低保保障標準調整等情況,20xx年擬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6900元為參考(以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為準),研判“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實現情況,綜合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遭遇意外事故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合理確定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2.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人群。以家庭為單位,面向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的貧困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拓展完善排查方式。要加強部門協同能力,在主要依靠基層干部排查的同時,充分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方式,拓展預警信息來源渠道,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全部納入監測對象,落實監測聯系人,制定并落實針對性幫扶計劃,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
4.調整優化識別程序。按照“入戶核查初判、數據比對、村級評議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公告確定”的程序開展監測識別,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幫扶計劃制定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
(1)入戶核查初判。村級在排查中獲取預警信息后,組織村干部或駐村工作隊員開展入戶核查。對初判符合監測范圍的農戶,指導其填寫數據比對“承諾授權書”,按照信息采集表精準采集基本信息、風險信息、收入信息等。
(2)數據比對。由縣級鄉村振興局協調民政部門開展數據比對,并將比對結果及時反饋給鄉鎮、村。對半年內新納入低保對象、特困人群開展過數據比對的,可不重復開展比對。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
(3)村級評議公示。村級采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大會、村兩委擴大會議等方式進行民主評議,結合數據比對結果,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名單并在村、組內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4)鄉鎮審核。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戶復核,提出針對性幫扶計劃后上報縣鄉村振興局。
(5)縣級公告確定。縣鄉村振興局牽頭審定鄉鎮上報的監測對象名單、幫扶計劃并進行公告,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并及時組織鄉鎮、村信息員將其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同時與相關行業部門共享監測對象名單,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工作程序要確保精簡規范、提高實效。公示環節只在村內開展一次,不少于5天,原則上識別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15天,在確定監測對象后,落實監測聯系人和完成幫扶計劃制定不超過10天。對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群眾普遍認可的,可通過“綠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實幫扶措施,后履行識別程序。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
1.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2.對核實發現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返貧致貧風險的,按識別程序重新納入監測幫扶范圍。
(三)排查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
1.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精準對應、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2.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
3.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措施。
4.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
5.對排查發現收入已穩定超過監測范圍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經幫扶后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除的,按程序標注風險消除。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
1.在內容上,重點排查水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
2.在區域上,重點關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的鄉鎮和行政村。特別是未消除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超過2%的鄉鎮、村,要及時落實幫扶措施,逐鄉逐村建立工作臺賬。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村表信息錯漏、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未落實、未及時標注“風險消除”等問題。
3.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門工作會商和信息互通機制,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人社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制定防范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后續扶持工作情況。
全面排查轄區內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基本產業、基本就業、基本公共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基層組織建設等_五基_工程推進情況,確保易地搬遷人口穩得住、能融入、可致富。
1.排查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安置區產業發展納入相關規劃及落實、人居環境整治、基礎設施配套、公共服務完善、基層組織建設、移風易俗及良好行為引導、法治與德治宣教活動開展情況,搬遷群眾就業、安置房入駐和社會融入、用水用電安全等情況(具體內容詳見附件8)。
2.排查的組織方式。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扶持工作排查采取入戶排查與面上排查相結合方式,與集中大排查同步進行。入戶排查由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所在鎮村組織,按照集中排查的要求進行,匯總形成易地搬遷戶的問題清單。面上排查由縣易地搬遷辦和鄉村振興局牽頭,組成排查專班,重點排查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產業發展、幫扶車間、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3.排查的具體要求。由各地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后續扶持工作排查專班,統一梳理到戶、到點排查發現的問題,單獨匯總建立問題整改清單,形成專項排查報告,與集中大排查報告一并報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
(六)核實核準數據信息。
結合前期下發疑點數據和排查發現的系統數據存在的問題,核查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家庭實際、系統信息和紙質檔案“三一致”情況,提高數據質量。
1.排查信息全面性。重點關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監測聯系人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2.排查信息準確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
3.排查信息時效性。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自然變更、基礎信息和幫扶措施變化等信息,及時進行更新完善。
4.完善臺賬資料。按照“宜簡不宜繁”的要求,完善臺賬資料,鄉鎮檔案以學習、研究部署工作等為主,村檔案以識別消除程序、政策落實等為主,戶檔案以明白卡等為主。
5.壓實數據管理責任。按照“誰采集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的原則,鄉鎮對數據質量負主體責任,要壓實村級采集責任、信息員維護責任、鄉鎮審核把關責任,確保系統信息全面、準確、完整、及時,切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一)進行培訓部署(5月6日前完成)。完成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并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二
20xx年龍沱鄉通過全體成員的努力完成了縣委縣政府下達脫貧攻堅工作任務。下一年20xx年是脫貧攻堅工作進入決勝階段的關鍵一年,我們即要鞏固脫貧成果,又要完成新的減貧任務,脫貧攻堅任務十分艱巨。為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扎實有效推進我鄉脫貧攻堅工作,順利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龍沱鄉是山區鄉鎮,原有貧困人口142戶402人,通過20xx年、20xx年、20xx年3年的努力脫貧83戶285人,剩余貧困戶59戶117人;原有貧困戶5個,20xx年修文村退出貧困戶,現在剩余貧困村4個;龍沱鄉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的目標任務是29戶106年,20xx年按照上級要求完成3戶14人,剩余26戶92人。
1、20xx年龍沱鄉貧困村退出任務:完成市級貧困村分水村的脫貧退出。要對照貧困村四通四有一無一低于退出標準查漏補缺,確保水、電、路、通信四通;確保每個村有集體經濟、有多功能活動場所、有垃圾集中處理設施、有一個好支部;確保村內無三房戶和危房戶;確保貧困發生率低于3﹪。
3、20xx年龍沱鄉易地搬遷任務:完成15戶58人易地搬遷任務,確保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易地搬遷原則,做到20xx年易地搬遷人員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不存在原址重建、就地新建問題,不存在搬遷對象因建房而舉債的情況。
1、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龍沱鄉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及龍沱鄉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任務,落實專題會議制,做到每月一次專題會,每周一次討論會。注重日常監督,我鄉將以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鄉長及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基礎,成立了日常業務巡查小組,年內累計開展各類檢查督導工作。
2、提前謀劃統籌部署。20xx年初我鄉黨委、政府將安排駐村工作組下到基層實地調研、訪貧問苦,對20xx年退出貧困村、貧困戶收集第一手資料將面臨的各種問題形成報告報黨委會研究,統籌規劃全鄉脫貧攻堅工作部署,保障20xx年脫貧攻堅工作順利實施。
3、積極對接爭取上級各部門支持。針對我鄉脫貧工作中的薄弱的情況,鄉扶貧工作組積極對接發改局、扶貧移民局、農辦等相關部門,將我鄉的具體情況形成書面請示上報,爭取我鄉20xx年度脫貧工作各項工作順利完。
4、嚴控程序推進脫貧攻堅各項工作。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對脫貧攻堅工作的要求,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確保脫貧攻堅各項工作保質保量的完成。
5、社會幫扶齊發力。20xx年我鄉將進一步加強同百企幫百村的對接企業的聯系,進行針對貧困戶具體情況進行幫扶,如:產業支持、提供就業崗位、提供部分物資捐贈等幫扶措施。爭取通過社會各界和我們的共同努力讓龍沱鄉貧困人員早日脫貧致富。
6、加大脫貧攻堅政策培訓力度。20xx年繼續在全鄉開展緊緊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等政策學習,加強學習教育力度,擴大學習教育范圍,建設一支能打好脫貧攻擊硬仗的干部隊伍。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三
今年以來,xx鎮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防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保持脫貧政策措施穩定,實現防貧動態管理。我鎮已于2020年底全面實現了建檔立卡貧困戶全脫貧、全退出,今年以來,我鎮繼續每月由區扶貧部門與區民政部門進行嚴格的數據對接,確保了符合政策兜底條件的建檔立卡脫貧戶全部納入政策兜底保障,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進行全覆蓋扶持救助。一是繼續落實教育扶持政策。目前,我鎮繼續落實落實醫療救助、養老保險政策。區財政每年繼續對建檔立卡脫困戶實施全覆蓋購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符合條件的脫貧戶完成100%代繳養老保險。二是落實政策兜底情況。年內,對符合低保金條件的脫困戶實行動態監測,確保困難群眾生活得到保障。三是多舉措保障脫貧戶基本生活需求。2021年我鎮對兩戶(一戶脫貧戶及一戶返貧監測戶)進行農村危房改造及房屋修繕,持續跟蹤申請資金妥善解決住房問題,確保人民安居樂業。全鎮所有自然村全面實施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設,同時,全區農村飲用水全部達標,全部合格。
二、建立健全監測機制,精準掌握防貧對象。一是做好防貧監測預警工作。嚴格落實上級關于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用好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政策,對全體建檔立卡脫貧戶穩定脫貧數據和生產生活狀況進行全面動態監測并開展摸查排查工作,各駐村團隊定期召開研判會議,對監測對象開展對動態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解決。二是做好防貧監測納入工作。根據上級工作要求,我鎮全面開展防止返貧監測排查工作,對全鎮現有建檔立卡貧困戶231戶453人和非建擋立卡邊緣戶及因突發重大事故致貧戶開展排查監測,深入學習貫徹全區防致貧返貧動態監測工作會議精神,對前階段防致貧返貧動態監測的初步排查分析研判,同步調整納入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的標準。經“戶申報、村評作文吧議、村公示、鎮審核、縣審批”等程序,全鎮納入返貧監測的戶數共8戶28人(其中脫貧不穩定戶為3戶6人,邊緣戶為5戶22人,我鎮沒有突發嚴重困難戶),結合駐村工作做到對防返貧監測戶動態關注、精準幫扶。
三、多措并舉綜合施策,筑牢防返貧監測防線。精細動態監測。堅持監測工作常態化,強化層級包干責任落實,掛村鎮干部和村“兩委”每月至少遍訪一次防貧監測戶和脫貧戶,及時了解監測戶的家庭狀況、幫扶需求和脫貧戶的家庭狀況、收入變化,同時將有返貧致貧風險的對象納入監測幫扶范圍。鎮主要領導帶隊對防貧監測戶開展全覆蓋遍訪。開展精準幫扶。根據區委區政府要求,針對致貧返貧風險,及時落實防貧監測戶幫扶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聯合區內行業部門對防貧監測戶存在的短板問題開會研討,制定研究針對性幫扶措施;聯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隊,根據防返貧監測戶家庭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幫扶措施。
四、加強扶貧資產管護,確保效益持續發揮。一是規范扶貧資產管理。為進一步明確扶貧資產處置行為,保障資產安全與完整,提升資產運行質量,促進扶貧資產持續健康發展,對扶貧資產進行動態管理,邀請了第三方評估公司對所有扶貧產業項目進行了扶貧項目風險評估或資產評估,實現扶貧資產常態化監測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扶貧資產后續管護制度。繼續做好我鎮扶貧農產品加工基地項目收益分配工作,明確管護人員,不定期對項目運營、管護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扶貧項目能夠充分發揮效應,壯大集體經濟,帶動群眾增收。
五、深入開展就業幫扶,增強可持續發展動能。把就業扶貧作為幫扶脫貧人口增收發展的重點,完善政策舉措,強化工作落實,培育增強穩定脫貧、持續發展動能。結合駐村團隊工作,進村入戶廣泛開展宣傳,摸清脫貧戶情況,會同區人社局等部門積極開展“粵菜師傅”、月嫂培訓班、烘焙培訓班等,不斷提升勞動技能,提高就業能力。年內共有83人成功申請就業獎補,累計發放就業獎補資金8。4萬元。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四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v^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后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范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范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范圍為7000元。監測范圍作為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整戶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脫貧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戶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分戶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戶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并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衛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v^部、團縣委、民政局、^v^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核查核實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內容,全面采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準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戶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五
全面貫徹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扶貧開發重要部署,充分彰顯中國^v^帶領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信心決心,生動展示黨和政府為消除貧困所做的巨大努力,深刻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交流國內外扶貧理論與經驗,堅決打好扶貧攻堅戰,實現2020年全部如期脫貧。
(一)政府引導、廣泛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政策引領和輿論宣傳,動員社會廣泛參與,著力推動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積極參與扶貧日活動。
(二)上下聯動、互相配合。^v^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全國性重要活動,各地各部門結合自身特點,開展特色鮮明、豐富多彩的活動。國家層面與地方層面的活動要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聯動、同頻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輿論聲勢。
(三)創新機制、精準幫扶。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推動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扶貧的機制,突出社會幫扶的精準性,促進精準幫扶到村、到戶、到人,打造社會扶貧品牌。
(四)立足國內、面向國際。廣泛宣傳我國減貧成就和先進典型,全面介紹國內扶貧形勢任務、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同時面向國際社會,注重減貧理論研究,推動減貧經驗分享,為國際減貧事業注入新動力。
(五)依法合規、注重實效。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堅持節儉務實、公開透明、務求實效,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扶貧日期間,^v^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主要組織開展以下活動:
(一)舉辦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v^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舉辦2015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主題為“攜手消除貧困,實現共同發展”。邀請黨和^v^、有關外國政要和國際組織負責人出席并發表主旨演講。召開高級別會議和平行論壇(精準扶貧、社會扶貧、產業扶貧、電商扶貧、青年扶貧、鄉村論壇、貧困殘疾人論壇)。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六
4月29日,省委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暨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會議,學習貫徹__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聽取20個極貧鄉鎮脫貧攻堅工作和18個脫貧摘帽縣鞏固提升脫貧成果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我省深度貧困地區攻堅克難和脫貧成果鞏固提升工作。
省委書記、省_會主任、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孫志剛主持會議并講話。省委副書記、省長、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諶貽琴,省政協主席劉曉凱,省委常委,省_會、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__就脫貧攻堅工作多次發表重要講話,既全面分析形勢、剖析突出問題,又緊扣關鍵環節、謀劃重點任務,就攻克深度貧困堡壘、提高脫貧質量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是我們做好今明兩年脫貧攻堅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深入貫徹落實,始終堅持盡銳出戰、務求精準,確保按時打贏脫貧攻堅戰。
??會議強調,深入推進農村產業革命,是攻克深度貧困、鞏固脫貧成果、促進鄉村振興的根本之策。要大力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模式,更好實現強龍頭、創品牌、帶農戶。要通過引進、培育、轉型等多種方式發展壯大一批龍頭企業,帶動合作社和農戶發展產業、增加收入。要把黨支部建在合作社上,合作社要對接龍頭企業、覆蓋全體農戶特別是貧困戶,把農民組織起來調整結構。要以500畝以上壩區為重點,建設一批規模化、組織化、標準化農產品基地,同時發揮山區氣候多樣性突出的特點,發展特色優質農產品,通過農村電商渠道銷售出去。
??會議要求,要堅持目標標準不動搖,聚焦“兩不愁三保障”找差距補短板,運用省直部門大調研成果,切實摸清底數、落實政策,搞好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保障工作。要集中火力堅決攻克深度貧困堡壘,選優配強極貧鄉鎮黨委書記,切實扛起政治責任,真正形成五級書記抓脫貧攻堅的格局。項目、資金、幫扶力量都要聚焦深度貧困縣、極貧鄉鎮,集中攻克難中之難、堅中之堅。要再接再厲鞏固提升脫貧成果,做到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堅決避免思想松懈、重心轉移、頻道更換等問題。脫貧摘帽縣要毫不松勁地抓好剩余貧困人口脫貧,非貧困縣要高度重視抓好貧困人口脫貧。要建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五個體系”,扎實做好“后半篇文章”。
會議要求,要切實加強各級干部作風建設,壓實責任、真抓實干、嚴格考核,抓具體抓深入,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脫貧工作務實、過程扎實、結果真實。要扎扎實實抓好脫貧攻堅考核反饋問題整改,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切實提高脫貧質量。
各市(州)和貴安新區、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18個脫貧摘帽縣黨委主要負責同志,20個極貧鄉(鎮)所在縣黨委主要負責同志、鄉鎮黨委書記和前線工作隊隊長等參加會議。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七
根據《^v^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貴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辦法》《黔南州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二、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扶貧辦牽頭,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全市工作實際,會同農業、統計、教育、醫療、民政、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對農戶收入不穩定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驟減、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及時預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民政局牽頭,重點對鰥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農戶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臺賬備案,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3.生產經營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當地養殖業、種植業、小加工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當發生牲畜疫情、小加工業運行困難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貧致貧風險監測,發生風險問題及時預警。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及時預警。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失學監測預警。由市教育局牽頭,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情況監測報告制度,將6-16周歲少年兒童全部納入監測對象,重點監測流動、留守、殘疾和家庭經濟苦難適齡兒童少年。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發現疑似輟學失學、漏資助的及時預警。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預警。由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進行監測,遏制農戶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7.飲水安全監測預警。由市水務局牽頭,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加強水質安全監測和供水穩定性監測,建立農村公共飲水設施維護公約,對因供水設施故障、自然災害和季節性供水困難等所引發的飲水保障問題及時監測預警。
??8.住房安全監測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充分發動鄉鎮干部、駐村干部、村干部開展定期排查和實時監測,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及時預警。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托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民政等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農戶返貧致貧風險進行監測,及時預警。
??10.特殊農戶監測預警。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門配合,對農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員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農村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治理的同時,落實相應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同時,做好發生疑似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預警。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或村名小組提名、行業部門預警監測、鄉村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或由村“兩委”每月組織村民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本村民小組初步名單上報村“兩委”。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八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_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后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范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范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范圍為7000元。監測范圍作為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群和特殊群體。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整戶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脫貧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范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戶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分戶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戶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并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于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并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衛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_部、團縣委、民政局、_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核查核實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采集表》內容,全面采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核實核準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戶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九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主要監測建檔立卡已脫貧的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
??(二)監測范圍。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家庭。監測對象規模一般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監測內容。
??1.農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扶貧辦牽頭,根據農戶實際情況和全市工作實際,會同農業、統計、教育、醫療、民政、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對農戶收入不穩定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因收入驟減、支出驟增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及時預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難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民政局牽頭,重點對鰥寡老人、孤兒、殘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喪失勞動力農戶的特殊困難群體,持續跟蹤基本生活保障情況,做好臺賬備案,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3.生產經營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當地養殖業、種植業、小加工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監測,當發生牲畜疫情、小加工業運行困難等可能導致農戶生產經營性收入降低的風險,積極評估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納入返貧致貧風險監測,發生風險問題及時預警。
4.扶貧產業項目帶貧不力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收益驟減、項目效益不高、扶貧帶貧效果較差的產業項目,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對項目關聯脫貧戶收入達標風險進行評估,對存在生產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利益分紅)風險的脫貧戶及時預警。
5.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失學監測預警。由市教育局牽頭,建立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情況監測報告制度,將6-16周歲少年兒童全部納入監測對象,重點監測流動、留守、殘疾和家庭經濟苦難適齡兒童少年。對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落實情況納入監測。發現疑似輟學失學、漏資助的及時預警。
??6.基本醫療保障監測預警。由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牽頭,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覆蓋情況進行監測,遏制農戶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對存在風險問題的及時預警。
??7.飲水安全監測預警。由市水務局牽頭,強化飲水安全保障,加強水質安全監測和供水穩定性監測,建立農村公共飲水設施維護公約,對因供水設施故障、自然災害和季節性供水困難等所引發的飲水保障問題及時監測預警。
??8.住房安全監測預警。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以保障農戶現居住住房安全為重點,充分發動鄉鎮干部、駐村干部、村干部開展定期排查和實時監測,對農村住房進行動態監測,排查發現有住房安全隱患的農戶及時預警。
??9.自然災害、安全事故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監測預警。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托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民政等監管部門災害監測,結合救災救濟工作措施與成果,對受災范圍內的農戶返貧致貧風險進行監測,及時預警。
??10.特殊農戶監測預警。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教育局、市扶貧辦、市公安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門配合,對農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員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農村家庭開展監測,督促相關部門依據法律治理的同時,落實相應幫扶措施,確保不漏一人。同時,做好發生疑似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預警。
??(四)監測程序。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采取農戶申請或村名小組提名、行業部門預警監測、鄉村走訪排查、對象認定錄入、實行動態管理等方式進行。
??1.農戶申請或村民小組提名。由農戶向村“兩委”提出書面申請,農戶申請不屬于必要條件;或由村“兩委”每月組織村民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在預警監測對象范圍內,集體研究確定本村民小組初步名單上報村“兩委”。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
深入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社會保障水平,現將擬定20xx年社會保障扶貧工作方案如下:
1.任務內容。健全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xx年,將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實現脫貧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到20xx年,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實現兜底脫貧。
2.實施計劃。
(1)農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根據全州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275元,按補差方式實行社會化發放。
(2)切實加強社會救助規范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進一步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動態管理,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1.任務內容。加快養老設施建設,改善供養條件,提高農村特殊人員供養水平。在供養對象自愿的前提下,對農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五保老年人和城鎮三無人員)人員實行集中供養。
2.實施計劃。
(1)加快養老設施建設,改善供養條件,提高五保供養對象入住率,鞏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養水平。20xx年五保供養人員達393人,集中供養人數為141人,五保集中供養每人每月生活標準500元,共計需要資金萬元,爭取上級資金70萬元,縣級配套資金萬元。
(2)提高農村特殊人員供養最低標準,根據城鄉居民生活消費支出水平變化其情況,適時研究提高農村特殊人員供養最低標準。
(3)項目資金。城鄉特殊人員供養資金支出,仍按原渠道由州、縣財政納入預算安排予以保障。維修改造敬老院,爭取資金150萬元。
1.任務內容。對殘疾人扶貧對象和低保戶中殘疾人實行生活費補貼,核定其收入與國家貧困線標準差額,據實發放差額補助,使其年收入達到國定貧困線標準。同時,實施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2.實施計劃。
(1)從20xx年1月1日起,對低保戶中的殘疾人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進行補貼。省財政每人每月補助32元,扣除省財政40%補助標準,州、縣分別配套余下的40%、60%。我縣低保對象中的殘疾人為950人,全年預計需要發放生活補貼萬元,省級配套財政資金為萬元,州級財政配套資金為萬元,縣級財政配套資金為萬元。
(2)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按照省廳對一級重度殘疾人按20xx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費用補貼,省財政每人每月補助55元,扣除省財政55%補助標準,州、縣分別配套余下的30%、70%。對二級殘疾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標準給予護理費用補貼的標準,省財政每人每月補助元,扣除省財政55%補助標準,州、縣分別配套余下的30%、70%。全縣一級殘疾人為460人;二級殘疾人為920人,全年預計需要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萬元。
(3)發放殘疾人扶貧對象生活費補貼。全縣殘疾人扶貧對象為509人,每人每年2000元,全年預計需要萬元,資金由省、州、縣三級財政配套。
1.任務內容。
2.加快發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20xx年基本實現城鄉居民人人享有養老保險。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計劃。
1.任務內容。
為確保20xx年精準脫貧工作順利完成,通過實地調查,經統計核實,今年需要新建26個、擴建1個和維修加固36個村委活動室,。
2.實施計劃。
全縣20xx年脫貧村村委活動室新建26個:。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一
認真學習貫徹__關于防止返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全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在落實常態化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基礎上,結合正在開展的“兩不愁三保障”舉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貧專項督査,進一步開展集中排查整改,確保全面細致、不留死角,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零返貧、零致貧”底線。
(一)排查范國。全鎮xx個行政村。
(二)排查對象。排查覆蓋全鎮所有農村人口。重點排查建檔立卡脫貧戶、已納入監測的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
(一)“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實現情況。所有農戶“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穩定實現,是否建立長效機制,動態新增問題是否及時發現、及時整改到位。排查發現“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出現問題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認定納入監測范。
(四)系統信息“賬實相符”情況。排査核實所有建檔立卡脫貧戶、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系統信息,重點關注家庭成員變動、勞動能力變化等,對“賬實不符”的及時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鎮實際情況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現場核查6月14日前,組織進村入戶開展現場核查,核準基本信息,建立紙質臺賬,履行監測認定程序。
(三)問題整改6月20日前,對排查發現的“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動態新増問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方面問題等及時整改到位,確保監測及時全面、程序管理規范。
(四)全面總結6月23日前,完成系統信息錄入,總結集中排查整改情況,給扶貧辦報送排查整改報告。
(一)監測范圍。以家庭為單位,監測以下三類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收入計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為本次排收入計算周期。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工作中,重點關注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
(二)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群眾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五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1.農戶自主申報。包括向鎮村干部申報,撥打12317咨詢服務電話、脫貧戶使用手機app等渠道,接受農戶個人或他人代為申報。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二
全面貫徹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扶貧開發重要部署,充分彰顯中國_帶領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信心決心,生動展示黨和政府為消除貧困所做的巨大努力,深刻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交流國內外扶貧理論與經驗,堅決打好扶貧攻堅戰,實現2020年全部如期脫貧。
(一)政府引導、廣泛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扶貧開發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政策引領和輿論宣傳,動員社會廣泛參與,著力推動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積極參與扶貧日活動。
(二)上下聯動、互相配合。_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全國性重要活動,各地各部門結合自身特點,開展特色鮮明、豐富多彩的活動。國家層面與地方層面的活動要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聯動、同頻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輿論聲勢。
(三)創新機制、精準幫扶。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推動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扶貧的機制,突出社會幫扶的精準性,促進精準幫扶到村、到戶、到人,打造社會扶貧品牌。
(四)立足國內、面向國際。廣泛宣傳我國減貧成就和先進典型,全面介紹國內扶貧形勢任務、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同時面向國際社會,注重減貧理論研究,推動減貧經驗分享,為國際減貧事業注入新動力。
(五)依法合規、注重實效。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堅持節儉務實、公開透明、務求實效,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扶貧日期間,_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主要組織開展以下活動:
(一)舉辦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_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舉辦2015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主題為“攜手消除貧困,實現共同發展”。邀請黨和_、有關外國政要和國際組織負責人出席并發表主旨演講。召開高級別會議和平行論壇(精準扶貧、社會扶貧、產業扶貧、電商扶貧、青年扶貧、鄉村論壇、貧困殘疾人論壇)。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三
今年以來,受國際環境復雜嚴峻形勢影響和國內疫情沖擊,全市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為幫助企業挺過去、活下來、發展好,促進經濟穩健運行,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制定方案如下。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為出發點,堅持嚴實作風,克服困難、搶抓機遇、主動應變,在特殊時期采取特別措施,對全鎮所有企業進行分層、分級、分類幫扶。建立鎮領導包保,鎮直有關部門包聯,機關干部包扶的“三級三包”對口幫扶企業機制,精準指導、精準施策、精準服務,推動各項惠企政策盡快落實,加快解決當前需求不足、物流運輸不暢、產業鏈供應鏈受阻等突出問題,為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夯實基礎,活動從五月中旬持續到今年底。
(二)落實惠企政策。收集各項惠企政策,做好惠企政策的深入解讀,送政策直達企業、項目和市場主體,及時了解各項惠企政策措施在企業的貫徹落實兌現情況,確保惠企政策應享盡享、落地落效。
(三)疏通物流堵點。落實支持物流暢通政策,成立物流暢通保障隊伍,幫助企業解決物流不暢等問題,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解決物流資源聚焦效應不明顯問題;加強疫情防控和交通管控的信息互通,堅決防止“一刀切”等做法;加強對物資運輸通道檢查,梳理解決各類企業在“一進一出”方面存在的問題,打通堵點,接通斷點,讓原材料、零部件和產品運得進來、輸得出去。
(四)加強運行調度。全面了解掌握企業生產供應鏈配套受阻情況,采取切實措施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做好企業運行調度;組織開展專題促銷活動,積極支持幫扶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鼓勵企業抱團采購、互相采購,聯合議價定價,提高市場話語權。
(五)強化要素保障。支持行業協會、大型企業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加強原材料保供對接服務;針對企業發展需求,組織開展政銀企對接;開展職工崗前培訓、在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支持企業采用視頻招聘、直播帶崗、遠程面試等方式,建立線上線下多層次用工對接平臺;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用地、用能問題。
(一)成立領導小組。
鎮委、鎮政府成立“解難題、穩增長、促發展”企業幫扶活動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問題收集交辦、用工保障、交通保障、用能(用地)保障、融資信貸、惠企政策督查等7個工作組,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
(二)“三級三包”機制。
1.鎮領導包保服務重點企業。鎮黨委班子成員各包保服務1家重點企業(見附件2)。活動期間鎮黨委班子成員調度幫扶對口企業不少于7次。每名黨委班子成員均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做好對口聯系企業的聯絡、協調、信息收集和情況報送等工作。
2.鎮直有關部門包聯服務企業。鎮直有關部門各包聯服務1家企業(附件2)。活動期間部門負責同志每月現場調研包聯企業不少于1次。
3.機關干部包扶轄區市場主體。鎮經發辦結合實際制定幫扶機制,機關干部原則上包扶蹲點轄區內市場主體,每月現場幫扶解決問題不少于1次。
(一)部門負責機制。由鎮經發辦指定1名機關干部,擔任聯絡員。點對點解決具體問題,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二)問題解決機制。強化問題導向,建立問題“發現-匯總-交辦-解決-反饋”閉環工作機制。問題收集交辦組通過微信群、電話等建立問題線索征集渠道,在全鎮范圍廣泛征集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每周收集各企業需要協調解決的困難和問題清單,匯總建立問題臺賬,明確時限,分轉到包聯部門和專項工作組牽頭部門辦理。綜合協調組、問題收集交辦組對問題辦理情況實行“一周一提醒、一月一通報”。
(三)信息周報機制。各有關部門每周五12:00前將一周工作進展情況、經驗做法、問題建議、下步工作計劃等信息匯總后書面上報綜合協調組。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鎮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在全鎮廣泛開展企業幫扶活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全力以赴,切實把_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實到具體行動上。
(二)務求工作實效。各鎮直有關部門將分轉問題清單,明確責任分工,實行臺賬管理,落實責任、細化措施,能夠立即解決的,抓緊推動,明確辦理時限,限時辦結;需要長期推進的,明確階段性目標,提出務實管用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三)定期督查考核。鎮委、鎮政府適時組織開展幫扶企業情況滿意度測評。鎮紀委、鎮黨政辦要開展常態化督辦,對拖拉不辦、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個人)進行通報。
(四)營造良好氛圍。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幫扶活動堅決不給企業添麻煩、增負擔。各有關部門要持續組織做好企業幫扶活動的信息收集,鎮宣傳辦負責全方位、多層次展示活動的開展情況及成效,提高市場主體的知曉率和參與度,積極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四
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載體、以密切聯系群眾為目的、促進幫困工作更有效、社會建設更和諧,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而努力奮斗!
為更好地做好此項工作,我公司成立幫困共建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由紀委書記、工會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工作部部松擔任,成員為中層干部、全體黨員。辦公室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開展。
(一)明確對象開展幫困工作。在xx特困職工、烏蘭浩特市社區、紅聯村范圍內開展幫困活動,針對殘疾人、特困戶、孤兒、特困職工等弱勢群體予以幫困資助。
(二)開展調查研究。堅持調查先行,充分論證,確保幫困方案落到實處。由領導組組長牽頭,深入幫困范圍開展調研,了解情況,確保遇有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時隨時到聯系點開展工作。
(三)深入開展結對幫困活動。
一是工作組成員要在扶貧幫困、化解矛盾中砥礪品質、增長才干,要經常與被幫困的困難戶溝通,幫助協調、解決幫困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二是開展節日慰問。遇到中秋、春節等法定傳統節日,由領導組組長帶頭走訪慰問,開展談心活動,了解他們的思想和生活現狀,及時給予生產生活幫助,加強與被幫困對象的感情聯絡,并動員公司全體職工參與“獻愛心、送溫暖”活動,給予被幫困對象一定資金和物品資助,使他們能過好傳統節日。
三是突出資金幫困。針對幫困對象的實際情況,積極為幫困村牽線搭橋,協調相關部門解決被幫困對象在住房、生活飲用水、用電、教育、衛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幫助困難戶分析查找困難原因,找準脫貧發展路子,切實讓困難戶增收致富。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五
以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__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州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過渡期內,通過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和解決返貧問題。圍繞農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開展動態監測,及時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納入監測幫扶,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為切實加強對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防貧對象監測和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鄉村振興局,唐成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鄉(鎮)要相應成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擔當作為,親自安排部署。
(一)監測范圍。參照我省的標準執行、即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倍為底線,綜合我省2020年物價指數增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確定我省2021年的監測范圍為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農村家庭(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據三方面因素變化進行調整。
年人均純收入以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來進行計算。
(二)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其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具體監測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的是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的是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監測范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的是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監測范圍,但因學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_門戶籍人口為準,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家庭成員存在擁有轎車、財政供養人員、擁有商品房(或門面房)、經商辦企業(或入股股東)、雇傭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任村干部并定期領取薪酬、為享受監測對象幫扶支持故意分戶并戶、征信記錄不良(失信)及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情形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三)防止規模性返貧。各鄉(鎮)和各部門要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一)監測方式。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以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干部排查、部門篩查預警等三種監測方式為主,其他渠道監測為輔,互為補充、相互協同。及時掌握分析媒體、信訪等信息,拓寬風險預警渠道。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六
1.根據我省新調整的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6900元),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農戶家庭成員情況,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
2.集中排查未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和一般脫貧戶。看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問題。
3.集中排查已納入監測對象農戶的幫扶情況。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幫扶措施,特別是參加醫保等健康幫扶措施是否落實。對未消除風險的,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4.集中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5.集中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重點:產業就業幫扶項目是否正常運行,與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利益聯結是否緊密,資產收益分配是否合理。著重排查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各類洪澇、干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
6.集中排查重點區域。對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廢棄礦山區域、無脫貧人口但有農村人口的行政區域、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占當地農村戶籍人口比例高于2%的鄉鎮和行政村,開展重點排查。
(二)。
1.脫貧戶。重點關注2020年當年標注脫貧的脫貧戶。
2.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2021年度和2022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農戶。
3.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其中的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
4.農村低保對象。重點關注2021年以來新納入和申請未納入低保的農戶。
5.農村殘疾人家庭。重點關注重度殘疾人家庭和2021年以來致殘家庭。
6.多子女家庭。重點關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3人及以上),剛性支出較大家庭。
7.收入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以及因疫情等影響導致失業和就業不穩的家庭。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1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1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農戶。
二、排查情況處理。
1.各村要通過集中排查,摸清所有農戶情況,按照鎮里下發的《xx村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逐戶登記,建立問題臺賬,并上報鎮鄉村振興工作站,由鎮鄉村振興工作站統一匯總,建立問題清單,全程跟蹤指導。
2.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戶,要按照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
3.對已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認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風險消除不穩定的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經綜合研判后,確定是否進行回退處理。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返貧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
4.核實核準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對監測對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和信息錄入不準確等問題,要盡早發現、認真審核,及時補充完善。同時,要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
三、工作安排。
鎮鄉村振興工作站統一組織開展專題業務培訓,確保各村工作人員掌握集中排查內容、方法和要求。
各村要充分組織村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等力量,采取上門入戶、實地摸排等方式,逐戶摸清情況,準確記錄摸排信息。
鎮鄉村振興工作站統一將各村監測對象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同時將集中排查主要數據按《紫霄鎮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的要求,錄入省大數據管理平臺。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以村為單位向鎮級提出申請,再由鎮級統一向縣級提出申請,縣級經市級審核把關后報省鄉村振興局,省鄉村振興局將匯總后報國家鄉村振興局同意備案后,由省鄉村振興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
鎮鄉村振興工作站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報告要對照本縣級方案精神,總結經驗做法,梳理集中排查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報告經鎮主要領導審定后,將蓋章掃描件(含電子版)和《南豐縣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含電子版)一并上報縣鄉村振興局。
四、工作要求。
各村要強化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v^^v^關于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精密部署,集中精力扎實做好排查工作。
鎮里將加強統籌醫保、農業農村、民政、人社、住建、教育等站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各站所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精心組織部署,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要簡化工作流程,對排查中發現的困難農戶,從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要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復比對。識別納入不設指標限制,防止出現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等情況。
各村要統籌做好集中排查發現問題、2021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考核發現問題,以及各級暗訪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建立問題整改臺賬,舉一反三,一體整改。特別是要結合各村實際,及時制定規模性返貧防范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鎮鄉村振興工作站將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村委會及時發現和解決排查中遇到的問題。鎮鄉村振興工作站將聯合鎮紀委,進行暗訪督查,強化對各村工作督促指導。各村要按照“誰采集、誰錄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各村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扎實細致的工作作風,按照“不落一戶、不漏一人、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戶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過程扎實、排查數據詳實、排查結果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紙面排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統籌疫情防控和集中排查工作,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確保疫情防控和排查工作兩不誤。
附件:1.紫霄鎮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
2.紫霄鎮xx村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登記表。
防貧返貧工作計劃(匯總17篇)篇十七
建立防返貧監測機制可以及時、有效掌握全區建檔立卡脫貧戶和非貧困戶因災、因病、因突發事故導致返貧的基本信息,為區委政府針對擬返貧群眾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決策依據,有效跟蹤和監督防返貧基金使用效果,提高全區穩定脫貧的精準率和群眾滿意度,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全面脫貧不返貧。
__區建檔立卡貧困戶中已脫貧人員和因災、因病、因突發事故導致返貧的普通農戶。
1.鄉(鎮)村(組)一級監測。
由鄉鎮辦委統籌安排,各村組具體負責落實。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和各村民小組組長具體抓。每月17日前,由村民小組組長逐戶摸排收集小組內可能貧困對象的情況,對存在返貧困風險的對象,第一時間上報村委會匯總審核,村委會初審后,20日前報鄉鎮扶貧辦審核,并注明易返貧的原因、風險點和需解決的相關事宜等情況。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將匯總名單報表于每月30日前報至區脫貧攻堅辦。
2.幫扶單位和結對幫扶人員二級監測。
每月20日前,各單位幫扶責任人,通過實地走訪或電話訪問等形式對貧困戶至少開展一次溝通交流,及時了解貧困戶現狀,掌握貧困戶生產生活狀況、家庭收支情況等,隨時掌握了解貧困戶是否有返貧現象。若存在返貧風險,由幫扶責任人據實將貧困戶信息名單上報幫扶單位。各幫扶單位25日前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將匯總名單和申報表報區脫貧攻堅辦。
3.區脫貧攻堅辦常態化督導三級監測。
由區脫貧攻堅辦牽頭,按照區脫貧攻堅常態化督導方案從區及相關部門抽出專人,每月25日前對督導中發現存在返貧人員的情況直接報區脫貧攻堅辦。
(二)行業歸口補齊短板。
按照“缺啥補啥”原則,區脫貧攻堅辦將審定核實后的返貧人員情況以發點球的形式轉交給相關行業部門,行業部門第一時間研究針對性解決方案。如因災導致的無安全住房返貧現象則交由區住建局、發改局或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核實解決;因病導致的返貧現象應交由區人社局、衛計局核實辦理;因學導致的貧困現象則交由區教科局核實辦理;如因突發事故導致的殘疾現象則交由區民政或區殘聯協調解決;該使用防返貧基金的及時督促申報解決。總之,具體問題具體辦理,確保不返貧。
(三)聯席會商逗硬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