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作文可以通過感人的語言、精確的描述和獨特的觀點,打動讀者的心靈。讓我們一起來閱讀一些優秀作文的范文,感受其中的語言魅力和思想深度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一
我是一個比較愛看書的人,而在我看過的書中我最喜歡的是姜戎所著的《狼圖騰》。
以狼為圖騰?狼分明給草原民族帶來了那么多慘不忍睹的損失,為什么還要將狼視為圖騰神靈,甚至連死后的尸體也讓狼吃掉?我帶著事先了解到的問題,開始了對這本書的閱讀與理解。“民族性格決定民族命運”、“草原狼是草原的守護神”、“天獸人草合一”、“草原騎兵是草原狼訓練出來的”各種新奇的概念顛覆了我對草原安詳、寧靜,對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惡的認識。這些理論對我來說如雷貫耳,讓我豁然開朗。這不正是中華民族這個文化古國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強打的體無完膚的原因嗎?我如饑似渴地讀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媽媽的多次催促下我終于戀戀不舍地放下書。一連幾天,我幾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圖騰》:抓住小狼時的激動,圍狼打狼時的害怕,狼掏馬群時的刺激,反被狼包圍時的緊張,殺死小狼時的悲痛欲絕各種心情雜亂無章,無一刻放松,解脫。人生是戰斗,不戰,死;戰敗,死;戰勝,再戰!草原如此殘酷。草原人從小生活在戰爭中,他們從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們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堅強、戰術,甚至狼不惜自斷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勁。忽必烈、成吉思汗那個時候學狼學的`最像,中國也最強大。她創造了歷史上最大的一塊版圖。我漸漸清楚了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為圖騰,是狼給了他們戰斗的精神和堅強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導師,是帶他們走向強大的圖騰導師!
我真的希望中國攻破這個難關,豎起那面狼的旗幟!
山西太原清徐縣清徐縣城第二初級中學初一:啜梓良。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二
書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氣包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兒,瘋丫頭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濤每次讀到他們的故事都感到快樂無比,對生活充滿自信,有時還把自己當成故事中的一員,寫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歡這本書了!
后面還有許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書吧!書能告訴你天涯海角每個地方發生的事。《淘氣包馬小跳》真是一本好書,它讓我認識了一個調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馬小跳成了我在書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給我的課外生活帶來很多的歡樂,讓我從此更加喜歡讀書,并從書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學到更多知識吧!
高爾基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說得真沒錯!
六年級:冰之韻。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三
書包是我的好伙伴,它陪伴我成長。
記得小時候,我看見哥哥姐姐們背著個大大的書包,心里很是羨慕。媽媽看到了,在生日那天給了我一個神秘的禮物,我拆開一看,“哇!”我大叫起來,高興地跳起來,在地上手舞足蹈。把所有的文具塞進書包里,立刻變得鼓鼓的,我拿起書包,高高興興地在小區里跑了一圈,好像要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似的。第二天,我背著書包去上學,興高采烈地走在大路上,到了學校,我發現有很多知音,我和知音們一整天都在聊書包里的故事,所以我越來越喜歡我的書包了。
別看這小小的書包,里面還藏了我很多小秘密。有幾次我把我的零花錢拿了幾元放進書包里。在學校門口買了“垃圾”食品小薯片,荷蘭豆等,有次沒有吃完,放在書包里,被老媽發現了,這個小秘密因此也被揭穿,我只好如實交代,還好聽了老媽的話,以后再也沒有買過了。我常常在書包里偷偷放各種各樣的課外書,如《老夫子》,《尋寶記》等等……謝謝你,我的小書包。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忠實的“保密箱”。
可隨著年級的增長,書目各種作業的增多,我的書包越來越沉了,于是我對他開始有點厭煩了,每次都有很多的輔導班,書包就像一座大山一樣緊緊的壓著我。但是媽媽告訴我:“書包是你追夢上的朋友,你要好好愛護他。”于是我每次做完作業時就下下圍棋,到花園里和同學一起玩一下,就感覺沒有那么大的壓力了。當我學習三心二意,粗心大意時,我好像時常聽到各科課本對我說:“你還有很多字不會寫,別老是寫錯別字呀,多練習數學習題,多背誦英語…。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能讓我肚子里所有知識都能裝進你聰明的腦袋里。嘿嘿,小主人你要加油哦,好好地愛我們。”我很慚愧,確實努力不夠,我會努力實現你們的夢想。我上了三年級,經常受到老師的表揚,正當我得意洋洋的時候,小書包便提醒了我:“小主人不要驕傲哦!”聽到小書包的話,我馬上又進入了課堂。小書包大智慧,希望你陪伴著我一路前行,將來能考上我一直夢想的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我愛我的小書包,一路有你的陪伴,將來我的夢想一定會實現。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四
嗨,大家好!我是書包,姓書名包,望文生義,是用來裝書的布袋子,是學生上學時不行短少的一個東西,假如平話是常識,那么我便是常識的載體,夠重要的吧!我的小主人是個小學一年級的學生,對我保護有加,在清晨的太陽剛剛顯露淺笑的臉龐時,他便背起我,然后一路歡歌,奔向校園,我也跟著主人飛揚的腳步,左一下,右一下地跳起了“搖擺舞”。啊!我由衷的向小主人高枕無憂的幼年日子感嘆。沒想到,我的悠閑日子跟著小主人的幼年日子一去不返。
作為書包的我,不得不思念那悠閑的日子,期望輕捷的腳步再回來,期望我能再一次跳起“搖擺舞”。不是喜愛偷閑,而是期望每一個學生都有高興的學習日子。深深地祈求笑臉能再次回到小主人的臉上。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五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歡這句諺語。我就很喜歡讀書,所以每次寫作文的時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這次聯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給我校捐了很多書,我迫不及待的尋找著、讀著。在這些書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一個小故事竟能說出一個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這本書里,有我最喜歡的一個小故事名叫:熊爸爸買鞋。
熊爸爸買鞋講的是:在一個春天,小熊要過生日,熊爸爸給他買了一雙藍色的運動鞋、一雙白色的涼鞋、一雙紅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帶小熊到游樂場去玩。小熊找到了那雙藍色的運動鞋,可是它穿來穿去,怎么也穿不進去,小熊看著躺在地上的運動鞋,傷心極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帶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雙涼鞋,可他還是穿不進去。熊爸爸說:“夏天赤腳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腳疼了起來。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來了,外婆要過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進去。熊爸爸這才明白,原來鞋子不能早買。
為什么熊爸爸給小熊買鞋都不合適呢?原來,熊爸爸買鞋考慮不周全,沒有想過鞋合不合適,需要穿在腳上才知道合不合適,還有他忘了小熊的腳是會長大的。故事告訴我們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準備,不要盲目行動。
故事是這個世界上最讓我們喜愛的乃至著迷的東西之一。故事有著曲折生動的情節、栩栩如生的人物、風趣幽默的語言、耐人尋味的寓言。
在我們成長過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著我們,他們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們的腦海里,無法磨滅,讓我們受益終身,與父母關懷、老師的教導一樣,是我們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靈雞湯。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當中,我們領悟了一個又一個寶貴的生活哲理,我們就這樣長大了。
五年級:阿依達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六
書是一個讓人歡笑,讓人悲傷,讓人緊張,讓人哭泣的東西,尤其是一本好書。在我看那本書之前,我從來沒有被任何書帶來情緒波動。正是因為它,我立下了我的夢想——當一名偵探,這本書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歐幻象的劇作,一本本書承載著一個個偵探的夢來到了人間。書中一個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兒,英勇無畏,是一名先知;一個名叫堯婷婷的女孩兒,體內流淌著女巫的血液;一個名叫虎鯊的女孩兒,空手道,合氣道樣樣精通;還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釋放閃電,他們在一起組成了一個團隊,名叫dodo冒險隊。書中還出現了一個名叫‘鬼影迷蹤’的團隊,他們做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險隊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寫是第三季的)。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問道。
“那是你看不見的神秘力量。”堯婷婷輕聲回答。
“這讓我想起了2013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兩大科學家預測的希格期粒子構成宇宙的基本粒子,雖然我們一般人還看不見,但是也許有人早就能操控這些粒子……”查理無聲的笑了:“我早就說過,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是超越你們認知的。”虎鯊還在發懵地問:“誰會魔法?趕緊教我兩招呀。”
這本書給我帶來了歡樂和夢想,我喜歡這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七
在我們的生活中,不能沒有書的陪伴,而我最喜愛的書是《魯賓遜漂流記》。
這本書講的是:出生在中產階級家庭的魯賓遜不甘過安逸的生活,不顧父母的阻攔出海尋求刺激。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險,飄落到一座無人荒島上,在荒島上生活了28年才得以返回故鄉。
在這期間,他曾經歷了痛苦、不干、絕望等多重困難,可他都一一堅持了下來。我很敬佩魯賓遜那堅強,勇敢的品質。要知道,當一個人飄落到一座無人荒島上,沒有人說話,別說28年,就連一年也堅持不下去。而魯賓遜卻做到了,而且他不僅在島上生存了28年,還用自己強大的毅力和永不放棄的品格把小島建成了一座是適宜入住的人間仙境!
魯賓遜的精神深深打動了我,我不禁為自己有些時候而羞愧,每當我遇到困難時,我會退縮,沒有勇往直前解決問題。但當我看了《魯濱遜漂流記》后,我感到這些困難,其實根本算不了什么。每當我遇到困難或學習上的困難想退縮時,我的腦海里就會出現魯賓遜的面容和他遇到困難時勇往直前的身影。每到這時,我就會有一種無窮的力量和擊倒困難的決心,讓我向成功彼岸的路上更進一步。
魯賓遜這個人物告訴了我一個道理:只要有決心和戰勝困難的信心,無論有沒有工具,無論是怎樣的理想,都可以成為現實。從現在開始,我要努力學習,向著成功的頂峰努力攀登。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告訴了我很多道理,你們也買來看看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八
我讀過那么多獲得國際大獎的感人小說,但我最喜歡的一本小說還是《七尋記》。
你們可能會認為,因為科技的逐漸發達,人類善良、純真的本性早已褪去,但在這本小說中讓我知道了世上還有善。下面先給大家摘取一段節選吧!
“他學了那么多自私自利的皇族生存法則,但他還是來了,他明明知道回來就是死路一條可他還是來了。尹甜菜被綁在城墻上傻了眼,他怎么那么傻?”“我沒有逃走,我去給你……打造……菱花鏡……”,“我不要什么菱花鏡,我只要你安然無恙!”
歷史長河中我們可以從書籍中汲取中華的博大精深;可以從書籍中汲取做人的深刻道理;可以從書籍中汲取代代傳承的中國文化!我喜歡讀書,更喜歡這本書,它讓我了解了許多歷史故事和人間真情。如果你對這本書也感興趣,請伸出你的手,讓我們手拉手一起感受讀書給我們帶來的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九
這本書的由來,是我在上二年級時候的一個星期天,爸爸、媽媽帶我和弟弟一起逛鴻泰購物商場,選購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書柜旁,我突然發現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從書柜上幫我取下來。爸爸取下書,看了看說道:“堾業!你瞧金獎的標志,這本書不錯,爸爸給你買下,回家去好好讀讀。”我聽了很高興,于是爸爸就幫我買了下來。
這本書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場面,不過讓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動物們生活環境雖然惡劣,但他們卻不畏生活艱苦,雖有猛獸侵犯,但他們從不怯懦,依然勇敢、堅強、的拼搏,他們有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他們有大膽嘗試的勇敢精神;他們有不畏強權的堅強意志。
這本書還讓我懂得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時,都要大膽、勇敢、堅強的去嘗試,只有這樣,才會成功。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
《昆蟲記》是法國作家法布爾寫的,也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這本書是一部昆蟲學的科普書籍,也是描寫昆蟲學的巨著。因而,法布爾被人們稱為大博物學家。在他晚年,曾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
這本書是好朋友鄧皓丹送給我的,接過書的一剎那,我感受到了濃濃的友誼與真情,一打開我就愛不釋手了。
書中主要寫了二十多種昆蟲的生活習性。法布爾筆下的那些昆蟲,一個個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充滿靈性。讓人看后覺得十分可愛,就連一般人討厭的食糞蟲都妙趣橫生。其中,法布爾筆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飛舞,令人好似身臨其境。
愛好朋友似的愛著它們。正如羅曼·羅蘭的評價:“法布爾觀察之熱情、耐心、細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書堪稱藝術杰作。我幾年前就讀過他的書,非常地喜歡。”是的,法布爾利用業余時間對昆蟲進行細心地觀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鉆勁兒、韌勁兒簡直使他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他對昆蟲的那份好奇、那份熱愛,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著對蟲子接近癡狂的熱愛與執著的追求,獲得了大文學家的稱號。
我喜歡法布爾觀察昆蟲的環境。在大自然里,在蒼翠的樹林中,在百花盛開、香氣誘人的花叢中??觀察著可愛的小蟲子,把一切煩惱拋去。
我從《昆蟲記》中學到了許多關于昆蟲的知識。在一次春游中,我們見到了許多昆蟲,每當大家摸不著頭腦的時候,我便會驕傲地把知識告訴他們,贏得嘖嘖贊嘆。
《昆蟲記》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誼的書,也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一
我愛看的書很多,有《愛的教育》、《智慧公主馬小嵐》、《淘氣包馬小跳》……但是《裝在口袋里的爸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這本書里面的主人公是楊歌和他拇指一樣的爸爸。楊歌的爸爸為什么會變成一個拇指大的人?你一定會感到奇怪,其實,楊歌的爸爸原來和別人的爸爸一樣,是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兒,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每罵他一次,他就縮小一厘米,再罵一次又縮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爸爸變成拇指小人兒后,整天待在楊歌的'口袋里,當楊歌的“教育部長”,隨時隨地監視楊歌的一舉一動。在這本書里,楊歌的爸爸是個發明家,他發明的每一樣東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個普普通通的機器可以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小小的飛碟可以載人回到過去,去到未來……每一個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歡上了《裝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有著豐富動人的內容;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知道了許多有趣好玩的發明;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帶給了我許多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二
是《中國少年兒童百科全書》。這tao書一共有8本,有科學技術pian、歷史文明pian、中國世界pian、軍事兵器等。在這個寒假里我只看了動物植物pian。
這本書的內容有:什么是動物、甲殼動物、昆蟲、靈長目動物;什么是植物、裸子植物、植物的細胞、根、莖和葉等等。
這本書我最喜歡的一章是“蛛行動物”。這章介紹的一種動物是“水蜘蛛”。水蜘蛛生活在水中,善于在水生植物之間吐絲結網,并在網中生活。
這就是。它讓我學到了很多知識,這些知識是我在學校學不到的,以后我一定抽空把這tao書都看完,增加我的知識面,對我以后的學習有幫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三
我家的書柜里有許多的書,是《小學生作文一本全》。這本書寫了許多有趣的故事,還有許多的好詞佳句,令人愛不釋手。
《第一次煎蛋》的小作者學煎蛋,結果搞得吃了一天的炒雞蛋。《廢電池的危害》讓我了解了廢電池的危害,保護環境是每個公民的責任,以后我再也不亂扔廢電池了。這些文章讓人受益匪淺。
讀這本書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又能豐富我的課外知識。它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四
世上書籍無數,真正令人緬懷的,只有寥寥幾本。世上名著無數,而令我欣賞的卻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會的小說,講述的是一位名妓——瑪格麗特的一生。她雖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蓮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擺脫這陰暗的生活。看到這里,你也許會覺得這不是一部適合中小學生閱讀的小說。其實不然,瑪格麗特對生活的向往,對生命的渴望正是人們現在所欠缺的。
瑪格麗特是一名出身貧窮的美麗女子。為了生計,她不得已進入這種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獻藝,從不答應客人額外的要求,因此她在當時的地位要比其他藝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驚人,很多上流社會的伯爵與貴族老爺都重金供養她,使她過上貴婦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樂,她不喜歡這種充滿著金錢和酒的生活。她喜歡自由、愉悅,哪怕是窮苦的勞動生活。她始終抱著這種美好的希望,終于有一天,一位英俊瀟灑的青年進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這就是她等待著的,能夠帶她離開這種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數百年的公主,期盼著王子披荊斬棘的來到她身邊,帶走她,去過上幸福的生活。
可這終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懸殊,身份的差異,都阻擋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贖回自由,必須付出老板買她進來的十倍價格。她帶著這個世界的絕望,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會的腐敗下,漸漸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瑪利亞,她曾經厭惡自己如畫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羨慕的容顏。正是這種美麗,給她帶來了不該有的悲傷和痛苦。現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瑪格麗特一樣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騙、歧視,讓人無法明白世間何為表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五
小時侯,我經常纏著媽媽講童話故事給我聽。媽媽對我說:“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爺爺,他寫了許多優美的童話故事,等你長大了,我給你買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
我很渴望擁有這本書。一年前的一個周末,我和媽媽去逛書店,在二樓的書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話故事書,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我很高興,就毫不猶豫的買下了這本書。回到家里,一口氣讀完了了第一個故事:《丑小鴨》。
我喜歡《丑小鴨》這個故事。丑小鴨一生下來便很丑,父母討厭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動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漸漸地來臨,其他動物都有溫暖的家,只有丑小鴨沒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憐的丑小鴨被凍昏過去。丑小鴨歷經千辛萬苦才度過了這個漫長而寒冷的冬天。溫暖的春天到了,這時,丑小鴨已經變成了一只潔白美麗的天鵝,張開翅膀,飛向藍藍的天空。
看了《丑小鴨》這個故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無論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補拙嘛!
其實,我也是一只丑小鴨,然而,我卻不像丑小鴨那么可憐。小時侯,我在海邊的一個小鎮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后來,爸爸媽媽在這個城市安了個新家。我七歲才進小學讀書,當我第一天走進校園時,校園里的一切對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學們都讀過幾年幼兒園,基礎都比我好。當老師第一次提問我時,我膽怯的站起來,回答的聲音很小,只有自己聽得到。下課以后,同學們圍在一起做游戲,我站在一旁看著,感到很孤獨。回到家里,我把在學校不開心的事告訴了媽媽。媽媽給我講了丑小鴨的故事,然后對我說:“你是個大膽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學差,你要像丑小鴨那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變成美麗的天鵝。”聽了媽媽的話,我又有了自信。我開始發奮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好,后來同學們推薦我當了學習委員。這次期中考試,語文、數學我都拿了滿分。當我站在領獎臺向同學們敬禮時,老師和同學們都用贊許的目光看著我。我拿著獎狀回到家里,爸爸媽媽很高興,媽媽摟著我說:“我的女兒真棒,丑小鴨要變成天鵝了。”
我喜歡《安徒生童話故事》,喜歡丑小鴨。我是丑小鴨,但終有一天,我會變成美麗的天鵝,飛向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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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六
書,往往是我成長路上的玩伴。一本好書,會在我的腦海中存下了深深的記憶。這本書是,它就是——《笨女孩安琪兒》。
這本書的作者是楊紅櫻阿姨。她說過這么三段話:第一段:就一個女人的一生而言,好性情遠比好容貌重要得多。第二段:女孩子因為可愛而美麗。第三段:相對智商,我更看重情商,馬小跳和安琪兒都屬于情商特別高的孩子。這三段話讓我明白了做人的方法和道理。
這本書介紹的是笨女孩安琪兒的故事:
安琪兒是一個小天使的名字,而擁有這美名的小女孩卻是一個又丑又笨的孩子。
奇怪的是,比賽做腦筋急轉彎的題,安琪兒打敗了最聰明的女孩路曼曼,成了人們最喜愛的小天使。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初一(熱門17篇)篇十七
我有許多書,比較多的一類就是漫畫書,而是《父與子》,這本書是媽媽帶我去圖書館買的。
我原來很不愛看書,直到媽媽給我買了《父與子》。
這本書里面講的是父子之間的`趣事,有一篇讓我印象特別深刻。主要講述小明的媽媽做好了飯,把熱騰騰的飯菜端上桌,準備開始,發現小明不在,就讓爸爸去叫兒子吃飯,爸爸叫第一聲時,兒子沒有聽見,爸爸便去了兒子的房間里去叫。打開房門,爸爸看見兒子在看書,就很疑惑他看什么書,看得這么入迷。兒子像接到圣旨一樣,便去吃飯了,卻發現爸爸不見了,便又回了房間發現爸爸在自己的房間里入迷地看著自己剛才看得那一本書。媽媽等不到父子倆,也過來看看怎么回事,后來自己也被迷住了......每當看到這段時,我都會咯咯地笑出聲來。
我為什么喜歡這本《父與子》?不光是因為這是媽媽給我買的第一本書,還因為它可以給我帶了快樂。一次,我考試沒考好,回家后特別傷心,我把自己關在了房間里,隨手拿出《父與子》,看著看著我便哈哈大笑起來,頓時將傷心拋之腦后。
它帶給我的收獲也很多,因為我買的是只有圖,沒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會把我理解的內容寫下來,直到把這本書看完,而我看圖寫話也在無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給我很大的幫助,讓我結交了好朋友。當有同學傷心難過的時候,我給他講幾個書里的笑話,他們就會笑了起來,因此我還得到一個“開心果”的稱號。
書中的父與子,每天都是開開心心的,沒有一點煩惱。這一點,讓我十分羨慕,我也希望自像《父與子》中的父親和兒子一樣每天開開心心,沒有一點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