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寫心得體會,我們可以深入挖掘自己的思考和體驗,提升自我認知。以下是一些精選的心得體會,希望能給大家一些靈感和啟示。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一
一、廣泛宣傳,營造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社會環境。
由于婦聯組織自身資源十分有限,缺乏有效的維權手段,區婦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吸收和運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合力。xx年,建立了由區政法委、區人大、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婦聯等12家單位組成的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單位職責,建立健全信訪工作制度,每年召開聯系會議,研究解決維權實際問題,不定期組織開展宣傳活動。區政府專門制定下發了《××區兒童發展規劃(xx-xx年)》,把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為《規劃》的重要內容,提出明確的目標要求和措施,增強了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聯合公、檢、法、司等單位,以每年“三八”維權周為契機,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巾幗志愿者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xx-xx年××區兒童發展綱要》在內的有關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10場次,發放宣傳材料1xx份,提供法律咨詢357人;印發法制宣傳手冊1200多本,發放宣傳單2萬余張。舉辦法律知識競賽1場、“法律知識進家庭”講座3場。通過開展系列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婦女對修改后《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知曉率。每年在“六一”節開展紀念活動的同時,以“小公民道德建設”為主題開展實踐活動,宣傳先進、樹立典型,做好兒童工作。
二、深化家庭創建,優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家庭環境。
與區教育局開展家教論文評選活動,將入選論文裝訂成冊,不斷提升家教的水平。
三、開展幫扶活動,加大婦聯組織的關懷力度。
近幾年,區婦聯充分挖掘資源,積極爭取支持,加大了扶弱幫困的力度,通過辦實事辦好事,提供物質上的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困難,讓未成年人感受到婦聯組織對他們的關懷。每年春節和“六一”節前后,都拿出一定的資金組織節日慰問,平時,對特殊對象不定期地開展重點慰問。共慰問特困兒童150余人,捐款5萬余元。為讓更多的貧困女童能跟其他同齡人一樣安心上學,區婦聯通過深入農村、學校、家庭,進行調查摸底,摸清貧困女童情況,并造冊備案,向省市婦聯及其他各種宣傳媒介推薦、宣傳尚待資助的困難女童的情況,發動“巾幗文明崗”、個體私營業主、“巾幗志愿者”等社會各界人士為春蕾女童捐資助學。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優秀春蕾女童和資助者的事跡,讓社會更多了解“春蕾計劃”。近幾年,共幫助12名失學女童重返校園。
四、做好農村流動和留守兒童工作。
在抓好兒童基礎工作的同時,全區各級婦聯組織切實承擔起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任務,重點關注農村留守兒童群體的權益保護,為農村留守兒童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區婦聯發動全區各級“三八紅旗集體”、“三八紅旗手”、“巾幗文明崗”、“巾幗建功標兵”、“五好文明家庭”和女黨員、女干部、女教師、巾幗志愿者帶頭報名,組織廣大愛心人士爭做留守兒童的“愛心媽媽”,通過電話輔導、通信交流、面對面等方式幫助留守兒童,讓他們得到關愛得到幫助。區婦聯經常深入到基層看望留守兒童,為留守兒童送上少兒書籍等。xx年開始啟動“關注留守兒童、建立情感通道”公益活動,制定了工作方案,進一步摸清了全區的留守兒童底子,建立了愛心檔案,聯系郵政局、教育局為1000名留守兒童免費贈送雙程掛號專用信封和專用信紙,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深入展開。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二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扎實開展全鎮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加強統籌、協同高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家庭盡責、部門協同、全民關愛”的總體工作思路,壓緊壓實家庭的主體責任、黨委政府的主導責任、職能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切實發揮業務條線優勢,做到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聯動配合、共同發力,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協同聯動的工作局面,確保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取得實效。
依法依規、尊重規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長規律特點,嚴格依照法律規定開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內,探索形式多樣、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規律的方式方法開展工作。
聚焦重點、分類施策。對重病、重殘、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重點對象分類建檔,嚴格按照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分類施策的工作思路,制定幫扶方案及措施,積極穩妥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宣傳引導、全員參與。各村(社區)、成員單位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制定宣傳標語,發放宣傳手冊,使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家喻戶曉,切實提高廣大群眾和全社會的知曉率,切實提高未成年人的保護意識,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
根據省、市、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會議精神要求和安排部署,全鎮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以“黨政同責、強化統籌、形成合力,完善機制、提升效能,聚焦重點、精準施策,立體保護、全面保障”為總體目標,把握好節奏和力度,從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各方面協同配合、聯合發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工作體系,切實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做細做實,使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的每一個環節、每一件事項、每一個案件都得到妥善處置,努力達到黨政主導、社會治理、學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聯動和管護效果,實現全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是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的重要任務,是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政策性、專業性都很強,要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動工作落實。
(一)建立“1+1+4”組織領導機制,全面建成未成年人保護“大網格”體系。要圍繞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建立由“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主導、社會參與”的組織領導機制,壓實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責任,破解未成年人保護瓶頸問題,積極穩妥解決未成年人保護短板與不足。第一個“1”即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第二個“1”即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專班;“4”即四項工作制度,分別是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聯絡員會議制度、制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口幫扶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督導考核制度。
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按照省、市、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架構,成立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由鎮黨委、鎮政府領導擔任雙組長,分管領導常務副組長,領導任副組長,在鎮社會事務辦設立辦公室,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具體業務指導、督辦、調度等工作。
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專班。為強化黨委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工作力度,將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納入平安建設總體布局,在黨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組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專班,緊緊依托平安建設運行協調機制和考核評價體系,承擔牽頭抓和統籌協調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問題形勢,研究對策措施,強化調度督辦,總結推廣經驗,對全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考核評估。
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聯絡員會議制度。由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絡員會議制度,主要任務是在鎮平安建設領導小組未成年人保護專班領導下,圍繞區鎮黨委、鎮政府決策部署,溝通掌握各相關部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辦公室及成員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聽取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堵點難點問題,研究解決重大事項。
制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制度。由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制定黨委政府、各協調機構、各職能部門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具體職責,聚焦“應用成果、制度成果、機制成果”,細化提出年度目標任務和進度安排,加快組織實施。
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口幫扶制度。由社會事務辦牽頭,各相關部門對口聯系掛幫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定期開展寒暑假走訪活動,督促好每月定期探訪,實時了解對口聯系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基本情況、共同研判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探索工作措施。
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督導考核制度。由綜治辦牽頭,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平安建設重要考核內容,明確考核方式,開展調度檢查、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考核體系。
(二)建立“3+1”監測預警機制,全面夯實未成年人保護“大安全”防線。圍繞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建立一體化監測預警工作機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礎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制度。摸清底數、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建立“3+1”監測預警機制,即三項機制一項制度:建立“三級聯動”摸排工作機制、建立“多元融合”監測工作機制、建立“多點觸發”預警工作機制和完善未成年人統計分析報告制度。
建立“三級聯動”摸排工作機制。由社會事務辦牽頭,建立覆蓋鎮、村(社區)、村(社區)民小組(網格)三級聯動的監測報告機制,具體工作由村(社區)統籌,以村(社區)、村民組(網格)為單元,全面開展未成年人排查,摸清留守兒童、孤兒、特困供養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兒童、殘疾兒童、閑散未成年人、服刑在戒人員未成年子女、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底數和生存現狀,逐級分類建立動態管理信息電子臺賬,建立完善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個人檔案。對轄區未成年人進行分類分級風險研判,對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散居孤兒、離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務對象實行重點關注,上下互動、同級共享,實現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調度、運用一體化,為全鎮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提供數據支撐,切實增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2.建立“多元融合”監測工作機制。由社會事務辦牽頭,充分發揮學校、派出所、衛生健康、司法、共青團、婦聯等業務優勢,發現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處理。廣泛發動社會參與,增強鄰里及群眾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事件的報告意識,強化教師、醫生、村(社區)工作者等特殊職責人員及親友的發現報告義務,建立多渠道發現報告機制,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面臨無人監護照護以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充分發揮“12345”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平臺作用,及時受理、轉介處置公眾有關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信息報告和舉報。
建立“多點觸發”預警工作機制。由綜治辦牽頭,在學校、家庭、村(社區)、社會組織等4類重點場所建立監測哨點,在每個哨點設置未成年人健康監測管理員作為第一報告人,提高早期監測時效性、敏感性、精準性。社會事務辦、派出所、中心學校、司法、衛生、婦聯、共青團、殘聯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建立未成年人保護信息實時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未成年人監護失職案件,共享未成年人相關信息,協同做好生活、醫療、教育等救助和司法援助。
完善未成年人統計分析報告制度。由社會事務辦牽頭,制定統一規范的未成年人統計指標體系,依托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和其他部門關于未成年人保護信息數據系統,發揮線上線下摸排融合優勢,綜合分析研判全鎮未成年人基本情況。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生活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救助保護措施。
(三)聚焦“五項”重點任務,全面優化未成年人保護“大健康”環境。始終堅持以未成年人保護關鍵環節和核心領域為重點,著力聚焦四類特殊未成年人群體關愛保護、早婚早育專項治理、預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護、未成年學生法治宣傳教育五項重點工作任務,瞄準工作薄弱領域和問題突出環節,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1.建立健全四類特殊未成年人群體關愛保護工作機制。組建四類特殊未成人群體關愛保護機制,著力抓好四類特殊未成人群體關愛救助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四類特殊未成人群體監測預防、風險評估、強制報告、監護保護、救助保障、關愛服務工作機制。新建一個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實體機構。在沒有兒童服務設施的村(社區)新建“兒童之家”,實現城鄉村(社區)兒童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建立健全預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機制。針對未成年人犯罪高發、頻發的嚴峻形勢,由綜治辦、共青團牽頭,建立健全預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機制,由共青團組建預防未成年犯罪工作專班。以村(社區)為單位,壓實屬地主體責任,逐年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努力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參與促進校園安全建設。積極推進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設,通過各職能部門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傳遞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良好氛圍。組織學生開展“法治實訓”教學實踐活動,積極開展臨界預防和超前預防。對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為給予事前干預。
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護工作機制。由司法所、派出所牽頭,組建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護工作專班,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注重打擊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校園暴力、拐賣兒童等犯罪案件,堅決斬斷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嚴厲打擊恃強凌弱未成年人的罪惡行徑,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的成長環境。積極推動“一站式”詢問救助辦案區使用,著力解決因詢問方式不當或反復詢問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傷害”問題。司法、社會事務辦、中心學校、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主動作為,形成合力,積極對未成年被害人開展綜合救助,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法律支持等多元綜合救助,幫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擺脫困境。積極開展校園性侵害防治工作,建立校園性侵害未成年人預防、發現、報告、處置、懲治機制,采取進一步壓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日常排查,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知識和自護能力教育等措施,在全鎮開展校園性侵害問題的集中整治工作。嚴格落實《關于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建立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嚴格執行強制報告制度,并開展入職審查。
建立健全早婚早育專項治理工作機制。由綜治辦牽頭,依托原有早婚早育專項治理工作機制,全面梳理總結前期開展早婚早育專項治理工作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問題,聚焦未成年人早婚早育問題,第一時間發現早婚苗頭跡象、第一時間報告開展綜合研判、第一時間穩妥聯動處置,杜絕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現象。做好動態跟蹤、適時了解、穩妥消化,從根本上鏟除早婚早育土壤。
建立健全未成年學生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由中心學校牽頭,組建未成年學生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專班,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司法、共青團和有關部門、組織等共同參與的未成年學生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將未成年學生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十四五”期間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把未成年學生作為“八五”普法重點對象,督促各相關部門(系統)制定“八五”普法規劃并抓好部署落實。進一步規范法治副校長普法工作機制,定期有針對性地向中小學生宣傳普及法律知識,教育和引導中小學生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增強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及被害案件發生。深入貫徹落實《貴州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推進學校落實法治教育經費、師資、課時和教材,指導、監督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加強多學科協同實施法治教育的應用和推廣,發揮部門和社會組織參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積極性,結合各自職能實際編印發放相關法治教育資料。結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頒布、新修訂的法律規定,對法律條文進行通俗化解讀,編制涉及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危害等動漫作品,在主流媒體、自媒體廣泛宣傳,幫助廣大未成年人、家長、基層干部強化法治意識,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
(四)筑牢“五道”保護防線,全面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大保護”格局。按照政府、家庭、學校、社會“四位一體”保護工作體系的思路,由婦聯、中心學校、共青團、綜治辦等單位牽頭,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筑牢家庭、學校、社會綜合、網絡、司法“五道保護防線”,全面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專全面構筑未成年人家庭保護防線。由婦聯牽頭,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護工作。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兒童“十四五”發展規劃、促進成員單位發揮職能優勢,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合力。開展“五好家庭”,評選表彰“最美家庭”“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風宣傳教育、家庭教育“七進”等未成年人保護系列主題活動,傳遞家庭教育科學方法,增強監護人保護未成年人能力,促進發揮家庭主體作用。將預防性侵未成年人列入家庭保護的重要內容,加強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關愛。加大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家庭輔導、心理干預關愛服務及針對性家庭教育指導等服務,傳授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技能,培養未成年人面對意外事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緊急應變能力。
1.全面構筑未成年人學校保護防線。由中心學校牽頭,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針對影響學校安全的源頭性問題和突出問題、難點問題,進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積極發揮各級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組的作用,加大與成員單位等部門的協調聯動,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深入改革創新,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和科學系統、全面規范、職責明確的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體系,督促各地各部門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強化協作配合,有效開展聯防、聯控,切實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校園和諧穩定,努力實現學校發案少、周邊秩序好、校園和諧穩定、師生家長滿意的工作目標。深入開展“護校安園”等系列專項行動,針對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交通環境、文化環境和經營秩序等開展專項整治,凈化校園及周邊環境。按照“年中檢查、年度考核”原則,根據需要每年適時組織對開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加強少先隊員法治教育,發揮少先隊實踐育人作用。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檢查督查,及時研究影響師生安全、學校穩定的重點難點問題,積極回應百姓關注、師生關切的熱點問題,及時解決影響校園穩定、師生安全的問題。加強以案說法,及時糾正未成年學生不良學習生活習慣,預防在校未成年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對未成年學生進行經常、必要的安全知識教育,防止意外事件、被侵害事件的發生。堅決制止校園內的商業化行為,努力減少校園欺凌、霸凌事件的發生,健全輿情監測報告和問題矛盾化解機制。
2.全面構筑未成年人社會綜合保護防線。由共青團牽頭,全面完善未成年人社會綜合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全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社會工作體系。支持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多渠道培育專業社會力量,將政府購買社會服務項目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社會工作經費保障渠道,強化社會組織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社會組織的管理部門是社會事務辦)。持續深化未成年人禁毒防艾教育工作,積極動員社會組織參與防艾服務。繼續實施希望工程等品牌項目,關注弱勢未成年人群體、關愛重點未成年人群體。加大財政經費保障,大力構建未成年人保護平臺,繼續做好12345青少年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各級服務臺工作聯動,延伸基層觸角。
3.全面構筑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防線。由司法所牽頭,派出所配合,全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提前干預,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及時進行分級預防、干預和矯治。壓實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直接責任,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將預防犯罪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大力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建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填補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空白。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護,制定《關于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的工作指南》(暫定名),細化辦理未成年罪犯減刑、假釋的實施細則,統一辦案理念、統一辦案機制、統一辦案尺度。探索對未成年人案件實行專業化辦理的新機制。在辦理針對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時,嚴厲打擊殺人、放火、強奸、搶劫、拐賣、故意傷害等犯罪行為,重點打擊在校園內破壞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各種刑事犯罪和勾結、脅迫、教唆、誘騙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堅持快捕、快訴、快審、快判方針,通過強有力的震懾來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注重依法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大力建設“一站式”辦案區,避免對其造成“二次傷害氣?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涉及未成年人受害的命案、性侵等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特別是把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的關心關愛納入治安防控中。加強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保護其合法權利。嚴格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刑滿釋放和接受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依法懲戒、精準幫教涉罪未成年人,加強對學校的管理和投入。組織開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公益訴訟。
(一)強化黨政同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將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作為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全力推進平安建設的重要舉措,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保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與黨委和政府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靠前指揮,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為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堅強組織保障。各村(社區)要參照鎮里面的做法,盡快成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推動形成黨政同責、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強化責任分工。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主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有關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研究審議未成年人保護重大事項,對履職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或村(社區)強化督辦問責,各牽頭單位要切實擔負起條線指導責任,根據總體方案圍繞各自牽頭內容,總結推廣工作經驗。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工作決策部署,各司其職,認真完成有關牽頭部門分解的工作任務,積極投身專項工作,幫助基層查找問題和工作短板,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推動專項工作深入開展。人大等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工作作為重點檢查內容,定期組織開展督察工作,推動各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三)強化資金保障。采取多種方式不斷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財政投入,逐步提高用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費投入比例,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穩定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經費增長機制。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統籌使用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協調衛健、中心學校、殘聯、人社、司法、婦聯等部門項目資金,制定落實支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慈善捐贈、設立專項基金,形成財政資金、慈善捐贈、慈善基金等多元結合的投入機制。
(四)強化宣傳發動。一要深入開展綜合宣傳。全方位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多角度宣傳報道,二要深入開展現場宣傳。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等系列活動。通過張貼宣傳標語、打造文化墻、設置“文化小景”等方式,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宣傳文化場景,結合未成年人保護典型案例,聯系群眾生活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切實增強影響力、感染力和說服力。三要深入開展行業宣傳。四要深入開展全覆蓋宣傳。村(社區)、村組(網格)張貼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社區居民微信群、農村村民微信群定期發布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內容,做到宣傳全覆蓋、無死角。
(五)強化監督考核。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平安”建設重要考核內容,組織各責任部門量化核心考核指標,明確考核方式,開展調度檢查、年度考核,結合本地實際,強化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制定督查考核辦法,明確督查指標,定期通報工作情況。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三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13號)和《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粵民發〔20xx〕141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關心關愛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工作,促進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宗旨,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網絡,預防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因感情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學習缺教等問題而輕生,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
(一)成立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機構。成立以縣民政局局長任組長,縣民政局、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等單位為成員的陽山縣“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鄉鎮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機構,鎮村兒童專干覆蓋率達100%,全縣共有鄉(鎮)兒童督導員13名,共有村(居)委會兒童主任167名。
(二)完善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平臺。根據《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轉發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兒童福利信息動態管理精準化提升年”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縣鎮村三級須及時完善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廣東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管理系統以及三留守系統的信息錄入,實行每月更新系統數據,動態管理。
1、會同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陽山縣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陽民發〔20xx〕2號),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活動,全面掌握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結構情況及時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況等基本信息,為提高關愛服務力量調配和資源整合提供基礎數據支持,為農村重點幫扶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環境。
2、會同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縣醫療保障局、縣婦聯、縣殘聯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陽山縣困境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陽民發〔20xx〕1號),確保區域內監護困境兒童得到有效救助保護,嚴厲打擊監護侵害行為,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四)提高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根據粵民規【20xx】10號文件精神,20xx年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按照當地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執行,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補貼為1110元,集中供養每人每月1820元,實行社會化發放。
(五)切實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權益。開展“福彩圓夢孤兒助學”活動。全面落實好針對孤兒的助學優惠政策,對認定為孤兒身份、年滿18周歲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中專、大專、本科學生和碩士研究生予以幫助。對符合條件的孤兒實行自愿申請原則,每人每年最高可獲助學金1萬元,切實保障他們的受教育權益。
(六)開展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女童救助幫扶工作。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女童救助幫扶和關愛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民發〔20xx〕3號)文件精神,加強救助幫扶和關愛服務工作,了解智力殘疾女童和精神殘疾女童的監護人事實監護和落實社會救助情況,切實維護困境女童的合法權益,各鄉鎮應對轄區內的智力和精神殘疾女童分類進行救助,按政策落實相關救助保障措施,落實一對一幫扶,為加強救助幫扶和關愛服務工作奠定基礎。
(七)開展民政領域困境兒童專項整治行動。根據《清遠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xx年全市民政領域困境兒童監護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依法落實民政部門承擔的兒童監護職責,提高我市兒童保障工作質量,切實保障兒童權益,有效防范兒童福利領域風險、解決重點難點問題,20xx年在全市民政領域開展困境兒童監護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保障困境兒童生存權和受保護權等合法權益,形成預防、發現、報告、處置和關愛幫扶工作機制,建立維護和保障兒童權益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化解兒童福利領域重大風險,確保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
(八)嚴格落實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建立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粵民發〔20xx〕43號)的精神和要求,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各鄉鎮應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積極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上報縣民政局,嚴格防范兒童福利領域風險,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關愛特殊群體未成年人活動的重要現實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把關心關愛工作落實到各項活動中去。
(二)積極行動,多方幫扶。要切實行動起來,整合力量,多管齊下,多方投入,形成合力,優化環境,推動關愛幫扶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三)強化措施,務求實效。要采取多種措施,確保關愛特殊群體未成年人活動持續有效開展,使他們切實收益,促進未成年人快樂生活、健康成長。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四
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結合xx縣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堅持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先,著眼于制度創新、政策創新、實踐創新,立足于源頭保護、預防保護、主動保護和全面保護,以提升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滿意度為根本,圍繞幸福xx建設,全面建立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保護體系,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社會環境,探索具有xx特色的新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
1.以人為本,創新發展。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作為社會保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理念,創新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措施。
2.突出重點,合理延伸。在重點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的基礎上,適度向困境家庭延伸。通過采取生活幫扶、醫療救助、就業扶助等具體措施,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醫、學有所教,從源頭上消除導致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的因素。
3.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堅持從源頭抓起,構筑基層防線,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絡,加強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救助幫扶和指導監督,努力實現預防保護與解決現實問題相結合。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落實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發揮各級政府在政策制定、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社會保護工作合力。
5.量力而行,適度保護。結合我縣實際,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體系,逐步提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水平,努力做到先行先試、分級保護、重點突破和穩步推進。
按照上述總體思路,著眼于建立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具有xx特色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體系,在做好社會散居孤兒和福利機構養育孤兒社會保障基礎上,實施對殘疾兒童、重病兒童和流浪兒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的保護,并逐步向父母重度殘疾或重病的兒童、父母長期服刑在押或強制戒毒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況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的兒童、貧困家庭的兒童等困境家庭未成年人延伸。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社會保護工作。
(一)救助保護
1.建立棄嬰、孤兒發現機制。由民政部門牽頭,會同公安機關將育嬰、孤兒及時送到兒童福利機構養育;完善孤兒社會保障標準,提高棄嬰、孤兒的養育標準,2.建立流浪未成年人發現和報告機制。組織和動員廣大社區居民提供線索,勸告、引導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機關、救助保護機構求助,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3.建立流浪未成年人隨訪和定期回訪制度。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要子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報告公安機關予以訓誡,責令其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報公安機關依法給子行政處罰。定期回訪護送返鄉的流浪未成年人,對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進行幫扶,從源頭上預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會,對確實無法尋找到其親屬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戶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無戶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對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在“打拐”過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嬰幼兒,由民政部門負責將其安置到社會福利機構撫育.
4.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回歸家庭和學校的促進機制。在做好對街頭流浪未成年人進行勸導、日常生活救助,提供人性化、拓展性服務的同時,積極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兒童回校園”活動,為流浪未成年人回歸家庭、回歸學校提供有利條件.
5.建立殘疾兒童、重病兒童、流浪兒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對符合低保保障條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時納入低保保障范圍。設立臨時應急救助基金,對因突發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陷入臨時困難、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條件的家庭,給予臨時生活救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確保基本生活.
整合資源,為貧困殘疾兒童提供康復訓練補助與醫療救助,完善各類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項目配套政策,先天性殘疾兒童免費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主要責任部門:縣民政局、縣殘聯、縣總工會、縣慈善會、各鄉鎮
(二)教育保護
1.建立孤兒就學制度。在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和社會散居的適齡孤兒,可送到省孤兒學校上學,或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學,保障其享受九年義務教育。
2.建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立殘疾兒童就學制度,采取社區教育、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對無法進入校園的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失明失聰、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對困境殘疾兒童入托給予補貼。
3.建立適齡未成年人輟學、失學、逃學信息通報制度,所在學校要將未成年人的輟學、失學、逃學信息及時通報其家長或監護人,由學校和家長或監護人共同做好輟學、失學人員的勸學、返學工作,對沾染不良習氣的未成年人,要通過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矯治不良習慣,正行為偏差,確保健康成長。
3.建立困境家庭子女教育全程資助制度。進一步提高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幼兒幼教補助標準,對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子女接受中小學義務教育實行免費入學;對應屆中高考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子女、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子女給予資助;對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中小學生實施營養午餐補助政策。
4.落實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隨遷入學制度,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如鼎就地就“保障當人學,保障每一個公民都能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司法保護
1.加大針對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綜合運用救助保護信息系統、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打拐dna信息庫等方式,及時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嚴厲打擊操縱、脅迫、誘騙、唆使利用殘疾兒童或未成年人以乞討、偷盜為手段的斂財和拐賣、猥褻、殘害、懲罰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解救未成年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并對非法雇傭未成年人殘疾人做工的當事人依法嚴厲處理。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籍政策。對在打拐過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嬰幼兒和安置到社會福利機構撫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要按規定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手:對在救助保護機構、社會福利機構代養、家庭寄養的流浪來成年,經過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公安機關要按戶籍管理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手續,以便其就學、就業等正常生活。
3.完善未成年人延伸保護制度,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實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和使用,保護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幫助輕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會。
4.建立社區矯正幫扶制度。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托社區矯正工作,采取適應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行為特點的工作方法,針對未成年人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的身份保護問題、思想情緒問題和就學就業問題,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幫助解決其心理和維權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促進其及早順利回歸社會。
主要責任部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教育局
(四)就業保護
1.實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員免費就業培訓制度.對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人員,進行免費的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就業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業扶持制度。大力開發社區服務、養老服務等公益性就業崗位,妥善安排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有就業意愿、有就業能力人員充分就業。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業創業免稅制度。鼓勵和扶持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積極就業、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完善和落實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加大創業貸款幫扶力度。主要責任部門:縣人社局、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國家稅務局、縣地方稅務局。
(五)醫療保護
1.落實流浪未成年人疾病定點治療制度。設立流浪未成年人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傳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點醫院,對流浪未成年人醫療救治,實行首診負責制和先救治后結算.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收或延誤救治流浪未成年危重病人,并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單位或公民在發現流浪未成年人時,有責任和義務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將其就近送至定點醫院進行救治。
(六)精神保護
1.對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咨詢服務。加大對包括留守兒童、低保家庭子女、殘障兒童在內的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和關注,提供專業社工心理咨詢服務,幫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在醫療機構開設心理門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村衛生院設立心理咨詢室,在中小學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定期開展心理解壓疏導工作,保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黨群組織和專業社工定期訪問制度。各級黨群組織、社區(村)、廣大志愿者和義工組織要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開展入戶走訪和志愿服務,有針對性的對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實行心理撫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社會化、經?;?、專業化。主要責任部門:縣衛生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團縣委、各鄉鎮四、推進措施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起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社會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形成政府、社會、家庭等多方面的保護合力。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我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包括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長遠規劃、政策制定、協調推進和監督落實.全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辦主任和縣民政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局長兼任。
二是明確責任主體。要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各項任務,按照部門職能分工進行分解落實,由各部門制定具體的政策措施,并抓好組織實施。
三是強化家庭保護,要進一步明確家庭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責任和義務,依法履行第一保護人職責和義務。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引導家庭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學教育方法,提高科學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并平等對待未成年人,確保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對問題家庭進行監督干預,對家庭成員沒有盡到保護責任的,依法予以責任追究.
四是強化社區保護.成立社區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站,按照網格化、屬地化管理原則,對各類保護對象進行入戶走訪、摸底排查、評估介入,使之成為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第一道防線。根據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社區可以提供未成年人臨時監護、監學服務、心理疏導、政策咨詢、幫扶轉介等針對性服務。
五是鼓勵社會參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社工志愿服務等方式為社會組織搭建參與平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體系建設,積極動員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專業組織等方面的資源,鼓勵企事業單位、公益慈善組織、熱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服務,六是廣泛宣傳動員。大力弘揚中華民族誠信友善、恤孤慈幼的傳統美德,引導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提高道德素質,凝聚社會共識。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積極宣傳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愛未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七是加強科學評估。定期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和第三方中介組織,對全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進行科學評估,總結經驗,及時推廣,查遺補漏,完善提升,要加強監督考核,完善獎懲,對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表彰獎勵,對沒有履職盡責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x年x月至x月).依托鄉鎮、村組力量,通過對轄區內居民的全面摸底篩查,獲得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詳細情況和實際訴求,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專項檔案,為后續開展工作提供基礎資料。
(二)整體推進階段(201x年x月至201x年x月)。深入調研,集思廣益,搭建我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框架,召開全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落實指標任務,出臺相關政策,并聘請高校專家教授共同研究,科學設計,為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理論支撐。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x年x月至x月)。全面總結工作經驗,對此項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評估,整體提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水平,構建具有xx特色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體系。
樹立全社會共同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的工作理念,努力構建以村為基礎,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絡,積極探索搭建一個集預防、發現、干預、回歸安置、持續跟蹤等為一體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服務和轉介平臺;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體系,最終達到幫助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監護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等困境未成年人解決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掃除侵蝕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丑惡現象,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目的。
為確保全區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區級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區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屬于階段性工作機構,試點結束后即撤銷。
設立區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心,負責全區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各鄉鎮、村設立相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站、點,并各明確一名同志負責本轄區內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
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家庭貧困、重病、監護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和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孤殘兒童、困難留守兒童;失學、輟學未成年人;其他遇特殊困難的未成年人。
救助保護
1.建立受侵害未成年人早期預防、及時發現、報告和響應機制。各鄉鎮要充分利用新農村建設、彝家新寨建設成果,整合資源,在村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點,依托家庭、村,開展轄區內未成年人評估摸底工作,掌握未成年人底數和生存現狀,按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家庭暴力等情況,確定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困境類型,建立鄉鎮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檔案。在此基礎上,宣傳、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聯合建立轄區困境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基礎信息數據共享平臺,開展相應的救助保護工作。建立鄉鎮未成年人隨訪和定期回訪制度,及時發現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可能遭受侵害、外出流浪的因素和跡象,采取主動介入、積極干預的措施,預防侵害行為和外出流浪行為的發生。村委會要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與格化管理有機整合起來,組織動員轄區居民密切關注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狀態,一旦發現有侵害行為發生或發現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依法及時處理,對未成年人采取保護措施,并根據救助需要護送其到救助保護機構、醫療機構。
2.建立家庭監護指導服務和監督機制。以“法律七進”為載體,通過在村舉辦法制夜校等方式,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貫徹力度,強化家庭保護責任意識,明確家庭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發動全社會監督家長依法履行第一保護人的職責和義務。開展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監護能力和寄養、收養家庭監護撫養能力評估工作。教育引導家庭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提高科學教育子女的能力,確保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對問題家庭進行監督干預,任何個人或單位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當報告其所在單位或者村委會,由其對當事人予以勸誡、制止,不聽勸阻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予以告誡,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屢教不改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委會協助相關當事人按照法定監護人順序完成監護權轉移;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的,由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變更、撤銷、轉移監護權訴訟申請,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3.建立失去依靠未成年人的家庭、學校、社會回歸機制。落實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各項救助保護工作,積極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兒童回校園”活動,對確實無法尋找到親屬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戶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無戶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對因父母服刑或失蹤、患大病、重度殘疾等其他原因無力撫養而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嬰幼兒,由民政部門協調相關監護責任人或監護責任單位妥善安置。
4.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機制。界定救助保護對象、服務范圍,本著“適度普惠、分層次、分類型、分標準、分區域”的理念,立足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未成年人生存與發展需要,全面建立以困境未成年人為重點保障對象,覆蓋全體未成年人的適度普惠型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福利制度。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因突發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陷入臨時困難、且又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按規定給予臨時生活救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保障其基本生活權益。
牽頭部門:區民政局
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綜治辦、區委編辦、區發改局、區教科局、區民宗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計局、區審計局、區文廣新局、區城管局、區扶貧移民局、區地稅局、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各鄉鎮。
教育幫扶
1.建立適齡未成年人輟學信息通報制度。所有學校要將未成年人的輟學信息及時通報其家長或監護人,由學校和父母或監護人共同做好輟學、失學兒童的勸學、返學工作。對沾染不良習氣的未成年人,要通過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矯治不良習慣,糾正行為偏差,確保健康成長。
2.建立困難家庭子女教育資助制度。對低保邊緣家庭幼兒幼教納入資助體系,對參加中高考的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子女、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子女給予資助。
3.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制度。切實保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確保每位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4.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愛心媽媽”制度。針對留守兒童長年處于親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監管缺失的問題,開展“愛心媽媽”活動,實行“一對一”結對教育保護和幫助扶持。
牽頭部門:區教科局。
責任部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各鄉鎮。
司法保護
1.加大針對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綜合運用救助保護信息系統、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及時查找流浪未成年人、棄嬰、被拐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嚴厲打擊操縱、脅迫、誘騙、唆使、利用未成年人以乞討、偷盜或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為手段的斂財,以及拐賣、猥褻、殘害、暴力懲罰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對漠視、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等事件進行調查核實,及時解救未成年人,收集保存相關證據,評估未成年人受傷害程度,為其提供及時保護、心理疏導、法律援助等服務,落實國家監護責任。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籍、就學等政策。對在打拐過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監護人的嬰幼兒和安置到社會福利機構撫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要按規定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手續;對救助保護機構安排在社會福利院等服務機構代養、家庭寄養的流浪未成年人,經過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監護人的,公安機關要按規定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手續,以便其就學、就業等正常生活。
3.落實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權益制度。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實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落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中審前社會調查、法律援助、不公開審理、附條件不訴等特殊保護制度,積極實施管護幫教和社區矯正,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施意見相關規定,保護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幫助實施輕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會。
4.完善社區矯正教育幫扶制度。在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實施社區矯正時,應適應其生理、心理特點和健康成長需要,進行針對性教育矯正,在生活救助、就學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給予社會同等待遇,幫助其解決生活、心理及維權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促進其盡早順利回歸社會。
牽頭部門:區公安分局。
責任部門: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綜治辦、區教科局、區司法局、各鄉鎮。
就業扶持
1.實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員就業培訓補貼制度。對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符合條件的有勞動能力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增強就業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實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員就業援助制度。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員,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援助措施,盡快幫扶就業。
3、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業創業優待制度。鼓勵和扶持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按規定落實創業優惠政策;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按規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補助,并逐步加大創業貸款幫扶力度。
牽頭部門:區人社局。
責任部門:區地稅局、團區委、區婦聯。
醫療保護
1.落實流浪乞討未成年人疾病定點治療制度。設立流浪乞討未成年人中的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傳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點醫院,落實流浪乞討未成年疾病患者的發現、護送、救治機制,對流浪乞討未成年病人醫療救治,實行就地就急首診負責制和先救治后結算。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收或延誤救治流浪乞討未成年危重病人,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單位或公民在發現流浪乞討未成年病人時,有責任和義務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將其就近送至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2.健全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醫療救助制度。及時將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員納入相關基本醫療保險,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及時予以醫療救助,確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員病有所醫。
牽頭部門:區衛計局。
責任部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各鄉鎮。
精神關愛
1.開展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心理咨詢服務。加大對包括留守兒童、低保家庭子女、殘障兒童、服刑在教人員子女在內的未成年人精神關愛,積極提供心理咨詢服務,幫助其提高認知能力,培養健康的心理環境。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設心理門診,在社區衛生服務室、鄉鎮衛生院開展心理咨詢服務,在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定期開展心理解壓疏導工作,保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黨群組織和社工定期訪問制度。各級黨群組織、村和廣大志愿者、義工組織要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開展入戶走訪和志愿服務,有針對性地對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進行心理撫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社會化、經?;?、專業化。
牽頭部門:區教科局。
責任部門:區民政局、區衛計局、團區委、區婦聯。
調查研究階段。充分利用全區社會管理格化系統,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區未成年人的基本狀況進行摸底,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基本信息庫;聘請專業人員對未成年人的需求狀況和法律法規、政策執行狀況進行評估,擬定具體的服務方案,提出改善建議。
具體實施階段。根據調研結果,分類實施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計劃,搭建服務轉介平臺,完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服務絡,健全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機制。提出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建議,充分發揮試點的模范作用。
總結評估階段。通過自評、專家評估和第三方評估方式,分別對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進行嚴格評估,查找問題和漏洞并及時修正,總結經驗上報市民政局。
社會參與,形成保護合力。動員和組織相關部門、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專業機構、各類志愿者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序,建立完善監測、預防、報告、轉介、處置體系,確保排查分類率、干預率、救助率均達到100%,形成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的合力。
延伸救助,構筑服務平臺。延伸服務平臺,為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臨時照料、教育輔導、心理疏導、監護指導、政策咨詢、親屬職業能力培訓、幫扶轉介等服務,通過實施異鄉關愛行動、親情守望、千里尋根、幸福家園—源頭預防、大手牽小手、流浪孩子回校園等專項活動,幫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實現相關權利,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加大保障,建立長效機制。通過政策傾斜、資金扶持、項目合作、智力支持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動員專業組織等方面的資源,鼓勵企事業單位、公益慈善組織、熱心人士提供捐助和參與社會保護服務,并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
強化督導,確保工作實效。建立科學評估機制,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總結和探索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實踐成果和規律,推廣先進經驗。嚴格監督考核,完善獎懲制度,加強對各責任部門、鄉鎮政府開展此項工作的經常性指導和跟蹤問效。建立由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主持的督查、通報、激勵獎懲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納入單位重要議事日程,狠抓貫徹落實。
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等媒體,宣傳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法律法規,引導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提高道德素質,凝聚社會共識;開展進村入戶宣傳,使每家每戶了解救助政策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法律法規;鼓勵社會力量開展慈善捐助、實施公益項目、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
按照《__關于開展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__》(民函〔xx〕240號)要求,為完成試點任務,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結合**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堅持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先,強化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積極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監測預防、發現報告、風險評估、幫扶干預”聯動反應機制,構建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絡,推動建立“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督為保障、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形成“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試點救助保護對象由原來的流浪未成年人延伸至面臨生存困難、監護困境、成長障礙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因監護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殘等原因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拐賣、非法雇傭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關愛的留守流動未成年人;因家庭貧困難以順利成長的未成年人;以及身體遭遇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的未成年人。
試點范圍:各縣確定不少于2個鄉鎮(街道)、6個村(社區)進行試點,崆峒區與市救助管理站作為市重點試點單位,確定不少于3個相對較貧困、偏遠的鄉鎮(街道)、12個村(社區)進行試點。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社區(村)指定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專干,承擔信息收集等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相關事宜,協同救助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對本區域內困境未成年人進行全面排查。按監護缺失、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精神疾病、家庭暴力和酗酒、吸毒、服刑人員子女等確定困境未成年人類型,了解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社區、學校的基本情況,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礎數據檔案。
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社區兒童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臨時照料、咨詢輔導等服務。
建立多渠道發現機制,積極發動志愿者隊伍、社區群眾、小區夜間保安人員、環衛工人、城管、公交司機、出租車司機等,對發現困境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的,主動向公安機關和救助管理機構報告信息。以救助管理機構為工作平臺,設立并公布熱線電話,受理關于監護失當或監護缺失案件的舉報,與公安機關、教育、醫療、司法、法院、檢察院、婦聯等部門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未成年人監護失當案件,共享監護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根據困境未成年人的風險等級,實施分類幫扶。對處于四級風險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機構可通過與家庭、學校溝通,對其進行情感關懷、幫助引導,培養未成年人樹立自立自強的信心,融入家庭社會,步入正常。對處于三級風險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機構可通過轉介至相關部門或協調社會力量等方式提供針對性幫扶服務,對貧困家庭幫助或協調落實社會救助、社會福利、__、法律援助等政策。對處于二級風險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機構可指導村(居)委會對不依法履行監護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報告公安機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對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開展委托監護、替代照料等服務。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專業社會組織心理干預項目,通過心理咨詢治療、家庭監護服務和心理咨詢師、心理醫生等專業機構及人員對干預對象實施“一對一”或“二對一”的專業心理干預與疏導,幫助其增強心理正能量,促進自身康復和社會功能恢復,提高自我抗壓、自我解壓能力。對處于一級風險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機構應協調有關部門對其監護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預措施,轉移監護權,落實國家監護責任。
橫向建立“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領導和協調機制,明晰各部門在未成年人保護各個環節的具體職責,避免職能交叉和幫扶盲區,形成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v向建立“市、縣、鄉鎮(街道)、村(居)”四級聯動、覆蓋城鄉的服務體系。明確各級工作內容和職責范圍,整合層級資源,發揮網絡優勢,做到上下聯動,多路合圍,推動社會保護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司法保護的有效銜接,織牢未成年人保護網絡。
人社部門:負責將已具備就業能力的困境未成年人納入就業扶持政策體系,提供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和就業服務。嚴厲打擊對未成年人非法用工行為。
(一)準備階段(xx年3月1日—3月底)。按照民函〔xx〕240號文件相關要求,制定本市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二)啟動階段(xx年4月1日—xx年5月底)。各縣區研究制定本級試點工作方案,確定試點區域,工作重點,工作目標,開展宣傳、發動。
(三)推進階段(xx年6月1日—xx年12月底)。組織試點社區(村委會)、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認真排查,詳細掌握轄區困境未成年人和家庭的基本情況,分類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信息檔案。根據困境未成年人特點、工作難易程度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扶干預,市上定期對試點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指導和重點督查。
(四)總結深化階段(xx年1月1日—xx年12月底)。對各單位試點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對試點成效明顯,有推廣價值的,歸納經驗做法,形成試點工作報告,在全市深化推廣,構建具有**特色的困境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體系。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五
第一條。
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居住、進入本省的六周歲至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保護。
第三條。
國家機關、政黨和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業事業組織、居(村)民委員會、家庭及每個成年公民都有保護未成年人的權利和義務,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制止、控告和檢舉。
未成年人有自我保護和請求保護的權利,對侵害自己或其他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抵制或申訴、控告和檢舉。
第四條。
對未成年人,應根據其特點,堅持培養、教育、引導、保護相結合的方針。
第五條。
全社會都應關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艱苦奮斗、革命傳統、民主與法制等方面的教育,使未成年人成長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
第六條。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監護的未成年人負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
禁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虐待、遺棄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監護的未成年人。
第七條。
禁止以未成年人換親或使未成年人做童養媳。
第八條。
禁止拐騙、拐賣未成年人。
禁止買賣未成年人。
對打擊拐騙、拐賣、買賣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活動和解救被拐騙、被拐賣、被買賣未成年人的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誘騙、脅迫未成年人訓練、表演恐怖、殘忍及其他摧殘其身心健康的節目,不得體罰、毆打、虐待未成年人。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鼓勵和促進未成年人食品、玩具、用品的研究和生產,為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或出售對未成年人有毒有害的食品、玩具、用品。
第十一條。
居(村)民委員會、學校及其他有關單位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為未成年人提供衛生保健條件。
居(村)民委員會、學校、家庭和有關單位應主動配合醫療衛生部門定期為未成年人進行體格檢查,積極預防、治療未成年人的傳染病、常見病、多發病,適時進行生理、心理衛生和健康教育。
第十二條。
未成年人繼承、受贈和以其他合法方式獲得的財產受法律保護。
遺囑繼承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未成年繼承人應保留必要的份額。
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學校、家庭和監護人都必須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學校、家庭和監護人不得使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退學。
第十四條。
學校和教師應執行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課時和作業量,保證未成年學生必要的休息、娛樂和業余活動時間。
第十五條。
對已完成規定年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有能力繼續升學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鼓勵其升學;不能繼續就學的,勞動、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組織他們參加職業技術培訓,為他們創造就業條件。
對已滿十六周歲、符合勞動就業條件招用的未成年人,錄用單位應根據其身體特點安排工作,按勞付酬。禁止讓未成年人從事有毒有害或危險性作業及過重的勞動。
第十六條。
學校和教師、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及已成年的家庭成員,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社會生活指導,注重培養其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
發現未成年人有下列行為時,應進行教育和勸阻,予以糾正:
(一)閱讀、觀看、收聽有色情、淫穢、恐怖和反動內容的書報、雜志及音像制品;。
(二)賭博;。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吸煙、酗酒;。
(五)曠課、棄學;。
(六)其他不良行為。
第十七條。
學?;蚱渌麊挝患皞€人不得利用危險房屋、場所進行教學或組織未成年人活動。
組織未成年人集會、公益勞動、文化娛樂、社會實踐及其他集體活動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員會應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文化娛樂場所和設施。
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公園、影劇院、體育場(館)及其他公共文體場所,應為未成年人的學習和活動提供條件。
第十九條。
鼓勵新聞出版、文化、廣播電視等部門和文藝團體、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創作、提供適合未成年人特點并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作品。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或出售下列作品:
(一)宣傳反動內容的;。
(二)宣揚色情、淫穢的;。
(三)渲染暴力兇殺的;。
(四)宣揚封建迷信的;。
第二十條。
新聞出版、文化、廣播電視等部門應建立健全對影視、音像、書刊、圖畫、文藝節目等精神產品的審查制度,依法進行管理。未成年人不宜觀賞的,應嚴格限制發放范圍。
廣播電臺、電視臺應為未成年人開辟專題節目,在適宜未成年人收聽、收看的時間播出。
第二十一條。
營業性舞廳及其他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并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入”的標志。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保障各少數民族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禁止對少數民族未成年人的侮辱和歧視。
第二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損害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社會應關心和幫助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他們在受教育、康復、就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除有特殊規定之外,對于考試成績合格,又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未成年人,應與其他未成年人一視同仁,保障他們就學的權利。任何組織、家庭和個人不得歧視、侮辱、虐待和遺棄有殘疾的或有精神障礙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興辦殘疾未成年人的福利事業。
第二十六條。
對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由公安、民政部門收容,由民政部門負責遣送回家,交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
對無法查明身份、流浪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門收容安置。
第二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學校、家庭應關心有特殊天賦或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保護他們的智力成果或其他成果不受侵犯,并為他們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第二十八條。
女未成年人在入學、就業、勞動報酬等方面同男未成年人享有同等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工讀學校結業、解除勞動教養及刑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在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或拒絕他們就學就業。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學校、社會組織、家庭和成年公民都有做好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預防和矯治工作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
監護人發現被監護的未成年人有逃夜、擅自離家遠游等行為時,應加以管教。
治安管理人員和其他公民發現深夜在戶外游蕩、形跡可疑的未成年人,應查明身份,規勸、護送其返回住所,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十二條。
禁止未成年人制造、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及其他兇器。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出售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及其他兇器。
第三十三條。
家庭、學校發現未成年人擁有或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管制的刀具、兇器或其他可能致人嚴重傷害的器械和物品時,應進行勸阻或收繳,必要時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十四條。
禁止任何人誘騙、脅迫、教唆未成年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向他們提供犯罪條件。
第三十五條。
家庭、學校及有關單位對受違法犯罪分子引誘、脅迫而無力擺脫的未成年人應予保護;已經或可能對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應報告公安機關采取保護性措施。
第三十六條。
對違法或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下列方法矯治:
(二)有輕微違法行為,屢教不改,符合入工讀學校條件的,由工讀學校進行教育;。
(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教育和處罰;。
(四)有違法犯罪行為,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由勞動教養管理所負責勞動教養;。
(五)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少年犯管教所進行強制性教育改造。
第三十七條。
有條件的市、地應設立工讀學校。工讀學校的設立、管理等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受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應采取適合其特點的方式方法,進行詢問、審查和審理。
第三十九條。
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羈押、教養、服刑期間應當與成年人分押、分管。
第四十條。
少年犯管教所、勞教單位對正在接受勞動改造或勞動教養的未成年人,應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加強管理教育和思想改造工作,組織他們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進行文化技術培訓,為他們就學、就業創造條件。
家庭、學校及其他有關單位應配合勞改、勞教單位,共同做好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思想改造工作。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以及勞改、勞教等有關部門應尊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不得對其辱罵、體罰。
第四十二條。
新聞報道及其他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照片及其他紀事資料。
第四十三條。
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受到的行政處罰撤銷時,已撤銷的行政處罰資料,不載入個人檔案。
第四十四條。
省、市、縣(市、區)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受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
鄉(鎮)、城市街道辦事處,應根據需要設立未成年人保護組織。
第四十五條。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四)指導下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及基層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工作;。
(五)接受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申訴、控告和檢舉,交由有關部門查處;。
(六)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幫助;。
(八)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總結、交流、推廣工作經驗;。
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七條。
設立山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基金,用于獎勵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發展未成年人的保護事業。
保護基金的籌措、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鼓勵集體和個人捐資興辦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公益事業。
第六章獎勵處罰和處理程序。
第四十九條。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二)創作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優秀作品的;。
(四)援救處于危險境地的未成年人,表現突出的;。
(五)與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六)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成績突出的;。
(七)其他應予以表彰、獎勵的。
第五十條。
表彰、獎勵的種類:
(一)通報表揚;。
(二)給予獎金、獎品;。
(三)記功;。
(四)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一)虐待家庭未成年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四)脅迫、誘騙未成年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五)拒絕、阻礙解救被拐騙、被拐賣、被買賣未成年人工作,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
(七)向未成年人出售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的。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由當地民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處以三百元至三千元罰款,并宣布其非法婚姻無效。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非法所得,宣布買賣關系無效;情節嚴重的,對買賣雙方各處以非法所得一至二倍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
罰沒收入應按有關規定上繳財政部門。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十六條。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第五十七條。
對違反本條例,本條例沒有規定具體處罰的,由其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八條。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需要行政處理的案件,由案件發生地的行政主管部門按其職權范圍進行處理。幾個部門都有權處理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門處理或轉交有關部門。
因案件行政處理的管轄發生爭議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授權同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處理。
第五十九條。
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件,應在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天。
處理決定應及時通知檢舉人、控告人、被害人和被害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并報送同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人或被害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申請復議或提出訴訟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
復議或訴訟期間,處罰決定應當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民事、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序,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
第七章附則。
第六十二條。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本條例未作規定的,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六十三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六
1、完善工作機構。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青少年維權工作力度,團市委及時調整和充實了**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成員單位領導。召開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會議,開展了首屆全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建設進一步完善,基本實現了資金、人員、辦公場所“三落實”。
2、創新工作形式。借**市惠民幫扶中心青少年事務服務窗口建設之機,對原青少年事務服務熱線12355熱線進行了全面升級,在原服務內容基礎上,新增加了青年就業創業指導、留守學生關愛、青年志愿者注冊、流動團員登記等4項服務內容,規范事務處理流程,構建起了涵蓋全市青少年的綜合服務平臺。
3、開展調查研究。為不斷深化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市未保委、市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題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
二、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強青少年法治意識。
1、廣泛開展青少年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市未保委始終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注重青少年自身素質的提高,從源頭上遏制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通過組織開展“五月的花?!?、讀好書故事演講比賽、“我與祖國共奮進”、“光榮紅領巾,和諧少先隊”、“樹正確榮辱觀,做守法小公民”團隊主題學習活動和舉辦書信大賽、征文演講比賽、講座等系列活動,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導“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
2、廣泛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在6月維權月期間,團市委組織全市各級團組織、各級青少年維權崗單位在街頭巷尾、學校、廠礦、社區開展了以《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維護的法律法規為重點的集中宣傳活動。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在我委統一部署下,還通過廣泛開展贈送法律書籍、發放宣傳資料、舉辦法制講座等形式,集中開展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3、積極促進青少年法制家庭教育。大力開展家庭文化建設、家庭法制建設、家庭科學育兒等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家長和孩子的道德和法制素質。全年舉辦家庭教育專題講座101場,聆聽家長達63000人;制發家庭教育光碟120盤、書寫標語500余條,設家庭教育咨詢點50個;在公共場所播放家庭教育專題片56場,觀看群眾及家長達13萬人;召開家庭教育研究年會,培訓家庭教育骨干70名;評選示范家長學校13所;建立“三優”圖書室16個,建立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22個。
4、深入開展“青春自護”活動。通過開展“消防安全自護體驗教育演練活動”、“社區未成年人遠離毒品行動”、“青春紅絲帶”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活動,加強青少年的自護體驗,推進青少年的自護教育。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簡稱《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進一步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全面強化和創新公安機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和縣文明辦對公安機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相關要求,按照蘭考縣文明辦《20xx年蘭考縣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要點》精神,結合我縣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以全面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為工作主線,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各警種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積極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切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和治安環境。
為確保公安機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落到實處并取得實效,蘭考縣公安局決定成立由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世崇任組長,縣局治安大隊、刑警大隊、交警大隊、巡警大隊、消防大隊、網警大隊、法制室、宣傳科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縣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局治安大隊,負責組織協調日常相關工作。縣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張東江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分別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絡事宜。
(一)治安部門。
(二)巡警部門。
(三)刑偵部門。
(四)交警部門。
(五)網警部門。
(六)消防部門。
(七)法制部門。
(八)宣傳部門。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加強社會治安管理,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是公安機關肩負的重要政治和社會責任。全縣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抓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歷史使命感和政治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并比照縣局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同時要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作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與其他警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總結、同評比。
(二)密切協作,強化配合。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涉及公安機關警種部門多,各警種要注意及時互通情況和信息,加強密切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整體作戰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機關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整體效果。同時要加強與縣文明辦、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門和共青團、婦聯組織的協作配合和溝通聯系,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形成整體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機制、確保長效。各相關單位、警種在工作中要注重歸納、總結和提煉,并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監護預防、發現報告、聯動協調、分類幫扶、社會參與、動態管控等工作機制,同時要注重對亮點工作、典型人物的發掘、樹立和培育,以典帶面整體推動全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各單位每季度要向縣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情況。縣局各警種、部門每半年要將所屬警種、部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進行小結,并及時報縣局未保辦。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八
?根據江西省民政廳《關于開展未成年人保護試點工作的通知》(贛民字[20xx]130號)、《豐城市關于開展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豐辦發[20xx]2號)精神,為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體系,切實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維護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總體部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監測、預防、報告、轉介、處置”聯動反應機制,構建覆蓋城鄉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絡,推動建立“以家庭監護為基礎、社會監督為保障、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聯動、社工介入、群眾參與”的未成年社會保護工作體系,積極拓展未成年救助保護內容,最大限度減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討和其他受侵害現象,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全面確立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積極努力。
???(一)未成年人權益優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實現和維護好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首要任務,預防和減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事件的發生,為面臨生存困難、監護困境和成長障礙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務,幫助困境未成年人解決生活、監護、教育、發展等問題,促進其健康成長。
???(二)預防為主和標本兼治。堅持從源頭抓起,筑牢基礎防線,完善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網絡,加強對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監督指導和救助幫扶,引導監護人改善監護方式,提升監護能力,促進未成年人與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預處置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切實履行政府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職責,充分整合政策資源、部門資源、層級資源和社會資源,建立權責清晰、銜接有序、緊密結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形成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和創新方法。學習借鑒其他鄉鎮試點工作經驗,結合實際,明確工作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堅持多措并舉,注重工作實效,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斷創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切實解決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重點和難點問題。
1、積極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內容,幫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決生活、監護、教育、和發展等問題,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養和法制觀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實現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創造有利條件和環境。
2、探索流浪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討和其他受侵害現象,做好未成年人返校復學和教育轉化工作,加強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促進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3、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與有關部門,基礎組織和社會組織的溝通協調,形成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格局,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
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聯動、社工介入、群眾參與”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體系,在實施流浪乞討未成年人保護的基礎上,向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等已陷入或將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護和源頭保護。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一)救助保護。
1、建立流浪未成年人發現和報告機制。一是各村委會要組織干部、志愿者開展日常巡邏,一旦發現及時上報。二是各村委會要發展轄區群眾成為“眼線”,組織和動員群眾提供線索,勸告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機關、鎮救助服務點求助,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四是鎮未成年人救助服務點積極開展街面救助,引導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機構接受救助服務。
2、建立未成年人村居委會救助保護機制。一是逐步構建覆蓋全鎮的村居委會救助服務點。成立以村書記、村委會干部、村小組長等組成的村居委會救助服務點。二是以村居委會為單位,對轄區內的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單親家庭、家庭暴力、行為偏差、殘障兒童等8類未成年人建立專項檔案。三是村居委會要利用自身與群眾聯系緊密的天然優勢,發動群眾主動關心和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建立起村居委會救助保護網絡。
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保護定期回訪制度。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要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要報告公安機關予以訓誡,責令其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報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定期回訪護送返鄉的流浪未成年人,對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進行幫扶,從源頭上預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會。對確定無法尋找到其親屬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戶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無戶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對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嬰幼兒,由民政部門負責將其安置到市社會福利中心撫育。
4、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對符合低保保障條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時納入低保保障范圍,對因突發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陷入臨時困難、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條件的家庭,給予臨時生活救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確?;旧?。
???(二)教育保護。
1、建立孤兒就學制度。在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和社會散居的適齡孤兒,可送到市陽光學校上學,或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學,保障其九年義務教育。
2、建立殘疾兒童就學制度。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保障體系。對困境殘疾兒童入托給予補貼。
3、建立適齡未成年人輟學、失學、逃學工作臺賬及信息通報制度。
4、建立陽光學校教育矯治制度。專門對有不良行為、屢教不改、不適宜在普通學校就讀的青少年進行教育矯治,對他們的食宿等費用由鎮政府財政負擔。
5、建立留守兒童幫扶制度。
???(三)司法保護。
1、加大針對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學、就學等政策。
3、完善未成年人“陽光之家工作室”延伸保護制度。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實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依法對涉罪未成年人少逮、慎訴、少監禁,細化附條件不起訴,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和使用,保護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幫助輕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會。
4、建立社區矯正幫扶制度。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托村委會矯正工作,幫助解決其生活、心里及維權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促進及其早順利回歸社會。
(四)就業保護。
1、實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員免費就業培訓制度。對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人員,進行免費得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就業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業扶持制度。大力開發村委會服務、養老服務等公益性就業崗位,妥善安排困境未成年人有就業意愿、有就業能力人員充分就業。
(五)醫療保護。
1、落實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員疾病定點治療制度。設立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員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傳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點醫院,對流浪乞討未成年病人醫療救治,實行首診負責制和先救治后結算。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收或延誤救治流浪乞討未成年危重病人,并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單位或公民在發現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時,有責任和義務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將就近送至定點醫院進行救治。
2、建立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醫療救助制度。及時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辦理相關醫療保險,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及時予以醫療救助,確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員病有所醫。
(六)精神保護。
1、對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咨詢服務。加大對包括留守兒童、低保家庭子女、殘障兒童在內的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和關注,提供專業社工心理咨詢服務,幫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在醫療機構開設心理門診,在鄉村衛生院設立心理咨詢室,在中小學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定期開展心理解壓疏導工作,保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黨群組織和專業社工定期訪問制度。各黨群組織、村、廣大志愿者和義工組織要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開展入戶走訪和支援服務,有針對性德對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實行心理撫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社會化、經?;?、專業化。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4月)。
1、按照《省民政廳關于開展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的通知》(贛民字[20xx]130號)、《豐城市關于開展未成年人保護社會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豐辦發[20xx]2號)文件精神,各村居委會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召開全鎮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試點工作動員會,部署未成年人社會救助試點工作,提出具體目標和任務。召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聯系會議制度,協調分工、落實責任。
3、各村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領導小組抽調相關人員進行摸底排查,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底數和生存現狀,分流浪乞討、失學輟學、留守流動、監護缺失、單親家庭、家庭暴力等情況,做出困境評估意見。
(二)整體推進階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
1、建立保護網絡,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建立家庭監護和監護機制,建立未成年人發現、報告和響應機制。
2、建立保護平臺,設立熱線電話。
3、健全干預服務方式。提供家庭服務,在全鎮建議一批“青童家園”村委會未成年人服務中心,引進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拓展臨時照料。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查找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完善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長效機制。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是在社會建設和管理的一項基礎性、綜合性工作,具有很強的系統性、政策性、實踐性和廣泛性等特點。為大力推動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成立隍城鎮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并落實隍城鎮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偟囊笫墙ⅰ敖M織部門牽頭抓總、民政部門具體負責、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領導管理體制。
(二)建立健全網絡體系。
(三)廣泛宣傳動員。
宣傳部門要加強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的宣傳報道,發揮輿論先導作用,系統宣傳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全社會對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的知曉度和認同度。教育部門要面向社會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父母和中小學教師,就未成年人保護問題,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四)促進社會參與。
(五)加強家庭監護監督。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保護工作重點在預防,要充分發揮家庭的正功能作用。進行家庭監護能力的評估,對困境家庭要加強對未成年人家長或監護人進行指導、服務和監督,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正確履行監護責任,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在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機構的基礎上,積極督導各村基層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機構,建立隨訪制度,對問題家庭進行監護干預,提升家庭撫養和教育能力。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九
一、小組資料小組名稱:導師咨詢人組員:
二、理念。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人才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社會對大學畢業生綜合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大學生的公關能力在社會就業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調查結果表明:大學生在畢業擇業過程中,普遍感到公關能力欠缺。如:面試技巧、表達能力、求職書撰寫、個人形象包裝等等。由于大學生公關能力的不足,因而失去了一次次珍貴的求職機會。因此,高等院校應加強對大學生公關能力的培養和訓練,使其盡快適應市場經濟選人用人的需要。大學生也要自覺地加強公關能力的培訓和修煉,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這次我們小組活動的服務對象是即將踏入社會的大三學生,都希望對職場上的公關能力有深入的了解和認識以便使自己的氣質更高雅、形象更出眾,使自己能夠充滿自信地出現在同學老師、上級下屬和客戶的面前;使自己得體而又自如地參加會議、出席社交活動。
這個小組主要將公關能力分成兩個部分進行,第一部分是提升自己形象,注重禮儀的培養,第二部分是對在現實職場中遇到的各種情形所需能力的提高和培養,如社交能力、危機公關處理能力等。
小組會首先引導組員認識什么是公關能力,公關能力包括哪些內容,主要是哪些能力,會引發組員的思考,然后發表自己的意見。組員會運用一些引導技巧讓組員與組員之間形成互動。
另外,使用小組方法可以幫助一些在做活動過程中如測試等遇到挫折時心情。
低落的成員,對其予以鼓勵和支持。
這個小組的對象是即將踏入職場的大三學生,根據馬斯洛的需要理論,當一個人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得到滿足,那么他就會有更高層次的歸屬和自我實現的需求;社會學習理論,班杜拉的觀察學習,認為個體常在社會中通過觀察別人的行為學習,學習到自己尚未表現的任何行為是學到怎么做,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錯誤,參加小組活動可以給小組成員更多的學習機會;鏡中自我理論,通過別人對我們的評價和反映,從而建立我們自己的形象和自我評價;還有人本理論,群體動力學理論和社會沖突理論。
大三學生即將踏入職場,每個人都有自我實現的需求,發展性模式關注人的社會功能的提高。所以在小組內,我們會運用較多的發展學生能力的技巧,例如運用情景劇、模擬場景等刺激組員的行為,通過角色扮演的方法,加深對公關禮儀和公關能力的理解和提高。三、小組性質及活動介紹1、性質:公關能力培養小組2、節數:
1、資格:即將踏入職場的大學生。
2、特點:希望提高自己將來在職場中的公關能力五、具體目標及評估指標。
目標:提高組員將來在職場中公關能力。
目的:1、形成小組的凝聚力,和成員的歸屬感;。
2、使組員學會傾聽他人,在傾聽他人的觀點基礎上再發表自己的觀點;。
此次活動的所有組員都在淮陰工學院人文學院內招募,主要是自愿原則,自己報名。
七、小組的'活動階段。
第一節活動內容。
八、小組日程表。
1、準備階段:12月4日—3月19日。
九、預計的困難及解決方案。
(一)預計的困難。
1、成員招募不夠或招募人數太多;。
2、組員的積極性不高,人員流失;。
3、組員情緒太高,無法控制;。
4、組員情緒過低,氣氛沉悶;。
5、在小組進行時,組員之間可能出現矛盾;。
6、還有可能出現次團體。
(二)解決方案。
首先,對于人數問題,太多我們可以篩選,太少我們會繼續招募或用我們系同學;其次,對于組員情緒問題,就要靠領導者來調控,如果情緒太低,就弄一些活動來活躍一下氣氛;第三,組員之間出現矛盾,很大可能說明這個小組已經到了中期了,出現矛盾很正常,對于矛盾的解決,領導者可以利用活動讓矛盾淡化,例如:準備一個比賽,分成兩組,讓有矛盾的2個組員分到一組,讓他們再同其他人的較量中形成一個團體來對抗另一個與他們敵對的團體,這樣他們的矛盾就慢慢淡化了,因為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最后,次團體問題,就需要領導者主動去打破這個次團體,將他們分開或再加入其他成員。
十、評估方法。
1、領導者反思,領導者每次開展完活動后都要寫日志,一方面為了督導,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領導者自己反思,了解每個組員每次的變化及他們的需求。
2、通過問卷法對組員進行評估(問卷見附錄2),調查的結果可以用spss進行處理分析。
3、運用觀察法評估,領導者或助手通過觀察組員6次活動的前后對比,看是否有很大的變化或是語言表達方面的提高。
4、實戰評估,我們設定一個環境,讓他們來進行一次演講或是一次辯論,看他們在語言表達方面是否有提高。
十一、財政預算。
1、活動用品費:a4紙25元,畫筆5元。
2、印刷費:調查問卷印刷費5元,版報10元。
3、其他場地向學校申請。
活動經費預算總計:45元。
參考文獻:
(1)楊凱,《論語言表達能力在大學生就業中的重要性》.8。
(2)王紅梅,《論大學生語言學習與語言素質培養》.8。
附錄:
附錄1。
附錄2。
(一)中期調查問卷。
(二)結果評估調查問卷。
(二)評估指標:1、理解他人意思,口齒清晰、流暢;。
2、內容有條理、富邏輯性;。
3、他人能理解并具有一定說服力;。
4、用詞準確、恰當、有分寸;。
5、說話帶有一定的身體語言。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十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13號)和《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粵民發〔20xx〕141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關心關愛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工作,促進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宗旨,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網絡,預防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因感情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學習缺教等問題而輕生,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兒童等特殊群體未成年人。
???(一)成立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機構。成立以縣民政局局長任組長,縣民政局、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等單位為成員的陽山縣“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完善鄉鎮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機構,鎮村兒童專干覆蓋率達100%,全縣共有鄉(鎮)兒童督導員13名,共有村(居)委會兒童主任167名。
???(二)完善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平臺。根據《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轉發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兒童福利信息動態管理精準化提升年”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縣鎮村三級須及時完善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廣東省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管理系統以及三留守系統的信息錄入,實行每月更新系統數據,動態管理。
????1、會同縣委政法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陽山縣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陽民發〔20xx〕2號),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活動,全面掌握農村留守兒童數量規模、分布區域、結構情況及時了解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狀況等基本信息,為提高關愛服務力量調配和資源整合提供基礎數據支持,為農村重點幫扶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環境。
????2、會同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衛健局、縣醫療保障局、縣婦聯、縣殘聯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陽山縣困境兒童“合力監護、相伴成長”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陽民發〔20xx〕1號),確保區域內監護困境兒童得到有效救助保護,嚴厲打擊監護侵害行為,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四)提高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根據粵民規【20xx】10號文件精神,20xx年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按照當地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執行,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補貼為1110元,集中供養每人每月1820元,實行社會化發放。
???(五)切實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教育權益。開展“福彩圓夢孤兒助學”活動。全面落實好針對孤兒的助學優惠政策,對認定為孤兒身份、年滿18周歲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專科、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中專、大專、本科學生和碩士研究生予以幫助。對符合條件的孤兒實行自愿申請原則,每人每年最高可獲助學金1萬元,切實保障他們的受教育權益。
???(六)開展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女童救助幫扶工作。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女童救助幫扶和關愛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民發〔20xx〕3號)文件精神,加強救助幫扶和關愛服務工作,了解智力殘疾女童和精神殘疾女童的監護人事實監護和落實社會救助情況,切實維護困境女童的合法權益,各鄉鎮應對轄區內的智力和精神殘疾女童分類進行救助,按政策落實相關救助保障措施,落實一對一幫扶,為加強救助幫扶和關愛服務工作奠定基礎。
???(七)開展民政領域困境兒童專項整治行動。根據《清遠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xx年全市民政領域困境兒童監護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依法落實民政部門承擔的兒童監護職責,提高我市兒童保障工作質量,切實保障兒童權益,有效防范兒童福利領域風險、解決重點難點問題,20xx年在全市民政領域開展困境兒童監護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保障困境兒童生存權和受保護權等合法權益,形成預防、發現、報告、處置和關愛幫扶工作機制,建立維護和保障兒童權益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化解兒童福利領域重大風險,確保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
???(八)嚴格落實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建立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粵民發〔20xx〕43號)的精神和要求,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各鄉鎮應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兒童福利領域重大事項積極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及時上報縣民政局,嚴格防范兒童福利領域風險,切實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關愛特殊群體未成年人活動的重要現實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把關心關愛工作落實到各項活動中去。
???(二)積極行動,多方幫扶。要切實行動起來,整合力量,多管齊下,多方投入,形成合力,優化環境,推動關愛幫扶特殊群體未成年人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三)強化措施,務求實效。要采取多種措施,確保關愛特殊群體未成年人活動持續有效開展,使他們切實收益,促進未成年人快樂生活、健康成長。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十一
為認真做好我鎮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形成全社會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堅持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先原則,加強理論、政策、制度和實踐創新,強化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豐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內容,積極探索建立“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保護和關愛體系,幫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監護、教育和發展等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討和其他受侵害現象,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一)堅持未成年人權益優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實現和維護好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作為首要任務,預防和減少俊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事件的發生,為面臨生存困難,監護困境和成長障礙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務,幫助困境未成年人解決生活、監護、教育、發展等問題,促進其健康成長。
(二)源頭預防,綜合治理。堅持從源頭抓起,構建基層防線,建立完善覆益城鄉的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網絡,加強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幫扶和指導監餐,增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輔導,實現預防保護與解決現實問題相結合,嚴厲打擊涉及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凈化社會環境。
(三)政府主導,形成合力。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落實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發揮政府在政策制定、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各方面的主導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協同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形成保護和關愛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堅持多措并舉,通過對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進行生活幫扶、醫療救助、教育資助、就業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醫、學有所教,從源頭上消除困擾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的重點、難點問題。
將救助保護對象從傳統的流浪乞討未成年人向面臨生存困難、監護困境、成長障礙的未成年人延伸。包括正在流浪乞討,或有流浪乞討經歷,或被拐賣、拐騙、脅迫、誘騙、利用乞討以及從事違法行為的未成年人;因監護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殘等原因造成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關愛的留守流動未成年人:因家庭貧困難以順利成長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的未成年人。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發現和報告機制。
1.對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實行全覆蓋、網格化管理,在村設網格員,在鎮設網格長。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檔案,重點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學校、社區的基本情況,早發現、早預防。對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臨重大困難,寄要提供保護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時報告鎮、公安部門,協調民政部門進行救助保護。
2積極發動群眾,發現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事件的,主動向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報告信息。強化村委會工作者、教師、醫生等特殊職業人員及親友的發現報告義務。教育部門對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檢法司等機關對服刑人員子女和在執行公務中發現的困境未成年人,各類醫療機構對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被遺棄未成年人,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民政部門。
3以民政部門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為工作平臺,設立并公布熱線電話,受理單位、組織、人員關于監護失當或監護缺失案件的舉報電話,與公安機關、司法、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建立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未成年人監護失當案件,共享監護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二)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護快速響應機制。
建立鎮、村、組三級響應機制。如遇特殊情況發生,按照屬地管理、分類施救原則,快速響應,及時提供教育。醫療、司法、報警查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務等保護。
(三)建立動態分類評估機制。
1科學劃分困境未成年人風險等級。根據困境未成年人受困(傷害)程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風險等級評估標準。
2.開展動態篩查分類評估。依據未成年人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對排查、報告的未成年人信息數據進行篩選分類,對高風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進行走訪和調查評估。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臺賬。根據排查、篩查和評估情況,按未成年人困境類型和評估風險等級建立臺賬,建立社區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檔案,與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團、婦聯等多部門聯合建立轄區困境未成年人基礎信息數據共享平臺,為制定相應的救助保護工作千預措施提供依據。
(四)建立家庭監護千預和服務機制。
建立鎮、村問題家庭預防千預服務檔案,網格員公安民警等人員定期走訪問題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約談監護人,對問題家庭進行監護指導和干預。對監護情況進行監督和調查評估,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責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視情況予以勸誡、制止:對不聽勸誠制止的,報告公安機關進行訓誠、責今其改正;情節嚴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監護人的相應責任,提升家庭監護能力,預防流浪乞討、監護缺失、失學輟學。家庭暴力、遺棄等問題發生。
(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幫扶機制。
根據困境未成年人的風險等級,實行分類幫扶。幫助流浪未成年人回歸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況,分別對其實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或臨時生活救助。通過項目,資金扶持職業技能培訓、安置就業等扶持措施,幫助16周歲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擺脫困境,幫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園。建立未成年人輟學、失學信息檔案和通報制度,由學校、家庭或監護人共同做好勸學和不良習氣的矯治工作對低保及因大病、突發事件致貧家庭的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申請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時予以優先考慮。對高中階段的困境未成年人,申請普通高中國家救助金時予以優先考慮。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困境未成年人,由政府統籌安排保障他們接受義務教育。
(六)建立安置機制。
對家庭監護缺失、孤兒、暫時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家庭泰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戶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安置,無戶籍的由流入地政府通過敬老院代養福利院代養、家庭客養、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建立部門聯動協作機制。
建立監測、預防、報告、轉介、處置、幫扶保護體系。學校、醫院、民政辦、司法所負責監測、預防及報告工作;鎮政府、公安派出所、教育、民政、衛生院、司法等部門負責轉介服務和干預處置;公安、民政、衛生、教育、司法、團委、婦聯、殘聯及時做好幫扶保護工作。
(八)建立培訓、宣傳服務機制。
分別對村委會及不同的參與主體,進行兒童權利知識、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生活技能、疾病預防、防拐報警知識、自我保護等培訓。設置官傳專欄增加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宣傳,充分營造愛護,尊重未成年人的社會氛圍。
(九)建立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
不斷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護體制,逐步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力量參與的面向所有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的有效運行機制。對在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轄區內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問題多,工作推諉扯皮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責任。
鎮政府:依托“110”設立困境未成年人發現、求助報警服務電活,建立監測監護網絡,即鄰里愛心監護、網格員即時監護,鎮網格長月回訪監護,做好社區預防和幫扶工作:建立貧困家庭關懷幫扶制度,抓好源頭管理:負責聯系相關單位開展各種培訓進社區工作:負責做好宣傳工作。
村委會: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檔案、問題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檔案、未成年人個案服務檔案、貧困家庭監護監督服務檔案、貧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幫扶檔案等,做好源頭預防工作。
民政辦:負責牽頭,協調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及匯總統計全鎮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組織召集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協調會議:負責考核與評估總結工作;負責建立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制度,做好相關幫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
派出所:負責接處報警電話、網上身份比對、查詢援助、家暴處置:負責協助將離家出走,流浪氣討的未成年人護送至救助保護機構:負責同村或鎮一起將被遺棄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兒童福利機構安置;負責為無戶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規定辦理戶口登記;負責協助防拐知識、自我保護宣傳和打擊拐騙、拐賣行為;負責解救被拐騙、拐賣的未成年人工作,負責嚴厲打擊殘害和組織、操縱。教唆未成年人夕討等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核實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實身份。
中小學:負責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義務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長狀況,加強教育管理和指導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權利,防止輟學、退學、失學現象發生:對學習有障礙的未成年人不適合在普通學校就讀的安排到特殊學校就讀,支持普通學校接收具有相應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消除制度障礙,加強統等協調,為適齡流浪兒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
衛生院:負責對未成年人進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預防急救知識培訓;對受到家庭暴力致傷的未成年人進行醫療救治和保護服務并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建立社區患有精神障礙、重病未成年人家庭醫療救治及巡診制度:開展為未成年人送醫下鄉服務活動。
就保中心:負責年滿16周歲的困境未成年人職業技能培訓,并在項目和資金上給予就業幫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未成年機構工作人員和工資的傾斜政策。
財政所:將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資命納入財政預算,對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護給予資金援助。
司法所:負責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檔、幫扶工作;積極協調民政、教育、勞動保障部門幫助落實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復學、職業技能培訓等工作;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法律援助進社區活動;對有不良行為并上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未成年人講行社區矯正工作;做好對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婦聯:指導村建設“兒童之家”,對留守流動未成年人進行幫扶;開展家庭教育服務進社區工作,指導各村依法開展貧困及問題家庭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強化留守流動未成年人關愛服務陣地建設,幫助留守流動未成年人及家庭解決實際困難。
團委:開展青少年保護服務進社區工作,指導村委會建設青少年之家,著力解決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外出務工人員子女、監護缺失、失學、輟學、失管閑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動態管理聯動機制:建立社區志愿者服務站,帶動引領志愿者和義工組織定期走訪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幫助社區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殘聯:開展殘疾人家庭服務進社區話動:對貧困未成年殘疾人家庭進行扶持,改將其生活務件:維護未成年殘疾人合法權益,開展未成年殘疾人教育和家庭殘疾成員就業安置等工作。
(一)調查準備階段(2021年1月-2021年4月)。對轄區內居民進行全面摸底篩查,獲得未成年人及困難家庭的詳細情況和實際訴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專項檔案,為后續工作開展提供基礎資料。
(二)運行階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各村要明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專門負責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對所轄區域內的未成年人進行保護。
(三)總結提高階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偨Y工作經驗,整體提升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體系。
(一)明確責任主體,將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的各項任務按照部門職能分工進行分解落實,由各部門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并抓好組織落實。各村要按照網格化、屬地化管理的原則,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充分發揮村的主體作用,組織指導做好入戶走訪、排查摸底、監護干預、幫扶轉介、心理疏導,檔案管理,跟蹤回訪等工作,履行法律賦予的監護責任。要明確鎮、村干部具體負責困境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建立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聯絡機制,及時掌握上級要求,反饋基層信息。
(二)強化保護責任。進一步明確家庭在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依法履行第一保護人職責和義務。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引導家庭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學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對待未成年人,確保話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試點工作站,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各類保護對象進行入戶走訪、摸底排查。評估介入,使之成為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的第一道防線。根據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社區可以提供未成年人臨時監護、監學服務、心理疏導、政策咨詢、幫扶轉介等針對性服務。
(三)鼓勵社會參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社工志愿服務等方式為社會組織搭建參與平臺,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制度體系建設,鼓勵企事業單位、公益慈善組織、熱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服務。
(四)廣泛宣傳動員。大力弘揚中華民族誠信友善、恤孤茲幼的傳統美德,引導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提高道德素質,凝聚社會共識。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積極宣傳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愛未成年人、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和關愛工作的良好氛圍。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十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關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護工作的通知》(國未保辦發(2022)8號)部署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春瑕幼兒園積極開展2022年未成年人安全保護工作。
1、家庭監護安全教育。利用公眾號、微信群等多種陣地,廣泛宣傳《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引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及時排除安全隱惠,為幼兒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2、災害事故風險防范。針對暑期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易發多發的情況,對園所建筑物圍墻進行排查,假期前加強對幼兒的應對洪水、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救自護能力。常態化系統化開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
3、強化精神素養培養。準確把握幼兒的特點和習慣,開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革命文化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活動,增強幼兒的文化自信,引導幼兒知史愛黨、知史愛國。
4、其他領域安全防范。集中開展防拐騙、防欺凌、禁毒教育和隱患排查工作,切實保障幼兒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引導教職員工發現幼兒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時,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校車安全、食品安全、門衛值守、校舍設施、衛生防疫、自然災害防范、周邊有無?;穫}儲集散場所站點等,確保不漏死角,特別是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樓梯等“生命通道”暢通情況,發現隱惠及時整改,堅決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幼兒園科學精準防控能力,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從緊從嚴、從早從快、從細從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堅固屏障;完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發生突發疫情能夠第一時問處置、第一時問報告。
幼兒園將持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做好未成年人安全保護工作,保障廣大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助力天津市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建設。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十三
根據國家民政部《關于開展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的通知》、江蘇省《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方案》和__市《關于進一步推進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工作意見》相關要求,結合我區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實際開展情況,為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形成全社會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堅持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先,強化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積極拓寬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護內容,探索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現象,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建立和完善“組織領導機制、動態排查預警機制、分析報告機制、分類保護機制、社會參與機制、工作保障機制、評估督導機制”七大工作機制,形成長效機制,嚴格分工責任制,準確掌握全區未成年人基本概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多措并舉,注重實效,創新工作載體,解決困擾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的難點問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有效保障。
各職能部門、各區鎮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深刻認識做好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自覺性和緊迫性。區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匯總分析各類情況及數據,指導工作開展,督促監護干預保護。
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意識。加強輿論引導,弘揚中華民族恤孤慈幼的傳統美德,鼓勵社會力量通過開展慈善捐助、實施公益項目、提供志愿服務等多種方式,積極參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營造關心關愛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
各區鎮明確屬地管理責任,根據區域特點,劃分重點區域,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實行首問責任制,及時受理處理困境未成年人各類求助電話及各種信息,積極主動提供救助保護。完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教育矯治、回歸安置和源頭預防等相關規定,規范救助保護工作行為,強化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面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十四
為認真貫徹省、州、縣委及政府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自覺扛起新時代未成年人司法行政保護責任,進一步推進全縣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根據《羅甸縣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社區矯正等方面的工作職能,積極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有關工作,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按照《羅甸縣未成年人保護專項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未成年人熱點、難點和痛點問題,結合司法行政職能職責,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法律服務和社區矯正工作,切實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做細做實,最大限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一)強化學習培訓。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列為學習培訓內容。通過開展黨史學習教育、黨組會、理論中心學習會、干部職工會等方式專題學習習近平關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全省531會議精神、《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并將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與司法行政工作緊密結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干部關心、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作風,為全縣未成年人成長提供健康良好的法治保障。(責任股室:政工科、辦公室)。
(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宣傳,強化未成年人法治觀念。
1.開展形式多樣的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青少年是“八五”普法重點對象,將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規劃,充分利用懸掛宣傳橫幅、led顯示屏、法治宣傳欄等方式,結合“五四”青年節、“六一”兒童節、“國家憲法日”等重要節日,深入村、社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學校等開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和《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通過持續宣傳,提升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法治宣傳的重視程度,為在全社會營造未成年人保護的深厚氛圍。(責任股室:普法股、各基層司法所)。
2.開展“法治體檢”暨法治宣傳宣講進校園活動。不定期組織司法干警、志愿者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兼職法治副校長等到校開展“法治體檢”暨法治宣傳宣講活動,進一步了解學校教育及安全狀況,切實為學校解決一些比較敏感的法律問題和風險隱患;以典型生動的案例向未成年人宣講《憲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防性侵、防欺凌、早婚早育等法律法規知識內容,為在校學生解答發生在身邊的法律問題,增強未成年人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責任股室:普法股、公法股、各基層司法所)。
(三)積極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1.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居、社區、安置點)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12348貴州法網、12348法律援助熱線、黔南智慧司法服務等平臺,搭建“實體+網絡”、“線上+線下”的未成年人維權法律服務平臺,為來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接待、咨詢、調解、引導和幫助申請法律援助,拓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各基層司法所要對來訪涉未成年人案件建立臺賬,并耐心解答法律咨詢,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要及時協助向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同時,在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法律咨詢等服務時,及時、常態開展法治宣傳,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法治理念和人生觀、價值觀,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增強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觀念。(責任股室:公法股、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層司法所)。
2.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落實應援盡援政策。積極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供辯護??h法律援助中心要開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符合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要立即建檔開展法律援助,做到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并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臺賬,對受援的未成年法律援助對象做好回訪工作。最大限度地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責任股室:公法股、縣法律援助中心)。
(四)強化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監管和教育幫扶工作。
1.嚴格落實分類管理,特殊保護。在日常監管中,堅持區別對待、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和特殊保護的原則,對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和其他社區矯正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對其采取個別教育、單獨談話等矯正措施,入矯宣告、解除宣告等環節均不公開進行,同時矯正期滿后對其矯正檔案予以封存,保護其隱私。(責任股室:社區矯正管理股、各基層司法所)。
2.落實以教育為主,注重疏導。針對未成年人年齡、心理等特殊情況,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發展的監督管理措施,以教育感化為主,開展一對一談話,重點關注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的心理動態,消除其心理障礙,提高其明辨是非和保護自我的能力,更好的融入正常的社會生活。同時要加強與其監護人(協助監管人)進行溝通,積極引導、督促監護人及其親屬履行法定監護職責。(責任股室:社區矯正管理股、各基層司法所)。
3.加強日常監管,落實責任。首先根據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被判處的刑罰種類、犯罪情況、悔罪表現、個體特征和家庭生活環境,因人而異地制定個性化的社區矯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檔。其次在設立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的矯正小組時,需要有熟悉青少年成長特點的相關人員參加,有利于幫助未成年人改過自新,更好的做好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的幫扶工作。再次通過在矯通人臉簽到、釘釘考勤打卡、微信定位等技術手段,有效進行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管,同時通過電話匯報、當面匯報及實地查訪,及時掌握未成年矯正對象的生活、思想動態等情況,確保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不脫管、漏管。(責任股室:社區矯正管理股、各基層司法所)。
(五)設立未成年人預警監測哨點。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設立預警監測點哨點,各基層司法所、各科(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或知悉的涉及未成年人保護有關敏感信息要及時建立臺賬并第一時間報告,公法股匯總有關信息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責任股室:各基層司法所、各科(股室)、縣法律援助中心)。
為推進我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各基層司法所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律師公證股),敖應斌同志牽頭負責抓好工作指導,王金米同志統籌負責未成年人保護日常工作,負責資料搜集、整理及報送。
1.強化部署落實。各基層司法所、各科(股)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信息反饋。各基層司法所、各科(股)室每月25日前將《羅甸縣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護收集線索臺賬》報送至公法股;對開展的送法進校園、法治宣傳、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管理、法律援助、矛盾糾紛調處等各項工作圖片、宣講稿及信息簡報等資料及時報公法股。
學遵義會議的實用心得體會范文(15篇)篇十五
在全黨、全社會高度重視和關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新形勢下,我校緊緊圍繞“創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辦學目標,堅持以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動員全社會共同關心參與,努力構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新格局。
學校組織師生認真開展學習《清河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通知》,做到黨員帶頭學,教師積極學、學生有效學。學校黨總支每月都集中黨員認真學習《清河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通知》,并要求每個黨員撰寫學習心得;學校制定了教師培訓計劃,采用多種形式,開展以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學校校長室、工會、團委、政教處、教研組、班主任有效組織和引導師生開展學習和討論活動,學校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校園網絡、黑板報、校報等媒體廣泛開展專題研究、開辟專欄或專題節目等形式,使關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精神深入人心。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政教處、團委。
學校建立了(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班級)管理,理順“三線”(黨團線、政教線、教學線)體系和“三位”(學校、家庭、社會)聯系制度。
(1)充分發揮學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學校黨支部、黨員緊緊圍繞學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充分發揮支部的職能作用;團委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納入學校素質教育的總體布局,積極配合總支,每學期擇優發展團員,教務處、年級組和科任教師積極開發校本課程,使教材內容貼近學生思想實際、貼近學生生活實際、貼近學生群體。定期組織教師召開研討會,深入挖掘各科教材中蘊含著的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中華傳統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等德育因素,將思想教育與課堂教學有機地結合起來、學習知識與學會做人有機地融合在一起,政教處、團委、學生會和班主任加強對學生的常規管理,將思想教育與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有機地結合起來;政教處積極以家長會為平臺,加強與學生家長教育和學校教育的溝通,加強家長的培訓,提高家長科學的教育方法。
學校與當地派出所、司法局、交警隊等單位建立了互動聯系,聘請律師事務所所長作為我校的校外輔導員,與當地公安機關積極聯系、加強對校園周邊環境的治理和掃黃打非、網吧的治理等,優化了教育的環境。
(2)立足實際,有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活動。
深入開展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學校按照中宣部、教育部《關于中小學開展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實施綱要》的要求,以愛國主義教育為核心、以中華傳統美德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為重點,積極開展了“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主題教育月活動,七年級新生開展學軍實踐活動,每期組織全校學生觀看愛國主義教育影片并組織觀后感評比活動,每年10月,組織學生開展了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主題的系列活動:演講、征文、班會、板報等,堅持每周升旗儀式,利用傳統節日如國慶節、建黨節等組織師生開展演講、文藝晚會等多種形式的文體活動和紀念活動,以班為單位組織學生開展德育班團活動等,通過活動引導未成年人弘揚和培育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使他們從小樹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具有民族認同、民族志氣、民族氣節。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學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誠信教育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制訂學校的誠信教育計劃,積極探索實行學生誠信活動記錄的辦法,利用主題班會在學生中積極開展“讓舞弊遠離校園”、“誠信承諾宣誓”等誠信教育活動,努力實現“以誠信立校、以誠信立教、以誠信育人”的目標。
大力開展習慣養成教育。學校結合實際,認真宣傳、貫徹教育部修訂發布的《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并加強儀容儀表、禮貌用語、衛生習慣、遵紀守法等各項訓練,積極開展新時期中學生形象建設活動。抓入學,抓平時;學校抓,年級抓,班級抓,大家齊抓共管;抓教室,抓走廊,抓校園,全方位引導學生自律,加強正面積極教育。
開展法制紀律教育。學校與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強合作,通過廣播會、圖片展覽等形式,在學生中廣泛開展普法教育,積極創建平安校園和文明校園。
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和《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見》,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同時,結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成立心里咨詢室,開設心理健康教育班級輔導活動課,以及個人心理咨詢,同時加大對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心理輔導操作知識的培訓,對全校學生進行心理健康狀況的調查,開展多種形式的.專題講座,創設良好的心理教育氛圍,使學校的心理教育生機勃勃,給學校德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心理環境。
開展網上思想道德教育。學校加強了對校園網站的管理,規范上網內容,廣泛宣傳《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引導學生遵守網絡道德,講究網絡文明,科學地利用網絡。學校向學生開放校內網絡設施,并在網上大量提供和不斷更新健康向上的內容,為學生利用網絡接受教育、收集信息、自主學習創設良好的條件。
搞好特殊群體學生教育。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積極探索問題學生的教育工作,加大做好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矯治工作力度,做好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工作。同時學校成立了教育基金組織,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
大力加強學生課余活動主陣地建設。認真落實《意見》中關于開展道德實踐活動的要求,組織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的課余活動,積極引導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社會實踐和社區公益活動,參加生產勞動實踐。精心安排和設計活動內容,突出思想內涵,強化道德要求,使學生每參加一次社會實踐活動,都能有所體驗、有所感悟、有所收獲。同時要大力加強班團隊的工作,重視班集體建設,讓學生在班集體的發展中培養集體主義精神。
重視校園文化建設。學校樹立“時時育人、處處育人、事事育人”全員育人的觀念,積極創建主題突出、高品位的校園文化、班級文化,引導學生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課外文體活動、學校社團活動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勞動。組織開展校園文化藝術節,積極參加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學校因地制宜地開展各種主題校園文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