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體現了合作、和諧的勞動關系。我們為大家搜集了一些常用的勞動合同樣本,希望能夠為你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根據本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但是,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8000元沒有依據。被答辯人自xxxx年5月起在答辯人處工作,并簽定了勞動合同。xxxx年5月份起,答辯人為被答辯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xxxx年3月25日被答辯人發生工傷事故,答辨人積極為其支付了全部治療費用,治療期間停工留薪,工資照常發放?,F被答辯人自愿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答辯人無需對被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
二、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2000元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67235元,于法無據。被答辯人出生于1965年1月2日,xxxx年1月2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渡綎|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北淮疝q人即日起與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根據上述規定,答辯人不應為被答辯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
另外,因答辯人已為被答辯人繳納了工傷保險,被答辯人所應享受的工傷待遇,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綜上,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被答辯人不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發放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加之被答辯人于今年1月2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被答辯人也無需為其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請仲裁庭查明事實真相,依法判決。
此致
xxxx年3月12日。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二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長,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xx,男,漢族,xxxx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xx號xx室。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解除勞動關系、工資爭議案件,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主動辭職,其后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議,雙方勞動關系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xxx元沒有依據。
1、被答辯人辭職后,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議,該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于法無據。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條件,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時間:20xx年xx月x日。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三
申請人:唐xx,男,漢族,19xx年7月23日生,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xxxxxx電話:
被申請人:重慶xxxxx有限責任公司,地址:重慶市渝中區xxxxxx。
法定代表人:王xx電話:(023)xxxxxx郵編400010。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10000元。
2、請求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未繳納一年的社保金額,20xx年5月19日至20xx年5月31日,約1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9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實習工作,被申請人承諾三個月后轉正,但被申請人未能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直至11月中旬才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2000元,故被申請人應為此另行支付10000元的工資。
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繳納,被申請人以員工必須工作滿一年才能為其繳納社保為由拒絕。因被申請人拒絕繳納社保和申請人自身發展,申請人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規定,被申請人應賠償這一年的社保金額約12000元(1000/月,12個月)。
申請人:唐xx。
20xx年6月23日。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四
網友的疑問:
法律顧問的解答:
您好!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2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p>
具體到您的情況來看,單位沒有依法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加班也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進行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因此,你可以按照上述有關規定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索賠,在仲裁時應當注意提供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和安排加班的事實的有關證據。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五
未簽勞動合同工傷怎么賠償?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一起來看看!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首先,證明勞動關系:雖然沒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只要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依然可以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賠償:
事實勞動關系證明: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無書面合同或無有效書面合同形成的勞動雇傭關系以及口頭協議達成的勞動雇傭關系。事實勞動關系的確認需存在雇傭勞動的事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合法地位,確認了勞動關系不依賴書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擴大了勞動保護范圍,對不簽定勞動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約束,更多的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如何判斷是否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沒有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證據了,以備不時之需。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次,清楚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一般工傷,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七)傷殘補助金。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亡待遇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三)工亡補助金。
(1)標準: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2)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
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工傷保險條例》中寫明是第三十九條,不是三十七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最后,進行申請工傷賠償: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六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女,漢族,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________費及滯納金合計________元人民幣.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________,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________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________,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________。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________,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________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________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________。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_____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___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七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之子__身亡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1日,被申請人維修國道2__線茂縣石達關段橋梁災后水毀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招用申請人之子__到該工程項目部工地上上班,從事勤雜工。申請人之子__提供了勞動且是被申請人業務的組成部分,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的勞動管理,同時被申請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資勞動報酬(見證據: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高興林、張加洪、工友黃__、諶能斌,證人:羅曉華)。申請人之子__身前一直未與被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一直未給申請人之子__繳納社會保險。20__年2月10日9時30分,申請人之子__與工友徐昌禮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指派,乘其項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車去茂縣縣城(鳳儀鎮)購買工程施工作業工具電鉆、烤火爐并給通勤車加油等工作。在履職途中,__同工友徐昌禮二人與通勤小客車墜入岷江河中,兩人同時溺水死亡。特申請人依法請求確認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申請人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__x5】12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人之子__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據此,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請請求、懇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認。
此致
申請人:李__。
20__年x月x日。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八
住址:南京市鼓樓區山西南村室郵編:xxxxxxx電話:
工作單位:xxxx郵編:x電話:x。
被申請人名稱:xx住所地:郵編: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xx電話:xx。
請求事項: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的雙被工資2750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法定休假日,雙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加班工資,合計2283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8月和9月的社會勞動保險費,基數為1369。
申請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900元;第二個月轉正后一個月為1200元。兩班倒,一天9個小時,一個月3天休息,雙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個月9月25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共計76.36個小時,雙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共計31.36個小時,雙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節1日;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9月份的雙倍工資2750元。
根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加點的工資:
(一)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點工資;。
(三)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資2750元。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九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通訊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號________大廈________號)。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_________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___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正式到被申請人________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余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________萬勞動仲裁是否存在反申請這個問題請參考以上法律規定。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十
申請人: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月平均工資__________)。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十一
申請事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請人成為本案被執行人。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曾依據京通勞仲字(20__)第3746號裁決書,向通州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該院審查,被執行人北京__起重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無財產可執行?,F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北京__起重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__個人出資50萬元于20__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獨資企業。20__年4月1日,申請人在被執行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申請人隨即向通州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被執行人為了逃避責任,采取故意不按規定不參加公司年檢,致使被執行人于20__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司管理局通州區分局吊銷公司營業執照。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為公司的唯一出資人,也是公司唯一清算責任人,在明知公司對外負有債務,而采取故意不按規定不參加公司年檢,坐等營業執照被吊銷,在未組織清算的情況下隱匿、轉移企業財產;進而逃避債務,屬于典型的濫用股東權利,也對申請人的債權造成了嚴重損害。故根據“執行人擴張理論”,申請人現在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公司法人的股東不按《公司法》規定組織清算致使公司財產流失、轉移、隱匿、侵占公司財產,濫用公司獨立人格致使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不清的情形,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申請裁定追加被執行人的股東房澤榮為被執行人,令其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此致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十二
申請人:
工作單位:
用工性質:
住址: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
具體如下:
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
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20x年8月6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作業時腿部嚴重受傷。經和順縣人民醫院診斷為左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處軟組織擦傷。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傷勢進行了治療及護理,同時認定為工傷。在被申請人的組織下,申請人于20x年1月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九級傷殘。
由于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十三
申請人:劉#,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人對20xx年6月9日向貴委提出的勞動仲裁申請,現請求撤回。
申請理由: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申請人于20xx年6月9日申請勞動仲裁,貴委已經受理。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庭外和解,故申請人向貴委撤回勞動仲裁申請,請予批準。
此致
申請人: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十四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此處寫明事由及申請賠償款項和金額。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實用15篇)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董事長。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之子__身亡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月1日,被申請人維修國道2__線茂縣石達關段橋梁災后水毀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招用申請人之子__到該工程項目部工地上上班,從事勤雜工。申請人之子__提供了勞動且是被申請人業務的組成部分,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的勞動管理,同時被申請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資勞動報酬(見證據: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高興林、張加洪、工友黃__、諶能斌,證人:羅曉華)。申請人之子__身前一直未與被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一直未給申請人之子__繳納社會保險。20__年2月10日9時30分,申請人之子__與工友徐昌禮受被申請人工程項目部負責人高興林指派,乘其項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車去茂縣縣城(鳳儀鎮)購買工程施工作業工具電鉆、烤火爐并給通勤車加油等工作。在履職途中,__同工友徐昌禮二人與通勤小客車墜入岷江河中,兩人同時溺水死亡。特申請人依法請求確認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申請人認為: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___5】12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人之子__身前與被申請人之間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據此,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請請求、懇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認。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