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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確保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公司安全保衛制度如下:
一、堅持門衛值班制度。辦公大樓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熱情服務、確保安全。對來往的陌生人員要主動查詢,有效制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上樓。全體員工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行政綜合科報告。
二、做好內部防范工作。各科室應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辦公室內務,關好門窗、電燈、空調和辦公自動化設備,要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印鑒,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嚴禁現金留放在辦公室。非工作人員不準配制辦公室鑰匙,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科室負責人處。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公司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入辦公大樓的,實行登記制度。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謝絕入內。
三、 嚴格公司大院的車輛管理。上班時間機動車輛、自行車等進入大院,應按規定有序停放,嚴格控制外單位車輛亂停亂放。
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切實增強防火意識,注意安全用電、用氣。
五、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每位員工對安全防范工作都負有直接責任。因防范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責任人的安全責任,且直接影響本年度科室目標考評。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進行安全培訓,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
六、雙休日、節假日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做好記錄,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值班時間不準擅離職守,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肅查處。對損失現金的,由責任人個人全額賠償。值班期間必須保證值班電話和手機通訊暢通。
七、加強內部安全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墻、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設備和電器存放室、材料庫房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的設置;完善收費柜臺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文件、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八、加強與街辦、綜治辦在治安安全工作上的協作,加強與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執行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公司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綜合科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以前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為進一步加強我單位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確保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安全保衛制度如下:
一、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大門口實行24小時值班制,做到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熱情服務、確保安全。對來往的陌生人員要主動查詢,有效制止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門。全鄉干部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
二、做好內部防范工作。各辦公室應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辦公室內務,關好門窗、電燈、和辦公自動化設備,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嚴禁現金留放在辦公室。非本單位工作人員不準配制辦公室鑰匙,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辦公室負責人處。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日下班后,單位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入單位的,實行登記制度。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謝絕入內。
三、嚴格單位大院管理。上班時間機動車輛、自行車等進入大院,應按規定有序停放,其他時間,實行停車證制度,嚴格控制外單位車輛亂停亂放。
四、加強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責任,檔案室、消防設施由辦公室負責;中心機房由信息中心負責;切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增強防火意識,注意安全用電。
五、落實安全責任。各辦公室負責人是本辦公室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責任人,每位員工對安全防范工作都負有直接責任。因防范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人和責任人的安全責任。
安 全 保 衛 制 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局機關的安全保衛,預防火災、盜竊、泄密、詐騙、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發生,維護好局機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保衛工作貫徹“綜合治理,齊抓共管,預防為主”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組負責。深入開展經常性的法制教育,強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第三條 局機關成立綜合治理和安全領導小組,由局領導任組長,各股室和單位明確一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局機關安全。
第四條 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每年一次與各股室和二級機構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領導責任。局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領導責任,將安全保衛納入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考核。
第六條 主管部門責任
(一)貫徹執行國家治安、消防管理法規,對干部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保衛和遵紀守法宣傳教育,按規定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二)監督檢查各股室和單位的安全保衛情況,對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部門提出建議,并督促落實。對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對重大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三)一旦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要保護現場。會同有關部門追查破壞和破壞嫌疑事故,參與治安災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嚴格各項防范措施,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加強對保安隊伍的管理,充分發揮治安保衛委員會的作用。
(五)加強對物業承包單位的安全保安工作的指導、檢查、協調。
第七條 局各股室、單位責任。股室、單位負責人要按照安全保衛工作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好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對本部門的安全保險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三章 辦公樓管理
第八條 采取樓層管理單位負責制,每層由所在單位負責好安全保衛工作。
第九條 加強值班工作。實行局機關股室股以上干部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覆行職責,嚴禁擅自離崗,值班過程中發生的重要、緊急情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及時報告。
第十條 機關工作人員進辦公大樓,自覺接受門衛人員的檢驗。
第十一條 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對來局人員注意觀察,出現問題要跟蹤并向領導稟報。
第十二條 機關下班后,不準帶外部人員進入辦公大樓或私自留宿。
第十三條 局編制外聘用人員和物業承包單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局內部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按照“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實行管理。
第十四條 要害部位(財務室、檔案室、監控室、中心機房、動力設備、消防設施、高低壓配電房、動力機房、鍋爐房等)要有專人負責,并制定安全保衛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 機關辦公大院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和槍支
彈藥等危險物品。嚴禁在機關辦公大樓焚燒廢紙與其它物品。
第十六條 機關辦公大樓內的大廳、走廊、院內等公共場所嚴禁堆放雜物,保持各通道暢通整潔。
第十七條 辦公室內禁止擅自外接電源。工作人員每天在上下班離開辦公室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門關、燈滅。
第十八條 各單位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要按照保密條例妥善保管。
第十九條 財務部門要按銀行核定的限額存放現金。因特殊原因超額過夜存放的`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設專人看管。
第二十條 各部門的公-款、貴重物品、印鑒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車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條 機關公務車按指定的車位停放。車輛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條 機關工作人員攜帶大件物品出機關辦公大院時,需開具攜帶物品出門證,方可執行,并自覺接受門衛檢驗。
第二十三條 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擅自聯系外單位人員到機關大樓內買賣物品。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 大力宣傳并認真實施《消防法》等法律、法
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扎實做好消防工作。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機關義務消防組織和防火機制,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知識,掌握常規滅火技能,必要時進行滅火演練。
第二十六條 禁止在辦公室、倉庫使用電爐,禁止在配電間、動力機房、汽車旁邊抽煙,燃放鞭炮和明火作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等進入辦公區域。
第二十七條 要害部位的電源、動力電線、電器設備實施定期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八條 嚴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設備,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不得擅自移動、外借和私自帶走消防器材。
第二十九條 機關工作人員要愛護樓內配備的滅火器、消防水龍帶、煙感器、防盜探頭、監控儀器等器材。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
第三十條 一旦發生火災,要迅速報警,并及時組織滅火,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第五章 獎 懲
領導負主要責任,同時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危害大小,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酌情給予處理。對聘用編制外人員或派遣人員予以解雇辭退。對因失職發生事故,而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危害到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人員,構成瀆職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在防火、防盜和維護治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干部職工,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三條 對協助公安局部門破案有功的部門和個人,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爭或在搶救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干部職工,根據情況給予表彰、獎勵或報請有關部門給予記功、晉級以及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車間、倉庫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車間、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范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二
為了深入開展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落實《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礎、抓教育、抓苗頭、抓防范上,努力實現“全年無治安安全事故單位”的目標,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的有關工作要求納入干部職工個人崗位目標責任書或經營承包合同內容,年終與工作或經營實績同考核、同評比、同獎懲。
二、加強“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創安意識,堅持安全工作與黨政事務、日常業務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安全警鐘常敲,漏洞及時整改,把各種事故苗頭解決在萌芽階段。
三、完善單位內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項制度規定,做到事事有單可循,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制止,防止各種治安安全問題的發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組織抓具體工作的落實。設立治安安全員(兼職),負責人防、物防、技防設施的完善,監督內部安全工作制度規定的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設立防火消防員(或消防組)負責安全用火、用電的管理,落實消防器材、防火設施的設置和性能的檢查,對潛在的火災隱患及時發現并立即整改,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或組織人員對意外火災事故進行有效撲救。
五、加強內部安全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墻、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設備和電器存放室、物資以及財務、藥房、藥庫,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設置;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文件、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設立停車庫并配套防護設施;齊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六、加強安全制度規定的落實執行。
1、加強安全值班制度。值班醫生實行廿四小時值班,健全值班人員職責規定,保證單位日夜都有人保護內部安全,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
2、嚴格執行現金、財務票據的安全管理規定,結算或收付后應及時收存放入保險柜,對超過過夜現金限額的現款當日落實存入銀行的本單位戶頭,在提款或送款過程中嚴格遵守現金安全規定。
3、嚴格執行機密、絕密文件、檔案資料的安全保管規定,簽閱處理后即應放入指定的保險櫥柜存放,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放在個人桌屜和帶回個人宿舍,不得向無關人員談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現文件、檔案遺失及泄密事故。
4、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使用規定,不在指定地點以外任意存放,不違反規程操作使用;嚴格限制燃放鞭炮、煙花等引火危險品。
5、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規定,不在工作場所、宿舍不安全使用電爐,不在嚴禁煙火的倉庫、機房、作業場所吸煙及用火;燃料油應儲備在防火條件設施安全可靠的場所;愛護消防滅火器材并經常進行功能檢查,保證能隨時有效投入使用。
6、經常進行車輛安全檢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駕駛規定,不酒后開車,不強行超車或超重運載。
七、加強對干部職工的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規,不酗酒鬧事,不打架斗毆,不發生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不貪污盜竊,不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交通工具或場所,不包庇、藏匿違法犯罪分子,杜絕出現內部人員發生的案件。
八、主動加強與鎮邊防派出所和街居委會等部門的工作聯系與合作,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法院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內部管理,維護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預防和制止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重大緊急事項,確保辦公區和生活區的安全,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安全保衛按照辦公區、審判區、生活區分開的辦法進行管理,不同的區域分別由不同的部門和人員負責。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實行院領導負責制和職能部門負責制。分管行政工作和法警工作的院領導是安全保衛工作的主管領導,辦公室和司法警察大隊是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安全保衛人員是安全保衛的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要切實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分管領導為組長,各庭、室、科、隊、人民法庭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對院長負責,并向院長報告工作。
第五條直接從事安全保衛的人員是司法警察和臨時聘用人員。司法警察大隊應根據情況安排若干名法警輪流值班,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生活區門衛人員由本院聘請,并訂立合同。
第六條生活區門衛人員由于工作失誤或不負責任而直接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對安全事故有主要責任的,一律及時解除聘用。
第七條生活區門衛人員確因重要、緊急事情需請假的,經本院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八條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法警大隊與辦公室既分工,又密切配合,共同承擔辦公區、生活區的安全保衛責任。
第九條辦公區、審判區按上班時間和下班以后來劃分安全保衛工作。法警大隊負責辦公區、審判區八小時上班時間(含雙休日、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并指導臨時聘用的門衛人員做好生活區的安全保衛工作;臨時聘用的門衛人員負責辦公區、審判區八小時下班以后(含雙休日、節假日)的及生活區二十四小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條辦公區安全保衛人員的主要職責:
(一)辦公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進入辦公區的外來人員進行嚴格詢問,并如實認真登記,實行工作人員通道和當事人以及外來人員通道,當事人和外來人員必須通過安檢門進行安檢。對外來車輛進行檢查、登記。除到立案庭辦理立案的當事人外,未經請示院領導和案件承辦人批準同意,任何來院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必須到指定位置等候接待。
(二)按時開關辦公區大門,外單位人員從院內帶出物品時,值班人員要主動詢問,查清情況后方可放行。
(三)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對在辦公區吵鬧、滋事的人員進行批評、勸阻后將其帶出辦公區。遇有突發事件和險情,應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處理,并及時報告領導。
(四)保持辦公樓大門內外的整潔衛生,指揮來院人員和車輛、物品的擺放,禁止在辦公樓門外停放車輛。
(五)夜間對辦公區,尤其是財務室、檔案室等重要部位進行巡邏。適時檢查重點部位門窗、電源關閉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果斷處理,及時報告。
(六)門衛發現的治安問題,應及時報告處理,對發現的違法犯罪分子應予抓獲、報警。
(七)門衛對上級有關部門往來的通知、電話,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對報刊、信件應及時送發。
(八)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和長假值班,實行院領導輪流帶班制度,值班人員、駕駛員由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共同負責協調落實。
第十二條審判庭安全保衛人員的職責:
(一)對進入審判法庭的旁聽群眾、當事人進行安全檢查。
(二)安全押解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
(三)審理各類案件時值庭,維護法庭秩序,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進行糾查,必要時在審判長指揮下采取強制措施,負責傳帶證人、鑒定人、傳遞證據材料、出示物證等事項。
第十三條生活區安全保衛人員的主要職責:
(一)按時開關大門,對進入生活區的外來人員進行詢問和登記,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和登記。
(二)保護院內的綠化及公共設施。
(三)定期對住宿樓的防火、防盜等設施進行檢查。
(四)夜間在院內進行巡邏。
(五)遇緊急事態時,應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制止違法違規的人和事,并及時報告領導。
第十四條安全保衛人員上崗執勤時必須著裝,穿戴整齊。
第十五條安全保衛人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安全意識,上下班期間按時交接班,堅守崗位,嚴禁脫崗。辦公區、審判庭執勤人員執勤時,不得閑談,玩牌、下棋、看小說、看電視、辦私事,打瞌睡、接待親友等與執勤無關的事項。
第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熱情服務、文明執勤,對群眾和來訪人員詢問和登記時,用語應文明規范,不得態度冷硬,不得簡單粗暴。
第十七條下列人員經詢問、登記后可以進入辦公區:具有“三證”的律師、來院聯系公務的其他單位人員,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約定的其他人員(邀約人事先必須告知門衛)。但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有關單位的領導干部經詢問后無須登記,即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八條下列人員經檢查后可以進出審判法庭:有關領導、新聞記者、訴訟參與人、旁聽群眾。
第十九條非本院工作人員、居住在生活區內的人員及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朋好友,不得進入生活區。嚴禁小商小販、叫買叫賣人員進入生活區。本院工作人員、居住在生活區的人員的非直系親屬一般不得在生活區留宿,確需留宿或短期居住的,必須在門衛處如實申報登記。
第二十條對進入辦公區、審判區、生活區的外來車輛應嚴格控制,出租車、三馬仔一律不得進入。對外來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做到停放有序,非來院辦事的車輛一律不準停放在辦公區院內外。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安全管理的人員、安全保衛人員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拒絕進入、批評、教育,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二)責令退出,對違反規定,態度蠻橫,并嚴重影響正常的審判秩序和工作秩序的,經領導同意可采取強制措施。
(三)對本院工作人員、居住在小區內的人員及其家屬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可以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其中態度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報主管領導或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對安全保衛工作實行統一的考核管理。院里按崗位責任制對法警大隊和辦公室的安全保衛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二十三條法警大隊、辦公室的主管領導未履行好職責,致使本院辦公區和生活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刑事案件,視情況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院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分別不同情況,按有關規定追究主管領導、庭、室、科、隊、人民法庭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因保衛人員的失職造成辦公區及生活區被盜、失火等不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案件的,視其情況,對臨時聘用人員,扣發當月勞務費或解除勞務合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2011年3月起執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四
1.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事業單位內部保衛條例》為指導,嚴格執行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規,盡忠職守。
2.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保衛、消防檔案,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3.堅持政治、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
4.重點保衛醫院機密和要害部門,堅決打擊一切竊密和破壞行為。
5.加強內部治安管理,嚴密各項防范措施,堅決打擊各類犯罪活動。
6.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物,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工作認真負責。
7.不利用職權以權謀私,不明卡暗要,敲詐勒索,不吃請,不權錢交易,嚴禁收受財禮。
8.辦案過程中,不知法犯法或以情代法,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以權壓人,嚴禁打擊報復。
9.嚴禁參與賭博,吸販毒品,嫖娼和收看淫穢錄像、書刊等違法活動,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10.宣傳教育群眾提高警惕,增強法制觀念,依靠群眾做好“四防”工作。
11.領導醫院治保會、護院隊和義務消防隊。嚴格執行值班巡邏制度,盡職盡責,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生活秩序,保衛醫院集體及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12.完成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五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全省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保衛工作應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防破壞、防涉槍、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四條安全保衛工作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單位評定綜合性榮譽稱號以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責任人評先、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省聯社、市、州辦事處(含××、××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縣級聯社,要設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保衛部門,縣級聯社單設保衛部門(人員不足的縣級聯社要力爭在兩年內完善機構設置),配置配強所需人員,配備統一服裝及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和現場勘察器材,確保安全保衛工作順利開展。
保衛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政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保衛部門負責人變動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變動。
第六條凡涉及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報告辦法》(銀合發〔20xx〕65號)規定及時上報上級保衛部門。
第七條省聯社、各辦事處(含××、××市聯社)主要領導是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部署本單位和所轄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其基本職責是:。
(四)組織有關部門搞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六)認真落實領導帶班查崗制度。
第八條縣級聯社的分管領導對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四)負責對保衛部門人員的管理,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解決保衛部門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九條農村信用社各營業網點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四)及時掌握本單位員工的思想動態,對個別員工的反常表現,做到早發現、導教育、平控制、早解決,并及時向縣級聯社報告。
第十條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有關業務管理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條農村信用社各級保衛部門是所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本級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四)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考核。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有關部門落實整改隱患措施。
(四)負責監督指導轄內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搞好防系演練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合聯社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等)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n04)(以下簡稱新標準),實施按風險等級防護。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的物防要求:。
營業場所二層(含二層)以下的所有窗戶,必須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網(欄)。營業場所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須安裝堅固的金屬防護門;全封閉的門要加裝“貓眼”或可視對講機。
營業柜臺應采用磚石或鋼筋混凝土結構,高度不低于外8米,寬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營業場所的現金柜臺應與其它工作區隔開,應采用防播、防撞擊的金屬門,加裝自動閉門器。營業場所的后(側)門及已設置的柜臺通勤門要安裝具有聯動互鎖裝置的兩道門。營業場所的營業柜臺上方應安裝高度為1.5米(以柜面計算),寬度不大于1.8米;單塊面積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彈玻璃,未到頂部分可用金屬防護欄封頂。
營業場所應設工作人員專用衛生間,新建,改建的營業場所設生活區。
新建、改建營業場所有條件的應設置后院,以便運鈔車入內交接款。營業場所的后院墻高度應達2.5米以上,并設置防止爬越的障礙物或周界報警裝置。
營業場所的安全防范設施、設備,必須是省聯社選定的省級以上質檢部門檢測合格并經廠家投保的產品。
第十四條營業場所的技防要求:。
營業場所應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110報警裝置,臨柜人員工作區應裝有手動、腳控交直流兩用報警器,營業廳大門內外各裝一只大功率報警喇叭,營業室臨柜人員應配足防衛器械,同時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設備。沒有金庫的鄉鎮信用社營業場所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裝置和報警設備,營業期間對營業廳、現金柜臺、進入營業場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庫通道、運鈔車停靠點,實施不間斷視頻監控,并配置24小時不間斷電源。營業設施均應符合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技術檢測標準,經省級質檢部門檢測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確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對干部、職工組織防范技能培訓,組織防暴預案演練,提高干部職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條營業人員要增強防范各種案件和事故的意識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預案,能正確使用報警設施、防衛器械、消防器材。嚴格按規定程序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嚴禁非營業人員進入營業室柜臺內。
營業中,認真執行會計、出納、結算等各項規章制度;營業終了要按安全規程及時將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印、押、機、電腦軟件入柜、入庫保管。未設庫的營業網點應嚴格按規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條營業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堅持雙人臨柜。營業場所負責人要對營業安全負責,對每天營業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各級領導要及時掌握本單位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對異常現象要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并及時向上級保衛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金庫是指縣級聯社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設置的存放現金、有價證券、重要憑證、金銀等的庫房。金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新標準實施風險等級防護。
第十八條金庫、金庫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庫墻體必須為六面整體鋼筋混凝土結構,位置隱蔽。避開地下管道、通訊設施。通氣孔不臨街,孔內裝防護鐵欄,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庫內不得吊天花板,電源線應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墻體九庫內吊裝干粉自動滅火機。電源開關應裝在庫門外,庫內照明采用防暴燈具。金庫門必須選用經公安部門檢測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壞、性能可靠的雙鎖門。有條件的金庫可安裝指紋鎖,金庫值班室守庫人員必須能有效控制庫區。金庫值班室窗戶要配有鋼筋護欄或護罩,外部不留窗臺,窗臺低于2米的要設置活動窗簾。金庫值班室必須加裝防盜門,并配有“貓眼”,室內應配置通訊設施及防火、自衛器材,配有衛生問。
現金、重空憑證量不大的營業網點,可配置經省聯社選定的移動式金庫保管。
第十九條金庫、金庫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內應配置與“110”聯網的報警器和視頻安防監控自動報警設備,對金庫通道、值班室、金庫內實行24小時不間斷電視監控和錄像,報警裝置應配備24小時不間斷電源和應急照明設備。
第二十條金庫安全保衛工作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基本制度》(銀合發〔20xx〕59號)通知中“金庫保衛工作制度”的規定執行。
堅持24小時雙人以上守護制度。縣級聯社金庫必須配備4人以上專職守庫員,實行封閉管理,24小時坐班值守。守庫員要按時到崗和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不得私自與其他人員調換班次;不得進行與值班無關的其他活動。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房。本單位非管岸人員進入庫房須經領導批準,必須登記出入時間和入庫事項。嚴格按規定程序接受上級和公安機關的安全檢查。非特別緊急情況,夜間任何人不得入庫檢查。
守庫人員熟知守衛目標的相關情況、報警電話、各種防范應急措施和防暴預案,上崗時要檢查環境,關好門窗,落好窗簾,檢查視頻安防監控,報警器,通訊和消防器材的技術狀況;按照守庫值班登記薄的內容、程序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第二十一條縣級聯社主要領導對金庫保衛人員執行規章制度情況要經常檢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庫一次,查庫面應是轄內單位金庫數的50%以上。分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所轄金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庫兩次,每次查庫面應是轄內單位金庫數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須查庫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稽核部門,財會部門等部門及各營業網點負責人的查庫工作由縣級聯社結合本單位實際做出明確安排。
各級組織的查庫均按要求填制查庫登記薄。
第二十二條各縣級聯社的運鈔車,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關于切實加強銀行運鈔管理保障資金安全的通知》(銀發〔1998〕434號)、《做好銀行運鈔受全管理的通知》(銀發〔1999〕439號)規定,配置制式運鈔車。現金運送量達100萬元以上的,應增派護衛車護送,護衛車必須配備與運鈔車聯絡的通訊設備。
第二十三條鄉鎮信用社解押款車輛必須達到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關于對現有車輛進行檢查和改裝的通知》(銀發〔1999〕241號)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十四條押運工作和運鈔車的管理按照《安全保衛基本制度》關于“押運工作的基本要求”、“運鈔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執行押運任務必須雙人以上,同出同歸,押運前必須明確押運小組負責人,明確押運人員的具體分工職責,押運人員要隨身攜帶防衛器械和必備的證件;駕駛員事先要對車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加足油料;業務人員要清點現金、有價證券箱的數量,檢查款箱的數量,檢查款箱封存質量。
運鈔時間、路線要適時變動;押解人員必須嚴守押運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運時間、地點;運款數量、線路、人員、車型;在執行運鈔任務時,不準隨意停留和兼辦其他事情,不準私自調換人員押運。不得搭載與運鈔無關的人員和物品;不準酒后上崗,要時刻保持警惕,將車上通訊、報警器材置于工作狀態。
在執行縣級聯社到鄉鎮信用社和城區網點解押款任務時,應配備解押員。押運人員要著制式服裝,穿防彈衣,戴頭盔,不得兼做業務解款員搬運鈔箱。運鈔車必須就近停靠金庫和營業網點辦理交接業務。押運人員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對現場作業過程和周圍環境進行警戒,在確認押運款箱安全入庫和營業網點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運員要熟知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武器規定,報警電話和各種防范應急措施,在發現可疑情況或遇到突發事件時,押運人員要密切配合,按照應急防范預案處置各種情況,確保職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二十五條實行社會化守押的縣級聯社的守押鈔保衛要按照本章規定的‘守押鈔安全保衛規定”與保安公司簽定“守押鈔安全保衛”協議,明確各方責任,確保農村信用社資金安全。
第二十六條安全防范設施購置應本著公開招標、擇優選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農村信用社大宗技術防范設施、器械的購置,由省聯社統一計劃,各市州辦事處(市聯社)實施監督,縣級聯社招標購置。
第二十八條下列安全防范設施、器械要在省聯社選定的公司、產品目錄內招標購置:。
(一)防彈運鈔車、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移動金庫、防彈玻璃、金庫門、鎖、防尾隨聯動門、槍彈保險柜、報警系統等重要防范設施。
(二)批量購置的安全防護防衛器械,如防彈衣、防彈頭盔、電警棍、狼牙棒、電擊器、滅火槍等防護器械。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六
依照“預防為主,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和教學正常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精神,制訂本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總務副校長分管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保衛干事受學校領導委托,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各處、室、班的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的貫徹執行和落實。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門的安全責任制(規定門衛及保安夜間值班巡邏、學校財產保管、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專用教室管理、學校衛生防疫,消防設施管理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4.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5.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白班保安巡邏二次(09:00,16:00),夜班保安巡更三次(20:00,22:00,5:00)。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正當防衛。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主管領導要檢查或抽查保安輪值情況,對保安輪值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6.保安對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登記手續,離校時把會客單交門衛或保衛處。
7.上學、放學時,保安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對師生進出校門,進行嚴密監視,保證師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以防意外。上課時間,師生憑簽條出校門。門衛、保安要嚴格把關。
8.辦公室不得存放貴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檢查財物、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9.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七
為了貫徹執行《中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衛醫院全體患者及醫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在院長和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事務部具體負責。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綜合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全保衛工作。
3、醫院實行門衛執勤制度,門衛人員要在院內不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務部負責門衛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對醫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要注意檢查樓道治安情況,遇事妥善處理,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匯報。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及時排除所屬范圍內的火災隱患。全院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和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行政事務部有關人員維修更換。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并針對形勢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5、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家庭及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愛護公物花木,保持環境整潔。
6、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7、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精神的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8、財務室、檔案室、機房等要害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室現金要存放在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確保現金安全。
9、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對需要銷毀的文件、資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務部文檔工作人員按照保密規定集中銷毀,不得私自出售。
11、對電視機、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實行專人負責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2、使用儀器和機械設備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高壓滅菌柜等壓力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保養其儀表和安全閥,杜絕事故發生。
13、監督各種安全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4、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八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聯系門崗、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
3、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財產、道路交通、飲食安全、值班巡邏、教學活動、消防防疫等涵蓋學校各個方面的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安全巡邏。教師應高度重視安全巡邏并如實登記。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情況,對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出入登記手續。
8、門衛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周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門衛在校門口做好教育、護送工作,保證學生安全。
10、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1、實行全員參與安全管理,每位教職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負責。
12、學校及各班做好《長治市中小學安全工作日志》的記錄。
15、建立重大情況報告機制。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九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期間,管理好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沒有班主任教師書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并問明詳細情況,未經登記或情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確保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后,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總務處應對學校建筑物、旗桿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校長室,學校應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按有關規定配備好滅火器,政教處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防盜工作。
3.財會人員應遵守財務制,禁止現金在辦公室存放過夜。
4.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保衛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不熟悉的來訪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后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門窗,關嚴關實。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5.較長時間的節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到崗、離崗、并經常查看校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要對各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電器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嚴防發生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人員應按規定程序和正確方法操作燒煤灶具,確保安全生產。
1.會計、出納必須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情況,必須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總務處并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有價證券必須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柜內,財務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裝有防盜裝置。
3.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萬元以上巨額款的,應派有保護人員。
4.個人的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內存放。
5.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設備,在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6.存放貴重器材、設備的庫房、實驗室、廣播室、電腦房、多媒體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并設專人管理。
為加強校園內計算機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涉黃網站以及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特作如下規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按照規程設置匹配電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有專人管理,責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4.校內教學、辦公使用的計算機,不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設置。
5.凡集中存放的計算機,應制定突發性工作預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點或出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必須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工下載非法刊物、黃色制品、反動言論。
1.本規定適用于臨時出入校門的外來人員。
2.凡到我校來訪、會友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必須接受門衛或值班人員的詢查,并登記后方可入內。
3.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時間并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系。
4.如來訪者攜帶機動車輛,值班人員要對車牌號進行登記,并標明時間,待該車輛離開后標明離校時間。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
八、加強安全督查。人保科會同區公安分局內保科對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常進行督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科長每周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工作,夜間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衛干事每二天一次檢查安全保衛工作。
一、總則
1、為加強學校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確保國家、個人的財產和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針。
3、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本著既保障安全,又確保教育秩序的正常進行,方便師生的原則,督促教職工自覺遵守以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治安保衛管理制度。
4、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四防”(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破壞)工作,同時對一切擾亂內部治安秩序,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作斗爭,打擊犯罪活動,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促進內部治安秩序的穩定,保障教學教育秩序的順利進行。
二、分級管理
1、內部治安管理工作實行校長室、黨總支、校長辦公室、各處、組、室、分級管理、包干負責,職能部門歸口負責的管理網絡。各級都應有一名領導主管治安保衛工作。
2、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內容必須列入各級經濟責任或承包合同,實行同檢查、同考核,提高教職工貫徹執行治安保衛工作各項制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校領導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治安保衛管理法律、法規,將治安保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納入日常工作范圍,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總結、有評比。
(2)經常對干部、師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增強干部、師生的法紀觀念,協助有關處、組、室做好具有輕微違法行為人員的幫教工作,促進轉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預防犯罪。
(3)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對發現的隱患漏洞,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有關處、組、室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責成保衛部門對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處理。
(5)對治安保衛搞得好的處、組、室或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違反治安保衛制度,造成后果的責任者,給予批評、懲處。
4、校長辦公宣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治安保衛工作法規、條例和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貫徹意見并組織實施。
(2)對師生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級治保會,會同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有關部門,做好輕微違法師生的幫教工作,對需要處理的違紀師生進行調查、核實工作。
(3)維護內部治安秩序,負責檢查門衛、義務消-防-隊等制度的`實施情況和消防器材的配備、維修、保管等情況。
(4)組織偵破內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協助校領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治安防范檢查,發現隱患漏洞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有關處、組、室抓緊整改。
(6)對重大治安災害事故,配合領導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弄清情況,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對破壞事故或破壞嫌疑事故,認真追查。
(7)督促檢查節假日的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安排國定節假日護校值班。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精神,制訂本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依照“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員護校的思想,高度重視、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學校師生、財產的安全,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2.校長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全面負責,行政副校長分管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檢查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保衛干事受學校行政領導委托,負責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聯系保安、、食堂等部門,具體落實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各項措施。各科室、各部門的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的貫徹執行落實。
3.學校辦公室.保衛科.學生科負責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教育,加強師生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動員和依靠全校師生做好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傳達室保安工作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學校財產保管制度、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實習實訓安全管理制度、學校衛生防疫制度,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緊急事件處理預案等)。
5.消控人員定期檢查校內的所有消防設施,對可能產生火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并在重點部位安裝防范設施。
6.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正當防衛。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行政領導值班人員要檢查或抽查保安輪值情況,對保安輪值玩忽職守的,要根據情況追究責任。
7.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并辦理登記手續,離校時把會客單交保安處。
8.學生沒有老師的簽條不得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以防意外。
9.學生周末放學時,值班領導、教師和保安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特別注意安全。
10.辦公室不得存放貴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檢查財物、切斷電源、關好門窗。
11.體育器材保管員和體育教師要經常檢查學校體育運動設施,保證學生活動安全。
12.后勤科嚴格把好食堂的食品進入關,由專人負責保證食品衛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放學后保安負責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晚上巡邏不少于五次,監控目睹二十四小時。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學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15.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由學校辦公室具體落實。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取得指導、支持和幫助。
16.學校對在安全防范,預防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績顯著的,預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發生,或在發案、發生事故時奮力搶救,同犯罪分子作斗爭成績顯著的,揭發違法行為,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查處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員予以獎勵。
17.學校對治安保衛工作不負責任,使國家財產損失、失竊,致使發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拖延時間的,對治安災害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無故損壞消防設施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給予處罰。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設備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設備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干,并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一
各科室:現將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安全保衛組織制度建設,特建立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保衛科院辦室信訪辦醫務科宣傳部安保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研究制定醫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2、安保領導小組組長對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常務副組長在組長和領導小組的帶領下,具體負責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內安全保衛工作的協調組織工作,各成員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協助組長、副組長開展好各項具體工作。
3、掌握醫院安全形勢和工作動態,重大問題集中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并及時向集團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反饋信息。
4、指導、檢查、督促各科室開展安全防范工作并提出工作改進意見和工作方法。
領導小組下設保衛科,科長:
2、負責檢查監督安全保衛工作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3、負責組織醫護人員進行自救自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宣傳。
4、負責組織指導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練。
5、負責與各相關科室工作協調,保持工作對接。6、負責及時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和有關事宜,并組織協調采取應對措施。
7、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趕赴現場應急處置。
為進一步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安全保衛防范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防范工作在院黨委領導下,由保衛科具體負責。
2、要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衛防范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防范教育,廣泛地開展群眾性安保工作。
3、醫院實行保安執勤制度,保安人員按照崗位職責,認真做好門衛、新大樓、停車場等崗位執勤工作,同時按要求在院內、樓內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保衛科負責保安人員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治安保衛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教育員工增強責任意識和安保意識。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要注意檢查公共區域治安情況,一旦發現治安保衛隱患問題及時解決處理,特殊情況及時向保衛科或主管領導報告。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落實消防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排查所屬范圍內的火災隱患。保衛科負責對全院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保衛科維修更換。保衛科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并結合形勢需要進行不定期檢查。
6、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傷害、防火、防盜、防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嘩、酗酒鬧事、打架斗毆。
7、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8、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9、對電器、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保衛、行政后勤人員要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0、監督各種治安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1、財務室、信息科、藥房、庫房等要害區域負責科室,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確保現金安全。
12、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13、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體員工都應遵守本制度。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法律、法規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治安秩序意識。
3、制定和組織落實要害區域、科室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4、落實防傷害、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竊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5、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醫院內部穩定。6、調解、疏導單位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醫院內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醫院內部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8、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內部各類案件、并保護好現場。
9、組織和落實好治安承包各項工作。
10、按照國務院通過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辦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1)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服從醫院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
2、按要求巡查各樓層、外圍及車場,維護醫院內部正常的營業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隊列秩序,密切關注收銀臺周邊情況,確保營業款絕對安全。
3、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程序。
4、對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標記、防火門要經常檢查,確保設施完好。
5、每天不少于八次對醫院各區域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邏。
6、禁止患者在醫院內吸煙,發現吸煙者應當立即勸阻。
7、嚴格禁止寵物進醫院。
8、禁止未經醫院相關部門許可的考察學習團隊在我院拍照。
9、嚴厲禁止醫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動。
10、謝絕明顯的精神病患者,乞討者,醉酒者,拾破爛者進入醫院。
11、發現可疑的人員要禮貌的進行盤查監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發事件發生。
12、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消防隱患,確保醫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強重點區域,要害部位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況處理或報告上級。
14、對監控室發出的到位查看指示,必須快速做出反應,并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指示現場。
15、如遇突發、醫療糾紛等事件酌情況處理并及時上報。16、負責對影響醫院形象的行為進行制止。
(2)門衛保安職責。
1、負責前門車輛引導停放和人員通往秩序。
2、謝絕明顯精神病患者、酗酒鬧事者、收破爛、乞討者、推銷商品者進入醫院。
3、指揮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及其它車輛定點停放。4、禁止在醫院正門擺攤設點和進行各種表演義賣,及時制止打架斗毆。
5、加強對進入人員、車輛的檢查,杜絕危險品進入醫院、禁止攜帶寵物進入醫院。
6、對破壞醫院形象和聲譽的行為及時果斷制止并立即上報。
7、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負責控制大門。
(3)巡邏保安職責。
1、熟悉醫院各區域情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
2、巡察各樓層各診室患者就診秩序情況,防止和減少各類問題的發生。
3、注意發現樓層通道是否有異常情況,若發現立即處理并報告。
4、熟悉醫院內部環境,消防設施分布,滅火器材的擺放點,防盜防火報警裝置的位置,會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保證消防設施處于良好狀態,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5、協助各部門領導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遇突發性事件或緊急報警要沉著冷靜,快速將出事地點通知保衛科和院領導,并對事件現場錄像存檔。
6、發生應急事件負責控制醫院樓梯口。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做到三班全面監控。
(4)夜間保安職責。
1、上崗前應于白班執勤人員交接清楚,堅守崗位,對于夜間出入人員加強詢查。
2、要增強反應,機動能力,對醫院重要部位(電梯、樓道、衛生間、辦公室、庫房、配電室)要加強巡查力度,巡查時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樓層,檢查應關閉的燈光、門、窗、空調。
4、提高警惕,發生應急事件緊急呼叫大門保衛控制大門,同時組織保衛力量協助處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記錄。
(5)執勤紀律及行為準則。
1、當班保安要求儀容整潔,按規定著裝并攜帶好對講機、膠皮警棍等專用裝備;不得留胡須長發,不準嬉戲打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邊走邊吃東西或者手上揮舞其他物品;不準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懶腰。
2、不得酒后上崗,當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擅離崗位、串崗、干私人事情。
3、當班時不準吸煙、吃東西、看電視,聽收音機、看書報、扎堆聊天等。
4、尊重領導,服從管理。
5、不得恐嚇,毆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崗位上大聲喧嘩,嚴禁使用不文明語言。
6、不得內外勾結,損害或企圖損害集體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攜帶醫院物品,盜竊醫院物品或患者錢物,損壞醫院設施和執勤用品。
7、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1、在院安保領導小組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2、充分利用醫院展牌、視頻等宣傳有關消防知識。
3、要求醫護人員學會簡單的自救常識和尋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個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5、經常性組織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6、指導醫護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
9、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扯電線,電器線路更換修理,由專職電工負責維修。
10、設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標志,保持通道暢通。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后室內及時關燈及電器用品,關閉電源,防止出現火災隱患。
12、熟悉醫院現有的滅火設備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嚴禁在辦公室使用大功率電器。
14、發現火災立即啟動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施救。
為了進一步增強安全保衛應急能力,在預防以下突發事件發生的同時,及時果斷的處理即將或正在發生的突發事件,結合我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醫院安全保衛應急預案。
1、醫療糾紛人員在院大門鬧事時,值勤保安人員應及時上前制止勸阻并與保衛科、醫患辦等部門聯系,配合相關人員妥善處理有關問題,防止事態擴大。如遇少數人員無理取鬧、拉白條幅或其他醫鬧行為時,要及時組織人員采取果斷措施制止相關行為,并將醫鬧人員請至值班室或醫患辦公室,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特殊情況及時向礦業分局報告。如醫療糾紛人員到辦公樓找有關部門人員或院領導,保衛人員要及時跟進,防止醫療糾紛人員突然采取過激行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2、保衛人員巡邏中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組織力量迅速果斷制止,并將其扭送保衛科或報警。力量不足時可動員現場職工或通知備勤人員,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奪路而逃或行兇。盡量避免或減輕損失,并作好現場保護工作。
3、各科室發生盜竊事件時,應迅速向保衛科報案,主動維護好現場,不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應及時交保衛科或公安機關處理。積極向保衛科、公安機關提供情況,協助破案。
4、醫院范圍內發生突發事件時,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醫務人員無法正常治療或危害醫務人員安全時,保安人員都要及時趕到現場制止、勸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同時及時報保衛科和總值班,必要時報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醫院秩序。
5、發生火警時,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立即啟動樓層報警裝置或向消控中心報警,報警電話,講明火情準確位置,火勢情況,同時組織現場人員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滅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后,立即通知保衛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并電話通知總值班。到達現場后一要根據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組織現場力量撲救;二要迅速切斷電源,關掉燃氣開關,將易燃易爆物品撤離火災現場,全力撲滅初期火災。如火情重大,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9,講明發生火警的科室、地點、著火的是何物品,并派人在路口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簡要介紹火警情況和水源情況。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治安、安全防范教育是提高職工法制觀念和防范意識的重要途徑。為提高醫院內部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現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院安保領導小組和院職工要按規定認真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種專業培訓活動,院安保工作小組要經常組織廣大員工進行安全、保衛、保密、遵紀守法教育,增強職員工的法制觀念。要做到學法、懂法、執法、守法。
2、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與保衛工作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并運用到保衛工作的實踐中去。
3、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治安保衛業務知識及掌握專業技能(如:消防、防盜報警器材等)。
4、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任務,運用多種形式,進行安全防范教育,防盜、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計劃,定期開展各項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醫療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護知識),加強治安、防范意識,強化自救自護和自我保護能力。
6、認真做好新進職工的崗前教育,對他們進行法制、醫院安全防范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1、定期深入開展醫院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頓。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組織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
2、日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積極進行整改。
3、對醫院用水、用電、用氣、醫療器材等相關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并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4、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并提出整改意見,經檢查負責人和隱患部位負責人簽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無隱患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隱患多、漏洞大又不積極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追究責任。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二
a、在校長領導下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b、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重大節日前領導小組負責布置學校各方面保衛工作,確保節日安全。
c、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各室場責任人簽訂責任書。
d、加強防火、防盜經常檢查滅火器、消防栓、門、窗、鎖等。防止事故發生。
e、健全門衛、節假日值班制度,加強教師宿舍的管理,未經校長批準,外來人員不得在校留宿,凡留宿人員須做好出入時間登記工作。
f、如發現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開會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或口頭報案。
g、加強教工食堂和師生飲食管理工作,嚴防食物中毒,危害師生身心健康。
h、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安全意識,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杜絕不安全事故出現。
i、各室場責任人要做好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存放管理,嚴格檢查。保持室內清潔、通風、以免儀器設備物品損壞。專用室做到“開門不離人,人離關好門”。各室場要做好電源、電器的管理,防止觸電和電線短路引起火災等事故發生。
j、經常對全校的線路開頭、插座、電器設備、體育器械作檢查,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k、凡玩忽職守或違反制度的責任人,造成損失的,除賠償全部損失外,還要罰款損失款的10%。
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是關系學校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絕對不能忽視的一項重要工作。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堅持“以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思想上不能有絲毫的麻痹大意和僥幸心理。為使學校的安全防范工作進一步加強,消除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門衛制度
1、總務處加強對門衛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工作紀律教育,嚴格執行門衛制度。
2、門衛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發現可疑人員應進行盤查。
3、學生在規定在校時間內,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的.準假證明。
4、來客來訪者必須持有關證件或講明事由,登記后方可進入。
5、學生在校期間,校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會見學生。
6、車輛攜帶物品出門,須經總務處的同意方可放行。
7、嚴禁校外閑散人員、外單位車輛進入校內。
8、按學校作息時間開門、鎖門;按規定開關校園報警系統。
9、保證校門內外衛生整潔。
10、放學后、節假日,嚴禁無關人員在校內活動、玩耍。
二、防火制度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對教職員工和學生經常進行預防火災事故的思想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2、嚴禁在校內和家屬樓院、公共場所放置易燃物和傾倒液化氣殘液,液化設備定期進行檢修。學校用房禁止存放液化氣瓶。
3、嚴禁學生在校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玩火,不準在室內生火做飯和使用電爐。
4、實驗室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應專柜放置,并經常進行檢查。
5、定期對校內照明線路進行嚴格檢查,對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使用電爐。
6、定期對校園網絡、微機室、圖書室等進行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7、按規定配齊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只能專物專用,不能移作他用,做到定期檢查。滅火器藥品要定期更換,保證有效使用。
8、各種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地方,容易發現,便于取用。放置地點合理,保證安全和完好。
三、防盜制度
1、經常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進行思想道德、行為規范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防盜意識。學校教職員工要對子女包教育、包管理,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2、建立校內紀律監督崗,嚴格把關,加強防范。每天對校內學生紀律進行檢查,對內外勾結盜竊學校和師生財物的學生按校規校紀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3、各處室要把治保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強治安工作的宣傳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學校的檔案室、財會室、電教室、保管室等應加固防盜設施,加強防范力度。
4、嚴格門衛制度,對出校車輛要進行停車檢查,對自行車要嚴格看護。
5、學校備用金,應按銀行規定金額留存,教職員工辦公室不得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被盜。
6、下班時各辦公室、教室都必須關好門窗;教學樓、實驗樓都必須由專人按時鎖門,開門時間按學校規定執行。
7、嚴格執行節假日值班制度,責任到人,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加強巡邏,并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手續。發現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和公安部門,以確保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三
第七條省聯社、各辦事處(含××、××市聯社)主要領導是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部署本單位和所轄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其基本職責是:
(四)組織有關部門搞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六)認真落實領導帶班查崗制度。
第八條縣級聯社的分管領導對本單位和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四)負責對保衛部門人員的管理,組織防搶防暴防火預案演練,解決保衛部門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九條農村信用社各營業網點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四)及時掌握本單位員工的思想動態,對個別員工的反常表現,做到早發現、導教育、平控制、早解決,并及時向縣級聯社報告。
第十條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有關業務管理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條農村信用社各級保衛部門是所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本級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一、省聯社及各市、州辦事處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四)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考核。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有關部門落實整改隱患措施。
二、××、××市聯社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四)負責監督指導轄內安全防護設施建設、管理及維護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轄內員工在營業、守庫、押運期間搞好防系演練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三、各縣級聯社保衛部門工作職責: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轄內農村信用社的安全保衛工作;。
(九)負責內部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保衛部門及當地公安機關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合聯社營業部,基層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儲蓄所等)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n04)(以下簡稱新標準),實施按風險等級防護。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四
1.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開門、鎖門。
2.校外人員未經同意不準進入校園,校外非公務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嚴格執行財物保管制度,各處室及有關場所的貴重物品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財物集中的地方,要認真落實防護措施,安裝鐵門、鐵窗、鐵罩和防盜報警設備,節假日安排專人守護;教職工的車輛必須放在車棚內并鎖上防盜鎖。
5.較大數目的現金做到隨用隨取,不得過夜存放在辦公場所。
6.校園內不準亂堆亂放易燃易爆物品;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應嚴格領取制度,嚴防藥物失竊。
7.加強安全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識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責任心強的義務消防隊伍,協助學校領導檢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9.教學設備、貴重物品較為集中的地方、學生宿舍和食堂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并經常檢查,按時換藥,保證滅火設備完好、有效。
10.電教室、實驗室、語音室。圖書館和各處室、辦公場所,下班時有關人員應檢查各種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確認安全方可離開。
11.校園內不準亂搭亂接電線,違章用電者要嚴肅處理。
12.應經常檢查校園內安全用電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13.學生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來校,更不準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等。
14.全體師生必須自覺遵紀守法,提高安全、防災意識共同維護學校安全。發現失竊時要注意保護現場,盡快報告保衛部門;發現現場作案時應立即報告公安部門并協助擒拿。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全省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保衛工作應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搶劫、防盜竊、防詐騙、防破壞、防涉槍、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等,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農村信用社員工人身和資金財產安全。
第四條安全保衛工作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管理辦法。在單位評定綜合性榮譽稱號以及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全責任人評先、晉職、晉級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五條省聯社、市、州辦事處(含××、××市聯社)、各縣(市、區)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簡稱縣級聯社,要設立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保衛部門,縣級聯社單設保衛部門(人員不足的縣級聯社要力爭在兩年內完善機構設置),配置配強所需人員,配備統一服裝及必要的交通、通訊工具和現場勘察器材,確保安全保衛工作順利開展。
保衛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政審,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高度的工作責任心。保衛部門負責人變動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變動。
第六條凡涉及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報告辦法》(銀合發〔〕65號)規定及時上報上級保衛部門。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六
一、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二、重點部門要隨時關鎖好門窗(會議室、電腦室、庫房)等確保安全。
值班人員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會使用消防栓,滅火器。
四、使用電器、機械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五、靜園后及節假日,門衛及值班人員要對全園進行巡視,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開大門后、門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開。
七、安全防護小組負責全園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每逢假日前對全園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八、實行領導帶班,行政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對全園各部門安全防護工作進行巡視,檢查并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電燈、電燈、電扇、錄音機、洗衣機、電視機、煤氣等,檢查完畢將門窗鎖好,下班后值班人員要對全園進行一次巡視,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十、園內出現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給予不同處罰。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工地的治安保衛工作,保障集體財物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必須搭建門衛室,安排責任性強、身體健康人員值班,值班人員要協助材料員,做好材料進出的驗收,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巡邏檢查,嚴防壞人進行偷竊和破壞活動。
2、工地更衣室必須門窗完整、安全,鑰匙要隨身攜帶,做到人離關窗、上鎖,室內衣物存放要整潔,貴重物品(如現金、手表)要隨身攜帶。
3、工地的物資要分類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緊靠圍墻。
4、材料運出現場,應填寫證明,及時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
5、高檔木材、門窗、瓷磚、鋼配件、鋁合金等貴重材料、物資應存放在專門的安全地點。
6、工地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標明有效期、檢查人員、保養人員名單,妥善保管,不得亂放或移作他用。
7、工地食堂現金、票證要專人負責,嚴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衛生的地方。
8、發生事故或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公司、保衛部門報告,積極協助公司、保衛部門偵破案件。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篇為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人民財產不受損失,加強對學校各個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學校研究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門安排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有關方面人員,加強對校內安全保衛的聯絡網。在思想上重視安全保衛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線,保證我校內安全無誤,通過責任落實人的'具體措施,建立人防,安裝攝像探頭、紅外探頭、防盜門窗等物防,從思想上,技術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設施和設備達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門衛保安制度,聘請上海市保安公司專職擔任門衛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時看守門衛,雙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樓值班,白天老師輪流不間斷值勤,節假日作特別檢查和記錄。
四、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找差距,總結經驗,做到安全保衛工作萬無一失。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八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為使安全保衛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后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保衛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安全保衛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火、防盜以及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并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并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檢查,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衛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采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保存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
落實學校配電房、實驗室、電腦房、檔案室、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教育工作者與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專業19篇)篇十九
第六條農發行各級行應當逐級建立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實行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條各級行行長為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具體職責是:
(二)定期聽取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五)抓好保衛隊伍建設,按規定建立保衛機構,配備保衛人員,為保衛工作開展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各級行分管保衛工作的行領導是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的直接領導者,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四)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性的安全檢查,推動保衛工作的開展;。
(五)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六)隨時掌握保衛人員的思想動態,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第九條各級行保衛部門是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一)做好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農發行資金安全:
(五)負責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和技術防范設備的選用、管理及安會防范工程審查、驗收;。
(六)負責***和警用器材、設備的管理;。
(七)負責經濟***、保衛人員的管理、訓練工作;。
(八)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防范教育,組織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保衛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