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啟發后,應該馬上記錄下來,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我們可以養成良好的總結方法。心得體會是我們對于所經歷的事件、經驗和教訓的總結和反思。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心得體會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一
在當今社會,法律法規逐漸成為了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安全生產月”這個特殊的節點,更是讓人們意識到了安全意識的重要性。為了更好地了解和學習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我積極參與了一系列的在線培訓學習,也結合自己的實際工作和生活,總結出了一些學習法律法規安全心得和體會。
第二段:正確的認識和理解法律法規
學習法律法規,首先需要正確的認識和理解法律法規的作用和意義。法律法規是國家對人們行為進行調整,管理和約束的工具和手段,是對人們行為的規范和約束,有利于保障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的權益。同時,法律法規也是開展工作的指南和保證。在學習和使用法律法規時,我們需要深入了解其核心內容和精髓,借鑒和學習先進的經驗和實踐,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能力。
第三段:關注實際應用和反思自身工作
學習法律法規不只是知識上的掌握和了解,更重要的是在實際的應用和落地過程中,將知識轉化為行動和成果。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重關注自身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安全意識的培養和提高;對于現實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積極開展反思和整改。同時,在處理與他人的關系時,也要注重依法行事,堅持合法合規化的基本原則,增強處理問題的能力和實效性。
第四段:重視法律法規培訓和學習活動
法律法規知識的更新和發展很快,為了不落后于時代,我們要注重參與各種法律法規培訓和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在學習的過程中,除了聽取專家和學者的介紹和講解,還需要注重互動和交流,多思考和探討,深度理解和消化法律法規的精髓和內涵。通過不斷的反思、學習和實踐,不斷提升自己的法律法規知識水平,為自身成長、職業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
第五段:結語,對學習法律法規的總結和展望
學習法律法規是一項長期而不斷深入的過程,需要我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斷學習和實踐。在學習過程中,我們要注重聯系實際、學以致用,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實際效果。同時,也要注重法律法規的跨領域應用,深入了解和掌握各個行業和領域的法律法規,拓展自己的知識視野和思維模式。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我將繼續加強自身的法律法規學習,更加注重實踐和應用,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和職業操守,為保障社會安全和人民權益發揮更大的作用。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二
我校教師在學校領導的組織下,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通過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范、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等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同時對如何才能強化師德、樹立教育新風,有了自己更深刻的體會。下面我就談一談我的認識和感受。
通過學習,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擔子的沉重,雖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卻肩負著為祖國的未來夯實基礎的重任。于是在學習之余,僅靠自己從教以來點點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學中留下的遺憾,終于明確:身為教師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因為當你走進學校大門時,你的一切就已經不屬于你自己了,而是屬于孩子們。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應當是教師的天職,正所謂:師愛師魂。可是在實際中真正做到這一點,尤其是做到喜歡每一個孩子,卻是非常不易的。教師不應因為學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親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對學生另眼相看,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對待每一個學生。教師只應在乎學生是否學會做人,是否學會求知,在教學中應本著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這樣一個原則來教書育人,必須把德育放在首位,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過學習,我更加堅定了自己的學習理念,要想成為新型的教師必須不斷學習,從而充實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的大腦,用最先進的教育手段,用規范的教育行為給學生傳授最新的知識和方法。
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因為我們是直接面對學生的教育者,學生什么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學生之“惑”,傳為人之“道”。但知識絕不是處于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展著量和質的變化。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于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發展趨勢,不斷理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通過學習,我深知作為一名教師必須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質,對學生要有慈母般的愛心,且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進一步增強了法律意識,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貫徹執行教育法規,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三
《行政訴訟法》的頒布,具有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標志著當代中國“人治時代的終結”和“法治時代的開始”,不僅推動了行政訴訟實踐的發展,更意味著一場“靜悄悄的革命”。通過認真學習《行政訴訟法》,我受益匪淺,對行政訴訟法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
所謂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院起訴,法院依法定程序審查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及相關爭議的活動過程。我認為對行政訴訟法概念的把握,需要掌握以下幾個要素:
1、行政訴訟的原、被告地位恒定。行政訴訟的主體包括原告、被告、其他訴訟參加人和法院。基于行政權的特性和行政訴訟的首要任務,在行政訴訟過程中,作為原告的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列為被告的,則必須是作出被訴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兩者地位不能交換。
2、行政訴訟的客體為行政行為。行政訴訟所要處理的,是由行政行為引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的爭議。行政機關非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審查對象。
3、行政訴訟的類型為主觀訴訟。簡單說就是訴訟程序的啟動以存在主觀上的權利侵害為前提。《行政訴訟法》第2條,有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表明了原告的起訴條件。
4、《行政訴訟法》中規定了有關受案范圍、原告資格、舉證責任、審理程序等具體制度的設計,目的是為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綜合以上要素,《行政訴訟法》相對于我們行政執法人員而言,主要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遵循的一項法治原則,也是當前我國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近些年來,隨著《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處罰法》和《行政許可法》等法律的相繼頒布,我國的行政法律體系日漸完善,依法行政有了操作依據和行為規范;同時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對加強政府法制建設、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密切相融,要求政府必須依靠法治來行使管理社會的職能,實現從“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轉變。
作為一名路政執法人員,我們一定要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案,在查處每一起案件中,都應該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秉公執法、不詢私情。要通過不斷學習加強自身業務水平和行政執法能力;要進一步轉變傳統觀念,積極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四
交通安全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但就是這樣家喻戶曉的法則,許多人還不以為是,甚而一次又一次觸犯法律。
震驚全國的6.30張明寶案,牽動了多少人的心!五死四傷的慘案,誰來負責?誰來承擔?“張明寶!”!不!是我們大家!如果不是我們大家拼命飲酒,釀成一次又一次酒后駕駛慘禍;如果不是我們大家拼命說“多喝點不要緊!”……會發生這起交通嚴重醉酒駕駛事故嗎?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為這九條生命加張明寶這條生命負責!
據統計,全球大約每年有127萬人死于交通事故,難道這還不夠嗎?我們一定要攜手共創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很簡單,不喝酒,不闖紅燈,不接聽手機,不說話,注意力集中……這些都是很普通的小事,只需動動手就可做到,更能避免殃及人命無數的交通事故!
不喝酒:開車前不喝酒,拒絕酒后駕駛,讓“酒”遠離人心。
不闖紅燈:經常有許多人闖紅燈,也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這種交通矛盾總會在人們的僥幸中得以生存,不要因為闖紅燈車子沒撞到自己而一而再,再而三。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五
人格尊嚴是公民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
沒有尊嚴實在可怕。法國大教育家盧梭曾根據自已的切身體會說過這樣一段話,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丟臉”是一項簡單的懲罰,恐怕不會引起這么大的鞏懼嗎?這其實與我們所說的相呼應。
心理學家認為,對于社會中人的最殘酷的懲罰,就是剝奪尊嚴。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感嘆:“我還有什么臉活呀?”瞧,這并不是沒錢活下去,沒有面子最可怕。一個人犯了錯,甚至犯了罪,進了監獄,也是要給予他面子的。我們都知道對待犯人不許任意打罵的道理,并且要經常教育他們,鼓勵他們,給他們留下希望。如果把尊嚴徹底給剝奪了,他們可能會從此徹底沉淪下去。其實,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獄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嚴,活得很痛苦。
當代心理學證明,一個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嚴,自已的本質,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資格,做人的意義。人們在社會上忙碌著,忙著升學考試,忙著掙錢發財長官,這一切背后都有一個因素:可以通過這一切而得到人們的贊嘆,羨慕,在世人面前證明自已的價值。否則的話,大學考得再好,錢掙得再多也沒有意義,也很少有人會刻苦學習,力求上進的動力。所以說,如果沒有尊嚴的需要,個人的進步就會成為空話,社會的進步也會停止。
但是,尊嚴也不是一個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尊嚴有不同的內涵。但無論怎樣,作為人類精神的自尊感,永遠都有它一成不變的價值的內核。古今中外,人類信仰的都是正義,善良,勇敢,仁愛符合于人類道德價值的品質。這一點,在任何時代都不要懷疑不管哪一個時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虛偽”,也不要被一陣歪風吹迷了眼睛,否則的話會受害無窮。
青少年缺少的是經驗,是明晰的辨別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現象所迷惑,這實在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有的學生看了港臺電視劇,竟然很羨慕里邊流氓阿飛的“厚臉皮”,認為那種嬉皮笑臉遭人指責還滿不在乎是一種時髦,于是也學著樣兒:“我就是不要臉,怎么著?”
不要臉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會對你的“不要臉”憤怒,無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棄尊嚴,你會付出慘痛的代價。從其結果看,不在乎尊嚴可呈現一時之“豪氣”,但這是多么低劣的豪氣!它會使一個人一步步走入深淵、走向犯罪,毀了一個人的一生。從另一方面說,就算一個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個以尊嚴為標準的社會里,一個沒有尊嚴的人很難生存下去。他會得不到同情、理解、有愛和幫助,周圍的人都鄙視他,厭棄他,甚至懲罰他,使他處處感到自己不像一個人,這感覺本身就是一種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沒有了樂趣。說到底,一個沒有尊嚴的人,只能是被社會、人群拋棄的人,同時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拋棄的人。
所以,為了維護青少年的人格尊嚴,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否則,將會受到社會道義的譴責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強烈呼吁所有教職員工,警鐘長鳴!否則,你們的飯碗將會打破。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六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糾”的問題仍較普遍存在,亂扣濫罰、重費輕管、以權謀私等問題也時有發生。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了交通行政機關的形象,如何從根本上解決交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就這個問題談談我的一點體會。
行政執法是我們交通行政機關最重要的經常性的工作,它關系到交通管理活動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運轉,關系到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經濟的發展。因此,交通行政執法必須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使交通行政執法活動合法、有效、準確、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們交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活動中必須注意五個環節。
首先自身必須合法,即主體資格合法,必須是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的行政機關;
第三,行政執法的對象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不能隨意給被管理者設置障礙;
第五,行政執法的程序必須合法,手續必須完備,不能隨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執法必不可少的補充。
第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必須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響;
第三,行政執法決定必須尊重事實,不能作出無法執行的行政行為;
第四,在堅持合法性的原則下應當充分考慮管理對象的意志,使多數管理對象能夠接受、理解和支持。
準確。準確是確保案件正確的關鍵。首先是適用法律必須準確,不能張冠李戴;第二,認定事實必須準確,證據必須確鑿,不能有任何脫節、含糊之處;第三,行政執法文書的敘述必須準確,必須能真實地表述交通行政機關的意圖,要明確易懂,不能產生歧義。
高效。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有很強的時效性。
首先,國家交通有關實體法和執法程序法都對時間有明確的時間規定,這些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作出的行政執法(處罰)決定生效后,當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須即時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所以,交通行政機關必須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保證反應靈敏,決策果斷,指揮權威,處事迅速。
在加強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嚴格依法行政的同時,還必須健全以交通行政執法責任為核心的監督檢查體系。沒有健全的監督檢查制度作保證,交通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則難以實現。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相對人采取具體的直接影響其權利和義務的行政行為。這種行政行為的對象,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是行政機關對自身內部。為了確保行政執法行為有準則,好壞有獎懲,在嚴格執法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兩個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須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交通行政執法責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的交通行政機關各項執法職責,建立起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執法責任體系,并把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交通行政機關內部各執法單位各層級和各個執法人員崗位,明確責任范圍、職責、權限、執法目標,制定考核標準和獎懲辦法,將考核的結果與執法人員的任用結合起來的一種制度。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是行政機關內部對執法活動的直接監督檢查,是關系行政執法責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實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鑒于行政執法包括了內外部兩個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機關如何開展好有效地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呢?我們認為可以采取以下六種方式。
一是由上級交通行政機關組織檢查組,對本級和下一級交通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定期檢查就是上一級交通行政機關根據需要每年確定一批重點的法律、法規、規章,有計劃、有步驟地根據預定的時間進行檢查。不定期檢查是為了了解某個法規的執法情況,臨時組織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一定要深入調查了解,不能走過場、嚴防流入形式,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嚴肅處理及時糾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情況報告制度。下級交通行政機關對其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定期以書面形式報告上一級交通行政機關,上一級交通行政機關對實施中的問題要組織深入調查,解決存在的問題。這樣,有利于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實施,促進行政執法工作的深入進行。
三是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主要是從交通局機關選出幾名監督員,監督行政執法活動,這樣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機關及時糾正違法失職的具體行政行為。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七
作為教師,不光要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靈活多變的教學能力,而且還要有高尚的教師職業道德,在學習了教師職業道德與教育法律法規之后,我心里頗受震動,真正的好教師不是把學生教好管好就行了,而是必須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修養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幼兒教師。
在這一學期的時間中,我不斷的學習各項政策法規,學以致用結合自身情況,善于總結反思自己的不足,讓它們在工作中沉淀,發酵。一談到教師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魯迅先生的那句話:“俯首甘為孺子牛”,那是對教師無私精神的贊美。不同于其他職業,教師是被稱為“太陽下最光輝的職業”。但是近幾年有些地區屢次出現教師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師被毆打;教師被羞辱等等現象,似乎在提醒著我們這光輝的職業正被黑暗給一點點吞噬了。
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這時認真學習“教師法”用法律武器捍衛我們的權利顯的刻不容緩。但是,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要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義務。從在師范學習的第一天起,我就清楚地記得只要成為一名教師,就一定要嚴格遵守所有的道德規范和法律法規。通過學習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
在工作中,嚴格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范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范”。對于后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理論的知識豐富了,但是當我真正將它付之行動時才發現要考驗我的原來遠遠沒那么簡單。
在《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提出的:“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規范了教師的育人行為,是社會責任感的具體表現。現今社會是知識社會,學習的社會,知識更新加快。因此,教師要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要以寬廣扎實的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真正掌握教書育人的本領,尤其是必要的現代化教育技術手段,積極參與教育科研。在教學實踐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新途徑、新方法,以教師的創造性勞動來實現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學生的目標。
教師的職業道德不是一個空洞的思想外殼,它是教師高尚的人格品質和嫻熟的業務技能與執著的敬業精神的結合點。面對日新月異、飛速發展的世界,教師不能墨守陳規,固步自封。面對挑戰和機遇,教師要潛心學習理論,運用理論。在工作實踐中,教師應十分注重自身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拓寬知識視野,以此來作為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主要內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還要繼續努力,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并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范,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八
近期,車間女工委組織學習了有關婦女權益保護的有關條款,通過學習對一些條款有了進一步了解,增強了自身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學習之余也對平常一些掛在嘴邊上的維權術語進行了更深一步的學習。
“婦女享有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像權、親權、監護權以及著作權、發明權等等。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實施起維權保護來還真有一定的講究。就拿“親權”來說吧,“親權”是指以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在人身和財產方面權利義務的統一。“人由于有父母子女的關系,從而發生各種各樣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關系最重要效力,而且是與其他親屬關系有本質不同的父母子女關系的特殊效力,恐怕是父母應該處于對未成年子女進行哺育、監護、教育的地位。”由此可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監護和教育是親權制度的核心內容。
我們身邊有的家長一味地工作、賺錢,認為只有給孩子提供富足的物質條件才是對孩子好,至于學習、教育,認為那是學校的事,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來越被社會所認可,與物質條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給予才是無價的財富;還有的家長一味地溺愛,對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攬,對孩子的關照可謂無微不至,雖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為一種流行和時尚,可這些家長在無意中打著愛的旗號剝奪了孩子成長的權利和自由,他們用愛束縛了孩子的手腳、折斷了孩子搏擊的翅膀,嚴格意義上來講,他們在用自己的愛褻瀆了親權的真正含義。另外一種,我們常聽身邊一些離異的母親咬牙切齒地說“哼!這輩子別想讓孩子喊他一聲爸!想見孩子——沒門!”都說家是愛的港灣,可在穩固的港灣也會有航船擱淺的時候,即便是兩夫妻離異,可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這種血緣關系是永遠割不斷的。撫養孩子的一方拒絕另一方探視、教育也都屬侵犯親權的范圍之列。
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中盡管有如下規定:“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可在現實生活中,科級、副科女干部所占比例依然達不到所占比例要求,在副處、處級干部中女工更是鳳毛麟角,很多時候并非女干不不具備勢力,而是扮演家庭、工作、社會三重角色的女工在贍養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責任感的確讓女干部力不從心。二十四五歲結婚生子,三十四五歲贍養老人,好不容易熬到四十歲可以脫開身了,提干的標準又都卡在了40歲以下,其實,40-50間的女性正處于人生、事業的第二高峰期。
四個案例分析分別從《婚姻法》的財產繼承、《合同法》的免責條款、《女工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合同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生育權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和總結,案例實踐性強,與生活密切相關。這讓我想起了鄰居李某家的財產糾紛:李某的兒子擔心父親再婚后財產遭受侵犯,要求父親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其父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直說“人都嫁給我了,還分什么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數,女方常以伺候孫女為由與自己的兒媳同住,期間,李某每月只留幾百元做生活費,其余的全部“上繳”,為討女方歡心,李某生活拮據,與兒子們斷絕了來往。后在單位領導出面協助下,為確保李某的合法權益,隨將房屋過戶給了兒子。一年前,在李某患病癱瘓在床之際,女方果斷地與李某辦理了離婚手續,李某治病期間皆有其子女照顧。令人氣憤的是女方在離婚協議上竟然簽署了“一樓院子連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價值15萬元)歸女方所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則折價賠償女方。”當時李某的兒子很是生氣,后來通過法律咨詢,了解到一樓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屬品,那女方感到無利可圖也就棄之而去。
種.種事例讓我感受到生活中與法律相連的事情無處不在,只有學法、懂法才能不斷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九
我校在上級領導和鎮政府的指導之下,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得井然有序。在全校教師的努力工作下,全校已經確立了一個良好的學法、守法、用法的氛圍。在這一年以來,我校緊緊圍繞國家法制教育規劃,積極穩定的推進依法治校和依法執教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為進一步推進學校法制教育工作創下了良好的環境。現將工作的自我總結如下:
由周士開校長為組長,王振德副校長為副組長,王天桂、陳顯燈、楊仁英、龍見林、劉開輝等為成員的平秋小學法制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1、加強法制知識學習。組織教師學習了關于《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的相關知識,并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2、在每周的教師例會上,及時的學習了關于依法治校的知識。如關于如何對待學生的心理問題,如何處理問題學生,如何處理課堂突發事件等,同時學習報刊雜志上的相關法制知識。
3、組織教師進行了普法知識考試,及時考察教師的依法執教能力。
4、加強對教育教學環節的檢查和督促。教導處和校領導定期、不定期的對教師課堂教學、班主任工作和處理學生的方式方法進行嚴格的、經常性的檢查,以確保依法執教,推進普法工作。
5、認真做好各種報刊、雜志等普法學習材料的征訂工作,為教職員工的學習提供條件。
6、完善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班級管理制度,做到事事有法可依,處理教師和學生問題嚴格依法辦事,逐步從人治走上法治,積極推進依法治校工作。
1、圍繞學校中心工作,突出宣傳重點,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各種宣傳媒介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搞好輿論宣傳工作。
2、充分利用品德與社會教學課堂,集中有序的組織學生學習相關法制知識。
3、組織各班利用黑板報、班會的形式開展法制宣傳。
4、充分利用每周的國旗下講話和每天的廣播時間,及時對學生傳達信息,進行法制教育和宣傳。
5、組織學生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開辟公民道德建設欄目,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宣傳中華傳統,以抵制不良思想和不法行為。
6、配合“12.4”法制宣傳,在校營造普法氣氛,做好各項宣傳工作。
7、加強與村委的合作,利用課余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與宣傳。
8、加強與派出所的合作,邀請他們給學生做法制講座。
總之,這一年來的工作基本完成各項任務,教職工的依法執教能力有了進一步的提高,校園的學習氣氛明顯改善,為明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打下了扎實的基礎。但同時也看到了存在的問題,說明了法制教育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任重而道遠。
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篇十
為有效保障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對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內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辦事。(1)有法可依是確立和實現社會主義法治的前提。有法可依主要是解決立法問題,為調整社會主義社會關系和建立社會主義民主的社會秩序制定明確的、具體的、可操作的法律規范,提供切實可行的行為準則。(2)有法必依是社會主義法治的中心環節。有法可依的目的要做到有法必依,即要求全體社會成員依照法律規范的要求享有權利、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3)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切實保證,這是在強調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法的基礎上,對于那些無視法治、踐踏法治和以身試法的違法行為和違法者加強監督管理和法律制裁的必要措施。
2.請詳細解釋行政處罰有哪些程序。
答題要點:行政處罰的程序可以分為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
1.簡易程序。簡易程序適用于當場實施行政處罰的情形。法律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填寫預定格式、編有編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2.一般程序。除了當場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處罰以外,其他行政處罰當適用于一般程序。行政機關載調查或者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合法證件。詢問或者檢查時應當制作筆錄。對違法行為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當審查調查結果,酌情分別作出決定:
(1)確有應行政處罰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2)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3)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4)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支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述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3.聽證程序。聽證程序是在對較重的行政處罰實施前適用的一種程序。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做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較大多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1)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執行機關告知后3日內提出;
(2)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7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3)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會公開舉行;
(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委托1~2人代理;
(7)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依法作出決定。
3.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答題要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主要責任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危險化學品單位必須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簡述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
答題要點: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當具備一下條件,依法申請領取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
(1)符合當地產業結構規劃;
(2)基本符合建設項目經過批準;
(3)選址符合城鄉規劃、并與周邊建筑、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的距離;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要求;
(6)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7)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8)特種作業人員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9)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10)廠房和倉庫的設計、結構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靜電等安全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
(11)生產設備、工藝符合安全標準;
(12)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14)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5)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簡述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的法律規定?
(7)消防產品和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管理;(8)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
6.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