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規則字篇一
交通安全很重要,我們人人都應該做到遵守交通規則,保障人們的生命安全。
有一次,爸爸帶著我到城里去買東西,我看見警察叔叔在站崗,指揮著來來往往的車輛,他們多多辛苦啊!爸爸很遵守交通規則,每當遇到紅燈,爸爸就停下來,直到綠燈亮了才走。但是有些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還有一次,我和媽媽坐著爸爸的大卡車在公路上行駛,有些車輛在爸爸的窗子旁邊駛過去,好像要撞了似的,等這輛車過去了,我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氣。
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交通安全,人人有責!讓我們應一致行動起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規則字篇二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假如沒有交通規則,那世界會是怎樣的情景呢?每天車禍不斷,人們死的死、傷的傷,出門也要提心吊膽……可是如果有交通規則,而人們卻不去遵守,那付出的也將是血的教訓,甚至生命的代價。
那令人驚心動魄的畫面至今還歷歷在目: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后,我漫不經心地在街上閑逛,靜靜地享受著陽光的沐浴,誰也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么事情。走到一個十字路口,我下意識地看了一眼紅綠燈,綠燈只剩4秒了,我不由得停下了腳步。
就在那一剎那,一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了,永遠的消失了!人的生命真的是那么脆弱,一瞬間就可能從“生”邁向“死”。我怔住了,小姑娘靜靜地躺在血泊中,白紗裙上的斑斑血跡歷歷在目。
短短1秒鐘,小姑娘便踏入了死亡的深淵,我仿佛聽到了小姑娘對這個世界的留戀,無助的吶喊……但我卻無能為力。
可這又能怪誰呢?如果小姑娘不為了短短幾秒鐘而沖過馬路,如果卡車司機能慢慢地開,那也不會發生這一幕……交通規則也是我們的生命規則。記住:斑馬線不是起跑線,這里不需要爭分奪秒!
規則字篇三
無規矩,不方圓。任何時候,都需要規則,就像社會需要法律一樣。只有運用規則賞罰分明,人們才會遵紀守法,才不會去破壞法律,社會秩序才會和諧。
三年級時,一件事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讓我深深感受到了規則的重要性。
我看了看正在值日的小a,走到了座位上。今天值日的是小a和小b,小b和我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我偷點懶,講一下小話應該不要緊的吧!
我很不高興地轉身去讀書,這時,我看到后座的同學拿出一支十分漂亮的筆,我的興趣又來了,又轉過身去與她講話。小b滿臉黑線地在本子上記下了我的名字,我感到十分委屈,相互照顧,這才是好朋友啊!虧我們關系那么好,你居然記我的名字!哼!
小b見我躁動不安,還沒有讀書,索性把我的名字記到了黑板上,記到黑板上多丟人啊!
從那以后,我上課幾乎再也不敢違反規則了,因為我知道,我的身邊有規則,也有一雙雙眼睛監督著我,只有遵守了規則,我才能安安心心學習啊!
規則字篇四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有了規則,遵守規則,人們才能和諧有序的生活。
星期天的下午,我和媽媽去上街。
當時,我覺得非常的渴,想用冰棍來解解渴,就問媽媽:“媽媽,我想吃根冰棍,行么?”媽媽就把錢給我,我高興的去買了根冰棍,我迫不及待的打開包裝紙吃起來,好好吃哦。吃完后,我隨地一扔就想走了,忽然,我聽見有位大媽在的叫著我,我返回頭看,哦,原來是我丟在地上的冰棍的包裝紙。
“小姑娘,你怎能把包裝紙扔在地上呢?”那位大媽嚴肅的說,我心里,心驚膽戰。怎么辦呢,我就假裝的聽不見。
“小姑娘,請你把地上的包裝紙撿起來,放到垃圾箱里!”大媽重復了一遍,這次提高了嗓門。我好緊張啊,誒。再一次假裝聽不見。那位大媽沒辦法,只好自己那去丟到垃圾桶里。
這時我看見旁邊立了一塊牌:請不要亂扔垃圾!媽媽用很不高興的眼神看著我,頓時我覺得我的心里充滿了恐懼,怕媽媽回到家和爸爸一起罵我,說我。
經過這次的教訓,是我懂得了什么是遵守,什么是規則,我以后一定要遵守規則!
規則字篇五
一時間,我驚呆了。生命原來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擊!我閉上了眼睛,我不敢看,更不敢想象,以后的小男孩如果失去了雙腿,該如何生活?一個活蹦亂跳的生命,從此是否將變得暗淡無光?可是,這能怪誰呢?那個小男孩,難道就沒有責任嗎?如果他遵守交規,不闖紅燈;如果那位司機能文明行車,過斑馬線自動減速;如果他們都能意識到生命的寶貴,意識到交通規則的重要性……然而,這一切的一切都在此刻劃上了無情的句號,留下的只是親人無限的哀思和痛苦。
樹枯了,有再青的時候;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但是,生命一旦失去,就永不可能再生還。
親愛的同學們,歲月如歌,生命如花!愿你、我、他,愿我們每個人都從現在做起,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各種社會規則,珍愛生命!同學們,讓我們做一個有道德的小學生,用自己的文明和愛心,行動與努力共同撐起一片生命的晴空吧!
規則字篇六
遵守交通規則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聞,視而不見。把遵守交通規則當成兒戲,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就有不少人因為出車禍而喪失了性命,他們是平白無故出車禍的嗎?不是的,是因為他們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而導致的。
在學校里老師反復強調在路上不要并排騎自行車,可是有一部分同學就把老師的話當成了耳旁風,呼得一下早已拋到了九霄云外,后果,可想而知。同學們一定要記住: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要告訴大家的是:生命是萬分之短暫,而且只有一次。所以,大家一定要加倍珍愛生命,更確切的說不熱愛生命,就會害己害人害社會……百害而無一利。不論你珍愛生命也好,不珍愛生命也罷,都應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常言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想只要我們堅持,只要我們努力,大家總有一天會豁然悔悟。
我堅信:瘡痍滿目的“舊社會”將會一去不復返,而萬象更新的“新社會”正邁著矯健的步伐向我們21世紀的青少年走來。
規則字篇七
規則之于社會,猶如水之于魚,雨露之于花草,陽光之于大地,必不可少。
還比如在這垃圾桶旁邊,有許多垃圾。有些人為了趕時間,在遠處就把垃圾扔向垃圾桶,扔沒扔中就不管了,繼續趕路,我想為這些人提提建議:“你們有時的確很趕時間,但是把垃圾扔進垃圾桶又需要多長時間呢?你們沒有扔進去的垃圾可都是環衛人員撿進去了,這不是給本來就很累的他們增加了負擔了嗎?”我想:可以在每個垃圾桶旁邊安裝攝像頭,如果有人亂扔垃圾,就罰款,嚴厲的懲罰必定會讓人敬畏規則。
再比如在長城上,我隨處可以看見古老的墻磚上刻著的“xxx到此一游”,好似臉上難看的傷疤。這些墻磚旁邊就有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禁止刻畫!”長城上是留下了你的字跡,也留下了你不遵守規則的證據,這并不會讓城墻記住你,只你讓更多的人恥笑你。
又比如有些人走在路上,為了趕時間,只要發現沒車了,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都迫不及待地沖過去(我爸爸算一個),更有甚者,和汽車速度,拿著脆弱的生命之卵去觸碰規則之石,失去的不僅是規則意識,還有可能是寶貴但只有一次的生命啊!
規則本身無美感可言,但是有了人們自覺遵守規則,才擁有和諧有序的美好景觀,才能顯示規則的好處與美麗。請大家自覺地遵守規則,敬畏規則。
規則字篇八
;一開始,村民們把從北京來的袁天鵬當欽差,以為他要為他們申冤做主。當聽到這個三十歲出頭的年輕人開口談的卻是如何開會時,村民們的熱乎勁兒就散了。“你就告訴我們,村里的集體資產,到底是分還是不分?”村民中的幾個骨干沒了耐心。
“該怎么分?是都分掉,還是分一部分?按什么標準,確定哪些人可以參與分?集體資產都分了以后,村里怎么發展?”袁天鵬仍像個碎嘴老太太。
“我們不管,那是領導的事。”
這個答復,袁天鵬一點都不意外。他已經看得太多:出現問題時,中國人第一個想到的是找誰解決,而不是用什么機制來解決。
這是2009年,在貴州某城中村所在的街道政府的邀請下,袁天鵬給當地村民講解《羅伯特議事規則》時的一幕。當時,村里有一筆拆遷補償款,一直作為集體資產進行投資,但從未跟村民分過紅。村民們即將鬧到要上訪。
這是袁天鵬推廣《羅伯特議事規則》的第三年。《羅伯特議事規則》,是美國廣受承認的議事規則的典范,1876年,由美國人亨利·羅伯特以英美議會議事規則為基礎、結合民間需求而推出。一百多年來,規則中的理念和原則早已成為美國人的常識和習慣,用于政府、企業等各種組織。
它是一種具體的、可操作的民主,提供了大量的標準、手段以及具體的機制,將民主的精神體現于會議規則之中,堪稱一本如何開好會議的紅寶書。袁天鵬初次接觸《羅伯特議事規則》,是在1999年留學美國阿拉斯加大學時。出于對公共事務的關注,他獲得一個進入學生組織的決策機構“學生議會”的機會。一就任,議會秘書就給了他一本200頁的《羅伯特議事規則》。
在“學生議會”,袁天鵬體會到中美開會的不同:在中國,領導說了算,很容易就作出一個決議;
在美國,即便是在權力機關,說了算的過程看起來也很麻煩,受到諸多制衡。這個經歷,讓袁天鵬感受到:群體共處,追求權利和利益時,必須以不侵害別人的權利和利益為前提,必須有制衡。可他真正決定推廣議事規則已是若干年后。
2005年,是袁天鵬回國創業的第二年。公司做的是電信服務,但各種“潛規則”當道,讓他郁悶不已。市場大環境比的是誰是破壞規則的高手,“初級水平的請客吃飯,中級水平的直接送錢,中高級水平的賣你房子打對折,高級水平的一個內幕消息讓你股票大賺”,不僅如此,股東內部缺乏制衡,就三個股東,會上講話彎彎繞,會下兩兩小溝通,無法形成有效決策。
一籌莫展中,他這才想起在“學生議會”時的《羅伯特議事規則》。這個追求群體共處、平等合作,在一個公共機制上來表達主張和進行利益博弈的模式,恰好可以打破千百年來中國人習慣的議事模式:要么是強人說了算,要么是所有人對打亂成一鍋粥。
他花了一年多完成了《羅伯特議事規則》的翻譯和出版工作,通過了“美國議事專家協會”的考試,并成為這個機構在中國的第一名會員。了解越深越發現,對于規則,中國大陸有太多歷史和現實的需求。于是,在2007年,他注冊了一個咨詢公司,全力推廣議事規則。
街道辦懂了,召集村民分組舉行若干次大辯論,討論了若干方案后,全體投票,最終達成的結果是,集體資產分一半、留一半。
(摘自《中國周刊》2012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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