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怎樣寫總結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總結應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總結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司法行政工作總結行政工作總結匯報實用篇一
今年以來,鼓樓區紀委、監察局在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的領導下,圍繞主責主業,強化執紀監督問責,推進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
區紀委主動協助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同時認真履行監督責任,促進“兩個責任”有效落實,助推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一是明晰責任清單。認真落實省委“五抓五看”要求,配合區委對“兩個責任”內容進行梳理,制定《鼓樓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清單》,明晰區委領導班子、區委主要負責人、區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區紀委承擔的責任,并督促全區10個街鎮、20個區政府工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兩個責任”清單。二是強化責任考核。協助區委開展20pc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由區委常委帶隊,組成10個考核組,對10個街鎮和10個區直部門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重點考核,對考核排名靠后的2個單位負責人進行廉政責任談話。開展街鎮黨政主要領導向區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工作,組織區紀委委員評議述廉述責情況。分析責任制考核工作程序、考核內容中存在的不足之處,研究制定20pc年度責任制檢查考核評分細則,力求考核辦法科學化。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省對市、市對區責任制考核“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整改期限,加強督查督辦,確保逐項整改落實。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平常督查發現的51個問題,列出清單,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建議,督促各單位限期抓好整改落實并反饋整改情況。同時強化問責,今年1—9月,對6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以問責推動責任落實。
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運用批評教育、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及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等方式,開展監督執紀工作。一是加大信訪初核力度。落實信訪舉報“零暫存”工作要求,準確運用市紀委信訪件分流及跟蹤管理系統,對信訪舉辦件即時簽收、逐件處置,做到辦理全部覆蓋、狀態實時跟蹤、逾期多方督辦。今年1—9月,區紀委共受理檢控類初信初訪71件,初步核實62件,談話函詢9件,查實問題14件,查實率23.33%,轉立案13件,批評教育1件,實現了“零暫存”。二是保持懲腐高壓態勢。圍繞黨員干部廉潔從政、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集中查處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基層xx問題,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行為。今年1—9月,新立案件1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其中,鄉科級干部3件,同比增加2件,經濟大案7件,比去年同期同比持平。其中,溫泉小學教導主任馬艷霞利用職便xx、安泰街道多家下屬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區數字辦下屬企業區數據信息服務中心干部職務侵占、違反廉潔紀律等典型案件的查處,起到震懾作用。三是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轉變理念,改進方式,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立足抓早抓小,對黨員干部一般性、苗頭性和輕微違紀問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談話提醒、教育誡勉,把問題消除在破紀之初、違法之前。今年1—9月,開展廉政談話函詢32人,給予輕處分10人、組織(適當)處理7人、重處分1人,輕處分和組織(適當)處理占98%。
按照“經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要求,寸土不讓,弛而不息糾“四風”,促進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一是持續加大督查力度。健全常態化督查機制,會同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成立4個督查組,持續對全區各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7輪日常督查,防止“四風”反彈。抓住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6輪次明察暗訪,重點督查治理公款送節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利用婚喪喜慶斂財等“節日病”。二是大力督促部門履職。按照省紀委“1+x”督查工作的要求,制定《關于開展“虛假名義違規報銷”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轉發市紀委《20pc年中秋國慶期間廉潔紀律集中督查工作細化方案》,督促區財政局、審計局、人社局等10個職能部門根據各自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中擔負的職責開展監督檢查。中秋國慶期間,區相關職能部門共檢查了67家單位,發現問題線索及時移送區紀委,區紀委以下發“問題清單”的方式進一步調查核實。三是公開曝光違規行為。開展典型問題集中通報、重點類型專題通報、問責案例專門通報。今年1—9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1起,處理違規直接責任人11名,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7人,辭退4人。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9期,轉發省、市有關通報4期。核查上級紀委轉辦的8條疑似違規問題線索。此外,出臺《關于嚴明紀律推進重大項目建設順利實施的通知》、《關于為推進福州市重大項目“抓征遷、促落實”百日攻堅行動提供紀律保障的工作措施》,圍繞百日攻堅行動強化紀律宣傳和紀律督查,為百日攻堅行動提供紀律支持。
發揮我區地域優勢,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強化廉政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努力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一是在“創廉”上下功夫。充分挖掘三坊七巷歷史人物勤政廉政家風家訓文化資源,編篡勤廉人物家風家訓集,匯集近30位名人家風家訓和勤廉故事;依托三坊七巷名人家風家訓館開展形式多樣的家風教育活動,自開館以來,接受教育的干部群眾達10萬人次;以“九嚴禁、兩堅持”廉潔紀律要求為素材,組織人員創作12幅漫畫;以“清風揚正氣、廉潔過新年”為主題,邀請20多位書法家創作68幅廉潔春聯。二是在“觀廉”上下功夫。準確把握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廣泛開展廉政宣傳活動,如今年春節期間,利用全區140多面公眾廣告屏和led顯示屏播放廉政漫畫,在溫泉公園、五一廣場等地展覽廉政漫畫和廉潔春聯,舉行廉政謎語競猜活動,邀請廣大干部群眾參加,活動為期1個月,參觀及受教育人次達2000多人。三是在“培廉”上下功夫。深化廉政文化建設“一街鎮一特色”活動,鞏固“于山廉政聊吧”、“西湖文化圈”等特色品牌;培育廉政文化示范點,授予鼓樓第一中心小學、區檢察院、福嶼社區等13個單位為示范基地,要求各示范單位結合各自特色和優勢資源,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文化品牌,帶動全區廉政文化建設“六進”活動,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出臺《鼓樓區關于深化廉政文化進社區推行“3+1”模式建設實施方案》,發揮社區在傳播廉政文化中的基礎性作用,圍繞陣地、載體、機制、品牌四個方面,開展廉政文化活動,實現“3+1”即“陣地建設、載體建設、機制建設”和“一居一品牌”,不斷擴大廉政文化的影響力和覆蓋面。
按照中央紀委“三轉”要求,堅持嚴管就是厚愛,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內部監督,努力做到“自身硬”。一是積極轉職能。落實三個提名考察辦法,配合區委做好紀委換屆工作,合理配置區紀委領導班子,優化區紀委委員結構;完成區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改革,改革后,設7個內設機構,執紀監督部門占內設機構總數71.4%,執紀監督人員占編制數75%;規范紀(工)委書記和紀檢組長工作分工,促進基層紀檢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業。二是努力轉作風。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舉辦“錘煉黨性修養、做合格紀檢干部”黨課,組織紀檢監察干部參觀王荷波生平事跡展,學習王荷波同志忠誠履職先進事跡,組織紀檢監察女干部到三坊七巷名人家風家訓館接受教育,倡導紀檢監察女干部帶頭成為家庭、社會的“廉潔使者”;開展紀檢監察干部借貸、出借資金和融資擔保專項清理,全區110名紀檢監察干部參與清理;出臺區紀委關于在一線考察干部工作的實施辦法,堅持季度考察制,圍繞忠誠、干凈、擔當三個方面,對全區紀檢監察干部在一線工作情況進行考察,促進紀檢監察干部履職盡責。三是逐步轉方式。主動適應“把紀律挺在前面”、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等要求,探索改進監督執紀方式方法。召開紀(工)委書記和紀檢組長工作座談會,加強業務交流,引導基層紀檢干部改進工作方式。建好區紀檢監察網站,用好“清風福州”公眾號,通過現代信息化手段,不斷提高監督執紀科技化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總結行政工作總結匯報實用篇二
(一)鞏固基礎、完善制度,扎實開展我縣社區矯正工作。上半年,我縣共有社區矯正對象114人,其中緩刑67人,假釋28人,剝權17人,監外執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開展業務工作為切入點,規范、提高我縣社區矯正整體工作,制定了指導性的工作要點,明確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種幫教形式,用關懷與感化,促進矯正對象順利回歸社會。針對去年全市矯正對象重新犯罪多發生在緩刑和剝奪政治權利兩類人員的情況,我局采取以刑滿釋放人員現身說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對矯正對象開展教育活動,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強思想教育的同時,今年從矯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對生活困難矯正對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們能夠安心接受矯正。除此之外,城鎮辦事處司法所積極探索矯正對象回歸社會的新形式,組織矯正對象參加各類社區文體活動,使矯正對象順利融入社區生活。
(三)不斷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積極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以“發現早、控制住、處置好、群眾滿意”為工作目標,建立“一校、一庭、一員”(法制學校、人民調解庭、人民調解員)的基層調解工作新機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總校、社區建立法制分校,擔負起轄區法律知識的輔導與宣傳。在社區建立人民調解庭,力爭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內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調解組織,哪里需要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就在哪里發揮作用”,促進人民調解工作從單一化的“小調解”向多元化的“大調解”方向發展。
(四)開展真幫實教,廣開就業渠道,維護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要以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組織建設為切入點,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區干部、人民調解員及刑釋解教人員親友為成員的安置幫教隊伍,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好“四關”(接收關、管理關、幫教關、安置關),堅持“五項”工作制度:(例會制度、走訪制度、“通氣”制度、談心制度、檔案制度)杜絕刑釋解教人員回歸脫管失控現象,做到“五談”(談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錯、談法律講法紀,使其認罪服法、談教訓講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談家常問情況,為其排憂解難、談未來講前途,使其熱愛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狀況清楚就業狀況清楚思想狀況清楚社交情況清楚)確保幫教對象、幫教關系、幫教責任、幫教時限“四落實”。要開發建立刑釋解教人員信息數據庫,健全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檔案,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走向實。要主動與勞動、工商、稅務等部門及街道協調,挖掘就業崗位,積極幫助刑釋解教人員實現再就業,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
(五)加強隊伍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切實提升司法行政隊伍履職能力。
強化作風建設,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抓手抓作風整頓,全體黨員干部作風進一步好轉。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明黨的紀律,落實黨組主體責任和紀檢監督責任,認真履行職責范圍內“一崗雙責”職責。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深化源頭防腐。健全完善用人選人管人機制,加強對機關干部的監督和管理,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個別違紀干警處理絕不手軟。
司法行政工作總結行政工作總結匯報實用篇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省司法廳指導幫助下,認真履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公平正義,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職責,重點抓好法治宣傳、人民調解、人民監督員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務、全面深化改革、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為開創玉溪跨越發展新局面作出了應有貢獻。
做好日常法治宣傳及司法行政新聞外宣工作。加強各級普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投入力度,著力培養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講師團。認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傳教育專項組職責,組織全市各級各部門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印發《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點》、《貫徹落實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點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對全市2017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玉溪市進一步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建立玉溪市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檔案的通知》,進一步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化、規范化。加強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印發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進一步推進“法律進學校”,青少年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得以提升。進一步推進少數民族群眾、宗教教職人員及信教群眾的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作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各縣區、市級各部門普法責任清單制度,推進國家機關“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有效落實。進一步推動法官、檢察官、律師、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服務工作者落實以案釋法制度,組織拍攝制作了以案釋法專題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開展釋法說理和警示教育活動。積極做好重大活動、重要節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利用三下鄉、國際禁毒日、全國憲法日、云南省憲法宣傳周、烤煙育苗種植收購等節點,組織或配合各縣區各部門開展好國家安全、反恐、網絡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創建文明城市、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綜治維穩、流動人口等方面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制定印發《關于開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組織全市各級各部門開展面向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活動。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聞宣傳工作要點》,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提高司法行政新聞宣傳的感染力、滲透力、影響力。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建設。進一步深化“法律6+4”活動,切實加強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家庭、進景區、進宗教場所、進民族聚居區域的宣傳教育,努力推動“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層延伸,編印“法律十進”叢書30000冊。繼續推進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主題公園等建設活動,總結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設先進典型。推動各級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在辦公場所設立固定法治宣傳欄,推動在其主管主辦的刊物、網站上開設法治宣傳專欄或結合本系統要求建設專業的普法宣傳基地。推進普法信息平臺建設,積極開展“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拓展法治宣傳教育方式,開通“玉溪法宣在線”微信公眾號平臺,內容緊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設,通過以案釋法、法規宣傳、普法動態等欄目,利用視頻、音頻、圖片、文字等多種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務,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以及玉溪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等方面的舉措、亮點。
按照早謀劃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層工作。制定下發《玉溪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意見》。對七縣二區的2016年度“一案一補”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抓好規范化村級調委會和個人調解室試點工作, 目前,各試點縣區基本完成規范化調委會、個人調解室試點工作任務。認真做好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工作,進一步創新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充分利用專業人員、專業知識,妥善處理發生在行業性專業性領域的矛盾糾紛。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培訓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黨校舉辦全市鄉鎮(街道)調委會主任暨司法所長培訓班。認真組織開展鄉鎮(街道)調委會、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案卷評查工作和人民調解矛盾糾紛獎勵兌現工作。
對全市矛盾糾紛進行拉網式排查化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2017年,全市936個人民調解組織、11106名調解員共排查矛盾糾紛4608次,預防糾紛6021件,調解矛盾糾紛總數22371件,調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達99%。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件2件2人,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體性上訪81件5709人,防止群體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調解在全市爭創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安杯”中發揮化解矛盾糾紛基礎性作用,為維護我市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加強社區矯正工作。切實做好“兩會”、 十九大期間“兩類”人員的安全穩定工作。認真分析“兩類”人員安全穩定工作形勢,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風險意識,切實把維護安全穩定作為工作的首要任務,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兩類”人員在“兩會”、十九大期間不發生重大惡性案件,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群體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問題。認真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執法檢查活動,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檢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調相關業務骨干組成三個組分赴七縣二區開展社區矯正執法檢查,在縣區共召開法、檢、公、司聯席座談會議9次,抽査18個司法所,查閱了相關的社區服刑人員執行工作檔案材料,與36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面對面交談;黨的十九大召開前,市局組織三個督察組,對全市各縣區安全維穩信訪工作進行督查,對全市社區矯正執法工作的情況有了較全面的了解。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工作要點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領導的陪同下,市人大調研組深入到新平縣、易門縣召開座談會,聽取兩個縣司法局的工作匯報,并實地察看4個司法所。
加強安置幫教工作。堅持依法依規安置和主動幫教幫扶工作,做好詳細登記接收工作,并與所在監獄聯系,取得相關法律文書,做到“見人見檔”,并錄入安置幫教系統,做好刑釋人員特別是重點對象的無縫銜接工作,加強與監獄、看守所的溝通協調,健全完善相關銜接措施,明確責任,切實落實,重點人員銜接率達100%;按照“信息準確、無縫對接”的要求,對重點對象堅持“必接必送”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門不定期聯合舉辦技能培訓班,免費為有勞動能力的刑滿釋放人員提供崗前培訓和就業指導,促進刑釋人員等特殊人群順利回歸社會,有效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積極推進機構建設。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黨委文件向市委編辦專題報送《關于設立人民監督員管理科的請示》(玉司黨發〔2017〕2號),市委編辦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復同意市司法局增設內設機構人民監督員管理科,設科長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業編制2名。
嚴格選任人民監督員。新成立的人民監督員管理科,在省司法廳的統一安排下,積極參與省級人民監督員的考察工作,經考察后選任了王麗文、張樹榮、陳愛林、趙明貴、徐家清等5名省級人民監督員。按照我市人民監督員管理工作統一安排部署,積極做好我市人民監督員選任工作,結合玉溪市案件數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經各縣區報名、考察和審核,2017年全市共選任人民監督員40名。
認真開展人民監督員管理工作。在選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對新選任的40名人民監督員和各縣區聯系人民監督員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和股室領導開展了初任培訓。在培訓期間,專門邀請了云南省檢察院、云南省司法廳相關處室的領導對人民監督員的發展現狀、履職要求和工作紀律等方面進行了專門講解,為我市人民監督員更好地履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選任的人民監督員參加履職活動19件,其中,參加案件監督評議14件、參加檢務活動5件。從案件監督評議的11種情形分析,監督評議的案件均為擬不起訴案件。
認真做好律師工作。抓好律師事務所主任、縣區律師管理人員的培訓,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師協會兩次召開律所主任、黨支部書記、黨外代表人士參加的全市律師工作培訓班,通報學習傳達相關會議精神,統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識。10月20-22日,協助省律師協會承辦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專家講師團在玉溪的培訓,此次培訓有全市執業律師、實習人員及省律協安排的外地州律師共580人,培訓活動計劃周全,安排有序,組織保障有力,樹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師執業狀況評價機制。嚴格按條件審查并頒發37名實習人員的實習證書。按照律師科行政工作職責,辦理了4個律師事務所初審、32名實習人員申領律師執業證的材料審核上報工作。完成日常證書備案變更、發放工作。今年三月對歷年證書持有者427人進行了資格證書備案,對12人進行了證書變更登記。對通過2016年度司法考試、辦理申領手續的a證32人、b證1人、c證71人發放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并進行備案登記。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師共擔任法律顧問968家,辦理刑事辯護1150件,民事、經濟代理3240件,代寫法律文書3100件。
認真做好公證工作。完成全市10個公證機構、28名執業公證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強公證員一般任職培訓,積極組織2名符合條件的公證人員分別參加省司法廳舉辦的公證員任職培訓和涉外公證業務培訓。強化公證員崗位技能培訓,組織13名公證員分兩批到昆明市主城區5家公證機構接受以實務操作為主的崗位技能輪訓,積極參加省司法廳舉辦的兩期全省公證質量監管和公證質量建設培訓班。積極穩妥地推進公證體制改革,出臺我市公證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積極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地方重點工程和項目建設,通過參與《招標文件》的審查,協助開展資質預審,對招投標現場實施全程法律監督,以及處理招投標過程中涉及的投訴、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標的可信度,確保重大項目建設質量和資金的安全。積極服務民生,認真開展公證送服務“進基層、到農村”活動,滿足人民群眾對公證法律服務的需求,深入到社區、鄉村為村民辦理親屬關系、贈與合同、收養、小額遺產繼承保管等公證,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開通“綠色”法律通道,為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提供優先服務。加強與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對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公證費用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開通公證服務熱線電話,為當事人提供預約服務、上門服務。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辦理各類公證14461件,其中民事公證9151件,經濟公證3754件,涉外公證1521件,涉港澳臺公證35件,公證涉及標的3154102.82萬元。
認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個法律援助機構、9名法律援助律師、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檢注冊。深入貫徹落實《玉溪市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加強法律援助機構建設,加大政府購買公益崗位的力度,配齊配強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把法律援助公益崗位納入政府購買公益崗位的項目。加快構建全面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有效滿足群眾基本法律服務需求。在紅塔區、澄江縣開展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試點工作。深入開展“應援盡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寬法律援助經濟困難審查標準,對特殊事項可以不再審查經濟困難問題,一律提供援助,進一步降低了門檻,擴大了法律援助范圍。利用“助殘日”、“三八”婦女節等時機,加強對法律援助常識、典型案件、程序規則的宣傳報道,開展法律援助宣傳咨詢服務活動,讓廣大群眾能夠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單位服務能力和質量,完善便民服務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辦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辦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辦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辦理法律咨詢3576人次;受援對象3598人,其中殘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婦女324人、農民工844人。
認真做好司法鑒定管理工作。以推進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為目標,大力推進司法鑒定工作信息化建設,對全市轄區內的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有關信息進行了采集、審核后上報,為建設全國司法鑒定名錄網提供了詳實的數據。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協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認證認可協會、省質量管理學會做好司法鑒定機構省級資質認定的咨詢指導和評審工作,力爭2018年度完成法醫、物證、聲像資料“三大類”司法鑒定機構的認證認可工作,促進鑒定機構建立科學、高效、嚴密的質量管理體系。深入推進司法鑒定機構規范化建設和質量建設年活動,制定《玉溪市開展司法鑒定機構規范化建設和質量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鑒定工作規范化管理和質量建設水平,不斷提高司法鑒定的科學性、權威性和社會公信力。強化監管,深入開展警示教育,認真抓好司法鑒定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全市司法鑒定機構違規設立工作站、接案點問題清理整治工作。認真組織開展2017年全市司法鑒定法律服務案卷質量評查工作。為司法機關和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年檢注冊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辦理各類司法鑒定案件3802件,援助鑒定33件、重新鑒定17件、出庭作證16件,無投訴和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認真做好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在鞏固6個縣區“三個一”基礎上,今年著重督促抓好易門縣、華寧縣和峨山縣“三個一”工作,確保全市 “一鄉一所、一村一法律顧問、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實。認真組織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年度檢查和注冊工作,對2016年基層法律服務所已經結案的訴訟和非訴訟案件,認真進行案件評查活動。認真做好法律服務工作,2017年,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共擔任法律顧問680家,代理訴訟807件,代理非訴訟242件,調解糾紛210件,解答法律咨詢14442人次,辦理農民工事項90件,辦理法律援助329件,參與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861.04萬元,業務收費249.08萬元。
高度重視改革工作。嚴格按照市委辦關于印發全面落實市委重要改革舉措規劃(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臺帳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會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論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會議精神,研究謀劃和部署推進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臺帳,明確了改革各項工作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加強日常工作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機制,突出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改革督查落實。“一把手”始終做到重要改革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協調,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領導干部隨機調研工作制度,及時了解掌握和分析解決在落實改革具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出臺方案的科學性。對推動落實類的改革事項,加強協調,主動聯系有關部門,及時將落實情況報體改辦進行備案。
取得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臺了《玉溪市人民檢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關于印發玉溪市推進落實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二是牽頭制定了《關于社會組織參與幫教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社區矯正人員工作的實施意見》。三是印發了《關于學習貫徹〈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四是出臺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編辦 玉溪市財政局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玉溪市推進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五是牽頭出臺了我市《玉溪市律師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六是牽頭聯發了《玉溪市依法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據省司法廳等省級五部門聯發的《云南省關于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施細則》,積極推進落實了《實施細則》,并將全市法檢公司部門貫徹落實《實施細則》情況報市委政法委備案。八是牽頭聯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年律師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黨委分工責任,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議事決策制度,民主科學研究部署工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不斷加強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水平,規范黨組議事規則、集體討論制度,確保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實處。起草《玉溪市司法局黨委2017年工作要點》和《玉溪市司法局黨委理論中心組2017年學習計劃》,經黨委會討論后下發執行。認真落實談心談話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領導干部率先垂范,堅持工作調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檢查制度,不斷加強黨委核心領導作用,提高總攬全局、指導工作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水平。
加強隊伍建設。深入開展“科教引領創新發展”大討論、大行動,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加強對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不斷增強理論自覺,堅定“四個自信”。加強黨的建設工作,注重理論武裝,扎實推進機關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認真落實三會一課、黨費日、黨員活動日等制度。按照“忠誠可靠、執法為民、務實進取、公正廉潔”的要求,加強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大力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干部職工上班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玩游戲、看電視劇等違反工作紀律作風的問題進行督查,不斷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黨委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和黨的建設總體布局,列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檢查考核。黨委書記切實承擔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切實加強民主集中制,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并層層簽訂。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對黨委、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立足扶貧攻堅工作大局,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對聯系點的扶貧攻堅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加強對“小金庫”問題的清理和整治力度。為嚴肅財務管理紀律,堵塞財務管理的漏洞,根據《中共玉溪市委辦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辦通〔2017〕13號)以及第六紀工委《關于重申相關紀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視,多次在職工大會上學習傳達相關文件精神要求,并認真開展了“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加強對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領導干部辦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會組織中兼職的問題,強化政風行風建設,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著力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加強“三公”經費管理,同時加強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積極推進司法業務用房建設。截止2017年,我市紅塔區、易門縣、澄江縣三個縣區的司法業務用房建設項目已完成,并陸續入住使用。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政法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經把其余7個單位:市司法局、江川區、峨山、華寧、元江、新平、通海縣司法業務用房建設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方案。市縣兩級司法局嚴格按照《司法業務用房建設標準》和建設方案要求,積極向規劃部門申請項目計劃書,認真做好建設土地、辦理批復手續、項目申報等前期準備工作。
全面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加強對司法所工作指導,認真抓好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創建工作。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將紅塔區洛河司法所、江川區九溪司法所、華寧縣華溪司法所和峨山縣化念司法所列為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創建單位,多次深入實地開展調研指導,按計劃穩步推進省級規范化司法所創建工作。認真做好司法所專項調研工作,強化基層司法所工作職能的發揮。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個基層司法所,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履行司法所九項工作職能,共宣講法律法規1862場次,受教育人員達254萬人次;摸排糾紛線索3984次,參與、代表和協助基層政府調處矛盾糾紛5110件;為基層政府提出法律建議171條,制定規范性文件72件,指導制定村規民約169件;解答法律咨詢10962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工作。在省司法廳的統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對全市司法所會議視頻系統的硬件設備進行摸底調查,做好了鄉鎮(街道)司法所oa自動化辦公系統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經建成開通,并向省司法廳上報了信息化建設的意見建議。
2017年,市司法局各項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基層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況仍未改變,所招錄的協勤人員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況。二是少數司法行政人員業務水平還不適應工作需要,需進一步加強培訓和檢查力度,不斷提高司法行政隊伍整體素質。三是工作主動創新能力不強,對新形勢下司法行政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研究不夠。這些存在問題制約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開展。為此,我們要正視問題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進和解決。
司法行政工作總結行政工作總結匯報實用篇四
一、先進城區的基本經驗太原市杏花嶺區和普蘭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的先進典型。20xx年11月,區委副書記王玢帶隊到太原市杏花嶺區等地進行了學習考察,所到之處、所見所聞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嶺區的先進經驗是:堅持“圍繞一個中心、抓好兩項結合、促進“三個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圍繞社會穩定這個中心;抓好普及相關法律知識與受教育人群的職業特點相結合();與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相結合。促進公民法律素質的提高;促進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進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幫助(即提供法律咨詢,幫助群眾知法;提供法律服務,幫助群眾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幫助群眾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傳上,將普法陣地前移,送法進社區;在法律服務上,將辦案人員工作重心下移,拓寬服務市場;在人民調解上,堅持調防結合,寓防于調,達到了貼近社區、服務群眾的目的。普蘭店市的經驗是:堅持“抓班子、帶隊伍、促工作、保穩定”的指導思想,加大硬件建設投入,聯網148法律服務熱線,將全市20個鄉鎮司法所、25個法律服務所人員收編,實行“人財物事”垂直管理,理順了鄉鎮司法所的管理體制,保證了司法行政隊伍的穩定,極大地促進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以上兩個先進城區的做法,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領導重視,依法行政的責任意識強。始終把依法治理加強法制建設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問題;二是目標明確,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長效機制;三是具有創新意識,體現出與時俱進的工作理念。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創新法律進社區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強硬件建設。
二、我區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況近年來,我區的司法行政工作,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以普法為先導,以法律服務進社區為載體,深入貫徹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通過“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區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進一步增強,法律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加強,為“新西崗”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其中:開展“法律在您身邊”系列活動,推行完善“五個一”工程(即:全區每個社區有一名義務法律顧問;開辟一條法律咨詢熱線;設立一個法律知識宣傳欄;建立一個法制課堂;有一個法律圖書角)使社區居民遇有一般法律問題不出社區就可得到解決,形成了法律服務與群眾“零距離”的“五進社區”工作模式,受到上級主管部門和社區居民的好評。法律援助工作被遼寧省司法廳授予“遼寧省法律援助先進集體”和“大連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為農民工討要拖欠工資實施法律援助,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反響。省、市政府對我們的做法給予肯定,市內多家媒體進行了報道。開展法律進社區,送法送書入戶活動得到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被列為全區為民辦實事項目。投入10余萬元,編印“一書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識手冊》、《外來勞務人員法律知識指南》《人民調解指南》《公證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費向社區居民發放,做到“一戶一冊”。
(一)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亟待提高。一是個別部門和行業的領導對法制化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缺乏緊迫感和責任感。二是在執法環節上,部分執法人員秉公執法的意識淡薄,執法人員執法不公、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二)對企業員工、外來人員普法教育亟待加強和完善,普法的難度越來越大。一些改制企業,普法網絡不健全,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積極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區,流動人口越來越多,目前,對這部分人的普法宣傳教育問題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措施仍需進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隊伍現狀還不能完全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編制和級格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司法助理員兼職過多,基層司法隊伍不夠穩定、影響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綜合素質還不高。以上這些差距和問題有待于我們在今后工作中改進和提高。
(一)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不斷提高全區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實現“四個轉變’’:一是由單一的法制宣傳教育方式向多樣化的法制宣傳教育方式轉變,實現大眾傳播媒體和專門法制教育機構的有機結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內容向因人、因需劃定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的轉變,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宣傳教育效果;三是變等待式法制宣傳教育為跟蹤式法制宣傳教育,突出加強重點群體的法制宣傳教育;四是轉變傳統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要從建立和完善學法制度、健全制約措施入手,進一步強化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許可法》的培訓,不斷提高領導干部的法制意識和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進社區”活動,重點抓好《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教育。通過“七抓”(即:抓領導、抓機構、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動、抓幫教、抓陣地)在全區逐步形成一個多渠道、多層次、多領域、齊抓共管的法制宣傳格局。
(二)圍繞中心工作、拓展服務領域,促進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工作的新發展要堅持“為經濟建設服務、為社會服務、為群眾服務”的方針,首先要加強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的硬件建設,爭取領導的支持,投資配備必要的現代化辦公設施,改善辦公條件,提高辦案效率。其次要加強基層專職隊伍建設,使街道司法助理從繁忙的事務工作中解脫出來,專心做司法工作,社區法律顧問要積極配合、拾遺補缺、確保一方平安,化解群眾矛盾,創造良好的法律服務環境。第三,開展“法律援助進社區”活動,實現“148”法律服務專線聯網,構筑起隨撥隨到、有問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詢快速回應網絡,使之真正成為聯結法律服務和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
(三)不斷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積極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以“發現早、控制住、處置好、群眾滿意”為工作目標,建立“一校、一庭、一員”(法制學校、人民調解庭、人民調解員)的基層調解工作新機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總校、社區建立法制分校,擔負起轄區法律知識的輔導與宣傳。在社區建立人民調解庭,力爭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解決在內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調解組織,哪里需要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就在哪里發揮作用”,促進人民調解工作從單一化的“小調解”向多元化的“大調解”方向發展。
(四)開展真幫實教,廣開就業渠道,維護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要以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組織建設為切入點,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區干部、人民調解員及刑釋解教人員親友為成員的安置幫教隊伍,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好“四關”(接收關、管理關、幫教關、安置關),堅持“五項”工作制度:(例會制度、走訪制度、“通氣”制度、談心制度、檔案制度)杜絕刑釋解教人員回歸脫管失控現象,做到“五談”(談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錯、談法律講法紀,使其認罪服法、談教訓講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談家常問情況,為其排憂解難、談未來講前途,使其熱愛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狀況清楚就業狀況清楚思想狀況清楚社交情況清楚)確保幫教對象、幫教關系、幫教責任、幫教時限“四落實”。要開發建立刑釋解教人員信息數據庫,健全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幫教檔案,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走向實。要主動與勞動、工商、稅務等部門及街道協調,挖掘就業崗位,積極幫助刑釋解教人員實現再就業,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
(五)貫徹全會精神,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確保各項司法行政工作任務的完成當前,司法行政戰線的首要政治任務,就是認真組織學習十六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深刻領會全會精神,提高對加強執政能力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增強提高執政能力緊迫感、使命感、責任感,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把學習全會精神與開展創建“三個一流”活動結合起來;同建設服務型政府和服務型機關結合起來,制定措施、落實制度,找準理論和實踐的結合點,把學習的落腳點放在本部門工作的實踐創新上,緊緊圍繞“新西崗”建設目標,切實履行好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工作職責,著力加強法律服務工作,利用區轄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證等資源,探索為“四區二帶”和大的經濟項目主動上門服務,解答法律咨詢、擔任法律顧問的新途徑、新辦法。加強對機關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師隊伍建設,嚴格執行《關于依法行政從嚴治警的“十條禁令”》《關于加強政風和行風建設的八條規定》和《大連市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八不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學管理水平,為建設“新西崗”、為我區經濟發展和軟環境建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總結行政工作總結匯報實用篇五
一、基層基礎工作
今年以來,我鄉在開展司法所業務規范化建設活動的同時,把加強和改進人民調解工作、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來抓,以全區開展的重大社會矛盾排查化解攻堅活動及“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促進社會矛盾化解”專項活動為契機,認真貫徹《人民調解法》,積極推行“三調聯動”和“人民調解協議訴前確認”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聯動聯調、應急處理等十項制度,認真落實重大矛盾糾紛包案調處、掛牌督辦和聯合調處機制。全年共辦理人民調解案件件(其中司法所辦理件),調處成功件,成功率達到%,形成調解協議起,建卷宗件,口頭協議起,建檔率達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鄉”,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為全鄉的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以來,我鄉把繼續深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作為從源頭上、基礎上、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基礎來抓,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認真開展了“法制鄉鎮”的創建工作,同時加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創建力度。按照“五+1”的工作模式,在全鄉11個村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司法所工作人員每周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開展指導工作。積極開展“法律十進”活動,加強普法陣地建設,深化重點對象學法用法活動。舉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次,為全鄉中小學聘請法制副校長*名,全鄉確定普法骨干*名、普法對象*名(其中領導干部27名,公務員*名、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名、城鎮居民*名、青少年*名、農民*名)。在鄉機關、*村、組、*村建成大型普法長廊*處,在村建成普法文化大院,制成法制宣傳展板面。利用重大節假日及宣傳日的有利時機,共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次,張貼宣傳標語張,懸掛橫幅*條,印發宣傳資料份,通過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全鄉干部群眾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全鄉普法活動氛圍濃厚。
三、社區矯正工作
今年以來,我鄉高度重視社區矯正工作,建立完善了領導組織機構,充實了*名社區矯正專職工作人員,建立了分工負責協作機制。制定下發了《2017年社區矯正工作要點》,認真落實慶陽市社區矯正對象管理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嚴格管理社區服刑人員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并確定專人管理,遵守保密制度。認真落實“四個一兩評定”工作模式和使用《社區矯正對象管理手冊》,所有社區矯正對象均建立了管控檔案,落實了管控措施。注重對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辦法》的矯正人員的處理力度,建議撤銷緩刑*名,建議收監*名,組織社區矯正人員參加公益性勞動*次,進一步強化了社區矯正人員遵紀守法的意識。全鄉截至目前累計接受社區矯正對象*名,在冊*名(其中緩刑*名,管制*名,暫于監外執行*名,假釋*名),解除*名,當年新增*名,未出現漏管脫管現象,無重新違法犯罪現象發生。
四、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今年以來,我鄉認真落實銜接、接送、建檔、安臵、幫教、回訪“六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實行必接必送,實現了“無縫銜接”,杜絕托管、漏管現象發生。嚴格落實刑滿釋放人員“一人一檔”的檔案管理制度,建立了“五幫一”幫教小組*個,落實幫教談話*余人次,幫教率達到了%。我鄉登記在冊刑滿釋放人員共*名,其中今年回歸*名。在安臵幫教的同時我們注重加強安臵實體規模化、規范化建設,在鞏固原有*處幫教基地建設的同時,今年新建成過渡性安臵幫教基地*處(),累計安臵刑釋解教人員*名,本年度刑釋解教人員安臵率達到%,沒有出現重新犯罪人員,為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奠定了基礎。
五、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我鄉把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項目來抓,認真全面貫徹落實《甘肅省法律援助條例》,強化服務意識、規范工作程序。今年在“鄉為民服務政務中心”、米堡村部便民大廳、黃官寨村溝畎組便民服務室建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各種形式的法律咨詢服務起;代書份;發放法律援助愛心卡張,并全部錄入了法律援助一卡通系統;切實維護了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我鄉的司法行政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差距:一是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案件數量還有待提高。二是社區矯正等業務經費保障不足,導致工作進展緩慢。三是信息報送還需進一步加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嚴格按照市、區的工作要求,不斷強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業務正常開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職責,為服務全鄉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
司法行政工作總結行政工作總結匯報實用篇六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廳的精心指導下,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履職、保障民生,各項工作成效明顯。嘉興市被全國普法辦表彰為全國“六五”普法中期先進城市,嘉興市局被省政府表彰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單位”、“省社區矯正工作先進集體”,被市政府表彰為“20xx-20xx年平安創建工作先進集體”。8月,全省社區矯正執法機構隊伍建設現場會在我市召開,全面推廣嘉興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會在我市召開,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輝忠對公共法律服務“嘉興模式”給予高度肯定。
1.法律服務“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實效。出臺《關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深化法律服務“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關于積極發揮司法行政職能服務“兩美”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明確服務標準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長機制,挑選有經驗的優秀政法干警擔任法制副河(道)長,服務“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來,全市共發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傳資料55.5萬冊, 張貼掛圖、懸掛橫幅8324(條、張),舉辦專題法律講座325場次,調解相關矛盾糾紛1093件,辦理相關安置房分配的現場監督公證事項1773件,相關拆違公證事項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戶,共為46家涉水涉污企業開展“法律體檢”,提供法律意見、建議270余條,解決實際問題45個。法律服務“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廳廳長趙光君、市長肖培生等領導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統作經驗交流。
2.法律服務經濟發展有實效。制定出臺《嘉興市司法行政服務企業若干舉措》文件,開展“百場法律宣講、百家企業體檢、百家民企結對”主題活動,組建領軍人才企業、雙強聯盟企業、臺資企業、禾商企業、防范金融風險、股改掛牌上市、外貿發展、浙商回歸等八個法律服務團,對接民營企業“二次創業”、浙商回歸、精英引領計劃、金融風險防范等經濟領域發展問題,為企業提供組團式的專業法律服務。同時,充分發揮公證的前置預防作用,積極為企業民間借貸和保護知識產權保駕護航。全市法律服務機構代理相關訴訟及非訴訟代理17042 件,辦理涉及企業的民間借貸公證事項、辦理商標轉讓等聲明書公證2500多件,挽回經濟損失191515.26萬元;為1546家企業化解法律風險7423個,參與調處勞動糾紛1062件,預計避免經濟損失7.52億元。法律企業幫扶工作得到市委書記魯俊、常務副市長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實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規范全市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勞動仲裁院、看守所等區域(行業)的2283個法律援助站(點),并為全市所有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絡點統一配發“撥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標識牌,方便群眾。進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將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由原來低于本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調整至2倍,擴大受援范圍。與市財政局聯合出臺《嘉興市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大幅提升了辦案補貼。同時,推行法律援助“點援制”和窗口首問責任制,并開展市、縣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評查活動,不斷提升法律援助質量,做到“應援盡援”、“應援優援”。今年以來,全市共接聽來電法律咨詢 12455人次,接待來訪7195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 件,為群眾挽回各類損失7635.6萬元。
1.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有新進展。主動下沉法律服務資源,積極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提請市委建設法治嘉興領導小組出臺了《加快推進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并在全省率先推進以“八個一”為載體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平臺建設,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網、一線、一冊、一隊、一顧問。目前,縣級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實現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建成65個,建成率達到87.8%,依托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設立1035個公共法律服務點(窗口),縣鎮村三級實體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走在全省前列。同時,設計開發公共法律服務專網,在網站上設置“我要問”、“我要學”、“我要入”等核心欄目,建立“法律地圖導航”系統,同步開發“網上視頻接待系統”,為群眾提供“指尖上”+“面對面”的網絡服務。這項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袁家軍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務體系有新發展。在立體搭建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基礎上,安排律師坐陣法律服務中心值班,并在各縣(市、區)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設立司法鑒定窗口,在南湖、秀洲兩區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公證服務點,并建立律師事務所與基層司法所結對聯系制度,選派80余名優秀青年律師擔任司法所長助理,進一步下沉并優化配置法律服務資源。為方便群眾就近尋找法律服務資源,還制作2萬余冊《公共法律服務便民指南》,系統介紹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途徑和服務平臺,發送到群眾手中。同時,積極推進法律顧問體系建設,全市實現了法律顧問體系“四個全覆蓋”,即市、縣、鎮、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異地商會法律顧問全覆蓋,在全省首創鎮(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顧問全覆蓋,司法行政系統機關、下屬單位法律顧問全覆蓋,另有241家政府部門聘請了法律顧問。同時,為助推經濟發展,全市還有1522家規上企業聘用法律顧問,為企業發展“把脈”。今年來,全市各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點、窗口)共接受群眾咨詢1967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訴信訪104件,解決糾紛18718件,開展村務法律體檢750余次,幫助完善村規民約、合同協議等1000余個,為基層村級事務決策提供法律建議意見600多條。
3.法律服務管理有新舉措。加大對法律服務機構的監管和指導力度。今年,與市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規范實習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意見》、《關于開展法官與律師良性互動交流活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律師會見在押人員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完善律師投訴查處機制,加強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管和指導,促進律師依法誠信執業。首次將律師培養納入全市人才培養體系,舉辦首屆青年律師技能比武大賽,海寧、桐鄉等地建立律師“上掛下派”制度,不斷提升律師隊伍業務素養。開展司法鑒定行風建設專項活動,規范執業行為,樹新行業形象。開展公證質量建設年活動,完善公證案件檢查制度,邀請省外專家對全市公證案卷進行蹲點細查,提升辦證質量。同時,加強公證信息化和標準化建設,在全市統一推廣使用公證業務和管理系統,該系統軟件被選定為向全省公證系統推廣的軟件之一。認真組織實施20xx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務工作,實現考生零違紀、試卷零差錯。
1.人民調解化解社會矛盾有新成效。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不斷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與保險、物業等行業協作機制,全市共建有醫患糾紛、交通事故、勞資糾紛、保險等行業性專業調委會113個,其中醫調、交調、勞調等三大專業調委會共受理矛盾糾紛11026件,占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受理矛盾糾紛總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力度,開展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中期督查,不斷提高調解質量和水平。出臺《關于深入開展 “五水共治”矛盾糾紛專項排查調處工作的通知》,充分發揮市、縣、鎮、村四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優勢,及時收集、分析、評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糾紛,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協助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預警工作。今年以來,共調處了33375件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99.1 %以上。其中,調處死亡糾紛671起,防止群體性上訪115件。同時,不斷規范人民調解的主陣地司法所,強化星級規范化司法所創建工作,目前43個司法所被命名為星級規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規范化司法所創建工作在全省作經驗交流。
2.社區矯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進社區矯正機構隊伍規范化建設、社區矯正工作信息化為抓手,全力推進社區矯正工作。提請市“兩辦”出臺《關于落實好加強社區矯正相關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級成立了社區矯正執法支隊,在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成立了直屬執法大隊,7個縣(市、區)全部成立了社區矯正執法大隊,在全省率先實現市、縣社區矯正執法機構全覆蓋。目前,嘉興市、縣社區矯正執法機構共配備執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備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興實際的“4+x”執法隊伍配置模式。同時,不斷推進社區矯正監管指揮中心建設,市本級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區矯正監管指揮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區矯正執法機構隊伍建設現場會在我市召開,全面推廣嘉興做法。切實加強社區矯正監督管理力度,強化排查管控和應急處置,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執法大檢查,不斷提升社區矯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區服刑人員目前在冊2832名,脫漏管、再犯罪率分別為0和0.06%,遠低于省控指標,為近年來最好水平。同時,積極構建與各監獄(所)的協作機制,切實提升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釋人員目前在冊9497名,安置率99%,幫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遠低省控指標。
3.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四區分離”工作全省首家達標。戒毒所突出“職能轉型平穩有序,隊伍思想健康穩定”兩大重點,積極謀劃精心準備,于去年8月29日通過省局檢查驗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兩批從省良渚戒毒所調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員。同時,因地制宜,合理規劃,對收治人員實行分類分區管理,初步形成嘉興“四四五”戒毒矯治模式。自收治以來,戒毒人員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有序,開局良好”工作目標。年底,順利通過全省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四區分離”工作達標驗收,成為全省首家達標驗收的地市級戒毒所。
1.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推進。不斷深化規范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開展非人大常委會任命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考試試點工作。組織開展20xx年度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網上法律知識考試,全市近5000名市本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參加考試。全年(包括各縣(市、區)),共開展理論中心組學習、政府常務會議學法53次。深入開展“法律八進”活動,通過“流動大舞臺——法制宣傳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戲下鄉等形式,開展多形式法制宣傳活動。今年以來,全市已編寫、發放、法制宣傳資料40萬余冊,張貼掛圖、懸掛橫幅8千余條,開展送法下鄉、法治文藝演出5千余場/次,播放(制作)公益宣傳片51個。夯實法治文化陣地建設,開展第五批嘉興市級“誠信守法企業”評選活動,新建法治長廊33個,并加大經費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個大型全彩戶外顯示屏 、40個小區傳媒高清led聯播屏、107個樓宇電子屏制作投放宣傳廣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強。與市民政局聯合出臺《關于開展20xx年度省、市級“民主法治村(社區)”申報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省、市級“民主法治村(社區)”的申報時間、條件和范圍,并部署了省、市級“民主法治村(社區)”的村(社區)的自查工作。對各地申報的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進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并根據檢查整改情況上報了22個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級“民主法治村(社區)”415個,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85個,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6個。同時,修訂出臺《嘉興市誠信守法企業管理辦法》,出臺激勵措施,完善否決情況,提高企業創建積極性。目前,共有市級“誠信守法企業”44家。
1.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突出作風建設,貫徹整風精神,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推進。強化理論武裝,把學習教育貫穿整個活動始終。堅持群眾路線,使教育實踐活動成為傾聽群眾呼聲、凝聚群眾共識、反映群眾意愿的過程。突出整風精神,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高質量開好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聚焦“四風”認真查擺,建立動態整改清單,使問題在整改中得到解決。突出制度建設,陸續出臺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從源頭上防止“四風”問題的制度體系。通過此次活動,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群眾觀點進一步增強、工作作風進一步改進、為民務實清廉的形象進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項工作得到全面推進。
2.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召開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建工作會議,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開展黨風廉政教育,進一步加強全局干警遵守黨紀法規的自覺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識。深化政風行風建設,以“四條禁令”執行情況為主要內容,認真開展內部審計、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設明察暗訪等,扎實開展黨建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司法行政系統的黨風、政風、警風、行風建設進一步推進。
3.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層層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司法行政系統機關、下屬單位法律顧問全部聘請法律顧問,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權力清單和便民服務事項,分別確定59個和25個項目,摸清了“家底”。推行減政放權,出臺《嘉興市司法局加強行政審批層級一體化改革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細則(試行)》,將基層法律服務執業行政許可事項委托下放至各縣(市、區)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訓和執法監督工作。新建、修訂《嘉興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嘉興市司法局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31項制度,確保各項工作在制度內規范執行。完善法制機構隊伍建設,執法崗位全部持證上崗,全市系統經各級編委批準的法制機構設置率已達100%。市局被評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單位。
4.切實提高綜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陽光”志愿服務品牌創建,市局“法治陽光”被命名為嘉興市首批機關服務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講堂》,積極開展文明指數測評,全國文明單位創建成果進一步鞏固提升。切實履行“河長制”市級責任部門職責,竹橋港多項水質指標呈現趨好的趨勢。同時,認真抓好信息宣傳調研工作,大力加強“三公”管理,進一步提高綜合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