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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篇一
遠遠離去了的夏之音樂,翱翔于秋日,尋著它的舊巢,蟬在秋天嘶叫,太陽披上了燦爛的裙裾。書桌旁的我卻心止如水,和福爾摩斯一齊書中對話。
我穿越書中,坐在了那張久違的木桌前,福爾摩斯正在與華生聊天,他手中撥弄著煙斗,桌上放著雜亂無章的一摞資料,他們對我的到來很驚奇,我表述來意,便與這位大偵探攀談起來。
福爾摩斯:我的冷靜是在于我經常對自我說,慌亂在現實前是蒼白又無力的,更會在危難之中讓自我面臨漰潰,不如沉下心來,冷靜地應對眼前的一切,靜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讓自我在面臨危險出現轉機,如同我在處理王冠寶石一案時,被一位伯爵跟蹤還妄圖暗殺我時能得以脫身,作為一個偵探就要縝密而理性。
福爾摩斯笑了笑:這是我的愛好,子曰:”學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只要把一種職業當作愛好,也就會在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為不急不躁,不會去一味應付,心就自然能沉浸進去,你們現代是不是有一個鋼琴家叫朗朗,鋼琴彈得動聽悅耳,而也有人會被強迫去學某種樂器,結果強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歡的事只會讓自我迷失方向,挑選喜歡的愛好才能讓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歡吹笛子,就不會急躁于考級而能沉浸其中,練跆拳道時那些高級別的學姐學哥都練得好的都喜歡這個,而有些孩子卻和大人討價還價,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極不情愿地去學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長,一個人不能面面俱到,為人處事,與其費盡心機去改變自我的短處,不如把自我的特長發揮到極致。這樣才能從平凡到卓越!
我謝別了兩位先生,又回到了那個枝繁葉茂的午時,讓整個人沐浴在書中的香氣中。
福爾摩斯篇二
我喜愛這本書,它的許多章節我能完整復述。我記得在《演繹法》中,福爾摩斯初次與華生見面,就說他是從阿富汗來的,而福爾摩斯是這樣推理的:這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么,他顯然是個軍醫。他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這就證明他剛剛大病初愈而且又歷盡艱辛。他的左臂受過傷,現在還有些不便。試問,一個英國軍醫在熱帶地方歷盡艱苦,而且手臂受過傷,這還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幾句精辟的推理,讓事件如此的簡單。對,吸引我的其中就有這嚴密完美的推理。
我對福爾摩斯偵探的推理佩服的五體投地。在”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中,福爾摩斯的推論是: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男人,身高6英尺,正當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兇手很可能臉色發紅,右手指甲比較長。而真兇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現場任何一個蛛絲馬跡都不容錯過,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懸疑案件的真相層層被揭開。這精準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爾摩斯用心細如發的觀察、敏銳的洞察力、豐富的知識、智慧頭腦的綜合,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偵探的風采。在生活中,小錯不斷的我們又有何感想?我們常常不屑一顧。這就好像剛蓋的樓房柱子歪了,新裝的汽車少了幾個螺絲····雖然事小,但遲早會出問題。
這本書還讓我著迷的是作者的寫作方法。一個小笑話別人講的好笑,而我講出卻味道不同;同是案件,從作者筆下,則驚險、扣人心弦又引人入勝。
《福爾摩斯探案集》吸引我們的又何止這些?
福爾摩斯篇三
他,是偵探之巔,勝過任何虛無的、浮華的偵探,他曾_了無數個疑難案件,他就是聞名全世界的夏洛克·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套書共有三本,分為上中下,它的作者是亞瑟·柯南·道爾。
其中有兩個故事是我最感興趣的,分別是《暗紅色研究》和《巴斯克維而的獵犬》。
《暗紅色研究》吸引我的并不是簡單的故事情節,而是福爾摩斯推理出犯人身高和年齡的方法。福爾摩斯的方法簡單而實用,當判斷犯人的身高時,他總結道:當一個人在墻上寫字時,他本能的會在他眼睛的高度之上寫,而那個字離地剛剛六英尺。而對于犯人的年齡,他是這么精確的判斷的:在花園小徑上有一個頗寬的泥水坑,嫌疑人很明顯的跨了過去,如果一個人能不費力地一步就跨出四英尺半,那他不可能太老弱。
福爾摩斯看上去神通廣大,無所不能,但他只是有一雙敏銳的、善于發現細微事物的眼睛,不是嗎?他那些線索,都是從日常生活中發現的,然后再一個個拼接起來,組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使犯人啞口無言。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是我最喜歡的一篇小說,那緊張的情節,扣人心弦的瞬間無不使它成為經典中的經典。作品合乎邏輯的推理引人入勝,結構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鮮明,《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最為光彩四射,引人入勝的巔峰之作。
好想去貝克街拜訪一下這個大名鼎鼎的世界神探,好想像華生一樣可以做他的助手,親眼看他偵破一個個的疑難案件。
福爾摩斯乍看冷漠無情,狂放不羈,但是隨著案件的逐步推進,讓人對他漸生好感,直至著迷。
福爾摩斯篇四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書《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亞瑟·柯南道爾。
這本書主要講了華生從阿富汗戰爭中回到英國,經人推薦,便和歇洛克·福爾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間便成了朋友。在這期間,福爾摩斯不斷接到許許多多的案件,他也從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人,變成了聞名倫敦的大偵探。
這本書給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爾摩斯在接到每一個案件時的不同的神情和舉動,每一個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樣,這關系著這案件是否復雜,能不能解開2。我每一次讀到福爾摩斯解開了那一個個令人頭疼的案件時,總會讓我拍手叫好!
讀書令我而快樂,我愛讀書!
福爾摩斯篇五
最近幾天,我開始看福爾摩斯探案集。
這本書是我爸爸給我買的,我一開始就愛不釋手,每一天都在陽臺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媽媽叫我我才把書放下去一邊玩。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他的腦袋很聰明,思維也很敏捷,還能夠經過人的外表明白一個人的生活背景,偵破過血字的研究、四個簽名、威脅國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會問一些別人認為十分不起眼的問題,然后他就會從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線索。他也會去實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觀察樓梯,讓警長也摸不著頭腦,不明白他以后該怎樣辦才好,而他也能夠從中得到線索。
他有很多愛好,比如拳擊、醫學、科學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強,有時會在自我身上做實驗,甚至劃破自我的手指。
記得有好幾次,一些很聰明的警長以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說出很多的道理,讓警長不得不服。
福爾摩斯得出的結論也很異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過程說一遍,警長們才會明白,但我卻一點,也聽不懂,總之大體明白就行了。我有時候覺得這個案子很簡單,然而他得出的結論常常是我想不到的東西。但也有時候,我的推理有時候也是正卻的,他會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終案子被偵破,真相大白的時候。
福爾摩斯偵破的每一個案子都很難偵破,但他卻一點也不費勁,很簡便的就把案子給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聰明才智和他在危險時表現出的冷靜和敏銳的反應。他把每一個案子都當作一次游戲,每偵破一個案子都會覺得很開心,也很歡樂,他長時間不破案會覺得很無聊,也打不起精神來。
最近快開學了,不能每一天看福爾摩斯了,可是沒關系,我還能夠借助閱讀課的時間讀福爾摩斯的故事。福爾摩斯的形象已經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腦海中。福爾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讓我體會到無論應對多么困難的事情,只要認真、細心、善于動腦,就能夠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