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一
乙方(員工):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同意 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就勞動合同中止期間的相關事宜訂立以下協議:
一、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乙方退出工作崗位,勞動合同中止。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如有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內容,屬于對勞動合同的變更,雙方同意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二、勞動合同中止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待遇
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中止期間,不要求甲方安排工作和支付工資;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此前社保繳費基數(原社保繳費基數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時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為其繼續繳納公司及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停止交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政府規定時間每月按時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甲乙雙方終止勞動關系。符合正式退休條件的,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其中,不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按當地政府社保規定由本人負責辦理續延繳費等手續;
3、乙方在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因在社會從事其它工作而造成傷殘或死亡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由此產生的醫療費用。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在勞動合同中止期間違反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或集團利益或形象,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在外從事其它勞動及經營活動,否則解除勞動關系;
3、乙方勞動合同中止期間須每半年到甲方人力資源部報到一次,具體報到
時間為: 。屆時不能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勞動合同中止期間待遇,本協議自行失效,勞動關系自動解除。
六、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或解除其勞動關系,停止履行本協議:
1、死亡的;
2、出國出境定居的;
3、違反公司保密或競業限制規定的;
4、自謀職業范圍與公司或集團所屬其他公司業務有競爭關系的;
5、嚴重損害公司或集團利益或形象的;
6、不接受公司管理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司報到,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7、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受到辭退處理的;
8、違反勞動合同中止或內部退養協議相關約定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被拘留10天(含)以上的;
10、其它應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事項的。
給集團及所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經濟賠償或法律責任。
七、其它約定:
1
2
3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人資部門和甲方工會申請調解。
3、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乙方檔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日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二
案例回放:張小姐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但是最近由于在工作中出的幾次差錯,導致公司決定與她解除勞動合同。張小姐因此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機構在審查公司與張小姐簽訂的勞動合同時發現,公司在這份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也沒有合同鑒證機關的鑒證,只有一個法人代表的個人簽字。
各方意見:有人因此認為這份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但張小姐認為:“第一,我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么能說是無效合同呢?第二,這份合同雖然沒經過鑒證機關審查鑒證,但合同條款中并沒有違法和不公正的內容呀。所以,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勞動合同。” 還有人認為:“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訂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沒有經過鑒證,這份勞動合同當然無效了。”
案例分析: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上簽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而且該公司與張小姐雙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也享受了各自的權利,現在突然說合同是無效的,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其次,關于勞動合同的鑒證,我國目前的規定是“鼓勵鑒證”,而不是“強制性鑒證”。換句話說,鑒證只是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查認定的一種形式,并不是勞動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更不能用它來作為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志。因此,稱勞動合同未經鑒證機關審核蓋章,就是無效合同的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綜上所述,盡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完全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三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 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就業證號碼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最新的勞動合同范本。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工作(工程)結束止。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合同范本《最新的勞動合同范本》。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章):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