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如何寫保險服務方案(推薦)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就派遣員工等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經有關部門注冊、登記或備案并能證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條 釋義:
(一)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服務機構(乙方)根據用人單位(甲方)的勞務派遣需求,通過招聘派遣員工、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將員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勞務費用并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保險和福利費的一種專業化的勞務管理服務活動,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的勞動用工形式。
(二)派遣員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員工。派遣員工與乙方存在勞動法律關系(包括勞動合同關系、工資保險關系和勞動用工手續等);派遣員工與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關系,不存在勞動法律關系。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第四條 對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部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時,本合同期限延展至雙方確認的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薦的派遣人選,或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自行選定候選人員后告知乙方辦理有關錄用及派遣手續;
(二)可與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員另簽個人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諾、禮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三)甲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四)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員工公開,且經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通過)的派遣員工,甲方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派遣員工的派遣關系。
(五)因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使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新規定。
(六)若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針對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采取的改進措施回復甲方。
第六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甲方應遵守政府的法律,特別是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和規章,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二)甲方應遵守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按照雙方約定的勞務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規定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和乙方管理費等費用。
(三)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嚴格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的派遣員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員工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如甲方要求乙方的派遣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批準。
(四)甲方應根據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的派遣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
第七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乙方。
(二)因法律、行政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的規定變更致使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若新規定系禁止性條款,本合同相關條款因違反禁止性規定而將面臨發生無效的可能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新規定。
(三)乙方可根據商務情況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乙方應根據甲方對派遣人員的招聘要求,協助刊登廣告,負責簡歷的接收、整理、
初篩,組織面試。
(二)乙方應敦促和監督被派遣的乙方員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乙方員工與甲方另行簽訂的所有協議,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應為派遣至甲方的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并主動辦理應甲方要求出具各種有關證明、證件。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和標準,為派遣員工提供相應的保險及福利待遇,辦理事項涉及的工本費用另行收取。
(四)乙方應與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五)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如按勞動法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在本合同有限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同意對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員工在工作中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誠實、犯罪、欺詐或違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賠、損失、損害、成本和開支,甲方參照甲方雇傭員工處理辦法,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有關責任人追討有關責任。對于派遣員工工作外造成損害的,乙方協助相關部門包括甲方對派遣員工進行責任追究并給予甲方賠償。
(八)本合同中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乙方派遣人員的薪資福利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及支付手續。
(九)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必須通過健康體檢并合格,體檢報告方存檔。
第四章 派遣員工的權益保障
第九條 除本合同中約定已包括派遣員工權益外,本章約定派遣員工其它的權益。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派遣員工或要求乙方更換派遣員工,但應當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對甲方造成財產損害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員工,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員工本人:
(一)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二)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五章 派遣規程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業務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崗位需求,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附表
一)書面通知乙方。《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必須詳細注明招聘數量、到崗日期、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附加條件和薪酬福利待遇等。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員工,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侯選人員和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 乙方對外公開招聘、發布招聘信息時,應注明“外派員工”字樣,但招聘內容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發布;招聘可由甲方協同乙方進行,以確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崗位要求的人選。
第十五條 招聘錄用程序:
(一)甲方以《派遣員工招聘需求表》提出招聘需求;
(二)乙方受理招聘需求,發布招聘信息,聯系招聘場地,收集應聘資料,篩選應聘人員;
(三)甲方面試應聘人員,確定獲得錄用資格的人員名單;
(四)乙方組織獲得錄用資格人員進行體檢和審驗相關證件;
(五)甲方對體檢合格的獲得錄用資格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甲方負責安排培訓場地,乙方用半日的時間對新錄用的派遣員工進行公共職業培訓;對新錄用派遣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對于培訓考核合格者,甲方決定錄用;對于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回乙方。培訓合格后,決定錄用名單。
(六)乙方通知錄用人員入職,并辦理相關的入職手續。
第十六條 乙方應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員依法辦理下列派遣手續:
(一)乙方與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員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二)乙方應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三)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員出具有關證明。
第十七條 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應以《派遣員工退回通知書》(附表二)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離職、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等相關手續。
第六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八條 勞務費包括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費、管理費等費用。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實際額度支付勞務費。
第十九條 每年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平均工資標準調整,因此需調整員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管理費的計發標準,甲方應相應提高勞務費標準,并以雙方協商簽訂后的補充合同或簽訂變更后的合同約定標準支付。
第二十條 勞務費標準:
1、派遣員工的工資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社會保險費根據相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執行,如下表:
2、加班費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執行。
3、以上勞務費中基本工資,住宿補貼與崗位津貼即為派遣員工的月稅前收入,甲方將連同其他費用一并支付給乙方,并由乙方負責為員工購買社保,住房公積金及工資支付。
第二十一條 勞務費結算流程:
(一)每月第2個工作日前,乙方依據派遣員工的考勤考核等情況,制作《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確認。
(三)乙方收到甲方確認的《派遣員工勞務費結算表》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開具勞務費發票并送達甲方。
(四)甲方收到勞務費發票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當月12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勞務費。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勞務費后,應在每月15日前按時足額地發放派遣員工工資。
(六)乙方應及時將派遣員工的工資以《派遣員工工資單》反饋派遣員工本人。
第二十二條 甲方停工期間、派遣員工患病、因工負傷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間以及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待遇,甲方按《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三條 派遣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間的工資由甲方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死亡的,按《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發生的傷亡事故及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和相關的事故處理費用,規定用人單位負擔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辦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等需由單位負擔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其中甲方負擔的費用,先支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給派遣員工。
第七章 合同變更、終止和展期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書面的變更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如欲終止或解除合同應期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及違約責任。
第八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無乙方認可的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費用而遲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1‰的比例加付滯納金;乙方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傭金及辦理各種社會、商業保險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從逾期之日每日按應付款的2‰比例向派遣員工加付滯納金。
第三十條 甲方連續拖欠款達三個月以上,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損失賠償和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仲裁期間,除必須在仲裁過程中進行解決的問題外,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并作為依據。
第三十四條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公章并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需要變更或補充,則甲、乙雙方應簽訂相關變更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都應通過書面形式并經雙方道標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公司: 公司: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如何寫保險服務方案(推薦)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方校園安全和工作秩序,雙方經現場勘查后,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保安有償服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保安勞務派遣有關事項,經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壹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同規定事項
1、雙方均已明確乙方提供的是日常工作中的保安人防服務,即在甲方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完成雙方約定的工作任務,盡可能地預防刑事、治安案件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消除安全隱患,提供合理、有效的安全建議,出現事故或案件時乙方派駐的保安員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及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護等工作。
2、乙方按甲方需要用保安員人數向甲方派遣合格的保安員____人。保安服務的主要范圍為: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3、甲方授權委托乙方派遣保安員,按照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福建省中小學校幼兒園保安員管理工作暫行規定》履行工作職責。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保安員進行挑選、更換,并在保安服務范圍內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安排,甲方對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保安員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保安服務質量提供評價、建議、使乙方能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同時對乙方的合理建議和要求,盡可能予以解決和滿足。
3、甲方對保安員的個人工作質量進行考核,有權對有貢獻的保安員給予適當獎勵,對工作失職的保安員,建議乙方給予適當經濟處罰。
4、甲方應提供保安服務所必須的場所,如:執勤室、休息室(宿舍)甲方如有開辦食堂,應向保安員提供便利。
5、保安員勞務費甲方應每季度付清一次,即每季度第一個月25日前按時向乙方支付每人每月元,合計人民幣______元。若逾期支付保安勞務費,要承擔逾期付款滯納金(按日百分之三計算)。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選派思想品德良好,身體健康、能勝任保安員工作的男性保安員為甲方提供優質的保安服務,男性保安員初任年齡50周歲以下。學歷初中畢業以上,其中部隊退伍軍人,保安學校畢業的人優先,經過嚴格培訓,具有良好形象,責任心強,并持有《福建省保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
2、乙方派駐保安員必須嚴格按照不低于公安部頒布的《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標準提供保安服務,對甲方因保安服務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盡量給予滿足,并及時整改,乙方有義務對派駐的保安員明確保安服務的工作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結合甲方的工作環境,有權限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勞動標準,要求甲方為保安員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盡可能創造良好條件。
4、乙方對選派到甲方的保安員應提供必須的裝備,如:保安服裝、保安器械、保安執勤證等,同時,乙方應與保安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并為其投保人身意外傷害綜合險。
5、保安員的基本工資、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意外傷害、失業保險、工傷險、生育保險、績效獎金、加班費、服裝器械等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并承擔費用,但保安員在維護甲方正當權益和阻止不法行為而受到侵犯和傷害(即工傷),在各項保險賠償以外,不足部分費用,本著以人為本,實行人道主義精神協商解決,由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6、對甲方提出的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保安員,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更換通知的15日內更換人員。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期滿后,若要提高保安勞務費,由甲乙雙方根據省政府確定的調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國家出臺關注民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如《職工工資的調整》規定協商后確定。
2、本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如遇雙方上級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變化,其中一方認為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按約定處理好善后事宜。
3、如有未盡事宜或執行中有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長汀縣人民法院以調解方式解決。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后,自保安員勞務費支付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縣教育局、轄區公安派出所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