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一
委托人(甲方):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丙方):
甲方與乙方系_________關系,共同購買海南省海口市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壹套,現以該房屋抵押,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文明東支行申請按揭貸款萬元,期限年。因我們不能前往辦理按揭手續,特委托丙方作為我們的代理人以我們的名義辦理上述按揭手續及相關事宜。具體權限包括:
1、辦理按揭貸款申請,并簽署相關文件;
2、簽訂《中國銀行住房借款合同》;
3、辦理上述合同公證手續,并同意賦予該合同強制執行效力;
4、辦理房產保險手續;
5、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支付與上述事宜相關的費用和稅費;
7、開立銀行個人結算賬戶;
8、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交房手續;
9、繳納有關費用,辦理樓宇入住手續;
10、代為辦理提前還清上述房產按揭貸款手續及注銷;
11、領取房產證。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委托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們均予以承認,并由我們承擔法律責任。
本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務辦理完畢為止,受托人無轉委托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二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購買意向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聯系電話:
購買意向人與出賣人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意向人自愿意向購買出賣人開發的商品房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意向協議書。
第一條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乙方認自愿購買杭蓋小區 區 號樓 單元 層戶號房屋。
(二)、該商品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面積以房產局測繪面積為準)
第二條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元人民幣(大寫) 。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簽訂《商品房購買意向協議書》之日付總房款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三
甲方(轉讓方):
性別:
民族:
年齡:
職業: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受讓方):
性別:
民族:
年齡:
職業: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坐落在個人產權的房屋使用所有權以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產籍號為_______,戶型為室廳,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樓層為住,(正、廂)樓。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________元,并將過戶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天內移交給乙方,否則視為違約行為。由方于年月日前辦理完交易手續并承擔全部過戶費用,將該房屋的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新房證下發7日內,乙方應將購房余款一次性給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購房余款的當日,甲方將房屋移交丙方使用。
三、乙方交納定金后、甲方遷出前,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隨意處置該房屋或挪做它用,也不得隨意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內部設施和結構。
四、乙方交納定金后,在尚未辦理交易手續的情況下,該房屋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損壞,或被劃入政府拆遷范圍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應主動向乙方返還定金。
五、水、電、煤氣費以及衛生費、房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公共房屋維修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甲方結清,交付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如有拖欠,乙方可從購房余款中予以扣除或向甲方追償。水表字、電表字、煤氣表字。
六、陳欠取暖費由甲方負責一次性結清,交易當年的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應按定金的雙倍向乙方賠償。
八、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
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公證處、發證中心及交易中心各留存一份,經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其他協議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四
合同成立與否是一事實問題,其意義在于識別某一合同是否已經存在。而合同的效力是法律價值判斷問題,其意義在于識別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定。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居間人是為委托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其行為本身不一定導致發生法律效果,因此,《合同法》規定居間報酬的支付是以合同成立為條件,而不是以合同生效為條件。
合同是否已經履行不影響居間報酬的支付。居間合同的居間人只作為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簽訂合同的介紹人,自己一般不直接參與訂立合同,居間人既不是代理人,又非當事人和保證人,他不能保證合同雙方一定履行合同。居間行為所介紹的當事人之間合同一經成立,居間人的作用即結束,因此,不能要求把合同履行作為支付居間報酬的條件。
看完上文的介紹后,相信你已經知道,購房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并不是一回事,意味著購房合同并非成立即生效。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登記才是購房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沒有經過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只能是已經成立,但尚不具有法律效力。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二手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的二手房位于____,(以下簡稱該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該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該二手房建筑面積為:____,產權人: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
第二條 該二手房產權現狀為___,甲方對該二手房享有完全處分權。該二手房若存在租約,甲方須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 租賃合同 ,乙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該二手房轉讓總價格為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幣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將該二手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該二手房轉讓預訂期為_____天,甲方應當在預訂期內與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預訂期限前,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第七條 在本合同的約定的預訂期限內,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給乙方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在《房屋買賣合同》簽定后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地產證由乙方領取。甲方逾期不予協助辦理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該二手房總價為基數自逾期之日起至產權辦理申請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_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該二手房所附著的戶口,甲方承諾在收到二手房轉讓總價之日起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二手房總價為基數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該二手房交易產生稅費共有:
(1) 營業稅
(2) ____市建設維護稅
(3) 教育費附加
(4) 印花稅
(5) 個人所得稅
(6) 土地增值稅
(7) 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 土地使用費
(9) 契稅
(10) 產權登記費
1) 公證費
2) 其他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六
(代簽)
乙方(買方):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的房產一套,由于房主已故,該房產由房主6子女共同繼承,經房主6子女協商一致同意授權并委托房主三子李根明全權代表負責房屋的一切事務及承擔房屋買賣協議中的所有責任和義務,以下條款中所有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均有李根明履行。
第二條:付款方式
第三條:房屋過戶
1、因本合同簽定時該房產為下花園煤礦沉陷區拆遷房,暫無房產證,所以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辦理張家口市下花園區中學西街盛源小區9號樓1單元2樓2號房產過戶乙方時所需繳納的稅費、手續費及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張家口市下花園盛源小區9號樓1單元2樓2號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責任
1、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在乙方全額付完房款后出具收款證明并將該房產的有關資料、收據和所有鑰匙全部移交乙方。
3、甲方應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后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結清房屋交接前的天然氣、水、電表入戶費、物業等費。
4、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合同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見證時間:________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七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______。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第三期: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四條
1、甲、乙雙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尾款之日),甲方正式交付該房屋、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2、雙方定于房屋產權獲證日期滿五年的時候,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過戶手續。登記時,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甲方必須予以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3、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等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
第六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甲方應交清之前產生的物業管理、水、電、有線電視等相關雜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八
《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八條規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開發商)在發生之日起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出賣人可以據實予以延期。對于此條款中的“不可抗力”,由于認識和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實踐中購房者和開發商往往會有一些爭議,容易產生糾紛。而“不可抗力”又是我們在實踐當中免除責任的首選途徑。正確地認識“不可抗力”,明確延期交房時,免除責任的法律條件,以及如何正確有效的簽訂免責條款,有利于我們在延期交房時,盡最大努力的免除或減少責任,降低損失。
對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明文規定,《民法通則》第153條明確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依據此規定,不可抗力應表現為一種客觀情況,且該客觀情況的出現應同時具備不能遇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個條件。如地震、水災等。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發生在合同履行期間,也就是說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能預見”。并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響的法律主體是購房合同簽訂的雙方,也就是開發商和購房者。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條件,那么可以認定該事由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開發商違約責任,否則就不能視為不可抗力,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此,對于購房合同中免責事由的“不可抗力”,必須符合法律的明確規定,不能憑我們的主觀臆想去推定。否則的話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那么究竟什么樣的事由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呢?一般情況下,諸如地震、臺風、火災、水災、雷擊等自然災害最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屬于“不可抗力”。但是在實踐當中,往往發生更加復雜的情況,認定是否為“不可抗力”事件,需要針對具體情況認真仔細的分析才能確定。如果由于政府行政機關在購房合同履行期間內制定新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規范性文件,例如市政規劃、搶險抗災需要等。對于這類政府行為,在其效力范圍內,任何有關單位和個人都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可抗拒。因此而造成購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認定為“不可抗力”。但是如果行政機關基于法律法規的授權,針對合同雙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的具體的處理決定,因此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則不屬于“不可抗力”,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便該行政行為是錯誤的,違約方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損失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使行政機關予以賠償。
然而,并非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責任。雖然《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就不可抗力的內容、范圍,不可抗力的認定程序作出規定,但是《合同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根據上述法律規定: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發生,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提供的有關證明為據;2、構成不可抗力免責的條件,必須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開發商)履行“及時通知對方”和“在一定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程序和義務。只有這樣,不可抗力及其免責才能認定,否則,即使確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若開發商沒有履行“及時通知”和“在一定期限內提供證明”的義務,那么開發商就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責任。但是,《合同法》中并沒有關于提供什么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和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達到何種程度才能構成免責條件的規定,但是關于“不可抗力證明”的出具應當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的政府有關主管機關,這里所說的主管機關必須是能夠對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說明或證明的機關。如國家行為由作出行為的國家機關出具證明;自然事件由事件的分管部門(如:地震由地震局、火災由消防局等)出具證明,只有這樣,該“不可抗力證明”才具有說服力和證明力。因此,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發生,我們應該積極的履行相關的手續,一旦產生糾紛,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不可抗力是我們在實踐當中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時,而免除責任的首選條件。但是,并非只有“不可抗力”才能免除責任。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免責的范圍和情形大致有幾種,具體來說,免責的范圍和情形主要包括:1.因“不可抗力”而免責;2.因法律特別規定而免責;3.因對方完全不履約而免責;4.因合同中約定的條件出現而免責。
第二種情形屬于法定免責,比如集體與個人簽訂了土地承包協議,但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征用,在這種情況下,發包土地的集體一方則可以免責。
第三種情形實質上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比如按照施工進度進行分期付款的購房合同中,如果開發商在約定的期限內,未達到或明顯不可能達到相應的施工進度,購房人則可以拒絕付款,并且免責;反之,如果開發商已如期履約,購房人未按期付款,開發商則可以拒絕交房,并且免責。
第四種情形屬于約定免責,主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合同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在某些條件下可以不履行或中止履行合同義務,而不承擔責任。需注意的是,這種約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在兩種情形下是無效的: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弄清楚免責條款的意義無論對于開發商還是對于購房者來講都是有意義的,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維護利益。
在建設部頒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并沒有其他的免責條款,需要雙方協商來確定。而“不可抗力”的確定又極為嚴格。在實踐中,由于眾多的因素,很容易造成不能按期交房,這就避免不了要產生糾紛,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因此,我們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議》當中,應當更加詳盡的明確免責事由。
律師建議:可以就以下事由和客戶協商列為免責事由。
1.政府行為(諸如政府因舉行重大活動而進行的交通管制等)〈關于政府行為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前面已有論述,如果是非不可抗力,沒有約定,一旦發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不免要承擔法律責任〉。
2.沙塵暴、嚴寒酷暑等惡劣天氣。(這不屬于“不可抗力”的范疇,因為開發商開工建設,確定竣工日期時,就應當結合當地的天氣狀況和有關氣象資料考慮可能出現的天氣狀況,估計出因此給施工進展帶來的影響。如果沒有約定,一旦出現此情況而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3.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這也不屬于“不可抗力”范疇之內。因為這是應該并可以預見的,不能列為“不可抗力”,否則是不能免責的。)
4.市政配套設施的批準與安裝的延誤。(市政配套的批準與安裝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開發商在最初總體規劃時就應當可以預見批準與安裝的期限,如果確實是政府行為而導致延誤的,那也是開發商在開發房產過程中可以預見和可能要承擔的風險,所以不能列為“不可抗力”。如果列為“不可抗力”,則屬于無效條款。而實踐中有很容易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只能另行簽訂免責條款,進行約定。)
5.非甲方原因,而供水、供電、供氣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氣等設施。(也不屬于“不可抗力”,只能另行約定。)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并非雙方事先約定了免責條款,一方當事人就可以坐等免責了,在免責情形出現的條件下,提出免責的一方,還有如下的義務:
1.積極補救義務。當事人有義務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盡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對開發商來說,交房期限一般都是由開發商提出的,因此除了事后補救外,最好在確定此期限前,就充分考慮到各種影響交房的情況;對購房人來說,在約定的交房期限將至時,應事先對自己的時間做好安排,避免錯過接收日期。
2.告知義務。當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責的條件出現時,當事人有義務及時通告對方當事人,以使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這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條留有空白,要求開發商填寫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時,及時告知購房人的時限。
3.舉證義務。當事人一方提出免責的,有義務舉證,作為其免責的證據。一旦免責情形出現,提出免責的一方當事人,應及時收集和保留好有關的證據,比如政府的公告、氣象預報、生病住院的單據等等,作為有效的免責證據。否則,一旦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執,提出免責的一方又不能舉證,那么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述,對于“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責條款在合同當中是很重要的,一定要有一個清楚明了的認識,以減少糾紛和損失。
開發商發函解除購房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訂立本合同,合同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購買 房產,房屋面積80.33平米,房屋總價貳拾陸萬貳仟叁佰叁拾。
二、委托方式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以乙方名義向內蒙古躍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繳納首付款拾萬伍仟叁佰叁拾元,以乙方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乙方只是名義貸款人,實際還款人為甲方。
三、產權過戶
乙方在五年內為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四、房屋居住權
甲方為實際購房人,擁有房屋的完全居住權,乙方應協助甲方領取房屋鑰匙。
五、違約金條款
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協助甲方辦理房屋變更手續,應支付甲方肆拾萬違約金,但因甲方未能還清銀行貸款導致不能辦理變更手續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區x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