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篇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本安全協議為《房屋租賃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提供相關身份證明、來歷不明人員以及不申報辦理暫住登記和不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2.甲方必須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并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3.使用前,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甲方對出租的房屋有權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對發現不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排除。并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5.甲方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嫌疑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不得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
??1. 乙方對租賃環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負責,并提供必要的企業證明、身份證明、擔保證明等。
??2.乙方有義務加強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3.乙方使用前要對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使用后視為使用時的安全環境為良性狀態。
??4. 乙方在出租房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要具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所必需的安全條件、安全設施和設備,并配備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內從事黃、賭、毒和其他影響公共秩序的活動,不得影響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計劃生育。若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協議并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6.乙方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的檢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帶來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
??造成對方人員傷亡事故,按法律有關規定劃分責任,并依法協商處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出租房現場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如本協議內容與法律法規和煙草行業規定有抵觸,執行有關國家或行業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雙方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篇二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格式合同憑借著自身的便利性等特點在各行業得到廣泛的應用和肯定,但是其存在的負面影響也不容忽視。在此,本文就格式合同中的“最終解釋”條款的效力、法律解釋和其歸屬等問題進行了探討。關鍵詞格式合同最終解釋權歸屬中圖分類號:d923.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059202-377-01所謂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制定的,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格式合同有如下特點:1、它是當事人單方擬定的;2、擬定格式條款的目的是為了與不特定的當事人訂立合同重復使用;3、在訂立合同時,不允許相對人對格式條款予以修改或補充,相對人只能是“要么同意、要么走人”,沒有選擇的余地。格式合同在效率要求越來越高的現代社會中由于其便利性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但是正是在格式合同在應用時無需與另一方商議,在雙方的對合同訂立等能力的懸殊的情況下,格式合同極易造成合同的不公。目前,消費領域中存在著大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平等的格式條款,一些商家頻繁利用這類格式條款,逃避法定義務、減免法律責任,引起消費者的強烈不滿。亦引起法學界的爭論。一、“最終解釋權”的引出和性質侵犯了消費者的何種權利在商品促銷廣告中用格式條款的形式聲明最后的解釋權歸其所有,這一作法不僅為許多商家所樂于采用,而且使“最終解釋權”發展成為了許多行業業內約定俗成的一個用語。商家們認為,舉辦促銷活動,如果不聲明保留“最終解釋權”,遭遇糾紛時,就會陷入無法擺脫的被動境地。商家這種做法,等于從一開始就和消費者簽訂了一個不平等的合同,將自己置于一個強勢地位,一切自己說了算,鉆法律空子的同時也愚弄了消費者。商品促銷廣告的內容是商家預先擬定、由其單方提供、未經與消費者協商、不允許消費者予以修改或補充并且將反復適用于不特定公眾的,具有格式條款的一些主要特點,一般被認定為格式條款。因此,商家在其商品促銷廣告中聲明保留“最終解釋權”的條款就屬于格式條款。“最終解釋權”條款給了商家一個無限大推卸責任的空間,深入究之,商家這一行為著實侵害了消費者的諸多合法權益。我國《消費者權益第一文庫網保護法》第7條到第15條,規定了消費者的九項權利,概括起來包括: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公平交易的權利;獲得補償、賠償的權利;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接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知識的權利;人格尊嚴、民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正是基于這些權利,在法律的保護下,消費者有權作出一定的行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為以實現其權利。二、合同法關于格式合同的相關規定按照《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這一規定要求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遵循公平原則,對使用格式條款的當事人應當盡到合理的提請注意和說明義務。商家的“最終解釋權”條款屬于其中“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嚴重違反了公平原則,《合同法》第40條對其加以明確規定并確認其無效。根據以上規定,遇到格式條款爭議時,應先按照《合同法》第125條規定的合同解釋原則進行通常理解,如果仍有兩種以上解釋,就應當采用特殊解釋原則進行解釋。其理由非常簡單,格式條款是提供方單方面制定,發生分歧或者表意不清時,如果又采用有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的解釋,對于提供方在簽訂合同時就設下的合同陷阱則無法避免。因此解釋含義不清的條款應首先考慮保護附合方當事人的利益。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關于格式條款特殊解釋規則的規定屬于強制性規定,不允許當事人以約定排除其適用,只要格式條款按照通常理解有兩種以上解釋的,無需任何前提條件,就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釋。綜上所述,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商家在商品促銷廣告中所附的“最終解釋權”條款,顯然違背了公平原則,違反了合同法的強制性規定,是為無效條款。因此,商家的“最終解釋權”條款沒有法律依據,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并不能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三、“最終解釋權”的歸屬(一)“解釋”的必要性及其權利歸屬商品促銷廣告作為商家推銷自己商品的重要手段,在市場交易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其內容必須真實、健康,措辭也應注意嚴謹、準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條和第24條的規定,對于商品促銷廣告中牽涉消費者利益的宣傳條文,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商家有義務將其具體內容講述清楚,盡量不讓消費者產生誤解。普通合同的訂立需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格式合同的訂立也是一樣。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接受要約的相對人一旦進行承諾,合同便成立。根據《合同法》第15條第2款的有關規定:“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商品促銷廣告的內容確定,其邀請對象無需與其提供者進一步協商就可以直接交易的,應認定為要約。消費者應此要約到商家消費即作出承諾,使買賣合同成立,商品促銷廣告內容即對雙方都發生效力。(二)“最終解釋權”的所屬由于“最終解釋”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商品促銷廣告中不明確、不具體、存在漏洞或歧義的內容歸于明確、具體、完善和清晰,使當事人間的糾紛得以合理解決。實踐中,商家與消費者協商解決爭議時,行使“解釋權”所做的解釋,實質上只是當事人對合同單方面的理解,對相對方均不具有約束力,根本無法實現“最終解釋”的目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說并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因此,商家與消費者的解釋都不是“最終解釋”。商品促銷廣告的“最終解釋權”應當歸屬于消費糾紛的解決機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仲裁機關或審判機關。基于格式合同中的“最終解釋權“的現狀,我國應該通過立法、司法、行政、社會等手段來健全我國格式條款的規制機制,建立完善的規制體系,從而遏制商家利用”最終解釋權“條款所進行的侵權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參考文獻:[1]丁素芳.淺談要約與承諾制度.福建廣播電視大學學報.(3).[2]王國鋒.論格式合同.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3]潘傳平,吳可嘉.談格式合同中的“最終解釋權”條款.律師事業與和諧社會d第五屆中國律師論壇優秀論文集..
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篇三
甲方為使老人能夠得到最完善的照顧,特此聘請乙方為甲方帶給家政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時間
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吃住都在甲方家里,全天24小時的照顧家庭的老人,為老人帶給完善的家政服務,每月月休四天空上六休一。
二、服務資料
1.照顧老人的起居生活(整理內務、洗衣服、洗澡、打掃家庭衛生、保證老人的安全)如果老人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甲方。
2.合理安排老人的飲食,飲食要以清淡、軟爛為好。
3.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幣00000元(大寫:零零零零元作為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工資支付應在乙方服務滿月后十日內發放上月勞務報酬)
4.甲方不履行本協議,乙方能夠提出辭職、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能夠辭退乙方。乙方因人為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享有訴訟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讓乙方按照上述的服務資料帶給保姆服務。
2.甲方在家時可主動減輕乙方的勞務,如做飯、打掃衛生、洗衣服等。
3.甲方(包括老人)認為乙方沒有按約定的事項例行職責、或者沒有按照上述資料進行服務,要求乙方改正無效時,有權辭退乙方。
4.甲方不承擔乙方為甲方服務期間的任何人身意外傷害和健康醫療費用。
5.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乙方服務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甲方帶給優質的服務。盡量做到使老人滿意、環境衛生干凈整潔、飯菜可口。
3.乙方務必服從甲方的領導,明確主人與服務的關系,對甲方提出正常的批評意見和改善意見,應自覺理解和改善。
4.乙方對甲方的老人言語過激和不講道理的行為應給予諒解。
5.乙方在服務期間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人權平等的基本權利。對于要求甲方合理改善和務必完善的事項,享有充分的推薦權,甲方應及時給予答復。
6.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應及時向甲方請假。特殊狀況甲方應在最短的時間內予以批準。乙方有權利提出辭職,但在提出辭職時應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簡要說明辭職理由;乙方辭職、協議終止。
五、服務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月休___天。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電話: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電話: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20__年_月_日
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篇四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共同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所租房屋位于本市_____區(縣)
第二條甲方作為聯系人,負責和房東聯系并交納房租,(如因甲方未交納房租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則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間一臥室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數,必須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訂立協議,方可進行。
第三條租金支付形式為按季度支付,租金為_____元/月。在協議訂立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元(押金會在合租協議正常中止時退還)。每期租金需提前7個工作日支付給甲方。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第四條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廚房、衛生間及這些區域里面的相關設施。
第五條合租期間,水、電、煤氣、衛生清理費按所實際所居住人數平攤。物業費按房間平攤。
第六條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予以采納。
第七條如有訪客來訪,應盡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如因生活需要,維修設備、添置設施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協議,收回房屋使用權。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產生噪音,影響辦公及樓上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半個月的。
第九條在租住期間,雙方應本著“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應共同維護設施的安全。
第十條乙方如需退房,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對其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二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或甲方和房東租賃關系中止時,本合租協議自然終止,甲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也必須在與房東解除合約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第十三條租賃期滿或協議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5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同法中的免責條款篇五
出租方房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房客:
身份證號碼:
茲有甲方房房屋一套,地址:xxxxx,戶型:xxxxx,現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上述房屋及相關家具、電器(彩電、洗衣機、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租給乙方,半年租金為xxx,乙方應提前xxx天繳納半年房租。
2、乙方自行承擔因居住產生的一切費用(含:水、電、氣、清潔費、電視費等)。
3、乙方在租期內不得轉租房屋、出售該房的家電等設施;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損壞屋內現有設施;不得在所租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4、在房租期間,若家電、家具、內部設施(含水、電、氣等相關設施)出現損毀,乙方自行負責修理事宜。
5、甲、乙雙方如因特殊情況需終止協議,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做好善后交接。
6、乙方應向甲方加納房屋保證金xx。合同終止時,乙方應遵守上述規定并繳清所有費用,保證家電、家具能正常使用,甲方即退還乙方保證金。
7、如遇拆遷,甲乙雙方應按拆遷規定,提前辦理本協議終止及交接的相關手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