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面臨各種變化和不確定性。計劃可以幫助我們應對這些變化和不確定性,使我們能夠更好地適應環境和情況的變化。通過制定計劃,我們可以更好地實現我們的目標,提高工作效率,使我們的生活更加有序和有意義。下面我幫大家找尋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計劃書范文,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天津技術人員考試計劃書篇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有關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有關協會、學會: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將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考試日期的,將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該年度考試工作計劃的其他專業的考試日期,待確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密切合作,認真落實考試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考試各項準備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試、安全考試。
天津技術人員考試計劃書篇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有關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有關協會、學會: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就201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1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將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密切合作,認真落實考試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考試各項準備工作,真正做到科學考試、公平考試、安全考試、規范考試。
三、2018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將全面實行機考,請考生做好相應考試準備。
四、國務院已取消招標師職業資格,2018年度招標師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內的考生可報名參加考試,本次考試結束后,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人員,按照《招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社部發〔2013〕19號)頒發原招標師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可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
五、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通過考試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廣大考生應按規定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參加考試,切勿輕信虛假宣傳。同時,國家未指定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工作,對不法培訓機構打著“保過”幌子,招搖撞騙或組織實施作弊的,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7年12月25日
201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天津技術人員考試計劃書篇三
人社廳發〔2019〕1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有關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有關協會、學會: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將2019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考試日期的,將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該年度考試工作計劃的其他專業的考試日期,待確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密切合作,認真落實考試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考試各項準備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試、安全考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20日
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天津技術人員考試計劃書篇四
人社廳發〔〕1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有關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有關協會、學會: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將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考試日期的.,將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該年度考試工作計劃的其他專業的考試日期,待確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密切合作,認真落實考試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考試各項準備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試、安全考試。
天津技術人員考試計劃書篇五
專業名稱
考試日期
1
咨詢工程師(投資)
4月15、16日
2
注冊建筑師
一級
5月6、7、13、14日
二級
5月6、7日
3
護士執業資格
5月6-8日
4
會計(初級)
5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初級、中級、高級)
5月20、21日
6
監理工程師
7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8
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
9
衛生(初級、中級)
5月20、21、27、28日
10
二級建造師
5月20、21日
11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6月17、18日
12
一、二級注冊計量師
13
會計(中級、高級)
9月9、10日
14
一級建造師(10個專業)
9月16、17日
15
注冊測繪師
16
價格鑒證師(收尾考試)
17
注冊設備監理師
9月23、24日
18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19
勘察
設計行業
注冊土木工程師
巖土
9月23、24日
20
港口與航道工程
21
水利水電工程(5個專業)
22
注冊電氣工程師(2個專業)
23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3個專業)
24
注冊化工工程師
25
注冊環保工程師
26
注冊結構工程師
一級
27
二級
9月24日
28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4、15日
29
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
30
出版(初級、中級)
10月15日
31
造價工程師(土建、安裝)
10月21、22日
32
注冊城市規劃師
33
審計(初級、中級、高級)
10月22日
34
統計(初級、中級、高級)
35
注冊安全工程師
10月28、29日
36
經濟(中級)
11月4日
37
經濟(初級)
11月5日
38
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
11月4、5日
39
工業設計
11月11日
40
藥學(初級、中級)
41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初級、中級、高級)
11月11、12日
42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43
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各地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