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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合同篇一
為貫徹落實《中共揚州市委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民政工作的實施意見》(揚發〔20xx〕36號)、《關于市級養老服務事業費專項資金使用的指導意見》(揚政民〔20xx〕102號)和《揚州市區使用電子代金券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揚政民〔20xx〕111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提升全區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加大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力度,大力發展養老產業,不斷滿足老年群體服務需求。到20xx年底,全區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人數達到老年人總數的10%以上,接受上門服務的居家老年人占比達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綜合評估的老年人占比達10%以上,加快實現高齡老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投入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以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為依托,引入專業養老服務機構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運營,不斷提升我區居家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
(二)保障重點與適度普惠相結合。重點突出兜底保障職能,以經濟發展水平為基礎,優先滿足重點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適度覆蓋高齡老年人,不斷擴大養老服務覆蓋規模。
(三)財政補貼與自愿購買相結合。充分尊重老年人養老意愿,以老年人實際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政府購買基本養老服務的同時,倡導自愿購買,不斷拓展老年消費市場。
三、政府購買服務內容
(一)服務對象及標準
1、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對年滿60周歲以上,戶籍在江都且長期(原則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戶籍地的城鄉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獨家庭老人、重點優撫對象和特殊貢獻(如市級以上勞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獨居老人(以上對象簡稱為“困難老人”),通過老年人生活能力評估,根據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輕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類別,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2、高齡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年滿80周歲及以上戶籍在江都且長期(原則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戶籍地的高齡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評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上述兩種類型的養老服務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二)服務項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購、食品加工與制作等服務。
2、助潔。提供居室保潔、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務。
3、助急。提供家電和水電維修、采取應急措施等服務。
4、生活照料。提供理發、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務。
5、精神慰藉。提供上門探視、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詢等服務。
6、代辦服務。提供測血壓血糖、代購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務。(具體項目內容詳見附表)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及申請審批階段(5月31日—6月30日)
各鎮村詳細排查梳理屬地服務對象,摸清服務對象人數、年齡、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符合類別等情況,對符合條件的老人,及時納入居家養老上門服務補貼對象的管理。符合規定條件并愿意接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須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村(社區)對申請人準入條件進行審核后,錄入揚州市智慧民政云平臺居家養老服務管理系統,完善老年人基本資料上報鎮審批,并報區民政局備案。
(二)老年人生活能力評估及市民卡辦理階段(7月1日—8月5日)
評估工作由區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組織上門評估。評估完成后,村(社區)對申辦服務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為核準服務對象辦理市民卡,已持有市民卡服務對象無需重新辦理。市民卡辦理完成后,各鎮以電子代金券的形式把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充入市民卡補貼賬戶,補貼賬戶中的余額可結轉使用,當余額不足時,應由個人賬戶承擔消費。賬戶注銷、換卡、掛失、補卡根據市民卡公司相關管理要求,到其服務網點辦理。賬戶注銷后,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或代理人),補貼賬戶自動凍結。
(三)服務商招標階段(8月6日—8月31日)
采取統一招標、分片實施、同步推進、共同監管的形式,由區民政局招錄建立服務商庫,以區、鎮共同招標,選擇錄用服務商。中標的服務商資料應錄入揚州智慧民政云平臺居家養老服務管理系統,并參與中標地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運營工作。招標服務以一年為期,每季考核一次,接受項目實施區域民政、財政部門監督管理。
(四)崗前培訓及開展服務階段(9月1日—9月20日)
區民政局組織各鎮進行揚州市智慧民政云平臺居家養老服務管理系統業務培訓。各服務商開展線下助老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做好上崗前準備。服務商根據招標要求以及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門服務。
五、工作要求
(一)優化服務質態
1、豐富服務內容。堅持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社會化拓展原則,進一步豐富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內容。在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基本項目的基礎上,服務商可結合老年人的實際需求,為老年人提供服務項目菜單,組合各類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可包括家政、醫療、康復、護理等多方面,既滿足老年人基礎性需求,又提出個性化服務方案,解決家庭養老難題。
2、轉變服務方式。實行預約上門、充分征詢制度,服務人員要與老人和家屬積極溝通,主動告知居家養老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內容、服務次數及時長、預約方式等,充分尊重服務對象的選擇權和知情權,讓服務對象由“被服務”轉變為“要服務”。同時積極挖掘社會需求,鼓勵老人按照市場價格購買個性化上門服務,拓展養老服務自費市場。
3、強化服務能力。服務商要對服務人員集中開展文明禮儀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不斷提高服務人員綜合素質和服務形象。服務商不僅要有一定規模的養老護理人員,還要有一定數量的、從事其他專業的人員,如理發師、足療師、水電工、家電維修等;
對于專業性較強的服務,可委托具有專業資質人員開展服務。
(二)增強服務效能
1、規范服務流程。服務商接到轄區內老人服務需求后,派出服務人員上門對老人進行服務,服務前掃二維碼簽入,服務結束后簽出并通過pos機或專用app刷市民卡進行消費扣款結算,并進行滿意度回訪,并將回訪結果記載備查。
2、提升服務形象。上門服務人員要統一著裝,佩帶工作牌,工作牌必須標有服務人員姓名、照片、服務工號、聯系電話、所在組織的名稱和服務監督電話。服務過程中使用文明禮貌用語,遵守服務規范和流程,樹立養老服務良好形象。上門服務人員要成為養老政策的宣傳員、服務對象的初審員、服務需求的觀察員、企業形象的展示員。
3、加強動態管理。要及時做好服務對象的增減工作,新增對象每半年新增一次,做到集中申報、集中審批、集中評估;
對于服務對象中出現遷離、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政府購買服務補貼時,服務商應及時將信息反饋,各鎮、村(社區)進行核實后,應立即核銷平臺人員信息、停止提供服務,并通過系統進行注銷歸檔和補貼賬戶凍結。
(三)強化服務監管
1、實行多重監管。建立區鎮村三級服務質態監管體系,區通過智慧養老大數據信息平臺,線上對上門服務情況和滿意度進行回訪調查,線上回訪率不低于日工單的10%,并將回訪結果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各鎮可依托各村(社區)網格員每季進行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滿意度低于80%的,要求限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終止服務資格;
各服務商要對日工單進行100%回訪,對服務質態及時長不符合規范的,均作廢單處理,通知服務人員重新提供服務。
2、服務頻次監管。按照服務項目設定要求,服務對象每人每年服務項目不得少于3個以上,服務項目時長和頻次根據老人所選服務套餐或者服務項目確定,滿足老年人多樣化需求。原則上高齡老人上門服務每月不少于1次;
困難老人中自理老人每月不少于1次、半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2次、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服務時長不低于1小時。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因特殊原因導致當月不能享受上門服務,可在下月補增服務時間和次數。
3、行為資格監管。服務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服務資格,并在近三年內不得參與全區范圍內的居家養老服務:
(1)以向服務對象送實物等變通方式套取服務對象補貼資金的;
(2)借助開展服務的機會向老年人推銷虛假保健品等假冒偽劣老年產品的;
(4)中標后,不具備完成政府購買服務能力的;
(5)服務商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六、資金結算與管理
1、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資金由區、鎮財政按總資金7:3的比例承擔。
2、服務結算每月一次,資金結算每季一次,由各鎮核實上報數據,并及時和服務商結算,結算金額根據居家養老服務管理系統生成的實際消費金額為準。個人全年結算金額不得超過服務對象本人全年服務金額,超出部分由個人自行負擔。
七、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充分認識加強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大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保障力度,確保按序時完成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形成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建設工作的整體合力。
2、堅持專款專用。各鎮民政、財政要加強對政府補貼資金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要定期對政府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對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獎金的,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3、加大宣傳力度。區民政局和各鎮要充分借助融媒體,通過播放視頻、發放宣傳資料、張貼橫幅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購買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的對象、項目、標準、聯系方式和服務評估流程等內容,讓各鎮和村(社區)工作人員、老人和家屬、上門服務的提供者廣泛知曉此項政策,明確人員補貼類型、服務補貼標準以及可享受的服務內容。
社區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合同篇二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趨勢,補足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提升農村養老服務質量,推進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多樣化、專業化發展,根據《江西省養老服務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和江西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部門下發的《關于農村補短板十條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四助五有”基本建設標準的通知》及《撫州市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大投入,整合資源,完善設施,拓展服務,推動政府購買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初步建成以農村居家養老服務(日間照料)中心為主體、多種社會力量參與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到20xx年底,農村互助式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基本滿足農村養老服務需求。
二、工作要求
1、明確設施供給。按照“因地制宜、完善功能、突出成效”的原則,加大設施供給,一是要精心選點。重點選擇交通要道、旅游景點、人口聚集及老人兒童較多的農村社區優先選點布局,各鄉鎮利用村委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農家書屋、閑置學校、祠堂、修繕好的古建筑老屋、老年活動中心等資源,在建制村或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養老服務設施;
二是要完善功能。按照省民政廳“四助五有”的要求進行建設,即:助餐、助安、助醫、助娛;
有場所、有設備、有經費、有隊伍、有制度,有條件的還要配備老人休息室或健身活動室(場),并安排專職人員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三要推進醫養結合。依托智慧百鄉千村健康醫養扶貧工程,培育和推廣熱敏灸等中醫理療保健特色服務;
推行醫療衛生機構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合作機制,在有條件的村衛生室設立居家養老服務站,建立“醫”“養”一體化服務;
不具備將居家養老服務站設立其中的,與當地已建立的村衛生室簽訂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服務協議,建立“醫”“養”深度融合,為農村特困、失能、失獨、高齡老人設立“家庭病床”,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區養老中獲得方便、快捷、可及的醫療衛生服務。
2、明確資金保障。為有效推進農村居家養老建設,建立健全補助制度。對按規劃按標準新建的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提供配餐的視其投入情況經驗收合格后,每個點按照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并鼓勵鄉鎮(村)打造各具特色亮點村和示范點。
建立居家養老運營補貼制度。對已建成且提供助餐的運營站點,由民政和財政建立運營考核辦法,經考核驗收合格的,提供每天2餐助餐的,給予每個站點每年2萬元運營補貼;
提供每天1餐助餐的,給予每個站點每年1萬元運營補貼。
明確服務內容。以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文化娛樂需求為重點,突出解決好居家老人急需的用餐或送餐、應急援助和安全保障、基本醫療和精神文化等基本服務需求。積極拓展遠程教育、遠程醫療、體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咨詢等服務,服務內容可根據各地實際先易后難,逐步推進。
明確保障對象。主要保障六類人群享受政府補助,對象為具有金溪戶籍的60歲以上失獨困難老人、60歲以上優撫軍人、70歲以上低保家庭中的老人、70歲以上散居特困老人、70歲以上經濟困難空巢(獨居)老人、80歲以上高齡困難老人六類老年人。對70歲以上有助餐需求的農村留守老人,給予關愛幫扶。
明確政府補助。六類人群助餐補助,由政府向服務企業,社會組織對六類人群購買服務,按照城市每人每月550元、農村每人每月400元的助餐標準,由個人支付50%,不足部分通過運營補助等多種途徑解決,有條件的地方也可對六類人群實行全免費;
對六類人群給予助潔、助浴、助安等服務補助,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落實。鼓勵各鄉鎮在確保六類人群的前提下,探索廣泛普惠、可持續的助餐群體和助餐模式;
農村其他有服務需求人群(含留守婦女、留守兒童),按照自愿自費原則,提供助餐、助醫、助安服務。
明確運營模式。結合行政村管轄范圍、農村老年人口分布等實際,探索可復制、可持續的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模式。社會化運營模式。由鄉(鎮)、村提供服務場所并按要求改造,無償交由有實力、有情懷的養老服務企業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村級組織自營模式。由村委會主導,組織設立村民理事會、老年協會等社會組織承接助餐等服務項目,探索采取愛心企業冠名共建,社會公益組織定點幫扶,設立敬老慈善援助基金等多種方式幫助助餐等服務項目的順利落實互助服務模式。在老年人口相對分散或空心村設立互助點,按照“就親、就近、就便”原則,建立由黨員干部、熱心村民及社會愛心人士組成的志愿服務隊伍,實施結對幫扶。
明確自愿服務。充分發揮村委會作用,在上門推介、共享老人信息資源、培育友善睦鄰環境等方面提供合作,助力居家養老企業市場摸底、初期運營、發展壯大。組建鄉、村兩級為老服務隊伍,鄉(鎮)級服務隊伍結合“送文化下鄉”活動,在轄區內組織和指導老年人開展文化娛樂活動;
村級服務隊伍主要針對轄區內留守空巢老年人實施日常探視巡訪服務,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務。建立健全基層老年協會,發揮其在為老服務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作用,引導低齡老年人、健康老年人與留守老年人開展“一對一”幫扶活動。
三、工作步驟
(一)開展試點(20xx年12月前)。各鄉(鎮)完成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點規劃,因地制宜開展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到20xx年12月,各鄉(鎮)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村級居家養老服務站覆蓋率達到25%以上。
(二)完善提升(20xx年1月—20xx年12月)。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形成可持續、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成果,在全縣范圍內推廣,引領和帶動全縣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到20xx年底,各鄉(鎮)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新增50%以上。
(三)全面推廣(20xx年1月—20xx年11月)。推進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上檔升級,確保在農村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完善、養老服務專業組織培育、各項扶持政策落實等方面達到預期目標。力爭到20xx年,全縣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
(四)檢查驗收(20xx年12月)。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建設任務,組織對各項工作任務成效進行檢查驗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組織部、民政局、財政局、衛健委、發改委等部門及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的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統籌推進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
2、加強經費保障。按照“政府補助,個人支付,社會參與,靈活運營”的原則,將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建設補助和運營補貼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予以足額保障。引導民間資本、公益慈善資金、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城鄉閑置資產和資源支持農村養老服務發展。鼓勵愛心企業、社會團體和鄉賢捐資助老。
3、加強調度考核。將各鄉鎮農村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列入各鄉鎮年終綜合目標考評。各鄉鎮要將農村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列入鄉鎮的重要工作內容,由鄉鎮主要領導抓落實,并按時序進度推動年度工作任務的完成。民政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農村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督查,并定期予以通報。
社區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合同篇三
為貫徹落實《民政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推進民政事業綜合配套改革合作協議》、全國老齡辦會同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居家養老服務示范活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推進實際情況,為完善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修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滿足我市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以保障老人群體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為重點,堅持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的改革發展方向,積極構建政府主導、社區參與,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照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多層次、多類型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
引入社會資源,鼓勵養老服務市場競爭,從而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體貼的專業化服務,不斷提高我市社會福利服務的整體水平,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推進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原則;
(二)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原則;
(四)堅持專業化居家養老服務與社區義務服務、鄰里互助相結合原則;
(五)實行統籌規劃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原則。
三、服務對象、內容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的一種服務形式。它是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補充與更新,是我國發展社區服務,建立養老服務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向深圳所有居家老人。政府對深圳戶籍失能老人和特殊群體老人給予補助。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以“立足社區、面向老人、專業服務”為特點,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服務、日托服務、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載體實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務,鼓勵、推動民間化市場的發展,由市場根據老人需求提供服務。
四、服務補助對象及標準
對具有深圳戶籍老人群體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體老人(以下簡稱“受助人”),政府實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享受補助的條件、標準如下:
(一)60歲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二)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三)60歲以上“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標準給予補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規定,生活不能自理(介護)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為依賴他人護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區直屬醫院的診斷證明。
上述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算。各區也可根據本區的實際情況,按照普惠的原則,對本區有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的老人制定補助標準更高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經費由各區財政列支。
五、服務補助申請程序、審批程序、撥付方式
(一)申請程序
符合上述條件的老人或其親友,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并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60歲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深圳市、區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
(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2、60歲以上非低保對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護)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深圳市、區直屬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60歲以上的“三無”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戶籍所在社區工作站或街道辦事處提供的證明;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4、60歲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5、60歲以上重點優撫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并真實可靠。
(二)審批程序
1、社區工作站初審。社區工作站收到相關申請后,凡申請材料齊備的應予受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申請人應予配合。社區工作站需將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監督。經核實無誤后,由社區工作站上報街道辦事處。
2、街道辦事處復審。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并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復審意見,報區民政部門。
3、區民政部門核準。區民政部門收到街道辦事處的復審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準。對同意補助的,發給書面核準通知書;
對不同意補助的,書面說明理由。
(三)服務補助資金撥付
市民政局根據區民政部門上報的情況(核準各類補貼的人數、標準、補助金額等),按季度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通過市財政局撥付給區民政部門,由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區補助資金的結算、兌換工作。
(四)服務補助發放
為了保證專款專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以居家養老消費券(以下簡稱“消費券”)形式發放給受助人,由各區民政部門負責本區消費券的發放和管理。具體管理按《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管理暫行規定》。
(五)管理監督
1.社區工作站每季度統計本轄區補助的實際使用額。并將檢查情況報街道辦事處,經街道辦事處核查無誤匯總,報區民政部門作為繼續撥付補助資金的依據。
2.為了保證服務的真實性和了解服務的質量,社區工作站每季度要派員電話或上門回訪服務機構、受助人,并抽查服務協議、服務記錄本等相關證明材料,以查看是否有弄虛作假情況,每季度的回訪或抽查受助人人數不少于本轄區補助總人數的5%以上,并作書面回訪記錄。街道辦事處要定期對服務補助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發放工作質量。
3.市、區民政部門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申請、管理使用情況、服務機構的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
六、服務機構和服務方式
(一)服務機構的類別
1.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2.經衛生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和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3.經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區民間組織;
4.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的可以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單位。
(二)服務機構的管理
1.各區民政部門根據《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服務機構進行申請受理、評估、簽約等管理工作。
2.鼓勵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老年醫學、護理學、心理學、營養學、管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為受助人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三)服務方式
為老年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心理咨詢、臨終關懷、家政等服務的工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具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受助人可在深圳市居家養老消費券定點服務機構中自行選定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并簽訂服務協議。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可自行選擇解決方式,如雙方協調解決、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七、資金渠道
我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資金來源按“三個一點”的方式籌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點,區財政出一點,社會和個人出一點。具體資金渠道如下: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擔。
(二)各區財政可對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進行配套資助。同時,承擔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關的管理、監督、評估等工作經費。
(三)受助人超出補助額度部分的服務費用,由受助人個人支付。
(四)動員和吸納民間資本投資興辦居家養老事業,鼓勵單位、個人對養老服務業的慈善捐助,促進投資主體、投資方式多元化發展。
八、組織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居家養老服務是融社區服務和社會福利于一體的社會化服務工作,代表著社會化養老服務的發展方向。各區政府要高度重視,積極推進,并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整體發展規劃;
區民政部門要制定具體推進措施,做好本轄區居家養老服務綜合協調和監管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等相關部門和人員要做好具體組織、審核把關、協調、管理、服務等工作,把該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管理力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長期發展的重要業務,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任務都很繁重。各區必須增加管理力量,配備人員,以保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三)精心組織,加強監督。區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作用,要認真組織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要嚴格把好受助人資格的審核關,既要應補盡補,又要防止虛報、瞞報,以確保受助人的不錯、不漏。要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督,對服務質量進行適時評估,確保居家養老服務的規范和質量。市民政局將適時組織對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檢查,以保證該項工作的健康發展。
(四)動態調整,實現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對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受助人的動態管理機制,隨時調整受助人,以實現應補盡補。要加快我市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工作,逐步實現全市網絡化覆蓋,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檔案,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為老人服務水平。
(五)加強宣傳和理論研究。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宣傳力度,營造社會敬老、社區助老、家庭養老的良好風氣;
加強理論研究,重點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立、服務的產業化發展、服務質量評估體系的建立、服務管理和運行機制、社區服務資源整合等問題的研究探討,為實際工作提供理論支持。
(六)總結經驗,創新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是我市開展社會福利社會化改革的一種新探索,各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及時總結經驗,研究在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有效對策和措施,以推進全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健康發展。
九、法律責任
(一)消費券券只能由受助人用于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受助人或其他人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消費券或將消費券挪作他用的,應返還已被騙取或已挪用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被終身取消享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資格。
(二)服務機構以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結算的,應返還已騙取的金額,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同時取消其提供服務的資格。
(三)消費券印制單位違規印制、使用消費券的,對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賠償責任,同時取消其印制的資格。
(四)其它單位或個人未經民政部門同意,偽造、變造或出售消費券的,對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上述行為,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他事項
1.本實施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2008年12月15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修訂的深圳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008〕213號)同時作廢。
2.自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取消80歲以上的深圳戶籍老人按人均200元/月標準給予補助(消費券)的規定,變更為發放高齡老人津貼,具體規定按《深圳市高齡老人津貼實施方案》執行。
3.為了工作的順利銜接,保護老人的權益免受侵害。各區民政部門可根據本區高齡老人津貼的受理、發放情況,適當延期對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停止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具體日期,最長延期可至本方案頒布日滿3個月止。
4.各區須加大工作和宣傳力度,在本實施方案公布一個月內,通過小區公告欄及其它公開方式告知相關群眾相關政策的改變,同時,盡快開展高齡老人津貼的受理、發放程序。
5.各區民政部門須以書面公告形式告知轄區群眾高齡老人津貼開始受理、發放時間和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停止發放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具體時間。
社區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合同篇四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對家庭養老的沖擊,建立起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解決我區老年人日益迫切的養老服務需求,幫助解決老年人養老服務中遇到的困難,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質量,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根據《云南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xx—20xx年﹚、《昆明市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黨政為主導、社區為依托、社會力量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方針,將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作為解決老年人養老需求的民心工程,以新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為重點,逐步建立起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的新型養老服務體系,推進老齡事業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的原則。從我區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切實幫助解決當前我區老年人在服務保障方面遇到的難題,特別是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問題,最終使老年人享受到優質便捷的養老服務。
(二)立足家庭的原則。突出居家為主,以家庭為基礎開展居家養老,以社會服務為必要補充和提高,大力弘揚敬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發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就近為老年群體提供養老服務。
(三)依托社區的原則。老年人對長久以來生活的地方有很強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社區最貼近老年人,最了解老年人,也能夠最有效地組織力量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只有充分發揮社區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把養老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四)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老年人的分布狀況,合理設置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從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和地區經濟可承受的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確定服務數量和內容。
(五)整合資源的原則。充分利用和融合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社區老年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服務熱線等服務資源,積極發揮各類志愿者的作用,為老年人提供內涵更加豐富、覆蓋面更加廣泛的服務。
(六)分步實施的原則。采取“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方法,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充實服務內容,逐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服務范圍
(一)服務對象。具有本轄區戶籍(不含托管街道)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
(二)服務內容。居家養老服務包含生活照料、康復理療、精神慰藉、文體活動、心理健康、法律服務等內容。一是開展生活照料服務。主要通過專業服務人員、志愿者和其他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機構,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顧和生活護理方面的服務,如家政、日托、送餐、維修等。二是開展醫療康復服務。主要通過社區醫療機構、醫療志愿工作者,定期、不定期為老年人進行健康檢查、咨詢,提供預防、診斷、治療、康復保健為一體的醫療服務。三是開展精神慰藉服務。主要通過社區為老服務設施和社區服務人員、老年協會、志愿者等人力資源,組織各類文體活動,上門進行情感溝通,經常與老人聊天交流,給老人以精神慰藉等服務。
(三)服務補助標準及運作方式
1、無償服務。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日常生活需要半護理和全護理的散居“五保”、“三無老人”、市級以上勞模由政府購買服務,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2、低償服務。
(2)年滿80周歲以上的空巢、獨居老人,由政府部分購買服務,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3、有償服務。對有經濟能力,需要專門上門服務的老人,以自費的形式購買服務。
上述補助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算。服務補助以服務券形式發放,不發放現金,服務券只能用于向服務機構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不得用于支付藥費或購買其他商品等。
四、服務補助申請程序、審批程序、撥付及結算方式
(一)申請程序
符合補助條件的老年人,可到戶口所在的社區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申請居家養老服務補助需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所有提交的資料應按a4紙張規格,并確保真實。
1、60周歲以上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五保”),市級以上勞模需提交:
(1)《呈貢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所在社區居委會提供的分散供養證明;
(3)市級以上勞模證明;
(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2、60周歲以上生活不能自理且在本區內無子女照顧的低保老人,年滿70周歲以上且在本區內無子女照顧的重度殘疾老人需提交:
(1)《呈貢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呈貢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呈貢區級以上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
(4)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3、80周歲以上的空巢、獨居老人需提交:
(1)《呈貢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審批表》;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帶原件備查)。
(二)審批程序
1、社區初審。社區收到相關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含公示時間7天)。初審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張榜公示等形式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經核實無誤后,由社區上報街道辦事處。
2、街道辦事處復審。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復審,并在5個工作日內簽署復審意見后報區民政局。
3、區民政局、老齡工作部門核準。區民政局收到街道辦事處的復審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準。核準通過的,發給書面核準通知書;
未通過的,書面說明理由。
(三)撥付方式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由社區給予服務記錄并視情況發放居家養老服務券。居家養老服務券當月內使用有效。街道應設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專用賬戶,區民政局將補助資金按季度撥付到位。社區每月及時將轄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的情況(包括核準各類補貼的人數、標準、補助總額等)報街道匯總,街道審核后報區民政局、老齡工作部門審批。
(四)結算方式
每月5號前,補助對象憑服務記錄,用居家養老服務券支付服務機構上月服務金額,在補助標準金額范圍內的用服務券支付,超出部分由個人用現金支付。服務機構憑服務記錄本和服務券到街道財務部門進行兌換結算。
(五)管理監督
社區工作站每季度檢查一次申請人的居家養老服務記錄本,檢查補助資金是否用于居家養老服務,并將檢查情況報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將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補助資金的申請和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與監督。若發現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的情況,立即停發并追回已騙取的補助金,同時取消當事人享受補助金的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服務機構和服務方式
(一)服務機構。
1、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2、經衛生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和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3、經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民間組織;
4、經工商部門批準注冊的家庭服務行業;
5、經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并出資成立的居家養老服務單位。
鼓勵上述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者和老年醫學、護理學、心理學、營養學、管理學等方面的專業人才為老年人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區民政局編制本轄區內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名冊,社區工作站將名冊予以公布,供服務對象選擇。
(二)服務方式。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可獨立為社區有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務,也可采取和其他服務機構合作的方式為社區老人提供服務。服務對象在民政部門和街道確認的服務機構中自行選定服務機構。
六、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社區對本轄區殘疾、孤寡、空巢及高齡老年人調查摸底,詳細掌握老年人家庭、健康和服務需求情況,分門別類,建立老年人情況數據庫,完成登記工作。
(二)確定對象。對要求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人家庭,社區要組織力量逐戶走訪,調查摸底,核實情況,并進行公開公示。
(三)隊伍建設。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專業隊伍,做好服務人員的招聘工作;
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安排志愿者與老年服務對象結對,建立社區服務中心為老服務加盟者隊伍。
(四)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務管理制度,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服務人員工作制度,使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五)業務培訓。組織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管理人員(管理人員、養護人員)進行培訓和考察學習。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轉變社會觀念,讓老年人逐步接受居家養老服務的新理念及市場化運作方式。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成立呈貢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兼區老齡委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區民政局局長兼區老齡辦主任和區老齡辦專職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區發改、規劃、土地、財政、人社、審計、衛生、司法、教育、文體、消防、環保、民政、工商、國稅、地稅等部門的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老齡辦專職副主任擔任。辦公室設在區老齡辦,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日常事務。各街道、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具體負責轄區內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三)資金保障
1、籌措方式。根據《云南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xx—20xx年﹚相關要求,對以新建、改建、購置、租賃等方式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的,按分類分級投入,項目建設及營運資金通過中央、省、市、區財政專項資金、民政部門福利彩票公益金、發改部門立項補助資金、其他社會捐贈資金等方式籌措。
2、公辦養老機構資金承擔比例。建設項目資金分別按投資總額省、市、區4:4:2的比例承擔;
居家養老服務補助中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資金及運行補助經費,由區財政安排。
3、對民辦養老機構建設項目給予補助。對民辦養老機構建設補助資金由省、市、區按照6:3:1比例承擔。
(2)民辦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屬城市的,新建項目每個一次性補助建設資金30萬元,租賃項目每個一次性補助資金10萬元;
屬農村的,新建項目每個一次性補助建設資金15萬元,租賃項目每個一次性補助資金5萬元。民辦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成后投入使用的,每個每年補助24000元運營經費。
(四)建立規章制度。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工作標準、工作職責等,形成較完善的、制度化的、規范化的居家養老服務運作模式。
(五)部門協調配合。區民政局、老齡工作部門是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具體組織、協調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實施。各有關部門要立足部門職責,協調配合,共同解決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進我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健康發展。
本方案自20xx年8月2日起實施。
社區居家養老社區服務合同篇五
為推動農村居家養老實施方案工作中的廣泛開展,逐步完善養老服務業和居家養老緊密結合的社會發展社區養老服務管理體系,依據上級領導民政部門、老齡化單位的相關指示精神,經科學研究,決策在全省老齡化工作中二十六個試點開展鄉村居家養老服務項目試點。
一、指導方針和工作規劃
以毛澤東思想和“三個代表”關鍵觀念為具體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實質,依照基本建設社會主義社會新農村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以關心社會養老工作,改善艱難老年生活標準為目的,遵照“真心實意、關懷、溝通交流、服務項目”的基礎核心理念,以研究老人群日漸提高的社區養老服務要求為立足點,以服務項目貧困家庭、大齡、病殘、空巢、獨居老人為關鍵,健全服務體系,推進服務項目內容,融合社會資源,發展趨勢志愿者服務,進取推進新時期農村養老服務項目的新機制、有效途徑、新方式,向農村家居老人進行日常生活照顧、家政保潔、安全性照護、保健醫療、精神慰藉、文化藝術為具體資料的社會性服務項目,使老年人更幸福歡樂,社會發展更和睦。
二、工作原則
堅持不懈“政府部門提倡、社會發展參加、市場運營、全員關愛”的工作目標,逐漸創立相對完善的農村居家養老實施方案管理體系,使老人得到生活上的照顧和便捷,精神實質上的關懷撫慰,各種各樣居家養老服務項目要求能獲得最大限度的研究。
1、堅持不懈居家養老、兒女關懷主導,服務項目目標標準。
2、堅持不懈政府部門幫扶和社會化運行緊密結合的標準。
3、堅持不懈先朝向特殊群體后逐漸擴張的標準。
4、依據不一樣要求,供給相對社區養老服務新項目,推行免費、低償、服務緊密結合的標準。
三、關鍵工作目標
1、日常生活照顧:為老人供給清潔衛生、做飯食、洗衣服、隨同買東西等服務項目。
2、保健醫療:為老人供給疾病預防、量血壓、測體溫、創立健康管理檔案、隨同就醫等服務項目。
3、法律法規消費者維權:為老人供給法律咨詢服務、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門消費者維權及維護保養老人資產、撫養、婚姻生活等合法權利的服務項目。
4、文娛活動:為老人供給活動場地、體育文化運動設施、構建主題活動服務平臺等服務項目。
5、老年教育:有老年人院校(老年人國家開放大學),為老人供給各種專題講座、培訓學習等服務項目。
6、精神慰藉:為老人供給閑聊交心,有煩悶分歧時開展規勸等服務項目。
7、安全守護:老人得病期內常常探望、關心,敲敲門,打通電話等。
8、愛心捐助:老人碰到突發艱難時供給經濟發展、化學物質層面的援助。
9、節日慰問:每一年重特大傳統節日對老人開展走訪調查、慰問活動,老人臨死有關愛。
10、家政保潔:為老人供給電器維修、疏通管道等服務項目。
一個居家養老服務點
各示范點村要運用村老年人活動場所、村莊文化宮及周邊養老院等有益資源,創立居家養老服務點(老年人服務站),有品牌、有墻上材料、有專(兼)職技術人員、有專業聯系方式。
五種關鍵服務項目目標
農村居家養老實施方案中60周歲以上為必須服務項目的老人,關鍵是高齡老人(90周歲以上)、留守老人、獨居老人、病殘老年人和貧苦老年人五種目標。
工作中流程,提前準備環節
1、創立試點具體指導、領導組。城鎮(街道社區)創立試點具體指導工作組,自然村創立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工作中領導組。全省居家養老服務項目試點由市老齡辦承擔宏觀指導和考評評定,城鎮(街道社區)具體指導工作組承擔本管轄區內示范點村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各示范點村承擔實際工作中的組織實施。
2、制訂試點計劃方案。城鎮(街道社區)試點具體指導工作組要與村試點領導組相互科學研究、制定試點實際計劃方案,擬訂實際工作規劃,制訂有關崗位職責和對策。
3、籌劃創立居家養老服務點(老年人服務站)。貫徹落實服務點場地,選好服務點技術人員,建立一支服務項目工作人員團隊,科學研究明確五種重點戶的實際服務。
4.志愿填報結隊服務項目:以青年志愿者結隊主導,方式不一,能夠是左鄰右舍結隊、家屬結隊、...員結隊這些。要用心選好青年志愿者團隊,依照就近原則、同意標準,創立相對性固定不動的結隊服務項目關聯,填好結隊聯絡目標申請表,簽署有關協議書。
5.非營利公開:對日常生活不能夠自立,而經濟發展標準又差的五種關鍵服務項目目標,城鎮(街道社區)、自然村要進取主動發揮特長注資供給非營利選購必須的服務項目,明確實際服務資料,機構服務項目工作人員供給服務項目,給與服務項目工作人員必須的酬勞。享有非營利公開的實際范疇、目標和規范由各示范點村依據各有標準決策。
6.有償服務項目:對一部分不符享有非營利公開標準的、有必須經濟發展工作本事期待獲得自然村居家養老服務點(老年人服務站)服務項目的老人,可供給有償服務低償服務項目。
因時制宜,以問題為導向。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項目試點要堅持不懈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為,有的放矢,服務項目資料和服務項目方法要接近老人要求,合乎本地具體,反映個性化、真情化、人性化。要進取推進和小結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工作中的規律性與特性,重視因時制宜創造性開展工作,重視提升服務項目工作中的針對性,切實創立服務項目工作中的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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